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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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普遍兴起了公共行政的改革,行政权力下放、民营化、职能外包、行政任务私有化、公私合作等方兴未艾。这场公共行政变革以民主价值为取向,鼓励私人参与,强调公私协商,广泛采取行政契约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行政民主化的时代正悄然到来。
     行政民主化的背景是国家和社会的日益行政化导致传统行政的正当性产生危机。代议民主在今天高度复杂与多元的社会情境下无法单独地作为行政的正当性规范基础。协商民主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代议制的“民主赤字”问题,与代议民主一道成为了当代行政的正当性规范基础。行政民主化就是当代行政回应传统行政民主化程度不够的产物。
     行政民主化增加了行政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有可能提高行政的效能和行政的质量,但行政民主化并非没有“反对派”。悲观主义者或者保守主义者认为,行政民主化赋予私人公权力可能产生多数暴政和加剧行政俘获的危险,尤其在我国的情境下,这种危险并非危言耸听。
     公法面对公共行政范式的变迁,尤其面对私人行使公权力,存在回应能力不足的问题。公法自身规范的体系需要在某种程度上进行重塑,也即公法自身须要变迁。在规制私人公权力的问题上,公法学已有的路径是通过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方式进行,但实践证明效果不佳,需要找寻新的路径。
     全文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引论主要说明本文选题的背景、待解决的问题、选题的意义、研究的进路与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论述当代公法应当回应的对象——行政民主化。内容分为四部份:第一节、第二节梳理行政民主化产生的背景,即从夜警国家到行政国家的变迁引发了行政的正当性危机;第三节,阐释行政民主化的内涵、边界和例证;第四节,论述了我国语境下行政民主化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第二章探讨行政民主化可能孕育的风险。尽管行政民主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很多,但本文并不欲就所有风险进行探讨,而是捕捉最主要的风险进行分析。内容分为二部份:其一,行政民主化可能孕育多数暴政的问题,分析了多数暴政的概念、促使多数暴政的原因和存在的例证;其二,行政民主化可能导致越多的行政裁量,进而存在加剧行政俘获的风险。
     第三章讲述行政民主的规范化。公法给予行政民主化的因应就是行政民主的法制化、规范化。本部分内容包括两个部分:其一,分析了行政民主化的合法性,即行政民主化的现有宪法法律依据;其二,提出要发展拘束性规范,保证行政民主化的责任性。分别从宪法、组织法、行为法、程序法和救济法的角度作了一定的探讨。
     第四章论述公法规制私人权力的进路。行政民主化可能带来许多风险,同样规制风险的路径亦可能多样化。本文则主要从两个可能路径进行了初步分析:其一,通过扩展公法规范适用于私人主体来规制私人权力的膨胀;其二,通过契约本身建构责任性机制,即把契约当作责任源泉来规制公-私混合权力。
     最后部分为本文结论。重申公法学者应当认真对待“行政民主化赋予私人公权力”的问题。
引文
5【德】卡尔·拉伦次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9月第1版,第73页。
    6【法】孟德斯鸠著,许明龙译:《论法的精神》(上卷),商务印书馆,2009年4月第1版、2010年6月第2次印刷,第164-165页。王建勋:《“积极自由(权利)”的迷思》,未刊稿,笔者存档。2011年6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研究所王建勋副教授在学院路图书馆贵宾室作了一场关于“‘积极自由(权利)’的迷思”的精彩学术报告,笔者有幸参加此次报告并获赠此文稿。
    7【德】卡尔·拉伦次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9月第1版,第73页。
    8【英】阿克顿著,胡传胜等译:《自由史论》,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75页。转引自罗克全:《“古典自由主义”之“古”与“新古典自由主义”之“新”——“消极自由”主义国家观研究》,载《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9【英】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6月第1版、2008年6月第20次印刷,第524页。
    10同上,第500-501页。
    11同上,第581页。
    12罗克全:《“古典自由主义”之“古”与“新古典自由主义”之“新”——“消极自由”主义国家观研究》,载《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14参见【美】利昂·P·巴拉达特著,张慧芝、张露璐译:《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第10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4月第1版91页。
    15Alan Ryan,“Hobbes and Individualism”in G.A.J. Roges&Alan Ryan ed., Perspective on ThomasHobb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1988,P.81。转引自李强著:《自由主义》,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第1版,第45页。
    16参见【美】利昂·P·巴拉达特著,张慧芝、张露璐译:《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第10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4月第1版,第74-76页。
    17李强著:《自由主义》,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第1版,第54页。
    18参见【美】利昂·P·巴拉达特著,张慧芝、张露璐译:《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第10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4月第1版,第76—81页。
    19洛克著:《论宗教宽容》,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页。
    20需要说明的是,卢梭的学说在西方不乏争议。塔尔蒙将卢梭视为“极权主义民主”的始作俑者。二次世界大战后,几乎所有自由主义者都把卢梭的学说与极权主义联系起来。大致勾勒出一条以卢梭为起点,中经康德、黑格尔,最后发展出当代极权主义的思想史线索。卢梭引起比较多争议的观点有“人生而是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中”、“每一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力量置于公益的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详细论述可参阅【以色列】J.F.塔尔蒙著、孙传钊译:《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尤其第一编第三章:极权主义的民主主义——卢梭),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42-55页。
