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外交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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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外交是中国古代王朝统治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魏能够由中国北方一个相对弱小的少数民族游牧部落联盟,在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脱颖而出,最终统一北方,与南朝对峙,与其卓有成效的外交活动是分不开的。本文即从历史学和外交学的角度对北魏外交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首先,在全面认识北魏外交制度前,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北魏外交制度产生的根源和背景,对北魏不同发展阶段的外交状况做了概括介绍。其次,对北魏中央主管外交事务的机构、中央及地方各级外交相关机构、外交决策的主要方式和特点也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和论述。接下来,在此基础上,又具体探讨了北魏外交遣使制度、外交接待制度和外交文书制度,以便从各个角度展示北魏外交制度的整体风貌。
Diplomac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tate affairs of the ancient imperial China and supplementary means to realize national development strategy. Northern Wei Dynasty started as a relatively small nomadic society of Ancient North China, was able to successfully annex all the other Northern countries of Ancient China and became as a powerful nation as then South Dynasty. This is mainly attributed to its exceptional diplomatic institutions and events. This dissertation explores and studies the diplomacy policie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from the History and Diplomacy perspective. The summary of the sections is as following:
     In the preface the meaning and academic value of the research topic are stated; the key concepts are defined and distinguished. The literature review in this area including synthetic study and special study is summarized. Finally, the research question is proposed, the methodology of this study is addressed and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is illustrated.
     In Chapter I, the diplomatic event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are overviewed, following the developmental stages of the nation. Northern Wei Dynasty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period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Northern Wei Dynasty confronted different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environment at different stages. This decided its different priorities to its diplomacy issues and its diverse strategic plans. Correspondingly, this featured its unique diplomacy strategies.
     Chapter II investigate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diplomatic organization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Northern Wei government diplomatic organization adopted the administration model of central dynasties originated from Han and Wei dynasty, taking double-track systems, namely Dahonglu and Royal secretary sharing and collaborating the work in the diplomatic organization. Dahonglu was in charge of dispatching delegates to other countries and receiving the foreign visitors etc.; the prime minister was responsible for foreign affairs administration and logistic work. These two were cooperating with and supplementing each others.
     Chapter III explored the central and local diplomacy related organisations. The complicated diplomatic work sometimes needed to be supported cooperated with by various other relevant central and local organisations respectively. The key relevant central orgnisations include Cabinet of Ministers, the branches of Prime Minister and Ushers of the Court, among which Cabinet of Ministers was responsible for drafting foreign affairs documents, diplomatic announcements and being instructed to visit foreign countries; the branches of Prime Minister took in charge of negotiation of relevant foreign affairs of the branch with the neighbour countries; the Ushers of the Court was responsible for the reception of diplomatic delegations, taking order for dispatching and accepting awards and titles. The relevant local foreign affair orgnisations mainly involve the local governments of border area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They were responsible for reception and sending off diplomatic delegates, dispatching delegates, diplomatic correspondences, resolving diplomatic conflicts, involv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border trade, delivering diplomatic information etc.
     Chapter IV states the decision-making system of Northern Wei’s diplomatic institutions. Northern Wei Dynasty basically carried out the emperor decision. As a sovereign,the emperor had the final decision-making authority. And Northern Wei Dynasty set up necessary working departments and organization, formed strictly management system to ensured the emperor's right to make decision.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ce of the contents and character of the diplomatic events, the government adopted different types of decision-making modes and procedures, summoned the related personnel, drew on the wisdom of the masses, and then choose the best solution to avoid or decrease serious error. Based on the differences of the contents, scopes, participants and historical stages, the forms of the diplomatic decision of Northern Wei can be classified as collective decision making by the emperor holding the meeting, collective decision making by all the officials, collective decision making by Functional Department, and by inquiring the related personnel.
     Chapter V explored the envoys dispatching and its managing system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Diplomatic envoys, as the executive of diplomatic institutions and events, played extremely important role in Northern Wei diplomatic activities. Northern Wei dynasty had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diplomatic envoys according to different dispatching aims. The composition and status of diplomatic delegates were distinguished depending on the dispatching purpose, time and dispatching destination. The selection of diplomatic envoy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strictly followed the selection criteria. During the dispatching, they must strictly follow the diplomatic disciplines and accepted the awards or penalty according to their performance after return.
     Chapter VI investigated the diplomatic Rite system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Diplomatic Rite was an important means to the diplomatic activities of Northern Wei as well as an indispensable fragment in diplomatic activities; it was the specific realization of national diplomatic institutions and principles. Northern Wei Dynasty had its own systematic diplomatic Rite system, running through its whole diplomatic activities.
     Chapter VII mainly examined the research of Northern Wei diplomatic papers. Northern Wei diplomatic papers include covenants, credentials, edicts, notes etc. The central government diplomatic papers were drafted, composed by Cabinet of Ministers, the following the emperor or the diplomatic decision making organization’s order, and finally endorsed by the emperor before its release. Beside the executive or deputy official from the Cabinet of Ministers, the diplomatic papers may also have been written by knowledgeable diplomatic officials, experts in foreign affairs and documents who were appointed by the emperor. The Local government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must report to and be permitt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before their diplomatic papers were delivered to a neighbor country. The Northern Wei diplomatic papers were delivered mainly through envoys and the local government of border area.
     The last chapter summarized the whole dissertation. It is argued that as the extension of the interiors of a nation, diplomacy occupied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state affair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Som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iplomatic institutions of Northern Wei Dynasty were of the succession of the former genera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affected profoundly the diplomatic systems of Sui and Tang Dynasties as a successive historical process.
引文
①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7页。
    ②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2页。
    
