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钱”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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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公元6年,王莽居摄,变汉制。钱币仿周钱子母相权之法,多次改铸。自居摄二年(公元7年)到天凤元年(公元14年)八年之间,货币改革竟达四次之多。分货币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法令繁苛,民无适从,"民犯铸钱,伍人相坐…以铁锁琅当其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①。每进行一次货币改革,就造成一次社会的大动荡,给人民群众带来一次大劫难。
引文
(1)《汉书·王莽传》。
    (2)《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元年)“……又遣谏大夫五十人分铸钱于郡国”。
    (3)中国钱币学会陕西分会:《大泉五十与契刀五百同范》,《陕西金融·钱币研究》1987年10期1页。
    (4)范藏南阳市博物馆,为刘克庆老师捐献,拓本蒙王儒林同志提供。
    (5)昭乌达盟文物工作站,宁城县文化站:《辽宁宁城县黑城古城王莽钱范作坊遗址的发现》,《文物》1977.12期。该遗址已进行过发掘,出大小泉钱范1019块,在遗址中部并发现有一座烘干范母的范窑。范经复原,大泉五十范长56、宽23.8,厚6厘米。每范一次可铸钱64枚。小泉五十范长49、宽22、厚4厘米,每范一次可铸钱150枚,两种范母形制结构大体相同,铭文也相同。范柄左侧印有反文“始建国元年三月造”,右侧印“后钟官工裒造卅一”。属王莽时期大型铸钱作坊遗址。拓本绘图承辽宁省考古研究所李恭笃先生提供。
    (6)《洛阳烧沟汉墓》222页《货泉》。
    (7)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洛阳西郊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3年二期。
    (8)同(7),第43页。
    (9)《洛阳烧沟汉墓》第226页(三)“王莽钱”。
    (10)《烧沟》编写时,主要在解决汉墓的分期问题。王莽到建武十六年同属第三期(后期)墓。这里说的东汉初期,指建武十六年后。
    (11)唐石父:《“光武货泉”小议》,《中国钱币》1983年创刊号34页。
    (12)传世及新出东汉钱范,皆有“建武十七年三月丙申大仆监掾苍考工令通丞或令史凤工周仪造”二十七字铭文,东汉隶书“十七”二字中间竖划甚短,浇铸不清,形同“二”字,后之古董商往往在此作伪,王锡檠《货泉汇考》卷四收“建武二年”五铢范一方,作伪最明显。作伪时皆以“建武十七年”范为蓝本,因缘改字。
    (13)范藏河南省博物馆,拓片蒙巩呈祥、陈娟同志提供。
    (14)《后汉书·第五伦传》:“王莽末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椽,领长安市”。
    (15)李佐贤:《古泉汇》首集卷三、十五页《古泉臆说》。
    (16)丁福保《古钱大辞典》上册107页;下册216页。
    (17)所见传世货泉钱范中,背面偶有“母”字铭文,其中“母二”铭又只一见(见《小校经阁金文》卷十四第84页),所刻部位与布泉不同(在右上角),真伪尚待考。
    (18)《汉书·食货志》。
    (19)同上。
    (20)经洛阳库存22枚布泉测算,计2.6~2.8克者3枚,3.1~3.5克者14枚,3.6~3.7克者4枚,4.2克者1枚,平均值为3.35克,略重于货泉。
    (21)洛阳文物队建国以后40年考古发掘,仅得布泉22枚。加上考古所洛阳发掘队,洛阳西郊汉墓发掘93枚,共115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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