    21参见【法】让·雅克·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尤其第一卷第二、六、七章以及第二卷第四、八、九章),商务印书馆,2003年3月修订第3版,2008年1月第19次印刷,第5—65页。
    22Isaiah Berlin:Two Concepts of Liberty。Oxford Clarendon Press,1958。转自李石:《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对以赛亚·柏林“两种自由概念论”的分析与批评》,载《云南大学学报》,第6期。关于以赛亚·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已有中译本,请见【英】以赛亚·柏林著,胡传胜译:《自由论》,译林出版社,第35页。
    23王建勋:《“积极自由(权利)”的迷思》,未刊稿,笔者存档。2011年6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研究所在学院路图书馆贵宾室主办宪政论坛第三讲,王建勋副教授作了一场关于“‘积极自由(权利)’的迷思”的精彩学术报告,笔者有幸参加此次报告并获赠此文稿。
    24同上。
    25需要说明的是,卢梭被称为积极自由传统的始祖。也就是说,卢梭的自由主义更倾向于积极自由。笔者对此持赞同意见。关于洛克的消极自由观和卢梭的积极自由观,可参阅吕廷君著:《消极自由的宪政价值》,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第56-67页。
    26【英】霍布豪斯著,朱曾汶译:《自由主义》,商务印书馆,1996年9月第1版,2010年12月第6此印刷,第27页。
    27【法】让·雅克·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3月修订第3版,2008年1月第19次印刷,第4页。
    28【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29【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1版,第76页。
    30参见【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著,高鸿业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尤其第一编导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3月版,第1-50页。
    31例如《农业调整法》、《国家工业复兴法》、《国家住宅法》,《紧急救济借贷法案》,《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等等。
    32【美】加里·纳什等编著,刘德斌主译:《美国人民——创建一个国家和一种社会》(下卷1865-2002年)(第6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785页。
    33【美】利昂·P·巴拉达特著,张慧芝、张露璐译:《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第10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4月第1版,第109页。
    34同上,第110页。
    35同上,第111页。
    36同上,第111页。
    37姜明安:《澳大利亚“新行政法”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载《中外法学》,1995年第2期。
    38同上。
    39【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9页。
    40【美】戴维·波普诺著:《社会学》(第11版),李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第218页。
    41丁煌著:《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版,第78-79页。
    42张国庆:《公共行政的典范革命及其启示》,载《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43周志忍:《当代西方行政改革与管理模式转换》,载《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44刘杨:《合法性与正当性概念辨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
    45沈岿:《因开放、反思而合法——探索中国公法变迁的规范性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46【美】F.J.古德诺著,杨百揆译:《政治与行政》,华夏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第12-13页。
    47同上,第10页。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古德诺提出了“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将政治和行政作了区分,最终将行政学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但如果就此认为古德诺将“行政仅仅视为国家意志的执行”,那就大错特错了。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一书中敏锐地察觉到行政也具有表达国家意志的一面。如在该书中,古德诺言:“以执行国家意志为主要功能的政府机关,经常地,事实上是通常地,又被赋予表达国家意志的具体细节的职责,尽管这些国家意志的具体细节在表达时,必须合乎由主要职责在于表达国家意志的机构所制定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被称为执行机构的机构,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拥有大量的制定法令权或立法权。”“在各政府机构领地的交界地区都存在着‘公地’,每个政府机构都必须容忍其它机构占用公地。”具体可参见【美】F.J.古德诺著,杨百揆译:《政治与行政》,华夏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第8-9页。
    48王锡锌:《行政正当性需求的回归——中国新行政法概念的提出、逻辑和制度框架》,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2期。
    49【美】理查德德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5月第1版,第10页。
    50同上,第10-11页。
    51【英】彼得·莱兰、戈登·安东尼著,杨伟东译:《英国行政法教科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第13页。
    52【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5月第1版,第12页。
    53同上,第21页。
    54同上,第23页。
    55【美】詹姆斯·博曼著,黄相怀译:《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1页。
    56陈家刚:《协商民主引论》,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3期。
    57【澳】约翰·S.德雷泽著克,丁开杰等译:《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1页。
    58【南非】毛里希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主编,王英津等译:《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1页。
    59【美】詹姆斯·博曼、威廉·雷吉主编,陈家刚等译:《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1页。
