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主权思想的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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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权理论是法学理论与民主政治的基本课题,主权概念自产生以来一直呈现出诸多的争议和矛盾,鉴于此,文章并不试图对主权的概念或功能强加任何定义,而将重点放在研究主权的文献上以及对主权概念的评价方面所进行的争论,同时借助几组主权理论的分析工具,来厘清主权范畴的基本要素。
     依照福柯对知识发展演进过程的理解,主权学说可以划分为古典时代和现代阶段。古典时代的主权学说以首位主权概念的倡导者博丹及其忠实的追随者霍布斯为代表。至现代阶段,受民族主义和宪政主义两种主要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古典主权学说分离为民族国家主权与宪政主权,并延伸至卢梭一线的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与洛克一线的孟德斯鸠和美国联邦党人。两种观念分歧的核心在于对两个“国家”概念——“共同主体”和“专门主体”的综合或分离。民族国家主权为了寻找民族意志的真实表达,以民族之名对两个主体进行了完美的综合;而宪政主权者则对这种综合表现出了坦率的怀疑,他们认为主权权威之归属一“共同主体”的存在是高度形式化的,而关键之处就在于设计一个“专门主体”行动的合理宪法制度。
     主权观念自中世纪后期于欧洲国家提起以来,在主权归属上经历了君主主权、人民主权到“国家”主权的演变。当“人权天赋”取代了“君权天赋”后,人民就取代了君主成为(?)国主权的根本来源。“人权天赋”的本质是“自然权利”理论,后者成为论证人民主权合理性的理论依据。自理性主义、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和资产阶级革命后,人民成为国家主权之主体,人民主权理念自此诞生。人民主权的基本内涵,即是一个群体之下的最高政治统治力必须拥有正当性的基础,且此正当性的基础只能来自人民。当然,人民主权理论诞生之后,既有坚定的支持者也有强烈的批判者,但无论两种观点如何对立,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则是:从人民主权观念被完整的提出之后,国家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已经成为宪政理论的共识。
     主权观念产生于西方,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主权最初是一个表征主奴关系的概念,是一种绝对的“全总的”权力,无需正当性论证。在部落社会走向城邦社会的过程中,这一概念产生了新的义项:抽象的人民的权力,同样具有绝对性与至高性。古希腊这一文化传统在古罗马得以发扬,共和时代的罗马与希腊持相同的主权观念。但在罗马帝国时代,主权的含义虽然没有质的变化,但主权的归属却由人民转向了君主。不过,于终极意义上古罗马通行的仍然是人民主权理论,或最低限度的是,人民是主权的最终拥有者。至中世纪,主权理论可以分为三个派别:教会主权论、君主主权论和主权在民论。其中的主权在民论体现出一种有别于古希腊古罗马朴素的主权在民思想的所谓“政约论”观点,这种观点隐含了限制君主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思想,对后来的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思想的形成与完善提供了重要启示。
     博丹的主权理论是欧洲政治思想史上的一件大事,他的主权理论包含了对至高无上的权威的界定,他主张的是一种统治者的主权理论。他赋予主权权力五项基本特征,并以否定混合型政体来论证其主权不可分割的思想。博丹审慎的使用了“有限的最高权力”一词,以自然法、神意法、统治法等对主权进行合理限定,但博丹没有将“统治法”观念充分深入下去,使其原本的有限主权具有了较大的缺陷。延续着博丹的主权理论并将其发挥到极致的是英国人霍布斯。他以个人主义为论述起点,却于结果上走到了国家主义之路,甚至比博丹的国家主义更激进;他开创了新的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权利思想,这些原本可以作为主权绝对性的限制性条件的,反而成为了绝对主权的合法性依据;他以超乎常人的排除困难的能力否定了博丹对主权的合理限定,而将君主主权与国家主义发挥到几近完美的程度。另一个英国的社会契约论者,却与霍布斯走向完全相反主权理论的是洛克。同样以个人主义为起点,洛克得出了议会主权和人民主权的结论;同样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洛克得出了有限政府和权力分立思想。与霍布斯不同,洛克版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前政治状态而非前社会状态,他的社会契约理论也隐含着相关联的“社会”契约与“政治”契约的双重性。洛克始终未用主权一词而以最高权力代替,最高权力即指立法权。在洛克理论中似乎存在两个最高权力,一是人民全体,二是多数人的议会,但两种最高权力并非同时存在,常态下议会行使主权,而在极端情形的非常态下人民行使主权,议会主权是相对、受限的,而人民主权则是绝对、不受限的。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从反对传统理性者理性优于自然情感的观点出发,以人类天性善良的论断,批判了霍布斯相同前提下的相异结果。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遵循着霍布斯的论证方法却沿袭了洛克的理论内容,以被统治者的全体同意作为社会契约成立的基础。卢梭之讨论主权,将前人所认为绝不相容的观念融为一炉,从而实现了以往主权理论史上的第一次重大超越。他的主权的定义与霍布斯的同样圆满而明白,但他所谓主权的归属与作用,又与洛克的主张一致。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核心表述为:人民即是主权者、主权即是公意的运用、公意即是公共利益的表达、公共利益即是法律的唯一价值取向。主权具有四个基本属性: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被代表和绝对正确。政府是联结主权者与臣民的中介。
     卢梭的诸多学说一直都有着巨大影响,他的反对者与追随者们同样狂热。有人将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归咎于卢梭,有人将卢梭视为极权主义者,另有人将卢梭视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始祖。此种种震荡与批判,如不从卢梭人民主权理论中的焦点问题重新审慎与反思,便无法整理出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论阈值线索。公意的概念过于模糊、抽象主权与具体权力的脱节、明显轻视民众的倾向都使得卢梭的伟大学说具有不可避免的自我矛盾性。卢梭的人民主权明显是霍布斯的国家主义主权观和洛克的个人主义主权观的综合与超越。他将在霍布斯那里的君主主权演变为形而上学的人民主权,以与霍布斯相同的主权论述起点和论证思路否定了霍布斯的主权结论,使人民主权最终拥有与霍布斯君主主权一样的绝对性与神圣性,将在洛克那里呼之欲出的大民主权思想激情呐喊了出来。卢梭所理想的政体形式是似于古希腊那样的直接民主制,可如果将对古代城邦的热情直接投入现代民族国家,唯一的结果就是将此前城邦中的公民资格不加批判的适用于现代,于是,卢梭将平民百姓的道德情感加以理想化的努力很快就在康德的伦理学中产生了反响;而康德之后,卢梭的公意理论和参与公共生活的论述,经由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得以在德国国家哲学中充分体现。
