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河北旗地变革研究(1912-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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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12年民国肇兴,千年帝制宣告终结,财产的重新分配问题也伴随而来。河北旗地,这一清代所特有的土地形态,随着朝代更替,因其归属及地域的特殊性而在新的时代中引发了错综复杂、涉及深广的利益争夺。对此,民国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清理和处分。
     第一章在回顾河北旗地于清代缘起及演变的基础之上,着重分析了自清代中叶以来愈演愈烈的私典旗地的情况,并进一步说明旗地的私有化是历史发展之必然。
     随着政权变换,民国初年的河北旗地面临一种怎样的态势,成为民国政府日后制定一系列旗地政策参考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第二章中,本文着重对河北旗地的存留状况以及其所面临的国内外情势作了具体分析。
     1912—1934年间,有关河北旗地的清丈处分政策从无到有,不断完善。本文第三章首先按其发展脉络对各阶段民国政府颁布的河北旗地政策进行了梳理,然后对其在旗地所在各地的具体施行状况进行了论述和探讨。袁世凯上台后,将作为清代官有的旗租地完全接收,开始清理处分。而随着袁世凯对中央集权建构的日益自信,旗圈地的清理和处分也出于充盈财政的迫切需要逐渐展开。其后,虽然主政河北之政权屡次改易,但是河北旗地的清理和处分则在由佃农出一定代价获得旗地为核心内容的政策主导下,从军阀混战一直延续到国民政府前期,并依旧作为他们弥补财政的重要来源。纵观民国政府处分旗地的这二十余年,有关旗地清理处分的宏观政策是不断颁布的,而旗地所在各县除了部分县份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将其“本土化”之外,更是呈现出由地域性而带来的进度和施行力度都差别甚大的景象。可以说,河北旗地政策从颁布到实施是一个包括政府在内的旗地相关各方不断斗争并妥协的过程。
     民国时期,政权屡易,各种机构时设时裁、迭有变革,有关河北旗地的清理处分机构也多有变化。本文第四章首先从省级和县级两个不同层面对河北旗地管理机构的沿革进行了爬梳,然后结合各层次管理人员的构成和工作效能情况,将河北旗地管理体制这个内在因素纳入到考量和解释河北旗地政策实际实施效果的范围内。
     拨补租地,是清代满族统治者对于近畿被圈去土地人民在外地的补偿,属于民田范畴。由于其经租的特殊性,民国时期历届政府在整理河北旗地的过程中,都将拨补地列于清理旗产机构的管辖范围之中,并数次试图对此类土地采取同于处分旗地的方法,以达增裕赋税的目的。本文第五章首先对拨补租地的由来,亦即拨补租地与旗地的关系以及民国时期拨补租地的遗留情况进行了阐述,然后集中探讨了相关各方在拨补租地清理政策制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由政策的最终制定所反映出的各方在利益争夺上的对弈结果。
     在民国时期清理和处分政策的主导下,以从省到县的各级管理机构为依托,河北旗地接承清末即已开始的私有化进程并更大规模的向民地转化着。本文第六章集中探讨了旗地相关各方在这一地权变动过程中的权力较量。在这场围绕旗地的清理和处分的利益争夺中,政府处于利益链条的最顶端,佃户处于利益链条的最底端,庄头和旗地经管机构人员则是他们之间发生关系的连结点。旗地的变革为上述各方提供了一个权力较量的机会,而经过此番对弈,各方形势之优劣则更加昭然若揭。虽然庄头和旗地经管机构人员依恃手中资源为自己赢得了超过其本应所得的经济利益,但政府则更是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自己的初衷,成为最大的赢家。
     可以说,通过这场历二十余载的河北旗地“由旗到民”变革的历史嬗变,既可以了解国家政策从制定到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以及地方势力对国家的影响,也可以看到他们围绕各自利益所展开较量的最终结果。只不过作为最大获益方的国家由于自身原因,并未找寻到一条更为合理的道路作为实现自己目标的途径。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1912, the feudal monarchies in China as long as more than 2000 years were ended. And with it comes the division of property. The banner legacy in Hebei, one special land of Qing Dynasty, raised the complex competition due to its particularity of ownership and location. Therefore, the special institution was established to resolve the banner legacy for a long time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ased on the review of the banner legacy’s origin and variation in Hebei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Chapter One focus on analyzing the multiplication of the banner legacy’s being sold privately, and further points out the inevitability of the banner legacy’s privatization.
     The situation of the banner legac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the reference basis for the government’s policymaking. Therefore, Chapter Two emphasizes to analyze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of the banner legacy and the situation both internal and international it was facing.
     From 1912 to 1934, the related policies about how to resolve the banner legacy have been perfected steadily. The Chapter Three first summarizes the policies during this time, then inspects their implements in those areas where the banner legacy were. As Yuan Shi-kai came to power, the Qizudi, as the state-owned land of the Qing Dynasty, was taken over and cleaned gradually. But along with the increasing confidence of holding political power, Yuan Shi-kai got around to clean the Qiquandi for the purpose of increasing the fiscal revenue. Thenceforward, although the regimes continually alternated, the cleaning of the banner legacy had been remained from the warlord era to the early Nanjing Kuomin government period. Throughout the history of the banner legacy’s being clean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t presented the enormous differences on the progress and strength according to region. So the process, from the coming on of banner legacy policies to theirs being carried out, was under the way between the fight and compromise among all relevant parties including the government.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many institutions transited with the regime change, and the governing body of the banner legacy is no exception. Chapter Four first introduc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overning body of the banner legacy on provincial and county level, then focus on inspecting the actual implementation of the banner legacy policie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tructure and efficiency of management staff.
     Bobuzudi is the compensation to those who had been occupied the land in the areas adjacent to the capital. Although as the common land, it had been resolved as the banner legacy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because of the specialty connected with the banner legacy. Chapter Five explicates the history of Bobuzudi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t and the banner legacy, then makes a concentrated exploration on the roles of the relevant parties in the policymaking of Bobuzudi in the Republic lf China and the result of haggling reflected from the above competi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relevant policies, the banner legacy transform towards the common land on a far greater scale while carrying on the development tendency from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 Chapter Six probes into the gaming of power among the relevant parties during the ownership transformation of the banner legacy. In this benefit struggles, the government is on the very top of the chain and the tenant peasants is on the end, while those jangturies and formal management staff are the contact point between them. The ownership transformation of the banner legacy provides the chance for above parties to struggle, and their roles in the temporal society are revealed much more clearly. In spite of more benefit was gotten by those jangturies and formal management than they would had, the government won the biggest share as it realized the target in the great degree.
     In the last chapter,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the ownership transformation of the banner legacy incarnated one kind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local. From it, we can find out the troubles existing in the course of policies’being designed and implemented, and the influence exert on the state, as well as the final result of the struggle among them. But as the top gainer, the state failed to find a more rational resort to accomplish its target because of the causes of themselves.
引文
1姚文燮:《圈占记》,《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14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1156页。
    2京兆区在清代为直隶省的一部分;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于1914年划大兴、宛平等二十余县与顺义府为一独立行政区,名曰“京兆区”。从此,直隶、京兆分治。1928年北伐成功后,南京国民政府复将二省区合并,改名“河北省”。
    
