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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银行法体系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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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银行法体系的演进过程及规律,并以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的体系分类为线索,对自清末随着银行的出现而产生了早期的银行法,到1949年之后我国现代银行法律体系正式建立之间的过程作了回顾。对百年间我国银行法的主要立法成果以及银行公法与银行私法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今银行业和银行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提出完善银行法及相关体系的建议。本文使用史论结合的方法,以历史资料的分析为基础,总结我国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不同的构成内容与发展路径;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金融学和经济学的理论为借鉴,分析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银行法体系的必要性。
     本文认为,作为金融法的一个分支,银行法和金融法一样,也是一门公法和私法相混合的法律部门。在银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中,既有公法关系,比如中央银行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银行监督部门与普通银行的关系等等;又有私法关系,比如商业银行与储户的关系、投资银行与投资者的关系、票据上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等等。因此,在银行法领域讨论公法私法的划分,并总结其不同的特征和演变规律就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这样做,有利于更深入理解银行法调整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本质,有利于针对公法关系和私法关系设计不同的法律调整原则,从而为银行法的完善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文的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文章的选题和研究意义,介绍了银行及银行法的一些基础知识,以及研究银行法体系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其次总结和归纳了学者对于我国银行立法和银行法体系的研究成果,梳理了当前各种理论流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即由于银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不同种类,我国银行法自产生起就是按照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的体系并行发展的,并且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的发展路径有所区别,银行公法是我国银行法律的主要部分,而银行私法也有符合法律本身发展规律的存在必然性。虽然受长期的公法文化的影响,我国银行私法一直受制于银行公法,发展相对缓慢,现代银行法律体系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私法的重要性将逐渐被认识。在绪论的最后部分介绍了本文的写作思路和写作方法,强调了史论结合和学科交叉的方法在研究银行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的第一章提纲挈领地介绍了我国银行业的分类和我国银行法律的体系分类。本章针对我国自清末自办银行出现以来形成并不断发展的特有的银行体系,以1949年为分界线,讨论了1949年之前以外国银行和中国人自办银行各分天下的银行体系和1949年之后形成的以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并行的现代银行体系,进而讨论了我国银行法律体系的分类,认为我国银行法律自产生以来就对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的不同体系有所区分,论证了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体系区分的意义。
     第二章到第五章是按照时间顺序,以银行法体系的发展脉络为主线,分析了百年来我国银行和银行法演变的过程。其中第二章介绍了清末银行法律的产生经过和主要立法成果,全面分析了影响银行法产生的各种政治和经济的因素,论证了清末货币市场的混乱对于银行立法的直接影响和清政府自办新式银行的财政目的。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由于清政府是以通过设立银行解决财政困境为其主要的驱动力,随之产生银行法在其降生之时就是以银行公法为主导的,而银行私法的发展仅仅作为商法的一个部分,主要是为了解决票据关系的法律纠纷,处于次要的发展地位。
     第三章介绍了民国初期我国银行法的演进过程,通过分析北京政府在货币制度和财政金融制度中的各项政治措施和经济立法成果,结合社会各界特别是银行公会对于银行立法的影响作用,具体分析了民初以货币立法和银行组织法为核心的银行公法的各项立法成果和以票据立法为代表的银行私法的立法成果。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民国初期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体系不同的发展路径,即由于银行业的不断财政化,使得银行公法在银行法律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延续,而银行私法却得益于民间关于票据法基本理论的探讨,法律理论得到进一步成熟。
     第四章主要讨论了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银行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由于政府权力的不断加强,银行业日益成为政府利用金融手段控制经济的工具,使得以中央银行法为核心的银行公法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并且政府对于强化银行公法的目的性更加明确,即通过法律的形式保障其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绝对控制力,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西方法律思想和立法研究成果的引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各项银行立法都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平,既是对前期银行立法成果的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要求,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以票据法为代表的银行私法的发展,已渐趋成熟,形成了比较丰富的法律成果。
     第五章介绍了1949年之后我国银行法的发展成果。本文认为1949年之后银行法的发展阶段是完全不同于1949年之前的一个全新的法律发展阶段,独立的国家主权和统一的政党领导,使得我国具备了形成完备的银行法体系的客观条件。当然,由于特定历史事件的影响,我国银行法经历了“大一统”时期,这是银行立法的停滞期。随着改革开放时代的到来,我国银行业也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银行法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1995年之后,随着《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一批主要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现代银行法体系正式确立。2003年之后,为了适应金融逐步开放的要求,修改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颁布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成立了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关——银监会,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现代银行法体系。
     论文最后三章是对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法体系的理论探讨。其中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当前形势下我国银行法律和银行法律体系完善的必要性。本章首先结合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讨论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压抑下我国银行法的选择问题,指出我国银行法律在完善时应当充分考虑本国金融的脆弱性,对于金融自由化下的利率制度和银行经营模式作出正确的应对。文章进而讨论了WTO的各项协议和《巴塞尔协议》体系对于我国银行法律的影响,认为我国银行法律的完善应该结合国际通行惯例和国际条约的相关要求,在银行法的完善中充分体现资本充足率等最新银行监管原则,保证国内银行法与国际银行法在必要情况下的一致性。本章还以相关法学理论为出发点,就我国银行法律的完善和经济建设的优先性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进而分析了我国金融法律完善的实质是法制改革问题,在肯定了我国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的前提下,论证了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完善的必要性。
     第七章主要论述了以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为核心的银行公法完善的一系列问题。在全面回顾了世界上部分国家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发展沿革历史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和历史上中央银行制度的传统,认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应当充分考虑本国因素,考察本国传统,在完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时始终坚持本土性。
     论文第八章主要讨论了银行私法的核心部分——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商业银行的法律制度既涉及到银行公法关系,又涉及到银行私法关系,是我国银行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我国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要结合金融创新的背景,充分认识到金融创新所带来的虚拟经济法律问题已经突破了传统金融法律制度的框架;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结合商业银行在虚拟经济下的新形势、新特点,特别是关注银行公法和银行私法共同调整的反洗钱和内控制度等法定义务问题,找到银行私法完善的正确路径。
This article mainly researches the evolution of our banking law system and its rules based 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and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from the appearance of early banking laws by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to the official establishment of our modern banking law system after 1949. This article deeply studies the material legislative outcome in the past 100 years and researches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Based on the review of historical experience,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environment the banking industry and banking laws are facing,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proposals of improving the banking laws and relevant law system. This article concludes the different composing and development of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and further analyses the necessity of improving our modern banking law system by using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history and theory based on the theory of law with reference to the financial and economical theory.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banking laws, as a branch of financial law, is also a legal department which combines the public law and civil law like the financial law. For the legal relations regulated by banking laws, some are public law relations, e.g. the relation between central bank and central government, central bank and commercial banks, banking supervisory department and common bank, etc.; some are civil law relations, e.g. the relation between commercial bank and its depositor, investing bank and investor, creditor and debtor subject to negotiable instrument, etc. Therefore, the discussions of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law and civil law in the banking laws domain and summarization of th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 and its evolution rules of them have a significant meaning to the practice. By doing so, it is beneficial to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essence of various legal relations regulated by banking laws and it is beneficial to design the different legal adjustment principle aiming at the public law relations and civil law relation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to the perfection of the banking laws.
