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渊源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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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中国院画艺术而言,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的重要性是无论怎么形容都不会过分的。然至今无通论其渊源流变之专文,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美术史的巨大缺憾。本文试综合此前典籍之所载及新出遗文之有关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者,分析其因子,推论其源流,聊供初学者参考。
     在对北宋翰林图画院各项制度详细考察的基础上,本文分三个部分去分析、推论其在前代的渊源流变。第一部分《待诏》分析了秦汉以来宫廷中以绘画“待诏”者之各项制度的迁流变化,认为是以待诏制度为主要特征的宫廷画家制度在北宋的逐步终结换来了作为国家官署的翰林图画院制度之确立与逐步完善;第二部分《画工》分析了汉、唐主管文教图书与器物制造之国家官署中画工制度的流变,认为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是对上述前代国家官署中的画工制度进行择优录用,并使之制度化的结果,这是其主要渊源。第三部分《画院》考察了北宋翰林图画院建立以前的画院问题,认为西蜀、南唐画院只是后世画史的想象,从而否定了北宋翰林图画院源于西蜀、南唐画院之定论。
     一言以蔽之,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的确立与逐步完善是在对前代宫廷画家(待诏)制度逐渐扬弃的同时,对前代国家画工制度的择优录用并使之制度化的结果。因而,翰林图画院制度的确立与逐步完善,不是推动了“宫廷”绘画艺术的更加繁荣,而是逐步终结了“宫廷”绘画艺术;代之而起的是北宋“国家”绘画艺术,即翰林图画院绘画艺术,亦即院画艺术。
For Chinese court fine art, Imperial Art Academy regulations in Northern Song Dynasty is of vital importance. However, researches on the overview and evolution of the system are scarcely conducted so far, which is really a shame for the history of Chinese fine art. This paper is an attempt to summarize the previous and newly discovered literature regard to Imperial Art Academy regulations, analysis its factors, infer its origin, being the reference for the beginners in this field.
     Based on a careful examination on every system of Imperial Art Academy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this paper is going to analyze and trace back its origin and evolution in three parts. The first part "Daizhao" explores the changes in the systems of Daizhao artists since Qin and Han Dynasty; part two "Picture Labor " analyzes the evolution in the painter system of culture, education, books, and instrument management, it is believed that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Imperial Art Academy regulations of Nothern Song Dynasty is the result of the institutionalized selection system in prior dynasties, which is the major source of Imperial Art Academy regulations. Part three "Imperial Art Academy" examines the issue of art academy bef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Imperial Art Academy in Song Dynasty, considering art academies in West Shu and South Tang are only the assumptions by posterior scholars, and therefore denies the idea that Imperial Art Academy in Song Dynasty originates from the academies in West Shu and South Tang Dynasties.
     In conclusion, having developed the useful and discard the useless of Court Daizhao regulations in previous dynasties, Imperial Art Academy regulations establishes and develops itself in Song Dynasty, and institutionalizes the painter selection system previously. Thus, the establishment and perfection of Imperial Art Academy regulations does nothing to push court fine art to its prosperity, but ended that.
引文
1 【清】钱塘厉鹗、太鸿辑《南宋院画录》,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2。
    2 上揭《南宋院画录》卷1《总述》,页5。
    3 【清】胡敬:《国朝院画录》序,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1-2。
    4 中村不折,小鹿青云:《中国绘画史》第3章《宋代的绘画》,据《诸家中国美术史著选编》,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页442。按:中村不折、小鹿青云著《中国绘画史》于1913年出版,郭虚中译成中文后由正中书局于1937年3月出版。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学者撰写的美术史、绘画史著述多受其影响,这种影响也表现在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之渊源问题上。
    5 陈师曾:《中国绘画史》第3章《宋朝之绘画》,据《诸家中国美术史著选编》,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页35。按:1926年陈师曾《中国绘画史》印行后,1934年由天津百城书局初版。
    6 郑昶:《中国画学全史》第9章《宋之画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初版,2001年9月第1版,页182。
    7 沈宁编:《滕固艺术文集》,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页100。
    8 俞剑华:《中国绘画史》(上)第11章《宋朝之绘画》第2节《北宋之画院》,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1月初版,1954年12月重版(上海第1次印),1955年10月(上海第1次印),页166。
    9 阎丽川:《中国美术史》第6章《宋(辽、金)元封建社会后期的美术》,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年12月第2版,1958年初版,页197。
    10 高木森:《五代北宋的绘画》下编《北宋的绘画》,据《艺术丛刊》(1),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年9月初版,页54。
    11 王伯敏:《中国绘画史》(上)第6章《宋、辽、金、西夏的绘画》第1节《两宋画院》,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12月,页367。
    12 徐书城:《宋代绘画史》,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页127。
    13 华彬:《中国宫廷绘画史》,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页99。
    14 文见佘槭:《北宋图画院新探》第2章《画院思想的发韧与草创》、第3章《早期画院的发展》,畲先生行文按照从三代直下的顺序,此处为方便计,本文采用倒叙的方式对畲先生的论述进行概述。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8年。
    15 上揭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页1。
    16 上揭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第3章《早期画院的发展》,页14。
    17 上揭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第3章《早期画院的发展》,页15。
    18 徐书城、徐建融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据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济南,齐鲁出版社、明天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页27。
    19 上揭徐书城、徐建融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第1章《院画内外》第1节《宫廷画院》,页28。
    20 上揭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第3章《早期画院的发展》,页11—12。
    21 上揭王朝闻、邓福星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页28。
    22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第79《儒林列传》(上):“及董卓移都之际,吏民扰乱,自辟雍、东观、兰台、石室、宣明、鸿都诸藏典策文章,竞共剖散,其缣帛图书,大则连为帷盖,小乃制为滕囊。”据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5月第1版,页2548。
    23 【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8谓:“后汉有东观,魏有崇文馆,宋元嘉有玄、史二馆,宋泰始(432—437)至齐永明(483—493)有总明馆,梁有士林馆,北齐有文林馆,后周有崇文馆,或典校理,或司撰著,或兼训生徒,若今弘文馆之任也。”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页254。
    24 上揭《后汉书》卷4《孝和孝殇帝纪》,页188。
    25 【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7,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90。
    26 【元】脱脱等:《宋史》卷166志第119《职官志》6,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11月第1版,页3941。
    27 据考察,此四局(院)中翰林图画院创建于雍熙元年(984),见下文。御书院当创立于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年,据【清】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11月第1版,页3119。翰林医官院之称,虽最早见于景德元年(1004)八月(参见李焘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7,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109册)史部编年类《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页256),但医官院以翰林医官使为长官,翰林医官使之名,太宗雍熙二年(985)三月已见置(据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7,页3120)。 天文院创置于真宗咸平元年至四年(998—1001)之间。据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7,页3125;《宋会要辑稿》运历1之6,页2130。
