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权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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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既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又是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德国法学家莱布尼兹说“法学乃权利之学”。现代经济法自19世纪末产生以来,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一种新兴法律现象,既是对伯尔曼所说的“西方传统法治危机”的某种回应,又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人们的传统法律观。经济法现象尽管已经存在一百多年,但是经济法的核心问题即公权干预私人关系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远未获得深入的论证,在具体的实践中还常常引发争议。与此相应,对于经济法权利的认识,既存在着理论解释方面的单薄,又存在着认定方面的争议;既存在着将其直接分别纳入传统私法权利体系和传统公法权利体系的观点,也存在着将其视为经济法特有权利的诸多观点。经济法现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们对于经济法以及经济法权利现象的认识将处于分歧大于共识的状态。
     经济法学界通常在两种意义上界定经济法权利的范围:一种是广义的理解,认为经济法权利的范围不仅包括政府享有的市场规制权、宏观调控权等国家权力,而且包括经营者、消费者等私人主体享有的权利;另一种是狭义的理解,认为经济法权利仅指私人享有的权利。从现有的经济法权利研究成果来看,绝大多数经济法学者是在广义意义上界定经济法权利,而在狭义意义上界定经济法权利的极少。不同研究视角能揭示问题的不同方面,使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带着求知的态度,笔者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由私人权利保障的视角入手,做了一系列的基础性工作。本文既是笔者的博士论文,也是这两年研究的一点心得,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参与学界的讨论,共同促进经济法权利这一重要且无法回避的课题的研究。
     本文的结构分为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本论篇,即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这一部分主要探讨经济法权利的界定、经济法权利的独特性、经济法权利的性质、经济法权利的来源、经济法权利的生成以及经济法权利的类型化等问题。第二部分是实践篇,即第四章和第五章,这一部分主要探讨经济法权利的配置和经济法权利的实现问题。根据上述逻辑,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是经济法权利的界定。本章重点探讨了五个问题:第一,如何认识权利,这是对经济法权利理论建构的逻辑起点的分析。本文通过对权利的词源学和语境论的考察,将权利理解为个人的正当要求。第二,如何认识权利与法律的关系,这是对经济法权利理论建构的理论框架的探析。从逻辑上讲,权利与经济法的关系实际上是权利与法律这一关系在部门法上的反映。权利与法律的关系表现为:权利是使法律成其为法律的东西,法律是权利实现的保障。第三,如何认识经济法权利的概念。本文在梳理学界对于经济法权利概念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经济法权利做出了适合本研究需要的初步界定,认为经济法权利是指经济法所规定或确认的、由具有特定经济身份的私人主体所享有的各种法定权利的总称。第四,如何认识经济法权利的特征。本文认为与传统私法权利所具有的权利主体的抽象性和普遍性、权利客体的同质性和有限性、权利配置的对等性、权利行使的内部性、权利保护主体的单一性等特征相比,经济法权利具有权利主体的具体性和身份性、权利客体的异质性和广泛性、权利行使的正外部性、权利配置的倾斜性、权利保护主体的多元性等特征。第五,如何认识经济法权利的性质。本文认为与传统私法权利仅具有私益性、个体性和分配性相比,经济法权利在性质上兼具私益性和公益性、个体性与群体性、分配性与再分配性。
     第二章是经济法权利的来源与生成。本章首先探讨了经济法权利的来源问题,在尽可能地阅读各种关于权利起源学说的基础上,认为应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去看待经济法权利的来源。其次,本章阐述了经济法权利生成的历史逻辑,将经济法权利生成的历史逻辑概括为:生产方式变革——新型利益冲突——为权利而斗争——价值判断更新——新型权利,认为伴随工业革命所引发的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近现代社会呈现出了工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城市化、风险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从而导致了经济高度社会化条件下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新型利益冲突,以及处于弱势地位的经营者、消费者和劳动者的新型权利诉求和权利抗争,这种状况促使社会不得不开始反思根深蒂固的体现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形式主义和绝对主义的传统权利观念,用一种体现真个人主义、真自由主义、实质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新价值视角去看待工业社会中经营者、消费者和劳动者的个人正当要求,由于传统私法及私法权利在解决经营者问题、消费者问题和劳动者问题方面存在着局限性和内在悖论,社会迫切需要一种有别于传统法律的新的立法和权利话语来解决前述问题,体现这种新的立法和权利话语的经济法和经济法权利由此应运而生。最后,本章运用法经济学和法社会学的分析工具和相关理论,分别从交易成本和制度变迁角度以及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角度分析了经济法权利的生成动因。
