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时应变”与“遵用祖宗旧制”:金军南侵与靖康初年中央统军体制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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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军第一次南侵时,钦宗朝廷建立了"亲征行营使司/守御使司—宣抚司体制"(简称"两司体制")。两司体制下,行营使司与宣抚司分别向钦宗负责,二者互不统属,明显影响了军政效率。原有中枢体制在军政决策及调度人马上仍发挥作用,牵制了两司体制的运行。随着金军退师,钦宗逐步罢废"两司体制",并试图恢复祖宗旧制——枢密院—三衙体制。但面对金军第二次南侵时,枢密院—三衙体制下宣抚使司"节制不专,议论不一",军政运行依然不畅。在金军再次围城之际,京城失陷,中央统军体制瘫痪。与此同时,钦宗于仓促间任命康王赵构为大元帅,并于十二月一日开大元帅府。大元帅府的建立,标志着钦宗末年新的中央统军体制开始逐步建立起来,并且,事实上成为其后中央统军体制重建之前奏。
引文
(1)关于徽宗内禅事,参贾连港《宋代内禅政治研究》,西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页。
    (2)以李纲、余应求等人为代表,他们对自童贯以来宋朝军政不修的情况多有指摘。参[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6,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引《靖康前录》,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7年版,第204页;卷49,靖康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376页;[宋]汪藻著,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6,靖康元年五月一日,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08页。
    (3)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 13、113—114页。
    (4)钦宗在位时期从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靖康二年五月一日。为方便计,笔者以靖康元年十二月一日康王开河北兵马大元帅府为界,之前称为靖康初年,之后称为靖康末年。
    (1)学者多注重对两宋初创时军政制度的研究,而对诸如钦宗靖康年间“乱世”时期的制度调整往往不加措意。在当今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中,这是一个有待加强的领域。参王曾瑜《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第113—114页;粟品孝等著《南宋军事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王青松《南宋军事领导体制研究》,陕西师范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何忠礼、徐吉军《南宋史稿》,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陈振《宋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何忠礼、徐吉军《南宋史稿》,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何忠礼《宋代政治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何忠礼《南宋政治史》,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等等。
    (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靖康元年正月己巳,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8年版,第23页。
    (2)《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44,中华书局影印本1957年版。
    (3)《三朝北盟会编》卷27,靖康元年正月三日己巳,第198页。
    (1)[宋]李纲《传信录上》,收入李纲撰、王瑞明点校《李纲全集》卷171,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1577页。
    (2)李纲:《传信录上》,第1578页;《宋史》卷358《李纲传上》,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243页;卷23《钦宗本纪》,第422页。按:在任命李纲之前,曾任命童贯为东京留守,“贯不受命而奉上皇南巡”。参《宋史》卷468《童贯传》,第13661页。
    (3)李纲:《传信录上》,第1579页。
    (4)《三朝北盟会编》卷27,靖康元年正月五日,第201页。
    (5)李纲:《传信录上》,第1579页。
