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的法律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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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越来越追求和重视生命的质量、意义和存在的价值。在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则面前,人们日趋理性。当罹患不治之症,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病痛折磨,“生不如死”、“活受罪”时,人们宁愿选择无痛苦有尊严的死亡方式一安乐死。安乐死的本质不是致人死亡,而是授死者以安乐。不是解决生或死的问题,而是要保证死的质量。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是在患者主观自愿或其家属的真诚委托前提下通过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使人在死亡过程中避免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优化死亡状态,做到“优死”,同时也是减轻生者精神和肉体上的煎熬,予以生者以安乐。现代文明社会在鼓励人们珍视生命、负责社会的同时,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生命权与个人选择自由,对患者以临终关怀。可喜的是在安乐死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人们意识的增强和观念的变化,安乐死在世界范围内日趋为人们所接受和支持,并有部分国家已将之合法化,这也为我国安乐死的法律化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本文主要是根据国内外安乐死的历史和理论发展过程以及在中国当前的现状,通过论述安乐死与人权自由和立法原则、安乐死与民族传统文化、安乐死与生命权的保护、安乐死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安乐死与现实的迫切要求以及安乐死与故意杀人罪的异同等之间的联系,辨证地论证安乐死法律化的根据,进而提出建立规范的安乐死制度的构想,即从法律上对安乐死予以确认,但要对之进行严格的控制,可以先通过判例解决目前矛盾并加大法律宣传;由点到面逐步实施,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待时机成熟再全面推广;制定严格的安乐死实施的要件、程序,明确其法律责任并建立警戒机制以保证安乐死意义的实现,防止安乐死的滥用。法律不应回避安乐死,安乐死应该有自己的法律地位。
The controversies on euthanasia have never stopped since it aros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civilization, the people are increasingly seeking and pay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the quality,significance and value of their lives. Facing the life-and-death law of nature, the people are increasingly rational. They prefer painless euthanasia with dignity when they are unbearably suffering from the incurable diseases physically and mentally. Actually, the nature of euthanasia is not to cause death but give the departed happiness, not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life and death but guarantee the death quality,not to transform life into death but sufferings into peace and happiness. It is to improve and regulate the death process with scientific methods under the true requests from the patients or their families so as to avoid physical and mental torture. Meanwhile, it is also to alleviate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burden of the patients' families and give them happiness. In modern society, besides encouraging people to treasure their lives and to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ociety, we should fully respect the patients' life rights and freedom. During the course of euthanasia development, as our consciousness strengthens and attitude towards life and death alters, euthanasia is gradually world-wide accepted and supported and it is legal in some countries, which has created the good environment and their experience can be used for euthanasia legislation in our country.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theory development and current situation, expounds relationships between euthanasia and human rights freedom and legislation principles, national cultural tradition, life rights protection, urgent current needs as well as the distinctive differences between euthanasia and homicide. At last,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ideas that we can solve the current cases with legal precedent and give publicity to the people. In addition, euthanasia can be carried out firstly in some developed areas and then in the whole country. To make enthanasia implemented smoothly, we should draw up the important conditions, procedures, specify legal responsibilities and establish warning system. The law shouldn't withdraw the euthanasia and euthanasia should have its legal status.
