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工部尚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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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部为唐代尚书省六部之一,是国家负责土木工程营建的中央政令部门。工部尚书与侍郎乃工部的正副长官,下辖工部、屯田、虞部和水部四司。工部制度在隋朝的确立,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不仅使三省六部制度得以完备,而且使国家的社会职能得以凸显,为此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唐朝全面继承隋制,工部制度在唐朝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演变。目前学界对于工部的关注十分有限,本文以工部尚书为研究对象,以文献记载为基础,利用历史学、统计学、行政学、政治学等学科方法对唐代工部尚书的行政和人事制度进行系统考察。全文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工部尚书的行政制度,包括唐代工部尚书的组织结构及工部职能的运作方式、工部职能渊源及其制度的形成过程、工部尚书制度在隋朝得以确立的原因、工部尚书的职掌及工部四司的职能等内容;下篇以有唐一百一十五任工部尚书为中心,对其籍贯与出身、入仕与仕履、职务的兼任迁转、唐人对工部官员的评价等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唐代工部尚书在唐代职官体系中的地位。
     第一章考察唐代工部尚书的组织结构和行政运作方式。工部尚书和侍郎是工部的正副长官,统领工部、屯田、虞部和水部四司,而各司官员有郎中、员外郎和主事等流内官,其中郎中、员外郎又为本司的正副长官,各司其职。除此之外,各司还分设人数级别不等的具体办事人员即吏员,有令史、书令史、掌固等。又考察了工部尚书行使职能的方式,主要从工部四司与尚书都省的关系、工部尚书、侍郎与四司及四司之间的关系、四司与诸监的关系等角度进行考察。
     第二章考察唐以前尚书工部制度的渊源与形成过程。将工部制度在唐以前的发展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即先秦至西汉时期、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和隋唐时期。先秦至西汉时期,为唐代工部四司的职能来源期;东汉时期为尚书工部制度的萌芽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尚书工部制度的雏形与形成时期;隋唐时期为工部尚书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时期。在此基础上,又讨论了工部尚书制度在隋朝得以确立的原因,在于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中央集权的加强、制度的调整以及隋土木营建活动的兴盛等方面。
     第三章考察唐代工部尚书和工部四司的职能。工部尚书总掌与工部四司相关的全部职务,包括基本职掌即土木工程营建和辅助职掌即财政事务和参议朝政两个方面,对上,奉行与工部相关的制命,对下,统领工部四司,对中央及地方所有官司在执行与本部门相关事务时进行质正。此外,工部尚书还要根据个人才能承担其他职务,如担任翰林学士、参与官吏选拔考核、撰修国史、参与军事行动以及担任使节或其他临时派遣的任务等。工部四司的职掌分别掌管营建事务、国家公田、虞衡山泽和水利沟洫。
     第四章是对工部尚书任职者的籍贯与出身阶层的考察。本章利用大量墓志等出土文献资料,考察唐代一百一十三位工部尚书的籍贯,特别是其家族自南北朝以来的籍贯迁移情况。通过考察发现,唐代工部尚书多出于关内、河南、河东和河北四道。从出身阶层来看,共有七十九人出身于四十个郡姓,占到出身阶层可考工部尚书总人数的比例为近八成,因而,唐代工部尚书主要出身于士族阶层。
     第五章考察唐代工部尚书的入仕途径与仕履经历,通过分析官员得以入仕和迁入工部尚书的途径,探讨影响官员担任工部尚书的因素。唐前期入仕途径的重要特点是参与过唐开国事业的官员以及与皇室有亲戚关系迁入工部尚书的比例较高,从唐中期开始科举入仕成为最重要的入仕途径,唐后期达到高潮。经过分析可看出影响官员迁入工部尚书的因素有在某些方面需有特殊功劳或才干等八个方面。
     第六章通过工部尚书的兼任官和职务迁转来考察工部尚书在唐代的职权与地位在唐后期的下降情况。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对工部尚书主要兼任官包括兼任宰相、担任东都留守、与节度使转换等的分析;对工部尚书在其职业生涯中所处位置包括非正常迁转情况、工部尚书的任期、工部尚书的任职年龄等的分析;对当时人对工部官员的评价包括唐人的思想认识、对工部官员的称谓、工部尚书的任职表现等的分析。总之,通过对唐代工部尚书的行政制度和人事制度的考察,有利于对唐代尚书省六部之一的工部进行基本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进行唐代历史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As one of the six departments of Shangshu Sheng in the Tang dynasty, Gongbu is responsible for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e central state decree department. Gongbu Shangshu and Shilang, the president and vice-president of Gongbu, administrated four sections:Gongbu, Tuntian, Yubu and Shuibu. Been established in the Sui dynasty, the Gongbu System had important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which not only to complete the Sansheng and Liubu System, but also to highlight the empire's social functions, and was inherited by the after feudal dynasties of China. The system of the Tang dynasty totally inherited it of the Sui dynasty, and has been further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as well. For the present, the academic research on Gongbu is very limited. Basing on documents of history and the methods of history, statistics, and administrative science, this paper takes Gongbu Shangshu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will inspect the administrative and personnel system of Gongbu Shangshu in Tang dynasty. The content of this paper includes the Gongbu'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system origin, functions and the Gongbu Shangshu's background, official experience, status etc, distributing in the following six chapters.
     Chapter I elaborates on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nd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of Gongbu in the Tang dynasty. Gongbu Shangshu and Shilang were the president and vice-president of Gongbu, which lead the four sections of Gongbu, Tuntian, Yubu and Shuibu, each of which was formed by Langzhong, Yuanwai Lang and Zhushi. Langzhong and Yuanwai Lang were the leaders of each section. In addition, each section also set different number and range of specific staff, including Lingshi, Shu Lingshi, Zhanggu, etc. Further investigates the exercise of the functions of Gongbu Shangshu, by inspec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our sections and Shangshu Dushe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ngbu Shangshu and the four sections,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four section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our sections and function related Si.
