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法则》卷八进行了全部录文、释读与翻译。该法典保存了"以例入法"的完整形态,可为缺失的宋代"以例入法"的法典形态提供一个直接参照。西夏文《法则》为现存最早的一部补充法典,对理清少数民族法律的传承及演变规律、丰富中华法系具有独特意义。
引文
(1)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上海古籍出版社编:《俄藏黑水城文献》第九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86~88页。
(2)《俄藏黑水城文献》第九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08~110页。
(1)丙本无此字。
(2)丙本只存一字。
(3)丙本此处有“■”。
(4)丙本无此字。
(1)乙本做“■”。
(2)此处罚马数量有脱文,今依其他法典惯例补。
(3)丙本无此字。
(4)此字丙本脱。
(1)乙本做“■”,丙本做“■”,今从乙本。
(1)丙种本多■。
(2)丙本此字为“■”。
(3)此句丙本无,今依乙本补。
(4)彭向前:《藏语在解读西夏文献中的作用举隅》,未刊稿。
(5)龚煌城:《〈类林〉西夏文译本汉夏对音字研究》,第462页。
(6)龚煌城:《〈类林〉西夏文译本汉夏对音字研究》,第434页。
(1)李范文:《西夏通史》,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7页。
(2)杨蕤:《西夏地理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58页。
(3)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发现一批西夏文物》,《考古》1974年第3期,第200~204页。
(4)[西夏]骨勒茂才著,黄振华、聂鸿音、史金波整理:《番汉合时掌中珠》,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
(5)《番汉合时掌中珠》,第57页。
(6)《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42页。
(7)李华瑞:《西夏巡检简论》,《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第130页。
(1)龚煌城:《西夏音韵系统构拟》未刊本,第130、128页。
(2)《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304页。
(3)《番汉合时掌中珠》,第73、44页。
(1)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14页。
(2)李范文:《同音研究》,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30页。
(3)详见: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33~457页。
(4)《番汉合时掌中珠》,第42页。
(1)梁松涛:《黑水城出土西夏文《法则》卷七考释——兼论《法典》的颁定时间及性质》,《纪念吴天墀先生百年诞辰学术会议论文》,2012年11月24日。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69,绍兴三年十月壬申,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二册,第326页。
(3)戴建国:《唐宋变革时期的而法律与社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96页。
(1)王侃:《宋例辨析》,《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第123~124页。
(2)戴建国:《唐宋时期判例的适用及其历史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第125页。
(1)《宋会要辑稿》卷19028,格令三,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第64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