    60同上。
    61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行政任务是公共任务、国家任务的下位概念。在位阶上,公共任务、国家任务、行政任务依次从高到低。公共任务指凡是攸关公众或公众对其实现存有利益之事务,吾人皆可称为公共任务;国家任务系指在合宪秩序下,透过实定法规范赋予国家执行权限之公共任务;国家任务之下可细分为立法任务、行政任务与司法任务。参见詹镇荣:《国家任务》,载《月旦法学教室》,2003年第3期。
    63【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336页。
    64【美】詹姆斯·博曼、威廉·雷吉主编,陈家刚等译:《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9页。
    65【美】詹姆斯·博曼著,黄相怀译:《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5页。
    66Archon Fung,“Recipes for Rublic Spheres”,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3(2003),pp.338-367.转引自【美】詹姆斯·博曼著,黄相怀译:《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6页。
    67同上。
    68李永林:《风险规制中的公私合作——立足于环境领域的分析》,中国政法大学2012届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稿,笔者存档。
    69【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146页。
    70詹镇荣著:《民营化法与管制革新》,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9月第1版,第106,124页。
    71Mary Sigler,“Private Prisons, Public Functions, And the Meaning of Punishment”, Florida StateUniversity Law Review(Vol38), P148。
    72【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49-76页。
    73【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77-91页。
    74【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152-158页。
    75同上,p158-164。
    76【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3页。
    77参见网络新闻:《温州动车追尾脱轨事故》,http://news.sina.com.cn/z/hzdccg2011/index.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78参见网络新闻:《杭州数千辆出租车昨日集体停运》,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8/02/8107895_0.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79参见网络新闻:《厦门国庆八成出租车停运》,http://news.sina.com.cn/c/2011-10-08/145523269013.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0参见网络新闻:《巢湖出租车大规模罢运事件惊动全城警力》,http://news.hefei.cc/2011/1013/020138923_01.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1参见网络新闻:《"郭美美"引发信任危机中国慈善的未来在何方》,http://business.sohu.com/20110710/n31295224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2参见网络新闻:《福建武夷山公馆大桥垮塌》,http://news.sohu.com/20110714/n31339780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3参见网络新闻:《杭州钱江三桥部分桥面塌落》,http://news.qq.com/a/20110715/00034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4参见网络新闻:《河南项城一桥梁坍塌四车坠河》,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11/05/c_111147949.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5参见网络新闻:《甘肃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故已致20死44伤》,http://news.qq.com/a/20111116/001225.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6参见网络新闻:《江苏丰县校车侧翻事故遇难人数上升至15人》,http://news.163.com/11/1213/07/7L4UCKPE00014JB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4日。
    87参见网络新闻:《浙江织里镇的“夫妻队”抗税风波调查》http://news.qq.com/a/20111103/001711_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9日。
    88参见网络新闻:《全国前九月煤矿发生死亡事故892起死亡1419人》,http://news.sohu.com/20111021/n32299853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9日。
    89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气象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由细颗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尘暴更大。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1423678.htm
    90参见网络新闻:《中国拟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http://finance.ifeng.com/money/roll/20111117/508140.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0日。
    91参见网络新闻:《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http://leaders.people.com.cn/GB/14780155.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92王锡锌:《当代行政的“民主赤字”及其克服》,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1期。
    93【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12月第1版,第287页。
    94【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12月第1版,第289页。
    95吴邦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1月24日。