     Chapter II elaborates on the system origin and formation before the Tang dynasty. The evolution of Gongbu system was 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before the Tang dynasty, which was the Xianqin and Qin-Han period, the Wei,-Jin and North and South period, and the Sui-Tang period. The Xianqin and Qin-Han period was the origin period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four sections of Gongbu, during it, the Dong-Han dynasty was the bud period of the Gongbu system of the Tang dynasty; the Wei,-Jin and North and South period was the formation period, and the Sui-Tang period was the establishment period of the Gongbu system. On this basis, also discussed the reasons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Gongbu system, which were the unity of the n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strengthening of centralization, the flourish of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in the Sui dynasty.
     Chapter III elaborates on the functions of Gongbu Shangshu and the four sections of Gongbu. Gongbu Shangshu was totally in charge of all the duties related to the four sections in the country, including the basic duty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assist duty of participating in financial and national affairs. To the higher level, executed the commands of the emperor and prime minister, to the lower level, led the four sections of Gongbu, and supervised all the related matters from the central and local. In addition, Gongbu Shangshu should undertake other duties according to personal abilities, for example, to serve as Hanlin Xueshi, to participate in the official's selection and assessment, to write the national history, to participate in military operations, to undertake kinds of Shizhi and temporary dispatch duties. The function of the section of Gongbu was in charge of large-scal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function of the section of Tuntian was in charge of the land owned by the state; the function of the section of Yubu was in charge of natural resource of nationwide forest and water; the function of the section of Shuibu was in charge of nationwide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
     ChapterⅣelaborates on Gongbu Shangshu's birthplace and family background. This chapter used a large number of epitaphs and other excavated literature to inspect the 113 Gongbu Shangshu's birthplace of the Tang dynasty, especially whose family had replaced since the South and North dynasty. By examining, it can be discovered that most of the Gongbu Shangshu of Tang dynasty came from Guannei Dao, Henan Dao, Hedong Dao, and Hebei Dao. Examining from the family background, in the 113 Gongbu Shangshu, there were 79 people came from the 40 famous surnames. The proportion is nearly 80%, which shows that most of Gongbu Shangshu came from Shizu class.
     ChapterⅤelaborates on the ways to secure political position and their official experiences, on this basis to discuss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official promote to Gongbu Shangshu. The important feature of the early Tang about the ways to secure political position was those who participated in the revolution in the final of the Sui dynasty, and had relative relationship with the emperor family, had a higher proportion to promotion. Since the middle Tang,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was the most important way to enter the official position. Through analyzing,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official to promote had totally eight kinds.
     ChapterⅥelaborates on the pluralism and the shift of occupation of Gongbu Shangshu, on this basis to inspect Gongbu Shangshu's authority and status'decline during the late Tang. It mainly includes three aspects:analysis on the main pluralism of prime minister, Dongdu Liushou and Jiedu Shi; analysis on the status in one's official career as a Gongbu Shangshu, including un-normal shift, term of office and the age during one's tenure of office; and analysis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Gongbu officials by the people of the Tang dynasty, including evaluation of contemporary, the judge of the Gongbu officials, etc.
     In short, by researching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and personnel system of Gongbu Shangshu in the Tang dyanasty, we have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Gongbu Shangshu, one of the six Bu in the Shangshu Sheng of the Tang dynasty, and lay a foundation for the further study on the history of the Tang dynasty.
引文
①[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刘俊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63页。
    ①唐高宗李治,《册阎立本工部尚书文》,[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一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69页。
    ②[宋]王溥,《唐会要》卷五七《尚书省诸司上·尚书省分行次第》:“以兵、吏及左右司为前行,刑、户为中行,工、礼为后行.”(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989页)
    ③雷闻,《隋及唐前期的尚书省》,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97页。
    ④[唐]韦述,辛德勇辑校,《两京新记辑校》,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9页。
    ①[唐]杜佑,《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尚书省”,王文锦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90页。
    ④《通典》卷二五《职官七·诸卿上》“总论诸卿”,第691页。
    ①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4页。
    ③[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止义,《尚书正义》卷三《舜典》.[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第131页。
    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止义,《春秋左传正义》卷五三“昭公二九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123页。
    ⑤《史记》卷三《殷本纪》:“咎单作《明居》。”注引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97页)
    ①《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 第215-227页。
    ①此外,[日]气贺泽保规编,《新版唐代墓志所在综合目录》(东京:汲古书院,2004年)方便了对墓志人物的查阅。
    ①《伯2819号残卷所载公式令对于研究唐代政制的价值》,《敦煌学集刊》,1987年第2期;《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
    ②《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243-259、250页。
    ③《隋及唐初的尚书省》,《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68-118页。
    ④参见:郭锋,《唐尚书都省简论》,《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
    ⑤分别载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4本第2分(1983年)、第56本第2分(1985年)。
    ⑥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2008年,指导教师:张金龙教授。
    ①《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69-90页。
    ②《国史探微》,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42-200页。
    ③《隋唐两京丛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④《唐代阶级结构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隋唐使职制度研究》(农牧工商编),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
    ⑤《唐代官府手工业的类型及其管理体制的特点》,《西北师大学报》,1993年第2期:《隋唐手工业研究》,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07-141页。
    ⑥《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济南:齐鲁书社,2002年,第7-12页:刘玉峰,《唐政府工商业经营管理试析》,《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5期。
    ⑦《汉唐外交制度史》,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94页。
    ⑧《关于唐代屯田营田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64年第2期。
    ①《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第95-102页。
    ②《唐代屯田研究》,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5-263页。
    ③罗桂环等,《中国环境保护史稿》,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李丙寅,《中国古代环境保护》,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杨胜良,《汉唐环境保护思想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指导教师:韩国磐、马良怀教授;刘华,《我国唐代环境保护情况述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
