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理论的民法演绎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竞争的主要内容,经济学家争相研究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法律作为现代经济制度运行的规则反映,经济理念和制度的变革,必然影响其发展。随着人力资本理论对法学特别是民事法律制度影响的日益深入,从经济学向法学引入人力资本理论已显得迫在眉睫。
     本文即是从法学角度出发,对人力资本的法律概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通过对法的价值分析,论证人力资本理论进入民法研究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最后通过对我国现行民法体系的研究,进行人力资本理论的民法演绎。全文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从人力资本的概念开始分析,通过对相关易混淆概念的比较,区分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智力资本的不同,并追溯人力资本概念的起源,探究其历史发展过程。然后通过分析人力资本的构成要素,对其进行庖丁解牛式的分解,继而论述人力资本理论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旨在从法学的角度论证人力资本理论的法学应用价值。首先分析了法的价值,论证效率作为法的价值目标之一,在指导法的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分析了人的价值和作为依附于人身上的人力资本的资本增值性,论证了人的价值主体性和人力资本的价值客体性之关系,讨论了人力资本作为资本所具有的增值功能,以及该功能在法学研究上的具体意义。然后总结出人力资本理论在法学上的表述。
     第三部分阐述了作为本文论证的必要性。即人力资本理论民法演绎的必要性。首先分析了人力资本理论的民法切入点,然后把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与人力资本有关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最后分析了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第四部分是人力资本理论的民法部门法应用。该部分试图将我国现行民商事体系中与人力资本交叉的学科进行分析讨论,并以公司法为主要研究对象,详细阐述人力资本理论在民商事领域的研究价值,规范内容和保护激励措施。
     最后,人力资本作为知识经济时代最核心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不仅在经济学领域引起了广泛重视,而且在法学领域,也应给予合理的科学的规范,从而促进人力资本的有序,高效开发、保护利用人力资本,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The arrival of the era of knowledge economy, human capital has become a major world competition in content, economist compete in human capital research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law as a modern economic system to reflect the rules of operation, economic philosophy and system changes will inevitably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w. With the human capital theory of jurisprudence, especially the impact of the civil legal system, the increasing depth, from economics to the Law, the introduction of human capital theory has become imminent.
     This article is from a legal point of view, on the legal concept of human capital to carry out a preliminary exploration of the value of law analysis, human capital theory argues research into the Civil system of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and finally through the existing civil law system in China research, human capital theory interpretation of the Civil LAW system. The full text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of the concept of human capital from the beginning of analysis, related easily confused by the concept of compariso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human capital and human resources, intellectual capital is different, and trace the origin of the concept of human capital, exploring its historical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then by analyzing the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human capital, its deeply decomposition, and then discusses the theory of human capital included in the main content.
     The second part aimed at proof from a legal point of view of human capital theory of law application. First of all, the value of analysis of the law, argues the value of efficiency as one of the objectives of the law, in guiding the formation of law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cess. At the same time, an analysis of the value of human beings and as people who depend on the human capital of capital appreciation, and demonstrates the value of human subjectivity and human capital of the value of object relations, the discussion of human capital as the capital has a value-added features, as well as This feature is in the Law on the specific significance. And then summed up human capital theory in the formulation of jurisprudence.
     Section III of this article argues for the need. Namely, human capital theory interpretation of the necessity of the Civil law system. First of all, an analysis of human capital theory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Civil Code, and then to China's current legal system of civil and human capital related to sort out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Finally, there is a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The fourth part is the human capital theory the application of civil law department law. That part of an attempt to China's current system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and human capital analysis of cross-disciplinary discussion, and the Companies Act as the main study in detail the theory of human capital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research in the field of values, norms and the protection of incentives.
     Finally, the era of knowledge economy human capital as the core of the productivity and competitiveness, not only in the field of economics has aroused widespread attention, but also in the field of Law, should also be given a reasonable scientific norms, thereby contributing to human capital in an orderly and efficient development of to protect the use of human capital, to further promote the building of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引文
[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郭大力、王亚南译,第258-259页。
    [1]陈维政、刘苹、胡豪:《人力资本与公司治理》,大连理工大学出版2005年版,第67页。
    [1]蒋大兴:“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载《法学》,2001年第三期。
    [2][美]西奥多·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页。
    [1][美]西奥多·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1页。
    [1][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蒋兆康译,第4页。
    [1][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蒋兆康译,第23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2页。
    [2][英]沃克:《牛津法律大词典》,光明日报出版1988年版,第1321页。
    [3]舒国滢:《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25页。
    [1]朱景文:《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70页。
    [2]此处的主体是指人作为自身人力资本拥有着,享有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支配使用人力资本,并且保护人力资本不受侵犯,此处的客体主要是指,人作为人力资本本身的物质载体,在人力资本使用过程中的客观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使人力资本拥有者本身成为了一种资本财产,并且拥有了双重身份,既是拥有者又是财富本身。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4页。
    [2]同上,第270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6页。
    [2]同上,第204页。
    [3]同上,第362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84页。
    [2]吴宣恭:“人力资本概念悖论分析”,载《经济学动态》,2005年第10期。
    [1][美]雅各布·明赛尔:《人力资本研究》,张凤林译,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1年版,第2页。
    [2]何玉洁:《论人力资本的法律属性》,暨南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3]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和约”,载《经济研究》,1996第6期。
    [1][德]迪特尔·施瓦布:《民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郑冲译,第3-5页。
    [2]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3]为了便于研究,此处的民法我们使用的是传统大民法的范畴,将公司法和亲属法等等包含进来,对于民商合一还是分离等法学内部学科的分割点在此不做讨论重点。
