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不服从”的法理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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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民不服从”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现象,在西方社会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反映了人们对法治的深层次思考。本文在西方学者和国内学者对此已有的研究基础之上,力求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公民不服从”予以全面的、科学的认识。这就需要结合西方社会的法治实践对“公民不服从”的概念、特征予以把握,从而区别于其他相近概念。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现象,“公民不服从”很容易被理解为法治的对立面。仅仅从概念角度入手并不足以破除人们对它的误解,故而,还要着重挖掘“公民不服从”的合理性,为其设定科学合理的前提和限度,使其契合于当代的法治理念。虽然我国还处于法治建设的初步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不服从”对于我国法治建设毫无意义。相反,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的诸如管理法倾向、权力本位倾向以及在公民精神和素质层面的某些不足,使得对于“公民不服从”的研究变得具有了现实意义,而不仅仅只是一种纯学术的探讨。
"Civil Disobedience ",as a special legal phenomenon, has a long history in the Western society.It is a reflection of the deep ponder on the rule of law .On the basic of the achievements gained by the many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article strive to research the "Civil Disobedience" comprehensively and scientifically from jurisprudence. It should master its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 so that discriminate it from other close concepts, combined with the western practice of rule of law. Because of the particularity, the "Civil Disobedience " is mistaken as opposite to the rule of law easily .That needs not only learn it from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 ,also from the rationality , scientifically and rational precondition and limit, so as to make it be consistent to "rule of law". Although we still at initial stage of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 "Civil Disobedience "does not mean it has no positive influence on Chines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on the contrary, the reach on "Civil Disobedience ha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not just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Because there is tendency of administration law and standard of power, and some deficiency in spirit and quality of citizen in our country currently.
引文
[1][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2005年重印),第364-365页。
    [2]参见[美]德沃金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
    [3]参见[美]德沃金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1页。
    [4]参见[英]拉兹著:《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朱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30页。
    [1][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2005年重印),第363页。
    [2][日]田中成明著:《法理学讲义》,有斐阁1994年12月20日初版,第293页。转引自周永胜:《论“公民不服从”》,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5期,第8页。
    [1]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21页。
    [2]郝铁川:《论良性违宪》,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第89页。
    [1]郝铁川:《温柔的抵抗--关于“良性违宪”的几点说明》,载《法学》1997年第5期,第18页。
    [2]参见郝铁川:《论良性违宪》,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第90页。
    [3]参见[美]德沃金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3页。
    [1]参见杜钢建:《抵抗权理论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7页。
    [2]郑永流著:《法治四章:英德渊源、国际标准和中国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页。
    [3]参见杜钢建:《抵抗权理论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7页。
    [4]参见[英]拉兹著:《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朱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30-252页。
    [1]参见杜钢建:《抵抗权理论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页。
    [2]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版,第311页。
    [1]胡水君:《安提戈捏、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载《思想广场》,http://www.china-review.com/cath.asp?id=14338,最后浏览日期:2008年4月9日。
    [1]参见彭娟:《中世纪的宪政之光》,载《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第29页。
    [1]参见[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39页。
    [2]参见[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7页。
    [3]参见[法]卢梭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1页。
    [4]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04页。
    [5]参见李龙主编:《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英]哈特:《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下), 翟小波译,载《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冬季号,第451页。
    [1][德]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54页。
    [2]参见傅永军:《韦伯合理性理论评议》,载《文史哲》2002年第5期,第100页。
    [3]参见[德]哈贝马斯著:《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洪佩郁、蔺菁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40页。
    [1]李德顺著:《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25页。
    [2]周世中著:《法的合理性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17页。
    [3]周世中著:《法的合理性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9页。
    [5]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和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5页。
    [1]参见丁以升、李清春:《公民为什么遵守法律?--评析西方学者关于公民守法理由的理论》(下),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1期,第34页。
    [2]参见杜钢建:《抵抗权理论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页。
    [1]周永胜:《论“公民不服从”》,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5期,第84页。
    [2]周永胜:《论“公民不服从”》,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5期,第84页。
    [1]参见周永胜:《论“公民不服从”》,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5期,第84页。
    [2]参见杜钢建:《抵抗权理论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3页。
    [3]参见李光灿、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4页。
    [1]公丕祥主编:《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71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71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83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1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77页。
    [1]公丕祥主编:《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8-43页。
    [1]参见刘诚著:《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1]参见刘诚著:《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8-9页。
    [2][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页。
    [3][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4页。
    [1]参见李光灿、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修订版),131-32页。
    [2]参见[美]麦金太尔著:《追寻美德》,宋继杰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318页。
    [3]刘诚:《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16页。
    [1][法]托克威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下),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867-872页。
    [2][英]昆廷·斯金纳著:《政治自由的悖论》,载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0页。
    [1]黄鹂:《民众--法律发展的根本动源》,载《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7期,第174页。
    [2]黄鹂:《民众--法律发展的根本动源》,载《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7期,第174页。
    [3]参见谢晖:《法律信仰与法律怀疑精神》,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6期,第3页。
    [1]叶传星:《法律信仰的悖论》,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第20页。
    [2]叶传星:《法律信仰的悖论》,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第21页。
    [1][美]庞德著:《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页。
    [2][美]凯尔逊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0页。
    [1]武步云著:《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引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59-360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1-292页。
    [3][英]潘恩著:《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版,第222页。
    [1][英]M·沃克著:《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519页。
    [2][美]卡尔·J·弗里德里希著:《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版,第19页。
    [1][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2005年重印),第372页。
    [1][德]考夫曼著:《法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7页。
    [2][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2005年重印),第374页。
    [1]参见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4-615页。