    ①[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工部郎中、员外郎”条,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16页。
    ②[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卷五《名例律》“同职犯公坐”条,刘俊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10-111页。关于唐后期各机构四等官的设置及其作用,参见:李锦绣,《唐后期的官制:行政模式与行政手段的变革》,收入黄正建主编:《中晚唐社会与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8-48页。
    ①[唐]杜佑,《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工部尚书”条,王文锦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646页。
    ②《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工部郎中、员外郎”条,第216页。
    ①《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工部郎中、员外郎”条,第216页。
    ②《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工部郎中”条,第1840页。
    ③《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工部”条,第1201页。
    ④《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校勘记(四)”,第227页。
    ⑤《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历代主事”条,第608页。
    ①《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掌固”条,第13页。
    ②《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屯田郎中、员外郎”条,,第222页。
    ③[宋]王溥:《唐会要》,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38页。
    ④《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屯田员外郎”条,第222页。
    ①《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虞部郎中、员外郎”条,第224页。
    ②《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虞部郎中、员外郎”条,第225页。
    ①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学术论文选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79页。
    ②楼劲,《伯2819号残卷所载公式令对于研究唐代政制的价值》,《敦煌学集刊》.1987年第2期;《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
    ③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243-259页,第258页,图2-2。
    ④雷闻,《隋及唐初的尚书省》,《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68-118页。
    ①《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第6-7页。
    ②《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尚书都省”条,第1816页。
    ③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第84页。
    ①雷闻,《隋及唐初的尚书省》,《盛唐政治制度研究》,第84页。
    ②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2期,第80页。
    ③楼劲,《唐代的尚书省——寺监体制及其行政机制》一文中对“受判”一词也做了挖掘分析,第84页。“受判”的意思是说都省需受六部的判案,这是因为六部内并无专门进行勾检的部门。
    ①欧阳修,《居士外集》卷一八,《欧阳修全集》,北京: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498页。
    ②雷闻,《隋及唐初的尚书省》,《盛唐政治制度研究》,第70页。
    ③关于唐后期各机构四等官的设置及其作用,又可参见:李锦绣,《唐后期的官制:行政模式与行政手段的变革》第二节《四等官制的解体》,收入黄正建主编,《中晚唐社会与政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8-48页。
    ④《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99页。
    ①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第250页。
    引k②[隋]虞世南,《北堂书钞》卷六七《京尹》“四方之经”条,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12页。
    ③参见:张永禄,《唐都长安》,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31页。
    ①《文史哲》,2005年第4期。
    ②《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屯田郎中”条,第222页。
    ①《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第572页。
    ②《唐六典》卷二三《将作监》,第594页。
    ①从本文第三章对水部司职能范围的分析中也可看到水部司与都水监之间存在这种关系。
    ②《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第222页。
    ③唐人采伐材木的场面,可参见本文第三章工部司职掌部分所引柳宗元撰《行路难》一诗。
    ④《唐六典》卷二三《将作监》“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监”条,第598页。
    ⑤《唐六典》卷一四《太常寺》“献陵、昭陵、乾陵、定陵、桥陵、恭陵署”条,第400页。
    ⑥关于唐代帝王陵墓的研究,主要著作有:刘庆柱、,李毓芳,《陕西唐陵调查报告》,《考古学集刊》
    ①《唐六典》卷一五《光禄寺》“珍羞署”条,第447页。
    ②《唐六典》卷一九《司农寺》司农寺丞条,第525页。
    ③据《唐六典》卷一九《司农寺》,其职责为:“掌供邦国薪刍之事。”第525页。
    ①[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九《著述类》,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36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一《天官冢宰第一》,[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39页。
    ②陈仲夫,《唐六典简介》,[唐]李林甫等,《唐六典》,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页。
    ③[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卷十二(十二之二)《小雅·十月之交》:“择三有事。”[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445页。
    ①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一《述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页。
    ②[西汉]司马迁,《史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97页。又《史记》卷三八《宋微子世家》载武王问政于箕子,箕子的回答中有八政,其中,“四曰司空”,集解注引马融言曰:“司空,掌营城郭,主空土以居民。”(第1612页)
    ③[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卷四《曲礼下》,[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261页
    ④[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一二《洪范》,[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89页。
    ⑤[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三九《冬官考工记》第六,[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905页。关于周代司空的职责,又可参见: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3页。
    ①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00页。
    ②[清]永瑢、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周礼注疏四十二卷》,[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31页。
    ③[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二六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685页。严耕望认为刘知柔担任工部尚书的任期是七年,而非十年,参见:《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刘知柔条”,第1047页。
    ④《全唐文》卷二五○,第2534页。
    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庄公二十六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780页。
    ②[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二“僖公五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794页。
    ③[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卷十六(十六之二)《大雅·绵》,[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510页。
    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六“襄公二十五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984页。
    ⑤[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车传正义》卷四十“襄公三十一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015页。
    ⑥[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十五《月令》,[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363页。
    ①《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9页。
    ②《史记》卷八八《蒙恬列传》,第2565页。“内史”,为掌治京师之官,参见:《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35页。
    ③[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五《王制篇第九》,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69页。《管子·立政篇》也有类似的话:“论百工,审时事,辩功苦,上完利,监一五乡,以时均修焉,使刻镂文采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参见:黎翔凤,《管子校注》卷一《立政第四·右首事》,梁运华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73-74页。)
    ④[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十五《月令》,[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364页。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亲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
    ⑥《续汉书·百官志一》“司空”。
    ⑦祝总斌推翻仲长统所谓三公“备员而已”的说法,认为东汉三公仍是宰相,司空仍掌中央水土事。详见:《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五章《东汉的尚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96-134页。
    ⑧《续汉书·百官志三》。
    ②[宋]王应麟,《玉海》,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
    ③《册府元龟》卷五○三《邦计部·屯田》:“昭帝即位初,用桑弘羊前议,以杆弥太子赖丹为校尉,将军田轮台,与渠犁地皆相连。”([宋]王钦若等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027页)关于西汉的使者校尉和屯田校尉,参见:薛宗正,《西汉的使者校尉与屯田校尉》,《新疆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④《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于是徙屯田,田于北胥鞬,披莎车之地,屯田校尉始属都护。”(第3874页)
    ⑤参见: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济南:齐鲁书社,1984年,第176页。
    ⑥《通典》卷二《食货二·田制下》“屯田”.第41页。
    ⑦郑欣,《论司马懿》,《魏晋南北朝史探索》,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01-402页.
