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地区土地利用及其驱动力机制(150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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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LUCC)研究是当今国际科学研究的前沿领域,是全球环境变化科学关注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界一个十分热门的跨学科课题。本论文在广泛占有资料和全面把握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历史地理学、地理信息系统GIS及统计学SAS分析技术,比较认真、系统地总结了历史土地数据存在的四大误差(系统误差、区划误差、技术误差和感觉误差),开创性地提出了将纳税单位转化、校准为可以信赖的面积单位的可行性途径,并以此完成了苏皖地区明后期、清中期分县耕地面积的重建和修正。从而用比较翔实的数据揭示了明清以降苏皖地区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异及开发时序。进而在剖析典型区域(皖南山区、苏北沿海)土地利用变化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驱动力机制问题。
     同时也应看到,修正数据向来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它必须同时满足许多苛刻的条件。为此,本课题不打算争论绝对意义上的真实,没有哪一种土地调查统计是完全无误差的。本课题始终遵循着尽量缩小误差、把误差控制在一定范围的要求,并为此一再强调:任何测量(统计)都存在误差,误差只能缩小,不能消除;数据的可信度很大程度依赖于对误差的控制,即在某个范围内是允许的,或高或低都是允许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本课题所做的努力颇具建设性,重建、修正后的分县耕地数据是经得起检验的,并将此问题的研究扎扎实实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本论文的探索不仅处于该领域的前沿高度,而且对类似研究及当今区域可持续发展均有一定的可资借鉴意义。当然,囿于资料、技术和学力的限制,“顾此失彼”在所难免,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将随时依据新的实证成果作出改进。
"The Land Use/ Land Cover Change" ( LUCC) research is a front of intern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to follow the realm nowadays, is one of the core contentses of the global environment variety science concern, is also a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academic circles currently an across the course topic very and popularly. This thesis is in the extensive occupancy data and overall confidence people of the past foundation of research up, make use of the history geography, the 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 GIS and covariances to learn the SAS analysis technique, more earnest, tallied up the four greatest error margins( the system error margin, area rows the error margin, the technique error margin and feels the error margin) of existent datas of the history land systematically, found sex ground put forward and will pay tax the unit conversion, school precise for can trust of the possibility path of the area unit, and with this completed the region of Su-Wan to expect after is clear, the pure middle divides the county farmland area of the reconstruction and the correction. Thus announced to public with the more thoroughly data clear and pure since Su the space that the land in the Wan region make use of cent difference and development cycle time. Then in analyzing the land in the typical model district ( south mountain area of Wan, the north follow sea of Su) to make use of the foundation of change the basic appearance, thorough study drive the dint mechanism problem.
    Also should see, the correction data exists the tremendous risk usually, it must satisfy the condition that many engrave at the same time. For this, this topic does not plan to dispute the reality of the absolute meaning, have no which kind of land investigate the covariance to differ completely and without any error. This topic follows always to contract the error margin and chase the error margin control as far as possible at certain request of the scope, and emphasize again and again for this:Any diagraphs ( statistics) all exist the error margin, the error margin can contract only, indelibility ;The credibility very big degree of the data depend on in to the control of the error margin, within the scope of a certain is to allow of, or high or low is all something to allow. Said up from this meaning, this topic do hard to rather had to constructive, reconstruction, the correction farmland data of cent County of empress is to withstand the examination of, and pushed forward research of this problem is steady-going forward a major step.The quest of this thesis not only is placed in the front of that realm to follow highly, but also cans keep on development to all have nowadays to the similar research and district certain of can the 资 draw lessons from the meaning. Certainly, be constrained by the restrict of data, technique and scholastic ability, " take care of a thing and miss the other" unavoidable, some not perfect place.will at any time the new substantial evidence result of basis makes an improvement.
引文
1 IHDP计划LUCC科学委员会与国际项目办公室:《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LUCC)》;IHDP科学委员会:《国际全球变化研究的新发展——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第二阶段(IGBPⅡ)的规划与任务》,分别收录孙成权、林海等主编《伞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气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页,《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与集成研究》,气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31页。图1框图系笔者改制。
    2 IHDP计划LUCC科学委员会与国际项目办公室:《士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LUCC)》,孙成权、林海等 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礼会科学问题》第1页。
    1 葛全胜、何凡能、满志敏等:《21世纪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的思考》,《地理研究》2004年第3期。
    2 中国科学院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中国全国委员会:《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1999年文本。
    3 李元:《中国土地资凉》,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0年版,第2页。
    4 吴传钧、郭焕成:《中国土地利用》,科学出版社 1994年版,第1~2页。
    1 倪绍祥、谭少华:《近年来我国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的进展》,中国地理学会自然地理专业委员会《土地覆被变化及其环境效应》,星球地图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2 孙成权、林海、曲建升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第1~2页。
    1 中国科学院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中国全国委员会:《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1999年文本;葛全胜、何凡能、满志敏等:《21世纪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的思考》,《地理研究》2004年第3期。
    2 历史农业地理研究著作主要有郭声波:《四川历史农业地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大出版社 1996年版;吴宏岐:《元代农业地理》,西安地图出版社 1997年版;耿占军:《清代陕西农业地理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马雪芹:《明清河南农业地理》,台湾洪叶文化 1997年版;陈国生:《明代云贵川农业地理》,西南师大出版社 1997年版;周宏伟:《清代两广农业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王社教:《苏皖浙赣地区明代农业地理研究》,陕西师大出版社 1999年版;李心纯:《黄河流域与绿色文明——明代山西河北的农业生态研究》,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萧正洪:《环境与技术选择——清代中国西部地区农业技术地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韩茂莉:《辽金农业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9年版;李令福:《明清山东农业地理》,台湾五南图书 2002年版;芏双怀:《明代华南农业地理研究》,中华书局 2002年版。
    1 诸如 [1]中国科学院环境科学信息中心编译的《全球变化研究系列文集》:①陈泮勤、孙成权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一)》(1992),②孙成权、张志强等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国家(地区)计划及相关计划》(1993),⑨陈泮勤、孙成权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二)》(1994),④孙成权、张志强等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三)》(1996),⑤孙成权、林海等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与集成研究》(2003);⑥孙成权、林海等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2003),以上均由气象出版社出版。 [2]李秀彬:《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国际研究动向》,《地理学报》1996年第6期;李晓兵:《国际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的环境影响研究》,《地球科学进展》1999年第4期;史培军等:《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的方法与实践》,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罗湘华、倪晋仁:《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研究进展》,《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2000年第3期;陈佑启、杨鹏:《国际上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研究的新进展》,《经济地理》2001年第1期;陈宜瑜、陈泮勤等:《全球变化研究进展与展望》,《地学前缘》2002年底1期;
    2 诸如高志强、刘纪远等:《基于遥感和GIS的中国土地利用/土地覆盖的现状研究》,《遥感学报》1999年第2期;王思远、刘纪远等:《中国土地利用时空特征分析》,《地理学报》2001年第6期:王晓东:《基于3S技术的县级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技术》,《山地学报》2000年第1期。
    3 诸如张明:《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及其驱动因子的统计分析》,《自然资源学报》.1999年第4期:史培军、陈晋等:《深圳市土地利用变化机制分析》,《地理学报》2000年第2期:龙花楼、李秀彬:《长江沿线样带土地利用格局及其影响因子分析》,《地理学报》2001年第4期。
    4 诸如庄大方、刘纪远:《中国土地利用程度的区域分异模型研究》,《自然资源学报》1997年第2期;陈佑启、PeterH.Verburg等:《中国土地利用变化及其影响的空间建模分析》,《地理科学进展》2000年第2期;张显峰、崔伟宏:《集成GIS和细胞自动机模型进行地球时空过程模拟与预测的新方法》,《测绘学报》2001年第2期。
    5 诸如傅伯杰、陈利顶等:《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自然资源学报》1997第2期;刘彦随:《山地土地类型的结构分析与优化利用——以陕西秦岭山地为例》,《地理学报》2001年第4期;史培军、江源等:《土地利用/覆盖变化与生态安全响应机制》,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 中国科学院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中国全国委员会:《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1999年文本。
    2 于兴修、杨桂山:《中国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的现状与问题》,《地理科学进展》2002年第1期;倪绍祥、谭少华:《近年米我国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的进展》,中国地理学会自然地理专业委员会《土地覆被变化及其环境效应》,星球地图出版社 2002年版,第8~13页。
    3 孙成权、林海、曲建升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第8页。
    1 诸如葛全胜、赵名茶等:《20世纪中国土地利用变化研究》,《地理学报》2000年第6期;张国平、刘纪远等:《近10年来中国耕地资源的时空变化分析》,《地理学报》2003年第3期;李晓文、方精云等:《近10年来长江下游土地利用变化及其生态环境效应》,《地理学报》2003年第5期;张军涛、李颖:《近10年来东北农牧交错区土地利用变化研究》,《地理科学进展》2003年第6期。
    2 甘红、刘彦随等:《土地利用类型转换的人文驱动因子模拟分析》,《资源科学》2004年第2期。
    1 (美)何炳棣:《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95年版。本节所引未加注者均来自该书《序言》。
    2 按:何炳棣(1917—),祖籍浙江金华,1934年考入北平清华大学历史系,1938年毕业。1939年秋自北平至昆明西南联大讲授西洋通史。1944年他与杨振宁等人在西南联大以清华学生的身份考取了第六届庚款留美公费生。1945年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专攻英国史及西欧史,1952年以十九、二十世纪之交英国的土地问题、土地改革运动及土地政策为题,获颁博士学位。在获得博士学位前,于1948年前往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任教;1963年转往美国芝加哥大学,1965~1987年间,任芝加哥大学历史系汤普逊讲座教授。1979年当选美国艺文及科学院院士。1987年退休。嗣任加州大学鄂宛(Irvine)分校历史社科杰出访问教授,1990年退休至今。其中文代表著有:《中国会馆史论》(台北学生书局1966年版)、《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香港中文大学1969年版)、《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版)、《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5年版)。英文代表著有: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9);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1368-1911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2); The Cradle of the East: An Inquiry into the Indigenous Origins of Techniques and Ideas of Neolithic and Early Historic China, 5000-1000 BC.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5)。 上述简介,详参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香港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有关<孙子><老子>的三篇考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2年版)。