     第三章是经济法权利类型化思考。经济法权利的类型化问题无疑是经济法权利研究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章首先在梳理经济法权利类型的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了经济法权利类型化的基本问题,即权利类型化的必要性、分类标准的选择和权利形态的确定问题。就经济法权利的分类标准而言,本文认为价值标准、主体标准、客体标准等经济法权利体系的划分标准各有利弊,关键是如何根据构建权利体系的目的以及经济法权利自身的特点选择一个相适应的分类标准。基于经济法权利具有异质性和经济法权利体系具有开放性等方面的考虑,本文倾向于选择主体标准作为经济法权利基本类型的划分标准,认为经济法权利体系是由经营者权利、消费者权利、劳动者权利和社会团体权利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经营者权利、消费者权利和劳动者权利是原生性权利,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和工会三大社会团体权利是由前三种权利派生出来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前三种权利,因此社会团体权利可视为前三种权利的延伸。其次,本章在回答了识别经济法权利需要弄清的两个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经济法文本中的经济法权利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最后,本章从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义务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方面分别探讨了经济法上的经营者权利、消费者权利、劳动者权利和社会团体权利。
     第四章是经济法权利的配置。本章主要是结合价值论探讨经济法权利的立法问题。首先阐述了经济法权利配置的两个基本问题,即经济法权利配置的层次和主体,认为经济法权利的配置有三个层次,即市场主体之间的横向权利配置、公权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力与权利的纵向配置以及市场主体与社会团体之间的纵横交错的权利配置,经济法权利配置的主体在事实上包括了立法机关和政府。其次,本章探讨了经济法权利配置观问题,即经济法权利正当性的判别标准问题,在尽可能地阅读各种关于权利配置观理论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评判经济法权利配置正义与否的核心标准是看权利配置是否既维护了个体正当利益又维护了社会利益。最后,本章阐述了经济法权利配置的原则,认为与私法权利配置普遍奉行对等配置原则不同,经济法权利的配置更多地体现了权利倾斜配置原则,并对经济法权利倾斜配置的经济效果和经济法权利倾斜配置的限度问题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虽然权利倾斜配置可以有效地保护部分群体的正当利益和社会利益,但是经济法权利的倾斜配置应当是有限度的,这主要是基于尊重市场规律、避免过度再分配、避免引发严重道德风险、干预成本过高以及社会成本过高的考虑。在把握经济法权利倾斜配置限度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树立尊重市场规律的意识;二是避免形成对再分配手段的过度依赖;三是对经济法权利倾斜配置进行预先的经济分析和后续的效果评估。
     第五章是经济法权利的实现。本章主要探讨经济法权利实现的影响因素、基本途径和实现机制。首先在明确权利实现的内涵和判定依据的基础上,考察了我国经济法权利的实现状况,发现我国经济法权利的实现存在诸多问题,究其根源,不得不归结于我国并不完全具备经济法权利实现所需要的一系列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条件。其次,本章进一步分析了影响经济法权利实现的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认为经济法权利的实现除了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影响之外,还受到经济法规则不确定性、经济法执法失灵、经济法司法局限性以及经济法权利救济有效性等内部因素的影响。再次,本章阐述了经济法权利实现的基本途径,包括立法途径、行政途径、司法途径和社会途径等,认为包括行政申诉、行政调解和行政投诉在内的行政途径、公益诉讼、社会团体调解和专业性仲裁等权利实现途径是传统私法权利所不具有的,这些途径在实现经济法权利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最后,本章从责任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参与机制四个方面阐述了经济法权利实现的具体法律机制。
Right is not only a core element of the law, but also a core issue of the legal research.The German legal scholar Leibniz said “the science of law is the science of right”. Since themodern economic law came into being at the end of19thcentury, as the new legalphenomenon which embodies the state interference in the economy, it is a response to “thecrisis of western traditional rule of law” said by Berman, and it also overturns people’straditional view of law to a great extent. Although the phenomenon of economic law hasexisted for more than one hundred years, the core issue of economic law, i.e. the validity andlegitimacy of public power interference in private relationship, has not been proved in depthyet and has always stirred controversy in practice. Correspondingly, the theoreticalexplanation to the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weak an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rights ineconomic law is controversial. The view that the rights in economic law may be taken into thesystem of traditional private rights and the system of traditional public rights and the viewthat the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a new type of rights coexist. The complexity of thephenomenon of economic law decides that for a considerably long period of time people’scognition of economic law and the rights in economic law will be in a situation thatdifferences is much greater than consensus.
