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型、纹饰与晚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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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器用总是与其所处年代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明代景德镇瓷器作为明代社会最为重要的器物,与明王朝命运密切关联。明初,景德镇窑工收编到国家匠籍制度中,从事官窑生产。景德镇瓷器被有效的纳入到国家的统治秩序中。为了凸现皇家特权,实行严格的官窑制度,早期官窑垄断了景德镇瓷器生产中最好的工匠和制瓷原料,专供御用瓷器的烧造,民窑不得仿造。明中期,皇室生活逐渐“入奢”,增加了御用瓷器的需求,加重了景德镇瓷器生产负担;与此同时,民窑瓷器多有犯禁逾制之举,皇室威严受到挑战。晚明官窑制度衰落了,民窑替代了官窑生产,御用瓷器多由“官搭民烧”,民窑瓷器也逐渐突破官窑制度,器用“上下无辨”。晚明的最后时期,官窑“役亦渐寝”,民窑瓷器独步天下。
     文章以景德镇瓷器的考察为中心,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了晚明社会生活异变。1、晚明器用的瓷质化现象以及器用者的价值观念。器用瓷质化要求瓷器生产成套化、系列化,器型使用专门化;同时,许多器形被开发出来,用瓷质器形替代生活中本属于其他材质类型的器用。瓷质化的心理诉求表明器用者追求满足极致生活体验的内在需求,揭示了晚明社会上层尤其是皇室生活“由俭入奢”的深刻转变。也表达了皇室器用需求同景德镇瓷器生产之间的突出矛盾。2、瓷器纹饰的泛俗化与晚明社会世俗风气之变异。着力阐述了瓷器表象之外社会每况愈下的崇奢极欲的世俗生活。晚明皇室御用瓷器纹饰追求“吉祥喻意”向民间习俗靠拢,以至有泛俗和堆砌之感;民间器用纹饰上追求“富贵气息”而犯禁逾制。士人阶层追求“雅趣”及声色之娱,日益沉浸在世俗浮华之中,有媚俗趋向;城市新贵崇尚“文人习性”而不得要领,以至有恶俗之嫌。商贾、陶人为了迎合市场,揣摩文士、市井习俗,“引经据典”、竭尽“搬弄”之能。这一切都在晚明景德镇瓷器纹饰中有所呈现。3、以瓷器的铭文、款识作为晚明景德镇瓷器纹饰考察的延伸视角,进一步探讨了景德镇瓷器与明代社会的关系。瓷器铭文、款识反映出明代社会尤其是下层民众的现实渴望,以及商业气息愈浓的社会环境中民众的生存状况。
     瓷器作为传统的美术学研究对象,通常的研究方法往往着眼于器物本身的图案审美意义的阐述;而传统的文史研究有多从经典史料和社会文献材料出发,阐述历史现象。本文试图在历史文化的研究中,从研究器物的层面着手,以一种既成的客观存在,把瓷器的外在特性——器型、纹饰、铭文和款识作为重要的实证材料,结合大量的文史材料对图像信息,作深入的历史文化学、社会学以及图像学的探讨,较为全面的阐释历史文化现象,还原晚明社会生活的情境。
     本文力求运用学科交叉的论证方法,重点提出器用的瓷质化和泛俗化的观点,通过考察器物——景德镇瓷器的变化,关明代社会的变迁,阐述晚明社会生活。
As you know, wares are always closely linked with the realities of the age. The chinaware of Jingde town, being the most important ceramic in the Ming dynasty, it had a close connection with the fate of Ming dynasty. In the early of Ming dynasty, the potters, having been incorporated into the national craftsman register, produced the wares mainly for imperial use. And so the chinaware of Jingde town was brought into the ruling order of the state effectively. In order to give prominence to the imperial privilege and put strict official ware system, the earlier official kilns employed the most skilled craftsmen and monopolized the best materials of the chinaware production in Jingde town to make imperial wares, while the civil kilns had no right to imitate. In the middle of Ming, the imperial life became more luxurious and demanded more wares, which multiplied the burden of chinaware production in Jingde town; Meanwhile, the civil kilns often broke prohibition, and the authority of the imperial family was challenged. In the late Ming, the system of official ware declined, civil kilns replaced the official ones, wares for imperial use were produced by civil kilns in the name of official ones, the former gradually broke through the system of the later, and thus there seemed to have no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wares produced by them. At the end of Ming, official kilns declined and fell gradually, civil ones dominated exclusively.
     Concentrating on the chinaware of Jingde town, the dissertation discusses the social life of late Ming dynasty in three aspects. First, the phenomenon of wares becoming porcelain and the value of the users' in late Ming. And the wares becoming porcelain demanded serial production of wares and specialization of the types; many types of ceramics were developed then, chinaware replaced the objects originally made by other materials. Appealing to chinaware reflected the users' pursuit of perfect experience psychologically, which revealed that the life of upper classes of society, especially that of the imperial family transformed deeply from thrift to luxury, and showed the striking contradictions between the demand of the imperial family and chinaware production of Jingde town. Second, the popularization of chinaware veins and the variation of the current tendencies in society of late Ming. The dissertation elaborates mainly the extremely extravagant and luxurious life in society steadily deteriorated beyond the chinaware. The veins in the chinaware for imperial use in late Ming drew close to folk custom by expressing good fortune as one wishes, even general popularization and excessive ornamentation; the veins on the civil ware broke prohibitions as a result of the theme of pursuing wealth and rank. The scholar class advocated playfulness and drowned themselves in sex and pleasure, they were immersed in worldly luxurious life and tended to vulgarity increasingly; the new upstarts of the city upheld literati habits and characteristics, but they failed to grasp the main points, and got more vulgar. The merchants and potters quoted the classics and showed off their erudition to meet the market demand by fathoming the conventions of the literati and philistine, which were presented somewhat in the veins of chinaware of Jingde town in late Ming. Third, the dissertation makes a further inquiry into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hinaware of Jingde town and the society of Ming by means of the inscriptions and signatures on them, which reflected the practical ideas of lower strata as well as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the lower people under the commercialism environment.
     Chinaware, as the object of traditional art studies, has been discussed usually in terms of the aesthetics of the ware patterns; while it has been discussed through the historical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in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history to set forth the historical phenomena. Based on the tangible evidences as the types, veins, inscriptions and signatures of the chinaware, the dissertation attempts to interpret the historical cultural phenomena and reconstruct the living conditions in late Ming in the way of historical cultural, social and iconographic methods.
     The thesis uses the way of cross disciplines, puts forwards mainly the porcelain and popularization of chinaware, and expounds the social changes in Ming dynasty as well as the social life in late Ming.