    ①郑欣,《曹魏屯田制度研究》,《魏晋南北朝史探索》,第103页。
    ②[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三《舜典》,[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31页。
    ③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释·文传解第二十五》,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21页。
    ④《逸周书校补注释·文传解第二十五》:“文工受命之九年,时维暮春,在部,太子发日:‘吾语汝所保守,守之哉!’”(第120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大宰》,[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647页。
    ③[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五《王制篇第九》,第168页。《管子·立政篇》也有类似的话,参见:黎翔凤,《管子校注》卷一《立政第四·右首事》:“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第73页)
    ④[秦]吕不韦,《吕氏春秋》卷一O《孟冬记》载秦国设置林官、苑官等,“是月也,乃命水虞、渔师收水泉池泽之赋”。(杨坚点校,长沙:岳麓书社,1989年,第62页。)
    ⑤《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少府”条,第731页。
    ⑥加藤繁,《汉代国家财政与帝室财政的区别及帝室财政的一斑》,刘俊文主编,黄约瑟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选译》(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294页.
    ⑦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卷一《复古第六》,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78页。
    ②《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关于少府和水衡都尉的研究,参见:安作璋、熊铁基著,《秦汉官制史稿》,第179-216页。
    ③杨雄,《羽猎赋》,[清]严可均辑,《全汉文》卷五一,任雪芳审订,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23页。
    ④班固,《西都赋》,[清]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卷二四,许振生审订,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603-604页。
    ⑤《续汉书·百官志三》。
    ①《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虞部郎中”条,第647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三十《下官司吗》“司险”条,[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844页。
    ④黎翔凤,《管子校注》卷一《立政第四·右首事》,第73页。《荀子·王制篇》也有类似的话:“行水潦,安水臧,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早,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参见:[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五《王制篇第九》,第168页)
    ⑤黎翔凤,《管子校注》卷五七《度地》,第1059页。
    ①《史记》卷七《河渠书》,第1409页。
    ②《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奉常”条注引如淳曰:“律,都水治渠堤水门。《三辅黄图》云三辅皆有都水也。”(第726页)
    ③《唐六典》卷二三《都水监》。
    ④《唐六典》卷二三《都水监》,《通典》卷二七《职官九·诸卿下》“都水使者”条。
    ⑤《通典》卷二七《职官九·诸卿下》“都水使者”条,第770页。
    ⑥《通典》卷二七《职官九·诸卿下》“都水使者”条,第770页。
    ①《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在叙述户部的发展脉络时说:“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当工官之任。”
    ②按《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的相关记载为:“后汉光武以……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第731页)《宋书》卷三九《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亦云:“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第1235页)李锦绣追溯唐前期财政机构的渊源时,并未注意到兼任之意,而认为后汉的民曹、魏晋左右民及梁陈左户皆当工部之任,这种看法是不够妥当的。(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329页)
    ③《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31页。
    ④《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尚书都省”条,第588页。
    ①《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
    ②关于起部的职掌,有负责天下材木之事。《宋书》卷三九《百官志》:“材官将军,一人。司马一人。主工匠土木之事。汉左右校令,其任也。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第1238页)
    ①参见:《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关于历代郎官的记载。关于北魏的尚书制度,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②《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北齐祠部尚书“统祠部(掌祠部医药,死丧赠赐等事)、主客(掌诸蕃杂客等事)、虞曹(掌地图,山川远近,园囿田猎,肴膳杂味等事)、屯田(掌藉田、诸州屯田等事)、起部(掌诸兴造非等事)五曹。祠部,无尚书则右仆射摄。”(第753页)
    ③李锦绣认为唐代的工部四曹属唐前期的财政机构,参见:《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第三章。
    。④《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仆射”条,第596页。
    ②参见:《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
    ③参见:《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历代郎官”条。
    ④参见:《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
    ⑤参见:《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历代郎官”条。
    ⑥参见:严耕望,《北魏尚书制度》,《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344页。
    ⑦《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第770页。
    ②参见:李光霁,《隋唐职官制度渊源小议》,《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1期。
    ③《通典》卷二五《职官七·诸卿上》“总论诸卿”,第691页。
    ④《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工部尚书”,第646页。
    ①《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第794页。
    ②《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第1185页。
    ①雷闻,《隋及唐初的尚书省》,吴宗国主编.《盛唐政治制度研究》.第93页。
    ②安史之乱以后,中枢体制逐步由三省六部制向中书门下体制和使职差遣制演变。具有代表性的如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
    ①赵万里,《汉魏晋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四四九,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
