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的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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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在我国尚无统一的商事登记立法,对于公司设立登记审查,理论界普遍认为我国已由过去的实质审查主义转变为了折中主义,但是从实际来看,随着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效率化的要求,且不少行政法研究结果认为公司登记制度不属于行政许可而应归入行政确认,同时以减少行政审批为主要方式的行政理念正误导着审批者,致使虚假登记行为的增多,如公司注册资本虚假、利用他人身份虚假注册等,这不仅造成了社会的信用危机,而且也引发了公司设立登记公信力的下降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同时行政审判中由于对登记时应履行的审查义务认识不一,导致法院在审理这一类案件时标准也不一。笔者试从公司的分类及因申请人不同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公司设立适用的审查原则,同时辅以公司设立公示制度,并以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途径来约束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者的信用。
     全文共分四部分,约3万字。其中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公司设立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得出了其为行政确认行为。进而在第二部分介绍了公司设立登记的几类审查原则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由此在第三部分提出了笔者所认为的分类方法的审查原则。第四部分,在第三部分的基础上完善了因审查导致的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方式。
At present, there is no unified law of commercial registration in our country, so to the examination of a company’s establishment, the theorists generally see it has changed from the substantial examination to the eclecticism. But actually, with the demand of government efficiency and many administrative research results which classify company registration system to 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rather than administrative license, at the same time, the administrative staff being affected by the concept of reducing the amount of application which was regarded incorrect, unauthentic registrations like using false registration capital or using others’ID, increased. This hence resulted in a series of issues including the crisis of social credit, the decline of public credit of company registration. As there is no unified understanding of the duty in examining of a company’s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the standard of to check these cases varies. This author tries to analysis the principle of company registration examination from the viewpoint of company classification and the applicants’variation. And also with the system of company registration publication, judicature help methods of company registration flaw, the credit of the company registration applicants can be restricted.
     This article consists of four parts, about thirty thousands words. In Part One, it mainly analyses the legal nature of company application to lead it to 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behavior. In Part Two, the article continues to introduce principles of company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and the relative rules in our laws. Therefore in Part three,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her own examination principle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Based on the former part, in Part four, the author improved legal help methods for the company registration flaw caused by examination.
引文
1 范健、蒋大兴:《公司法论》(上),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8 页。
    2 董安生等:《中国商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63 页。
    3 周芬锦:《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1999 年第 123 页。
    4 同 3。
    5 郭富青:《论商事登记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 年第 6 期,第 31 页。
    6 同 5。
    7 赵万一主编:《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年版,第 20 页。
    8 同 7。
    9 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51 页。
    10 赵万一主编:《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0 页。
    11 寇志新主编:《商法学》,法律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64 页。
    12 郭富青:《论商事登记制度的若干问题—兼论我国商事登记的改革与完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 年 6 月,第 31 页。
    13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73~375 页。
    14 同 12。
    15 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6 页。
    16 武忆舟(台湾):《公司法论》,1995 年作者自版,第 95 页。
    17 民事法律行为是旨在设立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从公司登记行为的整体来看,并非如此。
    18 武忆舟(台湾):《公司法论》,1995 年作者自版,第 95 页。
    
    19 现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08 页。
     21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72 页。
    22 陆川:《试论我国公司设立登记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温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3 期,
    23 王明远、唐英:《公司登记效力探讨》,《中国法学》2003 年第 2 期,第 89 页。
    24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19 页。
    25 杨海坤主编:《跨入 21 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33 页。
     26 熊文钊:《现代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01 页。
     27 有学者认为,设立中的是非法人组织体,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即具有有限人格,但没有独立法人人格。
    
    28 甘华鸣、罗锐韧编著:《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公司法—按公司法体系比较》,中国经济出版社 1989 年版。
    29 [台]柯芳枝著:《公司法》,台湾三民书局 1988 年版,第 17 页。
     30 [英]梅因哈特著,李功国等编译:《欧洲十二过公司法》,兰州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60-62、433-434 页。
    31 叶林著:《中国公司法》,中国审计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79 页。
    32 韩长印:《公司设立若干法律问题评析》,《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 年第 2 期,第 33 页。
    33 周芬锦:《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 1999 年,第 123 页。
    34 同上。
    35 同 31,第 34 页。
    36 刘宗胜、张永志著:《公司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1 页。
    37 王妍:《企业登记制度的效力与责任》,《求是学刊》2001 年第 5 期,第 70 页。
    38 肖建明:《英国公司登记注册制度及其启示》,《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 年第 2 期。林瑞基:《中外企业登记注册制度之比较研究—兼论中国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 年第 5 期。
    39 谢非:《德国商业登记法律制度的沿革》,《德国研究》2000 年第 3 期,第 22 页。
     40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处:《对商事登记审查制度的立法思考》,《工商行政管理》2002 年第 13 期。
     41 段仁元:《小议我国的公司登记制度》,《社会科学家》2000 年第 6 期,第 25 页。
    42 李有根编著:《企业法教程》,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79 页。
    43 郭志斌、钟文主编:《中外市场监督管理比较》,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8 页。
    44 范健、蒋大兴著:《公司法》(上),南京大学出版社,第 158-170 页。
     45 范健、王建文著:《公司法》,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05 页。
     47 李良维:《探析商事登记公告制度》,《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 年第 1 期。
    
