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公债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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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五级政府、五级财政”的格局。但是,由于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忽视,再加上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集权的传统,导致了中央集中了绝大部分的财政权力,同时又把提供公共服务的、繁杂的事权(职权)下放给地方,即“财权上浮、事权下沉”的现象。这种现状导致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来保障自己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因此,地方政府为保证自己公共职能的实现,发债行为不可避免。然而,由于我国《预算法》原则上禁止地方政府举债,一时间,地方政府通过设立融资平台进行举债的现象比比皆是,法律对其难以规制。此外,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于2009年由中央代地方发行了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公债,虽然产生了积极效果,但其是在地方公债立法缺位的情况下进行的,发债的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这就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甚至整个国家的财政危机埋下了隐患。鉴此,建立健全地方公债法律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从四个方面对我国地方公债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第一部分“境外地方政府公债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该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市政债券法律制度和日本的地方公债法律制度,并阐述了其对我国地方公债法律制度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二部分“我国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该部分首先阐明了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理论基础,包括政府公共职能理论、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公共产品的时期收益与代际公平原则理论、财政分权理论;然后,对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的必要性作了分析,亦即发行地方公债是完善现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以保证其提供优质公共产品、规范地方政府多元化融资以及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健全我国金融体系等的现实需要。并且指出,地方公债是一种明确的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而风险低于股票、公司债券的优质投资品,更易于为广大民众所接受。第三部分“我国地方公债法律制度构建的建议”。该部分首先分析了我国地方公债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与立法体系;其次探讨了地方公债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发债民主原则、法定原则、量能发债原则以及效益原则;最后阐述了地方政府公债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地方公债发行法律制度、流通法律制度、监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第四部分“完善与地方公债法律制度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其他配套制度”。主要包括修改《预算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地方财政基本法》;完善其他配套制度,包括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培育稳定的地方财源,以及调整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等。
Since the 1994 tax system reform, China's financial reform has made significant progress and formed a pattern of "five governments, five financial". However, due to the neglect of intergovernmental fiscal relations, coupled with the planned economy and the tradition of centralization, the central government centralized most of the financial power, while delegated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providing public service, the complex powers (authority) to the local government, that is, "property float, powers sink " phenomenon. This has led local governments do not have enough financial resources to ensure the performance of their public service functions.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their public functions, therefore, it is inevitable for the local governments to issue local bonds. However, as China's "Budget Law" do not allow the local government to debt in principle, for a time, the signs that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local government debt financing platform are everywhere,and it is very difficult to regulate it through the legal. In addition, to cop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China' central government, in 2009, issued 2000 billion bonds on behalf of the local government, although it generated positive effect, but it's in the case of the absence of the legislation of local bonds, every phases of bonds have problems. This leads to the potential problems of local government debt crisis, and even the country's financial crisis. In view of thi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ound legal system, local government bonds, local government borrowing behavior norms of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four aspects of the legal system of local bonds were discussed. The first part is the "the foreign legal system of local bonds and its reference to China' This section focuses on the U.S. legal system of municipal bonds and the Japanese legal system of local bonds, and described their experiences to form the legal system of our local bonds. The second part is the " the theoretical basi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necessity about local bonds." The first part explain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including the theory of the government's public functions, public goods level of theory, public goods during the income and principle of intergenerational equity theory, theory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then, making an analysis on the necessity of the local bonds in China, that issue local bonds is to improve the current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to ease the pressure on local governments, to ensure the provision of quality public goods, to regulate and to improve local government's financing the diversified capital markets, such as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sound Practical needs. And pointed out that local bonds is a clear higher yields than bank deposits and less risky than stocks, corporate bonds, high-quality investment products, and easier for the general public to accept. The third part is the "the proposal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 of the local bonds. " This section first analyzes the legal system of local bonds legislation and legislative systems; Secondly, to explore the local legal system,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public debt, including bonds of democratic principles, legal principles, the principle of capacity to issue bonds and the benefit principle; Finally clarifized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legal system of local bonds, including the legal system of issuing,circulating and regulating about local government bonds and legal liability system. The fourth part is the "perfecting the legal system relating to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local bonds and other supporting systems." Including modify "Budget Law ","Guarantee Law"and other related laws; to develop "Local Financial Basic Law"; improve other supporting systems, including sound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of tax sharing, improve the local tax system, foster stability in the local financial resources, and adjust the current 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system, expand the size of the equalization and other transfer payments.