    (1)《三朝北盟会编》卷27,靖康元年正月五日,第204页。按:靖康元年正月四日,钦宗下诏召募武勇之人赴亲征行营司。但次日的榜文为武勇之人赴亲征行营副使司,或有互相维制的考量。参《宋会要辑稿》兵7之14。
    (2)李纲;《传信录上》,第1579页。
    (3)李纲:《传信录上》,第1579页。
    (1)《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45。按:《靖康要录》将此诏令系于十四日,文字略有不同。《靖康要录笺注》,第150页。
    (2)《三朝北盟会编》卷30,靖康元年正月十一日丁丑引《南归录》,第219页。
    (3)《三朝北盟会编》卷28,靖康元年正月六日壬申,第206页。
    (1)《李纲全集》卷51《奏议》,第582页。
    (2)李纲:《传信录上》,第1579页。
    (3)《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1页。
    (4)李纲:《传信录上》,第1581页。
    (5)《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1—572页。
    (1)李纲:《传信录上》,第1581页。
    (2)李纲:《传信录上》,第1582页。
    (3)李纲:《传信录上》,第1582页;《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2—573页。
    (1)李纲认为,当他向钦宗提出种师道听其节制的要求后,起初钦宗“欲以师道为亲征行营副使”,只是因为“宰执间有密建白以为不可者”,故而任命其为宣抚使。(参李纲《传信录上》,第1582页)按:李纲对钦宗御批的理解可能有误,钦宗只是说“(种师道)职位甚高,难受卿节制。作同官,替曹曚可也”。(《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3页)所谓“作同官”应该指与李纲一样任职亲征行营使,而不是李纲所理解的,任命种师道为亲征行营副使。
    (2)《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4页。
    (3)《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4页。
    (1)李纲:《传信录上》,第1582页。
    (2)《三朝北盟会编》卷33,靖康元年二月一日引《中兴遗史》,第244页;李纲:《传信录中》,第1587页。
    (3)对于姚平仲劫寨事,朱熹认为并非出于李纲之谋,而是姚平仲之谋。参《朱子语类》卷130《本朝四·自熙宁至靖康用人》,第3132—3133页。
    (4)李纲:《传信录中》,第1587页;《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6—577页。
    (1)《李纲全集》卷50《奏议》,第577页。
    (2)《三朝北盟会编》卷35,靖康元年二月五日,第260页。
    (3)李纲:《传信录中》,第1588页。
    (4)《靖康要录笺注》卷2第231页。
    (5)李纲:《传信录中》,第1588页。
    (6)《三朝北盟会编》卷34引《宣和录》,第357页。
    (7)《三朝北盟会编》卷39,靖康元年二月十七日,第294页。
    (8)李纲:《传信录中》,第1589页。
    (1)《三朝北盟会编》卷37,靖康元年二月十二日,第277页。
    (1)《靖康要录笺注》卷2,第303页。另参《宋史》卷23《钦宗本纪》,第425页。
    (2)《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45。
    (3)《宋史》卷353《孙傅传》,第11137页。
    (4)李纲:《传信录下》,第1599页。
    (5)李纲:《传信录下》,第1599页;《宋会要辑稿》职官5之19;《靖康要录笺注》卷7,第689-671页。
    (6)《靖康要录笺注》卷8,第833页。
    (1)《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46。
    (2)李纲:《传信录中》,第1589—1590页;《三朝北盟会编》卷37,靖康元年二月十四日,第277页。
    (3)《三朝北盟会编》卷37,靖康元年二月十四日,第279页。
    (4)李纲:《传信录下》,第1598页。
    (1)《三朝北盟会编》卷37,靖康元年二月十五日,第278页。
    (2)《李纲全集》卷51《奏议》,第585页。
    (3)《宋史》卷162《枢密院》,第3797—3800页。
    (1)《靖康要录笺注》卷3,靖康元年二月二十六日,第405页。
    (2)《靖康要录笺注》卷3,靖康元年三月二日,第427页。
    (3)李纲:《传信录中》,第1590页。
    (4)《三朝北盟会编》卷39,靖康元年二月十六日,第294页。
    (5)《靖康要录笺注》卷3,靖康元年二月二十五日,第384页。
    (6)《三朝北盟会编》卷48,靖康元年六月三日,第359页。
    (7)李纲:《传信录下》,第1599—1600页。
    (8)《李纲全集》卷51《奏议》,第587页。
    (1)在李纲所上三通札子中,对官告、钱帛等物的去向分别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方案。其一,钱帛归元来去处,即御前;其二,官告、钱帛并送左藏库桩管,听候枢密院缓急支用;其三,官告、钱帛归元来去处,即御前。但从御批看,钦宗似乎倾向于将官告、钱帛都归入枢密院。
