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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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改革的浪潮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旧的司法鉴定制度时,我国司法鉴定的一个新的时代拉开了序幕。改革的方向带来司法鉴定的价值思考,价值问题对于明确司法鉴定的性质、推进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的改进和解决当前司法鉴定活动面临的现实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司法鉴定活动作为诉讼活动的一种,其科学性质又使之区别于一般的诉讼活动,所以司法鉴定具有科学性和法律性的双重属性。
     公正是司法鉴定的首要价值,司法鉴定活动要体现和追求鉴定正义和鉴定公平。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决定了司法鉴定活动的正义价值内涵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活动,而应该包含科学正义的理念。科学正义、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是鉴定正义价值的三个层面,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冲突与平衡的关系。公平对于参与司法鉴定活动的不同主体意味着不同程度的平等选择权利,法官、当事人和鉴定人的选择权利存在一定的相互制约。
     效率也是司法鉴定价值中必然包含的内容,尽量减少付出的时间上、经济上和伦理上的成本是鉴定活动服务裁判的另一追求。两大法系国家不同的鉴定制度特点和经验告诉我们,鉴定的公正和效率有时是存在冲突的。如何保证鉴定公正和鉴定效率,使得司法鉴定活动获得有效率的公正,才是鉴定活动的目标。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和鉴定活动带来诉讼时限延长的问题是影响鉴定效率的突出问题,应当通过立法进行规制。
     目前我国正处在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中,制度的不足是我国鉴定秩序混乱的原因,要根本解决改革中的司法鉴定的制度、管理体制等现实问题,就要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建构司法鉴定新秩序,保障司法鉴定的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是公正价值的体现,合理配置资源和确立鉴定活动的公益性是鉴定效率的要求。
When the reform wave sweeps the old judicial expert system, the cause of our judicial expertise is led to a new era. The direction of the reform bring about the thinking of the value of judicial evidence,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lear identification of the nature of justice and promotion of the improvement of judicial system and the proceedings, and to solution to the difficulties it faces. Judicial activities is an activity of litigation. Its scientific nature makes it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litigation activity, therefore judicial expert evidence has dual attributes, which is scientific and legal.
     Judicial fairness is of primary value in judicial expert activities, which aim to symbolize and pursue justice and fairness. Scientific attribute of the judicial decision of the judicial expert activities makes the value of justice connotation different from ordinary litigation activities, and it should also include scientific concept of justice. Scientific justice, procedural justice and entities justice are three levels of the value of judicial justice. They are mutually conflicted and balanced. Fairness in the judiciary means that the different entities who take part in judicial expert activities have equal right to choose in different levels. The judges, the parties and expert have certain mutual restraints on each other in terms of the rights of choice.
     Judicial efficiency is the inevitable contents in the judicial value, which is to minimize the cost in time, economy and ethical activities is another pursuit of judicial expert service. Characteristics and experience of two Schools of different national judicial system tell us that the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of judicial expert activity are sometimes conflicting. How to ensure the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of judiciary expert activity is the objective of judiciary activities. The most obvious problems are multi-headed and repeated expert evidence as well as extension of the time limit for lawsuits affecting the efficient identification of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It should be solved through legislation to regulate the system.
     At present, China is undergoing the judicial system reform. The drawbacks of judicial expert system are of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disorder. To solve the real problems fundamentally in the reform of the judicial expert system and management system, it is necessary to construct a new order system in purpose of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to protect the neutrality, independence, objectiveness, and science of judicial expert evidence. Scientific value is just the manifestation of 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nd establishment of nonprofit are the requirement of efficiency of the judicial expert activity.
引文
[1]徐静村:《论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4期。
    [1]王俊民:《司法鉴定的程序性公正若干问题研究》,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3页。
    [2]黄印:《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的弊端及改革》,《政法学刊》2000年第1期。
    [3]徐景和:《论司法鉴定的创新研究》,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1页。
    [1]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9页。
    [2]李玉华、杨军生:《司法鉴定的诉讼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3]霍宪丹:《关于司法鉴定基本性质、本质属性和努力目标的研究与探索》,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4]徐景和:《论司法鉴定的创新研究》,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2页。
    [5]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1]参见司法部2007年7月18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2]朱富美《科技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 5年版,第2页。
    [3]黄维智:《鉴定证据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31页。
    [1]霍宪丹:《关于司法鉴定基本性质、本质属性和努力目标的研究与探索》,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0页。
    [1]张卫平:《鉴定的启动机制与程序正义》,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6页。
    [2]何家弘:《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4页。
    [1][美]本杰明·卡多佐著:《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出版社2003年版,第89页以下。
    [2]朱富美:《科技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3]汪建成:《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页。
    [1]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9页。
    [2]朱富美:《科技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1]黄维智:《鉴定证据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274页以下。
    [2]郭华:《论鉴定委托权的合理配置》,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65页。
    [1]汪建成:《理想与现实——刑事证据理论的新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6页。
    [2]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页。
    [3]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7页以下。
    [4]郭华:《鉴定结论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02页。
    [1]汪建成:《理想与现实——刑事证据理论的新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4页。
    [2]郭华:《鉴定结论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1页。
    [1]参见贾治辉主编:《文书检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92页。
    [1]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41页。
    [2]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46页。
