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湖北育婴事业研究(172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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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清代湖北育婴事业为中心,旨在讨论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及育婴事业的本质。育婴事业是以育婴堂为核心,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救助婴孩的善举,是受国家与社会关注最多,堂局最多,机制最完善的传统慈善事业。当前,学界对育婴或慈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江南,多强调地方社会的主导作用。通过对湖北的研究,我们发现其育婴事业是在政府向全国推广后才发展起来的,一开始就有浓厚的官僚化色彩,并贯穿其始终。
     在系统梳理育婴堂局的相对完备的统计的基础上,不难发现湖北育婴事业的发展有雍乾、嘉道、咸同光三个阶段,而且在东中西部、城市与乡镇、省府治与一般城市及全省与江浙及周边省份四个层面都存在很大的空间差异。
     运营管理是决定育婴事业成效的关键,其核心内容是育婴与经费。在这两个方面,湖北呈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尤其在经费筹措方面很有特色。
     育婴引起国家与社会的共同关注,但他们在其中的角色与地位却各个不同。根据官民参与的方式和程度,可以将湖北育婴堂分为官方主导、官民协作及社会力量主导三种,每种模式又有若干典型的个案。
     育婴事业的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外在原因主要是拯救溺婴恶俗和救助灾荒中的婴孩,内在机制则需从慈善与政治等多种视角来分析。作为一种善举,育婴事业从属于慈善体系,其发展是善念驱动、善书流行与善人努力密不可分。从政治的角度看,育婴是官方慈幼理念与实践的继续,其实质是弥补施政与教化的缺失,而不单单基于慈善目的。
     通过对清代湖北育婴事业的考察,我们发现其中虽不乏个人自愿参与的事例,更多的却是国家的政策驱动和地方官员的亲力督导;地方社会的参与日益增加,但始终居于从属地位。官方的强势介入,恩威并用,使看似充满温情的慈善行为变成了政治运动,丧失了慈善与自愿的色彩,这是清代育婴事业不可忽视的一面。
This article takes the infant-Raising Business of Hubei provence in the Qing Dynasty as the center, for the purpose of discussing its nurtures and the relationship of national and society .The infant-Raising Business takes orphanage as the core, including other organization and individual rescue baby's activities, which gains most attention from the country and the society. Presently, the academic mainly concentrates in Chiangnan, thus places the society in the among leading role. In this research, the characteristics differ from Chiangnan will be discussed.
     The Full text includs seven parts.In preclude, 1 pose the origin of my reseach ,section one summarize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s of past reseach on this subject and its research methods. In the first chapter , the Conception of the infant-Raising Business and orphanage are discussed ,then is the complete statistics of Hubei infant-Raising Business . In the second chapter , its progresses are organized into three stages and espective characteristic will been analysised,the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east and mid-west, the cities and the villages, the capitals and general cities and the whole Hubei and other provinces ,then brief reasons of those non-balance. The third chapter , Management and funds , especially the incomes, are been discussed. In the fourth chapter the country and the society interalations are discussed in the infant enterprise . In the fifth chapter has nurtured the the production mechanism of the infant-Raising Business are analyzed from many angles.
     The final section reviews the argument as a whole. Overall appraisals are reduced for the infant-Raising Business of Hubei.Then some lessons and enlightenments for modern charitment are proposed.
引文
① 《明清时代的政治与社会》,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83年):中译文见《日本中青年学右中国史论著选译·宋元明清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② 日文版,同朋舍,1997年;中译本,商务印书馆,2005年。
    ③ 国学刊行会,1985年版。
    ④ 弘文堂1960年版;弘文堂1999,2000年版。
    ⑤ 中文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⑥ (台北)《食货月刊》第十五卷7—8期,1986年。
    ⑦ 初版,台北联经公司1997年;简体字本,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
    ①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
    ② 中华书局,2005年。
    ③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④ 参见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⑤ 杜正贞、张林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
    ⑥ 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
    ⑦ 《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
    ⑧ 《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1期。
    ⑨ 《史林》1999年第1期。
    ① 群言出版社,2004年。
    ②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③ 人民出版社,2006年。
    ④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
    ⑤ 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
    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⑦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初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再版。
    ⑧ 中华书局1993年初版,2001年再版。
    ① 《清史研究》1997年第1期。
    ② 《史学月刊》2002年第11期。
    ③ 《史学月刊》2002年第12期。
    ④ 《江海月刊》2004年第3期。
    ⑤ 《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
    ⑥ 《江淮学刊》2000年第2期。