引文
① 万明主编:《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绪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页。
    ② “晚明社会,一般指嘉靖末年、隆庆、万历、天启和崇祯王朝”,见刘志琴:《晚明史论》序,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年。卜正民:《纵乐的困惑》中,“明代晚期”指1550-1644年,1550年为嘉靖二十九年。本文所指晚明为嘉靖全朝及其后朝。就制瓷而言,嘉靖全朝对景德镇瓷业影响是长期一贯的。不仅因为“嘉窑之器,甚为繁多”(制数量和品种),还因“麻仓土将次告竭,土质渐恶”而寻求新的替代方案的时期,还包括生产制度的变革。总之,嘉靖瓷器在整个明代景德镇制瓷史上,是一个孕育变革时期,因而嘉靖全朝被整体纳入晚明景德镇瓷器的考察范围。
    ① 樊树志:《晚明史(1573—1544年)》,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② 刘志琴:《晚明史论——重新认识末世衰变》,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年。
    ③ 万明主编:《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
    ④ 孟彭兴:《16、17世纪江南社会之丕变及文人反应》,载《史林》1998年02期。
    ① 王毅:《16世纪后中国的“权力经济”形态及其主要路径——中国皇权制度下城市经济形态的典例证》,载《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冬。
    ② 卜正明:《纵乐的困惑》“英文版作者序”,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4页。
    ③ 樊树志:《江南市镇的民间信仰与奢侈风尚》,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04年05期。
    ④ 钞晓鸿:《明清人的“奢靡”观念极其演变——基于地方的考察》,载《历史研究》,2002年04期。
    ⑤ 谢景芳:《理论的崩溃与理想的幻灭——明代中后期的仕风和士风》,载《学习与探索》,1998年01期。
    ⑥ 陈宝良:《明代的自我与社会以自传文为例》,载《明清论丛》,第六辑。
    ⑦ 夏金华:《明末封建土大夫逃禅原因初探》,载《学术月刊》,1998年02期。
    ⑧ [美]艾梅兰:《竞争的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9-72页。
    ① 程念祺:《明朝江南士大夫的俗趣》,载《史林》,2002年3期。
    ② 商传:《明代文化的层间互动》,载《明史研究》,第5辑。
    ③ 王光尧:《中国古代官窑制度》,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
    ④ 刘新园:《明宣德官窑蟋蟀罐》,江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
    ① [日]佐久间重男:《景德镇窑业史研究》,第一书房,1999年。
    ① 吴仁敬、辛安潮:《中国陶瓷史》,北京图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7页。
    ②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料价”,明万历刻本。
    ③ 《明史》卷78,《食货志二》《赋役》:“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
    ④ 《明史》卷68,《舆服志》《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盏金,余用银;三品至五品酒注银酒盏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盏银,余皆瓷、漆、木器,不许用硃红及抹金描金雕琢龙凤文;庶民酒注锡酒盏银,余用瓷、漆;百官妆面、屏风、槅子杂色漆饰,不许雕刻龙文并金饰朱漆;军官、军士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许用朱漆描金装饰。建文四年,申饬官民不许僭用金酒爵,其椅槕木器亦不许朱红金饰。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止许用金;商、军、士、贾、技艺家器皿不许用银,余与庶民同。
    ⑤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⑥ 万历《明会典》卷19,《户部六》,“户口”:(洪武二年令)“凡军、民、医、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中华书局,1989年排印本。
    ⑦ 《明史》卷78,《食货志二》“赋役”条:“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
    ⑧ 《明史》卷47,《礼志》笾豆之实:“今拟凡祭器皆用瓷,其式皆仿古,簋簋登豆惟笾以竹,诏从之。”
    ① 《明太祖实录》卷95,洪武七年十二月乙卯条。
    ② 《明太祖实录》卷105,洪武九年夏四月甲申朔条。
    ③ 《明太祖实录》卷156,洪武十六年八月乙末条。
    ④ 万历《明会典》卷35,中华书局,1989年排印本。
    ⑤ 万历《明会典》卷189,中华书局,1989年排印本。
    ⑥ 《明太祖实录》卷230,洪武二十六年冬十月已亥条。
    ⑦ 《明史》卷3,《太祖纪》。
    ① 《明史》卷77,《食货志》。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3,中华书局,1981年,第45页。
    ③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5,中华书局,1981年,第93页。
    ④ [加]卜正民:《纵乐的困惑》,“第一章,冬”,三联书店,北京,2004年,第1页。
    ⑤ (明)汪天锡:《官箴集要》卷下,《平赋役》。
    ⑥ (清)龙文彬《明会要》卷50,《民政一·户口》。
    ① (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农本·国朝重农考》。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5,中华书局,1981年,第93页。
    ③ 《明太祖实录》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条。
    ④ 《明太祖实录》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条。
    ⑤ 《元史》卷93,《食货一·税粮》。
    ⑥ 万历《明会典》卷92,《群祀四》。
    ⑦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4,中华书局,1981年,第73页。
    ⑧ 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451、490页。
    ⑨ 万历《明会典》卷92,《群祀四》。其坛山坤庙宇制度,牲礼祭器体式,具载洪武礼制。今列于后:……祭器……笾、豆、簋、簋俱用瓷碟;(簋、簋碟稍大)登鉶”酒注三,用瓷尊,每尊用盖布巾一,酌酒勺一;爵六,用瓷爵;鉶一,用瓷碗”。
    ① 万历《明会典》卷19,《户部六》,“户口”条:凡立户收籍,洪武二年令,凡各处漏口脱户之人,许赴所在官司出首,与免本罪,收籍当差。凡军、民、医、匠、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中华书局,1989年排印本。另《明会典》卷163,《刑部五》“律例四·户役·人户以籍为定”条:“凡军、民、驿、灶、医、卜、工、乐诸色人户,并以籍为定。若诈冒脱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
    ② 万历《明会典》卷188,《工部八》,“工匠”条。
    ③ 《明太祖实录》卷177,洪武十九年夏四月丙戌朔条。
    ④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浙江》。
    ⑤ 《明太祖实录》卷230,洪武二十六年冬十月已亥条。“更给天下州、府、县工匠轮班勘合,先是诸色工匠岁率轮班至京受役,至有无工可役者,亦不敢失期不至。至是,工部以为言,上令先分各色匠所业,而验在京诸司役作之繁简,更定其班次,率三年或二年一轮,使赴工者各就其役而无费日,罢工者得安家居而无费业,于是给与勘合,凡232089人,人咸便之”。
    ⑥ 参见姜守鹏:《明清社会经济结构》,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12页。
    ⑦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4,中华书局,1981年,第74页。
    ① 《明史》卷77,《食货志》。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③ 参见王光尧:《中国古代官窑制度》,紫禁城出版业,2004年,第55页。
    ④ 万历《明会典》卷9,高皇帝御制到任须知,授职到任须知条目录:十七窑冶。
    ⑤ 二则材料均见万历《明会典》卷35,《课程四》,“商税”。
    ⑥ 关于御器厂的设厂时间,王光尧:《明早期瓷器铭文的观察》(载入《故宫博物院院刊》2001年2期)一文有较为全面的概述,现摘录如下:其一,洪武二年说。(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1,载“洪武二年,就镇之珠山设御窑厂,置官监督烧造解京”。同书卷5“洪窑”条云“洪武二年,设厂于镇之珠山麓,制陶供上方,称官瓷,以别于民窑”。其二,洪武末年说。出自(明)詹珊:《重建敕封万硕侯师主佑陶碑记》,其文曰:“我朝洪武之末,始置御窑厂,督以中官”。其三,洪武三十五年说。始建于(明)王宗沐:《江西大志·陶书》,“洪武三十五年始开始烧造,……有御窑厂一所,督以中官”。其四,宣德初年说。见载于《明史》卷43,《地理志四》“浮梁县”条,其云“(县)西南有景德镇,宣德初,置御窑厂于此”。 采纳“洪武二年说”或“洪武初年说”有马希桂:《中国青花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74页。另有方李莉:《景德镇民窑》,人民美术出版社,2005年,第50页;采纳“洪武35年说”有叶喆民:《中国陶瓷史》,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477页。陈海澄:《景德镇瓷录》,《中国陶瓷》增刊,2004年8月,第198页,以崇祯时的一碑文记录为证。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2004年,也有此倾向;而王光尧采纳“宣德初年说”。
    ① 参见王光尧:《中国古代官窑制度》,紫禁城出版业,2004年,第10页。
    ② 二则材料均见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③ 参见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业,2002年,第197页。据蒋兆成的统计,洪武时,全行业各工种轮班工匠为2032089名,嘉靖时,所属内府的住坐匠为12255名。明初时,住坐与轮班之比大约为二十比一。
