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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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主法治的洪流不可阻挡地奔袭而来,依法治国是民主法治的主要内容和关键因素。法制统一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则是法制统一的基本路径。本文从理论到实践,从历史到现实,从问题到对策对该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述。全文由引言、正文和结尾等三个部分组成。正文共六章,前三章主要研究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及历史变迁,试图从理论层面对该制度进行解构。后三章主要研究这一制度的具体实践、现实问题以及解决之途,力图还原备案审查制度的本来面貌,勾勒其未来发展之方向。
     引言概述了论文选题的由来、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进行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论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内涵及外延。由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构成这一制度的三个基本要素,所以在本章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本要义进行了分析。不但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进行了梳理,也阐明了备案审查的涵义与范围。同时,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与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比较,指出了它们的不同之处。
     第二章论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立法监督。从广义上来说,地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是一种立法行为,对这种行为必须进行监督;第二,法制统一。法制统一是主权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法治的必然前提,实现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国家规定了立法权限和法的效力等级,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第三,代议机关至上。代议机关至上意味着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具有双重性质,即监督上的权威性和单向性。这种权威性和单向性决定了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备案审查主体的正当性和必然性。
     第三章论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指出依法治国、法律体系的形成、违宪违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践是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法制统一,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则是法制统一的基本途径。法律体系的形成则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提供了周密的标准。违宪违法监督的建立和实践则为备案审查制度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在对备案审查制度的背景进行论述之后,对该制度的历史变迁进行了客观的描述。通过大量的史料,可以清晰地看出,备案制度与审查制度虽然常常同时使用,但并非同时出现。最初是规定了审查制度,然后才规定了备案制度。最初是对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规定,然后才是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行规定。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这一制度建立的标志,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立法是对该制度的丰富和深化。
     第四章论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状况。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主要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包括各地对备案范围、备案机构、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审查机构的规定,并辅以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实例为证。同时,也对备案审查中的反馈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纠错机制进行了客观描述。
     第五章论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全国没有统一的专门法律、备案范围过窄、审查标准不完善、启动机制不灵、审查模式不切实际、审查机构缺乏独立性、救济能力不强、协调机制不畅等等。其主要原因是制度设计与理论基础存在脱节现象,具体表现为立法监督之思想未能有效贯彻,法制统一之目的未能圆满实现,权力机关至上之权威未能充分彰显。
     第六章论述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对该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要把握立法时机,结束目前这种各自唱戏的散乱局面。要及时调整立法目的,从只注重维护法制统一向维护法制统一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转变,从而在制度设计上加重公民参与的分量。要作好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的衔接与协调。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与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相互衔接与协调是该制度的应有之义。同时,也可以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是要完善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扩大备案审查范围,将地方“两院”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这一监督利器之中。完善审查标准,尽量使各种各样的规范性文件都“有据可查”;三是要畅通规范性文件审查渠道。通过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减少启动审查之阻碍,以更有力的手段开启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大门。通过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少受干扰;四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也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通过对不适当规范性文件制定者法律责任的设定,通过积极推动公民的热情参与等各种方式进行监督,从而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实效。
     结语简单分析了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延伸出来的相关问题,并最后展望了这一制度的美好前景。
The flood of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is inexorably coming, and governingthe country by law is the main content and key factors of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A unified legal system is the premise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The system that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is the fundamental way to achieve uniformity of law. Thepaper has a full range of discourse about system from theory to practice, from thehistory to reality,from the problem to the countermeasures of the system. The paperincludes three-part composition,which is the introduction, body and the end. The bodyof paper includes six chapters, the first three chapters analysis the basic concept, thetheoretical basis and historical changes of the system, trying to deconstruct from thetheoretical level of the system. The last three chapters study specific practice of thissystem,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nd solutions, trying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appearance ofthe system of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nos, to outline the direction of itsfuture development.
     In the introduction part, It Overviews the origin of topics, the research status athome and abroad, and research methods.