     法国大革命指导理论与实践后果的强烈反差,引起了欧洲各国政治法学家们的深刻反思,由此导致了大革命后近代政治哲学的分化,这种分化在德意志的最清晰体现则是康德与黑格尔。康德站在一个比霍布斯和洛克更为完整的视野之上,以其形式原则和道德普遍主义为自由主义的普遍化提供了法哲学的论证。他克服了理性(必然)与自由(意志)之间的基本分歧,完成了其温和、审慎的国家学说与人民主权思想的论证。康德沿着卢梭自由和权利、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论的线索一路深入下去,而对后者的超越与完善仅在于,通过两条道德律令,即:“作为先验自由的自律”和“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将卢梭的公意理论先验化和个体化,把对政治的道德理解推向空前的高度,用理性观念的契约修正传统式现实的契约,用温和的人民主权修正卢梭式激进人民主权。康德主张共和政体的国家结构形式,以代议制和分权制作为其理想政体的两个基本要素。不过,康德政治哲学的一个很突出的特点是二元论,在其人民主权思想的表述上也明显体现出理想主权与现实主权的两面性。尤其当康德涉及到具体制度设计时,不可避免的体现出了其保守主义倾向,如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之分、国家权力的不可限制和公民的消极反抗权上。
     与康德的法哲学相比,黑格尔的法哲学则具有十分清晰的国家主义倾向,他反对自由主义的自然权利与契约论,也反对康德那种从纯粹自我出发引申出来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自由。黑格尔以保守的姿态为德国的君主制开脱,并以其独特的新理性与自由国家的观念将“国家”主权理论发展至顶峰,并以此奠定了君主立宪政体的哲学基础。黑格尔对两种典型的自然权利论进行了总结与批判,以“伦理”国家修正传统“契约”国家,“伦理”国家成为了市民社会特殊利益的消解和普遍伦理实现的最终形式。黑格尔反思了法国大革命及其自由主义的法哲学基础,将政治哲学与法哲学的研究重心从自由主义式的个人权利的关注转向对民族精神和国家有机体的关注,于是,一国主权的归属从“人民”转向了“国家”。当一国主权归属于具有民族意志的“国家”时,当“国家”成为与君主和人民并列的法律人格时,“国家”主权学最终在德国产生。黑格尔将卢梭的主权与霍布斯的君主融为一炉,使抽象的“国家”主权合乎逻辑的落实到了现实君主的身上。黑格尔利用卢梭的公意理论,对它进行了适合民族主义口味的改造,并最终与前洛克、卢梭和康德等人的人民主权观念背道而驰,走到了形式上的“国家”主权、实质上的君主主权。
     在欧洲近代法哲学出现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对峙背景下,如果说康德提供的是个人在道德选择上的绝对命令,黑格尔提供的是整体优先于个人选择的社会秩序,那么马克思则要论证这种社会秩序是何以可能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马克思的法哲学及其国家与主权理论可以被视为康德自由主义与黑格尔国家主义的结合,其人民主权思想是主权理论的第二次综合与超越。马克思的法哲学基础是超越了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唯物史观。他不仅批判了黑格尔的君主主权,还揭露了资产阶级人民主权的虚伪性。一国主权的归属坚定地指向了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民主权的本真回归。马克思人民主权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自我管理,同时,这种自我管理的人民主权还与公民的基本权利真正统一了起来。马克思批判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和分权制的虚幻民主,将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视为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的政体形式,确立了人民普选制与社会主义代议制、“议行合一”制与廉价政府等一系列民主制度。在马克思看来,实现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以暴力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而后者只是通向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的过渡形式。
     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理念成为新中国民主政治的指导思想与制度基础,对当代中国仍然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作为坚实的理论后盾,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成为新中国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公民民主参与制度、公民权利宪法保障制度以及服务型人民政府等民主制度的理论依据。在新的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人民主权理论对中国当代民主制度的意义和要求,必将在政治、法律、经济和文化各项制度中显现出来。
Sovereignty theory is a fundamental issue of law and democratic politics, the present of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has brought on a lot of controversy and contradictions. In view of this,the article does not attempt to impose the sovereignty of any concept or function definitions, but to focus on the study of sovereignty literature and debate on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of the evaluation carried out, meanwhile,to clarify the basic elements of sovereignty category by several groups of theoretical analysis tools.