    1王钟翰:《清代旗地性质初探》,《文史》1981年第6期。
    2柯劭忞:《清史稿》,志九十五,第10页。
    1清理旗产事务局布告第三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代的旗地》,中华书局1989年版。
    3王钟翰:《清代旗地性质初探》,《文史》1981年第6期。
    4杨学琛:《清代的王公庄园》,《社会科学季刊》1980年第1、2期。
    5韦庆远:《〈庄头家谱〉与清代对旗地的管理》,《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
    1从1932年起,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师生对中国19省180余县市的田赋、土地整理等问题进行了大量调研,集成论文166篇,其中专论田赋的文章计有36篇,均辑录于萧铮主编的《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一书中。
    2《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
    1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1 1939到1949年间,日本南满铁路株式会社在华北农村进行了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其结果在50年代以《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为题出版。简称《惯调》。
    1由于所根据材料的不同和估计方法的不同,后人对清初圈地总数的估计有很大出入,较少的估计为十五万顷,较多的达二十二万顷。戴逸主编:《简明清史》(上册),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6页。
    2鄂尔泰等修:《八旗通志》卷十八,东北师大出版社1986年版(下同),第310页。
    1《八旗通志》卷十八,第311页。
    2巴泰等修:《清世祖实录》卷十四,中华书局1985年版(下同),第6页。
    3《清世祖实录》卷三零,第2页。
    4姚文燮:《圈占记》,《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一,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正编,第14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第1156页。
    1《清世祖实录》卷二十五。
    2吴景果修:康熙四十年《怀柔县新志》卷四,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
    3《清世祖实录》卷二十五。
    4《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一。
    1《清世祖实录》卷五十九。
    2《清世祖实录》卷八十八。
    3各旗的旗地与内务府的皇庄是分开的,内务府皇庄当时由三旗庄头处管理,三旗庄头处原属于内务府会计司,在雍正元年(1723年)始另设衙门,初名“管理三旗纳银庄”,后改“三旗庄头处”,或称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一般称“钱粮衙门”。内务府三旗与八旗中的镶黄、正黄、正白旗有别,不能将二者混淆。投充到八旗中的旗地与投充到内务府的旗地是分开的,如《畿辅通志》所记:“投充旗地达三万三千六百三十二顷有奇,内务府官庄尚在此外。”
    4王庆云:《石渠余纪》,卷四,北京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95页。
    5《八旗通志》卷十八,第313页。
    6高宗敕:《清朝文献通考》,卷五,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904页。
    7秦廷秀修,刘崇本纂:民国《雄县新志》卷七,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据民国十八年铅字重印本影印,第191页。
    1陈宝生修,陈昌源纂:《满城县志略》卷六,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出版,据民国二十年铅印本影印,第5页。
    2洪肇林纂,蔡寅斗纂:乾隆《宝坻县志》卷五,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第260页。
    3臧理臣修,宗庆煦纂:《密云县志》卷五,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出版,据民国三年铅印本影印,第432页。
    4徐葆莹修,仇锡廷纂:《民国蓟县志》卷五,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出版,据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影印,第489页。
    5李光昭纂:《东安县志》卷六,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影印,第118、127页。
    6各县原额田土依据民国《雄县新志》、乾隆《宝坻县志》、《民国密云县志》、《民国蓟县志》,旗地额依据《八旗通志》卷一九、二0。
    1《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九,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第3-4页。
    2沈起元:《拟时务策》,《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五,沈云龙主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正编》第74辑,第1285-1287页。
    3李鸿章修:《畿辅通志》卷九五,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出版,据光绪十年刻本影印(下同),第7页。
    4《八旗通志》卷十八,第1页。
    5《畿辅通志》卷九五,第16页。
    6《畿辅通志》卷九五,第6页。
    7孙嘉淦:《八旗公产疏》,《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五,第1278页。
    8《畿辅通志》卷九五,第7页。
    1清理旗产事务局布告第三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托津等修:《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卷七六,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4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下同),第3373页。
    3《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卷七六,第3379-3380页。
    1托津等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卷一三五,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6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66年版(下同),第6049-6052页。
    2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合作1977年版,第39629页。
    