     The first chapter analyse the connotation and epitaxial of system that the standingcommittee of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and review. The basic meaning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filing and review isanalyzed in this chapter because those are the three basic elements of this system.Combing not only the definition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but also clarified thedefinition and scope of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ons. At the same time,pointing out the differences among the system that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and the system that localgovernment do and the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system with a comparison.
     The second chapter deals with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system that the standingcommittee of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on includesthree aspects: The first is the legislative oversight. Broadly speaking, the localdevelopment of normative documents is also a legislative act and such behavior must besupervised; the second is the uniformity of law. The uniformity of law is not only an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the sovereign state, but also a necessary precondition ofimplement the rule of law, a strong guarantee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economy. To ensure a unified legal system, the state provides for the legislativeauthority, effectiveness of the method of rating and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regulation system; the third is the organ of authority first. The organ of authority firstthat means that the supervision of the loc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has adual nature of the supervision of the authority and the one-way. This authority andone-way is though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loc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Committee as the legitimacy and necessity of the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subject.
     Chapter III discusses history of the system tha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local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Itpoints out that the background of the system is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theform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establishment and practice of unconstitutionalsupervision system. A unified legal system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governingthe country by law, and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on system is the basicapproach to ensure a unified legal system. The form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providesmeticulous standards for the review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The establishment andpractice of unconstitutional supervision system provides a wealth of theoreticalknowledge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onsystem. Following discussing the background of it, the chapter gives an objectivedescription about historical changes of the system. By the large amount of historicaldata, you can clearly see, the filing system and reviewing system is often usedsimultaneously but not appear simultaneously. The provision for a review systemappears before the review system. Initially, it is the provisions of the keeping on file andreviewing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n is the provisions of the system that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The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supervision law is a sign of this system toestablish and the legislation of the loc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bout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on system is to enrich and deepen.
     The fourth chapter deals with the realities of system tha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Conducting a thorough combing the main provisions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forfiling and reviewing tha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and municipalities have made. Which includes the scope of the record, the filing office,the way of review,the provisions of the standard of review, the review body and theinstances some of the loc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to carry out filing andreviewing. The feedback mechanism,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s, coordinationmechanisms, oversight mechanisms and monitoring mechanisms in the system of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 of regulation are also an objective description.
     The fifth chapter point out what is the question and reason about the system that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The main problem include: there is no uniform legislationacross the country,the record was too narrow, review of standard is imperfect, themechanism of starting is not working,review mode is impractical, the review body lackindependence, relief capacity is not strong,coordination mechanism is not smooth andso on. The main reason is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divorced from the theoretical basis.The concrete manifestation of legislative oversight of thinking fails to effectivelyimplement,the legal unity of purpose can not be satisfactorily achieved, first ofauthority of authority failed to fully demonstrate.
     Chapter VI analyses that how to improve system tha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The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includes five aspects: First, we should grasp thelegislative opportunity to formulate the law that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local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 on record and review for endof the decentralized situation. Meanwhile, it’s necessary to adjust timely the legislative purpose and have a change from focus only on ensuring a unified legal system toemphasize on both ensuring a unified legal system and protect citizens' legitimate rightsand interests, and thus increase public participation component in the system design. It’salso necessary to make coordination with the relevant normative documents of thesupervisory system. Mutual convergence and coordination with other normativedocuments supervisory system is the proper meaning of the system as a system tosafeguard national uniformity of law. At the same time, we can integrate resources andformat the supervision work together.The same time, we must improve the relevantprovisions of the law on supervision. expand the scope of keeping on file and reviewingof regulation, place the documents of district court and district procuratorate included inthe supervision weapon. Improve the standard of review, try to make a variety ofnormative documents "well reviewed"; The third is to Smooth flow of the normativedocuments to review channels. Giving the request for review and the suggestion forreview the same treatment, so that we can reduce the review impede and have a morepowerful means to open the door on the review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It can alsomake review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less susceptible to interference through theestablishment of a special review body. The fourth is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supervision mechanism. It’s no only need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internal oversightmechanisms but also external oversight mechanisms. Through the public review processand the results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for the record, setting by the makers liablefor inappropriate normative documents and actively promoting the citizens' enthusiasticparticipation to supervise 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system.
