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列侯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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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汉列侯是周代诸侯、战国封君和秦朝彻侯的继承与发展,是封建皇权荫庇下的新贵族,享有各种法定的特权,在西汉王朝的制度变迁和政治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文从法律制度史的角度,共分四个部分对其进行考察分析。
     第一部分简要叙述了作为西汉列侯的历史渊源的周代诸侯、战国封君和秦朝彻侯。第二部分在概述西汉爵制的基础上,按照列侯爵位获得的法律依据的不同,将西汉列侯分为功臣侯、外戚侯、丞相侯、王子侯、归义侯和恩泽侯,并分别考论功臣封侯的法律内容、外戚和丞相封侯形成惯例的过程、“推恩令”的形成和意义、封赏之科的内容、恩泽侯的封授以及各类列侯在不同时期的政治影响。第三部分从仪制、经济、政治等方面概括西汉列侯的法定特权,指明西汉列侯的性质为封建皇权荫庇下享有各种法定特权的新贵族。第四部分首先概述了西汉列侯的义务,着重考察了酎金律和继承制度;然后分析西汉列侯的犯罪与刑罚,结合案例分析,检讨汉法“网亦稍密”的严苛,窥探汉法的变迁,并审视列侯的法律地位、生存状况和心理状态。
引文
1、[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
    2、[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
    3、[汉]贾谊:《新书》,阎振益、钟夏校注本,中华书局2000年。
    4、[刘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
    5、[北宋]徐天麟:《西汉会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
    6、[唐]杜佑:《通典》(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
    7、[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8、[清]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
    9、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
    10、李均明、何双全:《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
    11、瞿同祖:《中国封建社会》,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
    12、[日]西屿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武尚青译,中华书局2004年。
    13、赵鼎新:《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夏江旗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14、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15、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版。
    16、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17、严耕望:《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18、廖伯源:《历史与制度》,台湾商务印书馆1998年。
    19、廖伯源:《秦汉史论丛》(增订本),中华书局2008年。
    20、高敏:《秦汉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2年。
    21、[日]大庭脩:《秦汉法制史研究》,林剑鸣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22、高恒:《秦汉法制论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
    23、孔庆明:《秦汉法律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
    24、朱绍侯:《军功爵制考论》,商务印书馆2008年。
    25、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
    26、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
    27、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年。
    28、阎爱民:《汉晋家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29、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
    1、陈苏镇:《汉文帝“易侯邑”及“令列侯之国”考辨》,《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2、陈苏镇:《汉初侯国隶属关系考》,《文史》2005年第1期。
    3、冯辉:《汉代封国食邑制度的性质》,《求是学刊》1983年第6期。
    4、曹旅宁:《从张家山汉律说汉初列侯的政治经济权益》,《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5、秦素银:《两汉侯国的动态考察》,《南都学刊》(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5期。
    6、史云贵:《西汉侯国官制考述》,《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7、蒋非非:《汉初萧曹相位之争》,《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8、陈恩林:《先秦两汉文献中所见周代诸侯五等爵》,《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
    9、马卫东:《春秋时代五等爵制的存留及其破坏》,《史学集刊》2006年第4期。
    10、刘泽华、刘景泉:《战国时期的食邑与封君述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3期。
    11、孙国志:《战国时期秦国封君考论》,《求是学刊》2002年7月。
    12、卜宪群:《秦制、楚制、汉制》,《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
    13、李均明:《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二十等爵制》,《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期。
    14、刘敏:《张家山汉简“小爵”臆释》,《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3期。
    15、李均明:《张家山汉简所见规范继承的法律》,《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2期。
    16、臧知非:《张家山汉简所见西汉继承制度初论》,《文史哲》2003年第6期。
    17、孙家洲:《汉代巫风巫术探幽》,《社会科学阵线》,1994年第5期。
    18、柳春藩:《曹魏西晋的封国食邑制》,《史学集刊》1993年第1期。