    28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页3119。
    29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5,页3119。
    30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页3124。
    31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页3124。
    32 参见彭惠萍:《南宋“画院”的省舍职制与画史想象》,中央美术学院2002届博士学位论文。
    33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5:“《神宗正史职官志》:翰林院勾当官一人……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而翰林院皆统隶焉。”页3119。
    34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7:“熙宁六年正月一日,中书言:‘欲以翰林图画院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从之。”页3125。
    35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5:“图画局掌以绘事应奉,若塑造则课工为之。”页3119。
    36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翰林图画院,雍熙元年(984)置在内中苑东门里,咸平元年(998)移在右掖门外,以内侍二人勾当。待诏等旧无定员,今待诏三人,艺学六人,祗候四人,学生四十人为额。旧工匠十四人,今六人。”页3124。
    37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至和元年(1054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勾当翰林图画院李从正等言。”页3124。
    38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翰林图画院……以内侍二人勾当。”页3124。
    39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页3124。
    40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牟谷”小传载:“牟谷,不知何许人……敕中使收赴行在。”页47。【南宋】邓椿:《画继》卷6《仙佛鬼神》“费宗道”小传载:“费宗道,蔡州人。来京师,画太一宫中主火神,顷刻而成。众工嫉之,告监牧中使曰:‘画太速成,殊不加意。’中使遂令墁毁,一夕愤怒而卒。”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45。上揭邓椿:《画继》卷第6《山水林石》“贺真”小传载:“贺真,延安人,出自戎籍,专门山水。宣和初建宝真宫……众工皆毕,中使促真。”页48。
    41 【北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4“易元吉”小传载:“易元吉,字庆之,长沙人……未几,果敕令就开先殿之西庑张素画《百猿图》,命近要中贵人领其事,仍先给粉墨之资二百千。”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59。
    42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5《选举》8《伎术》,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337。
    43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5《选举》8《伎术》,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337。
    44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5《选举》8《伎术》,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337。
    45 亦有特殊情况,如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10载:“端拱元年十一月,以翰林画待诏、光禄寺丞夏侯延祐为卢州巢县令。”页3126。
    46 李永林:《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纲》第5章,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页85。
    47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页3119。
    48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页3119。
    49 【宋】李焘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0,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1月第1版,页2084。
    50 着绿待诏:御书院四等迁转职掌之一,由翰林艺学迁转,其服色为绿,故有此称。
    51 赐绯待诏:御书院四等迁转职掌之一,由着绿待诏迁转。官品不及着绯服而赐绯,故有此称。
    52 赐紫待诏:御书院四等迁转职掌之一,由赐绯待诏迁转。官品不及着紫服而赐紫,故有此称。
    53 庙令差遣待诏:御书院四等迁转待诏之一。由赐紫待诏迁转。如到御书院已及十年,赐紫待诏可转为庙令差遭待诏。庙令差遣待诏之上为直长充书写待诏。
    54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绍兴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诏:御书院建炎三年罢,可依祖宗法度,且依旧隶翰林院。本院今省记到一干办官一员,系差睿思殿衹候一印,以绍兴御书院印六字为文一。书写待诏掌行书写三元八节奏献,祖宗神御表词并大礼单奏谢,诸宫观寺院表词、道场醮仪玉简及书写国书御试举人主行升降进卷、题写诸王字头、春贴子、端午贴子。待诏以下每年进呈所习书札并书写锡赐牌额等事物一。置局旧在崇政殿门里,次迁临华门北,次迁拱宸门,次迁阊阖门里北城下一。押宿官二员,于书待诏出职人内奏差一伎术官,直长充书待诏三人,书艺学七人,书学祗候一十四人,书学生不限人数,并无请给。一诸色祗应弹琴一名,着碁四人,擘阮一名,镌字三人,点笔班一名,装界三人,造墨一名,雕字二人画细文一名打碑二人硾纸兼印书二人系笔三人系飞白笔一名造琴阮一名裁缝一名漆作一名小木一名镞作一名,钑作一名,一专知官一名,前行一名兼副知,后行二人,贴司二人,库子四人,背印、守门、投送、送文字亲事官共四人。翰林司二人,杂役兵士一千人,内节级二人一。书学待诏等资级依年限出职补授,合得官资,书学祗候满一十五年补承信郎,书艺学满一十年补保义郎,直长充书待诏满五年补保成忠郎。诸色待诏祗应转祗候,次转艺学,次转着绿待诏,次转赐绯待诏,次转赐紫待诏,到院十年差充庙 令差遣待诏,四等职名,遇有阙,取旨申翰林院选日拣试,书学生试五体书札,王书、虞书、钟繇书、真小字书、批答。书学祗候试六体书札,王书、虞书、钟繇书、真小字书、批答、勾勒。书艺学试七体书札,王书、虞书、钟繇书、真小字书、勾勒、批答、玉柱篆。直长充书待诏试七体书札,王书、虞书、钟繇书、真小字书、勾勒、批答、玉柱篆。三等待诏申吏部给告,艺学祗候由翰林院给帖。”页3119。
    55 【北宋】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中品十人》,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21—22。
    56 “使职差遣”为唐开元至宋元丰时流行的官制,即皇帝临时差遣某官去办理某事,事毕则此官罢,办事期间,相当于实任职事官,详情见下文。
    57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1“高元亨”条,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页125。
    58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11,页3127。
    59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页56。
    60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21之2,页2853。
    61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21之7,页2858。
    62 上揭【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5《光禄寺》,页443。
    63 上揭《宋史》卷169志第122《职官志》9《文散官二十九阶》,页4050。
    64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4,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页66。
    65 上揭刘道醇:《圣朝名画评》卷第2,据于安澜编《画品丛书》,页132。
    66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页3119。
    67 《宣和画谱》卷11,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122。
    68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1月第1版,页1486。
    69 【宋】韩拙:《山水纯全集》后序张怀邦写道:“宣和辛丑岁,孟冬二十四日,夷门张怀邦美序于集后。”据俞剑华:《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页685。
    70 俞剑华:《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页685。
    71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页3119。
    72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6,页3119。
    73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7:“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图画院祗候杜用德等言:待诏等本不递迁,欲乞将本院学生四十人,立定第一等、第二等各十人为额,第三等二十人,遇有阙即从上名下次挨排填阙,所有祗候亦乞将今来四人为额,候有阙于学生内拨填。其艺学元额六人,今后有阙,亦于祗候内拨填,已曾蒙许立定为额。今后有阙,理为递迁,后来本院不以艺业高低,只以资次挨排,无以激劝,乞自今将元额本院待诏已下至学生等,有阙即于以次等第内拣试艺业高低,进皇取旨,充填入额。续定夺到拣试规矩,每预令供报所工科目,各给与印绢口子,今待诏等供到名件,点定一般监试画造室了当,即待诏等定夺高下差错去处多少,及合与不合格式,编类等第。从之。”页3125。
    74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7,页3125。
    75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107,页3124—3125。
    76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7,页3125。
    77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1,页118。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赵光辅”条作:“华原人……太祖朝为图画院学生,故乡里呼为赵评事。”页40。
    78 【汉】班固:《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上),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页730。
    79 【唐】魏征:《隋书》卷28《百官志中》,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8月第1版,页789。
    80 上揭《唐六典》,《大理寺、鸿胪寺》卷第18,页503—504。
    81 【宋】费衮:《梁溪漫志》卷2《文武官制》,据《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页3358。
    82 按唐宋官品规定,从七品下至从八品下尚有正八品上、正八品下、从八品上等级别。
    83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24之42、43,页2913。
    84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24之26,页2905。
    85 【北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10《谈虐》,据《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页1306。
