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权力的类型及其伦理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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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权力本是教育自身的引导性力量,实际中却往往被扭曲为一种支配性力量。教育权力既有其抽象的理念,又表现为各种具体的类型。从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出发,可以将教育权力划分为引导性权力、规范性权力和管理性权力三种类型。三种类型的教育权力彼此间并不可以分离,它们之间的区分只是形式上的,在实质上仍然是一种完整的教育权力。
引文
(1)Hannah Arendt.What Is Authority,Richard T.Garner,etc.Society and the Individual:Readings in Political and Social Philosophy.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1990:490.
    (1)[法]米歇尔·福柯:《自我照看的伦理是一种自由实践》,李猛译,贺照田主编《后发展国家的现代性问题》,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36页。
    (1)[法]米歇尔·福柯:《自我照看的伦理是一种自由实践》,李猛译,贺照田主编《后发展国家的现代性问题》,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37页。
    (1)[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85页。
    (1)[法]米歇尔·福柯:《自我照看的伦理是一种自由实践》,李猛译,贺照田主编《后发展国家的现代性问题》,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37、436页。
    (1)[法]米歇尔·福柯:《自我照看的伦理是一种自由实践》,李猛译,贺照田主编《后发展国家的现代性问题》,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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