    96《论语·里仁第四》
    97《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98【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12月第1版,第216页。
    99【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12月第1版,第625页。
    100同上,第640页。
    101《2010年民政工作报告》,见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358975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1月26日。
    102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14-15页。
    103参见网络新闻:《大连市民强烈反对PX项目政府紧急决定停产搬迁》,http://news.qq.com/a/20110815/000013.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04参见网络新闻:《大连市环保局对福佳大化PX项目做出回应》,http://dalian.sina.com.cn/news/jiaodian/07298051.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05参见网络新闻:《大连PX项目遭抗议停产搬迁解密PX项目环评真相》,http://news.ihongpan.com/11/0815/ls143313_5.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06参见网路新闻:《福佳PX驱逐记:一个城市的环保诉求》,http://finance.ifeng.com/news/macro/20110909/4568481.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07参见网络新闻:《大连PX项目遭抗议停产搬迁解密PX项目环评真相》,http://news.ihongpan.com/11/0815/ls143313_5.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08所谓形式合法乃指大连PX项目在形式上符合现有法律条文的规定。至于大连PX项目是否具有实质合法性,则取决于公意对该项目的可接受性。公意不同于众意,它有时并不好判断,本文无意深入探讨。
    109《行政处罚法》第32条第1款: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110《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11《行政许可法》第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112韩春晖著:《行政法治与国家形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11月第1版,第19页。阅者亦参见:韩春晖:《从“行政国家”到“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法治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6期。
    113【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131-132页。
    114【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5月第1版,第12页。
    115关于管制俘获,有行政法研习人从行政法规制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有兴趣的读者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2010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林华的硕士毕业论文《论管制俘获的行政法规制》。
    117【美】杰里·马肖著,宋功德译:《贪婪、混沌和治理——利用公共选择改良公法》,商务印书馆,2009年4月第1版,第34页。
    118同上,第188页。
    119同上,第173页。
    121【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106页。
    122【英】卡罗尔·哈洛、理查德·罗林斯著,杨伟东等译:《法律与行政》,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12月第1版,第76页。
    123杨欣著:《民营化的行政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第2-3页。
    124参见敖双红著:《公共行政民营化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第164-167页。
    125《宪法》第2条第2款: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26谢立斌:《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此外,谢氏在该文中还提及两个论证理由认为人民主权原则不能推导出公众参与的合法性。一为日常中,公众大多对政治没有太高的热情,而只有在外敌入侵等非常时期,公众才高度关注并且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二为如果将公共参与视为获得民主合法性的途径,则会催生公民有义务参与行政决策的观念;在公众参与的程度较为低下的情况下,这种观念甚至促使立法者对公民设定参与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和公民的自由地位是格格不入的。关于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氏认为基本权利条款可以作为公众参与的宪法依据。本文对谢氏人民主权原则不能推导出参与行政合法性的观点抱持怀疑态度。
    127《宪法》第2条第3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128《宪法》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129《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130姜明安:《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131《宪法》第33条第2款。
    132集会结社表达自由权(第35条)、信仰宗教自由权(第36条)、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权(第37条)、秘密通讯自由权(第40条)。
    133社会保障权(第44条)、社会救济请求权(第45条)。
    134选举与被选举权(第34条)。
    135陈征:《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
    136法国于2008年修改宪法,引入了法律合宪性优先审查机制(QPC)。至此,法国在原有的法律合宪性事前审查机制基础上,建立了事后审查机制。该制度已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请阅者注意。
    137谢立斌:《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
    138张翔:《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
    139同上。
    140同上。
    141同上。
    142《立法法》第5条。
    143《立法法》第58条;《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2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4条。