    19、陈明光:《曹魏的封爵制度与食封支出》,《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4参见刘泽华、刘景泉:《战国时期的食邑与封君述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3期。杨宽著:《战国史》第六章第七节“封君制的设置”,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59—269页。
    5学界多认为君、侯是可以互换的称谓,秦国封君实质上就是商鞅变法确定的二十等爵制中的彻侯,商君本人也曾封侯。朱绍侯认为,商鞅确立的爵制中并无侯爵,商鞅爵至大良造,没有封侯,直到惠文君称王时秦始设侯爵取代封君。笔者赞同朱说,但认为商鞅爵至封君,且惠文以后,封君与彻侯并存,如昭王时的华阳、高陵、泾阳三君及秦王政弟长安君等,封君融入列侯当在秦朝建立后。参见孙国志:《战国时期秦国封君考论》,《求是学刊》2002年第7期。朱绍侯:《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零陵学院学报》2004年第9期。
    6参见赵鼎新著:《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夏江旗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12页。
    7《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
    8参见柳春藩著:《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9—22页。
    9《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
    10岳庆平:《秦代列侯无封邑辨》,《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6期。
    11《史记》卷八十九《张耳陈余列传》。
    12参见卜宪群:《秦制、楚制、汉制》,《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
    13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99页。
    14《汉书》卷一《高帝纪》。刘邦在汉五年“复故爵田宅诏”前曾实行楚爵,说见朱绍侯:《刘邦施行过楚爵制已有实证》,《南都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
    15参见朱绍侯:《西汉初年军功爵制的等级划分》,《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9月。李均明:《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二十等爵制》,《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期。刘敏认为小爵并非爵类,“而是未傅籍成人者占有的爵位,其存在与汉代的傅籍制度、力役制度、封爵制度和继承制度有关。”见《张家山汉简“小爵”臆释》,《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3期。
    16分别见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49、40、58页。
    17参见[日]西屿定生著:《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二十等爵制研究》,武尚青译,中华书局2004年。
    18参见高敏:《从二年律令看西汉前期的赐爵制度》,《文物》2002年第9期。
    19朱绍侯:《军功爵制在西汉的变化》,《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1期。
    20 [唐]杜佑撰:《通典》卷三十一《职官十三》(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第855页。杜说不知何本,考汉文献多简称列侯为侯、诸侯王为王或诸侯,未见称王子侯为诸侯者,《后汉书·百官五》谓:“武帝元朔二年,令诸王得推恩分众子土,国家为封,亦为列侯。”《汉官解诂》“列侯”条:“今俗人或都言诸侯,乃王尔,非此也。”据此,王子侯是列侯的一个类别,诸侯是诸侯王的省称。《汉官解诂》载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2页。
    21参见贾谊:《新书·等齐》,阎振益、钟夏校注本,中华书局2000年,第46—48页。
    43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59页。
    44李均明:《张家山汉简所见规范继承的法律》,《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2期。
    45《汉书》卷五《景帝纪》。
    46《诗经·大雅·思齐》。
    47参见阎爱民:《汉晋家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48《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
    49《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
    50《汉书》卷十八《外戚恩泽侯表》。
    51《汉书》卷十八《外戚恩泽侯表》,应劭注曰:“春秋,天子将纳后于纪,纪本子爵也,故先褒为侯,言王者不娶于小国。”“申伯,周宣王元舅也,为邑于谢。后世欲光宠外亲者,缘申伯之恩,援此义以为论也。”
    52《汉书》卷七十七《郑崇传》。
    53《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曰。劳榦认为,中朝官还应当包括左右曹、给事中和尚书,见《论汉代的内朝与外朝》,载黄清连主编《制度与国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杨鸿年区别宫省,认为“然则中朝外朝之分,实以省内、省外为界”,故在宫内省外的大夫和尚书都非中朝官,见氏著:《汉魏制度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37页。
    54 [日]西屿定生:《武帝之死》,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三),中华书局1992年,第617页。
    55《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
    56关于丞相封侯始自何人,后世有争议,杨树达认为:“文帝时申屠嘉为相曾封侯,但不为故事,为故事实自弘始。”见氏著:《汉书窥管》(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56页。
    57《史记·陈丞相世家》记陈平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安作璋、熊铁基认为:“严格说来,真正的丞相制,只实行于秦和西汉前期”,见氏著:《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2007年,第29页。
    58《汉书》卷八一《匡张孔马传》。
    59《汉书》卷八三《朱博传》。
    79《汉书》卷九九《王莽传》。
    80 [汉]卫宏撰:《汉官旧仪》,载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35页。
    81 [清]孙星衍辑:《汉官仪补遗卷下》,载《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05页。
    82《汉书》卷五《景帝纪》。
    83《周礼》郑司农注“春官冢人”引汉律条文,转引自程树德:《九朝律考》,中华书局出版社1963年,第64页。
    84《汉书》卷四《文帝纪》。
    85《汉书》卷九七《外戚传》。
    86《汉书》卷四《文帝纪》。
    87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38—39页。
    88《汉书》卷九七《外戚传》。
    89《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
    90《后汉书》志三十《舆服下》。