    ①张程:《三国大外交》,重庆:重庆出版集团发行公司,2007年,第2页。
    ②黄金祺:《概说外交》,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5,第13页。
    ③鲁毅:《外交学概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7月,第二版,第5页。
    
    ①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12页。
    ②孙玉荣:《中国古代国际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页。
    
    ①参看陈顾远:《中国国际法溯源》,北京:商务印书馆,1933年,第2页。
    ②《史记》卷123《大宛列传》。
    
    ①《宋书》卷95《索虏传》。
    ②王万盈《北魏时期的周边贸易述论》,载《北朝研究》(第二辑),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59—70页。
    ①参看John K. Fairbank(费正清):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8;李云泉:《朝贡制度史——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
    ②参看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何芳川《“华夷秩序”论》,载《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
    ③参看西嶋定生:《中国古代国家与东亚世界》,日本东京,东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
    ④黄枝连:《天朝礼制体系研究》(上、中、下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1994,1995年版。
    ①《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
    
    ①《魏书》卷11《前废帝纪》。
    ②孙玉荣:《中国古代国际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2—43页。
    
    ①《魏书》卷102《西域传》。
    ②《魏书》卷102《西域传》。
    ③《魏书》卷102《西域传》。
    ④赵翼:《廿二史劄记》,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94—295页。
    
    ①周春元:《南北朝交聘考》,贵阳:贵州师大学报编辑部,1989年版,第249页。
    ②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①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②黄枝连:《天朝礼制体系研究》(上、中、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1994,1995年版。
    ③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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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许辉:《南北朝关系述论》,载《江苏社会科学学报》,2002年,第3期。
    ③李琼英:《论刘宋时期的南北关系》,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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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韩昇:《“魏伐百济”与南北朝时期东亚国际关系》,载《历史研究》,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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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⑩金锦子:《论百济与北魏的关系》,载《东疆学刊》,2006年,第4期。11薛瑞泽:《南北朝时期与朝鲜半岛诸国的交往》,载《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12姚宏杰:《参合陂之役前燕魏关系略论》,载《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13田建平:《略论柔然与北魏的关系》,载《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14王勇:《小议柔然与北魏的关系》,载《沧州师专学报》,2003年,第1期。15马国荣:《北魏与西域关系述略》,载《喀什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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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陈彦辉:《中国古代外交机构编制及其职能》,载,《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3期。
    ③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十八册,第251—360页。
    ④黎虎:《魏晋南北朝鸿胪的外交管理职能》,载《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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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王静:《北魏四夷馆论考》,载《民族研究》,1999年,第4期。
    ②蔡宗宪:《南北朝的客馆及其地理位置》,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1期。
    ③周春元:《南北朝交聘考》,贵州师大学报编辑部,1989年版,第249页。
    ①逯耀东:《从平城到洛阳——拓跋魏文化转变的历程》,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6—289页。
    ②梁满仓:《南北朝通使刍议》,载《北朝研究》,1990年上半年刊(总第2期)。
    ③侯廷生:《南北朝时期的北南通和使者身份、地位和作用疏议》,载《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
    ④牟发松:《南北朝交聘中所见南北文化关系略论》,载《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十四辑)》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6期。
    ⑤张泉:《北魏行人的文学表现》,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⑥黎虎:《郑郑羲使宋述略》,载《文史哲》,1993年第3期。
    ⑦洪卫中:《南北朝妙简外交使者简析》,载《青岛大学师范学院》,2006年,23卷第4期。
    ⑧王允亮《南北朝聘使往来略论》,载《语文知识》,2008年,第2期。
    ⑨蔡宗宪:《南北朝交聘使节行进路线考》,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4辑。
    ⑩王友敏:《南北朝交聘礼仪考》,载《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
    
