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在中国的适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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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所带来的金融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为防范与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各国致力于金融法制化的建设和相互间的合作与借鉴;现代金融法的立法与改革以发达国家为先驱,更贴近于市场,更侧重于金融市场的稳定与风险的防范。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过程中,各国的通行做法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与最后贷款人制度、审慎的银行监管制度一起构成了一国的金融安全网。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行,大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兴起,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的破产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可能会成为现实,而我国长期以来的政府隐性担保制度既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又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稳定,为此,我国亟需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本文从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出发,通过比较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各经济体的存款保险制度,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构想。
     第一章主要论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理论基础、类型、存在的问题等,还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台湾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对各经济体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的介绍,分析了各经济体存款保险制度的显著特征。
     第三章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构想,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以政府担保为特征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利弊分析,提出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最后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提出制度构想,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方式、承保标的、保险额度、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设置、保险费率的设定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in the world have had a tremendous impact in the world, in order to prevent and protect the safety of financial markets,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emphasis on inter-building and cooperation and learn from each other;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make modern financial law reform legislation, which closer to the market, more emphasis on the stability of financial markets and risk prevention. In order to maintaining 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the common practice of all countries is to establish a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 the lender of last resort system, the system of prudential supervision of banks together constitute a country's financial safety ne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a large number of the emergence of joint-stock commercial banks, bank insolvency may become a reality, but our government has as a long hidden security system for a long time ,which will increase the burden of government the financial markets but also conducive to the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marke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stabil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and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depositors, China need to establish the ex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urgently. This article proceeds with the basic theory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through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from different economies, the author analyze the necessity and the possibility of establishing a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Chapter one focuses on basic theory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ncluding the basic concepts, historical development, theoretical basis, the types of problems, and the legal relations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Chapter two introduce the United States, Germany, Japan, Taiwan's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analyze the history, summarizes the common experience of the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n these countries and areas.
     Chapter three is about the establishment of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his part analyze necessity and possibility of the establishment. Then the author give some suggestion, including the deposit insurance organization and function orientation, the deposit insurance coverage and so on.
引文
1 此处的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泛指银行等进行存款性业务的金融机构。
    2 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5页。
    3 现代金融体系的三大安全网是指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性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以及存款保险制度。
    4 项卫星:《发展中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载《世界经济》1999年第1期,第25页。
    5 李仁真:《欧盟银行法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07页。
    6 罗滢:《存款保险: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18、219页。
    7 日本存款保险制度课题组:《日本存款保险制度》,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2页。
    8 Diamond(1984)金融中介说,转引自陆军、陈志毅:《各国存款保险制度安排的比较分析》,载《国际金融分析》2002年第5期,第42页。
    9 胡忠孝:《关于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4卷第4期,第396页。
    10 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或“平均法则”,是概率论主要法则之一。此法则的意义是:在随机险象的大量重复出现中,往往呈现几乎必然的规律,这类规律就是大数法则。大数法则是近代保险业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根据大数法则的定律,承保的危险单位愈多,损失概率的偏差愈小,反之,承保的危险单位愈少,损失概率的偏差愈大。因此,保险人运用大数法则就可以比较精确地预测危险,合理地厘定保险费率。中国百科网http://www.chinabaike.com/article/316/baoxian/2007/20071202695479.html
    11 王晋、宋文平:《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缺陷》,载《农村金融研究》2003年第3期,第24页。
    12[美]FDIC: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s on the Development of A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for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转引自潘修平:《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9页。
    13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53页。
    14 谢平、王素珍、闫伟:《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国际比较》,载《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第3页。
    15 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82页。
    16 参见我国台湾地区《存款保险条例》第9条。
    17 毛玲玲:《建立我国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载《金融法苑》2001年第11期,第108页。