    [2]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2页。
    [3]参见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14-615页。
    [1][德]考夫曼著:《法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6页。
    [2]北岳:《关于义务与权利的随想》(上),载《法学》1994年第8期,第3页。
    [3]参见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2页。
    [5]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1]参见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页。
    [2]参见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31页。
    [1][德]考夫曼著:《法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7页。
    [1]参见沈宗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第13-14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39页。
    [3]李步云、赵迅:《什么是良法》,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第125页。
    [1][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61-62页。
    [2][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4年版,第29页。
    [3]马凤棋:《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换》,载《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61页。
    [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329页。
    [1][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4页。
    [1][德]考夫曼著:《法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97页。
    [1][德]马克斯·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页。
    [2][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3页。
    [3]谢晓尧:《守法刍议》,载《现代法学》1997年第5期,第57页。
    [4][日]川岛武宜著:《现代化与法》,申政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4页。
    [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7-168页。
    [1]魏健馨:《论公民、公民意识与法治国家》,载《政治与法律》2004年第1期,第37页。
    [1]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35页。
    [2]顾肃:《宪政原则与公民不服从的法理问题》,http://blog.tom.com/gusunj/article/130.html,最后浏览日期:2008年4月19日。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7、[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2005年重印)。
    8、[美]德沃金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
    9、[美]庞德著:《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10、[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
    12、[美]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美]凯尔逊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版。
    14、[美]施莱特著:《守法主义:法、道德和政治审判》,彭亚楠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6、[美]卡尔·J·弗里德里希著:《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17、[美]麦金太尔著:《追寻美德》,宋继杰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18、[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19、[英]潘恩著:《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版。
    20、[英]拉兹著:《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朱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1、[英]昆廷·斯金纳著:《政治自由的悖论》,载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2、[英]M·沃克著:《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23、[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24、[法]托克威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下),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25、[法]卢梭著:《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26、[德]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27、[德]马克斯·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
    28、[德]考夫曼著:《法哲学》,刘幸义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9、[德]哈贝马斯著:《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洪佩郁、蔺菁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
    30、[日]川岛武宜著:《现代化与法》,申政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1、[日]杉原泰雄著:《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吕昶、渠涛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3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33、何怀宏编:《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4、李龙主编:《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5、丁以升主编:《法治问题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6、张乃根著:《西方法哲学史纲》(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7、徐爱国、李桂林、郭义贵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8、何勤华主编:《西方法学流派撮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9、王人博、程燎原著:《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004年重印)。
    40、王希著:《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法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1、姚建宗著:《法治的生态环境》,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2、李桂林著、徐爱国:《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3、郑永流著:《法治四章:英德渊源、国际标准和中国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4、卓泽渊著:《法的价值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5、陈新民著:《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下册),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6、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47、武步云著:《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引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48、刘诚著:《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共和主义宪法理论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9、李光灿、吕世伦主编:《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修订版),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50、公丕祥主编:《法理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1、周世中著:《法的合理性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52、李德顺著:《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53、李龙主编:《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4、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版。
    55、[英]哈特:《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下),崔小波译,载《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冬季号。
    56、周永胜:《论公民不服从》,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5期。
    57、钱福臣:《对“守法”价值的辫证认识》,载《求是学刊》1995年第1期。
    58、胡旭晨:《守法论纲-法理学与伦理学的考察》,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1期。
    59、钱满素:《守法与犯法》,载《读书》1995年第6期。
    60、周世中:《论法的正当性》,载《学术论坛》2001年第4期。
    61、谢晓尧:《守法刍议》,载《现代法学》1997第5期。
    62、龚群:《论保护少数的权利》,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63、张耀杰:《“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与五四运动》,载《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7期。
    64、王峰峰、郭庆珠:《从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我国法治转型现实课题的法理解析》,载《社会科学家》2005年第3期。
    65、梁晓杰:《道德、法律与苏格拉底之死》,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66、丁以升、李清春:《公民为什么遵守法律?--评析西方学者关于公民守法理由的理论》(上),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6期。
    67、丁以升、李清春:《公民为什么遵守法律?--评析西方学者关于公民守法理由的理论》(下),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1期。
    68、丁以升:《论法治国家的理念基础》,载《现代法学》2002年第1期。
    69、王云飞、夏云珍:《20世纪50、60年代美国黑人社会状况浅析》,载《世界民族》2005年第4期。
    70、彭娟:《中世纪的宪政之光》,载《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71、朱小琳:《重读梭罗:公民为何不服从?》,载《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72、赵艳慧:《简论战后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载《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1期。
    73、王伟:《试论20世纪50-60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艰苦历程》,载《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74、何章银:《马丁·路德·金的“两种法律”观》,载《学海》2003年第6期。
    75、赵杰:《美国厄尔·沃伦法院的厉史贡献》,载《南都学坛》(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76、肖雪慧:《〈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漫谈》,载《东方文化》,2002年第2期。
    77、何怀宏:《“公民不服从”中的法律、道德和宗教》,载《东方文化》2002年第2期。
    78、沈宗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
    79、杜钢建:《抵抗权理论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课题组编:《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80、李步云、赵迅:《什么是良法》,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
    81、谢晖:《法律信仰与法律怀疑精神》,载《法律科学》1995年第6期。
    82、傅永军:《韦伯合理性理论评议》,载《文史哲》2002年第5期。
    83、顾肃:《宪政原则与公民不服从的法理问题》,http://blog.tom.com/gusunj/article/130.html,最后浏览日期:2008年4月 19日。
    84、胡水君:《安提戈涅、苏各拉底、亚里士多德》,http://www.china-review.com/cath.asp?id=14338,最后浏览日期:2008年4月9日。
    85、《北京城管被杀案庭审实录》,载《天涯社区》,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187/549407.shtml,最后浏览日期: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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