    ①徐美莉:《柔然与北魏的外交礼仪》,载《甘肃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
    ②金正昆:《外交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70页。
     ①《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①《魏书》卷24《张衮传》。
    ②《魏书》卷13《昭成皇后慕容氏传》;《魏书》卷95《慕容廆传附慕容垂传》。
    ③参看李凭:《北魏的平城时代》,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5—32页。
    
    ①《资治通鉴》卷107“东晋太元十六年七月条”。
    ②《魏书》卷24《许谦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宋书》卷95《索虏传》。
    ①《资治通鉴》卷118“晋纪安帝义熙十三年三月条”。
    ②关于沈范、索季孙的官职,《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记为“中军将军”。《宋书》卷95《索虏传》与《资治通鉴》卷119“宋纪武帝永初三年五月条”均记为“殿中将军”。
    ①《资治通鉴》卷121“宋文帝元嘉七年二月条”。
    ①《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
    ①《资治通鉴》卷122“宋文帝元嘉八年六月条”。
    ②《资治通鉴》卷122“宋文帝元嘉十年二月条”。
    ③《资治通鉴》卷125“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十二月条”。
    ④《资治通鉴》卷125“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十二月条”。
    
    ①《魏书》卷102《西域传》。
    ②《魏书》卷102《西域传》。
    ③《洛阳伽蓝记》卷3《城南·龙华寺》。
    
    ①《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②《魏书》卷97《海夷冯跋传附冯文通传》。
    ①参看姜维公《北魏灭燕对海东局势的影响》,载于《北朝史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
    ②《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
    ③《魏书》卷17《明元六王·乐平王拓跋丕传》;《魏书》卷28《刘洁传》。
    ④《宋书》卷95《索虏传》。
    ⑤许同莘:《公牍学史》,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年,第251页。
    
    ①《魏书》卷26《尉眷传》。
    ②《魏书》卷55《游明根传》。
    ③《魏书》卷5《文成帝纪》。
    ④《魏书》卷5《文成帝纪》。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55《游明根传》。
    ②《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③《南齐书》卷47《王融传》。
    
    ①《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②《魏书》卷85《文苑传序》。
    ③《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昶传》。
    ④《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昶传》。
    
    ①《魏书》卷100《百济国传》。
    ②《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①《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②《魏书》卷60《程骏传》。
    ③《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④《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魏书》卷40《陆俟传》。
    ①松田寿男:《吐谷浑遣使考》,译文载《西北史地》,1981年,第2一3期。
    