    86 本表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35庚午条注文;《宋史》卷169《职官志》9《文臣京朝官至三师叙迁之制》;《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2,页3626;《宋史》卷155—158《选举志》制成;并参见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页681—682。
    87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11载:“真宗咸平三年(1000)七月,以沙门元蔼授朝散大夫,依前翰林内供奉,以元蔼有传神之妙,固有是命。”页3127。
    88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107:“至和元年(1054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勾当翰林图画院李从正等言:当院额管待诏三人,艺学六人,学生四十人。近来诸处造作去处使臣下院抽差待诏、学生等五、七人至十人以上,占留动经岁月,未遣归院,深虑有误诸处造作及御前生活。欲自今后应有诸处使臣赴院抽取待诏、学生等往外处祗应,乞从本院相度,量差一二人往彼计料,外有合要画造人数,令下三司抽差画行百姓同共画造了当。若或内有制造神御去处,即许依合要人数差拨应付沼直送入内侍省,令告报入内,供奉官以内各遵守施行。”页3124—3125。
    89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5、96,页3119。
    90 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卷65《职官》19《禄秩》,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590。
    91 上揭《宋史》卷171志第124《职官》11“三司检法官,十千”下注云,页4107。
    92 上揭邓椿:《画继》卷10,页77。
    93 本表据上揭《宋史》卷171《职官志》11《俸禄》,《宋会要辑稿》职官57之1至7《俸禄》等制成。
    94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3“元霭”条载:“僧元霭,蜀人……为太宗朝供奉。一日,在禁中传写,为一小黄门毁辱,遍问同列无肯言其姓名者。乃草一头子怀之,见都知李神福,诉以毁辱之事。神福曰……。”页48。又,同卷“燕贵”条载:“燕贵,本隶尺籍……大中祥符初,建玉清昭应宫,贵预役焉。偶暇日,画山水一幅,人有告董役刘都知者,因奏补图画院祗候。”页52。
    95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10载:太宗端拱元年(988)十一月,院画家夏侯延祐“以翰林待诏、光禄寺丞”的身份“出职”为“庐州巢县令”,页3126。
    96 资料中未有“少府监主簿”的俸禄记载,此为“司天监主簿”的俸禄数,当相差不大。
    97 详于本文第3部分《画工》第4章。
    98 《韩非子》卷11《外储说左上》第32:“客有为周君画荚者,三年而成。君观之,与髹(漆)者同状,周君大怒。画荚者曰:‘筑十版之墙,凿八尺之户牖,而以日始出时加之其上而观之。’周君为之,望见其状尽成龙蛇禽兽车马,万物之状备具,周君大悦。此荚之功非不微难也,然其用与素髹同。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曰:‘犬马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见)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据《二十二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3月第1版,页1156。
    99 《庄子》卷7《田子方》第21:“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在外者半。有一史后至者,值值然不趋,受揖不立,因之舍。公使人视之,则解衣盘礴,赢。君曰:‘可矣,是真画者也。’”据《二十二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3月第1版,页60。
    100 上揭班固:《汉书》卷43《叔孙通传》“待诏博士”颜师古注曰:“于博士中待诏。”页2124。
    101 【汉】司马迁:《史记》卷99,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页2720。
    102 上揭班固:《汉书》卷65《东方朔传》第35说武帝初即位的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十月下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而“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衔鬻者以千数……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上伟之,令待诏公车,俸禄薄,未得省见”。页2841—2842。
    103 上揭班固:《汉书》卷11,页340。
    104 【梁】萧统选编,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第七《郊祀》扬雄《甘泉赋》,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页121。
    105 上揭《后汉书》志第2《律历中》:“永元元年,天以七月后闰食,术以八月。其十二年正月十二日,蒙公乘宗绀上书言:‘今月十六日月当食,而历以二月。’至期如绀言。太史令巡上绀有益官用,除待诏。”页3040。
    106 上揭《汉书》卷5,页145。
    107 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页147。
    108 陶新华:《汉代的“待诏”补论》,《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6期,页112—116。
    109 上揭《后汉书》志第25《百官》2:“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汉官仪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一人。’)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二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锺律。一人舍人。’)”页3572。
    110 上揭《汉书》卷36《楚元王传》第6:“(刘)歆字子骏,少以通《诗》、《书》,能属文,召见成帝,待 诏宦者署,为黄门郎。”页1967。上揭《汉书》卷75《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45:“翼奉……治齐诗……元帝初即位,诸儒荐之,征待诏宦者署,数言事宴见,天子敬焉。”页3167。上揭《汉书》卷88《儒林传》第58:“韩婴,燕人也……孝宣时,涿郡林生其后也,以《易》征,待诏殿中。”页3614。上揭《汉书》卷64下《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下:“王褒,字子渊,蜀人也。宣帝时,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益召高材刘向、张子侨、华龙、柳衰等待诏金马门……益州刺史因奏褒有轶材,上乃征褒,既至,诏褒为《圣主得贤巨颂》……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页2821。
    111 上揭《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28:“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见,容貌甚丽,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页2617。上揭《汉书》卷64下《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下:“贾捐之字君房,贾谊之曾孙也。元帝初即位,上疏言得失,召待诏金马门。”页2830。上揭《后汉书》卷25《卓鲁魏刘列传》第15:“鲁恭字仲康……(赵)熹复举恭直言,待诏公车,拜中牟令。”页874。
    112 上揭《后汉书》卷91《律历志》上:“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原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页3015。上揭《汉书》卷64《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下:“神爵、五凤之间,天下殷富,数有嘉应,上颇作歌诗,欲兴协律之事,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勃海赵定、梁国龚德,皆召见待诏。”页2821。
    113 上揭《汉书》卷93《佞幸传》第63:“云后舅伍宏以医待诏。”页3735。上揭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6汉宣帝神爵元年:“上由是悉罢尚方待诏。”注曰:“此尚方,非作器物之尚方。尚,主也,主方药也。司马相如大人赋:诏岐伯使尚方,是也。”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6月第1版,页843。
    114 【宋】李昉:《太平御览》,卷196《居处部》24《苑囿》条引《汉书》曰:“乃使……待诏能用筭者二人,举籍阿城以南。”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2月第1版,页944。
    115 上揭《后汉书》卷10《皇后纪》第10上:“又相者见后,惊曰,此成汤之法也。(《续汉书》曰:“相者,待诏相工苏大曰:‘此成汤之骨法’。”页419。上揭《后汉书》卷79《儒林列传》:“建武二年,上疏陈洪范消灾之术……命(尹)敏待诏公车。”页2558。
    116 上揭《后汉书》卷60《马融蔡邕列传》第50上:“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喜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页1992。
    117 上揭《汉书》卷64《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上:“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也。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苏林曰:‘博之类’)。”页2794。
    118 上揭司马光:《资治通鉴》卷30,汉成帝建始四年注曰:“武帝置北军八校尉,射声其一也,……掌待诏射声士。”页965。
    119 上揭《后汉书》卷91志第2《律历志中》:“问典星待诏姚崇、井毕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不知施行’。”页3029。
    12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4引谢承《后汉书》:“刘旦、杨鲁并光和中画手,待诏尚方,画于洪都学。”页61。
    121 上揭《汉书》卷9《元帝纪》:“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页297。
    122 上揭《汉书》卷36《楚元王传》第6:“光然之,乃择宗室可用者。辟强子德待诏丞相府(师古曰于丞相府听诏命也)年三十余,欲用之。”页1926。
    123 上揭《汉书》卷54《李广苏建传》第24:“宣帝即时召武待诏宦者署。”师古曰:“《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宦者令丞,以其署亲近,故令于此待诏也。”页2468。上揭《汉书》卷36《楚元王传》第6:“(刘)歆字子骏,少以通《诗》《书》能属文召见成帝,待诏宦者署,为黄门郎。”页1967。上揭《汉书》卷75《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45:“翼奉,字少君,东海下邳人也。治《齐诗》,与萧望之、匡衡同师。三人经术皆明……元帝初即位,诸儒荐之,征待诏宦者署,数言事宴见,天子敬焉。”页3167。
    124 上揭《汉书》卷63《武五子传》第33:“王孺见执金吾广意(师古曰:‘郭广意’),问:‘帝崩所病?立 者谁子?年几岁?’广意言:‘待诏五榨宫,宫中讙言帝崩,诸将军共立太子为帝,年八九岁,葬时不出临。’”页2751。
    125 上揭《汉书》卷88《儒林传》第58:“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师古曰:‘保宮少府之属官也,本名居室。’)”页3618。
    126 上揭《后汉书》卷25《卓鲁魏刘列传》第15:“鲁恭,字仲康……待诏公车。”页874。
    127 上揭《后汉书》卷60《马融蔡邕列传》第50上:“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页1992。
    128 上揭《汉书》卷第99中《王莽传》第69中:“是时有用方技待诏黄门者。”页4124。
    129 上揭司马光:《资治通鉴》卷30汉成帝建始四年条注曰:“武帝置北军八校尉,射声其一也,秩二千石,掌待诏射声士。”页965。