     The academia of economic law generally defines the scop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ntwo senses, one is in the broad sense, holding that the scop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notonly including state powers owned by government such as power to regulate the market andpower to control the macroeconomic but also including private rights owned by individualsuch as the business operator and the consumer; the other is in the narrow sense, holding thatthe scop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only including the private rights of an individual.Viewing from the current research achievements on rights in economic law, most of economiclaw scholars define the scop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n the broad sense, while very feweconomic law scholars define the scop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n the narrow sense.Different research angle reveals the different aspect of a problem, which make the cognitionmore comprehensive and in-depth. With an attitude for knowledge, on the ground of thecurrent research achievements, the author from the angle of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ivate rightsof an individual did a series of fundamental work. This Paper is the author’s doctoral thesis and also some thoughts of the author arising from this two-year research, in the hope that itwould generate more public discussion and promote the research on the important andunavoidable issu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two main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he ontic part (Chapter One toChapter Three), which mainly approaches the definition, characteristics, nature, source,generation and types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e second part is the practical part (ChapterFour to Chapter Five), which mainly approaches the disposition and realization of rights ineconomic law. This Paper, based on aforesaid logic, apart from the forward and theconclusions, is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as follows:
     Chapter one is the defin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chapter mainly probes fivequestions. First, how to recognize right, which is the analysis of the logic point of the theories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rough the exploring of etymology and contextualism of right,right is defined as the just demand of an individual in this Paper. Second, how to recognize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ght and law, which is the analysis of the theoretical frame of thetheories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From the angle of logic,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ght andeconomic law is a reflec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ght and law. The relationshipbetween right and law is: the right is something that makes law to be law, and the law is theguarantee of the realization of right. Third, how to recognize the concept of rights ineconomic law. On the basis of elaborating the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concept of rights ineconomic law,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preliminarily defined as acollection of legal rights enjoyed by the private party who is in a concrete economic statusand confirmed by economic law, to meet the need of this research. Four, how to recognize thefeatures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 features of rights in economiclaw includes the specification and identity of subject of right, the heterogeneity anduniversality of object of right, the positive externality of exercising right, the inclining ofright disposition and pluralism of the subjects of right protection, in comparison with thefeatures of traditional private right which includes the abstractness and universality of subjectof right, the homogeneity and finiteness of object of right, the parallelism of right disposition,the internality of exercising right and the unity of the subjects of right protection. Five, how torecognize the natur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e author holds that rights in economic lawis possessed of both the nature of private interest and public interest, both personal and group,both the distribution and redistribution, in comparison with the traditional private rights which only possesses the nature of private interest, the nature of personal and the nature ofdistribution.
     Chapter two is the source and gener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chapter firstprobes the source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and on the basis of reading all kinds of theorieson the source of rights as much as possible, the author thinks that we should seek the sourceof rights from the mode of production. Secondly, this chapter illustrates the historical logic ofthe gener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which is described by the author as follows: thechange of the mode of production——the conflict of new types of interest——fighting for therights——renewing value judgements——the new types of right. The author holds that withthe great change of the mode of production caused by industrial revolution, the modernsociety appear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industrialization, marketization, socialization,urbanization, risk and informationization, which caused the conflict of new types of interestbetween business operators, between business operators and consumers, between businessoperators and laborers in the condition of high socialization, and the new appeal of rights andfighting for rights of the business operators, consumers and laborers who are in a inferiorposition. This situation compels the society to reflect the traditional ideas of rights, and facethe just demand of the business operators, consumers and laborers with a new value angle.Due to the limitation and paradox of the traditional private law and traditional private rights inresolving the problems of business operators, consumers and laborers, a new type of law anda new type of right are urgently needed to resolve aforesaid problems. This new law is theeconomic law and this new rights is rights in economic law. Finally, using the analytic toolsand relevant theories of law-economics and law-society, this chapter analyses the reasons ofthe gener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from the angles of trade cost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the social differentiation and social integration.
     Chapter three is the thoughts on the typific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e questionof the typific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definitely one of the focus and difficultquestions in the research on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chapter first, on the basis ofelaborating the current research achievements on the types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probesthe basic questions of the typific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e. the necessity oftypification, the choice of the criterion and the fixation of right form. The author holds thatthe criterions of value, subject and object have their own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thekey point is to choose a proper criterion according to the purpose of constructing the system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and the features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Considering that rightsin economic law is heterogeneous and the system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open, theauthor is inclined to choose the criterion of subject as the basic criterion of the types ofrights in economic law, and holds that the system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consisting ofbusiness operators rights, consumer rights, laborer right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rights,among which, business operators rights, consumer rights and laborer rights are primordialrights and rights of social organization such as industry association, consumers’ associationand laborers’ association are derived from aforesaid three types of rights, the purpose ofwhich is to protect aforesaid three types of rights better. Secondly, on the basis of answeringthe two questions that to be clear to identify the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chapter elaboratesthe rights in China’s economic law. Finally, from the aspects of right subject, right object,obligation subject and content of right, this chapter separately analyzes business operatorsrights, consumer rights, laborer right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 rights.
     Chapter four is the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chapter mainly probes thelegisl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combined with the theory of value. This chapter firstillustrates two basic questions of the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e. the level andthe subject of the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holding that there are three levels ofthe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e. the horizontal disposition between themarketing subjects, the longitudinal disposi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ingsubjects, and the horizontal and longitudinal disposition between the marketing subjects and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subjects of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actuallyincludes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government. Secondly, this chapter probes the question of theview of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e. the criterion of the legitimacy of disposition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On the basis of reading all kinds of theories on the disposition ofrights as much as possible,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 core criterion to judge the legitimacy of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to see whether the disposition of rights protects bothjust interest of an individual and the social interest. Finally, this chapter describes theprinciples of disposi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holding that, in contrast with the privatelaw, the economic law shows much 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inclined disposition ofrights.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economic effect and limi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inclineddisposition of rights, holding that although this principle can protect the just interest of part ofgroups and social interest, this principle has its own limitation, due to respecting the marketing law, avoiding excessive redistribution, avoiding to cause serious moral risk,excessive interventional cost and social cost. In grasping the limi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inclined disposition of rights,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should be noticed: the first is erectingcognition of respecting the marketing law; the second is to avoid excessive dependence on thetool of redistribution; the third is to do 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inclined disposition of rightsin advance and to do a follow-up evaluation.
