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浙江省水土资源现状及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发展要求,提出了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概念,并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划分为山地生态修复区、农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区、入居环境整治区和河(库)滨带防治区等四个功能分区,初步构建了浙江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措施体系。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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