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的因缘和亚里士多德的“为了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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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朱清华
  • 年:2005
  •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哲学系;
  • 会议召开时间:2005-09-01
  • 会议录名称:外国哲学(第17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B502.233;B516.54
  • 学会代码:WJWH
  • 学会名称:商印文津文化(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页数:16
  • 文件大小:755k
  • 原文格式:O
摘要
<正>海德格尔的此在生存在一个由"为了……"(um-zu)和"为何之故"(Worum-willen)指引关联共罔勾连起的世界中。只有在这个因缘整体中,存在者之存在才能显现出来并为人所把握,世界才会对人展开。人对世界的领会以此为根基,人的认识也必以这个因缘整体、这个世界为出发点。海德格尔生存论哲学深深植根于古希腊哲学中,尤其从亚里士多德哲学吸收了许多重要的哲学概念和思
引文
(1)Martin Heidegger,Being and Time,trans by John Macquarrie&Edward Robinson(New 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62),p.96.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79页。德文见Sein und Zeit,第7版,Max Niemeyer,Tubingen出版社,1953年(此后按惯例缩写为SZ),SZ68。
    (2)用具指引模式包括用具的效用性和材料的有用性。效用的“何所为”与有用性的“为什么”作为用具的指引变成具体的指引。这些具体化通常被称为用具的特性。[美]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陈小文李超杰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43页。
    (1)他人的人生的此在与一般存在者不同:他人的此在(海德格尔称其为Mitdasein共同此在)不是作为用具被遭遇到的,但他们是在工具的使用中、在实践中被遭遇的。因此,此在以及共同此在是以“为何之故(为了自己的存在可能性之故,为了他人之故)”方式一道构成了意蕴,构成了世界.
    (2)Martin Heidegger,Being and Time,p.159,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3页,SZ123。
    (3)Franco Volpi,“Dasein as praxis:the Heideggerian assimilation and radicalization of the practical philosophy of Aristotle,”in Christopher Macann,ed.Critical Heidegger,Routledge 1996.And in Christopher Macann,ed.Martin Heidegger,Critical AssessmentsⅡ,Routledge,1992.
    (1)[美]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第134页。
    (2)在国内,过去也同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一起,统称“目的论”。
    (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14—115页。SZ98。
    (2)[美]约瑟夫·科克尔曼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第138页。
    (3)Martin Heidegger,OntologyThe Hermeneutics of Facticity,Translated by Johm Van Buren(Inceiana University Press,1988),p.66.
    (1)“What is it for?What are we supposed to do with it?Who is it for?What is it supposed to be?Who made it?”Ontology,p.72.
    (2)“their being-there lies precisely in this‘in order to'and‘for'”Ontology.p.73.
    (3)Ontology,p.75.
    (4)海德格尔在《技术的追问》中明确提出,“技术本身乃是一种设置einrichtung,用拉丁语讲,是一种工具instrumentum。”又说,这个词来自希腊语,指techne所包含的东西。它的本质在于解蔽。海德格尔还区别了希腊人的techne和现代技术的差异。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925、931页。
    (5)另外四种是episteme(科学)、phronesis(实践智慧)、sophia(智慧)、nous(理智)。1139b14—15。
    (1)Martin Heidegger,Plato's Sophist,Translated by Richard Rojcewicz and Andre Schuwer(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7),p.28.
    (2)Plato's Sophist,p.28.
    (3)Plato's Sophist,p.30.
    (1)Plato's Sophist,p.32.
    (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第143页。SZ123。
    (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我们把这些指引关联的关联性质把握为赋予含义。……‘为何之故'赋予某种‘为了作'以含义;‘为了作'赋予某种‘所用'以含义;‘所用'赋予了却因缘的‘何所缘,以含义;而‘何所缘'则赋予因缘的‘何所因'以含义。……它们作为这种赋予含义恰是如其所是的存在。”中译本第102页。SZ87。
    (2)Sophist,p.35.
    (1)Sophist,p.34.
    (2)Sophist,p.35.
    (3)Sophist,p.36.
    (1)Sophist,pp.35,36.
    (2)Volpi认为,深入思考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结构和它包含的规定性就会发现,海德格尔从中掇了大量的基本规定性,但他已经不将之作为个别实践的规定性,而是在把实践概念存在论化之后,将这些规定性作为人生的存在论特征。因而在进行生存论分析后就能揭示出在存在论包装下的同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概念在概念和术语上的一系列对应。Franco Volpi."Dasin as Praxis",p.49。
    (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译本第49页.英译本p.67,SZ42。
    (2)同上书,中译本第14页,英译本p.32,SZ12。
    (1)Sophist,p.89.
    (2)Sophist,p.93.
    (3)Sophist,p.96.
    (4)Sophist,p.118.
    (5)Sophist,pp.112—113.
    (1)Sophist,p.94.
    (2)Sophist,p.122.
    (3)对人而言这个最高的存在可能性是精神(或理智nous)这种完全在场的活动,人的生命最完满的存在是由精神构成的。
    (1)Kdiner指出,海德格尔声称自己的存在论分析是纯本体论的,没有伦理学成分。但他的几代读者,包括一些最杰出的哲学家萨特、阿多诺等都证明海德格尔提出了伦理原则。但就他是否取消了传统价值,但不给出或很少给出代替物,因而是一个道德虚无主义者,还是他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存在法则作为存在主义伦理学的基础的问题上,有着极大的争论.Douglas Kellner,"Authenticity and Heidegger's Challenge to ethical theory",Christopher Macann,ed.Martin Herdegger-critical assessments,Volume IV,Routledge,1992。
    (1)海德格尔对灵魂这种存在者十分青睐,他说,灵魂这种存在者与一切可能的存在者有与生俱来的与众不同,此在对其他存在者的优先地位在这里显露出来。还引述亚里士多德的话说,(人的)灵魂以某种方式是一切存在者。SZ14。
    (1)如sophist,pp.94,116等处。
    (2)Sophist,p.43.
    (3)早年他读到弗兰兹·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的博士论文《论存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的多种含义》,受到深刻的启示,开始了对存在问题的思考,这一思考在海德格尔的思想历程中从未中止。
    (4)三种方法共称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方法。
    (5)Franco Volpi,"Dasein as praxis:the Heideggerian assimilation and radicalization of the practical philosophy of Aristotle,"in Christopher Macann,ed.Martin Heidegger,Critical AssessmentsII(Routledge,1992),p.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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