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地方行政区划若干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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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夏地方行政区划根据《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记载,与中原王朝相比,呈现出一些不同之处,如已不再采用州—县两级统属体制,而是采取经略司~监军司两级统属体制。其地方行政区划的分级看似没有什么规律,经过分析,发现其大体上遵循着"差序格局"理论,并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性质来调整其等级。
引文
(1)[元]脱脱:《宋史》卷486《夏国下》,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4028页。
    (2)[清]吴广成:《西夏书事》卷11,清道光五年小岘山房刻本。
    (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0,仁宗景祐四年,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845页。
    (4)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下文简称《天盛律令》)卷10《司序行文门》,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64页。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仁宗嘉祐七年五月丁未条,第4748页。
    (2)[宋]谢深甫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4《职掌》,《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一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32页。
    (3)[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47之1,中华书局1957年版。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太祖乾德元年十月壬申条,第26页。
    (1)《天盛律令》卷17《物离库门》,第544—547页。
    (1)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0页。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5,真宗咸平六年十二月甲子条,第1219页。
    (3)《西夏书事》卷7。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18,神宗元丰四年十月辛巳条,第7697页。
    (1)[宋]乐史撰,王文楚等点校:《太平寰宇记》卷37《盐州》,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782页。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4,真宗咸平二年六月戊午条,第951页。
    (3)[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37《地理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973页。
    (4)《天盛律令》卷17《库局分转派门》,第535页。
    (5)《文献通考》卷62《职官十六》记为:“唐贞观二年,边州别置经略使,此盖始名之起。”
    (6)[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卷38《辛术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501页。按《魏书》卷12《孝静纪第十二》,《北史》卷5《魏本纪第五》均记为武定五年,此处武定八年当误。
    (1)[宋]马端临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卷62《职官考十六·经略使》,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862页。《宋史》卷265《张齐贤传》记为:“(咸平)四年,李继迁陷清远军,命(张齐贤)为泾、原等州安抚经略使,以右司谏梁颢为副。”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54,仁宗庆历五年二月己亥条,第3747页。
    (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仁宗嘉祐七年五月丁未条,第4749页。
    (1)《天盛律令》卷4《修城应用门》,第220页。
    (2)见史金波、陈育宁主编《中国藏西夏文献》(第18册),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63页。
    (3)《庆元条法事类》卷8《评议公事》,第141页。
    (4)《天盛律令》卷10《司序行文门》,第364页。
    (5)《天盛律令》卷7《敕禁门》,第282页。
    (1)《天盛律令》卷9《事过问典迟门》,第317页。对于啰庞岭监军司不隶属于经略司而直接归中央管辖的原因推测为此地以前曾是任得敬企图分国的自立之地,据《西夏书事》卷37记载:“(西夏仁宗乾祐元年五月),(任)得敬邪谋日甚,凌轹宗亲,诛锄异己。仁孝不能制,分国之西南路及灵州罗庞岭与得敬自为国。……八月,任得敬伏诛。”若此推测成立,则《天盛律令》的成书年代就不在天盛年间,而在诛任得敬后的乾祐初年。以上论断仅为推测,由于没有更多的史料印证,故出注存疑。
    (2)《天盛律令》卷9《诸司判罪门》,第323页。