引文
①刘少波、黄文青:《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状况研究》,《财政研究》,2008年第9期。
    ②姜长青:《建国以来三次发行地方债券的历史考察——以财政体制变迁为视角》,《地方财政研究》,2010年第4期。
    ③宗禾:《应对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财政部详解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国财经报》,2009年3月19日第1版。
    ④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①李松森:《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地方财政研究》,2005年第8期。
    ②李松森:《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地方财政研究》,2005年第8期。
    ①程燕婷:《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长效机制的构建研究》,《税务与经济》,2010年第1期。
    ②樊丽明、李齐云等著:《中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页。
    ①郭维真:《地方举债权与财政联邦制的思考》,《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①向东:《我国政府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0页。
    ②参见张馨主编:《透视中国公共债务问题:现状判断与风险化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页。如浙江省宁波市实施的城区东扩、城市绿化、旧城改造、环境整治、动迁户开发,以及城区三江六岸防洪等六大工程,其总投资约为80亿元。而2000年所需投入的48.9亿元中,财政仅能落实10亿元。可见,仅2000年宁波市的公共投入负债就可能高达约40亿元之巨。
    ①李松森:《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地方财政研究》,2005年第8期。
    ②张澜:《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25期。
    ①向东:《我国政府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06页。
    ②王益:《发展中国市政债券市场的初步构想》,《世界经济》,2002年第6期。
    ③贾春晖:《市政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十学位论文,第10页。
    ①付传明:《论日本地方公债制度及其借鉴》,《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年第10期。
    ②张海星:《美、日地方公债及启示》,《财经问题研究》,2001年第2期。
    ①向东:《我国政府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09页。
    ②参见贾康、阎坤著:《转轨中的财政制度变革》,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第110页。
    ③贤春晖:《市政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
    ④贸奋晖:《市政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①财政联邦主义最先是由世界著名经济学家蒂博特、奥茨、马斯格雷夫、施蒂格勒等人于20世纪中后期提出,之后经钱颍一等经济学家进一步发展。它是处理政府问财政关系的一种重要理论。
    ①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②张文显著:《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98页。
    ①张文显著:《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96页。
    ②徐阳光著:《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第1版,第76页。
    ③王源扩:《论财政法的民主原则》,《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④刘剑文:《宪政与中国财政民主》,《税务研究》,2008年第4期。
    ⑤徐阳光著:《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81页。
    ⑥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①刘宪权教授发表演讲——《司法公正:“绿色权力”的制度保障》时提出:“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最有效的办法,人类选择法制,就足使社会控制资源得以最大化利用,用惯例和常规来解决问题,使治理风险最小化、成本最小化。法律的规制、权力的分离和行政的透明,都是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和人们对自我有了清晰认识后所建立的他律机制。”
    ②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③猩继光著:《财税法原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收法治建设》,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版,第246页。
    ④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273-274页。
    ①王源扩:《财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0页。
    ②刘尚希、赵晓静:《中国:市政收益债券的风险与防范》,《公共经济评论》,2005年第2、3期。
    ③夏启明:《地方政府发债的法律问题研究》,《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9年第1期。
    ①徐阳光:《地方财政自主的法治保障》,《法学家》,2009年第2期。
    ②卢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③张宇润著:《中国证券法——原理、制度、机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④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⑤王红建:《地方公债、财政分权与宪政的实现》,《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①龚仰树:《关于我国地方债制度设计的构想》,《财经研究》,2007年第11期。
    ②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③王源扩:《财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10页。
    ①韩增华:《预算管理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②彭宗超、薛澜、阚列著:《听证制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③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①邓少平:《地方债不能忽视信用评级》,《中国证券报》,2009年3月26日。
    ②高培勇、宋永明著:《公共债务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76页。
    ③王铠:《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11期。
    ①姜维壮、王倩:《地方债发行管理比较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10期。
    ②[美]爱伦·鲁宾:《公共预算中的政治:收入与支出》,载《借贷与平衡》,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页。
    ③华国庆:《预算法的理念与中国预算法的完善》,《法学论坛》,2009年第4期。
    ④王彩霞:《基于风险控制的地方公债制度安排》,《青岛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①邵伟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研究》,苏州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第45页。
    ②熊波:《我国发行地方债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财政研究》,2009年第6期。
    ①韩立言、王哲兵:《市政债券的风险与监管》,《经济导刊》,2004年第1期。
    ②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③霍敬裕:《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法治化研究》,《学术界》,2010年第1期。
    ①吴鹏飞:《地方政府债券法律问题之反思》,《上海金融》,2009年第8期。