引文
[1][印]泰戈尔:《飞鸟集·新月集》,徐翰林译,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1]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13页。
    [2]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页。
    [1]参见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1:33龙虎网,2007年11月10日登录。
    [2]参见http://news.sohu.com/s2006/2006qglh 2006年03月lO日03:21,2007年11月10登录。
    [3]参见http://news.tom.com 2007年03月13日信息时报,2007年11月10日登录。
    [1][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吴磊编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83页。
    [2]无言:“关于梁万山对母亲实施‘安乐死'案件的一点意见”,载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五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第457页。
    [1]乌成芳等:《现代汉语辞海》(上),延边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2]张玉堂:《我们有死的权利吗--对安乐死争论的法理学思考》,载《法学》2001年第10期。
    [3]转引杨立新、刘宗胜:《论安乐死合法化的民法基础》,载《云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
    [4]邝承华:《澳大利亚安乐死法律之探讨》,载《台大法学论从》第27卷。
    [5]转引郭自力:《论安乐死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载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二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416页。
    [6][英]DAVID M.WALKER: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CLARENON PRESS 1980。
    [7]转引郭自力:《论安乐死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载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二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416页。
    [8]夏征农:《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09页。
    [1]卢梭:《论生死权》,载永毅、晓华编:《死亡论》,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30页。
    [2]梁实秋:《快乐》,载《梁实秋散文》,江虹选编,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页。
    [3]柏杨:《骡子集·要命与受罪》,载《柏杨妙语》,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176页。
    [4][英]亚当·弗格森:《道德哲学原理》,孙飞宇、田耕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2页。
    [1]林语堂:《论老年的来临》,载《人生的盛宴》,张基选编,湖南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96页。
    [2]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22页。
    [3]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13页。
    [1]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20页。
    [2][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吴磊编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83页。
    [3][英]F·Bacon:Of Death in Essays,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
    [4]永毅、晓华:《死亡论》,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
    [1]吕国强:《生与死:法律探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页。
    [2]吕国强:《生与死:法律探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页。
    [3]古希腊神话中吕底亚王,因侮弄诸神被罚沉沦地狱,永世受苦。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0页。
    [5]吕国强:《生与死:法律探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68页。
    [1]晨综:“绝症妇不堪痛苦 请求总统‘赐死'”,载《南京晨报》,2008年3月2日。
    [1]永毅、晓华:《死亡论》,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264页。
    [1]参见http://www.ebud.net/teach/spccial/history/tcach_special_history_20020305_21.html,2008年1月10日登录。
    [2]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261927.htm,2008年1月10日登录。
    [1]参见http://www.people.com.cn/GB/shenghuo/76/123/20010509/460095.html,2007年11月10日登录。
    [2]转引吕国强:《生与死:法律探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208页。
    [1]参见http://news.sina.com.cn/z/horsedcad/,2008年2月12日登录。
    [2]王选(1937-2006):享誉海内外的著名科学家、中国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技术创始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详见http://www.icst.pku.euu.cn/research/kydw.htm。
    [1]参见http://news.tom.com 2007年03月13日信息时报,2007年11月10日登录。
    [1]转引夏强:《安乐死合法化探究》,原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5期。
    [1][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吴磊编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83页。
    [1]梁实秋:《了生死》,载《梁实秋散文》,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页。
    [1][春秋]老子:《道德经》,李金水主编,陕西旅游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2][春狄]老子:《道德经》,李金水主编,陕西旅游出版社2006年版,第59页。
    [3][春秋]老子:《道德经》,李金水主编,陕西旅游出版社2006年版,第125页。
    [4]袁庭栋编著:《三字经百家姓增广》,巴蜀书社1988年版,第54页。
    [5]转引毛泽东:《为人民利益而死》。
    [6][春秋]老子:《道德经》,李金水主编,陕西旅游出版社2006年版,第187页。
    [7]文天祥(1236-1283),南宋末年抗元名臣,也是一位杰出诗人。此句出自其诗作《过零丁洋》。
    [8]陆游(1125-1210),南宋大诗人,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爱国主义诗人之一。此句出自其诗作《示儿》。
    [9]毛泽东:《为人民利益而死》。
    [1]《孟子·告子上》
    [1]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14页。
    [1]柏杨:《骡子集·要命与受罪》,载《柏杨妙语》,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176页。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06页。
    [1]参见《左传·僖公十四年》。
    [2]参见《礼记·儒行》。
    [3][清]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
    [1]汤因比、池田大作:《论自杀与安乐死》,载《死亡论》,永毅、晓华编,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112页。
    [1]张田勘:《对安乐死立法难的思考》,载《山东医科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
    [2]陈礼国:《为“安乐死”立法》,载《中国青年报》2002年5月10日。
    [1]参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9:29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2008年3月13日登录。
    [2]参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00:13新商报,2008年3月25日登录。
    [1][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刘庸安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扉页。
    [1]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71页。
    [1]参见http://www.people.com.cn/GB/shenghuo/76/123/20010509/460095.html,2007年11月10日登录。