    ①《北史》卷94《高丽传》。
    ②《魏书》卷108之三《礼志三》。
    ③《魏书》卷100《勿吉传》。
    ①《北使》卷98《蠕蠕传》。
    ①《魏书》卷10《孝庄帝纪》。
    ①《宋书》卷39《百官制上》。
    ②《南齐书》卷16《百官志》。
    ③《魏书》卷113《官氏志》。
    ④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社,2001年版,第92页。
    ①本表所列鸿胪官员仅限现有文献中姓名可考者,不能概括北魏时期所有鸿胪官员。《魏书》中尚有多处出现“诏大鸿胪持节……”云云,但具体姓名不可考,故未计。
    ②据《魏书》卷83上《杜超传》记载,杜超于始光中任大鸿胪卿。另《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载:神三年七月庚子,“诏大鸿胪卿杜超假节都督冀、定、相三州诸军事、行征南大将军、太宰,进爵为王,镇邺,为诸军节度。”因此可知,神三年杜超仍在大鸿胪任上。
    ③《魏书》卷24《崔玄伯传附崔景徽传》记载:崔景徽父崔道固于延兴中卒,崔景徽“袭父爵临淄子,加宁朔将军。出为青州、广陵王羽征东府司马、大鸿胪少卿。”而据《魏书》卷113《官氏志》载,孝文帝太和十五年方置鸿胪少卿,以此推测其出任鸿胪最早当载太和十五年之后。
    ④《魏书》卷55《游明根传》载:“文明太后崩,群臣固请公除,高祖与明根往复。……迁大鸿鸿卿。”
    ⑤《魏书》卷37《司马休之传附司马跃传》载:司马跃,“尚赵郡公主,拜驸马都尉。代兄为云中镇将、朔州刺史,假安北将军、河内公。……还为祠部尚书、大鸿胪卿、颍川王师,以疾表求解任。太和十九年卒。”则其大鸿胪任期当在太和十九年之前。
    ①《魏书》卷39《李宝传附李韶传》载:李韶“延兴中,补中书学生。袭爵姑臧侯,除仪曹令。……迁给事黄门侍郎。后例降侯为伯。兼大鸿胪卿,黄门如故。高祖将创迁都之计,诏引侍臣访以古事。韶对:‘洛阳九鼎旧所,七百攸基,地则土中,实均朝贡,惟王建国,莫尚于此。’高祖称善。迁太子右詹事,寻罢左右,仍为詹事、秦州大中正。出为安东将军、兖州刺史。”以此推李韶担任大鸿胪的时间当在孝文帝太和十六年至太和十九年之间。
    ②《魏书》卷56《郑羲传附郑胤伯传》记载:“高祖纳其女为嫔。出为建威将军、东徐州刺史,转广陵王征东府长史。带齐郡内史。卒于鸿胪少卿。”而据《魏书》卷113《官氏志》的记载,孝文帝颁布诏命分定族姓并与汉族高门联姻是在太和十九年,故推测郑胤伯当卒于此后。
    ③参看《北魏杨舒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4页。
    ①据《北魏元钦墓志》载:元钦于景明初,除司徒右长史。正始末,为辅国将军尚书吏部郎中。“于时阴衡泛极,降沴荆杨,原漯滔流,民用惛垫?骄庸⒙牵醣嗣壤瑁颊炔帕迹孔绕胧R怨底谙停?润兼畅,光扬之寄,实唯伊人。即以本官持节慰劳,衔命载驰。……还除大鸿胪卿,寻授度支尚书,转大宗正卿七兵尚书。”按《魏书》卷8《宣武帝纪》,延昌元年,北魏东南寿春等帝十三州洪水泛滥。故元钦担任鸿胪当是延昌元年奉使返回之后。
    ②参看《北魏元钦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49页。
    ③参看《北魏元端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33页。
    ④《北魏元悌墓志》记载,元悌“十四,袭王爵,除散骑常侍。……寻加平南将军。从列班也。复增安南将军,怗河南尹。……俄迁中军将军。转大鸿胪卿。……换护军将军。春秋廿有三,以武泰元年四月十四日薨于河梁之西。”据此可推,元悌生于正始二年,孝明帝神龟元年袭爵,其后职务变动一直比较频繁,大约应在正光年间出任大鸿胪。
    ⑤参看《北魏元悌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9页。
    ①于纂,《魏书》中无传,从其墓志中所记载的祖、父之名推测,不似汉族之名。《魏书》卷113《官氏志》,太和十九年,孝文帝分定族姓,改“勿忸于氏”为“于氏”。于纂当为鲜卑人。
    ②参看《北魏于篡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8页。
    ③《魏书》卷10《孝庄帝纪》载孝庄帝永安三年十月,封大鸿胪卿元宝炬为“南阳王,大宗正卿、汝阳县开国公元修为平阳王,通直散骑常侍、龙骧将军、新阳县开国伯元诞为昌乐王。”此前元宝炬担任大鸿胪卿,但始任时间不详。
    ④《魏书》卷21上《献文六王上·咸阳王元禧传附元昶传》载:“庄帝初,特封太原王。累迁鸿胪卿,超拜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天平二年薨,赠太尉公”。据此可推测,元昶任大鸿胪卿的时间当在孝庄帝之后至北魏分裂前,具体不详。
    ①参看《北魏元继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59页。
    ②《魏书》卷86《乞伏保传》中记作“乞伏保”。
    ③参看《北魏乞伏宝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04页。
    ④《魏书》卷113《官氏志》。
    ⑤《魏书》卷7下《孝文帝纪下》。
    
    ①参看《北魏杨舒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4页。
    ②《通典》卷26《职官典八·诸卿中》。
    ①《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渊传》。
    ②《魏书》卷57《崔挺传》。
    ③参看《北魏乞伏宝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04页。
    ④《魏书》卷33《公孙表附公孙轨传》。
    ①《隋书》卷27《百官志中》。
    ②《北魏杨舒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4页。
    ③《北魏元悌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19页。
    ④《洛阳伽蓝记》卷3《城南·龙华寺》。
    ①参看《北魏乞伏宝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04页。
    ②参看(唐)林宝:《元和姓纂》,中华书局,1994年。
    ③参看唐长孺:《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9—91页。
    ①《魏书》卷13《宣武灵皇后胡氏传》。
    ②《魏书》卷91《徐謇传》。
    ③《魏书》卷55《游明根传》。
    ④《魏书》卷71《裴叔业传附裴植传》。
    ⑤《魏书》卷72《贾思伯传》。
    ⑥《魏书》卷77《羊深传》。
    ⑦《魏书》卷60《韩麒麟传附韩子熙传》。
    ⑧《魏书》卷19上《景穆十二王上·阳平王拓跋新成传附元钦传》。
    ⑨参看《北魏元钦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49页。
    ⑩《魏书》卷44《孟威传》。11《魏书》卷21上《献文六王上·赵郡王元干传附元谌传》。12《魏书》卷40《陆俟传附陆昶传》。
    ①参看《北魏乞伏宝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04页。
    ②《魏书》卷83上《杜超传》。
    ③《魏书》卷33《公孙表传附公孙轨传》。
    ④《魏书》卷60《韩麒麟传附韩子熙传》。
    ⑤《魏书》卷55《游明根传》。
    ⑥《魏书》卷66《李崇传附李世哲传》。
    ⑦《魏书》卷22《孝文五王·京兆王元愉传附元宝炬传》。
    ⑧《北齐书》卷26《薛琡传》。
    ⑨参看《北魏元端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33页。
    ⑩参看《北魏元悌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19页。11参看《北魏乞伏宝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04页。
    