    144《立法法》第35条。
    145《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2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
    146《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0条。
    147《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0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1条。
    148《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1条;《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2条。
    149《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3条。
    150《行政许可法》第5条;《行政处罚法》第4条;《行政强制法》第条。
    151《行政许可法》第36条;《行政处罚法》第31条;《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5项。
    152《行政许可法》第36条;《行政处罚法》第6条;《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6项、第35条第4项。
    153《行政许可法》第36条;《行政处罚法》第32条;《行政强制法》第36条。
    154《行政许可法》第46、47条;《行政处罚法》第42条。
    155《价格法》第22条。
    156《价格法》第23条。
    157《价格法》第25条。
    158《环境影响评价法》第5条。
    159《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1条。
    160《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1条。
    161《城乡规划法》第18条。
    162《城乡规划法》第22条。
    163《城乡规划法》第26条。
    164《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5条。
    165《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6条。
    166《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24条。
    167《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28条。
    168《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0条。
    16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2条第3款。
    170《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5条。
    17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7条。
    17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8条。
    173《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73条。
    17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3条。
    17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5条。
    17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12条。
    17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16条。
    179张千帆:《中国宪法为何难以落实》,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
    180同上。
    182章剑生:《反思与超越:中国行政主体理论批判》,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2期。
    183这些学者包括:薛刚凌:《我国行政主体理论之检讨——兼论全面研究行政组织法的必要性》,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张树义:《行政主体研究》,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杨解君:《行政主体及其类型的理论界定与探索》,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李昕:《中外行政主体理论之比较分析》,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沈岿:《重构行政主体范式的尝试》,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6期;薛刚凌:《行政主体之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沈岿:《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合法化进路》,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薛刚凌:《多元化背景下行政主体之建构》,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2期;章剑生:《反思与超越:中国行政主体理论批判》,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2期;余凌云:《行政主体理论之变革》,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8期。
    184薛刚凌:《多元化背景下行政主体之建构》,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2期。
    185同上。
    186章剑生:《反思与超越:中国行政主体理论批判》,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2期。
    187薛刚凌:《多元化背景下行政主体之建构》,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2期。
    188城仲模:《二十一世纪行政法学发展的新趋势》,载《法令月刊》第52卷。转引自敖双红著:《公共行政民营化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第181页。
    189《行政诉讼法》第54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190应松年:《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展望》,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2期。
    191在行政参与的平衡性问题上,《湖南行政程序规定》表现出众,未来《行政程序法》的出台应对此借鉴。《湖南行政程序规定》第37条第1款: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公布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采用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的.范.围.、.代.表.的.选.择.应.当.保.障.受.影.响.公.众.的.意.见.能.够.获.得.公.平.的.表.达.。.