    130 上揭司马光:《资治通鉴》卷32汉成帝元延元年注:“按(扬)雄自序云:‘上方郊祠甘泉泰畤,召雄待诏承明之庭,奏甘泉赋。”页1031。
    131 上揭《史记》卷126《滑稽列传》第66:“时坐席中,酒酣,据地歌曰:‘陆沈于俗,避世金马门。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萵庐之下。’金马门者,宦(者)署门也,门傍有铜马,故谓之曰‘金马门’。”页3205。
    132 上揭《后汉书》卷40上《班彪列传》第30上:“又有承明、金马,著作之庭,大雅宏达,于兹为群,元元本本,周见洽闻,启发篇章,校理秘文。(承明,殿前之庐也。金马,署名也。门有铜马,故名金马门,待诏者皆居之。宏亦大也。元其元,本其本。秘文,秘书也。孝经钩命决曰‘丘摄秘文’也。)”页1341。
    133 参见下文所引东方朔传。
    134 比如参加处理政事等。如上揭《汉书》卷64《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下:“贾捐之字君房,贾谊之曾孙也。元帝初即位,上疏言得失,召待诏金马门……(珠厓反)上与有司议大发军。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使侍中附马都尉乐昌侯王商诘问捐之曰:‘珠厓内属为郡久矣,今背畔逆节,而云不当击,长蛮夷之乱,亏先帝功德,经义何以处之?’捐之对曰:‘……’上乃从之。”页2830—2835。
    135 上揭《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28:“(公孙弘)待诏金马门(如淳曰:‘武帝时,相马者东门京作铜马法献之,立马于鲁班门外,更名鲁班门为金马门。”页2617。上揭《汉书》卷64《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下:“宣帝时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博尽奇异之好,征能为楚辞九江被公(师古曰:被姓也音批义反),召见诵读,益召高材刘向、张子侨、华龙、柳褒等侍诏金马门。”页2821。同上:“贾捐之,字君房,贾谊之曾孙也。元帝初即位,上疏言得失,召待诏金马门。”页2830。
    136 上揭《唐六典》“集贤殿书院”所载与此略同:“又有待制官名,其来尚矣。汉朱买臣待诏公车。公车,卫尉之属官,掌天下之上书。东方朔、刘向、王褒、贾捐之等待诏金马门,宦署门也。今之待制,即其事焉。”页279。
    137 上揭《汉书》卷65《东方朔列传》第35,页2842—2843。
    138 上揭《汉书》卷64《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34上,页2791。
    139 上揭《史记》卷126《滑稽列传》第66,页3208。
    140 参见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第3编第2章《任用制度》第1节《任用方式》10:“因待诏非实职、故无正式俸禄,但在待诏期间,为使其维持生活,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济南,齐鲁出版社,1985年6月第1版,页372。
    141 上揭《后汉书》卷37《恒荣丁鸿列传》第27,页1264。
    142 上揭《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上,页731。
    143 上揭《汉书》卷75《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45,页3183。
    144 上揭《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第7上,页732。
    145 上揭《汉书》卷19《百官公卿表》第7上,页732。
    146 上揭《后汉书》卷97志第26《百官志》3,页3594。闼:内门;小门。如:【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卷5之1《齐风》之《东方之日》:“彼姝者子,在我闼兮。”毛传:“闼,门内也。”(据《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350(2)。)马瑞辰通释:“《传》门内当为内门之讹。《文选》古词《伤歌行》李善注引毛《传》曰:‘闼,内门也。是其证矣。’”(参见【唐】李善注:《文选》卷27《诗》《郊庙》《乐府上》,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12月第1版,页398。)上揭《史记》卷95《樊郦滕灌列传》第34:“哙乃捧闼直入。”张守节正义:“闼,宫中小门。”页2659。
    147 【唐】杜佑撰,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通典》卷第21《职官》3,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页549。
    148 上揭《汉书》卷68《霍光金日磾传》第38,页2931。
    149 上揭《汉书》卷58《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28,页2617。
    150 上揭《史记》卷126《滑稽列传》第66,页3205。
    151 上揭陶新华:《汉代的“待诏”补论》,《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6期,页112—116。
    152 从上揭《汉书》卷65《东方朔传》第35看,因其常在皇帝左右,而得很多机会对答或言事称旨,恩赏不断。见于记载的如下:“赐帛十匹。复使射他物,连中,辄赐帛”(页2834);“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2846);“是日因奏《泰阶》之事,上乃拜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黄金百斤”(页2851);“先是,朔尝醉入殿中,小遗殿上,劾不敬。有诏免为庶人,待诏宦者署。因此对复为中郎,赐帛百匹”(页2852);“有诏止,更置酒北宫,引董君从东司马门。东司马门更名东交门。赐朔黄金三十斤”。页2857。
    15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4,页61。
    154 上揭《史记》卷49《外戚世家》第19所载略同:“上居甘泉宫,召画工图画周公负成王也。于是左右群臣知武帝意欲立少子也。”页1985。
    155 上揭《汉书》卷68《霍光金日磾传》第38,页2932。
    156 上揭《后汉书》卷53《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第53:“(姜肱)后与徐稚俱征,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画工图其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言患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页1750。
    157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4《汉》:“毛延寿(杜陵人)、陈敞(安陵人)、刘白(新丰人)、龚宽(洛阳人)、阳望(下杜人)、樊育(长安人),已上六人,并永光建昭中画手。时元帝后宫既多,使图其状,每披图召见。诸宫人竞赂画工钱帛,独王嫱貌丽,意不苟求,工人遂为丑状。及匈奴求汉美女,上按图召昭君行。帝见昭君貌第一,甚悔之,而籍已定,乃穷其事。画工皆弃市籍,其家资皆巨万。毛延寿画人,老少美恶皆得其真。陈敞、刘白、龚宽并工牛马,但人物不及延寿。阳望、樊育亦善画,尤善布色。(见葛洪《西京杂记》)”页60。上引文献虽以“画工”、“画手”等泛称名侍奉于皇帝身边之宫廷画家,但据上文所考察“待诏”的特征来看,当以待诏目之,而与下文所论之“画工”不同(见本文第3部分《画工》)。
    158 【唐】姚思廉:《陈书》卷6《后主本纪》第6:“史臣曰:后主昔在储宫,早标令德,及南面继业,寔允天人之望矣。至于礼乐刑政,咸遵故典,加以深弘六艺,广辟四门,是以待诏之徒,争趋金马,稽古之秀,云集石渠。且梯山航海,朝贡者往往岁至矣。”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3月第1版。页120。【唐】魏征撰:《隋书》卷76列传第41《虞绰传》:“虞绰,字士裕,会稽余姚人也。……初为校书郎,以藩邸左右加宣惠尉,迁著作佐郎。与虞世南、庾自直、蔡允恭等四人常居禁中,以文翰待诏,恩盼隆洽。”页1738—1739。
    159 上揭《隋书》,卷66列传第31《陆知命传》:“陆知命,字仲通,吴郡富春人也……或言其正直者,由是待诏于御史台。炀帝嗣位,拜治书侍御史,侃然正色,为百僚所惮。帝甚敬之。”页1560。
    160 【梁】沈约:《宋书》卷12《律历志》第2:“明帝永平中,待诏杨岑、张盛、景防等典治历,但改易加时弦望,未能综校历元也。”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0月第1版,页229。
    16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7《南齐》:“惠远弟惠秀(下品下),永明中待诏秘阁。世祖将北伐,命惠秀《画汉武北伐图》,中书郎王融监掌其事。融好功名,秀又善图。画成,帝极珍贵,置琅琊台上,每披玩焉。”页88。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北齐》:“萧放,字希逸,梁武帝犹子也。为本朝著作郎,入齐待诏词林馆,善丹青,因于宫中监诸画工。帝令采古来丽美诗及贤哲充画图。帝甚善之,与杨休之同撰《御览》,加镇东大将军。”页96。
    162 一、【唐】姚思廉撰:《梁书》卷49列传第43《到沆传》:“到沆,字茂瀣,彭城武原人也……天监初,迁征虏主簿。高祖初临天下,收拔贤俊,甚爱其才。东宫建,以为太子洗马。时文德殿置学士省,召高才硕学者待诏其中,使校定坟史,诏沆通籍焉。”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5月第1版,页686。二、上揭《梁书》卷33列传第27《王僧儒传》:“天监初,(王僧儒)除临川王后军记室参军,待诏文德省。寻出为南海太守。”页470。又同卷张率传:“天监初,临川王已下并置友、学。以(张)率为鄱阳王友,迁司徒谢朏掾,直文德待诏省。敕使抄乙部书,又使撰妇人事二十余条,勒成百卷。使工书人琅邪王深、吴郡范怀约、褚洵等缮写,以给后宫。率又为《待诏赋》奏之,甚见称赏。手敕答曰:‘省赋殊佳。相如工而不敏,枚皋速而不工,卿可谓兼二子于金马矣。’”页475。三、上揭《梁书》列传第21《到洽传》:“高祖问待诏丘迟曰:‘到洽何如沆、溉?’迟对曰:‘正清过于沆,文章不减溉;加以清言,殆将难及。’即召为太子舍人。御华光殿,诏洽及沆、萧琛、任昉侍宴,赋二十韵诗,以洽辞为工,赐绢二十匹。高祖谓昉曰:‘诸到可谓才子。’昉对曰:‘臣常窃议,宋得其武,梁得其文。’二年,迁司徒主簿,直待诏省,敕使抄甲部书。五年,迁尚书殿中郎。”页404。四、上揭《梁书》卷40列传第34《许懋传》:“天监初,吏部尚书范云举(许)懋参详五礼,除征西鄱阳王咨议,兼著作郎,待诏文德省。”页575。五、上揭《梁书》卷49列传第43《丘迟传》:“丘迟,字希范,吴兴乌程人也……高祖践祚,拜散骑侍郎,俄迁中书侍郎,领吴兴邑中正,待诏文德殿。”页687。同卷庾于陵传:“庚于陵,字子介,……天监初,为建康狱平,迁尚书功论郎,待诏文德殿。出为湘州别驾,迁骠骑录事参军,兼中书通事舍人。俄领南郡邑中正,拜太子洗马,舍人如故。”页689。
    163 参见上注引文二。
    164 参见上注引文三、四。
    165 参见上注引文一、二、三、四。
    166 参见上注引文二、三、五。
    167 参见上注引文三。
    168 上揭【李】李百药:《北齐书》卷34列传第25《萧放传》:“武平中,待诏文林馆。放性好文咏,颇善丹青,因此在宫中披览书史及近世诗赋,监画工作屏风等杂物见知,遂被眷待。累迁太子中庶子、散骑常侍。”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1972年11月第1版,页443—444。
    169 关于北齐文林馆的资料,上揭《北齐书》,卷45列传第37《文苑列传》载之甚详。现移录于下,以供参考:“后主虽溺于群小,然颇好讽咏,幼稚时,曾读诗赋,语人云:‘终有解作此理不?’及长亦少留意。初因画屏风,敕通直郎兰陵萧放及晋陵王孝式录古名贤烈士及近代轻艳诸诗以充图画,帝弥重之。后复追齐州录事参军萧悫、赵州功曹参军颜之推同入撰次,犹依霸朝,谓之馆客。放及之推意欲更广其事,又祖珽辅政,爱重之推,又托邓长颙渐说后主,属意斯文。三年,祖珽奏立文林馆,于是更召引文学士,谓之待诏文林馆焉。珽又奏撰御览,诏珽及特进魏收、太子太师徐之才、中书令崔劼、散骑常侍张雕、中书监阳休之监撰。珽等奏追通直散骑侍郎韦道逊、陆又、太子舍人王劭、卫尉丞李孝基、殿中侍御史魏澹、中散大夫刘仲威、袁奭、国子博士朱才、奉车都尉眭道闲、考功郎中崔子枢、左外兵郎薛道衡、并省主客郎中卢思道、司空东合祭酒崔德、太学博士诸葛汉、奉朝请郑公超、殿中侍御史郑子信等入馆撰书,并敕放、 悫、之推等同入撰例。复令散骑常侍封孝琰、前乐陵太守郑元礼、卫尉少卿杜台卿、通直散骑常侍王训、前南兖州长史羊肃、通直散骑常侍马元熙、并省三公郎中刘、开府行参军李师上、温君悠入馆,亦令撰书。复命特进崔季舒、前仁州刺史刘逖、散骑常侍李孝贞、中书侍郎李德林续入待诏。寻又诏诸人各举所知,又有前济州长史李翥、前广武太守魏骞、前西兖州司马萧溉、前幽州长史陆仁惠、郑州司马江旰、前通直散骑侍郎辛德源、陆开明、通直郎封孝謇、太尉掾张德冲、并省右民郎高行恭、司徒户曹参军古道子、前司空功曹参军刘顗、获嘉令崔德儒、给事中李元楷、晋州治中阳师孝、太尉中兵参军刘儒行、司空祭酒阳辟疆、司空士曹参军卢公顺、司徒中兵参军周子深、开府参军王友伯、崔君洽、魏师謇并入馆待诏,又敕右仆射段孝言亦入焉。御览成后,所撰录人亦有不时待诏,付所司处分者。凡此诸人,亦有文学肤浅,附会亲识,妄相推荐者十三四焉。虽然,当时操笔之徒,搜求略尽。其外如广平宋孝王、信都刘善经辈三数人,论其才性,入馆诸贤亦十三四不逮之也。待诏文林,亦是一时盛事,故存录其姓名。”页603—604。