     Chapter five is the 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This chapter mainly probes theinfluence factors, basic ways and legal mechanisms of the 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law. On the basis of clarifying the connation and judge criterion of realization of rights, thischapter first survey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s rights in economic law, finding that there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China’s economic law, which are attributableto the lack of certain political, economical, cultural and legal conditions needed by the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Secondly, this chapter analyzes the inner factors andouter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the 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holding that the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s not only influenced by political, economical, culturaland legal conditions, but also influenced by the uncertainty of economic law rules, the failureof the enforcement of economic law and the limitation of judicature of economic law. Thirdly,this chapter illustrates the basic ways to realize the rights in economic law includinglegislative ways, administrative ways, judicial ways and social ways, holding that theadministrative ways such as administrative appeal, administrative mediation andadministrative complaints, public welfare litigation, social organization mediation andprofessional arbitration are very important to the 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Finally,from the aspects of responsibility mechanism, supervision mechanism, inspiration mechanismand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this chapter illustrates the concrete legal mechanism of therealization of rights in economic law.
引文
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1—315页。
    2单飞跃:“经济法的法权利范畴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第11页。
    5岳彩申:《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23、127页。
    6鲁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页。
    7程信和:“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论纲”,《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139页。
    8陈乃新:“论劳动力权是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兼论研究经济法权利应突破三大理论障碍”,《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第24页。
    9冯果:“宪法秩序下的经济法法权结构探究”,《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209页。
    11高寒、刘水林:“论经济法权利的合法性基础、基本属性和结构”,《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第22页。
    12单飞跃:“经济法的法权利范畴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第11页。
    13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以社会成员权利的维度”,《法学杂志》,2010年第2期,第30页。
    14王方玉:《经济权利的多维透视》,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69、78、87—94页。
    15高寒、刘水林:“论经济法权利的合法性基础、基本属性和结构”,《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第23页。
    16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414—415页。
    17许明月:“侵权救济、救济成本与法律制度的性质——兼论民法与经济法在控制侵权现象方面的功能分工”,《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第52—58页。
    18岳彩申:“经济法的范畴体系研究”,李昌麒主编:《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2000年全国经济法学理论研讨会论文精选》,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27—228页。
    19岳彩申:《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29页。
    20冯果:“宪法秩序下的经济法法权结构探究”,《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209页。
    21岳彩申:《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27页。
    22鲁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75页。
    23张守文教授指出,经济法上的权义结构中的“权”,就包含了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职权和权利,而其中的“义”,则涵盖了经济法主体所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重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96页。
    24张守文:《经济法理论重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11页。
    25程信和:“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论纲”,《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139页。
    26李友根:“论经济法权利的生成——以知情权为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6期,第64页。
    27邱本:《经济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52—264页。
    28高寒、刘水林:“论经济法权利的合法性基础、基本属性和结构”,《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第20页。
    29陈乃新:“论劳动力权是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兼论研究经济法权利应突破三大理论障碍”,《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相关研究可参见陈乃新主编:《经济法权利研究》(第一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30蒋悟真:“现代经济法的法权结构论纲”,《法学杂志》,2008年第6期,第37、38页。
    31冯果:“宪法秩序下的经济法法权结构探究”,《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209页。
    32Geoffrey Chaucer, Troilus and Criseyde,《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byte&byte=163391241&egdisplay=open&egs=163507244&egs=163483802&egs=163466572
    33Geoffrey Chaucer, Canterbury Tales: Thopas-Melibee Link and Tale of Melibee《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byte&byte=163391241&egdisplay=open&egs=163507244&egs=163483802&egs=163466572
    34Geoffrey Chaucer, Canterbury Tales: Thopas-Melibee Link and Tale of Melibee《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byte&byte=163391241&egdisplay=open&egs=163507244&egs=163483802&egs=163466572
    35Layamon, The Brut《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byte&byte=163391241&egdisplay=open&egs=163507244&egs=163483802&egs=163466572
    36The Book of the Knight of La Tour-Landry《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byte&byte=163391241&egdisplay=open&egs=163507244&egs=163483802&egs=163466572
    37E. Vinaver,The Works of Sir Thomas Malory,《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byte&byte=163391241&egdisplay=open&egs=163507244&egs=163483802&egs=163466572
    38《中古英语词典》(电子版),http://quod.lib.umich.edu/cgi/m/mec/med-idx?type=id&id=MED37509
    39Alasdair MacIntyre, After Virtue: A Study in Moral Theory, London: Duckworth,1981, p.67ff.转引自[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40[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0—41页。
    41丁韪良,字冠西(William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年4月10日-1916年12月17日),美北长老会派至中国的传教士。在中国生活了62年(1850年-1916年,期间有4年时间不在中国),曾长期担任中国著名教育机构北京同文馆的负责人,是当时的“中国通”。1898年起任被清朝皇帝任命为京师大学堂首任总教习,也就是北京大学第一任校长。
    42王栻主编:《严复集》(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68年版,第519页。
    43[美]皮文睿:“论权利与利益以及中国权利之旨趣”,张明杰译,夏勇主编:《公法》(第1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44王栻主编:《严复集》(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68年版,第922、927、929页。
    45[日]牧野英一:《法律上之进化与进步》,朱广文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46启蒙思想家认为自然法的核心是理性,例如洛克认为“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参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页。英国近代法学家布莱克斯通认为“这种与人类同时产生的并由上帝亲自支配的自然法,其效力当然高于任何其他法。它在整个地球上,在所有的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人类法如要与它相抵触,都是无效的;而人类法中那些被认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则是从这个原始法中直接或间接地汲取其力量和全部权威的。”参见麦克伊:“第三种理论”,《法学译丛》1985年第3期,第1页。当代西方学者对自然法的含义有多种解释,例如英国法学家迪亚斯认为自然法是指“(1)指导法律发展和实行的理想;(2)法律里面制止将‘实然’和‘应然’绝对分离的基本道德性;(3)发现完善法的方法;(4)可由理性推断的完善法的内容;(5)法存在所绝对必需的条件。” See Dias, Jurisprudence (5thedition), Butterworths,London,1985, p.470.