    1 按:最初以《南宋至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为题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2、3期上,后稍作校正并增加了前言和引用书目,改为《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一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出版。
    2 按:梁方仲(1908~1970),原籍广东番禺,其父梁广照,是清代广东十三行天宝行商梁经国的四世孙(前三代分别是翰林和举人)。梁方仲1926年考入清华大学农学系,1928年转入经济系,1930年毕业,周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研究院,1933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34年到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经济史组工作。从此,开始了他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学术生涯。1952年到中山大学任教,直至1970年逝世。上述简介,详参《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遗集》附录《梁方仲传略》,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第358页。
    1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年版,第14页。
    2 梁方仲:《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统计》,《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3卷第1期第77~79页,1935年5月版,上海图书馆藏微缩胶卷。
    1 忻平:《治史须重考据科学人文并重——南加利福尼亚州何炳棣教授访问记》,《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1期。
    2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526页。
    3 郭汉鸣、洪瑞坚:《安徽省之土地分配与租佃制度》,“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研究报告之五”,正中书局 1937年版,第14页。
    1 参见拙文《纳税单位“真实”的一面:以徽州府土地数据考释为中心》,《安徽史学》2003.年第5期。
    1 《诸司职掌》记载这项数字时并未系年,到万历《大明会典》卷17《户部·田土》转录时,才标明为“洪武二十六年”。《职掌》一书成于洪武二十六年三月,从情理上推测,所载不可能是该年的,很有可能是洪武二十四年大造黄册后形成的数字。
    2 (明)霍韬:《渭压文集》卷3《上修书疏》,《四库存目丛书·集部》第68册,第541~542页。
    1 高寿仙《明代田土数额的再考察》(《明清论丛》第3辑,2002年)对主要学术观点的回顾,为本文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1 (日)清水泰次:《明代田土统计税粮关系》,《史潮》第12卷第1号,1942年;《明代田土总额》,《社会经济史学》第11卷第1、2号合刊,1942年。
    2 (日)藤井宏:《明代田土统计考察》,《东洋学报》第30卷第3、4号,1944年;第31卷,第1号,1947年。
    1 杨开道:《明代户口土地统计正误》,1956年油印本,引自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337~338页。
    2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338页。
    3 马小鹤、赵元信:《明代耕地面积析疑》,《复旦学报》1980年第5期;王其榘:《明初全国土田面积考》,《历史研究》1981年第4期;樊树志:《万历清丈述论——兼论明代耕地面积统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第2期。
    4 诸如赵冈(Kang Chao):《Man and Land in Chinese History:An Economic Analysi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郭声波:《明清四川地亩数的评价及其它》,《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龚胜生:《明代湖广布政司田亩考实》,《中国农史》1992年第3期,高玉凌:《明清时期的耕地面积》,《清史研究》1992年第3期;彭雨新:《明清两代田地、人口、赋额的增长趋势》,《文史知识》1993年第7期;吕景琳:《明代耕地与人口问题》,《山东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等等。
    1 (美)何炳棣:《南宋至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2、3期;《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版)第101~102页;《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95年版)第123~124页。
    2 商岘:《明代田亩计盘中的几个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 1996年第3期。
    3 顾诚:《明前期耕地数新探》,《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8年第2期;《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1 张德信、林金树:《明初军屯数额的历史考察》,《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5期;《关于明代田土管理系统问题》,《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2 马雪芹:《对明初全国田土数字的再认识》,《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3 秦新林:《也论明初耕地数和卫所制度——与张德信、林金树二同志商榷》,《晋阳学刊》1998年第2期。
    4 张海瀛:《明代山西万历清丈与地亩、税粮总额》,《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5 曹树基:《对明代初年田土数的新认识——兼论明初边卫所辖的民籍人口》,《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
    1 田培栋:《明初耕地数额考察》,《历史研究》1998年第5期。
    2 郑克晟:《试析明初田土数字增长之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 王兴亚:《明初河南耕地面积辨正》,《河献学学报》1987年第4期。
    1 王其榘:《明初全国土田面积考》,《历史研究》1981年第4期。
    2 曹树基:《对明代初年田土数的新认识——兼论明初边卫所辖的民籍人口》,《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
    1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 这有可能是“65”与“76”位数在算盘上的误读。再如《诸司职掌·户部·民科·户口》所载十二布政司并直隶府州的总户数与分载累加数完全吻合,口数也基本相同,总数60545821口,累加结果是60545812口,只是个位与十位出现了误差,不排除“12”与“21”在算盘上的误读。
    1 如天顺六年《直隶安庆郡志》卷4《田赋》记载,自洪武二十四年至天顺六年安庆府的官民田地塘堰均为210多万亩,其中洪武二十四年为215.6187万亩,除有分列官、民田地数外,又有府属各县数。
    1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的费正清《序》,葛剑雄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版。
    2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的费正清《序》。
    1 郭声波:《明清四川地亩数的评价及其它》,《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2期。
    1 史培军等:《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的方法与实践》,科学出版社 2000年版,第1页。
    2 刘纪远、刘明亮、庄大方等:《中国近期土地利用变化的空间格局分析》,《中国科学》(D辑),2002年第12期。
    3 朱会义、李秀彬、何书金等:《环渤海地区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分析》,《地理学报》2001第3期。
    4 李秀彬:《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国际研究动向》,《地理学报》1996年第6期。
    5 摆万奇、赵士洞:《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系统分析》,《资源科学》2001年第3期。
    6 倪绍祥、谭少华:《近年来我国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的进展》,中国地理学会自然地理专业委员会《土地覆被变化及其环境效应》,星球地图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谭少华、倪绍祥:《区域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的成因分析》,《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5年第3期。
    1 邹逸麟:《中国历史地理概述》,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2 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复且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97~108页。
    3 本方法直接受益于葛剑雄教授的提醒,参见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97~98页。
    1 邹逸麟(2005):《中国历史地理概述》第5页。
    2 李洁明、祁新娥:《统计学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
    1 (美)何炳棣:《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的《序言》,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95年版。
    2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的费正清《序》。
    1 收入谭其骧《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0~158页。
    2 诸如于志嘉:《明代军户世袭制度》,台湾学生书局 1987年版;周振鹤:《地方行政制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3 顾诚:《明前期耕地数新探》,《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历史研究》1989年第3期。
    4 《明神宗实录》卷117“万历九年十月丁已”条。
    5 张海瀛:《明代山西万历清丈与地亩、税粮总额》,《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1 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8年第2期。
    2 (清)顾炎武:《读史方舆纪要》卷21~29《江南》。
    3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屯田》
    1 顺治九年裁徐州左卫入徐州卫,十五年裁颍川卫及崇明、宝山、刘河3所;康熙十七年,裁安徽境凤阳左、凤阳前、怀远、寿州、六安、武平6卫,裁江苏境淮安、邳州、高邮、兴武、江淮5卫,及南汇嘴中后、青村、松江、吴淞、兴化、盐城、泰州、通州、海州9所;康熙二十七年又裁东海所。
    2 雍正四年裁凤阳右、凤阳后2卫,乾隆十五年裁凤阳中、宿州、金山3卫,十六年又裁仪征卫。雍正五年曾白洋河镇置潼安卫,十年即被裁。
    3 乾隆《钦定续文献通考》卷5《田赋考·屯田》,《四库全书·史部》第626册。
    1 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8年第2期。郭松义:《清朝政府对明军屯田的处置和屯地的民地化》(《社会科学辑刊》1986年第4期)、李文治、江太新:《清代漕运》(中华书局1995年版)对民化问题也有论及。
    2 光绪《东华续录》卷169“光绪二十七年八月癸丑”条。
    1 光绪《东华续录》卷171“光绪二十八年正月戊寅”条。
    2 傅广泽(1935):《安徽省田赋研究》第8379~8403页,第8939~8943页附有《修正安徽卫田缴费升科章程》,《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7册。
    1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屯田》。
    1 (清)李宗羲、张树声:《奏请减征疏》,光绪《六合县志》卷2《田赋》。
    2 光绪《东华续录》卷169“光绪二十七年八月癸丑”条。
    3 (明)潘季驯:《潘司空奏疏》卷5《督抚江西奏疏·报丈勘各卫所屯田疏》,《四库全书·史部》第430册。
    1 《明神宗实录》卷119“万历九年十二月乙亥”条。
    2 (清)张瑞午:《屯田条议》,乾隆《建德县志·食货志·屯税》。
    3 (清)侯方域:《壯悔堂文集》卷4《代司徒公屯田奏议》,《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51册。
    1 (清)李一元:《答邑尊谭少川论兵书》、《答朱东原巡抚书》,道光《建德县志》卷19《艺文》。
    2 于志嘉:《明代江西卫所的屯田》,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7本第3分,1996年版。
    1 收入谭其骧:《长水集续编》,人民出版社 1994年版,第39~50页。另外,(日)真水康树《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 1997年版)、周振鹤《地方行政制度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邹毅麟《中国历史人文地理》(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等则是此后较为系统阐释中国历史政区变迁的代表著。
    2 牛平汉:《明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 1997年版;《清代政区沿革综表》,中国地图出版社 1990年版。郑宝桓:《民国时期政区沿革》,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3 飞地,是指属相邻行政区划并脱离其辖区范围而孤独“飞入”本方辖区内的土地。参见马克伟《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技术》,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0年版,第46页。
    4 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4章《明代江南地区的疆界错壤问题及其影响》,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第119~165页;《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未刊稿)。
    1 内政部:《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第11版),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24~25页。另,婺源县1947年8月又划回安徽省管辖,1949年5月1日婺源解放后,复划属江西省至今。参见婺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婺源县志》,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
    2 民国前期,有两项显著的变革:一是1912年推行的废府(州、厅)改县工作,二是1914年推行的整改全国县名重复工作。为此民国元年改安徽省原5直隶州即滁州、泗州、和州、广德州、六安州分别为滁县、泗县、和县、广德县、六安县;原4散州即寿州、无为州、宿州、亳州分别改称寿县、无为县、宿县、亳县。改江苏省原3直隶州即太仓州、通州、海州分别为太仓县、南通县、东海县;原3散州即泰州、高邮州、邳州分别改名泰县、高邮县、邳县;原3厅即海门厅、川沙厅、太平厅也同时改为海门县、川沙县、太平县。
    1 道光《阜阳县志》卷1《舆地志》。
    2 《清世宗实录》卷158“雍正十三年七月已酉”条。
    3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24《吏部》。
    1 《清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甲辰”,“雍正二年九月已未”条。
    2 《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30“雍正三年三月十五日上谕”条,《四库全书·史部》第414册;《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四库全书·史部》第620册。
    3 《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四库全书·史部》第620册。
    4 徐秀丽:《中国近代乡村自治法规选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页。
    1 冯贤亮对明代浙江嘉兴府、清代苏南的疆界错壤问题的研究,直接启发了本文的展开,但其主要基于地方争端与社会控制关系的探讨,不涉及土地数据重建问题。参见冯贤亮《明清江南地区的环境变动与社会控制》第119~166页;《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未刊稿)。
    1 冯贤亮:《疆界错壤:清代“苏南”地方的行政地理及其整合》(未刊稿)。
    2 内政部统计处:《全国行政区划及土地面积统计》,1938年版,上海图书馆藏。
    1 向洪宣:《中国土地资源调查工作总结》,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全椒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椒县志》,黄山书社 1988年,第35页。