    1《畿辅通志》卷九五,第12页。
    2《清朝文献通考》卷五,商务印书馆,第4896页。
    3《畿辅通志》卷九五,第15页。
    1《畿辅通志》卷九五,第22页。
    2《畿辅通志》卷九五,第25页。
    3清光绪十六年《户部井田科奏咨辑要》上卷,铅印本,国家图书馆馆藏49587号(下同),第1页。
    4席裕福:《皇朝政典类纂》,卷十七,《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年版,第18辑,第458页。
    5《畿辅通志》卷九五,第32-35页。
    1《八旗通志》卷六七,第1291页。
    2《户部井田科奏咨辑要》上卷,第1页。
    3《户部井田科奏咨辑要》上卷,第13-14页。
    4《户部井田科奏咨辑要》上卷,第1-9页。
    
    1《英国皇家亚洲学会中国分会会报》,转引自《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册。
    2《谕折汇存·经济选报》,第10-11页。
    1陈伯庄:《平汉沿线农村经济调查》,中华书局1936年版,附录一,第6页。
    2庄头,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所设田庄的管理人。清代之庄头最早出现于皇庄之中。皇庄建立之初,从庄上的劳动壮丁中佥拔出庄头,与壮丁的地位相同,都是奴仆。庄头的任务仅是管辖壮丁、催收银谷,汇总上缴。随着时间推移,庄头在催收和上缴之间得到一定量的庄上的生产物,逐渐积累了财富,从一无所有的管庄奴仆变成了拥有相当财富的管庄人。清中叶旗地普遍实行租佃制后,庄头的职能发生变化,他们除仍然役使少数壮丁外,还有管理土地出租、催租、收租和转送各租主等权利,成了名副其实的二地主。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76页。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77页。
    3由于清初的圈地,土地的原业主为求生计,只能承种本属自己之地亩,沦为佃户。
    4《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78页。
    1民国《任县志》第205页。《中国方志丛书》,成文出版社。
    2康熙《顺义县志》第42页。
    3民国《顺义县志》第104、107—108页。
    4《河北省顺义县地方三十年度岁入概算书》,中国农村惯行调查会编:《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岩波书店,1952~1957年出版,第2卷,第487页。
    5《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487页。
    1《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450—452页。两与吊的比价不是确定的:良乡县民国初年银1两=2元,1元=2吊(5卷618页);沙井村民国十三年以前每两6吊(第2卷,第131、516页)。
    2鉴于旗地“租重粮轻”的这层关系,南京国民政府在将财政划归地方后,地方政府对于清理旗地并不积极。此不赘言,后文详述。
    3《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133页。
    1二宫一郎:《〈中国农村惯行调查〉所见旗地的“催头”》,《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8期,第73页。转引自小岛淑男《近代中国的经济与社会》,汲古书院1993年出版,第151页。
    2关于村落领导层与清末自治机构的关系,参见浜口允子《清末直隶的咨议局与县议会》,辛亥革命研究会编:《菊池贵晴先生追悼论集·中国近现代史论集》汲古书院1985年。
    3《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3卷,第377、378、473-481页。
    1李剑农:《中国近代百年政治史》上册,上海商业出版社1947年版,第343页。
    2《申报》1912年10月8日。
    3《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三路庄头为请立保佃收租章程事之禀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4末次玲子:《民国初期の旗地政策と華北農村——直隷省の場合》,《経済と社会》1993年。
    1《袁世凯关于严格履行皇室优待条件取缔抗租之命令》,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原皇庄佃户仍旧交租之晓谕》,《直督皇室庄粮地亩仍照旧代为催征》,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3《溥仪内务府为所属庄头请拟保佃收租章程事行总统府函稿》,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80页。
    2《溥仪内务府为庄头星控旗人恃党、占差地事咨顺天府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3贾士毅:《民国财政史》正编上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36页。
    1《直督皇室庄粮地亩仍照旧代为催征》,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手抄本(下同)。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99页。
    3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07页。
    4《农商法令表解》,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下,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02—403页。
    1《东方杂志》10卷9号《中国大事记》。
    2政事堂名义上是最高行政中枢,而其实际地位不过是总统办公厅性质。在政事堂内部,除国务卿外,还设有左、右丞各一,其地位与国务卿相差无几,以便相互制约,对袁世凯不会构成威胁。
    3《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12卷2号,《顺天时报》1914年2月11日。
    