     In conclusion simply analyze what’s the other question about system that thestanding committee of local people’s congress to request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puton record and review, and the last get a view of the bright future of this system.
引文
①城仲模著:《行政法之理论基础》,三民书局1998年版,第132页。
    ②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治发展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70页。
    ③[美]韦恩·C·布斯等著:《研究是一门艺术》,陈美霞等译,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第51页。
    ①《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下),新华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535页。
    ②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88年版,第270页。
    ①徐亚文:《加拿大的司法审查制度》,载《清华法学·第七辑》,第87页。
    ①王振民著:《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②曹海晶著:《中外立法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427页。
    ③[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165页。
    ①杨宏亮:《地方非规范性司法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机制研究》,载《法治论从》2007年第2期,第41-44页。
    ①Cicero,De oratore,42,I§189.
    ①盛平主编:《学生辞源》,青苹果数据中心制作,第1248页。
    ①商务印书馆:《牛津高阶英汉双解决词典》,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98页。
    ②[英]约瑟夫·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吴玉章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01页。
    ③Michael D.Bayles,Hart’s Legal Philosophy:An Examinati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2,p.16.
    ④[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6页。
    ⑤马怀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08页。
    ⑥叶必丰:《规范性文件的种类》,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①叶必丰、刘道筠:《规范性文件的种类》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②叶必丰、刘道筠:《规范性文件的种类》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③《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上海圆桌会议纪要(下)》,载《经济学消息报》2000年9月l日。
    ①信春鹰:《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载《中国人大》2008年第7期,第11页。
    ②李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9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页。
    ②李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02页。
    ③[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
    ④《辞海》编写组著: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914页。
    ⑤《辞海》编写组著: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2345页。
    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商务馆印书馆1983年版,第47页。
    ⑦朱力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4一215页。
    ①朱力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4一215页。
    ①信春鹰:《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载《中国人大》2008年第8期,第10页。
    ②晋高法[2006]7号。
    ③杨宏亮:《地方非规范性司法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机制研究》,载《法治论从》2007年第2期,第41页。
    ④刘家华:《地方人大能否审查“两院”规范性文件》,载《检察日报》2005-5-27(8)。
    ①刘家华:《地方人大能否审查“两院”规范性文件》,载《检察日报》2005-5-27(8)。
    ①侯淑雯:《立法制度和技术原理》,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第217页。
    ②苗连营:《立法程序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245页。
    ③周旺生著:《立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52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①于安编著:《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7页。
    ①See A.W.Bardley,Administrative Justice and Judical Review:TakingTribunalSeriously, Publiacl law,1992,SUM,P187.
    ②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7条第2款规定:“如果主持雇员作出了初步决定,而且在规章规定的期限内无人提出要求该机关复议的申诉或动议,该初步决定则无须经过其他程序便可成为该机关的决定。机关在受理当事人对初步决定的申诉或对初步决定进行复议时,享有作出初步决定所应有的一切权力,但根据通知或规章限制的事项除外。”行政上诉是从申请人角度来说的,如果从行政机关角度看,则是对上诉进行审查的行政复议制度。
    ③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82页。
    ④应松年、袁曙宏:《走向法治政府》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94-295页。
    ①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②也有学者将立法监督作为宪法学上的立法监督和立法学上立法监督之分,前者主要是指立法机关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行使的监督,如果美国国会对政府的监督、英国议会对内阁的监督;后者是指有权主体对立法行为、过程及其结果的审查和控制,如美国最高法院对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中国立法实践的备案审查等。参见周旺生:《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26页。
    ③李林:《立法理论与制度》,中国法治出版社2005年版,第297页。
    ①王洪丽、崔永敏:《西方立法监督理论的演进》,载《东方论坛》2005年第5期,第52页。
    ②Cicero, De officiis,iii,5,23; id.De republica,iii,23,33(transl. by Sabine and Smith as Cicero on theCommonweath,1919.