    ⑦ 《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⑧ 《江汉论坛》1999年第11期。
    ⑨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⑩ 《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11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9期。
    12 《史学月刊》,2006年第2期。
    13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
    14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
    15 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
    16 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2004年。
    ①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九十三辑,文海出版社,1977年。
    ② 中央研究院《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1984年。
    ③ 《富山大学人文学部纪要》第11号,1986年。
    ④ 《东洋史研究》第45卷第3号,1986年。
    ⑤ 《向世界史的提问5·觇范与整合》,岩波书店,1990年。
    ⑥ 《苏州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⑦ 《清史研究》2000年第1期。
    ⑧ 《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3期。
    ①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②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③ 《清史研究》2004年第3期。
    ④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⑤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
    ⑥ 《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2期。
    ⑦ 《经济评论》1995年第3期。
    ⑧ 李中清、郭松义、定宜序:《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⑨ 《武汉大学学报》2006年第11期。
    ⑩ 《清代研究集》第5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
    11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4期。
    12 《武汉文史资料》第38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
    13 《武汉文史资料》2000年第12期。
    ① 《张之洞与武汉早期现代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② 武汉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
    ③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1年。
    ④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4年:中文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⑤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9年。
    ⑥ 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
    ⑦ 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
    ⑧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
    ⑨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① 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②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③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④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① 《清世宗实录》卷1,雍正二年闰四月癸未。
    ② 《周礼注疏》卷10记:“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郑玄)注,保息谓安之,使蕃息也。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十四以下不从征”。
    ① 见《宋史》卷301,《列传六十·李宥传》;另见杨景仁:《筹济篇》卷18,《保幼》。
    ② 事迹见苏轼:《东坡志林》卷5:《不举子书》可参见《东坡全集》卷74,常称《与朱鄂州书》。
    ③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明清慈善活动报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2—367页。梁这着重提到,很多证据表明,赣县育婴堂建事例多处疑点,因而她倾向于以顺治十二年复建扬州育婴堂为清代第一个育婴堂。
    ④ (日) 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42页。王卫平,黄鸿山:《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群言出版社,第231页。
    ⑤ 《清圣祖实录》卷225,康熙四十五年三月丙戌。
    ⑥ 《清世宗实录》卷19,雍正二年闰四月癸未。此谕旨被广泛引用,但有歧出,一种作雍正二年,《清世宗实录》卷19:《清世宗圣训》卷5,另见多种地方志。另一种作记为雍正八年,有《清朝通典》卷17,《食货》十七;《清文献通考》卷46,《国用》八:《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养幼孤》等。笔者认为当作雍正二年。
    ⑦ 《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养幼孤》。
    ①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明清背叛活动报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2—367页。
    ① 分别见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十七:光绪《德安府志》卷6,《田赋志·善举》五十一;乾隆《天门县志》卷3,《食货志》十八:同治《通山县志》卷2,《建设志》十三。
    ② 分见同治《汉川县志》卷8,《建置志》十二:光绪《应城县志》卷2,《建置志》四十九:同治《应山县志》卷18,《仓储·赈济》三:同治《宜吕府志》卷4,《建置志》三十三。
    ③ 同治《嘉鱼县志》卷6,《人物·义行》三十四。
    ① 光绪《续辑咸宁县志》卷6,《人物·义行》二十九。
    ② 民国《谷城县志稿》卷6,《人物志·义行》四十三。
    ③ 同治《通山县志》卷2,《建设志·矜恤》十三:民国《麻城县志续编》卷3,《仓储·育婴》二十二。
    ④ 雍正《湖广通志》卷15,《城池志·公署附》一。
    ⑤ 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养济附》一。
    ⑥ 乾隆《蕲水县志》卷4,《蠲恤》六十四:光绪《蕲水县志》卷4,《赋役志·蠲恤》七十六。
    ⑦ 光绪《京山县志》卷2,《建置志·公署》十三。
    ① 乾隆《荆门州志》卷8,《官廨》六。
    ② 光绪《光化县志》卷2,《官署·公廨》十六。
    ③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编:《近代中国史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五辑(光绪二三—二十一年),湖北省部分,1150—1158。
    ④ 光绪《黄冈县志》卷12,《人物·笃行》五十七。
    ⑤ 民国《麻城县志前编》卷10,《人物志·义行》二十九。
    ⑥ 同治《房县志》卷9,《人物·善行》五。
    ⑦ 同治《郧西县志》卷16,《人物·义行》六。
    ①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义所》六十七。
    ② 光绪《罗田县志》卷2,《建置·育婴附》十二。据职官表,此君九至十三年在任。
    ③ 乾隆《东湖县志》卷26.《艺文志》十五,林有席:《建育婴堂记》。