     The preamble of this article firstly introduces the meaning of this subject and the research hereto, the fundamental knowledge regarding bank and banking laws and the importance and significance to the reality. Secondly, it concludes and summarizes the research outcome of the scholars regarding the banking legislation and banking law system and tidying up the different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thereof. Based on this,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main points and its renovation, i.e., due to the different legal relations to be adjusted by the banking laws, our banking laws is develop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both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simultaneously ever since the existence of banking laws and the developing path of both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is different. The banking public law is the main part of the banking laws, but the necessity of banking civil law to be existed also complies with the developing rules of law itself. Although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civil law has been influencing by the banking pubic law subject to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public law, which is quite slow, and the modern banking law system has to be improved in a lot of aspects,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banking civil law will be recognized gradually under the current market economy situation. The last part of the preamble introduces the thinking and methods of writing this article,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to the research on the banking law system by using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history and theory and cross-checking different subjects.
     The chapter one generally introduc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our banking industry and banking law system. In view of our special banking system formed and continuing developed after the appearance of bank established by Chinese people by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this chapter, taking 1949 as a division, discusses about the banking system before 1949 which the banking system is divided into foreign bank and banks run by Chinese and the modern banking system after 1949 which the central bank and commercial banks are existing in parallel, and further discuss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our banking law system which lead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our banking law system distinguish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ever since its existence, so as to prove the significance of differentiating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The chapter two and chapter five analyze, in chronological order, the evolution process of our banks and banking laws in the past 100 years by trac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law system. Among which, the chapter two introduces the course of banking laws coming into being by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and the main legislative outcome, thoroughly parses the various 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the emergence of banking laws and demonstrates the direct influence of the chaos of money market at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to the banking legislation and the intention of the Qing government to create the new type of banks by itself. On the basis of this,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the driving force of Qing government to set up banks is to solve its financial difficulties, therefore, the banking laws thereafter are brought into existence with the banking public law as the dominance and the banking civil law, having developed as a part of the commercial law which is mainly developed for the purpose of setting legal dispute in the negotiable instrument relations, is posing in the inferior position.
     The chapter three introduces the evolution process of our banking laws in early day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y analyzing the various political measures conducted by Beijing government under the currency system and the finance and economy system at that time and economy legislation outcome,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influence of the society, esp. the influence of the Association of Bank to the banking public law, it parses each legislative outcome of banking public law in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the currency legislation and banking organization legislation are the cores, and the legislative outcome of banking civil law, which is represented by the negotiable instruments legislation. Based on that, it reasons the different development paths of the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e. the deviation of banking industry toward financial function causes the extension of the banking public law as the dominance, and the discussion of the fundamental theory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 foster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civil law and makes the legal theory more mature.
     The chapter four mainly discusse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law system after the foundation of Nanjing KMT Government in 1927. In this period, on the one hand, the banking industry increasingly becomes the financial tools used by the government to control the economy due to the gradual enhancement of the government’s power, which makes the banking public law with the central banking laws as the core strengthened, and the intention of the government to reinforce the banking public law becomes more obvious, which is to guarantee its absolute 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controlling power by making advantage of laws in order to procure the maximal economical benefit. On the other hand, the banking legislation in Nanjing KMT Government is comparatively at a higher level due to the absorption of western legal thoughts and legislative outcome, which, on the one hand, to certain extent having the previous banking legislative outcome developed, and on the other hand reflects the social demands at that time and therefore speed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 economy. In particular, the banking civil law represented by the negotiable instruments becomes more mature and acquires abundance achievement.
     The chapter five introduces the developing outcome of banking laws after 1949.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laws after 1949 comes into a brand new phase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laws before 1949. The independent sovereignty and the unified party to lead our country after 1949 create the objective condition to form a complete banking law system of China. However, due to the influence of the historical event, our banking laws encounter the period of“large and unity”, which is also the period of standstill for the banking legislation. With the coming of the era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our banking industry welcomes its new developing opportunity, which in parallel develops the banking legislation. After 1955, our modern banking law system is official established with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 Law, Commercial banking laws and Negotiable Instrument Law, etc. After 2003,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conomic opening-up,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Law, Commercial banking laws is modified, the PRC Banking Regulation Law is promulgated and the special banking supervisory Institution named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is instituted. By doing so, our modern banking law system is further enriched and improved.