    1《顺天时报》1914年1月14日。
    2《天津大公报》1915年3月2日。
    3《东方杂志》13卷7号,1916年5月24日。
    4《民国二十年代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73页。
    5《财政厅饬发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656-1-399。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附刊(一)。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第2页。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第2页。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第2页。
    3天海前论文250—251页。
    
    1《周止庵先生自叙年谱》,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第49、50页。
    2《东方杂志》13卷7号,中国大事记1916年5月24日;天海前引论文第219页。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9页。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20页。
    3《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13-20页。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20-22页。
    2这是民国年间最早的按县增加田赋。
    3《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5卷,第617页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91-39694页。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94-39695页。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96-39699页。
    4李文海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864页。
    5《东方杂志》第14卷第11号,第213页。
    1《旅沪顺直同乡乞助棉衣赈款》,《申报》1917年10月18日。
    2《报告石家庄水灾详情》,《申报》1917年10月10日。
    3《直省旗租案文汇编》第13页。
    4《直省旗租案文汇编》第11页。
    
    1《京兆全区旗产官产清理处章程》,北京市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J191,目录号2,案卷号13086。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01-39704页。
    
    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657页。
    2《修正京兆旗产地亩简章》,北京市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J41,目录号186,案卷号1。
    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657-1659页。
    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655页。
    3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训令第5号、《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驻京收册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78。
    1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训令第5号、《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78。
    2《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650页。
    3《直隶省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80。
    
    1《直隶省处分八项旗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44。
    2《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652-1654页。
    3《直隶保定道属旗地圈租清理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9。
    1《直隶保定道属旗地圈租清理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9。
    2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一三九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九十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1《财厅清理旗地之布告》,《益世报》1925年10月6日,。
    2《谨拟保定各县清理旗产荒地局长兼办天津文安等县旗产事宜办事规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3《督办全国官产公署清理官旗营产通则》,国家图书馆分馆馆藏,索书号49910。
    4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政府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8页。
    1《国民政府财政部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训令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2《国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办理河北热河官产验照暂行条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3《国民政府财政部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布告》,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26-39732页。
    2《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处理官产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1河北省政府训令字第1658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45。
    2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17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45。
    
    1河北官产总处通令获鹿官产局字第26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65。
    2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616。
    
    1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19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65。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94-39768页。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69页。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71页。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72页。
    4《清理河北旗产善后方案》,第30页。
    1《清理河北旗产善后方案》,第36页。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91页。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76页。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77页。
    1《财政厅饬发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1,案卷号399。
    1周志中修:民国《良乡县志》,卷三,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十三年铅字重印本影印,第133页。
    2《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137、490页。
    3杨得馨修:民国《顺义县志》,卷六,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108页。
    4《清查地亩公牍》第19集。
    5《清查地亩公牍》第24集。
    
    1陈宝生修,陈昌源纂:《满城县志略》,卷六,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出版,据民国二十年铅印本影印,第181页。
    2《联军筹饷督办饬查旗租各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1秦廷秀修,刘崇本纂:民国《雄县新志》,卷六,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据民国十八年(1929)铅字重印本影印,第202页。
    2《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455、464、474页。
    3《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487页。鞠前引书第39680页。
    4《中国农村惯行调查》,第2卷,第477页。
    1李剑农:《中国近代百年政治史》上册,上海商业出版社1947年版,第343页。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手抄本(下同)。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99页。
    4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607页。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93、39695页。
    2直隶全省官产清理处训令第2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87。
    1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训令第5号、《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78。
    1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训令第5号、《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驻京收册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78。
    2《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650页。
    
    1《直隶各县清理旗产事宜通行细则》,《益世报》1925年10月25日。
    2《京兆全区旗产官产清理处章程》,北京市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J191,目录号2,案卷号13086。
    
    1《清理旗产事务局组织大纲》,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2《获鹿县办理旗产组织大纲》,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直隶保定道属旗地圈租清理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9。
    1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通告,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所属印委办公处办事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3《谨拟保定各县清理旗产荒地局长兼办天津文安等县旗产事宜办事规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4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政府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88页。
    5国民政府财政部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布告,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1《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06页。
    2国民政府财政部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训令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44、39763页。
    4《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72页。
    1《迁安县组织旗产分处》,《益世报》1925年10月12日。
    2《沧县奉令组织旗产分处》,《益世报》1925年10月17日。
    3《遵化县设立旗产分处》,《益世报》1925年10月21日。
    4《玉田县设立旗产分处》,《益世报》1925年11月1日。
    