    [1]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17:44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2008年3月11日登录。
    [1]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71页。
    [1]西悦、晓天、杨宗:《意7旬翁医院枪杀爱妻》,载《扬子晚报》,2007年12月4日。
    [2]参见本文第8页。
    [1]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71页。
    [1]陈兴良:《刑法哲学》(修订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马特,袁雪石:《人格权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吕国强:《生与死:法律探索》,上海社会科学远处版社1991年版。
    [4]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于志刚:《刑法问题与争鸣》(第二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
    [7]于志刚:《刑法问题与争鸣》(第五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8][德]朋霍费尔:《伦理学》,胡其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9]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曾波、胡新范:《人就是人》,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
    [11]齐延平:《人权与法治》,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2]永毅、晓华:《死亡论》,广州文化出版社1988年版。
    [13]亚当·弗格森:《道德哲学原理》,孙飞宇田耕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4][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高志明:《法律与权利》,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
    [16]王海明:《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17]王晓慧:《论安乐死》,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8]王志亮:《刑法分则案例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9]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下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0][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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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毛强国:《论语孟子》,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3][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4][明]洪应明:《菜根谭》,李锐评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5]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6]袁庭栋:《三字经百家姓增广》,巴蜀书社1988年版。
    [27][春秋]老子:《道德经》,李金水主编,陕西旅游出版社2006年版。
    [28][英]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吴磊编译,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
    [29]许崇德:《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0]Bacon:Of Death in Essays,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31]《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2]《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
    [33]《朗文当代英语词典》(第三版增补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34]《麦克米伦高阶英语词典》(英语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
    [35]《麦克米伦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年版。
    [36]林语堂:《人生的盛宴》,张基选注,湖南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37]梁实秋:《梁实秋散文》,江虹选编,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38][台湾]柏杨:《柏杨妙语》,华文出版社1991年版。
    [39]彭万林:《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0]王立新、俞良早:《科学社会主义新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冯秀云:《安乐死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临终关怀与安乐死曙光》,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版。
    [2]刘淼、王大建:《安乐死合法性的思考》,载《临终关怀与安乐死曙光》,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版。
    [3]翁建平:《安乐死立法移植我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载于《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年20卷1期。
    [4]曹诗权、李政辉著:《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3期。
    [5]刘钰章:《安乐死--人能否抉择死亡的讨论》,载《法律与生活》1988年第4期。
    [6]莫怩:《安乐死的合法化初探》,载《广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
    [7]冯秀云:《安乐死分型的法律思考》,载《山东医科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
    [8]李震山:《人性尊严之宪法意义》,载《中国比较法学会学报》第13辑。
    [9]余刚:《关于我国安乐死立法的思考》,载《刑法问题与争鸣》2000年第二辑。
    [10]吴靖:《“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载《刑法问题与争鸣》2000年第二辑。
    [11]郭自力:《论安乐死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载《刑法问题与争鸣》2000年第二辑。
    [12]吴言:《关于梁万山对母亲实施“安乐死”案件的一点意见》,载《刑法问题与争鸣》2002年第五辑。
    [13]李震山:《从生命权与自决权之关系论生前预嘱与安宁照护之法律问题》,载《中正大学法学集刊》第2期。
    [14]蔡宗珍:《“安乐死”合法化宪法思考基椽-兼论宪法上生命权的体系结构》,载《宪政时代》第24卷第1期。
    [15]欧阳涛:《安乐死的现状与立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5期。
    [16]李永升:《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理性思考》,载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
    [17]欧阳涛:《安乐死的现状与立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6年第5期。
    [18]周莉华《安乐死的法律思考》,载《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19]张田勘:《对安乐死立法难的思考》,载《山东医科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
    [20]张赞宁:《关于安乐死的几个问题》,载《法律科学》1991年第2期。
    [1]http://bolan.cnfamily.com/199910/ca8500,htm。
    [2]李双慧:《论“安乐死”的法律思考》,www.paper77.com,2007年10月24日登录。
    [3]李强:《论安乐死在中国的合法化》,2007-06-22,法律教育网,2007年11月10日登录。
    [4]http://www.zy333.com/news_view,asp?id=233o
    [5]http://www.100paper.com/100paper/falvfa/faxuelilun/20070618/1719_2.html。
    [6]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1473。
    [7]http://news.tom.com/1002/20050111-1747514.html。
    [8]http://news.sina.com.cn/o/2006-03-10/02598404530s.shtml。
    [9]http://www.yymc.edu.cn/fawubu/jrsf/dxal/01.htm。
    [10]朱中保:《给“安乐死“立法顺应民意》,www.chinacourt.org,2007年10月27日登录。
    [11]张莹:《安乐死在我国的立法探讨》,2006-08-07 17:02:22,中国法院网,2008年1月12日登录。
    [12]http://www.91sifa.com/data/2006/1126/article_7031_1.htm。
    [13]郦辛、吕明:《安乐走向人生后花园》,http://www.people.com.cn/GB/shenghuo/76/123/20010509/460095.html,2007年12月8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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