摘要
<正>马端临是宋末元初著名的历史学家和目录学家,他完成于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刊成于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的《文献通考》,是中国历史上一部享负盛誉的史学名著,不但在明清两代影响甚大,而且目前的史学研究也多从中取材。然而人们对他的评价,往往是引清人及以后学者的评论来说明,这对于评价《文献通考》其书和马端临其人来说,自然未尝不可,况且所引多为清代以来著名学者之论,足以代表学界对其书其人的评价态度;但是,对
引文
(2)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中华书局1986年版(据万有文库十通本影印)。
(1)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一《经籍会通一》,中华书局1958年版,下同。
(1)以上三段引文俱见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经籍会通二》。
(2)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卷一一六,《报童子鸣》,续金华从书本,并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少室山房集》(即《少室山房类稿》)校改。
(3)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三,《经籍会通三》。
(4)关于“四代史志”,王重民指出:“四代史志就是指的汉、隋、唐、宋四代的正史《艺文志》;(马端临时)《宋史》还没有完成,所采用的是宋朝的四部国史艺文志。”(见其《中国目录学史论丛》第161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但据胡应麟考察:“《通考》诸部之首,亦但录《汉》、《隋》、《新唐》,俱不及《旧唐》。”“盖《旧唐书》或宋末少传,端临所未睹也。”(见《经籍会通一》)因此,“四代史志”是不包含《旧唐书·经籍志》的。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史志篇《通志与文献通考》条,就径称其中的唐史志为《新唐志》。
(1)杨寄林指出:马端临在确定《经籍考》著录现存图书的前提下,根据推本溯源和沿源讨流的需要,也间采少量佚书入录(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以济今存篇籍之穷。这完全是为辨章学术服务的,与郑樵通记有无、必使各种专门之学本末俱在,又殊途同归。见其《〈文献通考·经籍考〉分类体系发覆》,载刘乃和主编《洪皓、马端临与传统文化》,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208页。
(2)《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一,《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65年版。但其“凡例”第九条说:“马端临《经籍考》荟萃群言,较为赅博,而兼收并列,未能贯穿折衷。”考虑到“凡例”的特殊性,笔者取其正文之说。
(3)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二九,《文献通考》,丛书集成续编本(第69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
(1)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版,第211页,“最好”乃王重民语,见此版此书之王重民《后记》。
(2)王重民:《中国目录学史论丛》,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62页。钱大昕之论见其《十驾斋养新录》卷三,《文献通考》条,但他又说马端临“所采者不过晁、陈两家之说”,不免讹误而不自知。
(3)来新夏:《古典目录学》,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31页。
(1)章学诚:《清漳书院留别条训》(第33条),见《章学诚遗书·佚篇》,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
(2)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一,《礼教》,《章学诚遗书》本,下同。
(3)《文史通义》内篇四,《释通》(“再变而流为策士之类括”一句的子注)。
(4)《文史通义》内篇四,《申郑》。
(5)《文史通义》内篇四,《答客问中》。
(6)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
(1)《文史通义》内篇四,《答客问中》。
(2)章学诚以“史意”相标榜,主张学史读史都要心知其意,但他为何不能推考《通考》之立意呢?笔者认为,这正是他为矫正当时学界溺于考据之弊而矫枉过正之偏,它并非针对《通考》一书,而是针砭当时整个考据学风的,申郑也并非申郑樵一人,而是申一家独得之学。容他文详论。
(3)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卷一○四,《读文献通考》。
(1)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卷一○六,《题困学纪闻后》。
(2)白寿彝:《元代马端临进步的史学思想》,载《白寿彝史学论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邵远平:《元史类编》卷三四,《儒学四(补遗)·马端临》,乾隆乙卯扫叶山房刻本。
(1)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一,《经籍会通一》。
(2)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文献通考》书首提要(第610册第53页)。
(3)漆侠:《求实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04~505页。
(4)陈高华、陈智超等:《中国古代史史料学》列宋代基本史料书八种,《通考》仍居第二。北京出版社1983年版。
(1)白寿彝曾专门撰有《元代马端临进步的史学思想》一文,载《白寿彝史学论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廉敏:《近五十年来的明代史论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02年第7期。
(1)再举一例。对于郑樵及其《通志》,从清代章学诚标榜自己最为知郑以来,学界都认为他是郑樵学术的第一个真正赏音,然而考察历史可知,不但明代人已经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而且章学诚的理论论述和具体论证也很多与其有直接关系。与本文巧合的是,这位明代学者又是胡应麟,对此,笔者已另有专文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