    [1]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
    [2]文艺、梁振军:“关于人力资本出资的—点思考”,载《南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11月第23期
    [1]贾后明、吴娅茹:“从资本概念看人力资本学说的矛后性”,载《理论建设》,2003年第3期
    [2]李文溥:“理性经济人假定的制度规范性分析”,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1期
    [1]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12页
    [2][美]理查德·A·波斯曼:《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15页
    [3]李友根:《人力资本出资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1]郭龙:“对完善人力资本出资制度的若干思考”,载《兰州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五期。
    [1]蒋大兴:“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载《法学》,2001年第三期。
    [2]郭龙:“对完善人力资本出资制度的若干思考”,载《兰州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五期。
    [3]潘涵:“关于人力资本出资合法性问题探讨”,载《当代财经》,2006年总第254期。 olorado,1978,574 P,2d 75。参见薛源:“对人力资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探讨”,《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四期
    [1]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6-163页。
    1、舒国滢:《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2、朱景文:《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
    3、宋炳庸:《法律行为基础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8年版。
    4、李俊:《离婚救济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8年版。
    5、张建伟:《法律、经济学与国家治理》,法律出版社 2008年版。
    6、王利民:《论人的司法地位》,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7、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8、杨立新、张新宝、姚辉:《侵权法三人谈》,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9、马怀德:《法律的实施与保障》,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10、施天涛:《公司法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11、杨立新:《人身权法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
    12、沈四宝:《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13、王保树:《最新日本公司法》,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14、葛伟:《英国2006年公司法》,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15、舒国滢:《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16、[德]迪特尔·施瓦布:《民法导论》,郑冲译,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17、林喆:《公民基本人权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18、左祥琦:《用人单位劳动法操作实务》,法律出版社 2006年版。
    19、[美]凯斯·R·桑斯坦:《行为法律经济学》,涂永前、成凡、康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
    20、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三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21、[美]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M·波斯纳:《侵权法的经济结构》,王强、杨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22、[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23、薄燕娜:《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5年版。
    24、陈维政、刘苹、胡豪:《人力资本与公司治理》,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25、[美]斯蒂文·萨维尔:《事故法的经济分析》,翟继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6、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上册),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7、莫志宏:《人力资本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4版。
    28、李友根:《人力资本出资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29、萧鸣政:《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与方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版。
    30、胡君辰、郑绍濂:《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31、陈维政、余凯成、程文文:《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高级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32、王利明:《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33、周旺生:《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年版。
    34、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 2002年版。
    35、[美]雅各布·明赛尔:《人力资本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1年版。
    36、王轶:《物权变动论》(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
    37、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38、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39、王泽鉴:《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40、黄立:《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41、黄乐平:《企业人力资源法务全解》,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42、张文显:《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43、[美]理查德·A·波斯曼:《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年版。
    4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杜 1996年版。
    45、卞耀武:《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 1995年版。
    46、[美]西奥多·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商务印书馆 1990年版。
    47、[英]沃克:《牛津法律大词典》,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年版。
    48、[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
    49、[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
    50、[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下册),商务印书馆 1959年版。
    1、冯明杰:“人力资本出资初论”,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二期
    2、杨永磊、高毅:“试论人力资本出资”载《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总第22期。
    3、黄来纪、谢仁海:“推行人力资本出资形式需研究的几个法律问题”载《社会科学》2005年第而期
    4、时永顺:“人力资本企业产权问题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5年。
    5、周益华:“论股东的出资义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论文 2004年。
    6、任泰山:“人力资本出资研究”,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年。
    7、叶红兵:“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律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5年。
    8、翟听:“股东出资标的适格制度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年。
    9、李雪松:“现物出资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4年。
    10、滕玉成、周萍婉:“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第六期
    11、付海燕:“人力资本出资法律问题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年。
    12、马运全:“公司资本制度应引入人力资本理念”,载《当代法学》2003第五期
    13、付华辉:“论人力资本出资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3年
    14、姚先国:“关于人力资本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浙江大学学报》2003第一期
    15、别传武:“人力资本产权新论”,载《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2第四期
    16、魏杰、赵俊超:“关于人力资本作为企业制度要素的思考”,载《理论前沿》2001年第十期
    17、周旺生:“论中关村立法的创新性品格”,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四期
    18、蒋大兴:“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载《法学》2001第三期
    19、朱慈蕴:“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载《法学评论(双月刊)》2001年第五期
    20、董湘岩、金海平:“将物质资本股权扩展到人力资本股权是一个发展趋势—对两种不同股份制企业的调查”,载《工会理论与实践》2001年第五期
    21、周振华:“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群体”,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年第四期
    22、刘大可:“论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与企业所有权安排”,载《财经科学》2001年第三期
    23、龙华杰、宋军占:“人力资本产权的法律探析”,载《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9卷第二期
    24、程承坪:“对人力资本概念的新认识”,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第五期
    25、王涌:“所有权概念分析”,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五期
    26、霍文达:“人力资源开发探讨”,载《江汉大学报》1998年第五期.
    27、李建民:“对人力资本产权关系的思考”,载《中国人才》1997年第一期
    28、杨立新:“论劳动能力丧失及其损害赔偿”,载《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四期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