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形而上学体系的构造逻辑
详细信息    查看官网全文
  • 论文作者:韩东晖
  • 年:2002
  •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 会议召开时间:2002-10-01
  • 会议录名称:外国哲学(第15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B563.1
  • 学会代码:WJWH
  • 学会名称:商印文津文化(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页数:15
  • 文件大小:665k
  • 原文格式:O
摘要
斯宾诺莎的"几何学方法"不仅是其形而上学体系的表述方式,也是其内在的逻辑骨架。在认识论的意义上,从叙述的次序来看,必须首先规定神的这种本质,建立起叙述的起点;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从证明的次序来看,必须与世界的逻辑结构相一致,一切都必须从神的绝对无限性中推出。黑格尔式的存在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在斯宾诺莎这里已初露端倪。在这一构造逻辑中,"定义"其实是命名,是伪装的公理,而公理则是初始化的命题。
引文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98页。
    (1)笛卡尔:《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3页。
    (2)参见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下同)第11页。
    (3)笛卡尔的这一区分得自于帕普斯(Pappus of Alexandria),他在《沉思集》的致词中提到了这个人(见汉译本第4页)。伽利略也受到帕普斯《数学论集》(Collectiones mathematicae,1589)的启发。但在此之前,帕多瓦大学的扎巴雷拉(Zabarella,1538-1589)就已经讨论了这两种方法的差别,这是他最重要的贡献。但他认为,这不过是对亚里士多德的注释而已(主要是《后分析篇》)。(参见威廉·涅槃和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汉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395页。)在詹森教派著名的波尔·罗亚尔《逻辑》中(1662),笛卡尔方法的几何学暗示被还原为“分析和综合”。因此方法被划分为两类,一是发现真理的方法,即分析或决定法、发现法;另一种是综合法,或构成法、教学法。参见Garber,Daniel&Ayers,Michael(ed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SeventeenthCentury Philosophy(Camh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p.151,160。
    (1)参见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第157-158页。
    (2)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下同)第122-123页。
    (1)这是著名的“笛卡尔循环”(当时称“阿尔诺循环”),阿尔诺的“第四反驳”是对笛卡尔《沉思》的致命打击。撰写《笛卡尔哲学原理》的斯宾诺莎当然清楚。不过,如果笛卡尔不陷入这一循环,必然会导致另一个绝对的东西,即我思的绝对明证性,而神并非它的原因,但这离无神论、离斯宾诺莎有多远呢?因此,在发表的著作中,他不得不陷入这一恶性循环,但在私下的谈话中,他却承认:当我实际上注意到一个完全清楚分明的命题时,并不需要神的保证,一个清楚分明的命题并不具有超出我当下感知到的额外的意义,因而无论多么激进或极端的怀疑论方案都怀疑它的真。这一点我们以前似乎没有注意到。参见John Cottingham,The Rationalis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p.49。
    (2)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第50页(有改动)。这是笛卡尔关于神的存在的证明的阿基里斯之踵。
    (3)按照国际学术界惯例,斯宾诺莎著作的引用体例如下:E指伦理学;Ⅰ、Ⅱ指第一、第二部分,其余依此类推;A指公理;P指命题;D在P后指证明,其余指定义;S指附释。《理智改进论》(贺麟译《知性改进论》)略作CU,§1指第一节,其余依此类推。L1指《书信集》第一封信,其余依此类推。斯宾诺莎《伦理学》和《理智改进论》的引文皆依拉丁文本、英译本和汉译本校改。
    (1)斯宾诺莎:《笛卡尔哲学原理》,第49-50页。
    (2)这是后来《伦理学》中的术语。“idea adaequata”之“adaequata”是个不太好译的词,其涵义是“充分而恰切”,“充分”强调其根据的充分和充足,“恰切”强调其涵义的“恰当”和“正确”。但它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只好被简略地译为“充分观念”。如译为“正确观念”,则意思稍嫌狭窄。
    (1)参见王路:g逻辑的观念》,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9页。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是一种论证,其中只要确定某些论断,某些异于它们的事物便可以必然地从如此确定的论断中推出。”(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4-85页)
    (1)Jonathan Bennett,A Study of Spinoza's"Ethics"(Indianpolis:Hackett,1984),p.18.
    (1)I.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tr.Paul Guyer and Allen Wood,p.693.
    (2)Ibid.,p.635.
    (1)威廉·涅尔和玛莎·涅尔:《逻辑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409页。
    (1)L.Wittgenstein,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tr.G.Anscombe(Maiden:Blackwell Publishers,1958),p.47e.
    (2)参见亚里士多德:《解释篇》16a3-9,《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一卷,第49页。这就是说,(可能的)涵义具有主体间(intersubjective)的同一性,与事物的存在论结构相对应,而独立于语词的使用。
    (3)这里之所以说是“语言背后的东西”,是因为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传统实际上是一致的,把语言作为指示的符号,但他认为语言指示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现象,Ding an sich是不可说的。但到了这一步,哈曼(J.Hamann)和赫尔德对纯粹理性的“元批判”(Metakritik)就必然应运而生了:“没有语言,就没有理性”,因此“理性就是语言,即logos"(Hamann)。[参见E.Mendieta(ed),Karl-Otto Apel:Selected Essays,vol.Ⅰ,Toxvards a Transcendental Semiotics(New Jersey:Humanities Press.,1994),pp.92-93。]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95页。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