    1 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版;陈锋:《清代亩额初探——对省区“折亩”的考察》,《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年第5期;张研:《清代土地统计制度初探》,《清史研究集》第8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 康熙《休宁县志》卷3《徭役》。
    3 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第28页。
    1 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第26~27页。
    2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丈量》。
    3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丈量》。
    1 陈宝忠;《安徽田赋上亩法研究》第10033~10034页,1935年,《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20册。
    1 同治《六安州志》卷9《食货志·田赋》。
    2 光绪《霍山县志》卷4《赋额》。
    3 同治《霍邱县志》卷3《物产》。
    4 赵世昌:《合肥租佃调查》第29661~29662页,《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58册。
    1 郭汉鸣、洪瑞坚:《安徽省之土地分配与租佃制度》,“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研究报告之五”,正中书局1937年版,第14页。
    2 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年版,第74页。
    1 乾隆《休宁程氏抄契簿》,《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第10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第477页。
    2 乾隆《休宁程氏抄契簿》,《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第10卷第479页。
    1 参见胡兆量、陈宗兴、张乐育:《地理环境概述》,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3~94页。
    2 (德)沃尔特·克里斯塔勒:《德国南部中心地原理》,常正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德)奥古斯特·勒斯:《经济空间秩序——经济财货与地理间的关系》,王守礼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顾良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罗荣渠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3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2《田赋考》,《四库存目从书·子部》第185册。
    4 (明)王士性:《广志绎》卷1《方舆崖略》,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页。
    5 民国《胶澳志》之《赋税志·税制》,1928年铅印本。
    1 胡冠臣:《建德田赋之研究》第9872页,《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9册。
    2 定亩折税,即不同等级或等则的土地,课以不同税率。折甫定税,则是将不同等级或等则的土地通过不同的折率折合成标准册亩,以就固定之税。
    3 乾隆《江南通志》卷68《食货志·田赋》。
    4 万历《六安州志》卷3《食货志·田赋》,“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1年版。
    1 (明)唐顺之:《荆川集》卷8《裕州均田碑记》,《四库全书·集部》第1276册。
    2 绩溪县志编纂委员会:《绩溪县志》,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159页。
    1 光绪《滁州志》卷2《食货志·田赋》。
    2 乾隆《颍州府志》卷3《食货志·田赋》。
    3 乾隆《江南通志》卷68《食货志·田赋》。
    1 陈宝忠:《安徽田赋上亩法研究》第10050页,1935年,《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20册。
    2 绩溪县志编纂委员会:《绩溪县志》,黄山书社1998年版,第159页。
    3 胡冠臣:《建德田赋之研究》第9872页,《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9册。
    4 傅广泽:《安徽田赋研究》第8800页,1935年,《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8册。
    1 (清)张树声:《苏省丈田步弓请仍遵会典成案新旧分用摺》,《江苏财政史料丛书》(清代),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2 (清)冯桂芬:《显志堂稿》卷9《请定步弓尺寸公牒》,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本。
    3 (清)冯桂芬:《显志堂稿》卷11《均赋税议》,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本。
    4 何新铭:《盐城田赋及灶课之研究》第5767页,《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2册。
    1 葛全胜、张丕远:《历史文献中气候信息的评价》,《地理学报》1990年第1期。
    2 张继才:《浅谈“感觉误差”及其成因》,《学科教育》2000年第9期:魏克让、江聪世:《空间数据的误差处理》,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3 对这种现象概括最典型的,莫过于清黄六鸿《福惠全书》的记载:盖田多则粮多,粮多则差多。所谓差,照粮行者是也。乃奸豪巨滑欲减多粮而就少,避重差而就轻。于是,花立户名,诡寄别里。而总书册房或受人贿嘱,或将己田粮飞洒各户,移换斗则,脱漏顷亩,冒栽田地。种种弊端,莫可究诘矣。夫留心斯政者,无不先除斯弊。虽曰求均,而终无可均之日也。花立户名,谓产本一人管业,乃立数人诡名也。诡寄别里,谓产本坐落一里,乃于数里立户。以上两弊,皆减多为少,避重就轻也。飞洒各户,谓将丁产应办银粮分派他人银粮之内,使彼代纳。移换斗则,谓按田科粮米之数,以田、地、山、塘定粮米多寡……移换者,移甲之重换乙之轻,但利甲损乙;课额原是不缺,或将重则换轻,并不移易,暗损课额,累里包赔。脱漏顷亩,谓将产业竟不入册,隐地漏粮者。冒栽田地,谓将己产暗造他人名下,害彼代纳者。参见(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9《编审部·总论》,《官箴书集成》第3册,黄山书社1997版,第315页。
    1 高寿仙:《明代田土数额的再考察》,《明清论丛》2002年第3辑。
    2 (清)尹秦:《台湾田粮利弊疏》,《清朝经世文编》卷31《户政》。
    1 江太新:《关于清代前期耕地面积之我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
    2 乾隆《钦定户部则例》卷8《田赋·开垦》,“故宫珍本丛刊”第284册,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102页;《大清律例》卷9《户律·田宅·欺隐田粮》,《四库全书·史部》第672册。
    3 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118~119页。
    4 (清)方清涟:《论宿松亩小赋重之由》,民国《宿松县志》卷15《赋税志·田赋》。
    1 (清)张佩芳;《详明造正征册案》,民国《歙县志》卷3《食货志·赋役》。
    2 弘治《徽州府志》卷2《食货一·田地》;道光《徽州府志》卷5《食货志·赋役》。
    3 诸如:1、顺治二年(1645)比照万历赋役原额,以除荒征熟为目的的清丈荒、熟地:2、顺治十年(1653) ~顺治十三年(1656)比照万历旧册,以编造黄册、鱼鳞图册、赋役全书为目的的清丈;3、顺治十五年(1658)以土地登册为目的的清丈;4、康熙二年(1663)~康熙四年(1665)以清厘地亩确立地册为目的的清丈;5、康熙十五年(1676)以查隐田为目的的清丈;6、康熙二十八年(1689)奉旨丈量地亩;7、康熙二十九年(1690)清丈全国芦地;8、乾隆五十六年(1794)清丈各省垦荒地等。参见张研《清代经济简史》,中州出版社1998年版,第109—110页。
    1 《清朝通典》卷1《食货一》。
    2 民国《安徽通志稿·财政考》卷3《田赋上》。
    1 《明神宗实录》卷119“万历九年十二月已亥”条。
    2 康熙《休宁县志》卷7《艺文志·纪述》。
    1 万历《休宁县志》卷3《食货志》,上海图书馆藏。
    2 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第49页。
    3 康熙《休宁县志》卷7《艺文志·纪述·经野记》。
    1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耕地和当年休闲、轮歇地。参见耕地问题研究组《中国耕地递减问题的数量经济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2 同治《祁门县志》卷13《食货志·田土》。
    1 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0页。
    1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另各县土地利用结构俗语稍有差别,比如歙县“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祁门县“九山半水半分田,包括道路和庄园”;婺源县“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水路和庄园”。参见歙县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歙县志》,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3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建设部编《中国县情大全》(华东卷),中国社会出版社1993年版,第704、1274页。
    2 许承尧:《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3 嘉靖《徽州府志》卷8《食货下》。
    4 万历《休宁县志》卷1《舆地志·风俗》
    5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40页。
    6 同治《祁门县志》卷12《水利志·水碓》。
    7 (清)顾炎武:《天下都国利病书》原编第9册《凤宁徽》,四部丛刊本。
    8 徽州府六县发展水平差异并不是很大,但六县从商风习的兴起,并不同步,黟县、绩溪稍迟,规模性外出经商到了清初才开始。详参第六章第四节。
    9 (明)俞弁:《山樵暇语》卷8,《四库存目丛书·子部》第152册。
    10 明清徽州府土地面积系满志敏教授根据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清时期)电脑实测数据;1953年婺源县土地数据系曹树基教授提供,谨此一并致谢。
    1 民国以后徽州府地区行政区划有所变更,不同时期的总面积区域之和,稍有差别,但并不影响垦殖率的考察。
    2 道光《黟县志》卷11《政事·塘塌》。
    1 (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官箴书集成》第6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第24~25页。
    2 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3 道光《休宁县志》卷1《风俗》。
    4 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第15页。
    1 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1页。
    1 万历《大明会典》卷150~151《兵部·马政》,《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790册。
    2 万历《通州志》卷4《物土志·则壤》;万历《帝乡纪略》卷5《政治志·土田》。
    1 吴传钧主编:《1:100万中国土地利用图》,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所使用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由该图编委会于1983年2月在《1:100万中国土地利用图编制规范及图式》中修订完成。
    2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测绘出版社1984年版,第5~13页。
    3 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源通讯》2001年第10期。
    1 中国耕地问题研究组:《中国耕地递减问题的数量经济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2 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的《调查表》,1937年版,上海图书馆藏。
    3 光绪《大清会典》卷17《户部》。
    4 同治《六安州志》卷9《食货志·田赋》。
    1 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
    2 民国《安徽通志稿·财政考》卷5《田赋上》,1934年。
    1 葛剑雄:《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126~131页。
    2 分别为收藏在国家图书馆的康熙《大清一统志》、收进《四库全书》的乾隆《大清一统志》和收进《四部丛刊》的《嘉庆重修一统志》。关于《一统志》纂修过程,参见张艳玲《三部<大清一统志>比较研究》,《清史论从》2005年号;巴兆祥《方志学新论》,学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11~134页。
    3 巴兆祥:《方志学新论》第73~76、111~121、174~177页。
    4 《清史稿》卷121《食货志·赋役条》。
    1 同治《江苏省赋役全书》、光绪《江苏省赋役全书》,上海图书馆藏。
    2 《江南简明赋役全书》,“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60册,书目出版社1998年版。
    3 乾隆《江南通志》卷68《食货志·田赋》。
    4 康熙《江南通志》卷首《于成龙序》,国家图书馆藏。
    1 雍正《昭文县志》卷首《劳必达序》。
    2 按:断面数据的下限很大程度上敢决于方志的成书时间。这意味着成书的每部府州县志并一定都能下限到康熙二十二年,个别只能是康熙十七年、二十一年等。编纂者也试图通过补录,以求更加靠近断面下限。例如,《大名府赋役考》引录府志材料后,又并录了《京畿通志》的材料,其原因是:“府志系康熙十一年修。通志所载较略,但通志系康熙二十一年修,十年相去应有不同,故并录通志于府志之后。”正因为编纂者注意补录,个别府部下限可能是康熙二十五、三十年,《泽州田赋考》甚至出现了康熙四十四年,这是所见最晚的。详参拙文《<古今图书集成·田赋考、赋役考>述介》(未刊稿)。
    1 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第105页。
    2 万国鼎:《中国田赋鸟瞰及其改革前途》,《地政月刊》1936年第2、3期合刊。
    3 经界局编译所:《经界局法规草案》,1915年版,上海图书馆藏。
    4 据经界局编译所《经界局法规草案》载,主要是英、法和日本。
    1 翁之镛:《用赋整理问题》,《地政月刊》1936年第2、3期合刊。
    2 宝山清丈局:《宝山清丈局报告书》,1915年印行;昆山清丈局:《昆山清丈局报告书》,印行年份不详,上海图书馆藏。
    3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农商1),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190页。
    4 傅广泽:《安徽省田赋研究》第8219页,1935年,《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7册。
    5 刘大钧:《中国农田统计》,中国经济学社《中国经济问题》第1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29~30页。
    6 潘楚基:《中国土地政策》,上海黎民书局1932年版,第27~28页。
    1 何炳棣:《明清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葛剑雄译,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45页。
    2 满铁调查资料诸如:《江苏省南通县农村实态调查报道书》(1939)、《上海特别市嘉定区农村实态调查报道书》(1939)、《江苏省松江县农村实态调查报告书》(1940)、《江苏省太仓县农村实态调查报告书》(1939、1940)、《江苏省无锡县农村实态调查报告书》(1941)等。
    1 (美)卜凯:《中国土地利用》的《序言》,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41年版。
    1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的《序》,1933年。
    2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二编《经济概况·农田概况》,第7页。
    1 1930年6月30,国民政府颁布《土地法》,全文分为总则、土地登记、土地使用、土地税、土地征收共计5编31章397条。其核心是进行地籍整理,包括清丈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和规定地价。
    1、土地委员会编:《土地调查实施报告》,1934年,油印本;《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第一章《绪言》、第二章《土地利用》,全国经济委员会1937年印行。上海图书馆藏。
    1 内政部:《内政年鉴·土地篇》第六章《土地陈报与土地登记》第249~252页。
    2 内政部总务司:《内政法规汇编·地政类》第72~82页,1940年。
    1 江苏省土地陈报具体经过及绩效评估,参见王树槐《江券省的土地陈报1933~1936》,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区域史研讨会论文集》(下册),台湾商务印书馆、学生书局、三民书局1986年版,第519~557页。
    2 《申报》1936年2月8日、3月29日。
    3 张淼:《田赋与地方财政》,《地政月刊》1936年第2、3期合刊;庄华强:《一年来各省田赋之兴革》,《地政月刊》1936年第4期。
    4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将田赋正式划归地方税,各省将田赋列为省收入,其附加列为县收入。
    5 金德群:《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研究1905~1949》,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第262页。
    1 张心一:《各县农业概况调查》,《统计月报》1930年第7期。
    2 翁之镛:《田赋整理问题》,《地政月刊》1936年第2、3期合刊。