    ①《通典》卷22《职官四·尚书上》。
    ②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十八册,第255—259页。
    ①《魏书》卷113《官氏志》。
    ②参看刘俊喜:《山西大同沙岭北魏壁画墓》,载于国家文物局编《2005重要考古发现》,北京:文物出版社, 2006年,第115-122页。
    ①张庆捷、郭春梅:《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所见拓跋职官初探》,载于《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2期。
    ②《魏书》卷48《高允传附高师传》中没有载明高师出任尚书主客郎的具体时间,严耕望先生在《北魏尚书制度考》中推测,高师出使此职当在孝文帝中叶,本文采用此说。
    ③《魏书》卷79《成淹传》载:“淹小心畏法,典客十年,四方贡聘,皆有私遗,毫厘不纳,乃至衣食不充。遂启乞外禄。景明三年,出除平阳太守,将军如故。”以此推断,成淹任主客令,当在太和十六年。
    ①参看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82页。
    ②参看《北魏李璧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页。
    ③参看《北魏邢伟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8页。
    ④《魏书》卷47《卢玄传》,卢道舒系卢渊之子,其父有八子,道舒排名第八,其七兄道约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58岁卒,可推道舒生年当在太和十年以后,其出任主客郎最早也应在孝明帝以后。
    ⑤《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文符传》载:卢文符,“位员外郎、羽林监、尚书主客郎中,迁通直散骑侍郎。永安中卒,年四十。”以此推测,卢文符任主客郎时间应在孝明帝末期。
    ⑥李子仁乃李叔胤弟仲胤之少子。李叔胤于景明三年卒,年三十六。李子仁是其弟之子,以此推李子仁任主客郎当在孝明、孝庄帝时期。
    ⑦参看《北魏元洛神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18页。
    
    ①参看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十八册,第342页。
    ②参看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7页。
    ①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十八册,第315页;黎虎《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0页。
    ②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十八册,第315页。
    ③参看《北魏邢伟墓志》,收入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8页。
    ④《魏书》卷45《裴骏传附裴宣传》。
    ⑤《魏书》卷42《薛辩传附薛驎驹传》。
    
    ①《魏书》卷68《甄琛传》。
    ②《南齐书》卷58《东夷高句丽国传》。
    ③《资治通鉴》卷137“齐永明九年正月条”作“何得以朱衣入凶庭”。
    ①《廿二史札记》卷14《南北朝通好以使命为重》。
    ②《梁书》卷48《范缜传》。
    ③《梁书》卷26《萧琛传》。
    ④《梁书》卷53《庾荜传》。
    ⑤《南齐书》卷53《裴昭明传》。
    ⑥《廿二史札记》卷14《南北朝通好以使命为重》。
    ⑦《魏书》卷39《李宝传附李彦传》。
    ⑧《魏书》卷42《薛辩传附薛驎驹传》。
    ⑨《魏书》卷55《刘芳传》。
    ⑩《魏书》卷33《屈遵传》。
    ①《魏书》卷68《甄琛传》。
    
    ①参看周倩、汤长平《北朝诸卿制度的变迁研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②《魏书》卷53《李孝伯传附李安世传》。
    ①《魏书》卷33《屈遵传》。
    ②《魏书》卷48《高允传》。
    ③《魏书》卷69《袁翻传》。
    ④《魏书》卷93《徐纥传》。
    ①《北史》卷98《蠕蠕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校勘记”之“十二”注:曹道芝即前引文中之曹道。
    ③《魏书》卷78《孙绍传》。
    ④《魏书》卷82《常景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考》,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十八册,第273—290页。
    ③《南齐书》卷58《东夷高句丽传》。
    