    ④ 乾隆《汉阳府志》卷6,《地舆·公署》六。乾隆六年事见《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养幼孤》四。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湖北各育婴堂中最大数额的一笔经费,但在各种当地府县志与湖北省志中并没有相关记录,孤证无生,是否落实值得怀疑。
    ① 嘉庆《湖北通志》卷17,《建置六·育婴》一。
    ②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义所》六十七。
    ③ 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养济附》一,劳光泰:《育婴堂记》。
    ④ 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2—367页。
    ①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杂置》四十九。据《清史列传》卷37,《裕谦传》记,他道光几年调任武昌知府,十四年擢荆宜施道,两局当与建于此间。另,此君即鸦片战争中壮烈殉国的两江总督,因殉国事更显著,各种关于他的记载中多对他此前政绩略而不记。裕谦在荆州、武昌知府任上颇有善政,可参见裕谦:《裕忠节公(鲁山)遗书》,《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本,文海出版社,1980年。
    ② 光绪《续修江陵县志》卷13,《赋役·恤政》七;卷52,《艺文·碑记》五十二,李若璋:《江陵新建育婴堂碑记》。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杂置》四十九。
    ③ 同治《薄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养济附》一,劳光泰:《育婴堂记》。
    ① 董丛林:《张之洞的育婴筹措述论》,冯天瑜、陈锋主编:《张之洞与武汉早期现代化》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
    ② 参见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第五章《清代松江育婴堂的经营实况与地方社会》,250—268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王卫平《清代江南地区的育婴事业圈》,《清史研究》2000年第1期。
    ③ 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善堂》二十四—二十九。
    ④ 光绪《兴国州志》卷4,《义所》七—十三。
    ⑤ 民国《钟祥县志》卷6,《民政志·慈善事业》六。
    ① 民国《南漳县志》卷6,《建置二》十四。
    ② 光绪《续云梦县志略》卷1,《营建·公署》十三。
    ③ 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善堂》二十四—二十九。
    ④ 光绪《荆州府志》卷11,《建置四·善堂义园附》六,黄燮清:《育婴堂记》。
    ⑤ 同治《大冶县志》卷3,《建置·仓场》八。
    ⑥ 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卷1,《育婴》四。
    ⑦ 民国《麻城县志续编》卷2,《建置·善堂》二十二。
    ⑧ 同治《汉阳县志》卷6,《营建志·各善局》十三。
    ① 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6,《建置志·义举》二十七。
    ② 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卷1,《育婴》五。
    ③ 光绪《续云梦县志略》卷1,《营建志·公署》十三。
    ④ 参见《湖北省志》(宗教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25—405页。
    ⑤ 《教务教案档》(第五辑),光绪十三—二十一年,第1101页。张之洞:《办结宜昌教案折》,《张之洞全集》卷31,《奏议》三十一。
    ⑥ 光绪《利川县志》卷13,《艺文志》十七—十八,黄世崇:《育婴堂记》。
    ⑦ 光绪《利川县志》卷13,《艺文志》十七—十八,黄世崇:《育婴堂记》。
    ⑧ 张之洞:《筹办育婴折》,《张之洞全集》卷34,《奏议》三十四。
    ⑨ 张之洞:《札江汉关照会各国领事育婴堂暂勿养婴孩》,《张之洞全集》卷104,《公牍》十九。
    ① 杨大春:《晚清政府的教会育婴政策述论》,《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② 其中嘉鱼、咸丰记载见人物志中,通山、蕲水、广济育婴堂创办时间不明确。
    ③ 其中黄冈未明确记载时间,其中乾隆《黄冈县志》记载“育婴堂,在一字门内”。
    ④ 光绪《黄冈县志》卷4,《赋役志·蠲恤》五十六;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志·义所》六十七。
    ① 光绪《汉阳县识》卷2,《营建略·义举》二十二。
    ① (美) 罗威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86页。
    ② 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十七。
    ③ 同治《随州志》卷7,《公署》四十八—四十九。
    ④ 民国《麻城县志后编》卷3,《食货志·仓储善堂附》二十二。
    ⑤ 嘉庆《湖北通志》卷17,《建置六·育婴》三。
    ①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杂置》四十九。
    ② 嘉庆《湖北通志》卷17,《建置六·育婴》四。
    ③ 同治《汉阳县志》卷6,《营建志·各善局》十一。
    ④ 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2—367页。
    ① 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明清慈善活动报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2—367页。如湖北的统计一样,湖南、江西的统计也应该是存在不少缺漏的。
    ② 周荣:《明清两湖地区的社会保障与基层社会控制》(武汉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第199—202页。
    ③ 《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养幼孤》五。
    ① 同治间,施南知府张观钧解释其事:“女曰婴,男曰孩,男之贫无以养,间亦有育之者,女则弃之而已,此堂之所以育婴名也。”见张观钧《育婴堂记》,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29,《艺文志》七十七。
    ② 分见同治《安陆县志补》卷下,《风俗》五十一: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善堂》二十四: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二十九,《艺文志》七十七,张观钧:《育婴堂记》。
    ③ 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养济附》一,劳光泰:《育婴堂记》。
    ④ 分见同治《江夏县志》卷5,《风俗》三五:同治《崇阳县志》卷1,《疆域志·风土》七八: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29,《艺文志》七十七;光绪《续辑咸宁县志》卷6,《人物·义行》二十九,钟春林条。
    ⑤ 同治《保康县志》卷1,《地舆志·风俗》十二。
    ⑥ 苏轼:《与朱鄂州书》,《苏轼文集》卷49。参见同治《蒲圻县志》卷1,《疆域志·风俗》一。
    ① 光绪《沔阳州志》卷4,《食货·养济》六十七: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九。
    ② 以上分见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志·杂置》四十九:光绪《罗田县志》卷2,《建置志·育婴》(?)二;光绪《黄梅县志》卷9,《建置志·公廨》六。
    ① 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善堂》二十四。
    ② 《皇朝续经世文编》卷83,《国用考》二十一,《赈恤·恤幼孤》。
    ③ 张之洞:《筹办育婴折》,《张之洞全集》卷34 三十四,《奏议》三十四。
    ④ (日) 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90—691页。
    ⑤ 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11,《艺文志》十四,王庭桢:《兴善堂记》。
    ① 乾隆《天门县志》卷首,《凡例》,育婴养济条。
    ② 光绪《续修江陵县志》卷13,《赋役·恤政》十:光绪《孝感县志》卷15,《人物·高义》五五,余棣棠。
    ③ 饶玉成:《皇朝经世文编续集》卷二十八,《户政三·养民》,杨于果:《荆州育婴堂记》。
    ① 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11,《艺文志》十四,王庭桢:《兴善堂记》。
    ① 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十七。
