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启动民事再审程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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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再审制度是一种特殊的纠错和救济程序,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规定了人民法院自我监督的同时赋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以及当事人享有依法提起再审的权利。十余年的审判实践表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尤其是人民法院作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越来越受到质疑。民事诉讼程序的内在价值在于程序公正和程序效益,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障,通过诉讼达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统一。单纯追求外在的价值,片面追求实体公正,忽略程序上的公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本文将从民事诉讼价值及民事诉讼目的角度入手,阐述人民法院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弊端及取消这一启动主体的必要性,同时提出限制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以当事人申请再审作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要渠道这一观点。
The civil retrial system is a special procedure of error-correcting and relief .It has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civil procedure.Our country’s Civil Retrial system provides the people court’s selfsupervision,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legal supervision and the litigant’s right raising retrial according to law.The recent ten-years’trial practice shows: the system has many defects, especially that the people’s court as the main body of the start-up civil Retrial Procedure,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questionable.The intrinsic value of the civil procedure lies in procedural justice and procedural benefit. The aim of the civil procedure is to guarantee the litigant’s rights And the substantive justice and the procedural justice can be unified through litigation. Seeking solely the external value, seeking one-sidedly the substantive justice, ignoring the procedural justice are not the genuine judicial justice.This paper,outlines the defects of the people court’s start-up the civil Retrial procedure and the necessity for cancelling the start main body from the value and the aim of civil procedure simultaneously, the viewpoint is put forward that restrict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legal supervision and Make the litigant’s application for retrial procedure as main channel.
引文
① 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367-371 页。
    ① 齐树洁主编:《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40 页。
    ①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调研小组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230 页。
    ①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调研小组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230-231 页。
    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410 页。
    ③ 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530 页。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规选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第 85 页。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选编 1954 年 9 月-1955 年 6 月》,法律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126 页。
    ① 汤维建:《从模式比较的视角看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时代法学》2006 年第 4期,第 10 页。
    ② 邱联恭:《程序选择权之法理——着重于阐述其理论基础,并准以展望新世纪之民事程序法学》载《法学丛书》,1993 年第 15 期,转引自江伟:《中国民事诉讼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第 4-5 页。
    ③ 李祖军:《论民事再审程序》,载《现代法学》2002 年第 2 期,第 107 页。
    ① 林喆:《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4 页。
    ② 杨秀清:《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载《河北法学》2004 年第 5 期,第 16-17 页。
    ③ [法]让 文森 塞尔日 金沙尔著:《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下),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年版,第 1297 页。
     ① 沈达明编著:《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下册),中信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09 页。
     ① 张家慧:《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7 页。
     ① 张卫平:《民事再审事由研究》,载《法学研究》2000 年第 5 期,第 103 页。
    
    ①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276 页。
    ② 宋朝武:《关于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评论》2003 年第 2 期。
    ① 廖中洪主编:《民事诉讼改革热点问题研究综述(1991-2005)》,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6 年 1 月版,第 820-823 页。
     ① 刘家兴《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310 页。
    ② 万国海:《民事案件再审管辖问题之探讨》,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 年第 2 期,第 137-141 页。
    ①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调研小组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261 页。
    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调研小组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263 页。
    
    ① 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载《法学研究》1999 年第 3 期,第 13 页。
    ② 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5 页。
    ①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华夏出版社 1987 年版。
    ② 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8 页。
    ③ 江伟:《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与申请再审程序的完善》,载《法商研究》2006 年第 4 期,第26 页。
    ④ [日]三月章:《日本民事诉讼法》,汪一凡等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7 年版,第 29 页。
    ① 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79 页。
    ② 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93 页。
     ① 廖中洪主编:《民事诉讼改革热点问题研究综述(1991-2005)》,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826 页。
     ① 宋朝武:《关于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评论》2003 年第 2 期,第 108 页。
     ① 常怡、唐力:《民事再审制度的理性分析》,载《河北法学》2002 年第 5 期,第 109 页。
    ② 魏东、李丽:《启动民事再审主体制度的审视与重构—角色定位与职能的分析》,载《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第 17 卷第 12 期,第 83 页。
    ① 郎贵梅、李洛云:《对我国民事再审立案制度的评析及重构》,载《程序公正与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712 页。
    ② 江伟:《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与申请再审程序的完善》,载《法商研究》2006 年第 4 期,第28 页。
    ① 虞政平:《论再审程序之有限性》,载《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2001 年第 4 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 年版,第 238-264 页。
    ② 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92 页。
    ③ 白绿铉:《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14 页。
    ④ 曹三明、陈海光:《保障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38 页。
    ① 贺卫方:《司法的制度与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62 页。
    ② 陈朝阳:《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看得见的正义》,载《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 1 期,第 69-73 页。
    ① 万国海:《民事案件再审管辖问题之探讨》,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年第 2 期,第 137-141 页。
    ② 景汉朝,卢子娟:《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重构》,载《法学研究》1999 年第 1 期,第 37 页。
     ① 陈朝阳:《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看得见的正义》,载《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 1 期,第 69-73 页。
    1、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2、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3、齐树洁主编:《民事程序法》,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1 月版。
    4、谭兵主编:《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5、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6、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调研小组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报告》,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7、廖中洪主编:《民事诉讼改革热点问题研究综述(1991-2005)》,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 年版。
    8、刘家兴:《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
    9、《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 1984 年版。
    10、张晋潘主编:《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 1982 年版。
    11、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
    12、曹三明、陈海光:《保障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 年版。
    13、贺卫方:《司法的制度与理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14、林喆:《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法律出版社 1997 年版。
    15、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选编 1954 年 9 月-1955 年 6 月》,法律出版社 1956 年版。
    17、张家慧:《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18、沈达明编著:《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下册),中信出版社 1991 年版。
    19、[法]让 文森 塞尔日 金沙尔著:《法国民事诉讼法要义》(下),罗结珍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20、[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
    21、[日]三月章:《日本民事诉讼法》,汪一凡等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7 年版。
    22、白绿铉:《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
    1、江伟:《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与申请再审程序的完善》,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 4 期。
    2、常怡、唐力:《民事再审制度的理性分析》,载《河北法学》2002 年第 5 期。
    3、杨秀清:《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载《河北法学》2004 年第 5 期。
    4、张卫平:《民事再审事由研究》,载《法学研究》2000 年第 5 期。
    5、景汉朝,卢子娟:《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重构》,载《法学研究》1999 年第 1 期。
    6、汤维建:《从模式比较的视角看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时代法学》2006 年第 4 期。
    7、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载《法学研究》1999 年第 3 期。
    8、宋朝武:《关于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评论》2003 年第 2 期。
    9、陈朝阳:《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看得见的正义》,载《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年第 1 期。
    10、李祖军:《论民事再审程序》,载《现代法学》2002 年第 2 期。
    11、万国海:《民事案件再审管辖问题之探讨》,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年第 2 期。
    12、虞政平:《论再审程序之有限性》,载《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2001 年第 4 卷,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1 年版。
    13、邱联恭:《程序选择权之法理——着重于阐述其理论基础,并准以展望新世纪之民事程序法学》,载《法学丛书》1993 年第 15 期。
    14、魏东 李丽:《启动民事再审主体制度的审视与重构—角色定位与职能的分析》载《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第 17 卷第 12 期。
    15、郎贵梅、李洛云:《对我国民事再审立案制度的评析及重构》,载《程序公正与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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