    ③1Boistel, Cours de philosophie du droit(1899)3.
    ④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42页。
    ⑤De finibus Bonorum et Malorum, transl. H. Rackham(Loeb Classical library ed.,I95I),Bk.Ⅱ.v.13.
    ⑥The Politics, Bk.Ⅲ.I28ra.
    ⑦The Politics, Bk.Ⅲ.I282b.
    ①Morris R. Cohen,“A Critical Sketch of Legal Philosophy in America,” in Law-A Century of Progress (NewYork,1937),Ⅱ,272.
    ②James Wilson,Works,ed.J.D.Andrews(Chicgo,1896),I,49.
    ③王世杰:《钱端生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6页。
    ④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5页。
    ①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664页。
    ②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52页。
    ③[美]汉密尔顿、[美]杰伊、[美]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关于美国宪法的论述》,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3页。
    ①[美]查尔斯·比尔德、[美]爱德华·考文、[美]路易斯·布丁:《伟大的篡权》,李松锋译,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2页。
    ②[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2页。
    ③[英]洛克:《政府论》(下),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0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第414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4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3页。
    ①《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8页。
    ②《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页。
    ③艾永明:《唐代立法中的监督制约机制》,载《法学》2011年第1期,第61页。
    ④《韩非子·五蠢》。
    ⑤《韩非子·解老》。
    ⑥《韩非子·定法》。
    ①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89-91页。
    ②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92—94页。
    ③许崇德:《中国宪法(修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页。
    ④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438页。
    ⑤[美]汉密尔顿、[美]杰伊、[美]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关于美国宪法的论述》,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3页。
    ①李步云:《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第8页。
    ①李步云:《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第8页。
    ①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1-302页。
    ②〔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③汪习根、廖奕:《论法治社会的法律统一》,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5期,第112页。
    ①H·L·AHart,The Concept ofLaw, 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4.
    ②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38页。
    ③苏彦新:《罗马法在中世纪西欧大陆的影响》,载《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4期,第53页。
    ④李龙主编:《依法治国实施方略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8-149页。
    ⑤[德]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23页。
    ①苏马:《不该出台的红头文件》,载《领导力》2009年第6期,第19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页。
    ①李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9页。
    ②[美]托马斯·潘恩:《潘恩选集》,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46页。
    ①马怀德主编:《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296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5页。
    ②《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页。
    ③《马恩列斯论政治和政治制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7页。
    ④翟小波:《代议机关至上,还是司法化?》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第430页。
    ①宪法第二条、第三条。
    ②程湘清:《论人大监督》,载《求是》2002年第2期,第23页。
    ①许安标:《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效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第19页。
    ②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7页。
    ③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文献资料汇编(1949——1990)》,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0年版,第625页。
    ⑤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68页。
    ⑥杜力夫著:《权力监督与制约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88页。
    ⑦王腊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其完善建议——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角度》,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第17页。
    ①王腊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其完善建议-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角度》,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第17页。
    ②刘松山:《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86——99页。
    ③叶必丰、周佑勇:《行政规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一233页
    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8页。
    ②特约评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载《人民日报》1980年11月22日,第6版。
    ①《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84页。
    ①《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文献选载》载《当代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68页。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
    ①《法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309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7-18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7页。
    ①《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上海圆桌会议纪要》(下),载《经济学消息报》,2000年9月l日。
    ②李丽红:《红头文件不能违背国法省级政府建备案审查制》载《中国青年报》,2005年8月22日。
    ③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
    ①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50页。
    ②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①王锴:《我国备案制度的若干缺陷及其完善——兼与法国的事先审查制度相比》,载《政法论丛》,2006年第2期,第39页。
    ②本书编写组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①卢建华:《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地方立法的若干缺陷及其完善》,载《行政论坛》2008年第4期,第23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②本书编写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代会、中央全会报告公报决议决定(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第98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版,第224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版,第224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地方人大行使职权实例选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第95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20页。
    ①钱宁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历史、现实和趋势》,载《学海》2007年第6期,第55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一)。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一)。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八)。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一)。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一)。