    ①《隋书》卷三《炀帝纪上》,第60页。
    ②参见:《隋书》卷二四《食货志》。
    ③参见:《隋书》卷四八《杨素传》。
    ④《隋书》卷四三《杨达传》,第1218页。
    ⑤《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工部郎中·东都”,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20页。
    ①[宋]程大昌,《雍录》卷一《龙首山龙首原》,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1页。
    ②隋唐长安城的建设历史,参见:肖爱玲等著,《隋唐长安城》(古都西安丛书编纂委员会编《古都西安》),西安:西安出版社,2008年,第42-49页。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唐纪九》“贞观四年(庚寅,六三○)五月乙卯”,第6080页。
    ④《全唐文》卷一二,第147页。
    ⑤《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工部郎中·东都”,第220页。又见《唐会要》卷三十《洛阳宫》(第551页)及《册府元龟》卷一四《帝王部·都邑第二》皆为“田仁汪”(第156页)。
    ⑥《旧唐书》卷九八《裴耀卿传》,第720页。
    ①[宋]程大昌,《雍录》卷一《龙首山龙首原》,第21页。
    ②关于唐长安城的修建历史,参见:肖爱玲等著,《隋唐长安城》,第42-49页。
    ③据《隋书》卷四八《杨素传》:“及献皇后崩,山陵制度,多出于素。”隋文帝善其所为,特下诏嘉奖日:“茔兆安厝,委素经营。……遂得神皋福壤,营建山陵。”(第1287页)
    ④《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第2443页。
    ⑤《旧唐书》卷六六《房玄龄传》,第2461页。
    ⑥《旧唐书》卷七七《阎立德传》,第2679页。
    ⑦《旧唐书》卷七七《韦挺传附特价传》,第2672页。
    ①《旧唐书》卷七七《阎立德传》。
    ②[宋]王溥,《唐会要》卷二○《陵议》,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395页。
    ③《旧唐书》卷一二六《李涵传》,第3562页。
    ④《旧唐书》卷七一《李绩传》,第2488页。
    ⑤《隋书》卷六八《何稠传》,见本文“隋代的工部尚书”一节。
    ⑥《旧唐书》卷一○○.《阎立德传》,第3941页。
    ①《新唐书》卷四六《百官一》“工部尚书”条,第1201页。
    ②《旧唐书》卷一八五下《良吏下·杨瑒传》,第4819页。
    ③《旧唐书》卷一○○《尹思贞传》,第3110页。
    ⑤《隋书》卷二四《食货志》,第684页。
    ①《隋书》卷四六《长孙平传》,第1255页。
    ②《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载:“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第774页)
    ③《隋书》卷五三《贺娄子干传》,第1352页。
    ④《通典》卷五《食货五·赋税中》,第97页。
    ⑤《隋书》卷四六《苏孝慈传》,第685页。
    ⑥《通典》卷三五《职官一七·俸禄》“职田公廨田”条,第969页。
    ②关于唐后期财政机构的确立和演变以及三司制的成立过程,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四册),第一章。
    ③[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六五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655-6657页。
    ④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一二《辑考四下·户部侍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707页。
    ①《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60页。
    ②《唐仆尚丞郎表》卷一四《辑考四附考下·盐运》,第805页。
    ③参见:《旧唐书》卷一三○《崔造传》。
    ⑤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1页。
    ⑥参见:《旧唐书》卷七四《崔仁师传》,以及《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中贞观十六年(壬寅,六四二)”。
    ⑦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第81页。
    ①《隋书》卷一○《礼仪志五》,第207页。
    ②《隋书》卷一二《礼仪志七》,第262页。
    ①参见本文第六章[附录]“隋代工部尚书考述”。
    ③参见:《隋书》卷六八《宇文恺传》。
    ④《隋书》卷六《礼仪志一》,第122页。
    ①《隋书》卷四六《长孙平传》,第1255页。
    ②独孤及,《唐故特进太子少保郑国李公墓志铭》,《全唐文》卷三九一,第3974-3975页。
    ③《资治通鉴》卷一九六“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中贞观十七年(癸卯,六四三)”条,第6191页。
    ④《旧唐书》卷六六《杜楚客传》,第2470页。
    ①《新唐书》卷一六四《归崇敬传》,第5053页。
    ②《旧唐书》卷一四九《归崇敬传》,第4019页。
    ④《册府元龟》卷五九九《学校部侍讲》,第7197页。
    ⑤《旧唐书》卷一六四《王起传》,‘第4279页。
    ①《旧唐书》卷一七三《郑覃传》,第4490页。
    ②《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下》,第571页。
    ③《旧唐书》卷一六九《郑注传》,第4400页。
    ④《旧唐书》卷一七三《郑覃传》,第4490页。
    ⑤《旧唐书》卷一○八《崔涣传》。以检校工部尚书知省事,只有代宗朝有之。
    ⑥《唐六典》卷九《中书省》,第279页。
    ⑦《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8页。
    ⑧陈国灿、刘健明主编,《<全唐文>职官丛考》,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1-64页。
    ①《通典》卷一五《选举三·历代制下》,第364-365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唐纪十》“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上之下贞观七年(癸巳,六三三)”条,第6104页。
    ③[唐]刘肃,《大唐新语》卷六《举贤第十三》,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92页。
    ④《新唐书》卷一一七《裴伷先传》,第4250页。
    ⑤《全唐文补遗》第八册《故银青光禄大夫守工部尚书上柱国翼城县开国公赠江陵郡大都督裴府君(仙先)墓志铭》,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44-46页。
    ①参见:《旧唐书》卷六《则天本纪》、卷七《中宗纪》、卷五一《后妃上·中宗韦庶人》、卷八五《张文琮附子锡传》及卷一八九下、《儒学下·柳冲传》。
    ③《旧唐书》卷一四九《于休烈传》,第4009页。
    ①《隋书》卷五三《贺娄子干传》,第1352页。
    ②《隋书》卷四六《长孙平传》,第1255页。
    ③《旧唐书》卷五八《唐俭传》,第2306页。
    ④《旧唐书》卷六二《李大亮传》,第2389页。
    ⑤《旧唐书》卷七七《刘审礼传》,第2678页。
    ①《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第3336页。
    ②孙逖,《太子少傅李公墓志铭》,《全唐文》卷三一三,第3183页。
    ③《新唐书》卷七八《李暠传》。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尚》“李暠”条,第1049页,卷九《辑考三上·吏尚》“李暠”条,第507-508页。
    ④《旧唐书》卷一○○《卢从愿传》,第3124页。
    ⑤《郭虚己墓志》见樊有升、鲍虎欣,《偃师出王颜真卿撰并书郭虚己墓志》,《文物》,2000年第10期。
    ⑥《册府元龟》卷一○五《帝王部·惠民一》,第1259页。
    ⑦《旧唐书》卷八《玄宗纪》,第179页。
    ⑧《新唐书》卷二○一《刘知柔传》,第5733页。
    ①《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340页。
    ②《册府元龟》卷一六二《帝王部·命使二》,第1958页。
    ③《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348页。
    ④滕王李湛然,.《太子少傅窦希瑊神道碑》,《全唐文》卷一00,第1024页。
    ⑤《唐会要》卷三《皇后》,第28页。
    ⑥《隋书》卷六三《卫玄传》,第1502页。