    (2)李纲:《传信录下》,第1599—1600页。
    (3)《三朝北盟会编》卷40,靖康元年二月十九日,第303页。
    (4)李纲:《传信录下》,第1598—1599页。
    (1)《三朝北盟会编》卷48,靖康元年六月三日,第359页。
    (2)《李纲全集》卷47《奏议》,第545页。
    (3)《李纲全集》卷48《奏议》,第553页。
    (4)《李纲全集》卷48《奏议》,第555页。
    (5)《李纲全集》卷48《奏议》,第554页。
    (6)《李纲全集》卷48《奏议》,第559—561页。
    (7)《李纲全集》卷51《奏议》,第581页。
    (8)《李纲全集》卷51《奏议》,第586页。
    (9)《李纲全集》卷52《奏议》,第592—593页。
    (10)《李纲全集》卷49《奏议》,第569页。
    (1)《李纲全集》卷55《奏议》,第620、621—622页。
    (2)《李纲全集》卷52《奏议》,第590页。
    (3)《朱子语类》卷127《本朝一·钦宗朝》,第3051页。
    (4)李全德:《唐宋变革期枢密院研究》,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37、308—320页;田志光:《试论宋仁宗朝宰相兼枢密使之职权》,《史学集刊》2011年第5期,第51—58页。
    (5)方诚峰:《走出新旧:北宋哲宗朝政治史研究》,北京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40页。
    (6)古丽巍:《宋神宗元丰之政的形成及展开》,北京大学201 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2—141页。
    (7)田志光:《北宋中后期“三省—枢密院”运作机制之演变》,《史学月刊》2012年第3期,第56—65页。
    (1)《李纲全集》卷52《奏议》,第596页。
    (2)李纲:《传信录下》,第1604—1605页。
    (3)《李纲全集》卷49《奏议》,第563—568页。
    (1)《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135。
    (2)《李纲全集》卷52《奏议》,第592页。
    (3)《李纲全集》卷53《奏议》,第603页。
    (4)李纲:《传信录下》,第1605页。
    (5)《李纲全集》卷54《奏议》,第607页。
    (6)《李纲全集》卷54《奏议》,第607—609页。
    (1)[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127《本朝一·钦宗朝》,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050页。
    (2)《三朝北盟会编》卷55,靖康元年九月十九日,第412页。
    (3)《三朝北盟会编》卷56,靖康元年九月二十一日,第422页。
    (4)《三朝北盟会编》卷63,靖康元年十一月十三日,第471—472页。
    (5)《靖康要录笺注》卷12,靖康元年十一月八日,第1228页。
    (6)《宋史》卷353《聂昌传》,第11143页。
    (7)《三朝北盟会编》卷64,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日,第479页。
    (1)《三朝北盟会编》卷64,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484页。
    (2)《靖康要录笺注》卷13,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日,第1329页。
    (3)《靖康要录笺注》卷13,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一日,第1323页。
    (1)《靖康要录笺注》卷2,靖康元年二月十三日,第307页;卷7,靖康元年六月三日,第811页。
    (2)《宋史》卷23《钦宗本纪》,第430—434页。
    (3)《三朝北盟会编》卷58,靖康元年十月十七日,第430页引《遗史》;[宋]陈均撰,许沛藻等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30,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806页。
    (4)《三朝北盟会编》卷13,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四日,第1362页。
    (1)钦宗最初任命赵构为“兵马大元帅”,而非通常所认为的“河北兵马大元帅”或“天下兵马大元帅”。关于赵构大元帅官衔的变化,参贾连港《“兵马大元帅”“天下兵马大元帅”与“河北兵马大元帅”——康王赵构大元帅官衔的变化及其政治意涵》,待刊。
    (1)关于宋代政治史上的“祖宗之法”问题,可参见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
    (2)《李纲全集》卷110《桂州与吴元中书——别幅》,第1052—1053页。按,李纲所谓“靖康之初”与“靖康之末”分别指金军两次围城,与笔者对靖康初年、末年的划分并不相同,特提醒读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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