     The last three chapters of this article probe the theory of further improving our banking law system. Among which, chapter six introduces the necessity of improving our banking laws and banking law system under current situation. It firstly discusses the choices of our banking laws under liberalization of finance or restraint of finance based on the current liberalization of finance background and pointed out that when to improve our banking laws, the frangibility of our finance shall be fully considered and the right reactions against the rate system and banking operation model under the liberalization of finance background shall be made. This chapter further discusses the influence of WTO treaties and Agreement of Basel on our banking laws, considers that the improvement of our banking laws shall combine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of international practice and international protocols and shall embody the latest banking supervisory principal, e.g. Capital Adequacy Rate, etc. to ensure consistency of the domestic banking laws and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s under certain necessary circumstances. This chapter also brings some opinions regarding the priority between improvement of our banking laws and economy development based on certain relevant theory of law, further analyzes that the essence of improving our financial laws is reforming of legal system, and demonstrates the necessity of improving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subject to the confirmation of our financial system guided by the government.
     The chapter seven expresses the series problems regarding the improving of banking public law with the central banking law system as the core. It probes the essential issue, i.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central bank, combined with our current and historical traditions of the central banking law system based on the thoroughly retrospection of the evolution history of the central bank law systems in some countries and concludes that our central bank legal system shall take the local factors into consideration and shall review the traditions of our country in order to keep the localization when improving the central bank law system.
     The chapter eight of this article mainly discusses the essence of the banking civil laws, i.e., the issue of improving the commercial bank law system. The legal system of commercial bank involves both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which is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our banking law system. The improvement of our commercial banking law system shall combine the background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shall realize that the legal problems arising out of the dummy economy has already broken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legal system. The improvement of the commercial bank law system shall combine the new situation, new character of commercial bank in the dummy economy, especially problems regarding the statuary obligation such as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internal control jointly adjusted by both banking public law and banking civil law, in order to find the right way to improve the banking civil law.
引文
①马寅初关于银行立法和票据立法的观点主要有《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票据法原则》等,参见《马寅初全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②王凤瀛发表《起草票据法之管见》于当时主要的法律类刊物《法律评论》1924年第33~39期上,对于订立票据法的原因、过程、采纳的各种观点、立法背景等都有详细的论述。
    ③张廉著:《中国经济法的起源于发展——民国时期经济法律的实证考察与理论分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④季立刚著:《民国商事立法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①1948年12月1日《人民日报》。
    ②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31页。
    ③《银行通行则例》,《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第73~79页。
    ④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29页。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2页。
    ②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1页。
    ④参见1947年《银行法》,第47、56、65、83、93条。
    ①参见1929年《票据法》,载工商部参事厅、工商部总务司:《工商法规汇编》,1930年印行。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48页。
    ①马寅初:《我对于中国新式金融业之观察》,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6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4~395页。
    ②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80~2198页。
    ①1924年8月,孙中山在广州组成革命政府时,曾设立中央银行,但后改组为广东省银行,1926年7月,北伐军攻下武汉,同年12月又在武汉设立中央银行。但是,广州和汉口中央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出自军事需要,随军事进退而伸缩,虽然采用了“中央银行”的名字,不仅时间短,而是事实上也没有真正全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见王泽宙主编:《银行法通论》,经济日报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3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6页;刘平著:《近代中国银行监管制度研究(1897~1949)》,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9页。
    ④1694年7月,伦敦1268家商人以向英王威廉三世提供战争资金为条件,取得了成立英格兰银行的特许权。参见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⑤郭荣生编:《中国省银行史略》,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75年7月影印版,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藏。
    ①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2页。
    ②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05页。
    ①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0页。
    ②数据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0711025B785FAE76192B31FFD3D3385278A400,访问时间:2009年4月10日。
    ③《中行公布2008年度业绩股东应享税后利润人民币643.6亿元,同比增长14.42%》,见“中国银行网站”: http://www.boc.cn/bocinfo/bi1/200903/t20090324_631818.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24日。
    ①《雄厚实力打造‘最佳中资银行’——建行2008年度经营业绩实现重大跨越》,见“中国建设银行网站”: http://www.ccb.com/su/20090414_1239705830.html,访问时间:2009年4月14日。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08年度业绩》,见“中国工商银行网站”: http://www.icbc.com.cn/icbc/%e5%b7%a5%e8%a1%8c%e5%bf%ab%e8%ae%af/%e4%b8%ad%e5%9b%bd%e5%b7%a5%e5%95%86%e9%93%b6%e8%a1%8c%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5%85%ac%e5%b8%832008%e5%b9%b4%e5%ba%a6%e4%b8%9a%e7%bb%a9.htm,访问时间:2009年3月25日。
    ③《农行股改后首份年报面世:立足全新起点开创崭新局面》,见“中国农业银行网站”: http://www.abchina.com/cn/hq/abc/gynh/xxkd_content.jsp/contentId=120013839/index.html,访问时间:2009年4月17日。
    ①《08年中国银行业利润同比增三成全球第一》,见“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9-04/15/content_11188158.htm,访问时间:2009年4月15日。
    ②徐永康主编:《法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81页。
    ①易纲、张帆著:《宏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②[日]滨下武志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清末海关财政与通商口岸市场圈》,高淑娟、孙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
    ①孙国华、冯玉军主编:《银行法律基础知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①我国台湾著名票据法专家梁宇贤认为“票据法系商事法之一种”。参见梁宇贤著:《票据法新论》,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9条第2款。
    ①梁宇贤著:《票据法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页。
    ①转引自谢瑞智:《法学绪论精义(表解)》,台湾文笙书局1995年版,第125页。
    ②郭明瑞、于宏伟:《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对我国民法的启示》,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4期。
    ③徐冬根:《从多元价值观谈国际金融法的细分》,《政治与法律》2004年第4期。
    ④Rudolf B. Schlesinger: COMPARATIVE LAW, 4th. Ed., 1980, P294.
    ⑤参见郭道辉:《法理学精义》,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47页。
    ①陈春山:《国际金融市场之整合与管理机构之因应》,载《台湾经济》1996年第8期。
    ②李仁真、何焰:《国际金融法界说》,《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
    ①何焰:《刍议国际金融法的名称和体系》,《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②参见王晨光、刘文:《市场经济和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
    ③张学森:《金融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①张学森:《金融综合经营法律问题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③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①栗劲、李放吉主编:《中华实用法学大辞典》,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633、1665页。
    ②赖源河、王志诚主编:《现代信托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③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④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①参见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第454页。
    ①孙国华、冯玉军主编:《银行法律基础知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41~47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3、38条。
    ③葛洪义主编:《法理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6页。
    ④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
    ①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5页。
    ②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6页。
    ①《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3条第5款。
    ②孙国华、冯玉军主编:《银行法律基础知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①《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30页。
    ②参见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8页。
    