    170 上揭《唐六典》卷8,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页254。
    171 上揭《北齐书》卷42列传第34《卢潜传》:“昌衡从父弟思道,魏处士道亮之子,神情俊发,少以才学有盛名。武平末,黄门侍郎,待诏文林馆。思道从父兄正达、正思、正山,魏右光禄大夫道约之子。正达尚书郎,正思北徐州刺史、太子詹事、仪同三司,正山永昌郡守。兄弟以后舅,武平中并得优赠。正山子公顺,早以文学见知。武平中符玺郎,待诏文林馆。”页557。
    172 上揭《北齐书》卷44列传第36《张雕传》:“张雕,中山北平人也……遍通五经,尤明三传,弟子远方就业者以百数,诸儒服其强辨。……帝甚重之,以为侍读,与张景仁并被尊礼,同入华光殿,共读春秋,加国子祭酒,假仪同三司,待诏文林馆。”页594。
    173 上揭《北齐书》卷38列传第30《元文遥传》:“(元)行恭美姿貌,有父风,兼俊才,位中书舍人,待诏文林馆。”页505。
    174 阳休之之子阳辟强即是一例。上揭《北齐书》卷42列传第34《阳休之传》:“子辟强,武平末尚书水部郎中。辟强恍无文艺,休之亦引入文林馆,为时人嗤鄙焉。”页564。
    175 上揭《北齐书》卷46列传第38《宋世良附从子孝王传》:“世良从子孝王,学涉,亦好缉缀文藻。形貌短陋而好减否人物,时论甚疾之。为叚孝言开府参军,又荐为北平王文学。求入文林馆不遂,因非毁朝士,撰《别录》二十卷。”页640。
    176 上揭《北齐书》卷45列传第37《文苑列传》,页604。
    177 此书《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旧唐书·艺文志》皆有著录,宋代李昉等编《太平御览》时尚征引此书,南宋以下即不见征引,当已亡佚。
    178 上揭《隋书》卷35《经籍志》4著录:“《文章流别集》四十一卷梁六十卷,志二卷,论二卷,挚虞撰。《文章流别志》、《论》二卷挚虞撰。《文章流别本》十二卷谢混撰。《续文章流别》三卷孔宁撰。”页1081—1082。
    179 上揭《隋书》卷35《经籍志》4著录:“《文林馆诗府》八卷后齐文林馆作”。页1084。
    180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著录:“文林馆记十卷(郑忱撰)”,此书已轶。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页2004。
    18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页96。
    182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7《南齐》,页88。
    18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4《吴》:“曹不兴,(中品上),吴兴人也。孙权使画屏风,误落笔点素,因此成蝇状。权疑其真,以手弹之。时称吴有八绝。(张勃《吴录》云:“八绝者,菰城。郑妪善相,刘敦善星象,吴范善涣风气,赵达善算,严武善棋,宋寿善占梦,皇象善书,曹不兴善画,是八绝也。”)魏赤乌中不兴之青溪,见赤龙出水,上写献孙皓,皓送秘府。至宋朝,陆探微见画叹其妙,因取不兴龙置水上,应时蓄水成雾,累日雾霈。”页62。
    184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6《宋》:“陆探微(上品上),吴人也。宋明帝时常在侍从,丹青之妙,最推有名。(《宋书》有名)。”页77。
    185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6《宋》:“顾景秀(中品上),宋武帝时画手也。在陆探微之先,居武帝左右。武帝尝赐何戢《蝉雀扇》,是景秀画。后戢为吴兴太守,齐高帝求好画扇,戢持献之。陆探微、顾宝光见之,皆叹其巧绝。”页82。
    186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4《后汉》:“蔡邕,字伯喈(裴孝源所定品第六,伯喈在下品)。陈留人。工书画,善鼓琴。建宁中为郎中。校书东观,刊正六经文字,书于太学石壁,天下模学。又创八分书体,为左中郎将,封高阳乡侯,年六十一。灵帝召邕画赤泉侯五代将相于省。(喜、震、叔、节、赐、彪)。兼命为赞及书。邕书画与赞,皆擅名于代,时称三美。(见《东观汉记》,并孙畅之《述画》。有《讲学图》、《小列女图》传于代)。”页60—61。
    187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7《南齐》:“毛惠远(中品上),荥阳阳武人。善画马,时刘瑱善画妇人,并当代第一。官至少府卿。市青碧一千二百斤,供御画用,钱六十五万。有言惠远纳利者,世祖敕尚书评价,贵二十八万。杀之,后家徒壁立,上悔痛之。(见萧子显《齐书》)。”页87—88。
    188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7《梁》:“张僧繇(上品中),吴中人也。天监中,为武陵王国侍郎、直秘阁知画事,历右军将军、吴兴太守。武帝崇饰佛寺,多命僧繇画之。时诸王在外,武帝思之,遣僧繇乘传写貌, 对之如面也。”页90。
    189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北齐》:“杨子华(中品上),世祖时任直阁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尝画马于壁,夜听蹄啮长鸣,如索水草。图龙于素,舒卷辄云气萦集。世祖重之,使居禁中。天下号为画圣。非有诏不得与外人画。时有王子冲善棋通神,号为二绝。(见《北齐史》)(《斛律金像》、《北齐贵戚游苑图》、官苑人物屏风、《邺中百戏》)。”页96。
    19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北齐》:“刘杀鬼(下品),与杨子华同时,世祖俱重之。画斗雀于壁间,帝见之为生,拂之方觉。常在禁中,锡赍巨万,任梁州刺史。(见《北齐书·词苑传》)。”页97。
    19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隋》:“阎毗,榆林盛乐人,工篆隶,善丹青。当时号为臻绝。周武帝时拜仪同三司,隋帝爱其才艺,令侍东宫。数以雕丽之物,取悦于皇太子。拜车骑将军。炀帝令毗修辇辂,多所损益。与宇文恺参详故实,并推巧思。官至朝散大夫、将作少监。(见《隋书》。时有何稠、宇桂林、刘龙、龙弟衮,并有巧思,绝世过人)。”页98。
    192 【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54列传第24《陆机陆云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页2484。
    193 关于唐代翰林院的一般情况,新旧两唐书载之甚详,移录于此以作参考:上揭刘昫:《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3:“翰林院(天子在大明宫,其院在右银台门内。在兴庆宫,院在金明门内。若在西内,院在显福门。若在东都、华清宫,皆有待诏之所。其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奕,各别院以廪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征、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永徽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召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乾封中,刘懿之刘讳之兄弟、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皆以文词召入待诏,常于北门候进止,时号 北门学士。天后时,苏味道、韦承庆,皆待诏禁中。中宗时,上官昭容独当书诏之任。睿宗时、薛稷、贾膺福、崔湜,又代其任。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王者尊极,一日万机,四方进奏、中外表疏批答,或诏从中出。宸翰所挥,亦资其检讨,谓之视草,故尝简当代士人,以备顾问。至德已后,天下用兵,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尤择名士,翰林学士得充选者,文士为荣。亦如中书舍人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所以独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难其选。贞元已后,为学士承旨者,多至宰相焉)。”页1853—1854。【北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志》1:“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页1183—1184。
    194 翰林院与学士院是北南相邻的两座建筑。【唐】韦执谊《翰林院故事》:“翰林院者,在银台门内麟德殿西重廊之后,盖天下以艺能伎术见召者之所处也。学士院者,开元二十六年之所置,在翰林院之南,别户东向,考视前代,即无旧名。”据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卷4(《新世纪万有文库》),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页15。【唐】李肇:《翰林志》:“开元二十六年……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今在右银台之北第一门,向□膀曰:“翰林之门”,其制高大重复,号为胡门。入门直西为学士院,即开元二十六年所置也。……其北门为翰林院。”据上揭《翰学三书》卷1,页2,6。
    195 【宋】程大昌:《雍录》卷4附图,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97册。
    196 上揭《汉书》卷99列传第69《王莽传》(中),页4110。
    197 【唐】李延寿:《南史》卷11列传第1《后妃列传》(上),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6月第1版,页322。
    198 【唐】封演撰,赵贞信校注:《封氏闻见记校注》卷3《贡举》,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页17。
    199 【清】彭定求等奉敕编纂:《全唐诗》卷301之103王建《老人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4月第1版,页3434。
    200 上揭《通典》卷第75《礼》35《沿革》35《宾礼》2《天子朝位》:“中书门下(原注:侍中、中书令、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各以官为序。)供奉官(原注:左右散骑常侍、门下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及舍人、左右补阙、左右拾遗、通事舍人,在横班。)”页2042。
    201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2:“供奉官(两省自侍中、中书令已下,尽名供奉官)。”页1819。
    202 上揭《通典》卷第15《选举》3《历代制下 考绩》《历代制下》(大唐):“唯员外郎、御史及供奉之官,则否”下原注云:“供奉官,若起居、补阙、拾遗之类,虽是六品以下官,而皆敕授,不属选司。开元四年,始有此制。”页359。上揭《通典》卷第23《职官》5《尚书》下《吏部尚书》“或分领其事,则列为三铨”下原注云:“(开元)四年六月饬,其员外郎、御史并馀供奉官,直进名饬授,自此不在吏部。”页632。
    203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2:“诸司长官、清望官、四品已下八品已上清官。每日以六品已上清官两人,待制于衙(供奉官、宿卫官不在此例)。”页1819—1820。
    204 上揭《旧唐书》卷7本纪第7《中宗、睿宗》:“庚戌,令中书门下供奉官五品已上、文武三品已上并诸学士等,自芳林门入集于梨园球场……。”页149。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2:“凡京师有常参官(谓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已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页1819。
    205 上揭《旧唐书》本纪第17《敬宗、文宗上》:“八月丙申朔……是夜,太白近太微。令供奉道士十人随浙西处士周息元入内宫之山亭院,上问以道术,言识张果、叶静能。”页521。上揭《旧唐书》卷7本纪第7《中宗、睿宗》:“庚戌,令中书门下供奉官五品已上、文武三品已上并诸学士等,自芳林门入集于梨园球场,分朋拔河,帝与皇后、公主亲往观之。”页149。上揭《旧唐书》卷13本纪第13《德宗下》:“(十一年春三月)辛未,赐宰臣两省供奉官宴于曲江亭。”页381。又同卷:“九月己卯,赐宰臣两省供奉官宴于曲江,赋诗六韵赐之。”页382。
    206 上揭《旧唐书》卷45志第25《舆服》:“玄宗开元十九年十月,赐供奉官及诸司长官罗头巾及官样巾子, 迄今服之也。”页1954。同卷:“七品已上,有大事服之,寻常供奉则公服(公服去中单、蔽膝、大带)。九品已上,大事及寻常供奉,并公服。”页1956。
    207 上揭《旧唐书》卷28志第8《音乐》1:“玄宗在位多年,善乐音,若宴设(酉甫)会,即御勤政楼。先一日,金吾引驾仗北衙四军甲士,未明陈仗,卫尉张设,光禄造食。候明,百僚朝,侍中进中严外辨,中官素扇,天子开帘受朝,礼毕,又素扇垂帘,百僚常参供奉官、贵戚、二王后、诸蕃酋长,谢食就坐。”页1051。上揭《旧唐书》卷8本纪第8《玄宗》上:“(开元十一年)十一月戊寅,亲祀南郊,大赦天下,见禁囚徒死罪至徒流已下免除之。升坛行事及供奉官三品已上赐爵一级,四品转一阶。”页186。