    ② 民国《汉口小志》卷9,《义举志》一。
    ③ 张之洞:《为遵旨筹办湖北通省育婴堂,现已办有规模,恭摺奏祈圣鉴事》,《教务教案档》第五辑(光绪十三—二十一年),第1153页。
    ① 同治《云梦县志》卷1,《营建志·公署》十四。
    ②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志·义所》六十七—七十二,《金侯办理育婴条规》。
    ③ 同治《长沙县志》卷9,《保育·育婴》十二。
    ④ 同治《利川县志稿》卷3,《风俗》四十六—四十八。
    ⑤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志·义所》六十七—七十二,《金侯办理育婴条规》。
    ⑥ 光绪《兴国州志》卷4,《建置志·义所》十三,《同善堂现办章程》。
    ① 同治《云梦县志》卷1,《营建志·公署》十四。
    ② 嘉庆《湖北省志》卷17,《建置六·育婴》一。
    ③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十—十三。
    ④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十—十三。
    ① 同治《江夏县志》卷二2,《建置志·杂置》四十九,裕谦《育婴堂筹增经费》。
    ②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九。
    ③ 光绪《蕲州志》卷4,《建置志·公署》十四。
    ④ 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志·公署》二十四—二十九。当时田价尚未详加考察。如同治二年,松滋谭氏捐田十石四斗,价可值四千两。(见光绪《荆州府志》卷十一,《建置志·善堂》),依此推定。
    ⑤ 乾隆《汉阳府志》卷6,《地舆志·公署》六。
    ⑥ 乾隆《天门县志》卷3,《食货志》十八。
    ⑦ 光绪《潜江县志》卷4,《建置志》三。
    ⑧ 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十七。
    ⑨ 民国《南漳县志》卷16,《人物志·义行》二十。
    ① 参见郑学檬:《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31—636页。另,厘金之弊一直延续到民国间。如《彭德怀自述》中记,他自(?)车中回乡后,当地权贵以给他“一个局子”为诱耳拉拢他。
    ② 同治《续修东湖县志》卷9,《营建》十四。
    ③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志》七。
    ④ 光绪《兴国州志》卷4,《建置志·义所》十。
    ⑤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志》七。
    ⑥ 民国《麻城县志续编》卷3,《食货志·仓储》二十二。光绪《麻城县志》记“呈准山契税项下,每产价钱一贯,附收捐钱六十文。”(卷3,《食货·地方财政》四十)。
    ① 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志·善堂》二十八
    ② 余治:《得一录》卷16,《良法附纂》,“以公项行义说”条。
    ③ 光绪《江陵县志》卷52,《艺文志》五十一,李若璋:《江陵新建育婴堂碑记》。
    ④ 光绪《沔阳州志》卷4,《食货志·养济》一。
    ⑤ 光绪《宜城县志》卷上,《建置志》五。
    ⑥ 同治《监利县志》卷2,《营建志·育婴》十三。
    ⑦ 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普济等附》。
    ⑧ 光绪《罗田县志》卷2,《建置志》十(?)。
    ⑨ 民国《麻城县志后编》卷3,《食货志·仓储》二十四。
    ① 乾隆《天门县志》卷3,《食货》十八。
    ②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志·杂置》五十。
    ③ 光绪《续修江陵县志》卷13,《赋役志·恤政》七。
    ④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九。
    ⑤ 乾隆《东湖县志》卷26,《艺文志》十五,林有席:《建育婴堂记》。
    ⑥ 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29,《艺文志》七十七,张观钧:《育婴堂记》。
    ⑦ 董桂敷:《紫阳书院志略》卷8,《捐金育婴词》、《晓谕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07—309页。
    ⑧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志·杂置》五十一,裕谦:《武昌府恤孤局记》。
    ⑨ 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普济等附》一。
    ⑩ 光绪《潜江县志》卷4,《建置志》三。
    11 光绪《蕲州志》卷4,《公署》十三。
    ① 同治《东湖县志》卷26,《艺文志》四十三,金大镛:《东湖改建育婴堂记》。
    ②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编:《近代中国史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五辑(光绪十三—二十一年),湖北省部分,第1155页。
    ③ 光绪《续云梦县志》卷1,《营建志·公署》十三。
    ④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编:《近代中国史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五辑(光绪十三—二十一年),湖北省部分,第1150—1158页。
    ⑤ 嘉庆《湖北省志》卷17,《建置六·育婴》。
    ① 嘉庆《湖北省志》卷17,《建置六·育婴》。
    ②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上。
    ③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署》上。
    ④ 光绪《续云梦县志略》卷1,《营建志·公署》十三。
    ⑤ 乾隆《汉阳府志》卷6,《舆地志·公署》十七。
    ⑥ 乾隆《天门县志》卷3,《食货志》十九。
    ⑦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志·义所》六十九。
    ⑧ 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十七。
    ① 嘉庆《湖北通志》卷17,《建置志六·育婴堂》四.以下引用均出于此。
    ②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暑》十—十三
    ③ 黄六鸿:《福惠全书》卷31,《庶政部》十五—十九,《育养婴儿》。
    ① 民国《南漳县志》卷6,《建置二》十四。
    ② 光绪《续江陵县志》卷13,《赋役·恤政》上。
    ① 同治《监利县志》卷2,《营建志·育婴》记:“育婴堂,在十字街,即旧普济堂,雍正十三年建,道光十一年邑令唐树义改建”。此处有岐义,或雍正十三年建普济常,道光十一年改之为育婴堂:或雍正十三年建育婴堂.道光十一年进行改建,但此堂为官建刚无疑,未寻得其他应证者,谨从前者。
    ② 乾隆《钟祥县志》卷2,《公暑·堂局》十一。
    ① 民国《麻城县志后编》卷2,《建置志·善堂》二十二。
    ① 同治《南漳县志》卷36,《杂识》八,《育婴记》。民国《南漳县志》卷6,《建置》十四。
    ② 光绪《黄冈县志》卷4,《赋役志·损恤》五十六。
    ③ 光绪《续修江陵县志》卷13,《赋役志·恤政》上。
    ① 《圣祖实录》卷224,康熙四十五年三月丙戊。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下同),第6册,第257页。
    ② 《世宗实录》卷19,雍正年闰四月癸未。第7册,第312页。
    ③ 方观承:《方恪敏公奏议》卷2,《奏恳圣恩,仰祈睿鉴事》。
    ④ 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恤孤贫·养幼孤》四,商务印书馆,1909年出版。
    ① 《仁宗实录》卷317,嘉庆二十一年三月甲申,第32册,第203页。
    ② 《宣宗实录》卷312,道光十九年四月壬辰,第37册,第1038贝。
    ③ 《穆宗实录》卷169,同治五年(1866)二月庚子,第49册,第54页。
    ④ 《穆宗实录》卷202,同治六年(1867)五月甲寅条,第49册,第600页。
    ⑤ 《大清律例新增统纂集成》卷28,《刑律斗殴下·欧祖父父母》。
    ⑥ 《德宗实录》卷301,光绪十七年(1891)九月甲戊条,第55册,第984页。
    ①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恤孤贫·养幼孤》四。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两事在湖北通志与武昌汉阳两地方志中均未见记载,嘉庆《湖北通志》及两通宵婴堂规中亦无相关记录。这两条记录并无佐证。尤其动支三万两作育婴堂生息,是湖北最大笔的育婴经费,这不能不让怀疑。
    ② 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2-367页.