    ①《隋书》卷六六《郎茂传》,第1555页。
    ④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第250页。
    ⑤《唐六典》卷二二《少府监》,第572页。
    ①《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工部郎中”条,第216页。
    ②[唐]韦述、杜宝,《大业杂记》,辛德勇辑校,魏全瑞主编《长安史迹丛刊》,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①《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少府监”条注各项工匠合计不足六千人,“将作监”条注短番匠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明资匠二百六十人,,数字与《唐六典》所载数字不合。唐长孺认为“这是所据时间不同之故。《新唐书》所根据的资料一般要晚一点。”(参见:唐长孺,《魏、晋至唐官府作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第60页。)
    ②关于唐代工匠的研究,参见:唐长孺前揭《魏、晋至唐官府作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一文,对魏晋南北朝以来官府工匠的变化过程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论述。张泽咸,《工匠身份及其组织》,《唐代工商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第206-213页。魏明孔,《浅论唐代官府工匠的身份变化》,《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③唐长孺和张洋咸都认为“纳资代役”的机会很少,参见两氏前揭论述。
    ①苏颋,《授游子骞屯田员外郎制》,《全唐文》卷二五一,第2537页。
    ②《全唐文》卷五九九,第6061页。
    ①《册府元龟》,第6026页。
    ②[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十《三国》第二七,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85页。
    ③参见李宝通在《唐代屯田研究》前言部分关于屯田定义的解释,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页。
    ④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第95页。
    ⑤《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比部郎中”条,第195页。
    ⑥参见:《通典》卷三二《职官十四·州郡上》“都督附节度使”条。
    ⑦详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一册,第96-97页,第100-101页。
    ①《全唐文》卷六五二,第6629页。
    ②《全唐文》卷九O二,第9414页。
    ③参见:[清]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一百十一《政事·废华州屯田制》,洪丕谟等点校,上海: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529-530页。又据《唐会要》卷五九《长春宫使》,长春宫使一般兼营同州的屯田:“开元八年六月,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田长春宫使。二十年三月,左卫郎将皇甫惟明摄侍御史,充长春宫使。天宝六载三月,御史中丞王 兼长春宫使。上元元年六月四日,殿中监李辅国充长春宫使。宝应元年,殿中监乐子昂充长春宫使。至大历九年,宋诲除同州刺史充长春宫使。自后遂令同州刺史充长春宫使也。”(第1038页)
    ①黄正建,《唐代前期的屯田》,《人文杂志》, 1985年第3期。
    ②关于唐代职分田的渊源、设置、变动、分布、数量以及经营,可参看翁俊雄,《唐代职分田制度研究》,《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4期。
    ③《唐会要》卷九二《内外官职田》,第1669页。
    ④《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屯田郎中”条,第222页。
    ⑤《通典》卷三五《职官十七·俸禄》“职田公廨田”条,第971页。
    ⑥《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户部郎中员外郎”条,第76页。
    ⑦《通典》卷三五《职官十七·俸禄》“职田公廨田”条,第969-970页。
    ⑧《唐会要》卷九三《诸司诸色本钱上》,第1675页。
    ①李锦绣推测有私用,为俸食外的补充,参见:《唐代财政史稿》(第二册),第256-257页。
    ②《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屯田郎中员外郎”条,第224页。
    ③《请三年一造职田文簿奏(贞元十一年八月屯田)》,《全唐文》卷九六四,第10016页。
    ①皆见:《全唐文》卷九七六,第10120页。
    ①《唐六典》卷三○,第749页。
    ②史念海,《汉唐长安城与生态环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一期,第1页。
    ③《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虞部郎中”条及注,第224-225页。
    ①《唐会要》卷八六《街巷》,第1576页。
    ②《旧唐书》卷四四《将作监》:“凡两京宫殿、宗庙、城郭、诸台省监寺廨宇楼台、桥、道,谓之内外作,皆委焉。”(第1896页)
    ④关于唐代的私家园林,可参见:李浩,《唐代园林别业考论》,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同氏,《唐代园林别业考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⑤《唐六典》卷一九《司农寺》“京、都苑总监”、“京、都四面监”条,第530页。
    ⑥《新唐书》卷四六《百官一》,第1202页。
    ①《柳宗元集》卷四三《古今诗·行路难三首》,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1240-1241页。
    ③(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97页。
    ④《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水部郎中”条,第225-226页。
    ⑤《唐会要》卷五九《尚书省诸司下》“水部郎中”条,第1039页。
    ①屈弓,《关于唐代水利工程的统计》,《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
    ③《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水部郎中”条,第226页。
    ④《敦煌写本唐开元水部式校释》,《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三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⑤《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水部郎中”条,第226页。
    ①《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水部郎中”条,第226页。
    ②《册府元龟》卷四九七《邦计部河渠二》,第5950页。
    ③《唐六典》卷二三《都水监》,第599-600页。
    ④陶希圣,《唐代管理水流的法令》,《食货》第4卷,第7期,1936年9月。
    ①《唐六典》卷二三《都水监》,第599页。
    ②《册府元龟》卷四九七《邦计部·河渠二》:(开元)“十六年正月,以魏州刺史宇文融兼检校汴州刺史,依前充河南北沟渠堤堰、摄九河使。”(第5951页)
    ③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4页。
    ⑤[宋]李防等:《太平广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①关于京兆杜氏的研究,可参见:王力平,《中古杜氏家族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
    ③关于唐临的专门研究,参见:户崎哲彦,《唐临事迹考——两<唐书·唐临传>补正》,《唐研究》第八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1-107页。
    ①关于“高平”,《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河南道·兖州上都督府”条:“任城,汉县.北齐于县置高平郡。隋废,县属兖州。”(第1447页)
    ①《金石萃编》卷一一四《大唐银青大夫口吏部尚书上柱国渤海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赠尚书右仆射碑》.