    47转引自John Finnis,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 Clarendon Press.Oxford,1982, p.268.
    48[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59页、第4页。
    49[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3—14页。
    50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1页。
    51Mlii, Utilitarianism, On Liberty and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J. M. Dent&Sons Ltd,1972, p.50.
    52J.Feinberg, Duties, Rights and Claims,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Ⅲ, p.137.
    53[美]威廉·K·弗兰克纳:《善的求索——道德哲学导论》,黄纬和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5—126页。
    54[美]R·T·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
    55[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71—272页。
    56[美]R·科斯:“社会成本问题”,[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2页。
    57[美]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对法和经济学的进一步思考》,黄祖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58[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99页。
    59高鸿钧:“权利源于主体间商谈——哈贝马斯的权利理论解析”,《清华法学》2008年第2期,第10页。
    60姚大志、高玉平:“哈贝马斯的权利理论”,《浙江学刊》2005年第4期,第74页。
    61[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左禹译,载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582页。
    62[美]庞德:《法理学》(第4卷),王保民、王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0页。
    63[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1页。
    64[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65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0页。
    66本文对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等法学流派的划分主要是基于观点而非个人,正如英国法学家迪亚斯所说“理论学说可以贴上‘自然法’或‘实证主义’的标签,但法学家属于这一阵营或那一阵营,要根据他们对具体问题的回答。”Dias, Jurisprudence (5thedition), Butterworths, London,1985, p.494.
    67[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10页。
    68[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7页。
    69Austin, 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 London: Scholarly Press Inc.,1977, pp.160.193.
    70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5页。
    71概念主义法学认为,成文法典一旦制定出来即可自给自足。法典为人们的交往提供了普遍的结构,并足以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法官只需根据适当的逻辑推理,就可以从现有的由概念构成的法律条文得出正确的判决,而无须求助法律之外的东西,也无须考虑法律的目的、公平正义的观念和社会的实际需要。在西方,这种观念有相当长的历史。例如,孟德斯鸠就说过:法官“只不过是宣布法律条文的喉舌。他纯粹是个被动的人物,既不能缓解法律的威力,也不能削弱其严格性。”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页。
    72[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2页。
    73佟柔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8页。
    7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页。
    75[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40页。
    76Heel, The Philosophy of Law, from C. Morris, The Great Legal Philosophers—Selected Readings in Jurisprudence,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59, p.306.
    77实用主义主要是一种思维方法,詹姆士在《实用主义》一书中指出:“实用主义的方法,不是什么特别的结果,只不过是一种确立方向的态度。这个态度不是去看最先的事物、原则、范畴和假定是必须的东西,而是去看最后的事物、收获、效果和事实。”参见[美]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6页。
    78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24—325页。
    79Roscoe Pound, Mechanical Jurisprudence,8Colum. L. Rev.(1908), p.605.
    80[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39页。
    81参见杨春福:《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
    82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22页。
    83[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1页。
    84S. J. Stoljar, An Analysis of Rights, 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84, p.4.转引自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0页。
    8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6页。
    86《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
    87公丕祥:《权利现象的逻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88晏辉:“人的主体性何以可能”,《东岳论丛》1994年第1期,第58页。
    89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3页。
    90[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89页。
    91[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92夏勇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绪论,第11页。
    93[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46页。
    94夏勇:《人权概念起源》,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82页。
    95[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9—40页。
    96[美]彼彻姆:《哲学的伦理学》,雷克强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12页。
    97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9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2页。
    99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100方新军:“权利客体的概念及层次”,《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39页。
    101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48页。
    102参见《牛津法律便览》“权利”词条的开篇,转引自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1页。
    103[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2页。
    104参见[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42—43页。
    105参见[美]霍菲尔德:《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和其他论文》,1927年英文版。转引自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
    106[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7页。
    107Bentham, Answer to the Declaration, quoted from Hart,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1983, pp.181—182.