    ① 王光尧:《中国古代官窑制度》,紫禁城出版业,2004年,第136页。
    ② 《明宣宗实录》卷9,洪熙元年九月已酉条。
    ③ 《明宣宗实录》卷34,宣德二年十二月癸亥条。
    ④ 《明史》卷82,《食货志六》,王光尧据“张善被诛”事件,加之在宣德朝首次出现“大明宣德年制”铭文纪年款式的佐证,认为“御器厂建立的时间就在宣德初年”。
    ① 王毅:《16世纪后中国的“权力经济”形态及其主要路径——中国皇权制度下城市经济形态的典型例证》,载《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冬。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31页。另见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农本·国朝重农考”。(太祖)谓中书省臣曰:为国以足食为本。大乱未平,民多转迁失本,而军国费悉自民出。
    ③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中华书局,1981年,第2页。
    ④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4,中华书局,1981年,第74页。
    ⑤ 万历《明会典》卷194,《工部十四》,“窑业·陶器”。
    ① 《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② 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367-369页。
    ③ 万历《钱塘县志》卷6,《户口》。
    ④ 《明神宗实录》卷368,万历三十年二月甲申条。
    ⑤ [德]雷德侯:《万物》,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27页。
    ⑥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⑦ 《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⑧ 《明英宗实录》卷49,正统三年十二月丙寅条。
    ⑨ 《明英宗实录》卷79,正统六年五月已亥条。
    ① 《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② 《明史》卷10,《英宗前纪》。
    ③ (明)李贤:《天顺日录》,见《国朝典故》,北京大学出版社排印本,中册,第1142页。
    ④ 万历《明会典》卷194,《工部十四》,“窑业·陶器”,“宣德八年,尚膳监题准,烧龙凤瓷器,差本官一员,关出该监式样,往饶州烧造各样瓷器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
    ⑤ 《明英宗实录》卷161,正统十二年十二月甲戌条。
    ⑥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料价”,明万历刻本。
    ① 《明史》卷82,《食货志6》。
    ② 《明史》卷113,《后妃传》,“仁宗诚孝张皇后”;卷304,《王振传》,张皇太后为洪熙皇后,出身儒学之家,太祖执政理念的赞成者,素来对宣宗所为多有不满,只是谨尊太祖制,后宫不问朝政。正统即位,也成功抵制了大臣邀请垂帘听政的诱惑,也由此而获得大臣信任,竭力辅佐正统。
    ③ 《明史》卷304,《王振传》。
    ④ 《明英宗实录》卷161,正统十二年十二月戌午朔条。
    ⑤ (明)黄景昉:《国史唯疑》,“正统中,特严饶州府私造异色瓷器之刑。其事虽出于王振,不可以人废也”,续修四库全书本。
    ⑥ 参见《明史》卷169,《王直传》;卷170,《于谦传》;卷304,《王振传》。
    ⑦ 《明英宗实录》卷309,天顺三年十一月乙未条。
    ① 译文摘自孙彦、张健、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该诗为波斯诗人萨迪所著《果园》中的~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143页。
    ② 《何文简疏议》卷2,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29册,《史部187·诏令奏议类》。
    ③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② 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8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3页。
    ③ 参见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364页。
    ④ 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八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93页。
    ⑤ 这是嘉靖奉信道教的斋醮(道场)用瓷。见《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⑥ 道光《浮粱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匠役”,明万历刻本。
    ② [德]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162页。
    ③ 《明史》卷235,《孟一脉传》。
    ④ 《明神宗实录》卷324,万历二十六年七月癸已条。
    ⑤ 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8册,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11页。
    ⑥ 《明神宗实录》卷332,万历二十七年四月庚戌朔条。皇上以征调工费之繁,不忍加赋于民。若以矿为天地自然之利、税为商贾惟正之供,有利为害,是以毅然行之,倾钦遗之,使不能仰体。
    ⑦ 《明史》卷81,《食货志5》。
    ① 《明史》卷305,《陈增传》。
    ② 《明史》卷223,《王士昌传》。
    ③ 《明神宗实录》卷333,万历二十七年四月癸丑条。
    ④ 《明神宗实录》卷343,万历二十八年正月庚戌条。
    ⑤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25页。
    ⑥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4,中华书局,1981年,64页。
    ⑦ 《明史》卷21,《神宗本纪》。
    ⑧ 《明神宗实录》卷368,万历三十年二月甲申条。“江西税监潘相、舍人王四等于饶州横恣激变,致毁器厂……”。另见冯先民:《中国古陶瓷图典》,“人物·童宾条”。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403页,
    ①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8,《陶说杂编》上,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② 万历《明会典》卷194,《工部十四》,“窑业·陶器”。
    ③ 《明史》卷82,《食货志六》,“上供采造”。
    ④ 上述物价及工值,参见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
    ⑤ 万历《明会典》卷194,《工部十四》,“窑业·陶器”。
    ①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② 《明神宗实录》卷159,万历十三年三月已亥条。
    ③ 以上引文皆出自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④ 《明神宗实录》卷160,万历十三年四月乙卯条。
    ① 《明神宗实录》卷177,万历十四年八月庚午条。
    ② 《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③ 《明神宗实录》卷434,万历三十五年六月丙辰条。
    ④ 《明神宗实录》卷596,万历四十八年七月戊戌条。
    ① 参见冯先铭:《中国陶瓷鉴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33页。另见冯先铭主编:《中国古陶瓷图典》,“明天启年款”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332页。
    ② 德雷德侯:《万物》,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8页。
    ③ 万历《歙县志》卷9,《风俗》,“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受享于身,不堪暴殄。”
    ①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② (明)宋应星:《天工开物》,《陶埏》,“白瓷条”。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
    ③ [德]雷德侯:《万物》,第四章,《艺术工厂》,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
    ④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料价”,明万历刻本。
    ①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8,“陶说杂编上”,“昌南镇陶器,行于九域,施及外洋,事陶之人,动以数万计。海樽山俎,咸萃于斯”。此为《景德镇陶录》转引沈怀清《记》文。沈怀清,明末清初人。
    ② (明)王世懋:《二酉委谭》,纪录汇编本。
    ③ 光绪《江西通志》卷419,《参内监疏》。
    ④ 引自方李莉:《景德镇民窑》,“景德镇民窑业产销链带图表”,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第186页。
    ⑤ “白土”,指制造瓷器的泥土,因呈白色,故名。白土分不(dun 盹)子、高岭土和果釉三大类。不子为含有氧化硅、氧化铝等化学元素的硬质矿石——瓷石,经粉碎、淘洗制作而成。不子与“高岭土”构成“二元配方”的瓷器坯胎的材料。果釉为敷于坯胎表面起光华作用之土。其原材料也为瓷石,区别于不子在于石质及耐窑火温度。高岭土为已经风化的处于地表软性瓷土。不论不子、高岭土和果釉,其制成品皆为有各自统一尺寸规格和 重量的块状体。参见陈海澄:《景德镇瓷录》,《中国陶瓷》,2004年;参见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元代景德镇制瓷业的新成就”。
    ① 以上引言转引[德]雷德侯:《万物》,第四章,《艺术工厂》,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42页。
    ②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1,“画坯”,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因生产季节不同会影响不子的生产质量,据《景德镇陶录》“陶务方略”记载:大约上春水大,每棚碓可全舂。下年水力微,必减几支碓舂。水急力匀,舂土稠细:水缓力轻,舂土稍粗。故所出不釉,上春者佳,作坯亦比下年者胜。同一不也,而有红、黄、白之分。红、白不皆器之细者用。黄不则惟粗器用之。