    3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146页。
    1 (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宋海文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美)Kang Chao: Man and Land in ChineseHistory_an Economic Analysis,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史志宏:《清代前期第耕地面积及粮食产量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章有义:《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计》,《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周荣:《对清前期耕地面积的综合考察和重新估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
    1 万历清丈,总体而言,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除先行于福建试点外,又制定了8条清丈条例指导具体操作,据《明神宗实录》万历八年十一月乙亥条载:①明清丈之例,谓额失者丈,全则免;②议应委之官,以各右布政使总领之,分守兵备分领之,府州县官则专管本境;③复坐派之额,谓田有官、民、屯数等,粮有上、中、下数则,宜逐一查勘,使不得诡混;④复本征之粮,如民种屯地者即纳屯粮,军种民地者即纳民粮;⑤严欺隐之律,有自首历年诡占及开垦未报者免罪,首自报不实者连坐,豪右隐占专发遣重处;⑥定清丈之期;⑦行丈量磨算之法;⑧处纸礼供亿之费。《明史》卷77《食货》称:“万历六年,帝用大学士张居正议,天下田亩通行丈量,限三载竣事。用开方法,以径围乘除,畸零截补。于是豪猾不得欺隐,里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总计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视弘治时赢三百万顷。”所谓开方法,即《九章算术》中的开方法;“以径围乘除,畸零截补”,即是先制定地形,根据各种几何图形用乘除等方法求其面积,然后再将零星土地拼凑为各种几何图形分别计算其面积,最后加总上述两部分的总面积。开方法可适用于山地、平原、田荡、凹地等,计算的面积也比较准确。须纠正的是,《明史》将“总计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视为万历清丈的结果,极不正确。该数字抄自万历《大明会典》,是万历六年(1578)的田土数,此时大规模清丈尚未开展。但是,这个数字常被一些学者征引说明万历清丈的实绩,大谬。
    2 《明神宗实录》卷119“万历九年十二月已亥”条。
    3 (美)何炳棣:《中国古今土地数字的考释和评价》第103页;樊树志:《万历清丈述论——兼论明代耕 地面积统计》,《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第2期;拙文《纳税单位“真实”的一面:以徽州府土地数据考释为中心》,《安徽史学》2003年第5期。
    1 (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49),宋海文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51页。
    2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六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59页。
    3 (清)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1《意言·生计、治平》,四部丛刊本。
    1 (清)柴潮生:《请兴直隶水利》,《皇清奏议》卷16。
    2 (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60页。
    3 江太新:《关于清代前期耕地面积之我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
    4 《清圣祖实录》卷259“康熙五十三年六月丙子”条。
    1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5《吏部·考功清吏司·田宅·开垦荒地》;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66《户部·田赋·开垦》。
    2 台湾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摺》雍正十三年九月十九日“朱轼奏折”,台湾故宫博物院1977年第25辑第242~245页;彭雨新:《清乾隆初年减轻田赋负担的措施》,《文史》第43辑,中华书局1997年版;陈锋:《清初的招民与垦荒政策》,收录《陈锋自选集》,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 《清高宗实录》卷112“乾隆五年三月丁未”条。
    4 《清高宗实录》卷116“乾隆五年五月辛丑”条。
    5 《清高宗实录》卷128“乾隆五年十月庚戌”条。
    6 《清高宗实录》卷203“乾隆八年十月甲戌”条。
    7 乾隆九年六月初十日户部尚书车克题本,《户部钞档:地丁题本——江苏》,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第 123页。
    1 如果开垦不实及开过复荒,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不仅撤销道府州县官的加级纪录,而且督抚、布政使罚俸一年,道府降一级住俸,州县官降三级住俸,皆勒限一年,督令开垦;若依限一年内有垦完者,免去惩处;届期不垦完者,督抚、布政使降一级再罚俸一年,道府降二级调用,州县官降三级调用。参见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15《吏部·考功清吏司·困宅·开垦荒地》。
    2 (清)雅尔图:《分析豫省垦地情形疏》,《皇清奏议》卷39。
    3 (清)杨永斌:《请轻科劝垦疏》,《清朝经世文编》卷34《户政》。
    4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四库全书·史部》第621册。
    5 《清宣宗实录》卷68“道光四年五月戊寅”条。
    6 (清)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1 《清高宗实录》卷450“乾隆十八年十一月庚申”条。
    2 《清史稿》卷323《列传·庄有恭传》。
    3 邹逸麟:《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地关系的历史过程及今后发展》,收入《椿庐史地论稿》,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53页。
    1 高玉凌:《关于清代中国的耕地面积》,《平准学刊》第5辑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287页。
    1 《清圣祖实录》卷23“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条。
    2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六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2页。
    3 (清)张树声:《苏省丈田步弓请仍遵会典成案新旧分用摺》,《江苏财政史料丛书》(清代),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1 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农业生产情况》,1953年
    2 江苏省财政厅《新编江苏各县田赋科则统计表》。
    1 雍正《扬州府志》卷15《赋役》。
    1 张忍顺:《苏北黄河三角洲及滨海平原的成陆过程》,《地理学报》1984年第2期。
    2 万国鼎等:《江苏武进南通田赋调查报告》第118页,参谋本部国防设计委员会1934年印行。
    1 乾隆《直隶通州志》卷2《疆域》、卷5《民贼》。
    2 嘉庆《海州直隶州志·食货考》卷15《田赋》。
    1 民国《阜宁县新志》卷5《民政部·田赋》。
    2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二编《经济概况》第1章《农田概况》,页2。
    1 民国《宿迁县志》卷6《民赋志》。
    1 (清)福格:《听雨丛谈》卷11《繁简》,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7~228页。
    2 同治《苏州府志》卷12《田赋》。
    3 《清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甲辰”;“雍正二年九月已未”条。
    1 包世臣:《安吴四种·齐民四术》卷2《庚辰杂著》。
    2 康熙《苏州府志》卷23《田赋》。
    3 (日)滨岛敦俊:《明末南直苏松常三府均田均役法》,《东洋学报》1976年第3、4号。
    4 (清)冯桂芬:《显志堂稿》卷9《请定步弓尺寸公牒》,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本。
    5 (清)蔡方炳:《长洲清田纪事一》,《皇朝经世文编》卷31《户政·赋役》。
    1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六册《苏松·田地》,四部丛刊本。
    1 南汇县志编纂委员会:《南汇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70页。
    1 康熙《桐城县志》卷2《田赋·附录本县丈量田地等则碑文》。
    2 (清)方清涟:《论宿松亩小赋重之由》;刘奎光:《请减宿松田赋》,民国《宿松县志》卷15《赋税志·田赋》。
    3 岳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岳西县志》,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45页。
    1 民国《安徽通志稿》卷6《田赋中·赋额》。
    1 安徽省统计委员会编:《安徽统计年鉴·土地》第42页,1934年。
    1 《明史》卷49《地理志·南京条》载:五河县“旧治在县南,永乐元年(1403)圮于水,徙治西北界。嘉靖二十五年(1546)迁于浍河北,即今治也。”
    2 康熙《泗州志》卷5《城池》。
    3 光绪《安徽通志》卷。
    1 万历《淮安府志》卷4《田赋志》。
    1 (日)滨岛孰俊:《土地开发与客商活动——明代中期江南地主之投资活动》,收录台北《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议论文集》,1989年。
    1 顺治九年六月初十日户部尚书车克题本。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资料汇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20页。
    2 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00页。
    1 金梁编《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台湾大通书局1984年版,第2~3页。
    2 顺治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安徽巡抚李日芃题本;顺治十一年六月初三日户部尚书车克题本,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资料汇编》第33~34页。
    3 顺治八年闰二月十六日江南总督马国柱题,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资料汇编》第18~19页。
    4 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0页。
    1 《明史》卷49《地理志·南京条》。
    2 康熙《泗州志》卷5《城池》。
    3 《清史稿》卷59《地理志·凤阳府、泗州直隶州》。
    4 施和金:《论江苏历史上的坍江之灾极其社会影响》,《历史地理》第15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5 乾隆《江都县志》卷4《山川》,嘉庆《瓜洲志》卷2《河志》,光绪《江都县志》卷13《民赋考》,民国《瓜洲续志》卷1《疆域》、卷2《河志》。
    6 嘉靖《海门县志》卷4《食货》,乾隆《直隶通州志》卷5《民赋》。
    1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葛剑雄译,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79页。
    2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五卷 清时期)第455~504页;葛庆华:《近代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迁移研究1853~1911》,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9~47页。
    3 诸如王天奖:《太平天国革命后苏浙皖三省的土地关系》、茅家琦:《太平天国革命后江南农村土地关系试探》,收录《太平天国史论文选》,三联书店1981年版;章有义:《太平天国失败后地租剥削情况的考察》,收录章有义《明清及近代农业史论集》,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版;张爱民:《太平天国运动后安徽土地关系的变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1期。
    4 (清)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7《平贼议》。
    5 (美)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第281~283页。
    1 (清)曾国藩:《沿途察看军情贼片》、《豁免皖省钱漕粮折》,《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18、21。
    2 (清)曾国藩:《沿途察看军情贼片》,《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18。
    3 (清)金安清:《皖南垦荒议》,《皇朝经济文编》卷40。
    4 (清)姚锡光:《吏皖存牍》卷上《杨储争讼拟勒限讯结原由上池州府笺》。
    5 民国《歙县志》卷3《食货志·赋役》。
    6 民国《全椒县志》卷5《食货志·实业》。
    1 捻军虽然于咸丰十年(1860)、同治元年(1862)进扰清河、阜宁等县,但不久即退去。
    2 郦纯:《太平天国军事史概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9~529、656~704页。
    1 (清)马新贻:《马敏公奏议》卷7《招垦荒田酌议办理章程折》,“清末民初史料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 1969年版。
    2 葛庆华:《近代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迁移研究1853~1911》第30~33页;曹树基:《中国人口史》(清时期)第455~465页。
    3 (清)李鸿章:《李文忠公奏稿》卷3《筹赈收复地方并酌请蠲免漕粮片》,《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505册。
    1 IGBP、IHDP、GTOS科学委员会:《全球变化与山区—山地研究倡议》,孙成权、林海等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与集成研究》,气象出版社 2003年版,第163~164、174页。
    2 IGBP、IHDP、GTOS科学委员会:《全球变化与山区—山地研究倡议》,孙成权、林海等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与集成研究》第164页。
    1 王振忠:《新发现的徽州文书与徽州学研究的新进展》,收录朱万曙主编《论徽学》,安徽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第166~167页。另有25万件、35~38万件之说,参见周绍泉《徽州文书与徽学》(《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刘伯山《徽州文书的留存及抢救》(《光明日报》2001年9月11日)。
    2 主要包括:1、徽州土地制度2、徽州佃仆制3、徽州宗族与宗法制4、徽商5、徽州教育6、新安理学7、皖派朴学8、新安医学9、新安画派10、徽州刻书业11、徽州歙砚12、徽州篆刻13、徽派四雕14、徽派建筑15、徽州村落(古民居)16、徽州戏曲17、徽州民俗18、徽州方言19、徽菜20、徽州文学21、徽州史学22、徽州文书文献学23、徽州科技24、徽州历史人物25、徽州灾害。参见唐力行《徽学研究的对象、价值、内容与方法》、张子侠《徽学学科体系刍议》,收录朱万曙主编《论徽学》第69~93页。
    1 安徽省博物馆:《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第一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宋元明三代徽州土地买卖文契辑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年版;王任欣、周绍泉主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花山文艺出版社 1991年版;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田涛、(美)宋格文(Scogin, Hugh T.)等:《田藏契约文书粹编》,中华书局 2001年版;《故纸堆》(图集),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3年版:《明清及近代农业史论集》,中国农业出版社 1997年版。
    2 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安徽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年版;《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版。
    1 刘淼:《略论明代徽州的土地占有形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
    2 刘和惠:《清代徽州田面权考察》,《安徽史学》1985年第4期;彭超:《论徽州永佃权和“一田二主”》,《安徽史学》1985年第4期。
    3 周绍泉:《试论明代徽州土地买卖的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
    4 (韩)权仁溶:《从祁门县“谢氏纷争”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夏维中、王裕明:《也论明末清初徽州地区土地丈量与里甲制的关系》,载《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5 周绍泉:《试论明代徽州土地买卖的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刘和惠:《明代徽州田契研究》,《历史研究》1993年第3期;彭超:《明清时期徽州地区的土地价格与地租》,《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江太新:《论清代徽州地区的亩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3期、《论清代徽州地区 地契中粮食亩产与实际亩产之间的关系》,收录赵华富主编《首届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黄山书社1996年版。