     According to Foucault's understanding of the evolution of knowledge development, sovereignty doctrine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classical era and modem stage. Sovereignty doctrine of classical era was represented by the first sovereignty concept advocates Bodin and his loyal follower Hobbes. To the modern stage, affected by nationalism and constitutionalism, the two main political ideologies, the classical doctrine was separated to nation-state sovereignty and constitutional sovereignty, furthermore, it extends to the Rousseau line of Kant, Hegel and Marx, and Locke line of Montesquieu and American Federalists. Two concepts lies in the heart of the differences of the two different "states"---the "mutual entity" and "special subject", integrated or separated. National sovereignty, in order to find true expression of the national consciousness, perfectly synthesizes the two subjects in the name of nationality; while the constitutional sovereign expresses straightforward suspicions about this synthesis, and holds the view that the ownership of sovereignty authority---the presence of " mutual entity" is highly formalized, moreover, the key point is to design a reasonable constitutional system to stipulate "special subject" action.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since late Middle Ages in Europe, has evoluted from the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popular sovereignty to "national" sovereignty. As "God-given rights of people" replaced "Devine rights of monarchs", the people, replaced the monarchs and became a fundamental source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The essence of "God-given rights of people" is "natural rights" theory, which becam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the rationality of popular sovereignty argument. Since rationalism, political liberalism and bourgeois revolution, the people became the subject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from then on, the idea of popular sovereignty appeared. The basic meaning of popular sovereignty is that the highest political dominance of a group must have a legitimate foundation, and which can only come from the people. Of course, after the appearance of theory of popular sovereignty, both strong supporters and strong critic exist, but no matter how opposite the two views are, one can not ignore the fact that:since the concept of popular sovereignty was brought up, the legitimacy of nation comes from peoples agreement has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constitutional theory.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came into being in the West, can be traced back to ancient Greece. Initially th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is a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ster and slave, which is an absolute power without legitimacy argument. In the process of tribal society to the city-state society, the concept creates new meanings:the abstract power of people, is absolute and supreme as well. The cultural traditions of ancient Greece was promoted in ancient Rome, and Rome in Republican era holds the same concept of sovereignty of Greece. Although there is no qualitative change, but the sovereignty vested in it by the people turned to the monarch. However, in the ultimate sense of the passage of Roman remains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or at least, the people are the ultimate owner of sovereignty. To Middle Ages, sovereignty theory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factions:the church sovereignty theory, the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theory and the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Among which, the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different from ancient Greece and ancient Rome, reflects the view of so-called "political theory" of popular sovereignty, which implies restriction of monarchical power and the protec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later provides an important ideological inspiration for the form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social contract theory and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Bodin's theory of sovereignty is a major event in the history of European political thought, his theory of sovereignty includes the definition of supreme authority, he advocates the theory of sovereign ruler. He gives fiv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sovereign authority, and demonstrates its sovereignty inseparable ideas by denying the hybrid form of government. Bodin prudently uses the word of "limited supreme power", and stipulates reasonable limitation on sovereignty through natural law, divine law, the rule of law and so on. But Bodin did not proceed the idea of "the rule of law" further, which made the original limited sovereignty larger defect. The British Hobbes continues the sovereignty theory of Bodin and developes it to maximize. He begins with individualism for discussion,but it results on the road of nationalism, even more radical than Bodin's nationalism. He created a new social contact theory and natural rights, which were supposed to be the restrictive conditions of absolute sovereignty, has become the legitimacy of absolute sovereignty. Hobes denied Bodin's reasonable limitation of sovereignty by his superhuman ability to exclude difficulties, and make the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and nationalism to near-perfect level. Another British social contract theorists with completely opposite sovereignty theory from Hobbes, is Locke. Similarly, beginning with individualism, Locke comes to a conclusion of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and popular sovereignty. Also taking same social contrat theory as the theoretical basis, Locke comes to a conclusion of government ruled by law and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Unlike Hobbes, Locke's natural state is a version of the former political status rather than the former social status, his social contract theory also implies duality "social" contract and "political" contract. Locke has always been using the highest authority instead of sovereignty, the highest authority referred to legislative authority. It seems that there are two highest authority existing in Locke's theory, one is all the people, the other is, the majority of parliament, but the highest authority does not co-exist.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is exerted under normal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while people's sovereignty is exerted in very extremely cases. 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 is relative and constrained, while people's sovereignty is absolute and unconstrained.