    ①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4,《陶务条目》,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②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4,《陶务方略》,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4,《陶务方略》,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④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4,《陶务方略》,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⑤ 《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⑥ 《明史》卷82,《食货志六》。
    ①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户部·贡害》,中华书局,1997年。
    ② (明)刘若愚:《酌中志》卷16,“宝和等店”。选自《明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③ 王毅:《16世纪前后中国的“权力经济”形态及其主要路径——中国皇权制度下城市形态的典型例证》,见《中国文化研究》,2004冬。
    ④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料价”,明万历刻本。
    ① (明)陆万垓续补《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窑制”,该书是在嘉靖年间的王宗沐编修的《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的基础上,于万历二十五年左右修订而成。
    ② (明)陆万垓续补《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窑制”。
    ③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官窑”,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④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器数”,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⑤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器数”,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陶夫”,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陶夫”,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③ (明)陆万垓续补《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人夫”。
    ①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8,“陶说杂编上”,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② (明)王士性:《广志绎》卷4,《浮梁景德镇》,中华书局,1981年。
    ③ [意]利玛窦:《利玛窦中国札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15页。
    ④ 林士民:《从出土文物看景德镇青花瓷的外输》,载《中国古陶瓷研究》,第十辑,紫禁城出版社。
    ⑤ [德]雷德侯:《万物》,北京三联书店,第127页。
    ⑥ [德]雷德侯:《万物》,北京三联书店,第125页。另见马文宽:《中国瓷器与土耳其陶器的相互影响》,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5期。
    ⑦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夷人市瓷器”,中华书局,1997年。
    ① 参见联合陶瓷网,[法]昂特雷科莱:《景德镇陶瓷见闻录》,2003年8月17日。
    ① 《吕氏春秋》卷1,“皇帝有陶正,昆吾作陶”。
    ② 《史记》卷1,《五帝本纪第一》,“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
    ③ 《考工记》卷上,“抟埴之工:陶、缻,有虞氏上陶”。
    ① 有关考古发现的材料见于王莉英:《明代青花、釉里红概述》,此外,陈华莎:《明洪武青花瓷》,有关考古发现也有比较详细介绍。载于《中国陶瓷全集·明》(上),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9年。
    ② 参见徐长青、余江安:《湖田窑考古新收获》,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2期,总第112期。
    ③ 类似的观点参见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399页。
    ① 马希桂:《中国青花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77页。
    ② 冯先铭:《中国陶瓷鉴赏》,“洪武瓷器的鉴定要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75页。
    ③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4,中华书局,1981年,第73页。
    ④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24页。
    ⑤ 有关永乐、宣德时期的器形种类,参见冯先铭:《中国陶瓷鉴赏》,“宣德窑瓷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86页。
    ⑥ (明)谷应泰:《博物要览》,卷5,“论官窑器皿”,《四库存目丛书》子部118册。
    ⑦ 刘新园:《明宣德官窑蟋蟀罐》,江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第28页。
    ① (清)朱琰:《陶说》卷3,《说明》,“宣德窑”,《续四库全书》子部1111册,乾隆三十九年鲍廷博刻本。
    ②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刘新园:《明宣德官窑蟋蟀罐》,江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第30页。
    ① (清)徐沁:《明画录》卷1,见于安谰《美术丛刊》,上海美术出版社。
    ②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上海古籍出版社,第489页。
    ③ 有关宣德器用的仿生造型还可见于明人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水注)陶者有官、哥、白定、方圆立瓜、卧瓜、双桃、莲房、蒂、茄、壶诸式,宜窑有五彩注、石榴、双瓜、双鸳诸式,俱不如铜者为雅”,四库全书本。
    ④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4,《技艺·斗物》,中华书局,1997年。
    ⑤ (清)徐珂:《清稗类抄》,“著述·鉴赏”,书目文献出版社,第366页。
    ⑥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4,《技艺·斗物》,中华书局,1997年。
    ⑦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343页。
    ⑧ 《明史》卷113,《后妃传》,“仁宗诚孝张皇后”。
    ① (明)李贤:《天顺日录》,见《国朝典故》中册,北京大学出版社排印本,第1142页。
    ②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成窑”,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成窑”,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④ (清)朱琰:《陶说》卷3,《说明》,《续四库全书》子部1111册,乾隆三十九年鲍廷博刻本。
    ⑤ 《明史》卷77,《食货志》。
    ⑥ 叶喆民:《中国陶瓷史》,“成化斗彩可用‘质精色良’四字概况”,北京三联书店,第505页。
    ⑦ 冯先铭:《中国陶瓷鉴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15页。
    ① 图片来自耿宝昌:《明清瓷器鉴定》,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第158页。
    ① 图片来自耿宝昌:《明清瓷器鉴定》,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第159页。
    ② 道光《浮粱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③ 《明神宗实录》卷136,万历十一年四月甲寅条。
    ④ 《明史》卷215,《孟一脉传》。
    ⑤ 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275页。
    ① (明)曹昭:《格古要论》,《钦定四库全书》子部871册。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太祖当谓廷臣曰:‘古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定贵贱,明等威。……近世风俗,相承流于僭侈,间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而奴仆贱隶往往肆侈于乡曲,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次元之失政也。中书其以房舍服色等第,明立禁条,颁布中外,俾各有所守’。于是,省部定职官自一品至九品房舍、车舆、器用、衣服各有等差”。
    ③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④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百工纪”,中华书局,1985年。
    ⑤ 叶喆民:《中国陶瓷史》,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第502页。
    ① 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400页。
    ② 文震亨,字启美,号木鸡生,长洲人,明万历乙酉年(1585)生,少为诸生,乡试屡挫。天启辛酉年(1621)卒业于南京国子监,天启乙丑年(1625)举恩贡。文震亨,生于“簪缨世家”,其曾祖父为明代著名书法家文徵明,1645年,因忧愤绝食殉国,享年六十一岁。