    1 栾成显:《明代黄册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明代土地买卖推收过割制度之演变》,《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4期。
    2 冯尔康:《试论清中叶皖南富裕棚民的经营方式》,《南开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李文治:《明清时代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3年版,第349~350页;杨国桢:《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第149~155页;刘秀生:《清代闽浙赣皖的棚民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6年版,第53~66页;(日)涉谷裕子:《清代徽州休宁县棚民像》,山本英史编《传统中国地域像》,庆应义塾大学出版会 2000年版,第211~250页;拙文《徽州地区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1500~1900》(《复旦学报》2002年第5期)论及棚民对山区土地生态的影响后,又有如下论文,卞利:《清代中期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的影响》,http://www.guoxue.com/conomics/(中国经济史论坛)、谢宏维:《生态环境的恶化与乡村社会的控制——以清代徽州的棚民活动为中心》,《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陈瑞:《清代中期徽州山区生态环境恶化状况研究——以棚民营山活动为中心》,《安徽史学》2003年第6期。
    1 叶显恩:《试论徽州商人资本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3期。
    2 王廷元:《论徽州商帮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张海鹏等:《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3 唐力行:《商人和文化的双重变奏——徽商与宗族社会的历史考察》,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4 陈锋:《明清时期的区域心理与商业性农业的发展》,《湖北社会科学》1988年第8期。
    1 光绪《婺源乡土志》第六章《婺源风俗》。
    2 (宋)罗愿:《新安志》卷1《风俗》
    1 光绪《婺源县志》卷3《风俗》。
    2 Perry, Rebels and Revolutiongnaries in North China 1845~1945,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第66~70页。
    3 (明)汪伟:《遏籴奏疏》,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4 嘉靖《徽州府志》卷2《风俗》。
    5 胡兆量、陈宗兴等:《地理环境概述》,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77页。
    1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9册《凤宁徽》,四部丛刊本。
    2 孙友仁、姚生汉:《安徽歙县生态农业发展战略》,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 1994年版,第3页。
    3 万历《休宁县志》卷2《舆地志·风俗》,上海图书馆藏。
    4 光绪《婺源乡土志·风俗》。
    5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9册《凤宁徽》。
    1 (光绪)刘汝骥:《陶甓公牍》卷32《法制科》。
    2 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附《浙江截米案》。
    3 康熙《黟县志》卷1《风俗》。
    4 (明)吴应箕:《楼山堂集》卷12《江南平物价议》,《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1册,第422页。
    5 张研、毛立平:《19世纪中期中国家庭的社会经济透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第214页。
    6 长江下游的米市原设在镇江七浩口,安徽出产的粮食以此为集散地。1877年,李鸿章奏请朝廷,将镇江七浩口米市迁至芜湖,并于1882年请准。参见《芜湖文史资料》第1辑《芜湖米市春秋》,1985年版,第12~13页;邵华木:《芜湖米市兴衰及其历史作用》,《历史地理》第1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第135页。
    7 嘉靖《徽州府志》卷2《形胜》。
    1 (宋)罗愿:《新安志》卷1《风俗》。
    2 嘉靖《徽州府志》卷2《形胜志》。
    3 嘉靖《徽州府志》卷2《形胜》。按:弘治《徽州府志》卷1《形胜》则云:“东涉浙江,其滩之险有三百六十;西通彭蠡(鄱阳),其滩之险有八十四。”
    4 (清)黄景仁:《两当轩全集》卷9《新安滩》,《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474册。(清)许楚《青严诗集》卷6《入新安江》亦云:“烟波开鸟道,鸡犬避渔船。石踞愁无水,滩雄欲上天。”收录《四库未收书辑刊》第5辑第27册。
    5 同治《祁门县志》卷12《水利志·溪河》。
    1 (明)江天一:《汪止庵遗集》卷1《厘弊疏商稿序》,《四库未收书辑刊·集部》第6辑第28册,第209页。
    2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3 (明)江伟:《遏籴奏疏》,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4 (明)金声:《金正希先生燕诒阁集》卷4《与徐心韦学台》,《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85册。
    5 光绪《婺源县志》卷30《人物·孝友》。
    6 光绪《婺源县志》卷32、34《人物·义行》。
    7 嘉庆《休宁县志》卷15《人物·乡善》。
    8 同治《黟县三志》卷7《人物·尚义》。
    9 (明)金声:《金正希先生燕诒阁集》卷4《与徐心韦学台》,《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85册
    1 万历《歙志》传卷10《货殖》,上海图书馆藏。
    2 陈去病:《五石脂》,“江苏地方文献丛书”,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9年版,第309页。
    3 吴承明:《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第136页。
    4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第13页。
    1 嘉靖《徽州府志》卷2《风俗》。
    2 卞利:《徽州的民间信仰述论》,朱万曙等编《戏曲、·民俗·徽文化论集》,安徽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第321~322页。
    3 (明)黄焕:《岭上续稿》,明末刻本,安徽省博物馆藏。
    1 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附《浙江截米案》。
    1 (光绪)刘汝骥:《陶甓公牍》卷32《法制科》,收录《官箴书集成》第10册,黄山书社 1997年版。
    1 李伯重:《理论、方法、发展趋势:中国经济史研究新探》,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第84~85页。
    1 周绍泉:《徽州文书所见明末清初的粮长、里长和老人》,《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卞利:《明代中后期至清前期徽州社会变迁中人众心态研究》,《安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6期。
    2 万历《歙志》·风土》。
    3 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第12、276页。
    4 万历《歙志》传卷10《货殖》。
    1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9册《凤宁徽》,四部丛刊本。
    2 光绪《婺源县志》卷3《风俗》。
    3 嘉靖《徽州府志》卷8《食货下》。
    3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9册《凤宁徽》。
    4 乾隆《歙县志》卷5《食货志》。
    5 万历《大明会典》卷17《户部四·农桑》。
    1 嘉靖《徽州府志》卷8《食货下》。
    2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风土》。
    3 道光《祁门县志》卷5《舆地志·风俗》。
    4 胡存庆:《黟县乡土地理·物产》,1925年铅印本,上海图书馆藏。
    5 民国《歙县志》卷3《食货志·物产》。
    6 (清)刘源长:《茶史》卷1《采茶》,《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115册,第316页。
    1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中国茶树栽培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6年版,第28~36、87~89页。
    2 方茶即为饼茶。其制作工序是:将鲜叶经蒸气杀青后烘干捣碎,碾成细末,再蒸软,做成长条形或圆饼状,中间留一孔,穿串起来烘干即成饼茶。
    3 (唐)杨晔:《膳夫经手录》,《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115册,第525页。
    4 《宋史》卷184《食货志·茶》。
    5 (清)叶梦珠:《阅世编》卷7《食货》,“明清笔记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版,第159页。
    1 吴觉农、胡浩川:《中国茶业复兴计划》,商务印书馆 1935年版,第137页。
    2 [1]《农商公报》1916年第20期载:“奏摺119号云:安徽改制红茶……实肇始于胡元龙。胡元龙为祁门南乡贵溪人,于清咸丰年间,即在贵溪开辟荒山,兴植茶树。光绪元、二年(1875、1876),因绿茶销路不旺,特考察制造红茶之法。首先筹集资本,建设日顺茶厂,改制红茶。”[2]1933年,安徽省立茶叶改良场《祁门之茶叶》说:“考其历史,该县向来嗜制青茶,1876年(光绪二年),有黟县余某(余于臣)来自至德县,于历口开设子庄,劝诱园户制造红茶,出高价以事收买。翌年,设红茶庄于闪里,虽出产不多,但获利颇厚。此为祁门红茶制造之始”。[3]胡益谦:《祁门红茶生产史略》,《祁门文史》1985年第1辑。
    3 (美)威廉·鸟克斯:《茶叶全书》(下),中国茶叶研究社 1949年版,第194页,上海图书馆藏。
    4 光绪二十三年(1897)歙县知县何润生《茶务条陈》说:“徽属种茶名曰山户”。参见(清)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42《征榷·茶榷》。
    5 (清)舒斯笏:《黟山竹枝词十首》,民国《黟县四志》卷15《杂志·诗录》。
    1 (唐)陆羽:《茶经》卷上《茶之造》,《四库全书·子部》第844册。
    2 (清)刘源长:《茶史》卷1《采茶》,《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115册,第320页。
    3 (清)孙茂宽:《采茶曲》,民国《黟县四志》卷15《杂志·诗录》。
    4 吴觉农、胡浩川:《中国茶业复兴计划》,商务印书馆 1935年版,第31页。
    1 (清)陆启浤:《北京岁华记》(不分卷),上海图书馆藏。
    2 吴觉农、胡浩川(1935):《中国茶业复兴计划》第33页。
    3 (清)江耀华:《茶庄竹枝词》,胡武林《徽州茶经》,当代出版社 2003年版,第199页。
    4 吴觉农、胡浩川(1935):《中国茶业复兴计划》第137页。
    5 (唐)马途:《祁门县新修闻门溪记》,《全唐文》卷802。
    1 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歙人出贾时期》,“安徽古籍从书·徽学研究资料辑刊”,黄山书社 2001年版。
    2 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1《北京歙县义庄》,葛伟奇等点校,黄山书社 2001年版。
    3 (清)江绍莲:《歙风俗礼教考》,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
    4 (光绪)董钟琪、汪廷璋:《婺源乡土志》第六章《婺源风俗》。
    5 《农商公报》第20期,1916年3月1日。
    6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国立编译馆 1937年版,第137~138页。
    7 (清)夏燮:《中西纪事》卷23《管蠡一得·盐茶裕课》,岳麓书社 1988年版,第295页。
    8 (清)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42《征榷·茶榷》。
    1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8编《工业》第2章《茶工业》第484~492页,1933年版,香港宗青图书公司 1980年影印。
    2 吴觉农、胡浩川(1935):《中国茶业复兴计划》第33页。
    3 绩溪《上川明经胡氏宗谱》下卷《拾遗》,清宣统三年(1911)木活字本,上海图书馆藏。
    4 (清)江绍莲:《歙风俗礼教考》,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
    1 (光绪)董钟琪、江廷璋:《婺源乡土志》第六章《婺源风俗》。
    2 吴觉农、胡浩川(1935):《中国茶业复兴计划》第76~78页。
    3 吴觉农、胡浩川(1935):《中国茶业复兴计划》第83、87~88。
    1 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安徽人民出版 1983年版,第45页。
    2 (明)王世贞:《弁州四部稿》卷61《赠程君五十叙》,《四库全书·集部》第1279册。
    3 (明)汪道昆:《太函集》卷16《阜成篇》,卷56《吴田义庄吴次公墓志铭》,《四库全书·集部》第117册。
    1 万历《祁门县志》卷4《风俗》。
    2 万历《歙志》传卷10《货殖》,上海图书馆藏。
    3 万历《休宁县志》卷1《舆地志·风俗》。
    4 (明)张翰:《松窗梦语》卷4《商贾纪》,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3页。
    5 康熙《黟县志》卷1《风俗》。
    6 乾隆《绩溪县志》卷1《风俗》、卷5《赋役》。
    7 乾隆《歙县志》卷1《风土》;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风土》。
    8 (清)江绍莲:《歙风俗礼教考》,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
    9 光绪《婺源县志》卷3《风俗》。
    10 康熙《休宁县志》卷3《徭役》。
    1 (明)汪道昆:《太函集》卷7《新都太守济南高公最序》。
    2 (明)汪道昆:《太函集》卷34《潘汀州传》。
    3 (明)江道昆:《太函集》卷45《明处士江次公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17册,第550页。
    4 (清)江绍莲:《歙风俗礼教考》,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
    5 李澄:《淮鹾备要》卷7a
    6 陈去病:《五石脂》,“江苏地方文献丛书”,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9年版,第309页。
    7 嘉靖《徽州府志》卷2《风俗》
    8 万历《歙志》传卷10《货殖》,上海图书馆藏。
    9 (明)谢肇淛:《五杂俎》卷4。
    1 (清)李澄:《淮鹾备要》卷7《盐之利·商课商本》,上海图书馆藏。
    2 (清)汪喜孙:《从政录》卷2《姚司马德政图叙》,上海图书馆藏。
    3 (明)汪道昆:《太函集》卷47《明故处士吴公孺人陈氏合葬墓志铭》。
    4 康熙《休宁陈氏宗谱》卷3,张海鹏等编《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54页。
    5 (清)顾炎武:《肇域志》卷《江南·徽州府》。
    6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风土》。
    7 (明)汪道昆:《太函集》卷16《衮山汪长公六十寿序》。
    8 (清)魏禧:《魏叔子文集·外编》卷17《江氏四世节妇传》,中华书局 2003年版,第789页。
    1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风土》。
    2 (清)倪伟人:《新安竹枝词》,雷梦水等编《中华竹枝词》北京古籍出版社 1997年版,第2255页。
    3 (清)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11《故老杂记》。
    4 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2年版,第99页。
    5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44《人物·才略》。
    6 (汉)司马迁:《史记》卷129《货殖列传》。
    7 (明)傅岩《歙记》卷5《纪政绩·脩备赘言》,安徽图书馆藏。
    1 万历《休宁县志》卷1《舆地志·风俗》,上海图书馆藏。
    2 嘉靖《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竹逸许公行状》、民国《婺源县采辑·孝友》,转引自张海鹏等编《四清徽商资料选编》第293、302页。
    3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民国木活字本,上海图书馆藏。
    4 休宁《率口程氏续编本宗谱》卷6,(明)程景珍等纂修,明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5 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第27页。
    6 古文献中关于区域性聚族而居的记载颇多。如乾降朝协办大学士陈宏谋说:“直省惟闽中、江西、湖南皆聚族而居,族皆有祠。”(贺长龄、魏源编《清朝经世文编》卷58《寄杨容园景素书》)。冯桂芬则谓“今山东、山西、江西、安徽、福建、广东等省,民多聚族而居。”(冯桂芬《显志堂稿》卷11《复宗法议》)。
    1 (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3《批判·户科》,第477页。
    2 朱熹是婺源人,徽州被誉称“文公阙里”。乾隆《江南通志》卷2:“新安为文公阙里,后先相望,斯文盛昌。”宋度咸淳中诏赐婺源朱熹故居名“文公阙里”。
    3 道光《休宁县志》卷1《风俗》就称:“其学所本,则一以郡先师朱子为归:凡《六经》传注,诸子百家之书,非经朱子论定者,父兄不以为教,子弟不以为学”。
    4 (清)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11《泛叶寄·故老杂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55册,第447页。
    5 (明)戴廷明、程尚宽等:《新安名族志》,朱万曙等校注,黄山书社 2004年版。
    6 民国《歙县志》卷1《风土》。
    7 (清)程庭:《春帆纪程》,(清)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5帙,杭州古籍书店1985年影印版,页36。