    108[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89、92页。
    109[德]考夫曼:《法律哲学》,刘幸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58页。
    110[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中文版序言,第3—4页。
    111龙卫球:“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上)——兼论法律的主体预定理论”,《学术界》,2000年第3期,第65页。
    112[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中文版序言,第21—22页。
    113Gustav Radbruch, Einfuebrung in die Rechtswissenschaft, S.75.转引自龙卫球:“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上)——兼论法律的主体预定理论”,《学术界》,2000年第3期,第57页。
    114[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页。
    115[美]弗里德曼:《法律制度》,李琼英、林欣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6页。
    116[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8—49页。
    117[美]萨拜因等:《政治学说史》(下册),盛葵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90页。
    118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71页。
    119岳彩申:《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22—123页。
    120鲁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页。
    121鲁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75页。
    12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三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2页。
    123张守文:《经济法理论重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98页。
    124张守文:《经济法理论重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06—408页。
    125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页。
    126[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53、171、174、179页。
    127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原版导言,第4页。
    128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
    129徐梦洲:“论中国经济法的客观基础和人文理念”,《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第37页。
    130刘育喆、王锴:“论经济权利的宪法保障”,《长白学刊》,2004年第2期。
    131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06页。
    132[挪威]艾德等主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教程(修订第二版)》,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翻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133[美]巴泽尔:《国家理论——经济权利、法律权利与国家范围》,钱勇、曾咏梅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22页。
    134郑贤君:“论宪法上的经济权利”,《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4年第4期,第59页。
    135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6页。
    136岳彩申:《论经济法的形式理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25—126页。
    137转引自[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138Henry Maine, Ancient Law, new ed. With notes by Frederick Pollock, London,1930. pp.180.182.转引自[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6—97页。
    139[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9、34、35页。
    140甘强:《经济法利益理论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80页。
    14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页。
    142马俊驹、童列春:“身份制度的私法构造”,《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60页。
    143马俊驹、童列春:“身份制度的私法构造”,《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61、62页。
    144马俊驹、童列春:“身份制度的私法构造”,《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62页。
    145[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第43—45页。
    146李永成:《经济法人本主义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88页。
    147王涌:“私法的分析与建构——民法的分析法学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1999年6月,第92页。
    148参见周旺生主编:《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92页;卓泽渊主编:《法学导论》(第四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4—65页;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3页;葛洪义主编:《法理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82—184页,等。
    149方新军:“权利客体的概念及层次”,《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40、42页。
    150李扬、熊莹:“权利客体的民法解构”,《南昌航空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第64页。
    151[苏]斯塔利格维奇:《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理论的几个问题》,转引自佟柔:《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5页。
    152[苏]斯塔利格维奇:《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理论的几个问题》,转引自王勇飞编:《法学基础理论参考资料》(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191页。
    153佟柔:《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7页。
    15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页。
    155郑玉波:《民法总则》,台湾三民书局,1996年版,第191页。
    156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页。
    157洪逊欣:《中国民法总则》,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页。
    158施启扬:《民法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73页。
    159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17—118页。
    160梁慧星:《民法总论》(第3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47页。
    161杨春洗、杨敦先主编:《中国刑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
    162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1页。
    163方新军:“权利客体论——历史和逻辑的双重视角”,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6月,第92页。
    164[德]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册),王晓晔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7页以下。转引自方新军:“权利客体的概念及层次”,《法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41页。
    165吴志攀、肖江平:“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法创新”,《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第163页。
    166韩志红:“经济法权利论纲——以社会成员权利的维度”,《法学杂志》,2010年第2期,第27页。
    167向昀、任健:“西方经济学界外部性理论研究介评”,《经济评论》,2002年第3期,第58页。
    168[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萧琛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63页。
    169[美]兰德尔:《资源经济学》,施以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55页。
    170高寒、刘水林:“论经济法权利的合法性基础、基本属性和结构”,《政法论丛》,2008年第3期,第23页。
    171单飞跃:“经济法的法权利范畴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第13—14页。
    172俞可平:“当代西方社群主义及其公益政治学评析”,《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第108页。
    17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79页。
    174有学者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性私权分为个体性经济权利和社会性经济权利,社会性经济权利是一种新的私权,
    176王显勇:《公平竞争权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2、105页。
    177岳彩申、袁林:“经济法利益分配功能之解释”,《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3期,第85—86页。
    178岳彩申、袁林:“经济法利益分配功能之解释”,《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3期,第85页。
    179[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中文版序言,第15页。
    180朱国宏主编:《经济社会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5—236页。
    181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7—278页。
    182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
    183[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8、17、52、59、4页。
    184[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7、18、19页。
    185[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8、9页。
    186何兆武:“评柏克的《法国革命论》”,http://www.aisixiang.com/data/21895.html
    187张桂琳:“理性与传统:谁是权利的基础——伯克政治哲学解读”,《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2期,第74页。
    188张桂琳:“理性与传统:谁是权利的基础——伯克政治哲学解读”,《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2期,第74页。
    189[英]伯克:《自由与传统》,蒋庆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69页。
    190Savigny, Of the Vocation of Our Age for Legislation and Jurisprudence, P.30.转引自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3页。
    19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3页。
    192[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47页。
    193[美]鲍林:《边沁文集》(第3卷),爱丁堡,1843,第221页。转引自余涌:《道德权利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页。
    19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版,第738页。
    19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版,第309、310页。
    19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版,第22页。
    19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版,第379页。
    198[英]麦基编:《思想家》,周惠明、翁寒松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95页。
    199[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362页。
    200R.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Revised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 P.292.