    ①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6页。
    ②许涤新著:《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08页。
    ③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7页。
    ④许涤新著:《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14页。
    ①许涤新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总序》,《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6页。
    ②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6页。
    ③汪敬虞著《: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81页。
    ④[日]滨下武志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清末海关财政与通商口岸市场圈》,高淑娟、孙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26页。
    ①马寅初:《我对于中国新式金融业之观察》,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6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95~396页。
    ①汪敬虞著《: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287页。
    ②许涤新著:《中国国民经济的变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1~26页。
    ①汪敬虞著《: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①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60页。
    ②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1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中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4页。
    ①汪敬虞著《: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274页。
    ②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中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9页。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中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5~1487页。
    
    ①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60~261页。
    ②蒋晓伟著:《中国经济法制史》,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80页。
    
    ①陈度编:《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1932年印行,第2册,第231页。
    ②《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六、卷十五;另可见《清史稿·食货志·钱法》。
    
    ①献可著:《近百年来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发行纸币概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4页。
    ②王宏斌著:《晚清货币比价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
    ①[日]滨下武志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清末海关财政与通商口岸市场圈》,高淑娟、孙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1页。
    ②《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四十,第4页。
    ③《度支部奏为厘定兑换纸币则例缮单》,《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台湾文海出版社《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一编,第649册,第25页。
    ①《光绪朝东华录》(四),第5436页。
    ②邓绍辉:《论甲午战后清政府币制改革及失败原因》,《四川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
    参见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群联出版社1954年版,第524页。
    ②史权生主编:《中华民国经济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页。
    ③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5页。
    ④汪熙:《买办和买办制度》,《近代史研究》1980年第2期;汪敬虞著:《唐廷枢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48~149页。
    ①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657页。另有关情况可参见张国辉:《辛亥革命前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载《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2期。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张国辉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二卷:清鸦片战争时期至清末时期(1840~1911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107~125页。
    ③上海档案馆编:《旧上海的证券交易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63页。
    ④张忠民:《近代上海产业证券的演进》,《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①蒋晓伟著:《中国经济法制史》,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81页。
    ②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在华银行势力的扩张及其对中国通商口岸金融市场的控制》,《历史研究》1963年第5期。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②张辑颜著:《中国金融论》,黎明书局1936年版,第331页。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04~305页。
    ①King : Hongkong Bank ,I,第6页。参见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07页。
    ②同上。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9~260页。
    ④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89页。
    
    ①中东铁路局编:《满洲杂志》,1925年第3~4期,第86页,转引自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
    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34页。
    ②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④《申报》,1878年12月10日,转引自张国辉著:《晚清钱庄和票号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19页。
    ⑤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3页。
    ⑥马寅初:《上海金融制度之缺点与其改革方案》,《申报月刊》第3卷,第1期,1934年1月15日;交通银行编:《金融市场论》,1945年印行,第78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46页
    ②King : Hongkong Bank ,I,第6页。转见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47页。
    ③马士(H.B.Morse):《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3卷,张汇文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63年版,第89页。
    ④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页。
    ⑤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页。
    ①汪敬虞著《: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275页。
    ②《愚斋存稿》卷一,见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5页。
    ③杨端六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三联出版社1962年版,第370页。
    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
    ③汪敬虞著《: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心线索问题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第277页。
    ④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28页。
    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2页。
    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张国辉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二卷:清鸦片战争时期至清末时期(1840~1911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311页。
    ③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29页。
    ④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张国辉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二卷:清鸦片战争时期至清末时期(1840~1911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316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2页。
    ②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29页
    ③黄鉴晖:《中国银行业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
    ①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交通银行史料(第一卷[1907~1949年])》上册,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8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张国辉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二卷:清鸦片战争时期至清末时期(1840~1911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325页。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5页。
    ④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6页。
    ⑤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6页。
    ①《申报》,1911年8月8日~14日。参见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7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张国辉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二卷:清鸦片战争时期至清末时期(1840~1911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326页。
    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金融史料组:《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008~1009页。
    ④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8页。
    ⑤郭荣生编:《中国省银行史略》,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75年7月影印版,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藏。
    ⑥《商务官报》,1909年12期。参见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8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7页。
    ②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7页。
    ①当时外债本金及利息以外币计算,由于银价下跌,外商银行操纵外汇市场,从1896年至1915年间,清政府由此多付出的本息银数达借款时实收银数的1.17倍。参见徐义生主编:《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3页。
    ②《大清光绪新法令》,第十册,第62页。
    ③孙建华著:《近代中国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1840~194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①《度支部谨奏为铸造国币应一事权拟将销所设银铜各厂分别撤留所留之厂统归总厂管理折》,《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第41页。
    ②《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1辑下册,第1076页。
    