    ③谢勇:在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九)。
    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七)。
    ①易峥嵘:《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之完善》,湘潭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②胡锦光:《论公民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的原则》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行政法》2003年第6期,第59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46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五)。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一)。
    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八)。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三)。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七)。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①参见《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简报》(2009年第2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
    ①参见《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简报》(2009年第2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
    ②张春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49页。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①参见《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简报》(2009年第2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
    ②乔晓阳、张春生主编:《选举法与地方组织释义与解答》,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148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24-125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二)。
    ①参见《湖南省市州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第四次联席会议交流材料》(2011年10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
    ②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23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2年3月27日至28日在长沙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参与机制”国际研讨会发言材料。
    ①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款。
    ①参见《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十四条。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61页。
    ①胡玉鸿:《<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的完善与不足》,载《学习论坛》2007年第1期,第79页。
    ①秦佩华:《从源头把关“红头文件”》载《人民日报》2009-11-4(17)。
    ①李龙,李豪:《论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地方“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正当性》,载《时代法学》2011年第6期,第4页。
    ②晋高法﹝2006﹞7号。
    ③杨宏亮:《地方非规范性司法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机制研究》,载《法治论从》2007年第2期,第41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
    ②胡建淼、金承东:《论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第23页。
    ①毛红:《对抽象行政行为法律监督的可行性研究》,载《新时代论坛》2003年(增刊)第6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五)。
    ③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①信春鹰:《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载《中国人大》2008年第7期,第11页。
    ①张秀转:《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查标准研究》,苏州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①胡建淼主编:《行政违法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61页。
    ②王成栋著:《政府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2页。
    ③杨解君著:《行政违法论纲》,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①周旺生:《论立法法与它的历史环境:关于立法法研究的一个方法论问题》,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5期,第25页。
    ①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08年、2009年、2010年工作总结,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
    ①王腊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其完善建议-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角度》,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第17页。
    ①翟小波:《代议机关至上,还是司法化?》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第426页。
    ②王腊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其完善建议-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角度》,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第17页。
    ①付子堂、胡仁智:《关于法律功能实现的若干思考》,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第9页。
    ②周旺生:《立法学教程》,北大出版社2006年版,第365页。
    ①[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一卷)》,余履雪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63-364页。
    ①Ronald Dworkin, Taking Rrights Serious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96(1997).
    ①左卫民等著:《变革时代的纠纷解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6—257页。
    ①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291页。
    ②刘家华:《地方人大能否审查“两院”规范性文件》,载《检察日报》2005-5-27(8)。
    ③何华辉:《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14页。
    ①[英]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9-92页。
    ②[美]马丁·夏皮罗:《比较法上和政治学上的分析》,张生、李彤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8页。
    ③魏春明、王春梅:《论司法独立的相对性》,载《求实》2011年第7期,第80页。
    ④李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9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五)。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一)。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①民进会员、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博士挑战"驾考合一制度”成功,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http://www.minjin.org/xwll/mjxw/hwdt/hydt/200906/t20090622_62102.htm,发布时间:2010年9月1日,2011年11月5日访问。
    ②本书编写组编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137页。
    ①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02页。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①[日]诸口孝、[英]爱德华·纽曼、[美]约翰·基恩编:《变动中的民主》,林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页。
    ①James Wilson,Works,ed.J.D.Andrews(Chicgo,1896),I,88.
    ②[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1页。
    ③S·R·Arnstein·“A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Journal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Planners·1969.p35.
    ④孙柏瑛:《我国公民有序参与:语境、分歧与共识》,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26页。
    ⑤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5页。
    ①汪庆红:《地方立法监督实证研究:体制与程序》,载《北方法学》第4卷,总第24期,第53页。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2年3月27日至28日在长沙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参与机制”国际研讨会发言材料。
    ②K.C.Davis,Discretionary Justice::A Preliminary Inquiry,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71).