     Rousseau's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begins with opposing the viewpoint that the traditional rational reason is better than natural emotion, and criticizes the different results under the same premise of Hobbes with the assertion in nature and goodness of human. Rousseau's social contract theory follows Hobbes's method of reasoning,but with Locke's theory of content, that is, social contract theory is based on the consent of all the governed. Rousseau's discussion of sovereignty combines the viewpoint which the predecessors never considered compatible with, consequently, it realizes the first major beyond in sovereignty history. His definition of sovereignty is as successful and clear as Hobbes, but the ownership and function of his sovereignty is consistent with Locke's proposition. The core ideas of Rousseau's popular sovereign are:people are sovereign, sovereignty is the exertion of public will, public will is the expression of public interest, public interest is the only value orientation of law. Sovereignty has four basic attributes:non-negotiable, indivisible, cannot be representatives and absolutely right. Government is the intermediate to link sovereign and subjects.
     Rousseau's theories exercises a great influence, his opponents are as fanatical as his followers. Some people blamed the outbreak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on Rousseau, some people considered him as the totalitarian, other people regarded him as the ancestor of the modern nation-state. These kinds of storming and criticism, if are not carefully reconsidered from Rousseau's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cannot be classified a clearer theoretical threshold clues. The concept of public will is too vague, the disconnection of abstract sovereignty and specific powers, people tends to be underestimated significantly, these facts all lead to the inevitable self-contradiction of Rousseau's great doctrines. Rousseau's popular sovereignty is clearly integrated with but beyond Hobbes's concept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and Locke's concept of individualistic sovereignty. He evolves the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Hobbes into metaphysical sovereignty of people, with the same starting point for discussion and demonstration, he denies conclusion of Hobbes, and makes the sovereignty of people as absolute and divine as the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of Hobbes, cries out popular sovereignty passionately which is almost certain in Locke's theory. Similar to that of the ancient Greek, Rousseau's ideal form of government is direct democracy, but if the enthusiasm about ancient city-state were put directly into modern nation-state, the only result is that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ity-state had uncritically applied to the modern stage. Thus, Rousseau's effort to idealize civilian moral soon produced a response in Kant's ethics, and after Kant, Rousseau's theory of public will and discourse in public life are fully reflected in the German national philosophy through Hegel's idealism.
     The strong contrast between guiding theory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practice of French Revolution caused profound reflection among European political jurists, which led to the division of modern political philosophy after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most clearly reflection in Germany are Kant and Hegel. Kant stands on a more complete view than Hobbes and Locke, and provides liberal generalization an philosophical argument in the form of its principles and moral universalism. He overcomes the fundament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rationality(inevitability) and freedom(will), completes gentle and careful reasoning of the state sovereignty theory and popular sovereignty thought. Kant follows further Rousseau's clue along freedoms and rights, the state of nature and social contract theory. The transcendence and perfection of latter is just, through two moral law, that is,"the transcendental freedom self-discipline" and "people is the goal, not the means" to Rousseau's general will theory and individual, the political moral understanding to an unprecedented height,and the Rousseau radical people's sovereignty the theory of Kant's realistic correction. Kant advocated republican form of state structure, with its presentative system and decentralized as the two essential elements of the ideal polity. However, a very prominent feature of Kant's political philosophy is dualism, and the dualism of idealistic and realistic sovereignty are also reflected on the expression of popular sovereignty thoughts. Especially when Kant involves specific system design, it inevitably reflects the conservative tendencies, such as the active citizens and the passive citizens, the illimitable state power and the passive resistance of citizens.