    1《昌黎县设立旗产分处》,《益世报》1925年11月24日。
    2《交河县设立旗产分处》,《益世报》1925年11月29日。
    3《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训令》,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1《直隶省长公署指令》,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谨拟县知事与专员之职权》,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1《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所属印委办公处办事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谨拟保定各县清理旗产荒地局长兼办天津文安等县旗产事宜办事规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1《编制呈解各项照根简表暨附单办法》,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各县处分八项旗租奖惩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1《清理河北旗产善后方案》,中国科学院图书馆馆藏,第3页。
    2共十章,其中第三章、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所论完全旗地,第一章、第九章为五种并叙,其他官营荒黑各占一章且细目少,可见旗地是该官产处工作的主要对象。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21页。
    4《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63页
    1《河北官产处长被劾》,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监察院卷宗8-1107。
    
    1《河北月刊》第一卷第三号,1933年3月,第12页。
    2《京兆给奖各县官产处人员清单》,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1027(2)—351。
    3《清理河北旗产善后方案》,中国科学院馆藏,第4页。
    1《财政厅饬发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1,案卷号399。
    2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民政厅半年工作撷要》,1928年7月·1928年12月,第14页。
    3《晏阳初农民抗战与平教运动之溯源》,《晏阳初全集》第l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534页。
    4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1933年版,第84页。
    1金土坚等编:《通县志要》卷二,政治·官师,民国三十年铅印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111-113页。
    
    1《满城县志略》,卷六,第191页。
    2《各县处分八项旗租奖惩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830页。
    1财政厅饬发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1,案卷号399。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833页。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827页。
    4傅莘耕:《匪区土地处理条例之立法意义及实施成绩的观测》,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7499页。
    5《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799页。
    6《满城县志略》,卷六,第190页。
    1《清查地亩公牍》第3集,中国科学院馆藏。
    
    1《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处收入支付计算书及留置地亩清册》,顺义县档案馆馆藏2-1-417。
    2《满城县志略》,卷4,第149页。
    3《统计周报》,《益世报》1928年12月3日。
    1《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分处给总务处呈送各款的文件》,顺义县档案馆馆藏2-1-423。
    
    1《载佺呈报售地》,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1040—120。
    2《任县书记舞弊被控》,《益世报》1925年10月2日。
    3《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831页。
    4《益世报》1929年2月3日。
    1《清世宗实录》卷18,雍正二年四月辛未。
    
    1孙晓村:《中国田赋的征收》,《〈中国农村〉论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6页。
    2孙晓村:《中国田赋的征收》,《〈中国农村〉论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66页。
    3李鸿毅:《河北田赋之研究》,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6515页。
    1《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缴回办理东安县房书串佃隐地案情之移复》,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缴回办理东安县房书串佃隐地案情之移复》,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3《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缴回办理东安县房书串佃隐地案情之移复》,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为派员提取滦县租银本札委会计司掌稿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676页。
    1《内务府谕令各佃不再向革退庄头郭宝纳租》,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1,案卷号594。
    2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616。
    3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90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4清苑县请协传庄头王正祯过县办理清私产地亩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9。
    5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90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6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分处关给总务处呈送各款的文件,顺义县档案馆馆藏:2-1-423。
    1《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分处给京兆尹公署顺义县公署的文件及布告传票》,顺义县档案馆馆藏:2-1-418。
    
    1联军筹饷督办饬查旗租各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2《获鹿县皇产地亩册》,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1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13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1清苑县请协传庄头王正祯过县办理清私产地亩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9。
    2清理旗产事务局公函第3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庄头匡智等呈,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4《获鹿县皇产地亩册》,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1《获鹿县皇产地亩册》,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1获鹿县处分过庄头王正祯承领内务府旗地佃户姓名亩数册,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95。
    
    1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13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2《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9827页。
    1 [美]马若孟著,史建云译:《中国农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中译本,第246页。
    2《直隶全省财政说明书》,第一篇·田赋,第3页。
    1《徐水县志》,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2《1929年5月18日河北省民政府训令获鹿县长》,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3《河北官产总处训令官字第216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1《呈请停止处分拨补租地亩以维产权》,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2《河北省民政厅训令民第339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3《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官字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河北官产总处训令官字第216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1《直隶保定道属旗地圈租清理处训令第197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1《呈请停止处分拨补租地亩以维产权仰乞鉴核》,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2《河北官产总处训令字第520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3《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15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河北省官产总处商同徐水县拨补租地租社处理藁城获鹿正定新乐等四县拨补地大纲》,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1《为呈覆召集会议议决红契旗地理由恳请俯纳民意商同张委员体念民意准予所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2《遵令查明征解拨补徐水地租情形并谘访民意办理留置定价过高窒碍难行拟定十倍售租仍遵先年省府核定原案由租佃双方自行接洽办法会呈请示由》,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3《处理河北各县拨补租地办法》,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1《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三路庄头为请立保佃收租章程事之禀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原皇庄佃户仍旧交租之晓谕》,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为所属庄头请拟保佃收租章程事行总统府函稿》,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第2页。
    1《溥仪内务府为庄头金凤銮退还差地事咨内务部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庄头高作霖称为请民国政府查办佃户抗租事致中堂之呈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为庄头呈诉佃户聚众杭租致内务部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为庄头呈诉佃户聚众杭租致内务部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为欠租庄头地亩撤归各该县收管事咨直隶都督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为催促庄头从速完欠皇租之堂谕》,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革退东路南路庄头之堂谕票底》,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请查明杨志贤等盗卖皇产致武清县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为严禁庄头盗卖皇产事致遵化县公署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溥仪内务府为请札饬通县查办庄头呈诉占地案事咨内务部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溥仪内务府为庄头星控旗人恃党、占差地事咨顺天府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项王氏为控项华操唆佃贿串知事关押其子租课难收之呈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5页。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8页。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9页。
     1《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9页。
    1顺直省议会审议:《京兆修正处分八项旗租简章理由书》及《顺直处分八项旗租简章》,《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13页。全文见附录。
    2《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20页
    3《直省旗租案文汇编》,下卷,第22页。
    
