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检校官的源流及其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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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校"一词,最早出于晋朝。但是,具有实任代理官性质的检校官体系则形成于隋朝。唐朝前期,沿用了隋朝作为实任代理官的检校官制度。而中唐以后,由于检校官的滥授,检校官逐渐又变成了有名无实的一种荣誉官衔。北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的检校官沿袭了唐末五代制度。可以断定是。到宋仁宗嘉祐年间,经过不断减省,形成了19级检校官制度。元丰改制后,正式检校官的阶级也由19阶被进一步缩减为6阶,但在"化外"之地,仍用旧有19级检校官加封当地首领或国王。
引文
(1)《晋书》卷36《张华传》。
    (2)《晋书》卷80《王羲之传》。
    (3)《晋书》卷24《职官志》。
    (4)如:《魏书》卷79《冯元兴传》记载:“御史中尉王显有权宠,元兴奏记于显,召为检校御史,寻转殿中。”《北齐书》卷24《孙搴传》记载:“孙搴字彦举,乐安人也。少厉志勤学。自检校御史再迁国子助教。”《隋书》卷22《百官中》记载:“御史台,掌察纠弹劾。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中侍御史、检校御史各十二人,录事四人,领符节署,令一人,符玺郎中四人。”
    (5)《资治通鉴》卷178,开皇十三年二月丙午条注。
    (1)《云麓漫抄》卷10。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至道二年十月甲子。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7,景德四年十月甲午。
    (3)可参见赖瑞和《论唐代的检校官制》(《汉学研究》第24卷第1期);张东光《唐代的检校官》(《晋阳学刊》2006年第2期)。
    (1)[唐]杜牧:《樊川集》卷17《忠武军都押衙检校太子宾客王仲玄等加官制》。
    (2)《樊川集》卷17《赖师贞除怀州长史、周少墉除虢州司马、王桂直除道州长史等制》。
    (3)《通典》卷24《职宫六》。
    (4)《册府元龟》卷701《令长部·选任》。
    (5)《樊川集》卷17《右龙武军大将军刘诚信等三十三人叙阶制》。
    (6)《樊川集》卷17《高骈除祭酒兼侍御史依前充职右神策军兵马使制》。
    (1)[明]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96上;佚名:《胡仆射(瞳)传》。
    (2)《四库全书》与诸本不同,在“择民之豪富者为之”与“唐建中赦,许带宪衔”间断开,将此段文字分为两段,实误。傅根清点校本(中华书局1996年版)沿袭了《四库全书》的错误。
    (1)《旧五代史》卷44《唐书二十·明宗纪第十》记载:“三司奏:‘当省有诸道盐铁转运使衙职员都押衙、正押衙、同押衙、通引、衙前虞候子弟,今欲列为三司职名。'从之。”《五代会要》卷二四《建昌宫使》所记文字有出入:“(长兴)四年正月,三司使奏:‘当省有诸道盐铁转运使额职员极多,见有左右都押衙及客司通引。今欲从正押衙设省职为转迁之序。正押衙、同押衙、衙前兵马使讨击副使、衙前虞候、衙前子弟者。'勅:‘衙前兵马使已下名目皆是军职,不合系于省司。其正押衙、同押衙、衙前虞候、衙前子弟宜依。'”
    (2)《五代会要》卷19《县令》。
    (3)即九寺三监长官的别称。《宾退录》卷3记载:“世俗称列寺卿曰大卿,诸监曰大监,所以别于少卿、监。”
    (4)原文作“少监”,据前句文意,明显漏记“卿”字。
    (5)岳珂:《愧郯録》卷7《散阶勋官寄禄功臣检校试衔》,《四部丛刊续编》本。
    (6)《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7册《王守恩墓志》。
    (1)[清]王昶:《陇右金石录》卷3;[宋]李莹:《宋重修善女庙记》。
    (2)[清]陆增祥:《八室金石补正》卷82;[宋]王圮:《真定府元氏县邑众等敬造尊胜石幢赞并序》。
    (3)《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二二。
    (4)《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九七。
    (5)[宋]何缵:《重修邢州龙兴观道德经台记》,《道家金石略》第225页。
    (6)《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六之二。
    (7)《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六。
    (8)《云麓漫抄》卷3。
    (1)兼官:即宪衔。王禹偁:《小畜集》卷29《故商州团练使翟公(守素)墓志铭并序》曰:“公历四朝,事八主,检校官自常侍至太保,兼官自监察至大夫,阶自银青至光禄,勋自武骑尉至上柱国,爵自县男至郡侯,食邑自三百户至一千户。”
    (2)此处原文仅作“使”字。据上文文意推测,应漏记了“指挥”二字。
    (3)《重修泰安县志》卷13《金石》二上;[清]萧儒林:《泰安金石志》。
    (1)《续修历城县志》卷32;[清]夏曾德:《历城金石续考》。
    (2)《重修曲阳县志》卷11;[清]董涛:《曲阳金石录》上。
    (1)《重修曲阳县志》卷12;《曲阳金石录》中《贺遵式题名》。
    (2)[清]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34《答袁简斋书》。
    (3)《宋史》卷169《职官九》与此相同。
    (1)《资治通鉴》卷205,长寿元年春一月丁卯。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乾德元年十二月己亥。
    (3)《宋会要辑稿》仪制五之六。
    (1)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3,熙宁三年七月癸丑条记载,祖无择当时自龙图阁学士、右谏议大夫责授检校工部尚书、忠正军节度副使,不签书本州公事。
    (1)《欧阳文忠公集》卷62《检校司农少卿致仕张公墓志铭》。
    (2)[宋]孙应时《琴川志》卷13,《宛委别藏》本。
    (3)[宋]韩琦《安阳集》卷47。
    (4)《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六五。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8,嘉祐三年十二月辛亥。
    (1)《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第38册。
    (2)《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五之三四。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6,熙宁三年十月;《宋大诏令集》卷第205《贬知庆州李复圭敕》。
    (4)《古今事文类聚》(遗集)卷1《检校官》。
    (1)《演繁露》(续集)卷6《唐宪衔使头使下》。
    (2)宋代的“南丹州蛮”,生活在今广西南丹县为中心的地区。
    (3)《宋史》卷949《蛮夷二》。
    (4)《宋史》卷949《蛮夷二》。
    (5)宋代的“安化蛮”,生活在今贵州、广西交界地区崇山峻岭中,被宋政府分为安化上州、安化中州、安化下州三部。
    (1)《宋史》卷949《蛮夷二》;《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安化州》将此事记在“乾道二年”。
    (2)《宋会要辑稿》蕃夷三之四;金裒宾深,《宋史》卷四八九《外国五》作“金褒宾深”。
    (3)《宋会要辑稿》蕃夷五之九。
    (1)《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五七。
    (2)《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七四。
    (3)《宋史》卷四八九《外国五》。
    (4)《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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