    ①《晋书》卷24《百官志》。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③《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①《魏书》卷3《明元帝纪》。
    ②《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
    ③《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昶传》。
    ④《魏书》卷101《宕昌传》。
    ⑤《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⑥《宋书》卷95《索虏传》。
    ⑦《魏书》卷45《裴骏传》。
    ①《洛阳伽蓝记》卷4《城西·寿丘里》。
    ②据《魏书》卷19上《景穆十二王上·京兆王元子推传附元暹传》载,元暹任秦州刺史,约在孝庄帝永安二年。
    ③《魏书》卷28《奚牧传》。
    ④《宋书》卷95《索虏传》。
    ①《宋书》卷95《索虏传》。
    
    ①《魏书》卷3《明元帝纪》。
    ②姜维东:《<后魏孝文帝与高句丽王云诏>中所见魏丽形势及双方关系》,载于《史学集刊》,2006年第6期。
    ③《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④《魏书》卷69《袁翻传》。
    ①《魏书》卷44《薛昙尚传》。.
    ①参看金正昆《外交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5页。
    
    ①《资治通鉴》卷119“宋武帝永初三年条”。
    ②《魏书》卷35《崔浩传》。
    ③《魏书》卷35《崔浩传》。
    ④《资治通鉴》卷121“宋文帝元嘉六年四月条”。
    
    ①参看严耀中《北魏前期政治制度》,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第61-72页。
    ②《魏书》卷113《官氏志》。
    ③《魏书》卷29《叔孙建传》。
    ①《魏书》卷113《官氏志》。
    ②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40页。
    
    ①《魏书》卷35《崔浩传》。
    ②《魏书》卷36《李顺传》。
    
    ①《魏书》卷113《官氏志》。
    ②《魏书》卷113《官氏志》。
    ③《魏书》卷55《游明根传》。
    ④参看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242—251页。
    
    ①《魏书》卷98《岛夷萧衍传》。
    ②《魏书》卷24《张衮传附张伦传》。
    ③《魏书》卷103《蠕蠕传》。
    ④《魏书》卷38《王慧龙传附王遵业传》。
    ⑤《魏书》卷41《源贺传附源怀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③《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35《崔浩传》。
    ②《魏书》卷102《西域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③《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④《魏书》卷24《崔玄伯传》。
    
    ①《魏书》卷33《张济传》。
    ②《魏书》卷35《李顺传》。
    ①《魏书》卷24《张衮传》。
    ①《魏书》卷91《张渊传》。
    ①《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①《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②《资治通鉴》卷123“宋元嘉十六年三月条”。
    ③《魏书》卷35《崔浩传》。
    ④《魏书》卷35《崔浩传》。
    ①《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②《资治通鉴》卷108“晋纪太元二十年七月条”。
    ③《资治通鉴》卷108“晋纪太元十六年七月条”。
    ④《资治通鉴》卷109“晋纪隆安元年二月条”。
    ⑤《资治通鉴》卷112“晋纪元兴元年正月条”。
    ⑥《资治通鉴》卷122“宋元嘉八年六月条”。
    ⑦《资治通鉴》卷122“宋文帝元嘉十年二月条”。
    
    ①《魏书》卷102《西域传》。
    ②《魏书》卷15《昭成子孙·卫王拓跋仪传》。
    ③《魏书》卷33《张济传》。
    ①《魏书》卷63《宋弁传》。
    ②《南齐书》卷47《王融传》。
    ③《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④本表主要是根据《魏书》中各本纪、传记材料,同时核对《宋书》、《南齐书》、《梁书》、《资治通鉴》中相关史料所制。该表中统计的数字并非全数,使节姓名、出使时间均不可详考未列入本表。
    ①《魏书》卷28《李栗传》。
    
    ①《通典》卷21《职官典三·散骑常侍》。
    ②《魏书》卷113《官氏志》。
    
    ①《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注一O,疑为殿中将军。
    ②刘宋殿中将军黄延年,真君二年,四月与十二月两次来使北魏。
    ①《南齐书》卷26《王敬则传》作“虞长耀”。
    ①《魏书》卷21上《献文六王上·高阳王元雍传》。
    ②《魏书》卷48《高允传附高推传》。
    ③《北史》卷43《李崇传附李谐传》。
    ④《魏书》卷65《邢峦传》。
    ⑤《魏书》卷54《游雅传》。
    ⑥《魏书》卷68《高聪传》。
    ⑦《魏书》卷62《李彪传》。
    ⑧《魏书》卷28《和跋传》。
    
    ①《魏书》卷48《高允传附高推传》。
    ②《魏书》卷46《许赤虎传》。
    ③《魏书》卷62《李彪传》。
    ④《魏书》卷33《张济传》。
    ⑤《魏书》卷63《宋弁传》。
    ⑥《魏书》卷65《邢峦传附邢邵传》
    