    1《涿鹿县佃民请领单照未准》,《益世报》1925年10月14日。
    2《定兴县被灾各村事后调查》,《益世报》1925年11月4日
    3《玉田县被灾各村实在情形》,《益世报》1925年10月9日。
    1《呈请宽办旗地未准》,《益世报》1925年10月17。
    1《玉田县旗租发生纠葛》,《益世报》1927年1月17日;《玉田事变之真相——县长应付失当致激众愤》,天津《大公报》1927年1月17日。
    2《任丘县公民之呼吁声》,《益世报》1927年1月22日。
    
    1《遵化县农民援助玉田惨案》,《益世报》1927年1月23日。
    2滦县县委党史研究室:《滦县革命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页。
    3《变更旗产之乱》,《益世报》1929年2月18日。
    
    
    1《新城官产局竟如是耶?》,《益世报》1929年4月6日。
    2《滦县变更旗产近闻》,《益世报》1929年4月16日。
    3《迁安民众请缓办旗产》,《益世报》1929年2月4日。
    
    1《滦县催买官产》,《益世报》1929年2月3日。
    2《滦县施行验契人民请求减价》,《益世报》1929年4月29日。
    3《安次反对验契征费》,《益世报》1929年2月15日。
    
    1《宝坻大请愿·由于迫令民众留买旗产激起》,《益世报》1929年4月16日。
    2《迁安·官民冲突》,《益世报》1929年6月13日。
    
    1《宝坻县志》,1995年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第29页。
    2有关庄头和政府如何就旗地租册的交纳以及留置权的归属进行博弈,详见第三章中庄头一节。
    1《康家庄等村村长禀诉庄头强赎地亩升科》,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2。
    1《获鹿县知事为保卫队持票赴于底大郭村等查旗租地亩》,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45。
    2《大郭村村民代表为旗地恳请升科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94。
    1《大郭村王凤云为收回佃当地本人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51。
    1《联军筹饷督办饬查旗租各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2《联军筹饷督办饬查旗租各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大郭村王凤云为收回佃当地本人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51。
    4《东简良村民代表村长崔连任为庄头阻挠佃户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60。
    1《大郭村民人姚正书为庄头张殿元夺佃不能升科一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78。
    2从笔者查阅的获鹿县档案看,此案并未得到县署回复,似有不了了之之嫌。
    3《大郭村民人杜福来为庄头张黑子阻挠佃户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80。
    1《大郭村村民代表为旗地恳请升科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94。
    1《大郭村匡尊亲等照章升科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1。
    2《大郭村匡尊亲等照章升科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1。
    3《大郭村村民代表为旗地恳请升科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94。
    1《康家庄等村村长禀诉庄头强赎地亩升科》,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2。
    2《康家庄等村村长禀诉庄头强赎地亩升科》,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2。
    1《于底民人李成基等为佃种旗地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75。
    2《于底民人李成基等为佃种旗地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75。
    3《于底民人李成基等为佃种旗地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75。
    1《于底民人李永登赫登陆为旗地升科互控霸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54。
    1 (美)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第212页。
    1、清理旗产事务局布告第三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财政厅饬发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1,案卷号399。
    3、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训令第5号、《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驻京收册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78。
    4、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训令第5号、《直隶全省旗产官地清丈局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78。
    5、《直隶省旗圈售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80。
    6、《直隶省处分八项旗租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44。
    7、《直隶保定道属旗地圈租清理处简章》,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9。
    8、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一三九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9、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九十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10、《谨拟保定各县清理旗产荒地局长兼办天津文安等县旗产事宜办事规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11、《国民政府财政部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训令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12、《国民政府行政院财政部办理河北热河官产验照暂行条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13、《国民政府财政部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布告》,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民国时期河北旗地变革研究(1912—1934)目录号3,案卷号26。
    14、《河北兼热河官产总处处理官产章程》,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26。
    15、河北省政府训令字第1658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45。
    16、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17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45。
    17、河北官产总处通令获鹿官产局字第26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65。
    19、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19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65。
    20、《联军筹饷督办饬查旗租各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21、直隶全省官产清理处训令第2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587。
    22、《清理旗产事务局组织大纲》,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23、《获鹿县办理旗产组织大纲》,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24、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通告,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5、《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所属印委办公处办事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6、《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训令》,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7、《直隶省长公署指令》,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8、《谨拟县知事与专员之职权》,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29、《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所属印委办公处办事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30、《编制呈解各项照根简表暨附单办法》,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6。
