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发展背景下的郊野单元规划:手段、问题、对策——基于上海已批郊野单元规划实施评估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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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顺应城市转型之势,上海于2013年创设郊野单元规划,被认为是上海近年来推进减量化工作最重要的规划手段之一;区县、乡镇在规划编制阶段和实施初期均高度认可郊野单元规划在锚固城乡生态环境、优化郊区土地使用格局、挖掘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资源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根据已批郊野单元规划实施评估,发现大部分乡镇现阶段面临"减量"难度增加而"增效"尚不显著的问题,其背后是政府与工业企业、村集体、农民之间利益协调难点,也反映出郊野单元规划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基于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出郊野单元规划在发展模式、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优化的总体思路,以及技术和政策层面的若干对策。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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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即集中建设区,是指上海市区(县)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划期内引导城镇集中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设区域,主要包括中心城、新城、新市镇镇区、集镇社区、产业园区、特定大型公共设施等。按照不同用途可分为城镇建设用地区、产业用地区和生态农地区。
    (2)是指对集建区外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的现状建设用地进行拆除复垦的集中整治活动。
    (3)是指利用存增转化规模落图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在管理规则上,类集建区等同于集建区内的城镇建设用地,各项管理要求与集建区内和周边的城市建设相衔接。在郊野单元规划中,在集建区外实现现状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可获得类集建区的建设用地规划空间;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减量化任务,类集建区的空间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减量化建设用地面积的1/3以内。
    (4)根据上海市规土局要求,各有关乡镇于2015年下半年开展了已批郊野单元规划实施评估,本文仅在此基础上进行简单总结。
    (5)上海将集建区外布局分散、配套不足、产能低下、环境污染的工业用地规划为非建设区,约198平方公里,简称“198”区域。
    (6)数据来源于《港沿镇郊野单元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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