    ②《全唐文新编》,第9438-9440页。
    ③《全唐文新编》卷一四《崔慎由墓志》,第9914页。
    ①严耕望未将裴佶列入其书之中。据《旧唐书》本传.裴佶因病而由吏部侍郎除国子祭酒,又迁工部尚书致仕。而《新唐书》则并未提到致仕。在未找到其他证据之前暂将其列于可考工部尚书之中。
    ②[宋]王谠,《唐语林校证》(上),周勋初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4页。
    ③傅璇琮主编,《唐才子传校笺》(第三册)卷七《薛能》,[元]辛文房,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308页。
    ④[宋]计有功,《唐诗纪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916页。
    ②王建峰:《唐代刑部尚书研究》,山东大学博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张金龙教授),2007年。
    ③董劭伟:《唐代吏部尚书研究》,山东大学博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张金龙教授),2008年。
    ①关于张亮是否担任过工部尚书以及何时担任,见上揭严耕望书对张亮之分析,《唐仆尚丞郎表》,第977页。
    ②关于唐临事迹,参见:户崎哲彦,《唐临事迹考——两<唐书·唐临传>补正》,《唐研究》第八卷,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81—107页。
    ①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043页。
    ②参见前揭户崎哲彦《唐临事迹考——两<唐书·唐临传>补正》文。
    ①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下)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45页。
    ②《资治通鉴》卷一八四《隋纪八》“恭皇帝下义宁元年(丁丑、六一七)”条载,八月,“左亲卫段纶,文振之子也,娶渊女,亦聚徒于蓝田,得万馀人。及渊济河,神通、李氏、纶各遣使迎渊”。(第5758页)[宋]司马光主编,[元]胡三省注,顾颉刚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
    ③参见:《唐文安县主墓志铭》,(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九九四,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296-10297页。
    ④参见:《唐仆尚丞郎表》(下)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41-1042页。
    ⑤另见:[清]徐松,孟二冬补正,《登科记考补正》卷二七《附考·明经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1275页。
    ⑥又见: 《登科记补正》卷二七《附考·明经科》,第1273页。
    ⑦又见:《登科记考补正》卷二七《附考·明经科》,第1316页。
    ①参见:《旧唐书》卷七三和《新唐书》:卷九八《薛稷传》,又见:张说,《为薛稷让官表》,《全唐文》卷二二三,第2248页。
    ②《旧唐书》卷七七、《旧唐书》卷一O六《刘审礼传》。
    ①《新唐书》卷一00《阎立德传》,第3941页。关于阎毗的详细事迹,参见:《隋书》卷六八《阎毗传》。
    ②《旧唐书》卷七七《阎立德传》,第2679页。
    ③参见:《新唐书》卷一00《阎立德传》。关于阎立德随从打仗一事,还可与姜行本的事迹相为证,《旧唐书》卷五九《姜行本传》:“及高昌之役,以行本为行军副总管,率众先出伊州。未至柳谷百余里,依山造攻具。……遂与侯君集进平高昌,玺书劳之曰:‘攻战之重,器械为先,将士属心,待以制敌。卿星言就路,躬事修营,干戈才动,梯冲暂临。三军勇士,因斯树绩;万里逋寇,用是克平。方之前古,岂足相况!’”(第2334页)
    ①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44页。
    ②又见:《全唐文补遗》第六辑《高震墓志》附祖藏传:“公讳震,字某,渤海人。祖藏,开府仪同三司、工部尚书、朝鲜郡王、柳城郡开国公。”西安:三秦出版社,1999年,第100页。
    ①参见: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九《辑考三上·吏尚》,第499-500页。
    ②李翱,《唐故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兼御史大夫平原郡王赠司空柏公神道碑》,《全唐文》卷六三八,第6448页。
    ①详见:《隋书》卷六八《阎毗传》。
    ①《旧唐书》卷九八《魏知古传》,第3064页。
    ②《唐六典》卷七《尚书工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22页。
    ⑨《旧唐书》卷九八《魏知古传》,第3061页。
    ④《旧唐书》卷一00《尹思真传》。
    ⑤李邕,《唐赠太子少保刘知柔神道碑》,《全唐文》卷二六四,第2685页。
    ①《旧唐书》卷一一三《苗晋卿传》。
    ②唐代后期工部官员的内外官迁转情况,参见本文第九章关于“唐后期节度使迁转的官资”。
    ③《旧唐书》卷一三八《贾耽传》。
    ④《旧唐书》卷八八《陆象先传》,第2876页。
    ⑤《旧唐书》卷九九《张嘉贞传》,第3092页。《新唐书》卷一二七本传所载同。
    ⑥《旧唐书》卷九八《韩休传》。《新唐书》卷一二六《韩休传》所载同。
    ⑦《旧唐书》卷一○八《崔涣传》,第3280页。
    ⑧《旧唐书》卷一二七《乔琳传》,第3576页。
    ⑨《全唐文补遗》第一册《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守工部尚书赠荆州大都督清河郡开国公上柱国崔公(泰之)墓志铭并序》,第106-107页。