    ③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959—960页。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6年3月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②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页。
    ③Hans Kelsen,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 transl.A.wedberg(Cambridge,Mass.,1949),p.15.
    ①Philosophy of Law,transl.T.O.Martin(Washington,1953),P.305.
    ②Kelsen,The Pure Theory of Law,2d ed. Transl.M.Knight(Berkeley,1967),p.35.
    ③[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2页。
    ①转引自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2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4-145页。
    ①刘松山:《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追究》,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第25页。
    ①[美]伯纳德·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532页。
    ①Hans Kelsen, La garantie juridictionnelle de la Constitution Revue du droit public et de science politique,1928,(45):197257.
    ②李龙、范进学:《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建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5期,第43页。
    ①[美]路易斯·亨金、[美]阿尔伯特J罗森塔尔编:《宪政与权利》郑戈、赵晓力、强世功译,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6页。
    1.李龙主编:《依法治国实施方略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李龙主编:《法理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3.马怀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4.李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5.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监督法辅导讲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6.《辞海》编写组著: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
    7.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商务馆印书馆1983年版。
    8.朱力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9.本书编写组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理论与实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10.应松年、袁曙宏:《走向法治政府》,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1.周旺生:《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2.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13.王世杰:《钱端生比较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15.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6.马怀德主编:《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17.《马恩列斯论政治和政治制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18.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9.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文献资料汇编(1949——1990)》,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0年版。
    21.杜力夫著:《权力监督与制约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2.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3.《法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
    24.叶必丰、周佑勇:《行政规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5.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地方人大行使职权实例选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26.张春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7.汪全胜:《制度设计与立法公正》,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8.乔晓阳、张春生主编:《选举法与地方组织释义与解答》,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29.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30.左卫民等著:《变革时代的纠纷解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2.刘松山:《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研究》,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33.《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
    34.何华辉:《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35.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6.于安编著:《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7.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8.王振民著:《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9.曹海晶著:《中外立法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4年。
    40.城仲模著:《行政法之理论基础》,三民书局1998年版。
    41.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2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2.《韩非子·五蠢》
    43.《韩非子·解老》。
    44.《韩非子·定法》。
    45.本书编写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代会、中央全会报告公报决议决定(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
    4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7.彭真:《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88年版。
    48《.立法与监督——李鹏人大日记》(下),新华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49.许崇德:《中国宪法(修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0.郭道晖著:《法的时代精神》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
    51.胡建淼主编:《行政违法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2.王成栋著:《政府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3.杨解君著:《行政违法论纲》,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4.侯淑雯:《立法制度和技术原理》,中国工商出版社2003年版。
    55.苗连营:《立法程序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
    56.周旺生著:《立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7.李林:《立法理论与制度》,中国法治出版社2005年版。
    1.李龙、范进学:《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建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5期。
    2.李龙,李豪:《论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地方“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正当性》,载《时代法学》2011年第6期。
    3.苏马:《不该出台的红头文件》,载《领导力》2009年第6期,第19页。
    4.叶必丰:《规范性文件的种类》,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5.叶必丰、刘道筠:《规范性文件的种类》,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
    6.《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上海圆桌会议纪要(下),载《经济学消息报》,2000年9月l日。
    7.胡玉鸿:《<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的完善与不足》,载《学习论坛》2007年第1期。
    8.信春鹰:《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载《中国人大》2008年第7期。
    9.杨宏亮:《地方非规范性司法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机制研究》,载《法治论从》2007年第2期。
    10.王洪丽、崔永敏:《西方立法监督理论的演进》,载《东方论坛》2005年第5期。
    11.艾永明:《唐代立法中的监督制约机制》,载《法学》2011年第1期。
    12.翟小波:《代议机关至上,还是司法化?》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
    13.王腊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其完善建议-从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角度》,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14.李步云:《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
    15.苏彦新:《罗马法在中世纪西欧大陆的影响》,载《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4期。
