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的名胜可分为三类:自然名胜、人文名胜与政治性名胜。宋朝对名胜进行保护的政策与措施是比较完备与积极的。宋政府对重要的名胜都尽量予以维护,设置专门机构对太庙等政治性名胜进行日常检查与修茸,十分重禄名山胜境、帝王陵墓周围环境的保护,禁止随意居住、登临,对当时已经消失的古迹,也尽量予以恢复与重建。
引文
(1)《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五。
(2)《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一。
(3)《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一。
(4)《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一。
(1)《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八八。
(2)《宋会要辑稿》礼一三之一三。
(3)《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一五至一六。
(1)《宋会要辑稿》礼一九之二○。
(2)《宋会要辑稿》礼二三之一四。
(3)《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二四。
(4)《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二。
(1)《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三。
(2)《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五。
(3)《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一。
(4)《文献通考》卷103《宗庙考》。
(5)《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一。
(6)《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四。
(7)《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三。
(1)《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一至二。
(2)《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三至五。
(1)《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一九。
(2)《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一九。
(3)《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五○至五一。
(1)《宋会要辑稿》礼五之一一。
(2)《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十二。
(3)《宋会要辑稿》礼二二之一四。
(1)《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二。
(2)《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三。
(3)《宋会要辑稿》礼三八之四。
(1)《宋会要辑稿》礼一三之五。
(2)《宋会要辑稿》礼一三之七。
(3)《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二四。
(4)由于材料的分散与不完整,这一表格内容并不能完全反应宋朝政府所重修全部神祠庙宇的情况,但能够大致反映出宋朝政府对名胜古迹进行保护的基本情况。
(1)《宋史》卷165《职官五》,第3919页。
(1)《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一。
(2)《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之三○。
(3)《宋会要辑稿》礼二一之五八。
(4)《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一一四。
(1)《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二二。
(2)《宋会要辑稿》礼二○之二四。
(3)《宋史》卷452《翟兴传》,第13300页。
(4)《宋史》卷123《礼志二十六》,第2886页。
(5)《宋会要辑稿》礼三七之三一。
(1)《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2,绍兴二年三月癸巳,第1786页。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辛卯,第5582页。
(3)《宋史》卷41《理宗本纪一》,第795页。
(4)《宋史全文》卷32,绍定四年九月壬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李之亮点校本,第2176页。
(5)《佩韦斋集》卷19《辑闻》,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范文正公文集》卷8《岳阳楼记》,《范仲淹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194页。
(1)《八琼室金石补正》卷120《重建逸老堂碑并阴》,《宋代石刻文献全编》第1册,第5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