    
    ①陈度编:《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第2册,1932年印行,第135页。
    ②陈度编:《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第2册,1932年印行,第145页。
    ③周伯棣著:《中国财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34页。
    ①有学者认为清政府于1908年颁布的《大清银行则例》是第一部银行法。参见蒋晓伟著:《中国经济法制史》,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81页。
    ②《银行通行则例》,《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第73~79页。
    ③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29页。
    ④《银行通行则例》,《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第73~79页。
    
    ①杨端六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77年版,第390页。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1页。
    ③《币制则例》,《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第9~10页。
    ④《造币章程》,《度支部币制奏案辑要》,第11~20页。
    
    ①余棨昌:《我国票据之起源》,载《法律评论》1933年第4期。
    ②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47~248页。
    ①杜恂诚:《20世纪30年代的华资银行与中国实业》,《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年3月。
    ①马志刚:《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理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01年。
    ②郑秦:《中国法制史纲要》,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①[日]滨下武志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清末海关财政与通商口岸市场圈》,高淑娟、孙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8页。
    ②《论户部银行》:《东方杂志》3卷2号。转引自程霖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
    ③程霖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①载泽于1908年上奏请立银行则例,文引自《东华续录·光绪朝·六十三》,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藏。转引自朱晓辉:《试析中国近代银行监管制度及思想》,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
    
    ①谢振民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上册,张知本校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4页。
    ②查其他版本,此处“向”为“尚”字之误。
    ③谢振民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上册,张知本校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5页
    ①《熊希龄、张謇为拟先制定各种单行法令给大总统呈》,载《政府公报》,1913年11月16日,第552号。
    ②蒋晓伟著:《中国经济法制史》,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306页。
    
    ①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05页。
    ②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04~405页。
    ③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九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03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中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86~1587页。
    ②黄逸平、虞宝棠著:《北洋政府时期经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③章开沅、马敏、朱英著:《中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研究(186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64~665页。
    