    91《汉书》卷一《高帝纪》。
    9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52页。
    93曹旅宁:《从张家山汉律说汉初列侯的政治经济权益》,载《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94《汉书》卷八一《张禹传》。
    95《汉书》卷七七《孙宝传》
    96钱穆:《秦汉史》,三联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266页。严耕望亦认为,汉初封侯“既略准食户以定疆域,即以区域为限矣。”见氏著:《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0—52页。
    97《史记》卷三十《平准书》。
    98《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99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侯者表》,祝阿侯高成“坐事国人过律,免。”东第侯刘告“坐事国人过员,免。”可见,汉初列侯具有依法向封国内人民征发劳役的权力。
    100朱绍侯:《汉初封君衣食租税制蠡测》,《松辽学刊》1985年第1期。
    101《汉书》卷五九《张安世传》。
    102柳春藩著:《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1页。
    103《汉书》卷八一《匡衡传》。
    
    104冯辉:《汉代封国食邑制度的性质》,《求是学刊》1983年第6期。
    105《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106《汉书》卷八《宣帝纪》。
    107《汉书》卷九《元帝纪》。
    108《汉书》卷十《成帝纪》。
    109《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110《史记》卷九九《叔孙通列传》。
    111《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
    112《汉书》卷六十《杜业传》。
    113《汉书》卷八《宣帝纪》。
    114《史记》卷九三《陈豨列传》。
    115《汉书》卷九八《元后传》。
    116《汉书》卷九二《游侠传》,此诏即元朔二年“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诏,郭解盖因“郡国豪侠”被徙,将徙,诸公送者出千余万。
    117《汉书》卷九一《货殖传》。
    118《汉书》卷十一《哀帝纪》注引应劭曰。
    119钱大昕撰:《廿二史考异》卷九《侯国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72页。
    120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62页。
    121参见陈苏镇:《汉初侯国隶属关系考》,《文史》2005年第1辑。但学界一般认为汉初侯国直属中央,景帝后则分属所在汉郡。参见秦素银:《两汉侯国的动态考察》,《南都学刊》(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5期。
    122参见陈苏镇:《汉文帝“易侯邑”及“令列侯之国”考辨》,载《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123廖伯源认为“在司马迁撰史时,诸列侯国尚各自纪年,班固时列侯国各自纪年已废,故班固于《汉书》侯表改《史记》侯表之书法。至列侯国各自纪年之制废于何时,待考。”见氏著:《秦汉史论丛》,中华书局2008年,第17页。
    124参见柳春藩著:《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78页。
    125《后汉书》志二八《百官五》。
    126《后汉书》志二七《百官四》注引蔡质《汉仪》。
    127《汉书》卷十二《平帝纪》。
    128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90页。
    129史云贵:《西汉侯国官制考述》,载《求索》2002年第6期。
    130参见唐德荣:《论郡国并行体制的特点》,《湖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陈苏镇:《汉初王国制度考述》,《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3期。
    
    131冯辉:《汉代封国食邑制度的性质》,《求是学刊》1983年第6期。
    132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2页。
    
    148《汉书》卷八六《王嘉传》。
    149参见高恒著:《秦汉法制论考》之“西汉王朝前期的法制改革”,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
    150《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151《汉书》卷一八《高惠高后文功臣侯者表》。
    152《汉书》卷四四《淮南王传》。
    153《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注引服虔曰和张宴曰。
    154《汉书》卷六《武帝纪》。
    155 [宋]洪迈撰:《容斋随笔》(上册),卷七“汉晋太常”条,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2005年,第98页。
    156汉代巫风极盛,汉律严禁巫蛊,“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汉代王侯坐巫蛊被褫爵夺国者不胜枚举,参见孙家洲:《汉代巫风巫术探幽》,《社会科学阵线》,1994年第5期。
    157《汉书》卷六六《公孙贺传》。
    158《汉书》卷四五《江充传》。
    159 [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下册)卷267《封建八》,中华书局1986年,第2123页。
    160成、哀之际,失势的列侯常被遣就国,家属当坐者被徙远方,大庭脩通过对汉代徙迁刑的研究,指出“‘归故郡’、‘就国’、‘就第’等刑罚,是作为一系列的放逐和禁止外出的刑罚而存在的。”见氏著:《秦汉法制史研究》,林剑鸣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61页。
    161 [清]汪越撰:《读史记十表》,载《史记两汉书三史补编》(壹),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第16页。
    162见《汉书》卷十五《王子侯表》。
    
    167阎步克著:《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33页。
    168杨光辉著:《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2002年,第38页。
    169柳春藩著:《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77页。
    170《后汉书》卷十七《贾复列传》。
    171《后汉书》志二八《百官五》。
    172《三国志》卷一《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参见陈明光:《曹魏的封爵制度与食封支出》,《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173 [唐]杜佑撰:《通典》卷三七《职官十九》(点校本),中华书局1988年,第1003—1005页。
    174阎步克著:《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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