    ① 张之洞:《筹办育婴折》,《张之洞全集》卷34,《奏议》三十四。
    ② 参见董丛林:《张之洞的育婴筹措述论》,冯天瑜主编:《张之洞与武汉早期现代化》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44—349页。
    ③ 嘉庆《湖北省志》卷17,《建置六·育婴》
    ④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志·义所》七十。
    ⑤ 张之洞:《张之洞全集》卷34,《奏议》三十四,《筹办育婴折》,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902页。
    ① 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卷1,《育婴》六。
    ② 关于旌表乐善好施的标准与事例可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403,《礼部·风教》。
    ③ 乾降《沔阳县志》卷39,《艺文志》十二,禹殿鳌:《同善序》。
    ④ 光绪《续云梦县志略》卷1.《营建·公暑》十三。
    ⑤ 民国《南漳县志》卷6,《建置二》十四:同治《南漳县志集钞》巷36,《杂识》八,《育婴记》。
    ① 嘉庆《湖北省志》卷17,《建置六·育婴》。
    ② 光绪《荆州府志》卷11,《善堂》二,李若璋:《江陵新建育婴堂碑记》。
    ③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杂置》五十二。
    ④ 光绪《续云梦县志》卷1,《营建志·公暑》十三。
    ⑤ 光绪《兴国州志》卷4,《义所》七一十三。
    ⑥ 此条类雍正二年渝旨,多处转求,如乾隆《华容县志》卷2,《建置志·恤政》二十八。
    ⑦ 同治《荆州府志》卷11,《建置志·善堂》二。
    ⑧ 光绪《续云梦县志略》卷1,《营建志·公暑》十四。
    ①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69,《蠲恤·恤孤贫·养幼孤》四。
    ②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暑》九。
    ③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志》六。
    ④ 光绪《潜江志续》卷4,《建置志》三。
    ⑤ 民国《咸丰县志》卷2,《建置志·善堂》二十九。
    ① (日)大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501-518页。
    ① 瞿同祖著,范忠信、晏锋译:《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282页。
    ①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上。
    ① 光绪《蕲州志》卷4,《公暑》十三。
    ② 光绪《荆州府志》卷11,《建置四·善堂》五:同治《公安县志》卷二,《营建·城池》八。
    ① 苏云峰:《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1860—1916)——湖北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1981年,第78—82页。
    ② 王先明:《中国近代绅士阶层的社会流动》,《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
    ③ (韩)田炯權:《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义田地主和生产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35—147页。
    ① 光绪《黄冈县志》卷4,《赋役志·捐恤》五十六。
    ② 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十七。其时汉口尚隶属汉阳县。
    ③ 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志·公暑》二十四—二十九。
    ① 光绪《续辑咸宁县志》卷6,《义行》二九。
    ② 光绪《武昌县志》卷21,《义行》十二。
    ③ 同治《郧西县志》卷16,《人物·义行》六。
    ④ 民国《谷城县志稿》卷6,《人物·义行》四十三。
    ⑤ 嘉庆《湖北省志》卷17,《建置六·育婴》。
    ⑥ 李若璋:《江陵新建育婴堂碑记》,光绪《刺州府志》卷11,《善堂》二。
    ⑦ 刘心源著:《奇觚室醅馀集》卷2,《题彭生<育婴萃锦诗册>》,湖北省刘心源研究会编印,2001年版,第32页,系内刊,华中师大图书馆有藏。全诗如下:老抱恫鳏X万物,X身天乳下星精。三个儿女今名贾,八百春秋古有彭。郡国疮痍谁父母,湖山歌咏动公卿。荒唐我亦苍生眼,无策归来愧倒绷。(首联缺两字) 刘自注:儿女名贾:《后汉书·贾彪传》:“彪补新息长,小民贫因,多不养子,彪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数年间,人养子者数千。”佥曰:贾父所长,生男为贾子,生女名为贾女。
    ① 光绪《黄冈县志》卷12,《人物志·笃行》五十七。
    ② 民国《麻城县志前编》卷10,《人物·义行》二十九。
    ③ 同治《房县志》卷9,《人物·善行》四。
    ④ 惠庆:《奏陈粤西团练目坏亟宜挽救疏》,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82,四十五。
    ⑤ 胡林翼:《胡文忠公全集》卷4,《麻城县禀陈各局绅筹办捐输情形批》。
    ① 颜茂猷:《官鉴》卷中,二十八。
    ② 同治《江夏县志》卷2,《疆十》五十三。
    ③ 《世宗实录》卷19,雍正二年闰四月癸未。
    ④ 本目据嘉庆《湖北通志》卷17,《建置三·育婴堂》;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杂置》:民国《湖北通志》卷49,《经政志七·善举》相关内容整理。
    ⑤ 雍正《湖广通志》鉴15,《城池志·公暑附》一记“一在宾阳门外,旧建,一在汉阳门内,雍正九年督抚 司道捐建。”显然,初建之期当在雍正九年之前,是否为雍正二年或更早,无考。
    ① 此条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编:《近代中国史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五辑(光绪十三-二十一年),湖北省部分,1150—1158。
    ① 此目取材于同治《大治县志》卷3,《建置志·仓场》八一九: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志》七一八: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卷1,《育婴》等处。
    ① 此目据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志·善堂》等整理。
    ① 此日据民国《夏口县志》卷5,《建置志·善堂》及《武汉市志·民政志》等相关内容整理。
    ② 民国《汉口小志》卷9,《义举志》一。
    ① (美)罗威廉:《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商业和社会(1796——1889)》,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86页。
    ② 瞿同祖著,范忠信 晏锋译:《清代地主政府》,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283页
    ① 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29,《艺文志》七十七,张观钧:《育婴堂记》。
    ② 同治《安陆县志补正》卷下,五十一,《溺女》条;亦见同治《蒲圻县志》卷1,《疆域志·风俗》。各处引文多有出入。
    ① 光绪《麻城县志》卷34,《艺文志》九十一,裘铣:《戒溺女文》。
    ② 《穆宗实录》卷169,同治五年(1866)二月庚子,第49册,54页。
    ③ 郑观应:《劝戒溺女》,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8页。此句与《得一录》中相似。《得一录》卷2,《保婴会规约》记:近世溺女之风,各直省乡里小民,所在多有,有呱呱坠地,即付沉沦,蔑理伤和,莫此为甚。
    ④ 同治《安陆县志补正》卷下,五十一,《溺女》条: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养济附》一
    ⑤ 以上分见同治《江夏县志》卷5,《风俗》三十五;同治《崇阳县志》卷1一,《疆域志·风土》七八:同治《通山县志》卷2,《建设志·矜恤》十三;同治《黄陂县志》卷2,《建置·善堂》二十四:同治《增修施南府志》卷29,《艺文志》七十七;同治《利川县志》卷3,《风俗》。
    ⑥ 同治《保康县志》卷1,《地舆志·风俗》十一。
    ① 《清高宗实录》,乾隆三十年七月辛卯,《清实录》,第十八册,第156页
    ① 光绪《麻城县志》卷34,《艺文志》九十一,袁铣:《戒溺女文》。
    ② 光绪《武昌县志》卷21,《人物·义行》十二。
    ③ 徐栋辑:《牧令书》卷15,《保息》,朱×《作吏管见》。按,朱指朱性斋,著有《作吏管见》,《牧令书》中多次录用其文,却一直只书其姓不书其名,怪战!