    201R.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Revised Editi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 pp.272—273.为了进一步阐明“平等”的含义,德沃金分析了平等关怀和尊重这一抽象权利可能包含的两种不同的权利:第一种是平等对待的权利,即政府平等地分配给每个公民相同的商品或机会;第二种是作为平等者得到对待的权利,这不是平等地分配一些商品或机会,而是在如何分配这些商品和机会的政治决定中,每个公民有权得到政府平等的关怀和尊重。德沃金反复强调:平等关怀和尊重的权利是指“作为平等者得到对待的权利”,并称之为立法性权利。参见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95页。
    202[英]麦基编:《思想家》,周惠明、翁寒松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02页。
    203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0页。
    204[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中文版序言第4页。
    205[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73页。
    206[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7页。
    207许明月、张新民:“现代经济的社会性与经济法——关于经济法产生原因与性质的思考”,《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第132—133页。
    20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2页。
    209张正军:“经济社会化问题”,《江海学刊》,2000年第1期,第15页。
    210杨欢进:“反思‘社会化大生产’”,《河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第9页。
    211杨欢进:“反思‘社会化大生产’”,《河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第7页。
    212张正军:“经济社会化问题”,《江海学刊》,2000年第1期,第15页。
    213卡特尔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而达成有关划分销售市场、规定产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的协议所形成的垄断性企业联合。参加这一同盟的成员在生产、商业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http://baike.baidu.com/view/26762.htm
    214辛迪加是指由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以获取垄断利润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是丧失了商业上的独立性,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由辛迪加总办事处统一办理。这种统一的、集中的购销,意味着辛迪加在流通领域中占有一定的垄断地位,使它有可能抬高商品的销售价格和压低原料的采购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辛迪加内部的各个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他们为了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料分配比例而经常展开激烈的竞争。http://baike.baidu.com/view/70455.htm
    215托拉斯是指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而成,由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控制在最多股份持有者手中的组织。参见黄安年:《美国社会经济史论》,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94页。
    216王霄燕:《规制与调控:五国经济法历史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页。
    217王霄燕:《规制与调控:五国经济法历史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143页。
    218许明月、张新民:“现代经济的社会性与经济法——关于经济法产生原因与性质的思考”,《现代法学》,2003年第6期,第133页。
    219张正军:“经济社会化问题”,《江海学刊》,2000年第1期,第18页。
    22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24页。
    221张正军:“经济社会化问题”,《江海学刊》,2000年第1期,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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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4页、第390页、第3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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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2条。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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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50条。
    33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1条。
    33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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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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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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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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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2条。
    35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
    35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第43条。
    35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12条、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3条、第25—31条。
    35936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44条、第48条、第50条、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1条、第30条、第31条。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36条、第38条、第40条、第41条、第45条、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第30条、第31条。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52条、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4条、第5条、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条。
    36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73条。
    36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4条、第10条、第23条、第33条、第41条、第42条、第44条、第53条。
    36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7条。
    36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77条、第79条、第82—84条。
    367《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62条。
    36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9条。
    36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
    37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6条。
    37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9条、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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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3条、第24条、第31条、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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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美]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70页。
    422[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5页。
    423罗尔斯认为公民的基本自由包括政治上的自由(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职的权利)及言论和集会自由;良心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个人的自由和保障个人财产的权利;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参见[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61页。
    424[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03页。
    425Amartya Sen,“Rights and Agency”,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Vol.11,No.1, Winter,1982. p.2.转引自田广兰:“功利与权利——自由主义权利论对功利主义权利论的批评”,《哲学动态》,2007年第10期,第26页。
    426Michael J. Sandel,The Procedural Republic and the Unencumbered Self, Political Theory,1984(12),pp.81—96.