    ③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四库全书本。
    ④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笔格”,四库全书本。“笔格虽为古制,然既用研山,如灵壁、英石、峰峦起伏,不露斧凿者为之,此式可废”。这里,笔格即上文所题的笔架。
    ⑤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笔筒”,四库全书本。
    ⑥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笔船”,四库全书本。
    ⑦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笔洗”,四库全书本。
    ⑧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笔砚”,四库全书本。
    ⑨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水中丞”,四库全书本。
    ①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水注”,四库全书本。
    ②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镇纸”,四库全书本。
    ③ (明)文震亨对于时尚之风的批评以及品鉴器具表现出对“古器”的偏好,这在卜正民看来,“暗示了一种轻微的焦虑感”,(《纵乐的困惑》,三联书店,2004年。)显示了传统社会精英阶层——士族,面对商业社会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冲击,企图通过对自身生活方式密切相连的器物价值的重新界定而获得自我身份的肯定。
    ④ (明)李梦阳:《空同先生集》卷4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明)李贽:《焚书》卷2,《与焦弱侯》,中华书局,1975年。
    ⑥ 《明英宗实录》卷161,正统十二年十二月甲戌条。
    ① 万历《明会典》卷35,《课程四》,“商税”,文献中提到的景泰二年,当时的社会实情是明朝刚刚度过一场关乎社禝存亡的危机,解除瓦剌对北京的围困。正统被废,恢复生产的各项措施开始推行。上述商税政策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相信这一时期景德镇官窑瓷器的烧造也会因朝廷政局的动荡而有所衰减。
    ② 相关证据参见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3页。
    ③ (清)朱琰:《陶说》卷3,《说明》,“江西窑”、《续四库全书》子部1111册,乾隆三十九年鲍廷博刻本。
    ④ 所谓“甲寅之变”为康熙13年五月,吴三桂、耿精忠所部攻入江西,景德镇遭洗劫,大量民窑场焚毁。八月,江西饶州营兵变。十一月,湖口、彭泽、浮梁、鄱阳等陷落。副都统雅赖、阿额尼前往清剿。当年盗起焚毁过半,窑务尽失其资,流离徙业,业窑者十仅二三。
    ⑤ (明)叶梦珠:《阅世编》卷10,《成窑、靖窑为最美》,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75页。
    ①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25页。
    ② 本文中考察的瓷器主要以明代御用瓷器为参,因为:一则御用瓷器代表了当时制瓷的最高水平,其价值取向对官、民窑瓷器生产都具有指导性;其二,晚民时期御用瓷器多数也是由民窑生产的,因而,以御用瓷器的器形为参,对景德镇生产的瓷器具有总括性;其三,选择具有实物遗存的御用器形作为主要参考对象,有其学术研究传统。据冯先铭介绍:“我们既要重视民窑瓷器,但也不应该把民窑瓷器,包括民窑青花瓷器的研究提到不适当的高度,特别不应该把明代民间青花看成是代表我们民族化的产品。决定时代性质的是质不是量,大众化的、普通的民间窑瓷器,决不能代表我国古代瓷器生产的水平。”(冯先铭:《中国陶瓷鉴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68-469页。)
    ③ 道光《浮粱县志》卷8,《食货·陶政》记载:“工科都给事中王敬民等题称:‘窃惟器惟取其足用,不必于过
    ① 参见尹定邦:《设计学概论》,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第138页。
    ① (明)谢肇涮:《五杂俎》卷12,《物部四》,中华书局,1959年。
    ②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6,《瓷器》。中华书局,1997年,此处还有评价唐诗宋词之语。
    ③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8,“陶说杂编”,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④ 辛安潮、吴仁敬:《中国陶瓷史》,“第十一章明时代”,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
    ⑤ (清)唐秉钧:《文房肆考》卷3,“古窑器考”,谢本。
    ① 所谓娈童即容貌俊美的男童,一般受雇于宴会间为客人唱歌,演出结束后让客人抚摸。有时也成为同性鸡奸的对象。详情请参见[加]卜正明:《纵乐的困惑》,第268页,三联书店,2004年。
    ② 《明史》卷234,《雒于仁传》。
    ③ (明)陈继儒:《眉公见闻录》卷6,四库存目丛书本。
    ④ (明)高拱:《高文襄公文集》卷43,《病榻遗言》,“矛盾原由”,《纪录汇编》本。
    ⑤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1,《十俊》,中华书局,1997年。
    ① [加]卜正明:《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268-271页。
    ②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4,《男色之靡》,中华书局,1997年。
    ③ [加]卜正明:《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269-270页。
    ④ (明)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篇,卷3,中华书局,1985年。
    ⑤ (明)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篇,卷3,中华书局,1985年,第54页。
    ⑥ 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437-438页。
    ①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6,《玩具》,《时玩·假骨董》,中华书局,1997年。
    ②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3,“陶务条目”,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上述有关“崔公窑”、“周窑”、“壶公窑”及李日华的提诗,参见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④ 同治《饶州府志》卷3,《地理志3·土产》,录于中国地方志集成29。
    ⑤ (明)高濂:《燕间清赏笺》,“论官哥窑器”,神州国光社版。
    ① (明)谢肇涮:《五杂俎》卷12,《物部四》,中华书局,1959年。
    ② (明)何孟春:《余冬续录摘抄》卷4,《江浙官窑》,《纪录汇编》本。
    ③ (南宋)周煇:《清波杂志》,《窑变》,知不足丛书本。
    ④ 据“北京故宫宫中朱批奏折”记载:“(乾隆九年二月初八日)于八年十一月内,奴才在厂制造霁红瓷器,得窑变圆器数种,计共二十六件。虽非霁红正色,其釉水变幻,实数十年来未曾经见,亦非人力可以制造,故窑户偶得一窑变之件,即为祥瑞之征,视同珍玩”。选自“唐英督陶奏折”,“恭进上传及偶得窑变瓷器折”。
    ① [德]雷德侯:《万物》,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26页。
    ② [澳门]《文化杂志》编:《伊比利亚文学视野中的十六和十七世纪》,《要塞图册》,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226页。
    ③ [澳门]《文化杂志》编:《伊比利亚文学视野中的十六和十七世纪》,《东方概要(手稿)》,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9页。
    ① [德]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第207-208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
    ② 冯先铭:《中国陶瓷鉴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32页。
    ③ 日本人把具有写意绘画性的青花瓷器纹饰称之为“古染付”,而把具有开光特点的“克拉克”瓷称“芙蓉手”,把明代早期具有严谨的青花花草装饰纹样称之为“唐草”。把天启年间,专为出口日本所制作的青花红绿彩瓷称之为“天启赤绘”。
    ① 陈伟、周文姬:《西方人眼中的东方陶瓷艺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95页。
    ① 《明史》卷3,《太祖纪》。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中华书局,1981年,第1页。
    ③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中华书局,1981年,第5页。
    ④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31页。
    ⑤ 《明太宗实录》卷47,永乐三年冬十月壬午条。
    ① 《明史》卷65,《服舆志》。
    ② 《明史》卷66,《服舆志》。
    ③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元史》卷1,《元太祖纪》。
    ② 《明史》卷68,《服舆志》。
    ③ 《明宣宗实录》卷34,宣德二年十二月癸亥条。
    ④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料价》,万历刻本。
    ⑤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7,《风俗纪》,中华书局,1985年。
    ①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6,《勋戚·服色之僭》,中华书局,1997年。
    ② 《明神宗实录》卷51,万历四年六月辛卯条。
    ③ (明)贾谊:《新书》卷1,《服疑》,《丛书集成初编》第519册,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版,第13页。
    ④ (明)叶梦珠:《阅世编》卷8《冠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75页。