    ④ 方大湜:《平平言》卷4,《禁溺女》。
    ⑤ 光绪《麻城县志》卷34,《艺文志》九十一,袁铣:《戏溺女文》。
    ⑥ 同治《蒲圻县志》卷2,《政典·育婴养济附》,劳光泰:《育婴堂记》
    ① 同治《江夏县志》卷5,《风俗》三五:同治《通山县志》卷2,《建设志·矜恤》十三:同治《崇阳县志》卷1,《疆域志·风十》七八。
    ② 光绪《续辑咸宁县志》卷6,《人物·义行》二十九。
    ③ 光绪《利川县志》卷13,《艺文志》十七,黄世崇:《育婴堂记》
    ④ 陆曾禹《钦定康济录》卷15,《育婴儿以慈孤幼》,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卷),北京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352—356页。
    ⑤ 姚碧:《荒政辑要》卷6,《收育婴孩》,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巷),北京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19页。
    ① 杨景仁:《筹济篇》卷18,《保幼》,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第二辑·第四卷),北京古籍出版社2003年,255—261页。
    ② 裕谦:《裕忠节公(鲁山)遗书》卷11,《救荒类》十一,《咨询灾赈条款禀》:十三,《劝谕市民收养遗弃子女示》。
    ③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志》五十一。
    ④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暑》九。
    ⑤ 光绪《沔阳州志》卷4,《食货》六十七
    ① 游子安:《劝化金葴——清代善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6—17页。
    ② 本目内容主要参考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58页:王卫平、黄鸿山:《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群言出版社,2004年,第181—191页:游子安:《善与人同——明清以来的慈善与教化》,中华书局,2005年,第182—193页。
    ③ 游子安:《善与人同——明清以来的慈善与教化》,中华书局,2005年,第2页,韦庆远《序言》。
    ① 孟子:《孟子》公孙丑上。
    ② 同治《续修东湖县志》卷26,《艺文志》四十三,金大镛:《东湖县改建育婴堂记》。
    ③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地》八.黄昺杰:《兴善章会序》。
    ④ 张寿安:《以礼代理——凌廷堪与清中叶儒学思想的转转变》,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59页。
    ⑤ 同治《黄陂县志》卷9,《好善》六十四。
    ① 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21页。
    ② 郑观应:《救济速报》,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43页。
    ① 皮明庥主编:《武汉通史》(宋元明清卷),武汉出版社,2006年,第534—536页。
    ② 同治《汉阳县志》卷12,《公暑》十。
    ③ 光绪《荆州府志》卷11,《建置志四·善堂》八,黄燮清《育婴堂记》。
    ④ 关于善书的研究与资料,可参见袁啸波编:《民间劝善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3页。
    ① 石成金:《传家宝三集》卷1,《功券第四》,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768—769页。
    ② 袁啸波编:《民间劝善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32—235页。
    ③ 光绪《光化县志》卷2,《官暑志·公廨附》十三,胡启爵:《宣讲圣谕条规》。
    ④ 民国《南漳县志》卷6,《建置二》十四。
    ⑤ 同治《黄陂具志》卷9,《人物·好善》七十一。
    ⑥ 光绪《黄冈县志》卷12,《人物志·笃行》五十七。
    ① 光绪《蕲水县志》卷12,《笃行》二八。
    ② 光绪《武昌县志》卷2l,《义行》十二。
    ③ 同治《崇阳县志》卷8,《隐逸》四十四。
    ④ 光绪《荆州府志》卷56,《人物志》二十三。
    ① 民国《麻城县志前编》卷10,《人物·义行》二十。
    ② 光绪《德安府志》卷16,《人物·义行》四十七。
    ① 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页。
    ② 佚名:《太上感应编》,唐大潮等译注:《劝善书今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53页。
    ③ 光绪《黄冈县志》卷12,《人物志·笃行》五十七。
    ④ 光绪《荆州府志》卷11,《建置志·善堂义园附》六。
    ① 同治《崇阳县志》卷3,《建置志·义所》。
    ② 光绪《荆州府志》卷54,《孝义》十九。
    ① 光绪《荆州府志》卷11,《善常》二。亦见光绪《江陵县志》卷52,《艺文·碑记》五十一。
    ② 管子:《管子·山权数·轻重》八。
    ③ 黄六鸿:《福惠全书》卷31,《庶政部·养育婴儿》,种书堂藏板,出版年限不详,武汉大学老图馆藏。
    ④ 《宋史》卷178,《食货志上》六。
    ⑤ 饶玉成:《皇朝经世文编续集》卷二十八《户政三·养民》,杨于果:《荆州育婴堂记》。
    ① 民国《英山县志》卷2,《建置志·慈善》十七,《禁闭女告示》。按,英山清代属安徽六安,古来亦有“英六”之说,国民政府时期才划入湖北。此处引用旨在佐证。
    ② 同治《江夏县志》卷2,《建置志·杂置》五十一。
    ③ 光绪《沔阳州志》卷4,《食货志·养济》六十九,王柏心:《新堤育婴堂记》。
    ④ 《新唐书》卷126,《张九龄传》:另见光绪《大冶县志》卷4,《建置志》六,林佐:《兴善堂序》。
    ⑤ 《周易·系辞下》:陆曾禹:《钦定康济录》卷首,《重订康济录序》,《荒政全书》(第二辑),第一册,北京古出版社2003年,第229页。
    ① 同治《通山县志》卷2,《建设志·矜恤》。
    ② 光绪《续修江陵县志》卷52,《艺文志·碑记》五十一,李豫:《重修育婴堂记》。
    ③ 同治《续修东湖县志》卷26,《艺文志》四十三,金大镛:《东湖县改建育婴堂记》。
    ④ 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卷J,《育婴》八。
    ⑤ 饶玉成:《皇朝经世文编续集》卷二十八《户政三·飬民》,杨于果:《荆州育婴堂记》
    ①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卷4,《建置志》七,林佐:《林善章会序》。
    ② 同治《增修施难府志》卷29,《艺文志》七十七,张观钧:《育婴堂记》。
    ③ 裕谦:《裕忠节公(鲁山)遗书》卷13,《救荒类》二十四,《救灾有福记》。