    ①[澳]布伦南、[美]布坎南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6-187页。
    ①贾康主持:《地方财政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7-158页。
    ②刘文华、李妍:《也论事权与财权的统一》,《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贾康、阎坤著:《转轨中的财政制度变革》,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
    2、樊丽明、李齐云等著:《中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张馨著:《透视中国公共债务问题:现状判断与风险化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4、张文显著:《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版。
    5、徐阳光著:《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学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6、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
    7、翟继光著:《财税法原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税收法治建设》,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版。
    8、张宇润著:《中国证券法——原理、制度、机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9、彭宗超、薛澜、阚珂著:《听证制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高培勇、宋永明著:《公共债务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贾康主持:《地方财政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2、刘剑文著:《民主视野下的财政法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3、朱孔武著:《财政立宪主义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4、张守文著:《财税法疏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5、刘剑文著:《财税法学研究述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6、周刚志著:《论公共财政与宪政国家——作为财政学的一种理论前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廖益新、李刚、周刚志著:《现代财税法学要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18、[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9、[美]爱伦·鲁宾著:《公共预算中的政治:收入与支出》,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0、[澳]布伦南、[美]布坎南著:《宪政经济学》,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1、[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王源扩:《财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
    2、向东:《我国政府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3、贾春晖:《市政债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4、邵伟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研究》,苏州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5、华国庆:《中国地方公债立法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6、华国庆:《预算法的理念与中国预算法的完善》,《法学论坛》,2009年第4期。
    7、刘少波、黄文青:《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状况研究》,《财政研究》,2008年第9期。
    8、姜长青:《建国以来三次发行地方债券的历史考察——以财政体制变迁为视角》,《地方财政研究》,2010年第4期。
    9、宗禾:《应对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财政部详解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中国财经报》,2009年3月19日第1版。
    10、王益:《发展中国市政债券市场的初步构想》,《世界经济》,2002年第6期。
    11、付传明:《论日本地方公债制度及其借鉴》,《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年第10期。
    12、张海星:《美、日地方公债及启示》,《财经问题研究》,2001年第2期。
    13、李松森:《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地方财政研究》,2005年第8期。
    14、程燕婷:《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长效机制的构建研究》,《税务与经济》,2010年第1期。
    15、郭维真:《地方举债权与财政联邦制的思考》,《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16、张澜:《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25期。
    17、王源扩:《论财政法的民主原则》,《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18、刘剑文:《宪政与中国财政民主》,《税务研究》,2008年第4期。
    19、刘尚希、赵晓静:《中国:市政收益债券的风险与防范》,《公共经济评论》,2005年第2、3期。
    20、徐阳光:《地方财政自主的法治保障》,《法学家》,2009年第2期。
    21、王红建:《地方公债、财政分权与宪政的实现》,《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
    22、龚仰树:《关于我国地方债制度设计的构想》,《财经研究》,2007年第11期。
    23、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24、韩增华:《预算管理视角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25、邓少平:《地方债不能忽视信用评级》,《中国证券报》,2009年3月26日。
    26、王铠:《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11期。
    27、姜维壮、王倩:《地方债发行管理比较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10期。
    28、王彩霞:《基于风险控制的地方公债制度安排》,《青岛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29、熊波:《我国发行地方债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财政研究》,2009年第6期。
    30、韩立言、王哲兵:《市政债券的风险与监管》,《经济导刊》,2004年第1期。
    31、霍敬裕:《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法治化研究》,《学术界》,2010年第1期。
    32、吴鹏飞:《地方政府债券法律问题之反思》,《上海金融》,2009年第8期。
    33、刘文华、李妍:《也论事权与财权的统一》,《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34、苗连营、程雪阳:《分税制、地方公债与央地财政关系的深化改革——基于立宪主义的视角》,《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35、苗连营、程雪阳:《宪法学视域中的地方公债制度》,《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36、王玮:《地方政府公债监管及方式的选择》,《财贸经济》2006年第2期。
    37、刘文忠:《论加强人大财政立法和财政监督权》,《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38、贾洪文、胡琴:《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理论分析与实践探讨——以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为例》,《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39、陈少强:《中央代发地方债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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