    ⑤ 吴琦:《晚明至清的社会风尚与民俗心理机制》,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0年,第6期。
    ① [德]雷德侯:《万物》,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23页。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明史》卷17,《世宗纪》,“(嘉靖九年)丁丑禁官民服舍器用踰制”。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参见《辞海》“高士”条,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原引《史记》卷83,“鲁仲连邹阳列传”,“新垣衍曰:‘吾闻鲁仲连先生,齐国之高士也。衍,人臣也,使事有职,吾不愿见鲁仲连先生。”’
    ② 《明史》卷298,《隐逸传》。
    ① 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35页。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33页。
    ③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26页。
    ① 《明史》卷94,《刑法制·刑法二》。
    ② 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64页。
    ③ 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64页。
    ④ 此画欣赏参见周林生主编:《明代绘画》,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
    ① (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1,“戴文进不遇”,中华书局,1982年。
    ②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2,中华书局,1981年,第30页。
    ③ 《新元史》卷224,《儒林传》。
    ④ (明)陈鼎:《东林列传》卷2。
    ⑤ 参见冯天瑜:《明清文化史散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第39页。
    ⑥ 参见冯天瑜:《明清文化史散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第34页。
    ① “苏麻离青”参见中国硅酸盐学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375页。
    ② 《明英宗实录》卷49,正统三年十二月丙寅条。
    ① 图片来自马希桂:《中国青花瓷》,上海古迹出版社,1999年,第149页。
    ② (明)李贤:《古穰集》卷30,《杂录》,四库全书本。
    ① (明)计成:《园冶》,崇祯八年刻本。
    ①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士人纪》,中华书局,1985年。
    ① 参见陈保良:《明代生员层的社会职业流动及其影响》,载《明清论丛》第三辑,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
    ① (明)董其昌:《容台文集》卷1,《合刻罗文庄公集序》,明崇祯元年董庭刻本。
    ② (明)李乐:《见闻杂记》卷5之53,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62页。
    ③ 冯天瑜:《明清文化史散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第42页。
    ④ (明)王阳明:《传习录》卷中,《答聂文蔚》,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
    ⑤ (明)王阳明:《王阳明全集》卷20,《咏良知四首示诸生》,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⑥ 吴震:《王阳明著述选评》,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62页。
    ① (明)郑瑄:《昨非庵日纂》卷19,《韬颖》,载《笔记小说大观》第十四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
    ① (明)李乐:《见闻杂记》卷9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② (明)张萱:《西园闻见录》卷4,《谱系》。
    ③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3,《山人对联》。中华书局,1997年。
    ④ (清)陈献章:《陈献章集》卷4,《春日醉中书怀》,中华书局,1987年,第3641页。
    ⑤ (明)卢柟:《蠛蠓集》卷4《叙隐五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⑥ 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83页。
    ① 《论语·雍也》。
    ② (明)伍袁萃:《林居漫录别集》卷4,四库存目丛书本。
    ③ (清)顾炎武,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13,《士大夫晚年之学》,道光十四年刊本。
    ① (明)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卷上,明万历刻本。
    ① 《明史》卷226,《海瑞传》。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③ 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261页。
    ① 《明史》卷225,《海瑞传》。
    ② 《明史》卷215,《刘奋庸传》。
    ③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④ (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卷22,“古窑器类”,四库存目丛书本。
    ① 《明史》卷225,《海瑞传》。
    ② 孟森:《明史讲义》,中华书局,2006年,第268页。
    ③ 《明史》卷215,《詹仰庇传》。
    ① 清朱琰:《陶说》卷6,《续四库全书》子部1111册,乾隆三十九年鲍廷博刻本。
    ① (明)谈边:《枣林杂俎》,《逸典·川扇》,另见《枣林杂俎》,《业赘·先帝俭德》,川扇这一上供常例在崇祯时废止,“午日例赐诸臣蜀扇,崇祯时寝之”,中华书局,2006年,第61页、第603页。
    ① 《论语·雍也》。
    ② 蓝浦:《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道光《浮粱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① 据《景德镇陶录》卷5,“景德镇历代窑考”记载:“(宋)景德窑,宋景德年间烧造。土白壤而埴,质薄腻,色滋润,真宗命进御。瓷器底书‘景德年制’四字,其器尤光致茂美。当时则效,著行海内。于是天下咸称景德镇瓷器,而昌南之名遂微。”
    ② (明)张谦德:《瓶花谱》,载于蓝浦:《景德镇陶录》卷9,“陶说杂编(下)”,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③ (明)曹昭:《格古要论》,“古饶瓷”条,《钦定四库全书》子部871册。
    ④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6,《瓷器》。中华书局,1997年。
    ⑤ (明)文震亨:《长物志》卷7,《器具》,《钦定四库全书》子部十。
    ⑥ (清)唐秉钧:《文房肆考图说》卷3,“古窑器考”。另附录于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8,“陶说杂编”,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⑦ 道光《浮梁县志》卷8,《食货·陶政》,中国地方志集成7。
    ⑧ (清)顾炎武,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13《士大夫晚年之学》,中州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① (明)李乐:《见闻杂纪》卷8之9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739页。
    ① 瞽,即当时说书人的说唱话本。
    ② 高儒:《百川书志》卷6“史部”,见《明清小说资料选编》,齐鲁书社1989年。
    ③ 李舜华:《“史”与“瞽”——初兴期章回小说确立的两极规范》,载于《社会科学辑刊》1999年第4期。
    ① (元)王实甫:《四厢记》第一本“张君瑞闹道场杂剧”,第一折“幺篇”,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② 高小康:《市民文学中的士人趣味——凌濛初“二拍”的艺术精神阐释》,载《文艺研究》,1997年。
    ① (清)李渔:《闲情偶寄·器玩部》,“制度第一”,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
    ① (明)张岱:《琅(女瞏)文集》卷5,《自为墓志铭》,岳麓书社,1985年。
    ②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6,《玩具·假骨董》,中华书局,1997年。关于晚明士人的古玩兴趣,还可见《万历野获编》卷26,《好事家》,其中提到张居正,王世贞兄弟,董其昌等。晚明士人不仅玩兴盛浓,还对古玩著述立说,比较典型的有董其昌《骨董十三说》,陈继儒《妮古录》,文震亨《长物志》,李渔《闲情偶寄》等。
    ③ “气韵生动”为南北朝时期谢赫所著《画品》中所提出的概念,即评品绘画优劣的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附彩采。经营位置,传模移写”中的第一要领。“气韵生动”也是董其昌对绘画所特别强调的方面。参见薄松年等编著《中国美术史教程》,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第304-305页。
    ① 参见元王实甫撰,何乔锁、白松青评注:《西厢记》,附录《西厢记主要版本》,山西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29页。
    ② 该行词曲可能为瓷器底款“绿荫堂器”所提示的瓷器生产坊的主人所题,据旺庆正:《17世纪——明末清初景德镇民窑瓷业的兴盛》的介绍,“绿荫堂器”是当时著名的瓷艺商行的“堂名款”,该堂的主人是有较高学养的文人,出自该堂的瓷器,其纹饰常常是集诗、书、画、印于一体,纹饰绘画有文人画格调。该词曲所书内容叠合了《西厢记》戏曲情景以及前朝《钱塘梦》故事画意。即《西厢记》主体人物张君瑞惜别新婚燕尔的妻子崔莺莺,被逼进京赶考,感受凄凉,“回首孤城,依约青山拥。西风送,戌楼寒重,初品《梅花弄》”。张君瑞投宿野店,醉梦中又见崔莺莺,所谓“佳人映月来”。同时叠合了北宋的司马仲才在西湖边梦见美人搴帷而歌的景象。正所谓“古今罕曾无,试听钱塘梦”。