    ①常衰,《太子宾客卢君墓志铭》,《全唐文》卷四二○,第4293页。又见本文第九章关于兼任东都留守的分析。
    ②孙逖,《东都留守韦虚心神道碑》,《全唐文》卷三一三,第3178-3179页。又见本文第九章关于兼任东都留守的分析。
    ⑤《新唐书》卷一五九《萧昕传》,第4951页。
    ⑥参见:《新唐书》卷一六四《归崇敬传》。
    ⑦《旧唐书》卷一四九《归崇敬传》,第4019页。
    ①《全唐文补遗》第八册《故银青光禄大夫守工部尚书上柱国翼城县开国公赠江陵郡大都督裴府君(伷先)墓志铭并序》,第44-46页。
    ②参见:《旧唐书》卷八八《陆元方附子景融传》。
    ③《新唐书》卷一一六《陆元方传附子景融传》,第4238页。
    ①独孤及,《唐故特进太子少保郑国李公墓志铭》,《全唐文》卷三九一,第3974-3975页。
    ②《全唐文》卷三一三,第3183页。
    ③参见:《郭虚己年谱》,[日]辻井京云《颜真卿撰害<郭虚己墓志铭>见学记并びに小考》,《书论》第34号,(日本)书论研究会,2005年4月,第69-91页,《郭虚己墓志铭》,又见:《唐故工部尚书赠太 子太师郭公墓志铭并序》,《文物》,2000年第10期。
    ①《全唐文》附《唐文拾遗》,第10691页。
    ②关于“城傍”问题,参见:李锦绣《城傍与大唐帝国》,《唐代的历史与社会》,朱雷主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98-235页。
    ①《新唐书》卷九一《姜皎传》,第3792页。
    ①他们是:裴武、韦琡、韩章、裴思猷、严祈、于派、郑绍业、李克助。
    ②《新唐书》卷一五九《郑权传》载回鹘使还,“三迁工部尚书”,即先迁河南尹、再迁工部侍郎、三迁至工部尚书。(第4957页)
    ③两《唐书》胡证传.皆为使还,“拜工部侍郎”。据严耕望考证,当为工部尚书。参见:《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56页。
    ①《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60页。
    ②《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60-1061页。
    ③详见本文第九章关于工部尚书主要兼任官的分析。
    ④《旧唐书》卷一七九《陆扆传》。
    ⑤《新唐书》卷一八二《王溥传》,第5377页。
    ⑥《旧唐书》卷一七七《崔胤传》。
    ⑦严耕望考证《旧唐书》卷一四O《张愔传》所载元和元年“为兵部尚书”为误应为工部尚书,参见:《唐仆尚丞郎表》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54页。
    ⑧《旧唐书》卷一四○《张倍传》,第3833页。
    ①《全唐文》卷六五四,第6656页。
    ②《新唐书》卷一六五《郑覃传》,第5066页。
    ①关于宇文恺的籍贯出自,可参见:宁昶英,《宇文恺籍贯考》,《社会科学辑刊》,1985年第6期。
    ①《旧唐书》卷一O三《牛仙客传》,第3196页。
    ②《新唐书》卷一五○《崔造传》,第4814页。
    ③《旧唐书》卷一七六《卢商传》,第4575页。
    ④又见:《新唐书》卷一八二《卢商传》;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十三《辑考四附考上·度支》,第775页;卷二一《辑考八上·工部尚书》,第1058页。
    ①参见:《新唐书》卷一六五《郑朗传》。
    ②《全唐文》卷七九,第831页。
    ③参见:《旧唐书》卷一七七《崔慎由传》。
    ①《旧唐书》卷一四O《张倍传》,第3833页。
    ②《旧唐书》卷一五八《韦贯之传》。
    ③《新唐书》卷一八二《刘瑑传》,第5373页。
    ④据《旧唐书》卷一一五《赵国珍传》,赵国珍由黔州都督拜工部尚书后,于大历三年(768)九月,“以疾终”。
    ⑤据《旧唐书》卷一八八及《新唐书》卷一六四《崔衍传》,崔衍于永贞元年(805)八月由宣歙观察使迁入工部尚书,卒。
    ⑥据《旧唐书》卷一七一《高少逸传》,高少逸大中初年,卒于工部尚书。
    ⑦《旧唐书》卷一00《尹思真传》,第3110页。
    ①据《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尚书上》载,八座制度为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宰相机构议事制度,“大事八座连名,而有不合,得建异议”,“隋以六尚书、左右仆射及令为八座,大唐与隋同”。(第603页)
    ②《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尚书令”,[唐]李林甫等,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6页。
    ③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1页。
    ④《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尚书令”条,第6页。
    ⑤雷闻,《隋与唐前期的尚书省》,第80页。
    ⑥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381页。
    ⑦《旧唐书》卷一○六《杨国忠传》,第3244页。
    ①严耕望,《论唐代尚书省之职权与地位》,《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第382页。
    ②参见:[宋]王溥,《唐会要》卷五七《尚书省分行次第》,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989页。
    ③《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尚书下》“吏部尚书”条,第6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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