    ①陆仰源、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121页。
    ②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23页。
    ③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统计资料选辑》,第176页。转引自李胜渝:《北洋政府票据立法略论》,《商法研究》,2000年第6期。
    ①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四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223页。
    ②黄逸平、虞宝棠著:《北洋政府时期经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337~353页。
    ③丁日初:《对外经济交往与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关系》,载《旧上海的外商与买办》序文,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④黄逸平、虞宝棠著:《北洋政府时期经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335页。
    ⑤彭南生著:《行会制度的近代命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2页。
    ①胡光明著:《论北洋政府时期天津商会的发展与演变》,《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5期。
    ②彭南生著:《行会制度的近代命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
    ③工商部:《工商会议报告录》第一编,“文牍”,1913年印行,第5页。
    ④《申报》,1920年12月10日。
    ①《全国银行公会第二次联合会议呈请财政部速订票据法之呈文》,见银行周报社:《票据法研究》,银行周报社1922年版,第8~9页。
    ②《拟请政府速订票据法以利各种票据之流通而收金融活泼之效果之提议案》,见银行周报社:《票据法研究》,银行周报社1922年版,第9~10页。
    ①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张国辉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二卷:清鸦片战争时期至清末时期(1840~1911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298页。
    ②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35页。
    ③汪敬虞著:《近代中国金融活动中的中外合办银行》,《历史研究》1998年第1期。
    ④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3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36页。
    ②魏振民:《中华汇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及其营业概括》,《历史档案》,1981年第1期。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37~338页。
    ④黄光域编:《外国在华工商企业辞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转引自董盂雄编著:《中国近代财政史·金融史》下卷,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61页。
    ②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5页。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71页。
    ④King : Hongkong Bank ,Ⅲ,第84页。参见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上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71页。
    ①浙兴档:董事会记录,1918年2月9日,沪银档,转引自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82~84页。
    ①程霖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7~71页。
    ①周叔娟著:《周止庵(学熙)先生别传》,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64页。转引自程霖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②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银行行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9页。有学者认为中国银行并不是在大清银行基础上改造而来的,主要是因为中国银行是我国第一个以现代银行原理设立起来的中央银行,而大清银行则不是。参见孔祥贤:《中国银行并非大清银行所改》,《财经研究》1986年第1期。
    ③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一),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122、119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7页。
    ②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8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8页。
    ①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交通银行史料》第1卷上册,中国金融出版社1975年版,第700页。
    ②《关于整理财政之公函》。《申报》1915年11月18日。参见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9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
    ④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0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26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207页。
    ③姜宏业主编:《中国地方银行史》,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193~194页。
    ①姜宏业主编:《中国地方银行史》,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286~289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211页。
    ③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34~2235页。
    ①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6页。
    ③《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60页。
    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16~119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1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9页。
    ④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杜恂诚著:《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页。
    ⑤姚遂主编:《中国金融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89页。
    ①[日]铃木淑夫著:《日本的金融制度》。转引自朱晓辉:《试析中国近代银行监管制度及思想》,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2年。
    ②朱晓辉:《试析中国近代银行监管制度及思想》,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2年。
    ③周学熙著:《周止庵先生自叙年谱》,第31页。转引自程霖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2页。
    ④刘克祥、陈争平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简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8~359页。
    ①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98~2199页。
    ②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下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201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1页。
    ②重庆中国银行编:《四川金融风潮史略》,1933年印行,第40~41页。
    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18页。
    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一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9页。
    ①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银行行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
    ②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一),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298~299页。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2页。
    ①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交通银行史料》第1卷上册,中国金融出版社1975年版,第700页。
    ②《兴华汇业银行则例》是根据陈锦涛的提议,模仿日本《横滨正金银行法》制定的;《劝业银行条例》是根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提议,模仿日本《劝业银行法》而制定的。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0页。
    ④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2页。
    ⑤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2页。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2页。
    ②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2页。
    ①陈井星著:《中华民国票据百科全书》(法令、判例、行规、实例),哈佛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出版社1981年版,第1061页。
    ②《票据法第一次草案》,《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③即1912年之《国际票据统一法案》。
    ④陈井星著:《中华民国票据百科全书》(法令、判例、行规、实例),哈佛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出版社1981年版,第1062页。
    ⑤《爱斯嘉拉商法草案第二编票据条例理由之说明》,《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①“票据法第三次草案”,《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18页。
    ③送金主义是票据立法的一项原则,即认为票据是代替现金运送的工具,票据关系与相关的基本关系相互联系,票据关系为有因。这是法国早期票据法律所遵循的制度,因其无法助长票据之流通,美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国家,包括国际组织在内都不使用这样的原则,而是确立与之相对的信用主意,主张票据是信用工具,具有无因性。
    ④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18页。
    ⑤《票据法第四次草案》,《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⑥《票据法第五次草案》,《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19页。
    ②即《海牙统一票据规则》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14页。
    ④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17页。
    ⑤李炘:《三大票据法系之构成及其特质》,徐沧水:《票据法研究续编》,银行周报社1925年版,第31~43页。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17~818页。
    ②李胜渝著:《北洋政府票据立法论略》,《法商研究》2000年第6期。
    ①《大理院判决例全书(1912~1927)》,上海会文堂新记书局1931年版,第375页。
    ②王宗培:《中国之内国公债》,上海长城书局1933年版,第6~7页。
    ③千家驹著:《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2页。
    ④金普森、王国华:《南京国民政府1927~1931年之内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页。
    ②民初票据立法先后借鉴了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票据立法的主要观点。
    ③民初第二次票据法草案就是根据法国学者爱斯嘉拉的观点。
    ①参见方文政:《训政时期工商立法方针意见书》,载《商业月报》第8卷第11号。
    ②参见方文政:《训政时期工商立法方针意见书》,载《商业月报》第8卷第11号。
    ①《训政时期经济建设实施纲要》,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档案,七一一④?415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②朱宝琴:《论国民政府的工业政策(1927~1937)》,载陈红民主编:《中华民国史新论》(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页。
    ①实业部:《实业四年计划》(1933-1936),国民政府实业部档案,四二二①?2008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②陈争平、龙登高:《中国近代经济史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7页。该书作者认为,中国经济立法的第一次高潮出现在清末,北京政府时期出现了中国经济立法的第二次高潮,南京国民政府在1928年到1933年期间的大量经济立法形成了中国经济立法的第三次高潮。
    ③陈雷:《略论国民党的战时体制》,《历史档案》2004年第4期。
    ①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745~746页。
    ②周奎正、戴凤岐等:《中国当代经济法论纲》,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280~281页。
    ①参见方文政:《训政时期工商立法方针意见书》,载《商业月报》第8卷第11号。
    ②秦孝仪:《中华民国经济发展史》,近代中国出版社1983年版,第608页。
    ③国民党政府实业部档案,四二二①.44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参见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236页。
    ①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236页。
    ②彭南生著:《行会制度的近代命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7~78页。
    ③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240页。
    ①彭南生著:《行会制度的近代命运》,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9~97页。
    ②季立刚著:《民国商事立法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5~238页。
    ①参见《银行周刊》,1931年第15卷第16期。
    ②马寅初:《对于“钱庄法”之意见》,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五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6页。
    ①马寅初:《对于“钱庄法”之意见》,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五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0页。
    ②李飞、赵海宽、许树信、洪葭管主编,洪葭管著:《中国金融通史第四卷:国民政府时期(1927~1949年)》,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0页。
    ①《银行月刊》第8卷第11号,转引自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0页。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3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1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2页。
    ②[美]小科布尔著、杨希孟译:《上海资本家与国家政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9页。
    ③黄鉴辉著:《中国银行业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151页。
    ④参见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3页。
    ②《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608~610页。
    ③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4~265页。
    ④[美]小科布尔著、杨希孟译:《上海资本家与国家政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7页。
    ①陈争平、龙登高编:《中国近代经济史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7页。
    ②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5页。
    ①李立侠:《孔祥熙与中央银行》,《孔祥熙其人其事》,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69页。
    