    ④ 光绪《光化县志》卷2,《官暑·公廨附》十,胡启爵:《敦善堂约规1条》。
    ⑤ 王庭桢同治十年至光绪三年任荆门知州,先后在州城与下辖各市镇创办了八个综合性善堂,分别是同善堂、兴善堂、益善堂、滋善堂、积善堂、崇善堂、敦善堂、乐善堂。详见同治《刑门州志》卷3,《政典 志》一,《善章图说》,创办过程可参见同志艺文志中相关序六。
    ① 光绪《施南府志》卷3,《续经政志》二,王庭钧《合建同善堂育婴局记》。
    ② 光绪《施南府志续编》卷3,《续绛政志》三。
    ③ 汪辉祖:《学治续说》,“事慎创始”条,见是著《学治臆说》,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98页。
    ④ 如雍正十二年江南总督禀报南京设立育婴堂的情形,雍正皇帝一改一贯长编原批的作风,仅批:“育婴普济,固属应行善举,然亦不过妇女慈仁之类,非急务也。”见《清世宗原批谕旨》第57卷,赵弘恩,雍正十二年二月十八日折。
    ⑤ 冯尔康:《生活在清朝的人们》,中华书局,2005年,第223页。
    ① 张之洞:《商定稽查外国育婴办法折》,《张之洞全集》卷26,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87页。
    ② 张之洞:《办结武穴教案折》,《张之洞全集》卷31,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92页。
    ① 以上见朱金甫主编:《清未教案》,第2册,中华书局,1998年。第483—485页、500—502页、603页。
    ② 张之洞:《张之洞文集》卷34,奏议三十四,《筹办充婴折》,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901-902页。
    ①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编:《近代中国史料汇编·教务教案档》,第五辑,1150—1158。
    ② 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卷1,《育婴》八。
    ③ 光绪《兴国州志》卷4,《义听》十。
    ① 《世宗实录》卷156,雍正十三年五月癸亥。
    ① 《高宗实录》卷5,雍正十三年十月乙酉。
    ② 夫马进:《善会善堂的开端》,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中国史论著选择·宋元明清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13页。
    ③ 据国民政府内务部十九年的调查,当年湖北有救济院下属育婴所2处及旧式育婴堂12所.远少于江浙江西湖南等地。见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1998年影印本,第336页。
    ① 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页。
    赵尔巽:《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
    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
    《清实录》,中华书局1986年。
    《雍正帝朱批谕旨》,本院藏,未知版本。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商务印书馆宣统元年再版,本院藏
    清高宗:《清朝通典》,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5年。
    清高宗:《清朝文献通考》,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
    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
    陈忠猗:《皇清经世三编》,光绪二十七年上海书店印。
    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同治四年上海广百宋斋重校本。
    葛士濬:《皇清经世续编》,光绪十四年图书集成局印。
    裕谦:《裕忠节公(鲁山)遗书》,《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九十三辑),文海出版社1980年。
    郑观应:《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吕坤:《实政录》
    顺治帝:《资政要览》
    金庸斋:《居官必览》
    袁守定:《图民录》
    徐栋编,丁日昌辑:《牧令书辑要》
    陈弘谋:《从政遗规》
    (以上用陈生玺辑:《政书集成》影印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
    杨景仁:《筹济篇》
    陆曾禹:《钦定康济录》
    姚碧:《荒政辑要》
    (此上见李文海、夏明方主编《中国荒政全书》,北京古籍出版社2002年)
    余治辑:《得一录》,《近代中国史科丛刊第九十二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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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应昌:《清诗铎》,中华书局1983年。
    汪辉祖:《佐治药言》、《学治臆说》,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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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桂敷:《紫阳书院志略》,湖北教育出版社于2002年。
    雍正《湖广通志》,雍正十一年年刻本
    嘉庆《湖北通志》,嘉庆九年刻本
    民国《湖北通志》,民国十年刻,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本
    乾隆《江夏县志》,乾隆五十八年刻本
    同治《江夏县志》,同治八年刻本*
    乾隆《武昌县志》,乾隆二十八年刻本*
    光绪《武昌县志》,光绪十一年刻本*
    民国《武昌要览》,民国十四年铅印本
    同治《咸宁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光绪《续辑咸宁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同治《崇阳县志》,同治五年活字本*
    光绪《兴国州志》,光绪十五年刻本*
    光绪《续补兴国州志》,光绪三十年刻本*
    同治《通山县志》,同治七年活字本*
    同治《通城县志》,同治六年活字本*
    同治《重修嘉鱼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道光《蒲圻县志》,道光十六年刻本