    1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风俗》。
    2 周绍泉、赵亚光校注:《窦山公家议》卷3《祠祀议》,黄山书社 1993年版,第19页。
    3 (明)方回:《桐江续集》卷36《善应庵记》,《四库全书·集部》第1193册,第717页。
    4 (明)吴子玉:《大鄣山人集》卷22《沙溪凌氏祠堂记》,《四库存目丛书·集部》第141册,第511页。
    1 民国《婺源县志》卷7《建置五·祠堂》:同治《祁门县志》卷9《舆地志·祠堂》:同治《黟县三志》卷11《政事·祠堂》;嘉庆《绩溪县志》卷7《祀典志·族祀》;道光《休宁县志》卷20《氏族志》。
    2 李琳琦:《徽商与明清徽州教育》,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第12页。
    3 陈去病:《五石脂》,“江苏地方文献丛书”,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5年版,第306页。
    4 (明)程敏政:《篁墩文集》卷34《休宁溪塘詹氏家谱序》,《四库全书·集部》第1252册,第591~592页。
    5 (明)林文俊:《方斋存稿》巷3《欧阳氏族谱重修序》,《四库全书·集部》第1271册。
    6 (明)《窦山公家议》附《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周绍泉等校注,第233页。
    7 李琳琦:《徽商与明清徽州教育》第14页。
    8 冬祭曰烝,夏祭曰尝。
    9 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与族田义庄》第71~72页。
    1 万历《歙志》传卷7《良民》,上海图书馆藏。
    2 (明)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宗仪·睦族》,《四库全书·集部》第1235册。
    3 (清)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训子语下》。
    4 (清)张永铨:《先祠记》,贺长龄、魏源编《清经世文编》(中册)卷66,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659页。
    5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风俗》。
    6 (宋)朱熹:《家礼》卷1《置祭田》,《四库全书·经部》第142册。
    7 全国其他地区强调遵循朱熹《家礼》的事例,如江西吉安府,可参见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第4章《江西吉安府的宗族祠庙祭祖》,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第135~182页。
    1 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第94页。
    2 (清)黄质:《滨江杂著·仁德庄义田旧文》,转引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第169页。
    3 歙县《棠樾鲍氏宣宗堂支谱》卷17《祀事》、卷19《义田》、卷22《文翰》,嘉庆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4 嘉庆《休宁县志》卷15《人物·乡举》。
    5 休宁《江村洪氏家谱》卷14《宗祠祀田记》,雍正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6 叶显恩:《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第179~185页。
    7 王日根:《明清民间社会的秩序》,岳麓书社 2003年版,第123页。
    1 道光《徽州府志》卷3《营建志·学校》。
    2 (清)袁枚:《小仓山房全集》卷12《陶氏义庄碑记》。
    3 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第81页。
    4 民国《新安月潭朱氏族谱》卷22《任衡朱公义田记》,上海图书馆藏。
    5 冯尔康:《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第12页。
    6 唐力行:《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社会经济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第127页。
    7 (清)魏禧:《魏叔子文集·外编》卷11《程楚臣六十叙》,中华书局 2003年版,第609页。
    1 赵华富:《徽州宗族祠堂的几个问题》,周绍泉、赵华富主编《95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97年版。
    2 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中国家庭·家族·宗族研究系列”,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第94页。
    3 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与族田义庄》第170页。
    4 (宋)朱熹:《家礼》卷1,四库全书本。
    5 雍正《大清律例》卷9《户律·田宅》,《四库全书·史部》第672册。
    6 周绍泉、赵亚光整理:《窦山公家议校注》卷1《管理议》,第13~14页。
    7 嘉庆《黟县志》卷11《政事志》,附《禁租山开垦示》。
    1 陈柯云:《从<李氏山林置产簿>看明清徽州山林经营》,《江淮论坛》1992年第1期;《明清徽州族产的发展》,《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2版。
    2 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安徽省农村调查》,“华东农村经济资料第4分册”,1952年版第32页。
    3 何谓公堂?江西道光《兴国县志》卷11《风俗》云:“邑聚族而居者,必建词堂,每祠必置产,以供祭祀,名曰公堂。”公堂就是一个姓族集体祭祀祖宗的组织。有的姓族较小,就设立一个公堂(或祠);有的姓族较大,除设立一个总堂(或祠)外,下边还设立若干祀、会等。如祁门县莲花村,有一个较大的吴姓族,设立的一个总堂叫“致顺堂”,下设43个祀、30个会。公堂土地大都占有很大的比重,据1950年对祁门钟秀村、岭村及休宁汪村的调查合计,公堂土地占总占有土地的31.97%。公堂土地绝大部分是出租的,只一小部分由本姓族成员轮流耕种。公堂土地虽为宗族所公有,作为祭祖扫墓费用之来源,但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掌握在地主、富农手中的。参见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安徽省农村调查》第6、13页。
    4 章有义:《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版,第190页。
    1 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2,葛剑雄译,北京三联书店 2000年版,第109、206.220页。
    2 (清)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卷25《户口》。
    3 对清中前期垦殖政策研究的成果颇多,如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清史论丛》1980年第5期)、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赵冈:《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5年第3期)等。
    4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二》,《四库全书·史部》第621册。
    5 (清)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6 (清)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26《会同皖抚查禁棚民开垦折子》。
    7 《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29《户政类·屯垦》;《清续文献通考》卷25《户口》。
    8 (清)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1 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2 嘉庆《黟县志》卷11《政事》。
    3 (清)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26《编查皖省栅民保甲折子》。
    4 (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收录《官箴书集成》第6册,黄山书社 1997年版,第24~25页。
    5 (清)方椿:《楚颂山房杂著》,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1 嘉庆《绩溪县志》卷3《食货志·土田》。
    2 (清)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3 嘉庆《绩溪县志》卷3《食货志·士田》。
    4 (清)方椿:《楚颂山房杂著》,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1 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修宗谱》(三)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光绪三十三年(1907)木活字本,上海图书馆藏。
    2 (清)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11《泛叶寄·故老杂记》。
    3 (明)祁门《文堂乡约家法·文堂陈氏乡约》,常建华《明代宗族研究》第293~294页抄录了该约全文。
    1 民国《歙县忠》卷1《舆地志·风土》。
    2 (宋)罗愿:《新安志》卷2《叙贡赋》。
    3 (清)梅曾亮:《柏枧山房文集》卷10《记棚民事》,《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514册。
    1 嘉庆《绩溪县志》卷3《食货志·土田》。
    2 道光《徽州府志》卷5《食货志·物产》
    3 嘉庆《绩溪县志》卷3《食货志·物产》,《食货志·土田》。
    4 (清)江绍莲:《歙风俗礼教考》,许承尧《歙事闲谭》卷18。
    5 民国《歙县志》卷3《食货志·物产》。
    6 乾隆《霍山县志》卷7。
    1 (清)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2 (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官箴书集成》第6册,黄山书社 1997年版,第24~25页。
    1 (清)梅曾亮:《柏枧山房文集》卷10《记棚民事》,《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514册。
    2 道光《祁门县志》卷2《舆地志》。
    3 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26。
    4 同治《祁门县志》卷12《水利志·水碓》。
    5 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的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竺可桢文集》科学出版社 1979年版,第475~498页。
    6 (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上),朱惠荣校注,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第13~23页。
    1 (明)俞弁:《山樵暇语》卷8,《四库存目丛书·子部》第152册。
    2 陈伟:《徽州地区自然灾害与防灾技术措施》,《自然辩证法》2000年第3期。
    3 旱涝增多是资料记载增多问题,还是旱涝灾害本身问题,需要对历史旱涝记载作参数化处理。参见满志敏《历史旱涝灾害资料分布问题的研究》,载《历史地理》第1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
    4 中央气象局气象科学研究院编:《中国近五百年早涝分布图集》,地图出版社,1981年版。
    5 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第468~469页。
    6 道光《黟县县》卷11《政事志·祥异》。
    1 章有义:《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第66、205~206、468~469页。
    2 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3 江太新:《论清代徽州地区的亩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3期。
    4 (明)程敏政:《篁墩文集》卷38《书兖山汪氏族谱后》,《四库全书·集部》第1252册,第674页。
    1 民国《安徽通志稿·大事记稿》。
    2 陈去病:《五石脂》,“江苏地方文献丛书”,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9年版,第309页。
    1 田涛、(美)宋格文(Scogin, Hugh T.)、郑秦:《田藏契约文书粹编》(一),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7页。
    2 弘治《徽州府志》卷2《食货志·水利》。
    3 嘉靖《徽州府志》卷10《水利》。
    4 (美)安·奥思本:《丘陵与低地:清代长江下游地区的经济与生态互动》,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 1995年版,第361页。
    5 详参拙文《中国古代利用矿物改良土壤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农史》2005年第2期。
    1 章有义:《近代徽州租佃关系案例研究》第186页。
    2 民国《安徽通志稿·财政考·田赋下》;同治《黟县三志》卷11《政事·蠲赈》。
    3 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中国经济志·安徽省·歙县》,1935年版,第458页。
    1 费孝通:《小城镇——苏北初探》,《费孝通论小城镇建设》,群言出版社 2000年版,第177~178页。
    2 刘厚生:《张謇传记》,龙门联合书局 1958年版,第250页。
    3 王培棠:《江苏乡土志》,商务印书馆 1938年版,第348~349页。
    4 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第54页。
    5 易君左:《闲话扬州》,上海中华书局 1934年版,第28页。
    1 (美)韩起澜:《苏北人在上海,1850-1980》,卢明华译,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 2004年版,第30页、112页。
    2 费孝通:《小城镇——苏北初探》,见《费孝通论小城镇建设》,群言出版社 2000年版,第177~178页。
    3 (美)韩起澜:《苏北人在上海,1850~1980》第19~20页。
    1 安徽教育出版社 1993年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7版。
    2 张忍顺:《苏北黄河三角洲及滨海平原的成陆过程》,《地理学报》1984年第2期。
    3 杨达源、汪慧慧、潘涛:《全新世以来苏北海陆变迁的遥感研究》,中国科学院遥感研究所编《黄淮海甲原水域动态演变遥感分析》,科学出版杜 1988年版。
    4 期(辑)刊,如徐近之《苏北平原运西诸湖的演变与观察》、叶青超《试论苏北废黄河三角洲的发育》分载《地理学报》1953年第2期、1986年第2期:邹逸麟《淮河下游南北运口变迁和城镇兴衰》、王庆《淮河入长江河口的形成及其动力地貌演变》、《历史时期长江口北支河道演变及其对苏北海岸的影响》分载《历史地理》1988年第6辑、2000年第16辑、2001年第17辑。论文集,如水利电力部治淮委员会编《淮河水利史论文集》(1987年版)、黄志强《鲁南苏北第四纪环境与环境变迁论集》(气象出版社1992年版)。
    5 吴必虎《历史时期苏北平原地理系统研究》一书对苏北灾害的类型、分布及特点作了统计分析。此外,王日根《明清时期苏北水灾原因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张红安《民国苏北灾荒及其影响》(《江苏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王振忠《近五百年来自然灾害与苏北社会》(《江淮水利史论文集》1993年)等。上述描述性考证和次数统计,可看作一个近似的表达,说明灾害的频繁程度,但不足以说明灾情程度。《黄淮海平原历史地理》第二章《黄淮海平原历史灾害》、王均《明代淮河流域洪涝灾害研究及制图》(张义丰主编《淮河环境与治理》,测绘出版社1996年版)对史料记载的有关灾害的文字描述分等级评定,转化为统一的数值,可弥补上述研究之不足。
    6 王树槐:《清末民初江苏省的灾害》,(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0期,1981年7月版。
    7 刘隽:《道光朝两淮废引改票始末》,《中国经济史研究集刊》第1卷第2期,1933年版,上海图书馆藏微型胶卷。
    8 徐泓:《清代两淮盐场的研究》,台湾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会 1972年版。
    9 刘淼:《明清沿海荡地开发研究》,汕头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1 陈去病:《五石脂》,“江苏地方文献丛书”,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9年版,第309页。
    2 冯尔康:《明清时期扬州的徽商及其后裔述略》,收录《徽学》2000年卷,安徽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3 王振忠:《明清时期两淮盐业盛衰与苏北城镇变迁》,《历史地理》第1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5版:《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6年版。
    4 如何新铭《盐城田赋及灶课之研究》、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沈时可《海门启东县之佃租制度》、马宝华《宝应县之佃租调查》、张惠群《盐垦区域佃租制度之研究》和《江苏土地局南通盐垦公司实习总报告》、朱福成《江苏沙田之研究》等,收入(台湾)“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七地问题资料》之第12、45、60、61、69册,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年印行。
    5 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农业出版社 1984年版;王树槐:《江苏淮南盐垦公司的垦殖事业1901~1937)),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0期,1985年7月版;严学熙主编《论张謇——张謇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龙世玮主编《再论张謇——纪念张謇140周年诞辰论文集》,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年版:章开沅《张謇与近世社会》,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等等。