    ①吴群敢:《外商银行概况》,现代经济通讯社1949年版,第45页。
    ②此时台湾尚被日本占领。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所签定的马关条约中,清朝把台湾割让给日本,至1945年日本战败,日本人才退出台湾。
    ③献可编著:《近百年来帝国主义在华银行发行纸币概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58页。
    ①千家驹编:《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1984年版,代序第19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1页。
    ②《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3),第2055页。参见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2页。
    ①朱斯煌:《民元来我国金融业之背景》,《民国经济史》,第161页。转引自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1页。
    ②马寅初:《中国与银问题》,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6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9页。
    ③马寅初:《论废两改元问题》,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6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①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9~270页。
    ②《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2页。
    ③马寅初:《论废两改元问题》,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6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④《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3页。
    ①马寅初:《废两改元问题》,《银行周报》1932年第16卷第27号。
    ①蔼庐:《银行法之订立》,《银行周刊》1931年第15卷第8期。
    ②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3页。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2页。
    ④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3页。
    ⑤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3~314页。
    ①1931年《银行法》各条内容详见:《银行法》,载《银行周刊》1931年第15卷第8期。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3页。
    ①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8~329页。
    ②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0页。
    ①陆仰源、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325页。
    ②马寅初:《普通银行法(草案)具体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2页。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8页。
    ④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9页。
    ①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06页。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9页。
    ③同上,第860页。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0页。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3页。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1页。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1页。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3页。
    ③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3~864页。
    ④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4页。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64页。
    ②陆仰源、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325页。
    ③1947年《银行法》,载中国法规刊行社编审委员会:《六法全书》,中国法规刊行社1948年版(上海书店影印)。
    ④参见1947年《银行法》第47、56、65、83、93条。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7页。
    ①《徐寄庼提议继续编订票据法草案意见书》,载《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②财政部金融监理局:《票据法草案》,《工商法规辑览》第一部《商事法规·卷一·票据法》,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③参见:《工商法规辑览》“绪言”,中华书局1930年版,第8页。
    ④工商法规讨论委员会:《票据法草案》(第二案),《工商法规辑览》,中华书局1930年版。
    ⑤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20页。
    
    ①“行政院资送票据法草案请审议由”,载立法院秘书处:《立法院公报》1929年7月第7期。
    ②《票据法原则》,载立法院秘书处:《立法院公报》1929年10月第10期。
    ③马寅初:《票据法原则》,载《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4页。
    ①参见1929年《票据法》,载工商部参事厅、工商部总务司:《工商法规汇编》,1930年版。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24页。
    ②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25~826页。
    ③“票据法草案说明书”,载立法院秘书处:《立法院公报》1929年10月第10期。
    ①马寅初:《<票据法>总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66页。
    ②王凤瀛:《起草票据法之管见》,《法律评论》1924年第33~39期。
    ③马寅初:《<票据法>总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①“票据法草案说明书”,载立法院秘书处:《立法院公报》1929年10月第10期。
    ②马寅初:《<票据法>总说明》,载田雪原主编:《马寅初全集》(第5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③“票据法草案说明书”,载立法院秘书处:《立法院公报》1929年10月第10期。
    ①杜恂诚:《20世纪30年代的华资银行与中国实业》,《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年3月。
    ①金普森、王国华:《南京国民政府1927—1931年之内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23~239页。
    ③黄逸峰著:《旧中国的买办阶级》,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参见蒋晓伟著:《中国经济法制史》,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336页。
    ①蒋晓伟著:《中国经济法制史》,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340页。
    
    ①李利明、曾人雄著:《1979~2006中国金融大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②参见李利明、曾人雄著:《1979~2006中国金融大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①邓小平:《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1986年12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3页。
    ①数据资料来源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historic/1115/5254.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3日。
    ②黄达编著:《金融学(精编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6页。
    ③李利明、曾人雄著:《1979-2006中国金融大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④数据资料来源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historic/1115/5254.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3日。
    
    ①黄达编著:《金融学(精编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6页
    ②李利明、曾人雄著:《1979~2006中国金融大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①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编:《2006中国金融发展报告——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②张玉卿主编:《WTO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95页。
    ①焦瑾璞: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挑战和对策,《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1期。
    ①吴志攀著:《中央银行法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第78页。
    
    ①李慧敏:《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性质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②吴志攀著:《金融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版,第74页。
    ①周脉伏:《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与创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②李慧敏:《农村合作银行的法律性质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①H. J. Steiner and D. F. Vagts, Transnational Gegal Problems,the Foundation Press, 1986, p. 508。
    ②蒋定之:《银行业成功实现向现代银行体系转变》,《金融时报》2008年4月11日。
    ①《中国银行业将以稳健的步伐迈向未来》,《经济日报》2009年1月21日。
    ②王小能著:《票据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页。
    ①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下册,第818页。
    ②参见林毅:《对票据法第10条的一点意见》,《中国法学》1996年第3期;蒋大兴:《票据法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河北法学》1996年第4期;于永芹:《关于完善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几点思考》,《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①谢怀栻:《评新公布的我国票据法》,《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①《中国法律法规全库》,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版。
    
    ①参见2003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各条。
    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各条。
    ①丁辉:《论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定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②李新章、王卫东、林琳:《我国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协调问题研究》,《济南金融》2003年第2期。
    ①慧聪:《日本金融制度与法律的新观念》,载《金融法苑》1999第10期。
    
