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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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残疾人教育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既是他们的一项权利,又是他们的一项义务。通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可以提高残疾儿童的文化素质,是使他们平等参与生活的关键环节。分析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福利有助于更为深入地研究残疾人教育福利的问题。
     本文主要借鉴了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治理理论,通过分析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事业的治理现状,指出了传统的治理结构有其明显的局限性,提出了:在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的治理结构中,政府要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发挥其主导作用,也要求诸如第三部门、基层社区、残疾儿童家长等积极发挥其作用,从而从根本上实现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的有效治理。
     文章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概述。第二章分析了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状,指出了现有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治理结构的局限性。第三章对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的治理结构展开了理论分析。第四章提出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治理的新模式——多元主体交互作用。本文第五章结合了陕西省的省情,给出了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福利治理新模式的实现途径。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of disabled children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disabled people's educational welfare.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which disabled children are received is not only their right, but also their obligations. Through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disabled children can improve their cultural quality, so that they have equal rights to participate the life. Analyze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al welfare of disabled children is useful for us to study the educational welfare of the disabled people.
     This paper mainly uses the welfare pluralism theory, public goods theory,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theory. Through analyze the disabled children's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Shaanxi, pointing out that the traditio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has its obvious limitations. 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its responsibility in th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disabled children's compulsory educational welfare. Further more, the governance calls for the third department, grass-roots communities and the disabled children's parents play a positive role, so that the disabled children's compulsory educational welfare can be managed effectively.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he overview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of disabled children. The second par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of disabled children, pointing out the limits of the current structure of disabled people's educational welfare. The third part analyzes the structure of disabled people's educational welfare in theory. The forth part provides the new governance model of disabled children's compulsory educational welfare: multi-subject interactive function. The fifth give the new way of governance about the disabled children's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Shaanxi province.
引文
[1]赵曼:《社会保障学》,北京,中困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280页。
    [1]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辞典(第二版)》,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2]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
    [1]目前西方残疾儿童教育的理念包括:零拒绝;去机构化;正常化;一体化、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等。其中“零拒绝”是20世纪中叶美国出现的一种教育思想和政策,它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公立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去机构化”是20世纪50年代国际特殊教育界提出。它指减少那些为残疾儿童和成年人提供住宿、教育、治疗或其他服务的机构,反对以往将残疾人集中安置在专门机构的做法。“正常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北欧国家倡导的一种特殊教育思想。旨在向隔离式教养院中的儿童提供正常的生活条件。主张改革原来教养院中隔离的封闭形式,将受教养者安置到正常社会环境中学习和生活,使其能够适应社会生活。“一体化、回归主流”均指让残疾儿童在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依据残疾程度的不同,设置各种类型的特殊教育形式,制定个别教育计划;主张使大多数残疾儿童尽可能在普通学校或普通班中与健全儿章一起学习和生活,达到让特殊教育的“支流”回归到普通教育的“主流中”,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为一体的目的。“全纳教育”是20世界90年代初国际特殊教育领域出现的一种新思想和新做法。参见: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辞典(第二版)》,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46-48页。
    [1]杨民:《丹麦特殊教育研究》,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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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蒋春英《中美特殊教育中的差异——赴美考察特殊教育有感》,《教育信息报》.2003年10月14日.
    [1]本文是依课题报告(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为原型写成,课题中对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数据应用了一些统计手段进行了分析,本文应用了其中一些结论性的数据,故而把这些研究方法写入了论文中。
    [1]汤盛钦:《特殊教育概论:普通班级中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5页。
    [2]顾定倩:《特殊教育导论》,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5、77页。
    [1]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辞典》(第二版),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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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
    [2]同上
    [3]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在西安市特殊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2007年2月12日。
    [1]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
    [2]http://www.seastar.com.cn/about/luster.asp
    [1]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甚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
    [1]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南开学报》,2006年第6期。
    [2]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南开学报》,2006年第6期。
    [1][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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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
    [3][美]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1页。
    [4]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4页。
    [5]http://www.wiapp.org/acpapers/a63.html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网.《多中心》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著毛寿龙译
    [6]同上
    [1]http://www.wiapp.org/acpapers/a63.html 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网.《多中心》文森特·奥斯特罗姆著毛寿龙译
    [2]贺建锋:《多中心视角下的城市治理模式研究》,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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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俞可平:《治埋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1]彭华民、黄叶青:《福利多元主义:福利提供从国家到多元部门的转型》,《南开学报》,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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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
    [1]西北大学“陕西省残疾人教育需求与保障研究”课题组:《陕西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分析与研究》,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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