    6 陆宝千:《论张謇与南通之近代化》,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区域史研讨会论文集》(下),1986年版;常宗虎:《南通现代化:1895~193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年版。
    7 (日)驹井德三:《张謇关系事业调查报告书》,《江苏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上海事务所调查室编:《江苏省南通县农村实态调查报告书》(1939年),昭和十六年印行:严学熙主编《论张謇——张謇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日)中井英基:《张謇与中国近代企业》,北海道大学图书刊行会,1996年版。
    8 (美)武凯芝:《中国早期近代化与张謇自强政策》,严学熙主编《论张謇——张謇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92页。
    1 刘翠溶、伊懋可主编:《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 1995年版,第971~1016页。
    2 《张謇农垦事业调查》是一本关于张謇农垦事业的口述史,口述者绝大多数是当年曾经经历这段历史的老人,有职员,有农民,也有其他人士。这种第一手的口述资料可以补文献、档案之不足,至为珍贵。
    3 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1935年《盐区调查报告》(油印本)登载有苏北盐垦区开发的详细调查数据。
    1 范公堤,由北向南延伸由阜宁经盐城、东台、海安、角斜、掘港、石港至吕四港,全长290公里。
    2 张忍顺:《苏北黄河三角洲及滨海平原的成陆过程》,《地理学报》1984年第2期。
    3 民国《最近盐场录》,曹天生点校,《近代史资料》第101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 万历《盐城县志》卷10《艺文志》,“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25册,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1年版。
    2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1《舆地》。
    3 朱大奎:《中国海涂资源的开发利用问题》,《地理科学》1986年第1期。
    4 张謇:《通海垦牧公司集股章程启》(190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
    5 乾隆《盐城县志》卷15《艺文志》,上海图书馆藏。
    1 张忍顺:《江苏沿海古墩台考》,《历史地理》第3辑,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
    2 民国《最近盐场录》,曹天生点校。
    3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5编《农林畜牧》第12章《盐垦》第263~264页,1933年版,香港宗青图书公司 1980年影印。
    4 (清)陆费垓:《淮鹾分类新编》卷1《各场产盐考核》,“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7册,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1年版。
    5 胡焕庸编订:《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140页,国立中央大学地理系 1934年12月印行。
    6 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6《图说门·通属图说》。
    1 李旭旦:《两淮考察记》(15),《中央日报》1934年8月25日。
    2 顺治二年(1645),淮南销盐118.1万引,淮北销盐22.9万引;乾隆九年(1744),淮南销盐152.7万引,淮北销盐29.7万引,淮北与淮南盐产量约一与五之比。
    3 (清)陆费垓:《淮鹾分类新编》卷1《通泰各场火伏》,“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7册,书目文献出 版社 1991年版,第848页。
    1 《清史稿》卷123《食货志》。
    1 胡焕庸编汀(1934):《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130页。
    2 张謇:《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资金之说明书》(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6。
    3 张謇:《预备资政院建议通改各省盐法草案》(1910年),《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17,页17。
    1 刘厚生:《张謇传记》,龙门联合书局 1958年版,第251页。
    2 张謇:《改革全国盐法意见书》(1912年),《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18,页20。
    3 张謇:《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资金之说明书》(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6。
    4 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稽核总所编(1933):《中国盐政实录》第2572页。
    5 王慕韩(1935):《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70~22971页。
    6 张謇:《改革全国盐政计划书》(1912年),《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18,页5。
    1 王慕韩(1935):《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70页。
    2 胡焕庸编订(1934):《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30页。
    1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5《赋税志·灶课》。
    2 胡应庚《盐城续忐校补》卷1《校补》。
    3 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59《杂记门·艺文·李发元盐院题名碑记》。
    4 (清)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14《覆奏办理两淮盐务—时尚未得把握折子》。
    5 民国《阜宁县新志》卷5《财政志·盐法》。
    1 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26《场灶门·草荡》。
    2 乾隆《两淮盐法志》卷16《场灶·草荡》。
    3 张謇:《同仁泰盐业公司丁未年说略》(1907年)、《为台资设立掘港开垦公司呈请部署立案文》(1913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4页17、卷5页7;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第24页。
    4 张謇:《代鄂督条陈立国自强疏》(1895年),《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1,页12~23。
    5 张謇:《啬翁自订年潜》(1925年),“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2年版,第183册,第74页。
    6 张謇:《为通海垦牧咨呈督部文》(1908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4,页15。
    7 张謇:《农工商标本急策》(1897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1,页5。
    1 张謇:《请兴农会奏》(1897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1,页8。
    2 张謇:《拟开垦通分司九场蓄草余地章程》(190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3,页1。
    3 张謇:《为合赀设立掘港开垦公司呈请部署立案文》(1913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5,页7。
    4 张謇:《通海垦牧公司集股章程启》(190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1。
    5 胡应庚《盐城续志校补》卷1《校补》。
    6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5《赋税志·场课》。
    1 张謇:《为合赀设立掘港开垦公司呈请部署立案文》(1913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5,页7。
    2 张謇:《垦牧乡志》(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8。
    3 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第23、24页。
    4 张謇:《垦牧公司第一次股东会演说公司成立之历史》(191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4,页30~31。
    5 张謇:《宣告掘港场荡地历史及研究规画》(1916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5,页16。张謇最初提出开垦沿海荒滩时,就遭到两淮盐运司赵滨彦的反对。张謇曾回忆说:“两淮盐运司赵某某,竭力反对,他说我破坏曾国藩定的盐法。”见刘厚生《张謇传记》第251页。
    1 (清)陆费垓:《淮鹾分类新编》卷1《通泰草荡情形》,“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7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855~856页。
    1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农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09~519页。沈家五编:《张謇农商总长任期经济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03~324页。
    2 张謇:《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赀金之说明书》(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6。
    3 财政部盐务署编:《盐务年鉴》第47页,1929年印行。
    4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整理刍议》,《东方杂志》1934年第24期。
    1 财政部盐务署编(1929年):《盐务年鉴》第116~119页;胡焕庸编订:《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52~253页。
    2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03页。
    3 胡焕庸编订:《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53~254、261页。
    1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整理刍议》,《东方杂志》1934年第24期。
    2 土地委员会(1935):《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3章,页97。
    3 财政部盐务署编(1929):《盐务年鉴》第114页。
    4 陆养浩:《拓展苏北垦殖》,《江苏研究》1935年第1期。
    5 土地委员会(1935):《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4章,页6。
    6 刘厚生:《张謇传记》第250页。
    7 李积新:《苏北盐垦事业概况》,《东方杂志》1924年第11期。
    8 胡焕庸编订:《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31页。
    1 陆养浩:《拓展苏北垦殖》,《江苏研究》1935年第1期。
    1 张謇:《咨呈江督垦牧盐业被灾补救筹款之办法》(190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9。
    1 张謇:《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资金之说明书》(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7。
    2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士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74页。
    3 李积新:《苏北盐垦事业概况》,《东方杂志》1924年第11期。
    4 胡竟良:《世界棉产与中国棉产》,《棉产月刊》1937年第7期。
    5 穆湘玥:《藕初五十自述》,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27~29页。
    1 张謇:《大生纱厂股东会建议书》(1925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30。
    2 本书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43页。
    3 张保丰:《淮南垦殖的过去和未来》,《新中华》1935年第24期。
    1 穆湘玥:《藕初五十自述》,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201页。
    2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74页。
    3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1932):《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5编《农林畜牧》第12章《盐垦》第264页。
    4 姚恩荣、邹迎曦:《1901~1949盐城市沿海盐垦公司与废灶兴垦事业的概述》,《盐城文史资料选辑》1984年第2辑,第46页。
    1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1933):《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5编《农林畜牧》第12章《盐垦》第265页。
    2 胡焕庸编订(1935):《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58页。
    1 土地委员会(1935):《两淮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4章,第27页。
    2 胡焕庸编订:《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186~229页。
    1 刘厚生:《张謇传记》第250页。
    2 张謇:《垦牧公司第七届说略》(1909年),《张謇存稿》第580页。
    3 明代朱元璋为实施淮扬屯垦计划,曾从苏州、松江、嘉兴一带大规模迁移人口到苏北沿海从事煎盐生产,史称“洪武赶散”。当时,一次性迁移人口也不过8000余户,24000多人。
    4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4《产殖》。
    5 李长傅:《江苏省地志》,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31页。
    6 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89页。
    1 沈时可:《海门启东之租佃制度》第31001~31002页,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60册。
    2 刘厚生:《张謇传记》,龙门联合书局1958年版,第250~251页。
    3 张謇:《整理盐垦公司刍议》(1922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18~19。
    1 张謇:《保护垦佃通告》(192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11。
    2 张謇研究中心:《张謇农垦事业调查》第
    3 蓬舟:《沿海拾页录》(2),《大公报》1933年1月4日。
    4 庄安正:《清末民初苏北通海地区移民概况述评》,(台湾)《东吴历史学报》2002年第8期。
    1 蓬舟:《沿海拾页录》(2),《大公报》1933年1月4日。
    2 王慕韩(1935):《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30页
    1 崇划制是永佃制的一种,它源于崇明,形成于乾隆年间。当时崇明有滨海新涨之地段,名为外沙(今江苏启东市),和崇明本岛远隔一道江水。这里的土地在涨出后,即被崇明地主占领,然后招集附近农民佃垦,名为放写崇划。初次承租,向地主缴纳“订守”以获得田面永业权,然后每年收获季节,业佃双方到田间实测产量,按规定的比例分成。原则上农民不欠租或欠租额未超过订守以前,地主不得退佃。这般地主,因为地既远隔江水,管理不便,也就乐于利用“永佃权”的形式,坐享其成。这种制度因起自崇明地主和外沙佃户之间,崇明地主认为,这种佃权是他们划给外沙佃户的,故特名为“崇划制”。参见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第55页。
    2 张謇:《垦牧乡志》(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4。
    3 张謇:《通海垦牧公司招佃章程》,《张謇存稿》第557页。
    4 1930年全国22省平均租额情况如下:资料来源:立法院统计处《统计月报》1930年第2期,第45页。
    1 张謇:《通海垦牧公司招佃章程》,《张謇存稿》第557页。
    2 张謇:《整理盐垦公司刍议》(1922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18~19。
    3 严学熙:《张謇与中国农业近代化(代序)》,《张謇农垦事业调查》第13页。
    4 王慕韩(1935):《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33~22934页。
    5 严学熙:《张謇与中国农业近代化(代序)》,《张謇农垦事业调查》第12页。
    6 王树槐:《江苏淮南盐垦公司的垦殖事业》,(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14期。
    1 徐新吾等编:《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81页。
    1 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57《杂记门·艺文·冯桂芬利淮盐议》,《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45册。
    2 张謇:《垦牧公司第一次股东会演说公司成立之历史》(191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4,页30.