    192在行政参与的回应性问题上,《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亦表现出色。该《规定》第37条第2款: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类整理,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未.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向社会公布。第73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予.以.记.录.并.归.入.案.卷.。.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采.纳.其.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193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2月第2版,第562页。
    194【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1版,第312页。
    195本章“私人”概念根据行文需要,有时意指私人组织,有时意指自然人,有时意指社会组织,可以理解为“非行政机关组织”的统称。请阅者注意。
    196参见姜明安:《新行政法:公中有私,私中有公》,该文为姜明安教授就朱迪·弗里曼著《合作治理与行政法》一书所作的序言。全文见【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
    197罗豪才、宋功德:《公域之治的转型——对公共治理与公法互动关系的一种透视》,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
    200参见【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6月第1版,第377页。
    201《烟草专卖法》第14条第2款:全国烟草总公司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总产量计划向省级烟草公司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省级烟草公司根据全国烟草总公司下达的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结合市场销售情况,向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在该企业的年度总产量计划的范围内,对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适当调整。
    20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3版,第145页。
    203《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4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204王天华:《行政委托与公权力行使——我国行政委托理论与实践的反思》,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
    205典型的如屠宰场的牲畜及其产品的“委托自检”。《贵阳市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管理办法(2004修正)》第21条第2款:具备检疫检验条件的肉类加工厂、肉类冷冻厂,必须向市农牧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委托自检手续,经审核取得委托检疫证书,在委托检疫权限内,对本厂屠宰、加工的畜禽和畜禽产品实施检疫检验,并接受市兽医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06参见网络新闻:《深圳联防队员打砸民宅强奸女子》,http://news.163.com/11/1108/10/7IB3CG3B0001122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2日。杨喜利是一名联防队员,每日在社区巡逻,维护治安,协助警方工作。据称杨“性格暴躁,经常打人砸车”。另外,杨曾有抢劫前科,后又因打架斗殴多次被拘留,但仍于2008年顺利进入联防队。
    207参见网络新闻:《杨喜利的劣根恰是权力用来威吓百姓的道具》,http://news.cjn.cn/cjsp/rd/201111/t1553988.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2日。
    208王天华:《行政委托与公权力行使——我国行政委托理论与实践的反思》,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
    209同上。
    210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行政强制法》。该法第17条第1款: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第22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第29条: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结合《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职能委托公共事业单位的规定,实际上,在干预行政领域,基本上已没有了委托私组织行使权力的空间。
    211金自宁:《公法私法化诸观念反思——以公共行政改革运动为背景》,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5期。
    212【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355页。
    213高秦伟:《私人主体的行政法义务》,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
    214参见刘飞:《试论民营化对中国行政法制之挑战——民营化浪潮下的行政法思考》,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215《公司法》第98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由于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将不对私法公法化做详细地探讨。
    216参见【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374页。
    217同上,第493页。
    218罗豪才、宋功德:《公域之治的转型——对公共治理与公法互动关系的一种透视》,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
    219莫里·亨特:《英国的宪政与政府契约化》,收入【新西】迈克尔·塔格特编,金自宁译:《行政法的范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27页。
    220翁岳生编:《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4月第2版,第714页。
    221让·里韦罗、让·瓦利纳著,鲁仁译:《法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8年1月第1版,第544-547页。
    222应松年:《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展望》,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2期。
    223《行政程序法》(台湾)第三章“行政契约”,第135-149条。
    224让·里韦罗、让·瓦利纳著,鲁仁译:《法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8年1月第1版,第544页。
    225【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1版,第149页。
    226应松年:《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展望》,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2期。
    227【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504页。
    228翁岳生编:《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4月第2版,第715页。
    229同上。
    230参见刘善春著:《行政审判——实用理论与制度建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254-283页。
    231【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第410页。