    ①吴敏:《实现我国金融法制化的现实障碍与途径选择》,载《国际金融研究》1996年第1期。
    ②安乐成:《论银行商业化经营的难点与对策》,载《国际金融研究》1996年第7期。
    ①黄辉:《巴塞尔协议的演变:银行监管新问题与新对策》,《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②Thomas F Mcinerney .Towards the Next Phase in International Banking Regulation. Depaul Bus. L. J . ,1994(7) :143
    ③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64~765页。
    ①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66页。
    ②孔祥毅等著:《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①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81页。
    ②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5页。
    ①关于本土性的问题,本文在论及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时有详细论述。
    ②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86~787页。
    ①刘毅著:《金融监管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205页。
    刘毅著:《金融监管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4页。
    ①刘明康:《资本充足率意外滑落刘明康力驳国有银行贱卖论》,《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2月7日。
    ①蔡奕著:《跨国银行监管的主要法律问题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②《中国日报》2002年1月22日援引美国《纽约时报》“中国银行业正确对待中行纽约分行被处罚事件”。
    ①马卫华著:《WTO与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前言。
    ②该原则是WTO的基石,其基本含义是缔约国之间,任一成员给予另一成员的优惠和特权必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所有成员,各成员之间只要提供的金融服务是相同的,就应享受相同的待遇。其目的是保证金融服务提供者处于同等竞争地位,以此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③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缔约方给予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待遇等同于国内同业者。
    ④WTO的市场准入是有保障的、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的信息必须是公开的、持续的和具有约束性的,应当允许他国金融企业进入本国的金融服务市场。
    ⑤透明度原则是要求缔约方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习惯性做法等,成员国应当保证国内的法律制度与实际做法一致。
    ⑥逐步自由化原则要求成员国逐步提高自由化水平,同时给予发展中国家较大的灵活性,这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特殊待遇和保护。
    ⑦刘文华主编:《WTO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冲突与规避》,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29页。
    ①刘文华主编:《WTO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冲突与规避》,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②吴志攀著:《金融法的“四色定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4页。
    ①马卫华著:《WTO与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
    ②吴志攀著:《金融法的“四色定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页。
    ①[美]理查德.A.波斯纳:《为经济发展构筑法制框架》,吴志攀、白建军主编:《经济的法制框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15页。
    ①见约翰·L·沃克尔:《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指导原则及核心要求》,载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编:《经济的法制框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①黄达主编:《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2页。
    ①据苏宁主编:《1949~2005中国金融统计》上册有关数据统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
    ②黄嵩著:《金融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的解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年版,第124页。
    ③统存统贷制度是指基层银行所吸收到存款全部上缴总行,贷款则由总行统一核定计划指标,逐级下放,基层银行几乎没有任何自主权。
    ④黄嵩著:《金融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的解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页。
    ①杨筱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的政策建议》,《上海金融》2002年第6期。
    
    ①刘少军著:《金融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第67页。
    ②尹洪霞、刘振海著:《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①[美]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西欧金融史》,徐子健、何建雄、朱忠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第85页。
    ①[美]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西欧金融史》,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第86页。
    ②[美]R.西拉,R.蒂利,G.托特拉等编,P.L.科特雷尔,露西.牛顿著:《国家、金融体系与经济现代化:1826年—184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银行业自由化》,吕刚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
    ③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7页。
    ④李光灿、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87~488页。
    ①陈国庆著:《英国金融制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年版,第217页。
    
    ①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1页。
    ②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3页。
    
    ①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2~113页。
    ②盛慕杰主编:《中央银行法》,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年版,第13页。
    ①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8~39页。
    
    ①[美]理查德.西拉著:《1690—1913年美国金融体系的形成——财政的决定性作用》,载R.西拉,R.蒂利,G.托特拉等编,吕刚译:《国家、金融体系与经济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5页。
    ①见1948年12月1日《人民日报》。
    
    ①郑先炳著:《货币控制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
    ②盛慕杰主编:《中央银行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年版,第16页。
    ①于宗先主编:《经济学百科全书》,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第1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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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8~121页。
    ②米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萃》,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556页。
    
    ①张军:《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及其制度完善》,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
    ②孔祥毅等著:《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5页。
    ③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页。
    ④陆泽峰著:《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5页。
    ⑤张军:《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及其制度完善》,华东政法学院硕士论文,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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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中国人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中央银行》,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年版,第120页。
    ③中国人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中央银行》,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年版,第107页。
    ①[美]托马斯.梅耶等著:《货币、银行与经济》,林宝清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82~185页。
    ②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42页。
    ③尹洪霞、刘振海著:《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275页。
    ①表格见孔祥毅等著:《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8页。
    ①孔祥毅等著:《百年金融制度变迁与金融协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9页。
    ①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271页。
    ①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278页。
    ②黎四奇著:《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以银行法为中心的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17页。
    ②朱大旗著:《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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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金融危机史》,朱隽、叶翔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四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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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王泽宙主编:《银行法通论》,经济日报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①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金融危机史》,朱隽、叶翔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四版,第214页。
    ②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金融危机史》,朱隽、叶翔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四版,第207页。
    ①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金融危机史》,朱隽、叶翔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四版,第211页。
    ②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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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陈晓著:《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19~3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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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成思危:《虚拟经济探微》,《管理评论》2005年第1期。
    
    ①胡光志:《虚拟经济法的价值初探》,《社会科学》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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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成思危:《虚拟经济探微》,《管理评论》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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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张忠军:《金融立法的趋势与前瞻》,《法学》200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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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顾功耘主编:《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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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顾功耘主编:《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规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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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田瑞璋主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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