    [1]黄维智:《鉴定证据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页以下。
    [2]参见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页。
    [3]沈健:《比较与借鉴:鉴定人制度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2期。
    [4]谢怀栻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页。
    [1]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8页。
    [2]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7页以下。
    [3]白绿铉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
    [4]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54页。
    [1]资料来源于《司法部司法鉴定赴美考察团考察报告》,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编:《司法鉴定研究文集(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资料来源于《司法部司法鉴定赴英考察团考察报告》,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编:《司法鉴定研究文集(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沈健:《比较与借鉴:鉴定人制度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2期。
    [4]孙付:《中外鉴定人诉讼地位之比较》,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1]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47页。
    [1]引自http://news.163.com/41208/5/172BH3L60001124T.html,2007年12月8日。
    [1]案情见郭国松、曾民:《“死囚”遗书》,载《南方周末》2001年8月23日: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公安局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尸体。而此刻正在焦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特别是进行测谎手段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杀人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王俊波携带的一支七七式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0年6月17日,杀害“二王”的真凶杨天勇在另一案件中落网,而那把作为杀人凶器的手枪也赫然出现。
    [2]黄维智《鉴定证据制度研究》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页229
    [3]案情见郭国松、曾民:《“死囚”遗书》,载《南方周末》2001年8月23日
    [1]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2]参见司法部2007年7月18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1]参见司法部2007年7月18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
    [2]这里说的再鉴定,不仅包含检验材料相同的重复,以检验和修正初次鉴定结果的情况,还包括更改鉴定事项,改变(增加或者减少)检验材料的坚定活动,笔者注。
    [3]朱富美:《科技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311页。
    [1]朱富美:《科技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95页。
    [2]张方、张云泉:《从诉讼程序上制约反复鉴定》,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5页。
    [3]参见黄维智:《鉴定证据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以下,同时参考该著作第280页作者拟订的“《鉴定证据法》草案建议稿”第十三条“鉴定的再启动”,作者用四个条款分别叫确了再启动、再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条件。
    [4]徐继军:《专家证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9页以下。
    [1]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173页以下。
    [2]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171页以下。
    [1]贾治辉主编:《文书检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05页。
    [1]徐继军:《专家证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8页以下。
    [1]资料来源于《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章程》,见2007年10月12日《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成立大会会刊》。
    [2]李玉华,杨军生:《司法鉴定的诉讼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2页以下。
    [1]邹明理:《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应坚持“公益性为主”原则》,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81页。
    [1]卞建林,郭志媛:《鉴定机构性质辨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2期。
    [2]如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与各省前后制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就存在多处差异。
    [1]杨帆、李兴虎:《司法鉴定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及其豁免》,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年第5期年版,第143页以下。
    [2]杨帆、李兴虎:《司法鉴定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及其豁免》,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年第5期年版,第146页。
    [3]邹明理:《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应坚持“公益性为主”原则》,载2007年3月《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第2期,第81页。
    [1]卞建林,郭志嫒:《鉴定机构性质辨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2期。
    [2]资料来源于《司法部司法茶定赴美考察团考察报告》,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编:《司法鉴定研究文集(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徐静村:《论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4期。
    2、王俊民:《司法鉴定的程序性公正若干问题研究》,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黄印:《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的弊端及改革》,《政法学刊》2000年第1期。
    4、徐景和:《论司法鉴定的创新研究》,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1页。
    5、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9页。
    6、李玉华、杨军生:《司法鉴定的诉讼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7、霍宪丹:《关于司法鉴定基本性质、本质属性和努力目标的研究与探索》,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蒋丽华:《刑事鉴定质量控制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9、朱富美:《科技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10、黄维智:《鉴定证据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1、张卫平:《鉴定的启动机制与程序正义》,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2、何家弘:《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美]本杰明·卡多佐著:《司法过程的性质》,苏力译,商务出版社2003年版。
    14、汪建成:《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15、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6、郭华:《论鉴定委托权的合理配置》,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汪建成:《理想与现实——刑事证据理论的新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8、李昌珂译:《德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9、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0、郭华:《鉴定结论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1、贾治辉主编:《文书检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2、沈健:《比较与借鉴:鉴定人制度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2期。
    23、谢怀栻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24、余叔通、谢朝华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5、白绿铉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26、《司法部司法鉴定赴美考察团考察报告》,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编:《司法鉴定研究文集(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7、资料来源于《司法部司法鉴定赴英考察团考察报告》,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编:《司法鉴定研究文集(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8、孙付:《中外鉴定人诉讼地位之比较》,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29、郭国松、曾民:《“死囚”遗书》,载《南方周末》2001年8月23日。
    30、张方、张云泉:《从诉讼程序上制约反复鉴定》,载范方平主编:《建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1、徐继军:《专家证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2、邹明理:《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应坚持“公益性为主”原则》,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33、卞建林,郭志媛:《鉴定机构性质辨析》,载《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2期。
    34、杨帆、李兴虎:《司法鉴定人错误鉴定的民事责任及其豁免》,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年第5期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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