    [1]【美】朱迪·弗里曼著,毕洪海、陈标冲译:《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第1版。
    [2]韩春晖著:《现代公法救济机制的整合——以统一公法学为研究进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
    [3]【德】卡尔·拉伦次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9月第1版。
    [4]【法】孟德斯鸠著,许明龙译:《论法的精神》(上卷),商务印书馆,2009年4月第1版。
    [5]【英】罗素著,何兆武、李约瑟译:《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76年6月第1版。
    [6]【美】利昂·P·巴拉达特著,张慧芝、张露璐译:《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第10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年4月第1版。
    [7]李强著:《自由主义》,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第1版。
    [8]洛克著:《论宗教宽容》,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9]【以色列】J.F.塔尔蒙著、孙传钊译:《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尤其第一编第三章:极权主义的民主主义——卢梭),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10]【法】让·雅克·卢梭著:《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3月修订第3版。
    [11]【英】以赛亚·柏林著,胡传胜译:《自由论》,译林出版社。
    [12]吕廷君著:《消极自由的宪政价值》,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
    [13]【英】霍布豪斯著,朱曾汶译:《自由主义》,商务印书馆,1996年9月第1版。
    [14]【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1版。
    [15]【英】威廉·韦德著,徐炳等译:《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16]【英】约翰·梅纳德·凯恩斯著,高鸿业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3月版。
    [17]【美】加里·纳什等编著,刘德斌主译:《美国人民——创建一个国家和一种社会》(下卷1865-2002年)(第6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18]【美】戴维·波普诺著:《社会学》(第11版),李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19]丁煌著:《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版。
    [20]【美】F.J.古德诺著,杨百揆译:《政治与行政》,华夏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
    [21]【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5月第1版。
    [22]【英】彼得·莱兰、戈登·安东尼著,杨伟东译:《英国行政法教科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
    [23]【美】詹姆斯·博曼著,黄相怀译:《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24]【澳】约翰·S.德雷泽著克,丁开杰等译:《协商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与批判的视角》,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25]【南非】毛里希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主编,王英津等译:《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26]【美】詹姆斯·博曼、威廉·雷吉主编,陈家刚等译:《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27]詹镇荣著:《民营化法与管制革新》,元照出版公司,2005年9月第1版。
    [28]【法】托克维尔著,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12月第1版。
    [29]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30]【美】杰里·马肖著,宋功德译:《贪婪、混沌和治理——利用公共选择改良公法》,商务印书馆,2009年4月第1版。
    [31]【英】卡罗尔·哈洛、理查德·罗林斯著,杨伟东等译:《法律与行政》,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12月第1版。
    [32]杨欣著:《民营化的行政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33]敖双红著:《公共行政民营化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
    [34]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2月第2版。
    [35]【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三卷),商务印书馆,2007年6月第1版。
    [3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3版。
    [37]【新西】迈克尔·塔格特编,金自宁译:《行政法的范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38]翁岳生编:《行政法》(上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4月第2版。
    [39]让·里韦罗、让·瓦利纳著,鲁仁译:《法国行政法》,商务印书馆,2008年1月第1版。
    [40]【德】汉斯·J.沃尔夫、奥托·巴霍夫、罗尔夫·施托贝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1版。
    [41]参见刘善春著:《行政审判——实用理论与制度建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42]韩春晖著:《行政法治与国家形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11月第1版。
    [1]罗克全:《“古典自由主义”之“古”与“新古典自由主义”之“新”——“消极自由”主义国家观研究》,载《南京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2]李石:《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辨析——对以赛亚·柏林“两种自由概念论”的分析与批评》,载《云南大学学报》,第6期。
    [3]姜明安:《澳大利亚“新行政法”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载《中外法学》,1995年第2期。
    [4]张国庆:《公共行政的典范革命及其启示》,载《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5]周志忍:《当代西方行政改革与管理模式转换》,载《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6]刘杨:《合法性与正当性概念辨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
    [7]沈岿:《因开放、反思而合法——探索中国公法变迁的规范性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8]王锡锌:《行政正当性需求的回归——中国新行政法概念的提出、逻辑和制度框架》,载《清华法学》,2009年第2期。
    [9] Mary Sigler,“Private Prisons, Public Functions, And the Meaning ofPunishment”, Florida State University Law Review(Vol38), P148。
    [10]王锡锌:《当代行政的“民主赤字”及其克服》,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1期。
    [11]谢立斌:《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
    [12]姜明安:《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2期。