    3 李积新:《苏北盐垦事业概况》,《东方杂志》1924年第11期。
    4 按含盐量多寡对土壤进行划分,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第1页)与任美锷《中国自然地理纲要》(第212页)有所不同。孙家山界定脱盐的盐渍土(NaCl含量小于0.05%),轻度盐渍的盐土(NaCl含量0.06-0.15%),中度盐渍的盐土(NaCl含量0.16-0.3%)和深度盐渍的盐土(NaCl含量0.3%以上)。其区别在于,孙著区分的标准是NaCl含量,而任著的标准是含盐量。显而易见,含盐量≠NaCl含量,含盐量除包括氯化钠外,还包括碳酸钠、硝酸盐、钾盐(碳酸钾)等物质。
    1 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第1页。
    2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872~22873页。
    1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872~22873页。
    2 张謇:《对于各盐垦公司之通告》(1922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12。
    1 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37《场灶门·堤墩》。
    1 水利电力部水管司、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清代淮河流域洪涝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869页。 ‘
    2 张謇:《咨呈江督商部盐垦两公司被灾情形》(190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6。该文还附带提及光绪二十六年(1900)9月19日“大风潮一次”,二十八年(1902)7月26日至8月1日,“连五昼夜飓风,潮势汹涌”。
    3 张謇:《通海垦牧公司集股章程启》(190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
    4 张謇:《垦牧乡志》(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0。
    5 张謇:《致各盐垦公司论水利函》(1922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14。
    1 张謇:《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资金之说明书》(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20。
    2 张謇在《通海垦牧公司集股章程启》(1901年)中谓:“堤工濒海者为外堤,广底四丈,面丈五尺,高丈二尺;濒通大港者为里堤,广底二丈四尺,面丈,高丈;濒通内水沟渠者为次里堤,广底丈五尺,面八尺,高八尺。”从中可以看出,张謇1901年的设计的堤底宽与面宽都远低于最后实际情况。说明张謇后来为抵御海潮频繁侵袭,对堤底和堤面都作了加宽处理。详见《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4。
    1 张謇:《垦牧乡志》(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4。
    2 张謇:《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资金之说明书》(1924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9。
    3 张謇:《盐垦公司水利规划通告股东暨公司职员函》(1923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2。张謇在《商榷世界实业宜供求统计中国实业宜应供求之趋势书》(1923年)却谓:“前年大水,全县奇灾,公司收获得八成;去年秋,大风雨,公司收获亦九成以上。”这句表达与《盐垦公司水利规划通告股东暨公司职员函》中所言同样灾情,整整错位一年,疑误。
    4 李积新:《苏北盐垦事业概况》,《东方杂志》1924年第11期。
    1 本书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65页。
    2 张謇在《通海垦牧公司章程启》(1901年)中谓:“海门潴淡,侥幸天雨,其泄卤则数千亩之荡……今用西法,里堤、次里堤上列置风车,每一堤所八具,日夜引淡水输瀉堤内。”详见《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5。
    1 张謇:《垦牧公司第六届说略》(1908年),见杨立强等编《张謇存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75~576页。
    2 张謇:《垦牧公司第八届说略》(1910年),见杨立强等编《张謇存稿》第582~583页。
    3 张謇:《通海垦牧集股章程启》(190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
    1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4《产殖·农垦》。
    2 胡焕庸编订:《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156页。
    1 孙家山:《苏北盐垦史初稿》第77页。
    1 如通海垦牧公司规定:每千步(4亩)产子棉在200斤以下的田,只准种一熟棉花,小熟则种苜蓿肥田。那时田中苜蓿长到桌子高,削平了埋入土以后种棉花,人称苜蓿为“提案猪油”。当一千步田能收子棉200斤时,公司才准种小熟,准种麦子、蚕豆。裕华公司承租田亩规则第1条:“不得种植本公司所指定以外之物”;第2条:“春熟须遵照本公司之限制不得任意种植”。参见《张謇农垦事业调查》第175页;陈海石《中国的垦殖问题》,《中华月报》1934年第3期。
    2 胡焕庸编订(1934):《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41页。
    3 李百强:《两淮盐垦之过去及今后》(《经济学季刊》1931年第1期第124页,上海图书馆藏微型胶卷)谓靠近范堤东岸已垦者为300万亩。王树槐:《江苏淮南盐垦公司的垦殖事业》(《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85年第14辑第195页)谓若将盐垦区以南北250公里为长度,则宽度平均约为48公里。
    1 庄安正:《清末民初苏北通海地区移民概况述评》,(台湾)《东吴历史学报》2002年第8期。
    2 张謇:《整理盐垦公司刍议》(1922年),见《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17。
    3 张謇:《宣告掘港场荡地历史及所规画》(1916年),见《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5,页15。
    4 财政部盐务署编(1929年):《盐务年鉴》第114页。
    1 张謇:《整理盐垦公司刍议》(1922年),见《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20.
    2 张謇:《整理盐垦公司刍议》(1922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页20。
    3 张謇:《咨呈江督商部盐垦两公司被灾情形》(1904年)、《为通泰各盐垦公司募集资金之说明书》(1924年),见《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6~28、卷8页17。
    4 张謇:《提议淮南各场推行板晒维持盐权兼顾灶民生计案》(1924年),《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19。
    5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五编《农林畜牧·盐垦》。
    6 费范九:《南通盐垦始末》,《南通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南通盐垦始末》第39页,1991年版。
    1 王慕韩:《江苏盐垦区土地整理刍议》,《东方杂志》1934年第24期。
    2 该书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81页。
    3 土地委员会(1935):《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2章,页62。
    1 张謇:《盐垦公司水利规画通告股东暨公司职员函》(1923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
    2 张謇:《通海垦牧集股章程启》(1901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页2。
    3 李积新:《苏北盐垦事业概况》,《东方杂志》1924年第11期。
    4 张丽:《江苏近代植棉业概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
    1 冯泽芳:《部立第二棉场之过去、现在及将来》(1928年),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农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72~574页。
    1 陆养浩:《拓展苏北垦殖》,《江苏研究》1935年第1期。
    2 本书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12页。
    3 胡焕庸编订(1934):《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60页。
    4 冯泽芳:《部立第二棉场之过去、现在及将来》(1928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农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72~574页。
    1 胡焕庸编订(1934):《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260页。
    2 李旭旦:《两淮考察记》(3),《中央日报》1934年9月1日;王慕韩(1935):《江苏盐垦区土地利用问题之研究》第22970~22971页。
    3 财政部盐务署编(1929):《盐务年鉴》第120页。
    4 李旭旦:《两淮考察记》(3),《中央日报》1934年9月1日。
    5 胡焕庸编订(1934):《两淮水利盐垦实录》第160页。
    1 李旭旦:《两淮考察记》(12),《中央日报》1934年8月22日。作者是时中央大学地理系苏北考察团成员之一。
    2 土地委员会(1935):《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3章,页3。
    1 土地委员会:《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3章,页15。
    2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5《赋役》。
    3 民国《续修盐城县志》卷4《产殖·农垦》。
    4 何新铭(1935):《盐城田赋及灶课之研究》,(台湾)《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12册。
    5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江苏省》第5编《农林畜牧》第12章《盐垦》第263~264页。
    6 土地委员会(1935):《盐区土地调查报告》第2章第3页。
    1 张謇:《改革全国盐法意见书》(1912),《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18,页19。
    1 李秀彬:《全球环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国际研究动向》,《地理学报》1996年第6期。
    2 摆万奇、赵士洞:《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系统分析》,《资源科学》2001年第3期。
    3 IHDP计划LUCC科学委员会与国际项目办公室:《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LUCC)》,孙成权、林海等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第17页。
    1 陈佑启、(荷)Peter H. Verburg:《中国土地利用/土地覆盖的多尺度空间分布特征分析》,《地理科学》2000年第3期。
    2 倪绍祥、谭少华:《近年来我国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的进展》,中国地理学会自然地理专业委员会《土地覆被变化及其环境效应》,星球地图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1 王秀兰:《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中的人口因素分析》,《资源科学》2000年第3期。
    2 葛剑雄(2002):《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170页。
    1 葛剑雄(2002):《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161~166页。
    1 IHDP计划IDGEC科学委员会:《全球环境变化的法制因素计划(IDGEC)》,收录孙成权、林海等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气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76~122页。
    2 IHDP计划LUCC科学委员会与国际项目办公室:《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LUCC)》,收录孙成权、林海等主编《全球变化与人文社会科学问题》,气象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3 唐晓峰:《社会历史研究的地理学视角》,《读书》1997年第5期。
    1 按:引文据刘大钧《吴兴农村经济》,上海文瑞印书馆1939年版,第29页;建设委员会《中国经济志·吴兴长兴》,杭州正则印书局1935年版,第34~35页。
    2 樊树志:《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1~413页。
    1 徐新吾等:《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31~234、240、248~249页。
    2 张謇:《盐垦公司水利规画通告股东暨公司职员函》(1923年),《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8,页1。
    3 陈支平:《1895-1936年中国国际收支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7页。
    4 诸如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吴仁安:《明清江南望族与社会经济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日)森正夫:《江南市镇研究——历史学地理学接近》,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2年版。(日)川胜守:《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空间社会形成历史学》,东京汲古书院1999年版。(美)林达·约翰逊:《帝国晚期的江南城市》,成一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5 曾树基(2001):《中国人口史》(第五卷)第755~756页。
    6 樊树志(2005):《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第166~173页。
    1 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1984年,第478~4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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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张小林:《乡村空间系统及其演变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3 何凡能等:《中国清代城镇用地面积估算及其比较》,《地理学报》2002年第6期。
    1 李文治:《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侯杨方:《中国人口史》(第六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86页。
    2 (清)李鸿章:《李文忠公奏稿》卷3《裁减苏松太粮赋浮额折》,《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505册。
    3 《光绪朝东华录》“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壬辰华辉奏”。
    4 内政部:《内政年鉴·卫生篇》第七章第235~250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5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1937年版,第45页。据当时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所作的调查,在受灾的2520万人中,17%的人患有各种疾病,其中热病占6%,腹泻占5%,其他疾病占6%。自水灾发生之日的100天内,每千人中死亡22人。参见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中华民国二十年水灾区域之经济调查》,“金陵大学农学院丛刊第一号”,1932年版第17页,上海图书馆藏。
    6 洪迥:《安徽省水灾查勘报告书》,1931年,上海图书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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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孙成权、张志强等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国家(地区)计划及相关计划》(中译本),气象出版社出1993年版。
    4.陈泮勤、孙成权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Ⅱ》(中译本),气象出版社1994年版。
    5.孙成权、张志强等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Ⅲ》(中译本)气象出版社1996年版。
    6.孙成权、林海等主编:《国际全球变化研究核心计划与集成研究》(中译本),气象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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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张光业:《安徽垦殖问题》,第48册。
    36.赵世昌:《合肥租佃调查》,第5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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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吴致华:《江都耕地分配》,第6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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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异动之关系》,第87册。
    44.阮荫槐:《无锡实习调查日记》,第98册。
    45.蓝之章:《芜湖实习调查日记》第9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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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缪启愉:《镇江市县实习调查日记》,第1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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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吴致华:《江都实习调查日记》,第101册。
    51.沈时可:《江苏省土地局实习总报告》,第101册。
    52.陈岳麟:《南京市实习调查日记》,第102册。
    53.向思远:《上海县等实习调查日记》,第10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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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周昌茂:《上海市土地局实习报告》,第105册。
    58.张德先:《溧阳实习调查日记》,第105册
    59.何梦雷:《丹阳县土地局实习总报告》,第105册。
    60.马宝华,李范合:《奉贤县土地局实习报告》,第107册。
    61.张惠群:《江苏土地局南通盐垦公司实习总报告》,第108册。
    62.张辉:《上海市土地局实习总报告》,第109册。
    63.刘承章、何梦雷:《青浦县土地局实习总报告》,第109册。
    64.赵巨恩:《镇江县土地局实习总报告》,第110册。
    65.吴景初:《上海县实习调查日记》,第110册。
    66.徐伯符:《太湖湖田整理处实习调查日记》,第112册。
    67.杨正礼:《上海市实习调查日记》,第112册。
    68.林诗旦:《江苏省地政局实习调查报告日记》,第113册。
    69.汤一南:《江苏省土地局实习报告书》,第115册。
    70.朱福成:《江苏财厅实习调查日记》,第117册。
    71.鲍家驹:《无锡实习调查日记》,第117册。
    72.潘沺:《江苏省地政局实习调查报告日记》,第118册。
    73.朱霄龙:《镇江及平湖实习调查日记》,第141册。
    74.胡冠臣:《建德镇江调查实习日记》,第142册。
    75.赵世昌:《安徽合肥实习调查日记》,第16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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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陈少书:《镇江当涂和县实习调查日记》;第16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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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财政部盐务署编:《盐务年鉴》,19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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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安徽省农村调查》,1952年。
    106.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195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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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农业生产情况》,19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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