    ①逯耀东:《从平城到洛阳》,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264-265页。
    ②《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昶传》。
    ①《魏书》卷44《孟威传》。
    ②《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③《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④《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⑤《魏书》卷3《明元帝纪》。
    ⑥《魏书》卷4《太武帝纪》。
    ⑦《魏书》卷5《文成帝纪》。
    
    ①《魏书》卷48《高允传附高推传》。
    ②《魏书》卷36《李顺传》。
    ③《魏书》卷67《崔长文传》。
    ④《魏书》卷9《孝明帝纪》。
    ⑤《魏书》卷33《贾彝传附贾祯传》。
    ⑥《魏书》卷72《房亮传》。
    ⑦《魏书》卷4《太武帝纪》。
    ⑧《魏书》卷5《文成帝纪》。
    ⑨《魏书》卷5《文成帝纪》。
    
    ①《魏书》卷44《孟威传》。
    ②参看:逯耀东《从平城到洛阳》,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262-263页。
    ③《魏书》87《朱长生传》。
    ④《魏书》卷60《程骏传》。
    ①《宋书》卷95《魏虏传》。
    
    ①《汉书》卷54《苏建传附苏武传》。
    ②《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③《魏书》卷60《程骏传》。
    ④《魏书》卷33《公孙表附公孙轨传》。
    
    ①《魏书》卷102《西域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33《张济传》。
    ②《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①《魏书》卷30《安同传》。
    ②《魏书》卷33《张济传》。
    ③《魏书》卷36《李顺传》。
    ④《魏书》卷23《卫操传》。
    ⑤《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①《魏书》卷28《和跋传》。
    ②《魏书》卷33《公孙表传附公孙轨传》。
    ③《魏书》卷36《李顺传附李熙传》。
    ④《魏书》卷39《李宝传附李佐传》。
    ⑤《兖州刺史荥阳文公郑羲下碑》,收于(清)陆增详:《八琼室金石补正》,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262页。
    ①《魏书》卷28《贺狄干传》。
    ②《魏书》卷87《朱长生传》、《于提传》。
    
    ①《魏书》卷102《西域传》。
    ②《魏书》卷32《高慎传》。
    ③《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昶传》。
    
    ①《魏书》卷72《房亮传》。
    ②《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昶传》。
    ③《魏书》卷33《贾彝传附贾祯传》。
    ④《魏书》卷47《卢玄传附卢度世传》。
    
    ①《魏书》卷18《太武五王·临淮王拓跋谭传附元孚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45《裴骏传》。
    ②《魏书》卷68《甄琛传》。
    ③蔡宗宪:《南北朝交聘使节行进路线考》,载《中国历史地理》,2005年第5辑。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北魏洛阳四夷馆建立时间史书并无明文记载,王静《中国古代中央客馆制度研究》中根据《魏书》卷8《宣武帝纪》中相关史料推断,约在景明二年。本文采用这一说法。参看王静《中国古代中央客馆制度研究》,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2—66页。
    ②《洛阳伽蓝记》卷3《城南·龙华寺》。
    ③《资治通鉴》卷149“梁武帝普通元年条”。
    ①《梁书》卷21《王锡传》载,梁普通初年,北魏刘善明使梁。《魏书》卷52《阴仲达传附阴道方传》载,北魏永安二年,阴道方与王元旭聘梁。至南兖州,有诏追还,并未成行。
    ②《魏书》卷59《萧宝夤传附萧赞传》。
    ③《北齐书》卷33《徐之才传》。
    ④《魏书》卷103《蠕蠕传》。
    ⑤《资治通鉴》卷149“梁普通元年条”。
    ⑥《魏书》卷103《蠕蠕传》。
    ⑦《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8《宣武帝纪》。
    ②《隋书》卷28《百官志下》。
    ①《资治通鉴》卷206“唐神功元年四月条”。
    ②《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
    ③《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④《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⑤《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⑥《魏书》卷79《传成淹》。
    
    ①《魏书》卷24《张衮传附张伦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③《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参看徐美莉《柔然与北魏的外交礼仪》,载于《甘肃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
    ③《魏书》卷59《刘昶传》。
    ④《魏书》卷103《蠕孺传》。
    ⑤《魏书》卷108之三《礼志三》。
    
    ①《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②《魏书》卷59《刘昶传》。
    ③《魏书》卷103《蠕蠕传》。
    