    [13]陈征:《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
    [14]张翔:《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
    [15]张千帆:《中国宪法为何难以落实》,载《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
    [16]薛刚凌:《多元化背景下行政主体之建构》,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2期。
    [17]章剑生:《反思与超越:中国行政主体理论批判》,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2期。
    [18]应松年:《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展望》,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2期。
    [19]罗豪才、宋功德:《公域之治的转型——对公共治理与公法互动关系的一种透视》,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
    [20]王天华:《行政委托与公权力行使——我国行政委托理论与实践的反思》,载《行政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
    [21]金自宁:《公法私法化诸观念反思——以公共行政改革运动为背景》,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5期。
    [22]高秦伟:《私人主体的行政法义务》,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
    [23]刘飞:《试论民营化对中国行政法制之挑战——民营化浪潮下的行政法思考》,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24]韩春晖:《从“行政国家”到“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法治中的国家形象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6期。
    [1]参见网络新闻:《温州动车追尾脱轨事故》,http://news.sina.com.cn/z/hzdccg2011/index.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2]参见网络新闻:《杭州数千辆出租车昨日集体停运》,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8/02/8107895_0.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3]参见网络新闻:《厦门国庆八成出租车停运》,http://news.sina.com.cn/c/2011-10-08/145523269013.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4]参见网络新闻:《巢湖出租车大规模罢运事件惊动全城警力》,http://news.hefei.cc/2011/1013/020138923_01.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5]参见网络新闻:《"郭美美"引发信任危机中国慈善的未来在何方》,http://business.sohu.com/20110710/n31295224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6]参见网络新闻:《福建武夷山公馆大桥垮塌》,http://news.sohu.com/20110714/n31339780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7]参见网络新闻:《杭州钱江三桥部分桥面塌落》,http://news.qq.com/a/20110715/00034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8]参见网络新闻:《河南项城一桥梁坍塌四车坠河》,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1-11/05/c_111147949.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9]参见网络新闻:《甘肃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故已致20死44伤》,http://news.qq.com/a/20111116/001225.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8日。
    [10]参见网络新闻:《江苏丰县校车侧翻事故遇难人数上升至15人》,http://news.163.com/11/1213/07/7L4UCKPE00014JB6.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4日。
    [11]参见网络新闻:《浙江织里镇的“夫妻队”抗税风波调查》http://news.qq.com/a/20111103/001711_1.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9日。
    [12]参见网络新闻:《全国前九月煤矿发生死亡事故892起死亡1419人》,http://news.sohu.com/20111021/n322998532.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19日。
    [13]参见网络新闻:《中国拟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http://finance.ifeng.com/money/roll/20111117/508140.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0日。
    [14]参见网络新闻:《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http://leaders.people.com.cn/GB/14780155.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5]参见网络新闻:《大连市民强烈反对PX项目政府紧急决定停产搬迁》,http://news.qq.com/a/20110815/000013.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6]参见网络新闻:《大连市环保局对福佳大化PX项目做出回应》,http://dalian.sina.com.cn/news/jiaodian/07298051.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7]参见网络新闻:《大连PX项目遭抗议停产搬迁解密PX项目环评真相》,http://news.ihongpan.com/11/0815/ls143313_5.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8]参见网路新闻:《福佳PX驱逐记:一个城市的环保诉求》,http://finance.ifeng.com/news/macro/20110909/4568481.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1月20日。
    [19]参见网络新闻:《深圳联防队员打砸民宅强奸女子》,http://news.163.com/11/1108/10/7IB3CG3B0001122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2日。
    [20]参见网络新闻:《杨喜利的劣根恰是权力用来威吓百姓的道具》,http://news.cjn.cn/cjsp/rd/201111/t1553988.htm,最后访问时间:2011年12月12日。
    [1]林华:《论管制俘获的行政法规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1]王建勋:《“积极自由(权利)”的迷思》,未刊稿,笔者存档。
    [2]吴邦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1月24日。
    [3]《论语·里仁第四》
    [4]《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5]《2010年民政工作报告》,见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3589759.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1月26日。
    [6]李永林:《风险规制中的公私合作——立足于环境领域的分析》,中国政法大学2012届博士毕业论文预答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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