     Compared with Kant's philosophy of law, Hegel's is very clear with nationalistic tendencies,he is opposed to natural rights and contract theory of liberalism, also opposed to Kant's purely self-starting which does not arise out of any of the provisions of abstract freedom. Hegel absolved the German monarchy from guilty and blame with an conservative attitude,and developed the "national" sovereignty theory to the summit with his unique new concept of rationality and freedom,thus, laid th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Hegel summarized and criticized the two typical natural rights theory, amended the traditional "contract" country with "ethical" country, therefore,"ethical" country has become the ultimate form of citizen special interest consuming and general ethical implementation. Hegel rethought the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its liberal laws, he shifted his research concentration on the spirit of the nation from the liberal individual rights, which meant that the attribution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was turned to the "state" from the "people". When the attribution of a country's sovereignty had the characteristic of national will "state", when "state" became legal personality in parallel with the monarch and the people, the sovereignty of "state" was eventually founded in Germany. Hegel combines Rousseau's sovereignty with Hobbes's monarch, makes the abstract sovereignty of "state" in line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logic to the real monarch. Hegel made use of Rousseau's theory of public will, transformed it to suit the nationalism, and ultimately ran counter to the former popular sovereignty of Locke, Rousseau, Kant, and so on, with the form of "national"sovereignty but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in essence.
     In modern European, under the confronted background that the philosophy of law appears liberalism and nationalism, if Kant is regarded to provide individuals with categorical imperative on moral choice, Hegel is regarded to provide the overall social order that taking precedence over individual choice, while Marx has to demonstrate how this social order functions. In a sense, Marx's philosophy of law and the theory of sovereignty and state can be regarded as a combination of Kant's liberalism and Hegel's nationalism, his popular sovereignty is the second time of synthesis and transcendence of sovereignty theory. The basis of Marx's philosophy of law is materialism, which beyond liberalism and nationalism. He not only criticized Hegel's monarchical sovereignty, but also exposed the hypocrisy of bourgeois popular sovereignty. The country's sovereignty vested firmly in possession of the people,with the main subject are the proletariat. The core ideas of Marx's popular sovereignty are:people are the masters, self-management, meanwhile, there is a unity of such popular sovereignty of self-management and basic rights of citizens. Marx criticized the illusory democracy of bourgeois parliamentary and separation of powers, he regarded the socialist democratic republic as the form government of the popular sovereignty of proletariat, established the people's general election system and the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system,"unity of legislative and administrative"system, incorrupt and cheap government and many other democratic systems. In Marx's view, the only way to realize popular sovereignty of proletariat is to establish proletarian dictatorship through violent revolution, but it is just a transitional form of the proletariat leading to popular sovereignty.
     Marx's concept of popular sovereignty has become the basic guiding ideology and system of new democracy in China, which still has a profound significance and practical value to the contemporary China. As the theoretical solid backup force, Marx's thought of popular sovereignty has become a new Chinese national state system and regime, democratic participation system, civil rights constitutional protection system, service people's government and democratic system theory. In the new historical period, the requirements of Marx's popular sovereignty theory on contemporary Chinese democracy, will be in the political, legal,economic and cultural institutions, appeared not only political slogans stay in the propaganda level.
引文
① [美]伯特兰·德·儒弗内尔:《主权:政治利益研究》,亨廷顿译,剑桥大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71页。
    ② [英]昆廷·斯金纳:《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第2卷:议会改革时期》,剑桥大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53页。
    ③ [英]迈克尔·威尔克斯:《中世纪后期的主权问题:教皇专制与奥古斯丁及其公法学家》,剑桥大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41页。
    ④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页。
    ④ A.F.Pollard,Factors in Modern History, London,1921,p.2.
    ⑤ 宁骚:《民族与国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① 转引自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1页。
    ② 转引自[日]藤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2页。
    ③ 转引自旧]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2页。
    ① 转引自旧]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2页。
    ② [英]卡尔·J·弗里德里克:《立宪政府与民主:欧洲与美国的理论和实践》,牛津大学出版社1968年版,第26页。
    ③ 参见[日]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6页。
    ④ [荷]胡果·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何勤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6页。
    ① [日]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7页。
    ②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7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03页。
    ① 参见许志雄:《主权的历史轨迹》,《月旦法学杂志》1997年第20期。
    ① 参见[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
    ② 转引自[德]米歇尔·施托莱斯:《德国公法史》,雷勇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42页。
    ① 参见肖君拥:《人民主权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页。
    ② [美]彼得·M·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李国武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5页。
    ③ [意]尼科洛·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潘汉典译,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59页。
    ① [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
    ① [法]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1页。
    ① [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页。
    ② 治权理论认为,主权是质的规定,治权是量的规定,主权是抽象的,治权是具体的。治权由主权派生,两者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概念,不可混用,治权的分立与让渡本身并不损害主权的最高性和整体性。
    ① 夏勇:《人权概念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9页。
    ② 如英国的霍布斯、洛克,荷兰的格老秀斯、斯宾诺莎,法国的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
    ① 转引自李寿初:《人民主权思想辨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① 参见肖君拥:《人民主权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5-64页。
    ② [英]柏克:《法国大革命反思》,何兆武译,牛津出版社1996年版,第93页。
    ① 参见[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民主史》,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
    ② 参见[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民主史》,黄光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53页。
    ③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和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1页。
    ④ [法]狄骥:《宪法论》(第1卷),钱克新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386页。
    ⑤ 参见肖君拥:《人民主权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4-74页。
    ① [美]梅里亚姆:《政治学说史》,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9页。
    ① 参见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8页。
    ②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页。
    ③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85页。
    ④ Barker, Greek Political Theory, Plato and Aristotle, P33转引自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页。
    ①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85页。
    ② John Dunn. See Democracy:The Unfinished Journey:508 BC to AD 1993.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p.1.此外,克里特岛克莱洛斯的铭文上载有“公民集体决定”的字样,从时间上看,属于公元前7世纪下半叶。参见施治生、郭方主编:《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9页。
    ② [古希腊]伯里克利:《葬礼上的演说词》,载于R.Blaug&J.Schwarzmante编著《民主读本》英文版。
    ③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12页。
    ④ [古罗马]波利比乌斯:《历史》,第11章第12节。转引自肖君拥《人民主权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0页。
    ⑤ 转引自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页。
    ① 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页。
    ② 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
    ③ [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0页。
    ④ J.N.Figgis. Studies of Political Thought:From Gerson to Grotiu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p.11.