    208 上揭《通典》卷第24《职官》6《御史台》:“侍御史四人,殿中侍御史六人,监察御史十人,主簿一人。内供奉、里行者各如正员之半”下原注云“太宗朝,始有里行之名。高宗时,方置内供奉及里行官,皆非正官也。开元初,又置御史里使及侍御史里使、殿中里使、监察里使等官,并无定员,义与里行同。穆思泰、元光谦、吕太一、翟章并为里使,寻省。建中三年九月,御史台请置推官二人,常与本推御史同推覆,奉饬依。”页661。上揭《旧唐书》卷44志第23《职官志》2:“龙朔七年三月敕,其谏议四员,内供奉不得为正员。”页1844。
    209 上揭《通典》卷21《职官》3《门下省》《侍中》《补阙、拾遗》:自开元以来,尤为清选,左右补阙各二人,内供奉者各一人,左右拾遗亦然。(原注:两省补阙、拾遗凡十二人。)左属门下,右属中书。”页557。上揭《通典》卷24《职官》6《中丞》“亦时有内供奉”下原注;“本有一人,圣历中加一人,寻省。先天中复置。”页668。上揭《通典》卷24《职官》6《侍御史》“内供奉二员”下原注云“侍御史内供奉与殿中御史内供奉、监察御史里行,其制并同,皆无职田、庶仆。台例:占阙者得职田、庶仆;无阙可占,则岁两时请地子于太仓,每月受俸及庶仆于太府。”页672。上揭《通典》卷24《职官》6《监察侍御史》:‘凡诸内供奉及里行,其员数各居正官之半,唯俸禄有差,职事与正同。”页676。上揭《旧唐书》卷44志第23《职官志》2:“大历四年(769),补阙、拾遣,各置内供奉两员。”页1845。
    210 上揭《通典》卷21《职官》3《门下省》《侍中》《谏议大夫》“开元以来,废正谏大夫,复以谏议大夫属门下,凡四人,掌侍从规谏”下原注云:“大历七年二月,其四员外,内供奉不得过正员数。贞元四年五月,分为左右,各四员,其右谏议隶中书省。”页555。上揭《通典》卷24《职官》6《监察侍御史》:“凡诸内供奉及里行,其员数各居正官之半。”页676。
    211 上揭《通典》卷24《职官》6《殿中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内供奉三员,初掌驾出于卤簿内纠察非违,馀同侍御史,唯不判事。咸亨以前,迁转及职事与侍御史相亚。自开元初以来,权归侍御史,而迁转犹同,兼知库藏出纳及宫门内事,知左右巡,分京畿诸州诸卫兵禁隶焉,弹举违失,号为‘副端’”页673。上揭《通典》卷75《礼》35《沿革》35《宾礼》2《天子朝位》:“诸使下无本官,唯授内供奉、里行者,即入班,亦在正官之次。”页2043。
    212 上揭《新唐书》卷48志第38《百官志》3:“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正班,列于合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元日、冬至朝会,则乘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则往来门旗之内,检校文物亏失者。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一人同知西推,监左藏出纳;二人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内供奉。”页1239。
    213 上揭《通典》卷24《职官》6《侍御史》:“内供奉二员(原注:侍御史内供奉与殿中御史内供奉、监察御史里行,其制并同,皆无职田、庶仆。台例:占阙者得职田、庶仆;无阙可占,则岁两时请地子于太仓, 每月受俸及庶仆于太府。)”页672。上揭《通典》卷24《职官》6《监察侍御史》:“凡诸内供奉及里行……唯俸禄有差,职事与正同。”页676。
    214 【宋】王溥:《唐会要》卷31《舆服》上《鱼袋》:“苏氏记曰:‘……至开元九年(721)九月十四日,中书令张嘉贞奏曰:‘致仕官及内外官五品已上检校、试、判,及内供奉官,见占阙者,听准正员例,许终身佩鱼,以为荣宠。以理去任,亦许佩鱼。”自后恩制赏绯紫,例兼鱼袋,谓之章服。’”据武英殿聚珍版,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1935年11月初版,页580。
    215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页14。
    216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页15。
    217 【元】夏文彦撰《图绘宝鉴·补遗》,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145。
    218 【元】风旛报恩光孝禅寺住持嗣祖比丘 宗宝编:《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大正新修大藏经》第48册,台北,大藏经刊行会出版,1985年1月修订版,页348。
    219 关于翰林供奉因革的记载《新唐书》较详细,现移录于此,以作参考: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志》1:“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 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堂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页平1183—1184。
    220 北宋熙宁三年以前画史中,以翰林供奉名宫廷画家者,仅一例。即《图画见闻志》卷2《纪艺上》“唐末二十七人”:“常重胤,粲之子,妙工写貌。僖宗朝为翰林供奉。尝写僖宗御容及名臣真像,得其神彩。亦尝于宝历寺画请塔天王,至妙。”(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18。)但《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中品十人”则记为:“重胤者,粲之子也。僖宗皇帝幸蜀,回銮之日,蜀民奏请留写御容于大圣慈寺……寻授驾前翰林待诏,赐绯鱼袋……”。(据于安澜编:《画史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11。)郭若虚所记当为“翰林待诏”或“供奉”之误。
    221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2,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18。
    222 上揭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卷上,页11。
    223 上揭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8年,页13。
    224 上揭《旧唐书》卷4《本纪》第4,页79。
    225 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天宝258《皇第五孙女墓志铭并序》:“朝议郎行太子宫门郎翰林院供奉臣刘秦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页1711。
    226 上揭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元001《唐故朝议郎行内侍省内侍伯上柱国刘府君墓志铭并序》:“从侄朝议郎行卫尉寺丞翰林院待诏秦书”,页1747。
    227 【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全10册)卷203《琴》之《王中散》,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9月第1版,页1540—1541。
    228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志》1,页1184。按:翰林学士的前身即翰林待诏,与其它以书、画、琴、棋等技术性翰林待诏相比,其政治地位与经济待遇可能更好,但作为“天子私人”性质却是相同的。
    229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常重胤”小传,页11、12。
    230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1《叙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4月第1版,页3。
    231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47《职官》1《官职总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437。
    232 职事官中又有检校、试等非正任之官,将在后文详述。
    233 “散位”一般又称散官、散品、本品。
    234 上揭《隋书》卷28志第23《百官下》,页781。
    235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4。
    236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785。
    237 唐代职事官的职掌与品位《唐六典》所载甚详。
    238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785。
    239 这种散官从唐开始成为入仕者的本品。即入仕者不论作何职事官,都必须兼带散官,散官是入仕者本来的品第,职事官的品第只是入仕者职任的品第。
    240 上揭《隋书》卷25志第23《百官志下》:“高祖又采后周之制,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勤劳。又有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大夫、并为散官,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六品已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品,凡十六等,为散号将军,以加泛授,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戎上柱国已下为散实官,军为敵号官,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府为内官,自余为外官。”页781。
    241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1:“凡文官九品,有正、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 十等。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曰特进,从二品曰光禄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曰银青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从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从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议郎,正六品下曰承议郎,从六品上曰奉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从七品上曰朝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征事郎,从八品上曰承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页1186—1187。
    242 “门荫”谓凭借祖先的功勋循例做官。如根据门荫来定,又有以封爵、以亲戚、以勋庸、以资荫等类别之分,门荫类别、高低不同,起家散品之高低与待遇也相应不同。如以封爵而言,嗣王、郡王初出身,从四品下,至男爵出身从七品下,共九级;以亲戚,皇帝缌麻以上亲初出身六品上,至皇太子妃周亲初出身从七品上,共四级。诸娶郡主初出身六品上,至县主子初出身从八品上,共四级;以资荫,一品官子初出身正七品上,至从五品子及国公子初出身从八品下,共八级。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者,又各降级待遇(“有以资荫”)。(参见上揭《唐六典》卷第2《尚书吏部》,页31—32。)
    243 如根据科举来定,科目及考试成绩不同,散品高低待遇也不一样。秀才出身,上上第正八品上,上中第正八品下,上下第从九品上。明经出身,上上第从八品下,上中第从九品上。进士、明法出身,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参见上揭《唐六典》卷第2《尚书吏部》,页31—32。)
    244 如以孝义来定,“凡孝义旌表门间者,出身从九品上叙。”(参见上揭《唐六典》卷第2《尚书吏部》,页31—32。)
    245 上揭《唐六典》卷第2《尚书吏部》,页31。
    246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7。
    247 《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1:“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页1187。
    248 对散官的这些作用在下文针对具体宫廷画家的情况将作进一步陈述,于此不赘。
    249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7—1808。