    同治《蒲圻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大冶县志》,同治六年刻本*
    光绪《大冶县志续编》,光绪十年刻本*
    光绪《大冶县志后编》,光绪二十三年刻本*
    康熙《黄州府志》,康熙二十四年刻本
    乾隆《黄州府志》,乾隆十四年刻本
    光绪《黄州府志》,光绪十年刻本*
    宣统《黄州府志拾遗》,宣统二年铅印本
    乾隆《黄冈县志》,乾隆五十四年刻本
    道光《黄冈县志》,道光二十八年刻本
    道光《黄安县志》,道光二年刻本
    同治《黄安县志》,同治八年刻本*
    光绪《黄安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乾隆《麻城县志》,乾隆六十年刻本
    光绪《麻城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民国《麻城县志前编》,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民国《麻城县志续编》,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光绪《罗田县志》,光绪二年刻本*
    乾隆《蕲水县志》,乾隆五十九年刻本
    光绪《蕲水县志》,光绪六年刻本*
    咸丰《蕲州志》,乾隆二十年刻本
    光绪《蕲州县志》,光绪十年重校本*
    光绪《黄梅县志》,光绪二年刻本*
    民国《英山县志》,民国九年活字本*
    乾隆《广济县志》,乾隆五十四年刻本,省图影印本
    同治《广济县志》,同治十一年活字本*
    乾隆《汉阳府志》,乾隆十二年刻本
    嘉庆《汉阳县志》,嘉庆二十三年刻本
    同治《续辑汉阳县志》,同治七年刻本*
    同治《汉阳县志校》,光绪十年刻本*
    光绪《汉阳县识》,光绪十年刻本*
    民国《夏口县志》,民国九年刻本
    民国《汉口小志》,民国四年铅印本
    康熙《孝感县志》,嘉庆十六年王进祖等增刻本
    光绪《孝感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同治《汉川县志》,同治十二年刻本*
    光绪《汉川图志征实》光绪二十一年刻本
    乾隆《沔阳州志》,乾隆五年刻本
    光绪《沔阳州志》,光绪二十年刻本*
    康熙《德安府全志》,康熙二十四年刻本
    光绪《德安府志》,光绪十四年刻本*
    康熙《德安安陆郡县志》,康熙五年刻本
    道光《安陆县志》,道光二十三年刻本*
    同治《安陆县志补》,同治十一年刻本
    同治《随州志》,同治八年刻本*
    道光《云梦县志略》,道光二十年刻本
    光绪《续云梦县志略》,光绪九年刻本*
    康熙《应山县志》,康熙十二年刻本
    同治《应山县志》,同治十年刻本*
    雍正《应城县志》,雍正四年刻本*
    咸丰《应城县志》,咸丰三年刻本
    光绪《应城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乾隆《钟祥县志》,乾隆六年刻本*
    同治《钟祥县志》,同治六年刻本*
    民国《钟祥县志》,民国二十六年刻本
    光绪《京山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民国《京山县志》,民国三十八年刻印本
    光绪《潜江县志》,光绪五年刻本*
    乾隆《天门县志》,乾隆三十年刻本*
    道光《天门县志》,道光元年刻本
    乾隆《荆州府志》,乾隆二十二年刻本
    光绪《荆州府志》,光绪六年刻本*
    民国《沙市志》,民国五年铅印本*
    乾隆《江陵县志》,乾隆五十九年刻本
    光绪《续修江陵县志》光绪三年
    同治《石首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监利县志》,同治十一年刻本*
    光绪《监利风土志》,光绪十七年刻本
    同治《公安县志》,同治十三年刻本*
    同治《松滋县志》,同治八年刻本*
    同治《枝江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宜都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乾隆《荆门州志》,乾隆十九年刻本
    嘉庆《荆门直隶州志》,嘉庆十四刻本
    同治《荆门州志》,同治七年刻本*
    同治《当阳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光绪《当阳县补续志》,光绪十五刻本*
    同治《远安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宜昌府志》,同治五年刻本*
    乾隆《东湖县志》,乾隆二十八年刻本*
    同治《续修东湖县志》,同治三年刻本*
    嘉庆《归州志》,嘉庆二十二年刻本
    光绪《归州志》,光绪八年刻本*
    光绪《归州志》,光绪二十七年刻本
    光绪《兴山县志》,光绪十一年刻本*
    同治《巴东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长乐县志》,同治九年刻本。
    光绪《长乐县志》,光绪元年增刻本*
    道光《长阳县志》,道光二年刻本
    同治《长阳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施南府志》,同治十年刻本*
    光绪《施南府志续编》,光绪十年刻本*
    同治《恩施县志》,同治三年刻本*
    同治《咸丰县志》,同治四年刻本*
    民国《咸丰县志》,民国三年刻本
    同治《宣恩县志》,同治二年刻本*
    同治《来凤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利川县志稿》,同治四年刻本
    光绪《利川县志》,光绪二十年刻本*
    同治《建始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道光《鹤峰州志》,道光二年刻本
    光绪《鹤峰州志》,同治六年刻本*
    同治《郧阳志》,同治九年刻本*
    同治《郧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同治《房县志》,同治四年刻本*
    同治《郧西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民国《郧西县志》,民国二十六年刻本
    同治《保康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乾隆《竹山县志》,乾隆五十年刻本
    同治《竹山县志》,同治四年刻本*
    同治《竹溪县志》,同治六年刻本*
    光绪《襄阳府志》,光绪十一年刻本*
    同治《襄阳县志》,同治十三年刻本*
    同治《谷城县志》,同治六年刻本*
    民国《谷城县志稿》,民国十五年石印本
    光绪《光化县志》,光绪十年刻本*
    光绪《均州志》,光绪十年刻本*
    同治《宜城县志》,同治五年刻本*
    光绪《宜城县志》,光绪八年刻本*
    同治《枣阳县志》,同治四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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