    ① 参见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
    ② 所谓俗世授衣权,是指由世俗首领(国王)任命主教的权力。
    ③ Carlyle. A History of Mediaeval Political Theory in the West,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the Thirteenth Century. Chapter.5.London.1903.
    ④ Pierre Du Bois甚至走的更远,他宣称教皇应该把他的精神权威交给法国国王,法国国王应该单独统治世界。转引自陈序经:《现代主权论》,张世保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
    ① 参见蔡拓:《契约论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0页。
    ② 参见何怀宏:《契约伦理与社会正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页。
    ③ Marsiglio Padua. The Defence of Peace, trans. Alan Gewith.New York.1956, p.88.
    ④ [美]施特劳斯、克罗波西主编:《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7页。
    ① 参见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3页。
    ② 参见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中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40页。
    ①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页。
    ② 参见周永坤为《主权论》所做的中文序,[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
    ③ 抽象的绝对权是中世纪和中世纪晚期法学理论中的术语,至少至13世纪这一术语仍在使用。参见梅隆:《有关罗马法的一些争论》,剑桥出版社,1941年。
    ① 参见博丹:《深刻理解历史的简易方法》,第174-174页。转引自[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②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页。
    ③ 克里斯托夫·贝绍德对这种政体有较深入的研究,也是最早的对主权不可分理论的最激烈的批评者。他认为,保持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并不是指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中,权力也可能集中在人民整体手中,或者一个团体手中,在这些模式下,权力也没有平等地分配到各部分手中,君主仍然被看做是拥有极大的显赫地位,当然比威尼斯的总督地位还要显赫。
    ①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② 参见[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中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44页。
    ③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0页。
    ①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2页。
    ② [法]让·博丹:《主权论》,李卫海、钱俊文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2页。
    ③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中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52页。
    ①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引言。
    ②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93页。
    ③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25页。
    ①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25页。
    ②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26页。
    ③ 英国学者戴维·里奇认为,存在着两种先后有别的契约,即社会契约和政治契约,前者产生社会(国家),后者产生政府。他认为这正是霍布斯与洛克契约论的主要区别。转引自汪栋:《霍布斯:公民科学的宪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115页。
    ④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32页。
    ⑤ 霍布斯对“正义”与“非正义”的认定仅仅在于是否对契约的遵守,因此臣民反抗主权者或另行承认一个新的主权者显然违反了契约的规定,故而是不义的。
    ⑥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42页。
    ①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中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148页。
    ②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48页。
    ③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罗素文集》(第8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90页。
    ④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罗素文集》(第8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91页。
    ①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00页。
    ②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中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153页。
    ③ [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45页。
    ④ 汪栋:《霍布斯:公民科学的宪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135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2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4页。
    ② [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9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0页。
    ② 参见[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1页。同上,第211页。
    ③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1页。
    ④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
    ⑤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
    ①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9页。
    ② 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24页。
    ③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3页。
    ① 参见[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86页。
    ②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2页。
    ③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2页。
    ④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0页。
    ①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
    ②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6页。
    ①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9页。
    ② [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36页。
    ③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9页。
    ①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0页。
    ② [日]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页。
    ③ 转引自[日]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页。
    ① [印]拉盖维尔·辛格:《约翰·洛克和主权思想》,认为洛克属于西方政治思想的第二传统,以区别于霍布斯-奥斯丁传统。载《印度政治科学杂志》,1959年第4期。
    ② [英]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91页。
    ③ [日]蓧田英朗:《重新审视主权——从古典理论到全球时代》,戚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2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04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05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63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66页。
    ② [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72页。
    ③ [法]卢梭:《爱弥儿》(第2卷),彭正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④ 转引自[美]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73页。
    ⑤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高修娟译,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第72页。
    ⑥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高修娟译,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①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高修娟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第45页。
    ②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高修娟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第48页。
    ①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12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⑤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74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①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13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页。
    ② 陈端洪:《宪治与主权》,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79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页。
    ⑤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页。
    ⑥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8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8页。
    ④ 陈端洪:《宪治与主权》,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82页。
    ⑤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0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0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8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⑤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⑥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4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9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0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0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2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8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2页。
    ⑤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1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2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3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7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7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9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3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6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8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4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9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2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页。
    ①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版,第22页。
    ② [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册),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05页。
    ③ Popular Government, New York:Holt,1886,p.157转引自[德]恩斯特·卡西勒:《卢梭问题》,王春华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④ Edmund Burke. 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00.p.529.