    250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1:“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扩军,视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实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上阵;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之等:见任、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跳荡人,上资加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下获三转,第二、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下获两转。下阵之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上阵上获,比两番降二转。”页1189—1190。上揭《旧五代史》卷149志11《职官志》:“后唐天成三年五月,诏曰:‘开府仪同三司,阶之极;太师,官之极;封王,爵之极;上柱国,勋之极。近代已来,文臣官阶稍高,便授柱国,岁月未深,便转上柱国;武资不计何人,初官便授上柱国。官爵非五次第,阶勋备有等差,宜自此时,重修旧制。今后凡是加勋,先自武骑尉,经十二转方授上柱国,永作成规,不令逾越。’虽有是命,竟不革前例。”据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5月第1版,页1998—1999。
    251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1,页1190。
    252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8。
    253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1:“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页1187。
    254 上揭《唐六典》卷第2《尚书吏部》,页32。
    255 陈仲夫、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当然并不是说上柱国就能真的得到三十顷勋官田,据敦煌、吐鲁番文书,唐代勋官没有一个得到过均田制规定授给的田数。均田制的规定,只不过是为勋官兼并土地打开方便之门而已。允许兼并土地,自然也是一种好处。因此,后来凡高级职事官也都兼带勋官。勋官已经不是专为奖励战士而设的荣誉官号了。”可从。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9月北京第1版,页98。
    256 上揭《通典》卷第19《职官》1《历代管制总序》,页473。
    257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志》1,页1181—1182。
    258 上揭脱脱:《宋史》卷158志第111《选举》4。页3695。
    259 “官”即前代职事官,如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官司之正官,如尚书左、右仆射、丞,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寺监卿少、丞簿等。《唐六典》载之甚详。
    260 “职”(职名),殿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三馆秘阁官等,用作内外差遣所带荣衔。
    261 “差遣”,即临时委任的职务名,常带有“判”、“知”、“勾当”、“管勾”、“权”、“直”、“提举”、‘提点”、“提辖”、“签书”、“监”等限定词。【清】钱大昕《答袁简斋书》论“官”、“职”、“差遣”时说:“差遣之名,惟宋时有之。宋时百官除授,有官、有职、有差遣。如东坡以学士知定州,知州事,差遣也;端明殿学士,职也;朝奉郎,则官也。差遣罢而官职尚存,职落而官如故。”
    262 马端临:《文献通考》之《职官》1《官制总序》与此略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437—438。
    263 上揭《宋史》卷161志第114《职官志》1,页3768。
    264 上揭《宋史》卷161志第114《职官志》1,页3768。
    265 【宋】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19《十二等分职任差遣剖子》。据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常熟瞿氏藏宋绍兴本,页201。另,司马光在同书《百官表总序》中亦谓:“其所谓官者,乃古之爵也;所谓差遣者,乃古之官也;所谓职者,乃古之加官也。”据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常熟瞿氏藏宋绍兴本,页489。
    266 【宋】王应麟撰:《玉海》卷119《元丰新定官制》,上海,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联合出版,1987年12月第1版,页2201。
    267 【清】薛允升等编:《唐明律合编·宋刑统·庆元条法事类》(《海王邨古籍丛刊》)卷4《官品令》,北京,中国书店,1990年10月第1版,页18。
    268 李焘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12癸未,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111册)编年类《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页761。
    269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27。
    270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2,页27。
    271 见下文第4部分《画院》第6章《南唐画院有无考辨》中相关内容。
    272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人》,页22。
    273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1《叙国朝求访》,页2。
    274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2,页27。
    275 上揭《通典》卷19《职官》1《历代管制总序》,页472。
    276 【唐】张鷟:《朝野佥载》卷1,据《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页9。
    277 上揭《通典》卷第19《职官》1《历代管制总序》,页471。
    278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33。
    279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33。
    280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能格上品十五人”条,页25。
    281 【唐】陆贽:《陆宣公集》卷14《又论进瓜果人拟官表》:“右。钦溆赉中书所与《进瓜果人拟官状》示臣,乃奉宣圣旨:‘朕所到处,欲得人心喜悦。试官虚名,无损于事。宰臣已商量进拟,与亦无妨者。’”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页134。
    282 上揭《宋史》卷169志第122《职官志》9,页4060。按《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7所载略同:“元丰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自今除授职事官,并以寄禄官品高下为法,……下二品已下者为试。”页3628。
    283 【明】陆深:《玉堂漫笔》(两种),丛书集成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页3。
    284 【唐】:杜牧《樊川文集》卷19录《张幼彰程修己除诸卫将军翰林待诏等制》(四部丛刊初编集部)。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江南图书馆藏明翻宋刊本,1919年,页160。
    285 上揭《旧唐书》卷174列传第124《李德裕传》,页4518。
    286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中品十人”条,页11。
    287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上品六人”条,页4—5。
    288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2《纪艺上》“唐末二十七人”条,页17。
    289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中品十人”条,页9。
    290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中品十人”,页9。
    291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页18。
    292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页19。
    293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页20。
    294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页24。
    295 上揭《益州名画录》,“能格上品十五人”,页28。
    296 上揭《益州名画录》,“能格上品十五人”,页28。
    297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下“能格下品七人”,页37。
    298 【宋】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卷第1《人物门》第1“妙品四人”,据于安澜编《画品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页99。
    299 【宋】刘道醇:《圣朝名画评》卷第1《人物门》第1,据于安澜编《画品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页121。
    300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第1《人物门》第1,页122。
    301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第1《人物门》第1,页123。
    302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第2《畜兽门》第3,页138。
    303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纪艺》下《杂画门》,页64。
    304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108—109。
    305 【唐】朱景玄:《唐朝名画录》之《神品上一人》“吴道玄”条,据于安澜编《画品丛书》,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页74。
    306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2,页1854。
    307 上揭《新唐书》卷47志第37《百官志》2,页1222。
    308 上揭《汉唐职官制度研究》,页108。
    309 上揭《旧唐书》卷95列传第45《睿宗诸子列传》,页3011。
    310 上揭《唐六典》,页729。
    311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115。
    312 上揭《唐朝名画录》,“神品下七人”“韩干”条,页78。
    313 上揭《唐六典》,页541—542。
    314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116。
    315 上揭《唐朝名画录》,“妙品中五人”“陈闳”条,页82。
    316 上揭《旧唐书》卷107列传第57,页3264。
    317 上揭《唐六典》,页729—731。
    318 杜牧《樊川文集》卷19录《张幼彰程修己除诸卫将军翰林待诏等制》,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江南图书馆藏明翻宋刊本,四部丛刊初编集部,1919年,页160。
    319 上揭《唐六典》卷24,页616。
    320 上揭《唐六典》卷24,页619。
    321 上揭《唐六典》,页31—32。
    322 畏冬:《隋唐宫廷绘画机构概述》,据《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3期(总第113期),页8。
    323 上揭《唐会要》卷81,页1499。另《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1记载较详,可参阅。