    16.特约评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载《人民日报》1980年11月22日,第6版。
    17.《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文献选载》载《当代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1期。
    18.《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上海圆桌会议纪要》(下),载《经济学消息报》,2000年9月l日。
    19.李丽红:《红头文件不能违背国法省级政府建备案审查制》载《中国青年报》,2005年8月22日。
    20.钱宁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历史、现实和趋势》,载《学海》2007年第6期。
    21.信春鹰:《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载《中国人大》2008年第7期。
    22.秦佩华:《从源头把关“红头文件”》载《人民日报》2009年11月4日,第17版。
    23.杨宏亮:《地方非规范性司法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机制研究》,载《法治论从》2007年第2期。
    24.胡建淼、金承东:《论法规违宪审查建议权》,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
    25.刘松山:《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之责任追究》,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26.魏春明、王春梅:《论司法独立的相对性》,载《求实》2011年第7期。
    27.孙柏瑛:《我国公民有序参与:语境、分歧与共识》,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28.汪庆红:《地方立法监督实证研究:体制与程序》,载《北方法学》第4卷,总第24期。
    2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
    30.吴邦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www.chinanews.com/gn/2011/03-10/2895965.shtml,2012年3月5日访问。
    31.吴邦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确保到2010年法律体系形成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094/9553759.html,2012年4月5日访问。
    32.李开文:《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刍议》[N/OL].http://www.npc.gov.cn/npc/zt/qt/dfrd30year/2011-03/16/content_1647697.htm,2011年12月5日访问。
    33.民进会员、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博士挑战"驾考合一制度”成功,在全国引起关注。http://www.minjin.org/xwll/mjxw/hwdt/hydt/200906/t20090622_62102.htm,发布时间:2010年9月1日,2011年11月5日访问。
    34.徐亚文:《加拿大的司法审查制度》,载《清华法学·第七辑》。
    35.付子堂、胡仁智:《关于法律功能实现的若干思考》,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
    36.许安标:《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效分析》,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博士论文。
    37.程湘清:《论人大监督》,载《求是》2002年第2期。
    38.胡锦光:《论公民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的原则》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行政法》2003年第6期。
    39.易峥嵘:《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之完善》,湘潭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40.卢建华:《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地方立法的若干缺陷及其完善》,载《行政论坛》2008年第4期。
    41.王锴:《我国备案制度的若干缺陷及其完善——兼与法国的事先审查制度相比》,载《政法论丛》,2006年第2期。
    42.毛红:《对抽象行政行为法律监督的可行性研究》,载《新时代论坛》2003年(增刊)。
    43.张秀转:《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查标准研究》,苏州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44.周旺生:《论立法法与它的历史环境:关于立法法研究的一个方法论问题》,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5期,第25页。
    1.[美]韦恩·C·布斯等著:《研究是一门艺术》,陈美霞等译,新华出版社2009年版。
    2.[美]汉密尔顿、[美]杰伊、[美]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关于美国宪法的论述》,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3.[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4.商务印书馆:《牛津高阶英汉双解决词典》,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98页。
    5.[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出版。
    7.《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8.[美]托马斯·潘恩:《潘恩选集》,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9.[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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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一)。
    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二)。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三)。
    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五)。
    5.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八)。
    6.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一)。
    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9年3月26日至27日在北京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8.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五)。
    9.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七)。
    1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九)。
    1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
    1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二)。
    1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0年4月7日到9日在太原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评估研讨会会议材料(十五)。
    1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2年3月27日至28日在长沙举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众参与机制”国际研讨会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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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22.《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2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的规定》
    2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25.《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26《.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27.《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28.《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29.《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
    30.《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3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32.《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3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3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35.《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36.《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
    37.《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38.《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39.《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
    40.《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41.《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42.《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4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4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45.《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46.《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47.《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4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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