    ① [爱尔兰]埃德蒙·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转引自李福岩:《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哲学思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8页。
    ② [法]泰纳:《当代法国的起源》,转引自[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册),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0页。
    ③ [法]莫斯拉:《浪漫主义与革命》,转引自[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册),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09页。
    ④[法]科班:《卢梭与近代国家》,转引自[德]恩斯特·卡西勒《卢梭问题》,王春华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⑤ [法]科班:《卢梭与近代国家》,转引自[德]恩斯特·卡西勒《卢梭问题》,王春华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⑥ [以]J.F·塔尔蒙:《极权民主的起源》,孙传钊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2页。
    ①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6页。
    ② 参见[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0-65页。
    ①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5页。
    ②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徐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70页。
    ③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6页。
    ① 参见[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修订版),胡传胜译,凤凰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73页。
    ①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696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7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页。
    ① 翟小波:《人民主权原则的规范逻辑与实践技艺》,《北大法律评论》2010第11期。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页。
    ③ 陈端洪:《宪治与主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90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0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页。
    ① [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0页。
    ②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17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0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9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0页。
    ⑤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⑥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2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2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5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0页。
    ④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6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8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页。
    ③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23页。
    ① 参见[英]约翰·洛克:《政府论》,杨思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8页。
    ① 转引自[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84页。
    ② 转引自[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84页。
    ③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86页。
    ① 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04页。
    ① [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2页。
    ② 张盾:《“道德政治”谱系中的卢梭、康德、马克思》,《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③ 以托马斯主义为代表的神学家主张上帝理性优先于上帝意志,即上帝意志应当符合世界的普遍理性;而以司各特为代表的神学家则主张意志比理性优越,因为上帝可以欲求任何东西。
    ① 参见[美]杰弗里·墨菲:《康德:权利哲学》,吴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代译序第6页。
    ② 转引自[美]杰弗里·墨菲:《康德:权利哲学》,吴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代译序第8页。
    ③ 转引自[美]杰弗里·墨菲:《康德:权利哲学》,吴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代译序第6页。
    ④ [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页。
    ①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1页。
    ②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页。
    ① 参见[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② [苏]阿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8页。
    ③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④ 参见张盾:《“道德政治”谱系中的卢梭、康德、马克思》,《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3期。
    ⑤ 参见[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①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②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③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①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高修娟译,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42页.
    ② 参见[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5-67页.
    ③ 参见[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8页.