    ③ 该段叙述见于上海博物馆编:《上海博物馆与英国巴特勒家族所藏十七世纪景德镇瓷器》,上海书画出版社2005年,第125页,张东对“青花钱塘梦故事图盘”的述评。
    ① (明)谈边:《枣林杂俎》,《业赘·陆员外赠妾柬》,中华书局2006年,第619页。
    ② “换马”一说,或许源于“扬州‘瘦马’”之说,是说晚明士人一旦登科及第,就会娶妾,这既是身份的标志,也是时尚所致。作为取妾的对象,各地的女子中,以扬州女子为好,她们从小就接受长大后成为好妾的有关培养,这种女子所接受的教养被称之为“养瘦马”。如明人王士性所言:“广陵蓄姬妾家,俗称养瘦马,多谓取他人子女而鞠育之,然不啻已生也。天下不少美妇人,而必于广陵者,其保姆教训,严闺门,习礼法,上者善琴棋歌咏,最上者书画,次者亦刺绣女工。至于趋侍嫡长,退让侪辈,极其进退深浅,不失常度,不致憨戆起争,费男子心神,故纳侍者类于广陵觅之。”(王士性《广志绎》卷2,《两都》,中华书局,1981年,第29页)。
    ① [加]卜正明:《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272-276页。
    ② (明)李乐:《见闻杂纪》卷10之76,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62页。
    ③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5,《金瓶梅》,中华书局,1997年。
    ① 冯先铭主编《中国古陶瓷图典》“款识”,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322页。
    ② 冯先铭主编:《中国陶瓷鉴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③ 马希桂:《中国青花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④ 孙彦、张健、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
    ① 吴仁敬、辛安潮:《中国陶瓷史》,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第10页。
    ② 该铭文见于三国越窑青瓷虎子,1954年南京光华门外赵士岗四号墓出土,是目前已知的瓷器上最早有纪年的题纪,而且还记录了烧造地点和工匠名。参见孙彦、张健、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46页。
    ③ 该铭文见于三国青瓷谷仓,浙江绍兴出土。题记的内容不仅有纪年,还首次出现了吉祥用语。此外,还有铭文题记如:“甘露元年五月造”、“孙将军门楼也”、“此苛字鸟龙”等,参见孙彦、张健、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46页。
    ④ 该铭文见于1976年江苏吴县狮子山西晋墓出十的一件青釉谷仓,参见叶喆民:《中国陶瓷史》,北京三联书店。第101-102页。
    ① 据孙彦、张健、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所载,反映诗文内容的瓷器铭文有:1、唐代知名诗人作品。如贺知章的《偶游主人圆》诗,题记为:“主人不相识,独坐对林全(泉)。莫慢(漫)愁酤酒,怀(囊)中自有钱”,抄录有误,原诗为:“主人不相识,独坐对林泉。莫漫愁酤酒,囊中自有钱”;于季子《南行别弟》,题记为:“万里人南去,三秋鹰北飞。不知何岁月,得共汝同归”,与原诗对,此处的“三秋鹰”应为“三春雁”、“共汝”应为“与尔”;刘长卿《苕溪酬梁耿别后见寄》,题记为:“鸟飞平芜远近,人随流水东西。白云千里万里,明月前溪后溪。”2、反映旅人出行及游子思乡的诗。如:“人归千里去,心画一盔中。莫虑前途远,开坑(航)逐便风。”、“男儿大丈夫,何用本乡居。明月家家有,黄金何处无?”、“日日思前路,朝朝别主人。行行山水上,处处鸟啼新。”等。3、反映爱情和惜别的诗。如:“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一别行千里,来时未有起期。月中三十日,无夜不相思。”、“我有方寸心,无人堪共说。遣风吹却云,言向天边月。”4、反映宗教思想的诗。如:“圣水出温泉,新阳万里传。常居安乐国,多报未来缘。”5、其它。反映边塞征战诗:“一日三场战,曾无偿(赏)罚为将军马上坐,将士雪中眠”;反映买卖生意的诗:“买人心惆怅,卖人心不安。题诗安瓶上,将与买人看”;提示礼节的诗:“客人莫直入。直入主人嗔。扣门三五下,自有出来人”;反映家训的诗:“天地平如水,王道自然开。家中无学子,官从何处来”;反映重学问的诗:“白玉非为宝,黄金我不须(需),忆念千张纸,心存万卷书”;反映应酬道贺的诗:“上有东流水,下有好山林。主人有此宅,日日斗量金”等等。参见孙彦、张健、万金丽:《中国历代陶瓷题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65-67页。
    ② 转引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203页。
    ③ 《全唐诗》卷611,中华书局,1960年。
    ④ 《全唐诗》卷380,中华书局,1960年。
    ⑤ 《全唐诗》卷710,中华书局,1960年。
    ① 杜甫:《杜工部集》卷11,岳麓书社,1987年。
    ②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10,“陶录余论”考证:雨过天青,止柴窑器色如是,汝窑所仿已不类。宋长白误以为秘色窑器,且称雨后晴天色,讹青为晴。又注‘茶经》所云越州为上,是指龙泉窑器。皆载其‘柳亭诗话》中。按秘色窑青色近缥碧,与越窑同。即越窑亦非龙泉窑。一是绍兴,一属处州,地亦相殊也。宋又云:秘色晴天,柴皇氏重之。是并不知世传五窑之自来矣。
    ③ (清)蓝浦:《景德镇陶录》卷7,“窑考”,嘉庆二十年翼经堂刻本。
    ④ (清)朱琰:《陶说》卷2,《说古》,“吴越秘色窑”,《续四库全书》子部1111册,乾隆三十九年鲍廷博刻本。
    ⑤ (宋)庄绰:《鸡肋编》卷上,中华书局,1983年。
    ① 叶拮民:《中国陶瓷史》,三联书店,2006年,第227页。
    ② 中国硅酸盐协会编:《中国陶瓷史》,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204页。
    ①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7,《风俗纪》,中华书局,1985年,第139页。
    ② (明)张涛:《歙县志》卷9,《风俗》。
    ③ (明)李乐:《见闻杂纪》卷5之40,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46页。
    ① 该器形口径:34厘米,足径:9厘米,高:17.5厘米。
    ②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7,《陶书》,万历刻本。
    ① (明)李乐:《见闻杂纪》卷10之76,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62页。
    ① [加]卜正民:《纵乐的困惑》,见“第一章,冬”,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1页。
    ① 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216页。
    ① (明)谈边:《枣林杂俎》《枣林杂俎圣集·朱正流闻》,“徐陪、李春芳、陆树声”,中华书局2006年,第126页。
    ②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商贾纪》,中华书局,1985年,第80页。
    ③ (明)易宗夔:《新世说》卷7,《汰侈第十三》,上海古籍书店,1982年,第35页。
    ④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商贾纪》,中华书局,1985年,第80页。
    ①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十一、明代江西的工商业人口及其移动”,人民出版社,1982年。
    ② (明)丘濬:《江右民迁荆湖议》,载《明经世文编》卷72,中华书局,1962年。
    ③ (明)查慎行:《江西志》卷26,《南昌志》,《风俗》。
    ④ (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商贾纪》,中华书局,1985年,第84页。
    ⑤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13,《史九》,中华书局,1984年。
    ①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8,中华书局,1981年,第325页。
    ② (清)孙乘泽:《山水》卷17,《赋役逃亡》。
    ③ (明)谢肇淛:《五杂俎》卷12,《物部四》,此处还有评价唐诗宋词之语,中华书局,1959年。
    ① 汪庆正:《17世纪——明末清初景德镇民营窑业的兴盛》,刊于上海博物馆编:《上海博物馆与英国巴特勒家族所藏十七世纪景德镇瓷器》,上海书画出版社,2005年,第41页。
    ① 以上对三件瓷器的评述皆出自陆明华的点评,参见于上海博物馆编:《上海博物馆与英国巴特勒家族所藏十七世纪景德镇瓷器》,上海书画出版社,20Q5年。
    ② (明)李日华:《紫桃轩杂缀》,四库存目丛书本。
    ① 参见马希桂:《中国青花瓷器》,附录《明清青花瓷器款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76页。该书附录的吉言款还包括:万福攸同、福寿康宁、长命富贵、永保长春、状元及第、富、寿、喜、贵、善、雅等。
    ② (清)许仲元:《三异笔谈》卷3,《布利》,申报馆丛书本。
    ① 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绪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页。
    ② 葛兆光:《思想史研究课堂讲录》,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参见第28页。
    ③ 葛兆光:《思想史研究课堂讲录》,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参见第28-43页。关于新史学,葛兆光推介了法国的年鉴学派,年鉴学派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考虑到自然和社会史的关系。其研究方法的意义在于:年鉴学派扩大了历史学的视野,拓展了历史学与其他学科,特别是社会科学的联系,开辟了更广泛的历史学资料的范围。
    ① (明)高濂:《燕间清赏笺》,《论官哥窑器》,神州国光书社。
    ① (明)徐树丕:《识小录》,《窑器当重哥汝》,明末刻清康熙间李瑂重修本。