    ①《魏书》卷79《成淹传》。
    ②《魏书》卷103《蠕蠕传》。
    ③《魏书》卷44《孟威传》。
    ④《魏书》卷9《孝明帝纪》。
    
    ①《魏书》卷53《李冲传》。
    ②《南齐书》卷58《东南夷高丽国传》。
    ③《魏书》卷7下《孝文帝纪下》。
    ①《魏书》卷2《道武帝纪》。
    ②《魏书》卷13《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
    ③《魏书》卷11《孝武帝纪》。
    ④《资治通鉴》卷135“齐建元二年七月条”。
    ⑤《魏书》卷7下《孝文帝纪下》。
    ⑥《南齐书》卷57《魏虏传》。
    
    ①《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
    ②《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③《魏书》卷79《成淹传》。
    ④《左传·成公十三年》。
    ①《资治通鉴》卷137“齐武帝永明十年三月条”记作“魏主与公卿从二千余骑,戎服绕坛”。
    ②《后魏孝文帝与高句丽王云诏》,载《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正》,中华书局,2001年,第241 -242页。
    ③《魏书》卷108之一《礼志一》。
    ④《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①《魏书》卷53《李孝伯传附李安世传》。
    ②《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
    ③《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
    ④《宋书》卷8《明帝纪》。
    
    ①《魏书》卷35《崔浩传》。
    ②《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
    ③《魏书》卷4《太武帝纪》。
    ④《南齐书》卷47《王融传》。
    ⑤《宋书》卷95《索虏传》。
    ①《北史》卷96《吐谷浑传》作“犛牛”。
    
    ①《魏书》卷101《宕昌传》。
    ②《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③《魏书》卷101《氐杨传》。
    ④《魏书》卷103《蠕蠕传》。
    ⑤《魏书》卷4上《太武帝纪上》。
    
    ①《魏书》卷7下《孝文帝纪下》。
    ②《魏书》卷100《契丹传》。
    ③《魏书》卷103《高车传》。
    ④《魏书》卷103《高车传》。
    
    ①《魏书》卷103《蠕蠕传》。
    ②《魏书》卷21上《献文六王上·北海王元详传》。
    ①参看金正昆《外交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85页。
    ①《魏书》卷24《许谦传》。
    ①《资治通鉴》卷112“晋元兴元年条”。
    
    ①《魏书》卷104《魏书序传》。
    ②《宋书》卷95《索虏传》。
    ③许同莘:《公牍学史》,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年,第251页。
    
    ①《宋书》卷74《臧质传》。
    ②《南齐书》卷30《曹虎传》。
    ①《宋书》卷95《索虏传》。
    ①罗新:《北魏直勤考》,载《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
    ②《魏书》卷16《道武七王·河南王拓跋曜传附拓跋提传》。
    ③《宋书》卷95《索虏传》。
    ①《宋书》卷95《索虏传》。
    ①《魏书》卷99《沮渠蒙逊传附沮渠牧犍传》。
    ②《魏书》卷100《百济国传》。
    ③《魏书》卷102《西域传》。
    ④《魏书》卷103《蠕蠕传》。
    ⑤《魏书》卷100《勿吉国传》。
    ⑥《魏书》卷100《高句丽传》。
    ⑦《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⑧《后魏孝文帝与高句丽王云诏》,收于《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正》(唐许敬宗编,罗国威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241 -242页。但该本标点断句多有错误,且有文字上的讹误。后姜维东先生据《丛书集成》本与罗国威本对诏书原文重新整理,本文即采用姜先生所整理的成果。参见《<后魏孝文帝与高句丽王云诏>中所见魏、丽形势及双方关系》,载于《史学集刊》2006年,第6期。
    ⑨《魏书》卷103《高车传》。
    ⑩《魏书》卷101《吐谷浑传》。11《魏书》卷101《高昌传》。
    
    
    ①姜维东《<后魏孝文帝与高句丽王云诏>中所见魏、丽形势及双方关系》,《史学集刊》,2006年,第6期。
    ②《魏书》卷101《吐谷浑传》。
    ①《魏书》卷55《刘芳传附刘永传》。
    ①参看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社,2001年。
    ①《魏书》卷7下《孝文帝纪下》。
    ①参看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1990年版,第370页。
    ②《魏书》卷24《邓渊传》。
    ③《魏书》卷37《崔逞传》。
    ④《魏书》卷35《崔浩传》。
    ⑤《资治通鉴》卷123“宋文帝元嘉十六年条”。
    ①《魏书》卷37《司马楚之传附司马悦传》。
    ①《魏书》卷32《崔逞传》。
    ②《魏书》卷28《奚牧传》。
    ③《魏书》卷54《高闾传》。
    ④《魏书》卷24《张衮传附张伦传》。
    ⑤《魏书》卷86《高聪传》。
    ①《魏书》卷87《于什门传》。
    ②《魏书》卷32《封懿传》。
    ③姜维东:《<后魏孝文帝与高句丽王云诏>中所见魏、丽形势及双方关系》,载《史学集刊》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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