    ① 参见[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6-160页。
    ② 参见[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6-160页。
    ① 参见[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62页。
    ② 参见[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6-160页。
    ①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2页。
    ②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4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0页。
    ④ [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页。
    ⑤ Habermas, Die Postnatinale Konstellation(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1998),第135页,转引自[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73页。
    ⑥ [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36页。
    ⑦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0页。
    ① [德]康德:《论通常的说法》,《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4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3页。
    ③ 石元康:《罗尔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4页。
    ①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3页。
    ②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5页。
    ③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52页。
    ④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39页。
    ①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75页。
    ②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76页。
    ③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76页。
    ①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39页。
    ② 参见[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70页。
    ③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90页。
    ④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徐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70页。
    ⑤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2页。
    ① 参见[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4页。
    ② 参见[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6页。
    ③ [德]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页。
    ④ [德]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5页。
    ①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08-110页。
    ② [德]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页。
    ③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38页。
    ④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45页。
    ① 参见[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52页。
    ② 参见[德]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60-367页。
    ③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8页。
    ① [德]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页。
    ② [德]康德:《重提这个问题》,《康德著作文集》(第7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1页。
    ③ [德]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页。
    ④ [德l康德:《永久和平论》,《康德著作文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2-358页
    ①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15页。
    ② [德]康德:《论通常的说法》,《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9页。
    ③ [德]康德:《论通常的说法》,《康德著作全集》(第8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2页。
    ④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46页。
    ① [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50页。
    ②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08页。
    ③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2页。
    ④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①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② 参见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48页
    ③ 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48页。
    ④ 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232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5页。
    ① [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下册),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38页。
    ② 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50页。
    ① [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0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8页。
    ③ [英]休谟:《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81页。
    ① [德]黑格尔:《哲学史演讲录》(卷四),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73页。
    ② [德]黑格尔:《哲学史演讲录》(卷四),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73页
    ③ [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4页。
    ④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88页。
    ⑤ [英]克里斯·桑希尔:《德国政治哲学:法的形而上学》,陈江进译,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4页。
    ①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12页。
    ②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46页。
    ③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290页。
    ④ 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64页。
    ⑤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6页。
    ⑥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12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82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3页。
    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73页。
    ④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70-72页。
    ⑤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3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0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3页。
    ③ 转引自[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6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7页。
    ②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8页。
    ① 参见[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38页。
    ② 转引自[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下册),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620页。
    ③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13页。
    ①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89页。
    ②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
    ③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页。
    ④ 参见[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2页。
    ⑤ 参见[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9页。
    ⑥ 参见[荷]胡果·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何勤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6页。
    ⑦ [德]塞缪尔·冯·普芬道夫:《自然法与国际法》(第1、2卷),罗国强、刘瑛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83页。
    ⑧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69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72页。
    ③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转引自[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①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89-202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98页。
    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96页。
    ④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290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版,第279页。
    ②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③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7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79页。
    ②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00页。
    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70页。
    ④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02页。
    ⑤ [德]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 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161页。
    ①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93页。
    ②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93页。
    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96页。
    ① [美]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黑格尔和社会理论的兴起》,程志民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8页。
    ② [美]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毕红梅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
    ③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08页。
    ④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09页。
    ⑤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61页。
    ⑥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4页。
    ① 刘会利:《黑格尔“国家之上”原则批判》,《河北学刊》1989年第2期。
    ②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68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4页。
    ②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0页。
    ③ 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288页。
    ① [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98页。
    ② 参见[美]威廉·邓宁:《政治学说史》(下卷),谢义伟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99页。
    ① 黑格尔派分裂为老年黑格尔派和青年黑格尔派,前者用黑格尔理论来维护存的社会制度,而后者则发展了黑格尔思想中的革命性,对现存社会制度进行批判。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6-12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79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79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72-73页。
    ② “协商伦”是普鲁士资产阶级为自己的叛变行为辩护的借口。它主张普鲁士国民议会应当只在“法制的基础上”通过与国王的协商来确定立宪制度。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05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4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22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25页。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6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34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71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49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79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16页。
    ③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0页。
    ④ [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高修娟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76页。
    ⑤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0页。
    ⑥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列部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71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3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1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2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0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9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6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79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0页。
    ③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79页。
    ④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5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02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03页。
    ⑦ 参见[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79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03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9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9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38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94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94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89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0页。
    ② 参见[美]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下册),彭淮栋译,海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50页。
    ① 参见[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6页。
    ②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45页。
    ① 阎孟伟:《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的兴起与分化》,《求是学刊》2006年第3期。
    ② 杨晓东:《马克思与欧洲近代政治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99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51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91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24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539页。
    ⑤ 转引自[美]张效敏:《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田毅松译,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26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0-301页。
    ①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9页。
    ② [美]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卷),邓正来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49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6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18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58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7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1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51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0页。
    ②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44页。
    ②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8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0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9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1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9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96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0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4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7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9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5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8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3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2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3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71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页。
    ②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75-38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86页。
    ④ 参见周志平:《马克思民主思想研究》,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10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0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24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4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4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60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90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0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8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9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59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59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58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65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版1965年版,第227页。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版1958年版,第14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30页。
    ①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2页。
    ② [美]张效敏:《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田毅松译,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57页。
    ③ 参见梁赞诺夫:《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第185页。转引自[美]张效敏:《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田毅松译,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58页。
    ④ 参见梁赞诺夫:《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第185页。转引自[美]张效敏:《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田毅松译,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58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58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45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51页。
    ① 侯才:《马克思的后政治民主模式及其实践》,《学习时报》2004年第5期。
    ② [美]兰德尔·柯林斯、迈克尔·马科夫斯基:《发现社会之旅一一西方社会学思想述评》,李霞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9页。
    ① 《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7-218页。
    ②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许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58页。
    ① 转引自杜立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视野下的公民监督权再探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① 郑杭生、谷春德:《人权史话》,北京出版社1994年版,第9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0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5页。
    ① 张燕喜:《对“民生之本”涉及的几个问题的探究》,《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年第11期。
    ① 参见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② 参见陈志英:《西方现代性语境下的主权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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