    31、《各县处分八项旗租奖惩规则》,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2、《内务府革退庄头郭宝谕令各佃不再向其纳租》,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1,案卷号594。
    34、《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90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5、《清苑县请协传庄头王正祯过县办理清私产地亩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9。
    36、《获鹿县皇产地亩册》,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37、《清理旗产事务局训令第13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1139。
    38、《清理旗产事务局公函第3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39、《庄头匡智等呈》,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20。
    40、《1929年5月18日河北省民政府训令获鹿县长》,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1、《河北官产总处训令官字第216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2、《呈请停止处分拨补租地亩以维产权》,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3、《河北省民政厅训令民第339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4、《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官字第4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5、《直隶保定道属旗地圈租清理处训令第197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6、《河北官产总处训令字第520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7、《河北官产总处通令字第151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8、《河北省官产总处商同徐水县拨补租地租社处理藁城获鹿正定新乐等四县拨补地大纲》,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49、《为呈覆召集会议议决红契旗地理由恳请俯纳民意商同张委员体念民意准予所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50、《遵令查明征解拨补徐水地租情形并谘访民意办理留置定价过高窒碍难行拟定十倍售租仍遵先年省府核定原案由租佃双方自行接洽办法会呈请示由》,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51、《处理河北各县拨补租地办法》,河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970。
    52、《康家庄等村村长禀诉庄头强赎地亩升科》,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3,案卷号42。
    53、《获鹿县知事为保卫队持票赴于底大郭村等查旗租地亩》,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45。
    54、《大郭村村民代表为旗地恳请升科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94。
    55、《大郭村王凤云为收回佃当地本人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51。
    56、《东简良村民代表村长崔连任为庄头阻挠佃户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60。
    57、《大郭村民人姚正书为庄头张殿元夺佃不能升科一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78。
    58、《大郭村民人杜福来为庄头张黑子阻挠佃户升科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80。
    59、《大郭村匡尊亲等照章升科卷》,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2,案卷号851。
    60、《于底民人李成基等为佃种旗地事的禀文》,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75。
    61、《于底民人李永登赫登陆为旗地升科互控霸地》,河北省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656,目录号4,案卷号354。
    1、《京兆全区旗产官产清理处章程》,北京市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J191,目录号2,案卷号13086。
    2、《修正京兆旗产地亩简章》,北京市档案馆馆藏:北洋政府政务档案,全宗号J41,目录号186,案卷号1。
    1、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处收入支付计算书及留置地亩清册,顺义县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417。
    2、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分处给总务处呈送各款的文件,顺义县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423。
    3、顺义县旗产官产清理分处给京兆尹公署顺义县公署的文件及布告传票,顺义县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418。
    1、《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原皇庄佃户仍旧交租之晓谕》,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注:属于《清废帝溥仪档案旧整》,下同)
    2、《溥仪内务府为承安地租按裁缺例咨东三省都督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3、《溥仪内务府为庄头星控旗人恃党、占差地事咨顺天府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4、《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缴回办理东安县房书串佃隐地案情之移复》,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5、《溥仪内务府为欠租庄头地亩撤归各该县收管事咨直隶都督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6、《溥仪内务府为所属庄头请拟保佃收租章程事行总统府函稿》,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7、《溥仪内务府为催促庄头从速完欠皇租之堂谕》,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8、《溥仪内务府为庄头金凤銮退还差地事咨内务部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9、《溥仪内务府为请札饬通县查办庄头呈诉占地案事咨内务部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0、《溥仪内务府为派员提取滦县租银本札委会计司掌稿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1、《内务部为催头出卖庄地与天主教堂事致溥仪内务府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2、《内务部为曹异刘克伦争地应照黑地例处事复溥仪内务府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3、《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革退东路南路庄头之堂谕票底》,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4、《项王氏为控项华操唆佃贿串知事关押其子租课难收之呈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5、《庄头高作霖称为请民国政府查办佃户抗租事致中堂之呈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6、《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为请查明杨志贤等盗卖皇产致武清县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7、《溥仪内务府为严禁庄头盗卖皇产事致遵化县公署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8、《溥仪内务府为庄头呈诉佃户聚众杭租致内务部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9、《溥仪内务府会计司三路庄头为请立保佃收租章程事之禀文》,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20、《袁世凯关于严格履行皇室优待条件取缔抗租之命令》,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全宗号26,目录号476,案卷号802。