    18 参见我国《保险法》第9条。
    19 潘修平:《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3页。
    20 潘修平:《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2、13页。
    21 参见我国《保险法》第9条。
    22 徐卫东:《保险法论》,吉林:吉林出版社,2000年,第285页。
    23 盛四化、潘封:《简析存款保险法律关系》,载《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42页。
    24 胡忠孝:《关于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第397页。
    25 潘修平:《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9页。
    26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合同。
    27 潘修平:《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30、31页。
    28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第263页。
    29 张忠军:《金融监管法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294页。
    30 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委员会:《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3页。
    31 1989年新设立的储蓄协会保险基金取代了FSLIC的基金,与FDIC的银行存款保险基金一起统归FDIC管理。
    32 FDIC(1998),第37、38页,转引自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委员会:《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5页。
    33 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54页。
    34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39页。
    35 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60、61页。
    36 鲍雪霞:《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载《商场现代化》2007年第5期,第391页。
    37 检察官协会是一个类似于监管行业组织的常设机构,通常由FRB、OCC、OTS、FDIC轮流出任会长,负责制定统一的监管原则、监管标准和监管报告的形式,引自王自力:《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成功三要素》,载《银行家》2006年第9期,第97页。
    38 何广文,冯兴元:《德国存款保险的制度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德国研究》2003年第4期,第4页。
    39 1974年,当时德国最大的私人商业银行赫斯塔特银行的倒闭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震动。
    40 张桥云:《存款保险制度》,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39页。
    41 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66页。
    42 何广文,冯兴元:《德国存款保险的制度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德国研究》2003年第4期,第7页。
    43 德国的信用合作体系由德意志银行、区域性中心合作银行和基层信用合作社(大众银行和莱夫艾森银行)组成,何广文,冯兴元:《德国存款保险的制度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德国研究》2003年第4期,第5页。
    44 何广文,冯兴元:《德国存款保险的制度特征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德国研究》2003年第4期,第6页。
    45 郭力璞、解少峰:《各国存款保险制度比较》,载《保险研究》1996年第3期,第61页。
    46 谢平、王素珍、闫伟:《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国际比较》,载《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第9页。
    47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282页。
    48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285页。
    49 1926年,就曾有部分众议员向大藏省银行局局长提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遭到了反对。引自日本存款保险制度课题组:《日本存款保险制度》,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3页。
    50 赵学臣:《日本存款保险制度的演变和启示》,载《日本问题研究》2006年第4期,第37页。
    51 张蓼红、温世华:《日本的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启示》,载《东北亚论坛》2001年第2期,第64页。
    52 陈国进:《日本存款保险制度的演变及其借鉴意义》,载《国际金融研究》2002年第5期,第37页。
    53 柴荣:《试论台湾地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50页。
    54 1982年台湾出现“亚信”挤兑风潮,两天内被挤提新台币几十亿元。引自刘澄、王大鹏:《台湾“中央存款保险公司”20年之运营成败》,载《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第14页。
    55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144页。
    56 陈斌彬:《台湾地区存款保险制度及对祖国大陆的启示》,载《国际经贸探索》2007年第10期,第40页。
    57 徐艳:《台湾地区存款保险制度评析》,载《台湾法研究学刊》2003年第6期,转引自柴荣:《试论台湾地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第54页。
    58 陈斌彬:《台湾地区存款保险制度及对祖国大陆的启示》,载《国际经贸探索》2007年第10期,第41页。
    59 钟伟:《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国银行业转轨》,载《国际经济评论》2003年第7期,第30页。
    60 2006年8月27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首次专门就金融机构的破产做出了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鉴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存在的特殊性,《破产法》又进一步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61 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54页。
    62 张建军:《存款保险:必要性、障碍、对策》,载《南方金融》2003年第4期,第8页。
    63 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课题组:《构建中国存款保险体系的若干思考》,载《中国金融半月刊》2003年第5期,第18页。
    64 日本存款保险制度课题组:《日本存款保险制度》,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98页。总体而言,日本的金融机构破产政策经历了如下的转变过程:支持健全金融机构合并破产金融机构→对破产金融机构债权进行分离后让其推出市场→尝试法律形式破产处理→破产前进行预防性处理。
    65 马小芳:《银行脆弱性与存款保险制度》,载《经济管理》2006年第17期,第85页。
    66 钟伟:《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国银行业转轨》,载《国际经济评论》2003年第7期,第31页。关于东道国中央银行是否应当充当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在国际金融界迄今为止也一直是迷糊不清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美国法律规定联邦储备银行可以向外国银行的分行和代理机构提供信贷,欧盟《存款担保指令》规定,对在欧盟成立的银行机构的分行,由母国提供存款保险。
    67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313页。
    68 “倒逼机制”是指央行为解决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即使在货币投放量太多、大的经济环境处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也不得不增加货币投放,从而加剧经济的动荡。引自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109页。
    69 政策性负担是指为国债项目提供准财政性的配套资金,为国企提供流动性资金等。引自钟伟:《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国银行业转轨》,载《国际经济评论》2003年第7期,第31页。
    70 2005年的《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我国在2002年、2003年的市场化水平分别达到了72.8%和73.8%,引自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187页。
    71 张丽:《存款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山西大学200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25页。
    72 王自力:《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成功的三要素》,载《银行家》2006年第9期,第96页。
    73 同样,从台湾地区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我们也能很清晰的看到法律保障的重要作用,从1975年《银行法》、1985年的《存款保险条例》到2003年的《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等等。
    74 世界银行(2001)和IMF的专家Garcia(2003)均持该种观点,引自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262页。
    75 “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拥有监管权,这样才能把赔付的义务和权利结合起来,使他能够控 制未来银行倒闭的风险”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地区首席金融专家王君称,引自《财经》2008年第23期,第62页。
    76 引自《财经》2008年第23期,《绸缪存款保险》,第60页。
    77 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134页。
    78 石先广:《存款保险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79 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第154、155页。
    80 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第136页。
    81 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269页。
    82 引自《财经》2008年第23期,《绸缪存款保险》,第64页。
    83 张正平:《转轨时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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