    (3)《宋史》卷486《夏国下》,第14029页。本书所载监军司的顺序大致是循一个顺时针方向,从最东边的左厢神勇监军司起往西顺时针排列。若按这个顺序,右厢朝顺监军司的位置应在卓啰和南监军司东部与甘州甘肃监军司西部之间的地区。《西夏纪事本末》卷首所附《西夏地形图》将其标注在凉州以北附近也应是遵循这个原则的。而《中国历史地图集》则将其标注于兴庆府以北的克夷门,这大概取自《元史》与《西夏书事》中的记载。《元史》卷1《太祖纪一》中记到:“(元太祖)四年春,进至克夷门”,吴广成的《西夏书事》第40卷中,在此事下附言:“克夷为中兴府外卫,两山对峙,中通一径,悬绝不可登。曩霄时,尝设右厢朝顺监军司兵七万守之。”
    (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96,仁宗嘉祐七年六月癸未条,第4762页。《宋史》卷485《夏国上》记为:“改西寿监军司为保泰军,石州监军司为静塞军,韦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左厢监军司为神勇军。”《西夏书事》卷20记为:“谅祚已韦州监军司为静塞军,绥州监军司为祥祐军,左厢监军司为神猛军,更于西平府设监军司为翔庆军总领之。”汤开建经过考证认为嘉祐七年时有石州监军司之名不可信,应为威州(或韦州)监军司。元丰四年才出现“石州”监军司,应是西夏失绥州后将祥祐军名置于石州,但旋又重归西夏,故“石州祥祐”监军司名存至西夏后期。《天盛律令》卷10《司序行文门》中亦有“石州”监军司之名(见《西夏监军司驻地辨析》,载氏著《党项西夏史探微》,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366—368页)。
    (2)《天盛律令》卷10《司序行文门》,第369 370页。
    (3)唯一不符合同卷所记即大都督府,在各种机构等级划分中,大都督府属于次等司,而在机构人员设置中,大都督府同时出现在次等司与中等司中,在设刺史的二十个中等司中,十七个边中监军司、五原郡、鸣沙郡均无误,大都督府似是也设有监军司,如大都督府也设有监军司,则与《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所记十八个监军司吻合,存疑。
    (4)《天盛律令》卷4《边地巡检门》,第211页。
    (1)汉文译文引自聂鸿音《关于黑水城的两件西夏文书》,《中华文史论丛》第6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45—146页。
    (1)《天盛律令》卷4《敌动门》,第222页。
    (2)《天盛律令》卷7《为投诚者安置门》,第269页。
    (3)《天盛律令》卷7《为投诚者安置门》,第273页。
    (4)《天盛律令》卷7《为投诚者安置门》,第268—269页。
    (5)《天盛律令》卷11《为僧道修寺庙门》,第408页。
    (6)《天盛律令》卷6《纳军籍磨勘门》,第255—256页。
    (1)《天盛律令》卷19《校畜磨勘门》“黑水所在畜中有患病时,当告监军司验视,其法依另定实行。”
    (2)陈炳应:《贞观玉镜将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页。
    (3)陈炳应:《贞观玉镜将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页。
    (1)《文献通考》卷61《职官考十五·转运使》,第1846页。
    (2)[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4《直前奏札二》,四部丛刊本。
    (3)《宋会要辑稿》食货46之6—7。
    (4)《文献通考》卷61《职官十五·转运使》,第1848页。
    (5)《宋会要辑稿》食货49之17、23。
    (1)《天盛律令》卷7《敕禁门》,第287页。
    (2)《天盛律令》卷19《畜利限门》,第580页。
    (3)杨蕤认为东院监军司应该就是汉文史料中记载的左厢神勇监军司;南院疑在天都山地区。参见氏著《西夏地理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6—138页。
    (4)《天盛律令》卷15《渠水门》:“大都督府转运司当管催促地水渠干之租,司职事勿管之,一律当依京师都转运司受理事务次第管事。大都督府转运司地水渠干头项涨水、降雨、渠破已出大小事者,其处转运司当计量多少,速当修治,同时当告闻管事处。大都督府转运司所属冬草、条椽等,京师租户家主依法当交纳人库。”
    (1)《天盛律令》卷15《催租罪功门》,第493页。
    (2)《西夏地理研究》,第135页。
    (3)克恰诺夫的俄译本译为“Дада,',汉语拼音对译为“Dada”。
    (4)编号M2E:105,编号M2E:438的两块残碑,分别见《中国藏西夏文献》第19册,第233、257页。
    (1)《西夏书事》卷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1载于明道元年(1032)赵德明卒后,不知其实际年月。
    (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6,神宗元丰七年六月己巳条,第8301页。
    (3)[清]戴锡章撰:《西夏纪》作“罗博监军司”。
    (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71,哲宗元祐七年三月丙戌条,第11238页。
    (5)陈炳应也认为此军的设置应是防御鞑靼人入侵,但未考其地望。见氏著《西夏文物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2页。
    (6)[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证:《大金国志校证》卷9《熙宗孝成皇帝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9页。
    (1)《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9《鞑靼款塞》,第8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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