    1、《京兆给奖各县官产处人员清单》,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1027(2)—351。
    2、《载佺呈报售地》,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1040—120。
    3、《河北官产处长被劾》,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监察院卷宗8-1107。
    1、国家图书馆分馆馆藏:《督办全国官产公署清理官旗营产通则》。
    2、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馆藏:《河北各县田赋科则一览表》。
    3、中国科学院图书情报中心馆藏:《清理河北旗产善后方案》。
    4、中国科学院图书情报中心馆藏:《清查地亩公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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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陈宝生修,陈昌源纂:《满城县志略》,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据民国二十年铅印本影印。
    3、洪肇林修,蔡寅斗纂:乾隆《宝坻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据民国六年铅印本影印。
    4、臧理臣修,宗庆煦纂:《密云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据民国三年铅印本影印。
    5、徐葆莹修,仇锡廷纂:《民国蓟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版,据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影印。
    6、李光昭纂修:《东安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二十四年铅字重印本影印。
    7、周志中修,吕植纂:《良乡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十三年铅字重印本影印。
    8、王亿年修,刘书旗纂:《任县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四年铅字重印本影印。
    9、金土坚等编:《通县志要》,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三十年铅印本影印。
    10、刘延昌总裁,刘鸿书等编纂:《徐水县新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据民国二十一年铅字本影印。
    11、李鸿章修,黄彭年纂:《畿辅通志》卷九五,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据光绪十年刻本影印。
    12、宝坻县志编修委员会编著:民国《宝坻县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
    13、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政府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4、杨得馨等主编:民国《顺义县志》,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出版。
    15、韩淑文纂:康熙《顺义县志》,北京市顺义区政府200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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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托津等修:《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4辑,台湾文海出版社1987年版。
    10、清光绪十六年《户部井田科奏咨辑要》,铅印本,国家图书馆馆藏49587。
    11、劳乃宣撰:《直隶旗地述略》,国家图书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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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内山雅生著,李恩民译:《二十世纪华北农村社会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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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日]三谷孝[ほか]著:《村から中国を読む華北農村五十年史》,東京青木書店,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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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洛敢:《北京史上的圈地》,《北京晚报》1963年8月15日。
    6、杨德泉:《试论清初旗地的形成及其特征》,《扬州学院学报》1964年第1期。
    7、杨学琛:《关于清代皇庄的几个问题》,《历史研究》1965年第3期。
    8、杨学琛:《清代的王公庄园》,《社会科学季刊》1980年第1、2期。
    9、徐恒晋:《清代田庄性质初探》,《民族研究》1981年第4期。
    10、雷大受:《清初在北京地区的圈地》,《北京师范学院》1981年第4期。
    11、王钟翰:《清代旗地性质初探》,《文史》1981年第6期。
    12、李华:《清初圈地运动及旗地生产关系的转化》,《文史》1981年第6期。
    13、叶志如选编:《辛亥革命后原清室皇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历史档案》1983年第2期。
    14、于德源:《清代北京的旗地》,《中国农史》1989年第3期。
    15、刘小萌:《乾嘉年间畿辅旗人的土地交易》,《清史研究》1992年第4期。
    16、衣保中:《清末东北旗地的发展变化与旗人地主的兴起》,《满族研究》1992年第1期。
    17、衣保中:《民国时期八项旗租地的丈放》,《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
    18、衣保中:《清代八项旗租地的形成、破坏及丈放》,《史学集刊》1993年第4期。
    19、崔勇:《清中叶畿辅旗地买卖的特点》,《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20、李帆:《清代畿辅皇庄的经营与管理》,《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
    21、于海君:《略谈清朝的圈地与退地》,《承德民族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
    22、丁世华:《民国时期北平土地的登记》,《北京房地产》1995年第3期。
    23、张佩国:《土地资源与权利网络——民国时期的华北农村》,《齐鲁学刊》1998年第2期。
    24、韦庆远:《〈庄头家谱〉与清代对旗地的管理》,《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
    25、李怀印:《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以河北获鹿县为例》,《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26、赵令志:《论清初畿辅的投充旗地》,《河北学刊》2002年第1期。
    27、李怀印:《中国乡村治理之传统型式:河北省获鹿县之实例》,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28、杨国安:《册书与明清以来两湖乡村基层赋税征收》,《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
    29、张泰山:《民国时期田赋征收人员的结构及其素质考察——以1927-1937年的湖北省为例》,《民国档案》2006年第2期。
    30、张君卓:《1927—1937年华北田赋征收体制与农民负担》,《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3期。
    31、[日]末次玲子:《民国初期の旗地政策と華北農村——直隷省の場合》,《経済と社会》1993年。
    1、王春英:《民国时期的县级行政权力与地方社会控制——以1928-1949年川康地区县政整改为例》(四川大学2004届博士毕业论文),中国优秀硕博论文库。
    2、冯小红:《乡村治理转型期的县财政研究(1928-1937)——以河北省为中心》(复旦大学2005届博士毕业论文),中国优秀硕博论文库。
    3、尹红群:《民国时期的地方政权与地方财政(1927-1945)——以浙江为例》(浙江大学2005届博士毕业论文),中国优秀硕博论文库。
    4、张欣:《军阀政治与民国社会(1916-1928年)》(华东师范大学2005届博士毕业论文),中国优秀硕博论文库。
    5、张一平:《地权变动与社会重构——苏南土地改革研究(1949-1952)》(复旦大学2007届博士毕业论文),中国优秀硕博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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