    427[美]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09页。
    428[美]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429戴剑波:《权利正义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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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75页。
    435戴剑波:《权利正义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9页。
    436王海明:“权利配置原则论”,《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16—21页。
    4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6页。
    4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02页。
    439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74-175页。
    440吕世伦、文正邦主编:《法哲学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2-553页。
    441孙英:“权利义务新探”,《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第37-38页。
    442谢鹏程:“权利义务四论”,《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第1-2页。
    443[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444转引自[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35—36页。
    445[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8页。
    446孙笑侠:“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第6页。
    447孙笑侠:“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第6页。
    448[美]戈尔丁:《法律哲学》,齐海滨译,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40—241页。
    449应飞虎:“权利倾斜性配置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第129页。
    450[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6页。
    451吉星宇:“论消费者与经营者利益平衡法律制度的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新思路”,李昌麒主编:《经济法论坛》(第6卷),北京:群众出版社,2009年版,第648页。
    452[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453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33页。
    454王海明:“权利配置原则论”,《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19页。
    455[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57页。
    456应飞虎:“权利倾斜性配置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第129—135页。
    457[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24页。
    458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49页。
    459[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页。
    460范进学:《权利政治论——一种宪政民主理论的阐释》,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461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0页。
    462郝铁川:“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第112—113页。
    463田钒平:“权利实现问题概论”,《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年第5期,第36页。
    464林孝文:“论法定权利的实现——以法社会学为视角”,《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第71页。
    465田钒平:“权利实现问题概论”,《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年第5期,第36页。
    466其中,“资源垄断”主要表现在:第一,在钢铁、煤炭、航空、金融等资源性领域中,明显出现了民营资本的“挤出现象”,其中以山东日照钢铁案和山西煤炭整合案最为引人瞩目;第二,大量中央企业成批次地进入到地产领域,成为“地王现象”的缔造者;第三,在一向由民营资本把控的互联网领域,也出现了国企加速进入和购并清洗的景象。“楚河汉界”表现为国有企业集团聚集在少数上游产业,并逐渐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地位,而数量巨大的民营资本被限定在广袤的下游产业之中,当他们试图向上游进击的时候,必然遭到政策性的打击。“玻璃门现象”用来比喻对民营企业的“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的情况,即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在实际进入条件上则有很多限制,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国进民退的分界线.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1666?page=1
    467行业协会未来之路怎么走?http://news.163.com/10/0420/08/64MUHLUI00014AED.html
    468中国消费者协会:“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的情况”http://www.cca.org.cn/web/xfts/newsShow.jsp?id=50618
    469调查称近七成人对食品安全状况“没有安全感” http://news.sohu.com/20110102/n278636093.shtml
    470中国消费者维权组织和法规建设基本健全http://finance.qq.com/a/20091226/001986.htm
    471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http://www.gov.cn/zwgk/2010-09/26/content_1709942.htm
    472200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http://www.npc.gov.cn/npc/zfjc/ghfzfjc/2009-10/30/content_1524883.htm
    473宋晓梧:“中国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至15倍跃居世界之首”,《经济参考报》,2011年2月9日。
    474劳动收入占比为何持续下降.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1158/11608218.html
    475新华社:中国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刻不容缓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2010qglianghui/2010-03/05/content_9545658.htm?prolongation=1
    476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不公http://theory.people.com.cn/GB/11629052.html
    477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http://www.gov.cn/zwgk/2010-09/26/content_1709942.htm
    478200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http://www.npc.gov.cn/npc/zfjc/ghfzfjc/2009-10/30/content_1524883.htm
    479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http://www.gov.cn/zwgk/2010-09/26/content_1709942.htm
    480200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http://www.npc.gov.cn/npc/zfjc/ghfzfjc/2009-10/30/content_1524883.htm
    481专家揭秘行业协会非典型腐败保护费为主要手段,http://finance.ifeng.com/news/20100614/2313094.shtml
    482“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被关闭被投诉千次http://news.sohu.com/20110324/n279968610.shtml
    483宋晓梧:“中国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至15倍跃居世界之首”,《经济参考报》,2011年2月9日。
    484中消协25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178万件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12/26/content_12706313.htm
    485《孟子·离娄上》
    48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1页。
    487郝铁川:“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第124页。
    488[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489[美]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唐越、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3页。
    490高鸿钧:“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演进”,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5页。
    491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58页。
    492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58页。
    493程竹汝:“司法独立:为什么”,《政治与法律》,2003年第1期,第25—26页。
    494左卫民、周长军:“司法独立新论”,《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第117页。
    495班文站:“我国信访制度的权利救济功能及其有效性分析”,《政法论坛》,2010年第2期,第145页。
    496王宗玉:“论政府采购合同权利救济途径”,《法学家》,2006年第3期,第90页。
    497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9页。
    498《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2条。
    499班文站:“我国信访制度的权利救济功能及其有效性分析”,《政法论坛》,2010年第2期,第144页。
    500叶明:《经济法实质化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页。
    501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212页。
    502参见韩志红、阮大强:《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颜运秋:《公益诉讼理念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503转引自范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504范愉:《非诉讼程序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页。
    505顾培东:《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506张文显:《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79—380页。
    507李国海:《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研究》,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
    508参见[美]波斯纳:《反托拉斯法》(第2版),孙秋宁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8页。
    509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http://www.gov.cn/zwgk/2010-09/26/content_1709942.htm
    510金福海:《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0页。
    511Gellhor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Yale Law Journal,1972,volume81, pp.359.360.
    512[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美国行政法的重构》,沈归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1页。
    513济南水价听证会无低收入群体代表参与遭质疑http://news.sina.com.cn/c/2009-12-21/052719302095.shtml
    514田飞龙:“公众参与的时代标本——厦门PX事件的过程分析与模式归纳”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44908.shtml
    515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序,第2页。
    516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99页。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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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9]《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0]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1]程燎原、王人博:《权利及其救济》,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2]夏勇:《人权概念的起源》(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3]公丕祥:《权利现象的逻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4]夏勇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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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王栻主编:《严复集》(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6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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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范进学:《权利政治论——一种宪政民主理论的阐释》,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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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美]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102][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R·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3][美]布莱克:《法律的运作行为》,唐越、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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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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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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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28]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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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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