    《明太祖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太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仁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宣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英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宪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孝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武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世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穆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神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光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明熹宗实录》,台北中研院史话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崇祯长编》,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勘,1962年影印本。
    《大明律》,怀效锋点校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
    万历《明会典》,中华书局,1988年影印本。
    《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台北学生书局《明朝开国文献》本,1966年。
    《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标点本。
    《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
    (明)王绪鸿:《明史稿》,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横云山人集本。
    (明)谈迁:《国榷》,中华书局,1958年铅印本。
    (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
    (明)龙文彬:《明会要》,中华书局,1988年。
    (明)黄景防:《国史唯疑》,续修四库全书本。
    (明)张卤:《皇明制书》,日本古典研究会,1966年影印本。
    (明)董其昌:《神庙留中奏疏汇要》,燕京大学图书馆,1937年排印本。
    (明)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
    (明)王宗沐:《江西省大志》,明万历刊本。
    弘治《徽州府志》,天一阁藏弘治刻本。
    正德《松江府志》,天一阁藏正德刻本。
    万历《钱塘县志》,光绪十九年刊本。
    崇祯《松江府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巨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
    康熙《徽州府志》,康熙三十八年万青阁刻本。
    乾隆四十八年《浮梁县志》。
    雍正《江西通志》,文渊格四库全书本。
    道光《浮梁县志》,中国地方志集成7。
    同治《饶州府志》,中国地方志集成29。
    光绪《江西通志》,光绪七年刻本。
    (唐)陆羽:《茶经》,四库全书本。
    (宋)周辉:《清波杂志》,中华书局,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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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华书局,1997年。
    (明)曹昭:《格古要论》,四库全书本。
    (明)屠隆:《考盘余事》.四库存目丛书本。
    (明)沈元琨:《书斋清事》,檀几丛书本。
    (明)陈继儒:《妮古录》,四库存目丛书本。
    (明)李日华:《六研斋笔记》,四库全书本。
    (明)高濂:《雅尚斋遵生八笺》,书目文献出版社彩印万历十五年刻本。
    (明)黄一正:《事物绀珠》,四库存目丛书本。
    (明)王世懋:《窥天外乘》,四库存目丛书本。
    (明)田艺蘅:《留青日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明)周高起:《阳羡茗壶录》,檀几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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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董其昌:《骨董十三说》,“宋代五大名窑”,民国7年排印本。
    (明)宋应星:《天工开物》,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
    (明)陆容:《菽国杂记》,中华书局,1997年。
    (明)刘侗:《帝京景物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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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李贽:《续藏书》,中华书局,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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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余继登:《典故纪闻》,中华书局,1981年标点本。
    (明)徐光启:《农政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校注本。
    (明)冯应京:《月令广义》,齐鲁书社,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明)叶盛:《水东日记》,中华书局,1980年标点本。
    (明)黄瑜:《双槐岁钞》,中华书局,1999年标点本。
    (明)李诩:《戒庵老人漫笔》,中华书局,1982年标点本。
    (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中华书局,1984年标点本。
    (明)谢肇淛:《五杂俎》,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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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纪录汇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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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俞弁:《山樵暇语》,齐鲁书社,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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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陈献章:《陈献章集》,中华书局,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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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王锜:《寓圃杂记》,中华书局,1984年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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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王世贞:《弇州山人续稿》,明刊本。
    (明)王世贞:《弁山堂别集》,中华书局,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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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海瑞:《海瑞集》,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
    (明)徐光启:《徐光启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明)徐阶:《世经堂集》,齐鲁书社,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明)陈子龙:《陈忠裕公全集》,清嘉庆刻本。
    (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齐鲁书社,《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明)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道光十四年刊本。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万历刻本。
    (明)沈榜:《宛署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标点本。
    (明)孙承译:《天府广记》,北京古籍出版杜,1983年标点本。
    (明)孙承译:《春明梦余录》,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标点本。
    (明)凌漾初:《初刻拍案惊奇》,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
    (明)凌漾初:《二刻拍案惊奇》,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明)李渔:《觉世名言十二楼》,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
    (明)冯梦龙等:《明清民歌时调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
    (明)冯梦龙编:《喻世明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明)冯梦龙编:《醒世恒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明)冯梦龙编:《警世通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明)冯梦龙:《情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明)汤显祖:《汤显祖戏曲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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