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约束下的“多规合一”发展模式研究——以河南省获嘉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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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五中全会后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城市发展基本要求。在此背景下,国家顶层设计基于环保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推出市县"多规合一"发展改革。河南省获嘉县做为全国28个多规合一试点城市之一,是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小城市的典型代表。本研究以获嘉县资源环境本底条件为基础,突出水土资源在城市发展过程的保障和约束。研究将资源环保规划为前置条件,以区域生态红线为基础,提出城市发展规模和空间的约束条件,总结以环保规划为前置条件和基本约束的多规融合模式,并给出多规融合调整策略
引文
[1]王蒙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城乡区域资源环境统筹发展——厦门市开展“多规合一”改革的思考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39):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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