    48 卞耀武主编,李萍译:《法国公司法规范》,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5 页。
    49 虞政平:《英国公司法规汇编》,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40 页。
    50 卞耀武:《当代外国公司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550 页。
     51 虞政平:《“瑕疵公司”的权利能力》,法律适用 2003 年第 6 期,第 52-57 页。
     53 徐俊峰:《更正登记制度研究》,《中国房地产法研究(第 2 卷)》,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第 653 页。
     54 范健、王建文:《商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27 页。
    1、范健、蒋大兴:《公司法论》(上),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3~8 页。
    2、董安生等:《中国商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63 页。
    3、周芬锦:,《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1999 年第 123 页。
    4、同 3。
    5、郭富青:《论商事登记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 年第 6 期,第 31 页。
    6、同 5。
    7、赵万一主编:《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年版,第 20 页。
    8、同 7。
    9、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51 页。
    10、赵万一主编:《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0 页。
    11、寇志新主编:《商法学》,法律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64 页。
    12、郭富青:《论商事登记制度的若干问题—兼论我国商事登记的改革与完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 年 6 月,第 31 页。
    13、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73~375 页。
    14、同 12。
    15、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6 页。
    16、武忆舟(台湾):《公司法论》,1995 年作者自版,第 95 页。
    17、民事法律行为是旨在设立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从公司登记行为的整体来看,并非如此。
    18、武忆舟(台湾):《公司法论》,1995 年作者自版,第 95 页。
    19、现称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08 页。
    21、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第 372 页。
    22、陆川:《试论我国公司设立登记制度若干法律问题》,《温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年第 3 期。
    23、王明远、唐英:《公司登记效力探讨》,《中国法学》2003 年第 2 期,第 89 页。
    24、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19 页。
    25、杨海坤主编:《跨入 21 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33 页。
    26、熊文钊:《现代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01 页。
    27、有学者认为,设立中的是非法人组织体,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即具有有限人格,但没有独立法人人格。
    28、甘华鸣、罗锐韧编著:《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公司法—按公司法体系比较》,中国经济出版社 1989 年版。
    29、[台]柯芳枝著:《公司法》,台湾三民书局 1988 年版,第 17 页。
    30、[英]梅因哈特著,李功国等编译:《欧洲十二过公司法》,兰州大学出版社 1988年版,第 60-62、433-434 页。
    31、叶林著:《中国公司法》,中国审计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79 页。
    32、韩长印:《公司设立若干法律问题评析》,《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 2 期,第 33 页。
    33、周芬锦:《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 1999 年,第 123 页。
    34、同上。
    35、同 31,第 34 页。
    36、刘宗胜、张永志著:《公司法比较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1 页。
    37、王妍:《企业登记制度的效力与责任》,《求是学刊》2001 年第 5 期,第 70 页。
    38、肖建明:《英国公司登记注册制度及其启示》,《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 年第 2 期。林瑞基:《中外企业登记注册制度之比较研究—兼论中国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 年第 5 期。
    39、谢非:《德国商业登记法律制度的沿革》,《德国研究》2000 年第 3 期,第 22 页。
    40、浙江省工商局企业处:《对商事登记审查制度的立法思考》,《工商行政管理》2002 年第 13 期。
    41、段仁元:《小议我国的公司登记制度》,《社会科学家》2000 年第 6 期,第 25 页。
    42、李有根编著:《企业法教程》,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79 页。
    43、郭志斌、钟文主编:《中外市场监督管理比较》,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8 页。
    44、范健、蒋大兴著:《公司法》(上),南京大学出版社,第 158-170 页。
    45、范健、王建文著:《公司法》,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05 页。
    46、同 44,第 107 页。
    47、李良维:《探析商事登记公告制度》,《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 年第 1 期。
    48、卞耀武主编,李萍译:《法国公司法规范》,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5 页。
    49、虞政平:《英国公司法规汇编》,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40 页。
    50、卞耀武:《当代外国公司法》,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550 页。
    51、虞政平:《“瑕疵公司”的权利能力》,法律适用 2003 年第 6 期,第 52-57 页。
    52、公司对登记错误负有主观过错的情形属于因登记申请人的原因而产生的瑕疵,在此不做详细论述。
    53、徐俊峰:《更正登记制度研究》,《中国房地产法研究(第 2 卷)》,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第 65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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