    324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能格上品十五人”,页25。
    325 上揭《通典》卷176《州郡》6,页4627。
    326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2,页1825。
    327 上揭《旧唐书》卷41志第21《地理》4,页1665—1666。
    328 上揭《通典》卷40《职官》22,页2101。
    329 上揭《唐六典》,页753。
    330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妙格中品十人”“黄筌”条,页13。
    331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1“妙品十五人”“黄筌”条,页121。
    332 上揭《益州名画录》“黄筌”条作“少府少监”,职事:从四品下:刘道醇《圣朝名画评》“黄筌”条作“少府监”,职事:从三品。此处宜依黄休复《益州名画录》所载。
    333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55《职官》9,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500。
    334 详情请参见下文第4部分《画院》第5章《西蜀画院有无考辨》相关内容。
    335 上揭《宋史》卷158志第111《选举志》4,页3693。
    336 上揭《资治通鉴》卷246,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6月第1版,页7935。
    337 【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卷14之1《小雅》之《甫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475。
    338 1978年5月,在西安城内西五台以西,距今西安西城墙240米处发现了唐“光化二年(899年)岁次已未六月癸亥朔二十七日已丑建”的《大唐重修内侍省之碑》。据保全:《唐重修内侍省碑出土记》,《考古与文物》,1983第4期,页43。
    339 上揭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页479。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340 上揭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页479。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341 南唐宫廷画家董源任“后苑副使”、“北苑使”的情况,详述于本文第4部分《画院》第6章《南唐画院有无考辨》。
    342 关于宋初宫廷画家任诸司使、副使的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文第1部分《北宋翰林图画院制度略考》。
    343 上揭《晋书》卷25志卷14《职官志》:“殿中侍御史,案魏兰台遣二御史居殿中,伺察非法,即其始也。及晋,置四人,江左置二人。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检校御史吴琨,则此二职亦兰台之职也。”页739。
    344 上揭《旧唐书》卷3志第3《太宗本纪下》,页43。
    345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10:“东晋时,有检校御史专掌行马外事,以吴混为之。沿袭至唐,有检校官,自三公三师,左右仆射,至水部郎十三阶,国朝因之,官制行并省。中兴用武,节度一转即入开府仪同三司,再转为少保,以太速,故又取未改官制检校官,置三公三少检校官,即检点之义,未与正官,且令检点其事,故子美有“园官检校”之语。唐以前常言耳,自为官称,人不复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新世纪万有文库,1998年12月第1版,页107。
    346 上揭《宋史》卷169志第122《职官志》9《检校官十九》载宋初检校官十九阶依秩为:“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页4062—4063。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3载:神宗元丰三年九月十七日,除检校太师、太傅、太保与检校太尉、司徒、司空六阶保留外,余十三阶检校官皆罢。徽宗政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改定三公、三少官名,与之相应,检校三师易为检校三公(检校太师、太傅、太保),检校三公易为检校三少(检校少师、少傅、少保)。文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为开府仪同三司;武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为太尉。南宋后期(宁宗朝以后),文武官除节度使后,便抹过检校官阶,径除开府仪同三司,至三少、三公。页3626。
    347 上揭《唐六典》卷第22,页571。
    348 上揭《唐六典》卷第3《尚书户部》载:“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户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凡徭役职贡之方,经费赒给之筭,藏货赢储之准,悉以咨之。”页63—64。
    349 【宋】徐度:《却扫编》卷上,据《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页4475—4492。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3,页3626。上揭《宋史》卷169《职官志》9《兼官》,页4063。上揭《宋史》卷169《职官志》10《食实封》引《三朝志》,页4076—4077。【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49《检校兼官》,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8年2月第1版,页861—862。
    350 上揭《宋史》卷164志第117《职官志》4,页3870。
    351 上揭《唐六典》卷第13《御史台》载:“御使大夫一人,从三品……御使大夫之职,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页377—378。
    352 宋初至元丰管制改革这段时间,由于使职差遣实际上代替了职事官,而职事官又起着散官定禄秩的作用,因此散官仅在于规定服色,此外没有任何作用。
    353 上揭《唐会要》卷81,页1499。
    354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条,页21。
    355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2《纪艺》上“唐末二十七人”条,页28。
    356 上揭《唐六典》页225。
    357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人”条,页21。
    358 上揭《唐六典》卷第2《尚书吏部》,页31。
    359 上揭《唐六典》卷第26,页665。
    360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条,页24。
    361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妙格下品十一人”条,页24。
    362 上揭《宋史》卷169志第122《职官志》9《宪官四》载宋初宪官依秩为:“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页4063。
    363 上揭《宋史》卷170《职官志》10《食实封》,页4077。
    364 上揭《唐会要》卷81,页1499。另《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1记载较详,可参阅。
    365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中“能格上品十一人”条,页29。
    366 诸书未载“太常寺斋郎”之职事,按《唐六典》卷第14《太常寺》相关资料,“太常寺斋郎”当即“太庙斋郎”或“两京郊社斋郎”。《新唐书·百官三》“太常郊社署”条谓此“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常、太庙斋郎职掌当同。
    367 上揭《新唐书》卷48《百官志》3《西京郊社署》:“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以俟变过,明则罢。”下小字注云:“斋郎掌供郊庙之役”。页1242。
    368 上揭《新唐书》卷48《百官志》3《崇玄署》“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下小字注云,页1252。
    369 上揭《新唐书》卷45下志第35《选举志下》,页1174。
    370 上揭《宋会要辑稿》礼15之4,页652。
    371 【宋】高承:《事物纪原》卷5《斋郎》:“魏始有太常斋郎。唐有太庙、郊社之别。唐洎国家其久次者,太庙又补室长,郊社即补掌坐、长次,谓之黄衣选人。祖宗以来,又以为朝臣子弟起家之官”。据《四库类书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页137。
    372 上揭《宋史》卷265列传第24《李昉传》:“宗讷,字大辨,以荫补太庙斋郎,迁第四室长。代谒吏部铨,边光范意其年少,未能属辞,语之曰:‘苟援笔成六韵诗,虽不试书判,可入等矣。’宗讷易之,光范试诗赋,立就。明日,遂拟授秘书省正字;又明日,上命擢国子监丞。”页9140。
    373 薛居正:《旧五代史》卷39《唐书》15《明宗纪》第5,页543。上揭《新唐书》卷45下志第35《选举志》(下)所载可作比较:“京官职事正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供奉官三品子孙,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并供奉三品官、带四品五品散官子,一荫一人。”页1173。上揭《新唐书》卷45志第35《选举志》(下):“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凡品子任杂掌及王公以下亲事、帐内劳满而选者,七品以上子,从九品上叙。其任流外而应入流内,叙品卑者,亦如之。九品以上及勋官五品以上子,从九品下叙。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赠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与正官同。郡、县公子,视从五品孙。县男以上子,降一等。勋官二品子,又降一等。二王后孙,视正三品。”页1172—1173。
    374 据上揭《旧唐书》卷42载,贞观十一年以后直到五代,散官、勋官名称、品级无大的变化。如就“勋官”而言,《旧唐书》卷42志卷第22《职官志》1:“……贞观十一年,改上大将军为上护军……行之至今(五代)。”页1808。
    375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3,页1853。 55《食货志》5。《通典》所记有误差。
    382 唐末、西蜀官员俸禄的支给标准之所以为散官(品),盖因为使职差遣流行,职事官变化较大,不太稳定的缘故。
    383 上揭《通典》卷35《职官》17《禄秩》载天宝十四载八月制云:“两京文武官九品以上正员官,自今以后,每月给俸食、杂用、防阁、庶仆等,宜十分率加二分,其同正官加一分,仍永为恒式。”页967。因而可以说,玄宗天宝时代,京官俸料钱基本循开元定制或略有增加。
    384 唐后期、及西蜀宫廷画家的具体俸禄数因资料缺乏,难以考明,但考虑到:一、五代十国典章制度几乎全依唐制,而唐开元、天宝以后则再没有如此全面、大规模的俸禄令式规定,此后的俸禄制度多依开元二十四年敕为根据进行损益。二、唐、宋时的西蜀政治环境较为稳定,经济发达,其富庶程度足以与唐开元、天宝年间相提并论。如陈子昂说:“伏以国家富有巴蜀,是天府之藏,自陇右及河西诸州,军国所资,邮驿所给,商旅莫不皆取于蜀,又京都府库,岁月珍贡,尚在其外。”(【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211《上蜀川军事》,据《全唐文》(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3年11月第1版,页233。)至唐代后期,成都与长江中下游的扬州,并列为当时全国两大最繁荣的工商业城市,有“扬一益二”之称,洪迈《容斋随笔》卷9说:“谚称‘扬一益二’,谓天下之盛,扬为一而蜀次之也。”(【宋】洪迈《容斋随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7月第1版,页122。)如此,唐末、西蜀宫廷画家的具体俸禄数在资料阙如的情况下,依唐开元24年敕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85 上揭《新唐书》卷126列传第51《魏知古传》,页4414。
    386 上揭《通典》卷35《职官》17《秩禄》(大唐),页964。
    387 其中“本官”指原任职事官,相对于后之兼职而言。如上揭《隋书》卷65列传第30《赵才传》:“化及忿才无言,将杀之,三日乃释。以本官从事,郁郁不得志。”页1541。“正官”指正式编制内的官员,相对于额外官及赠官等而言。如上揭《新唐书》卷45志第35《选举志》(下):“时李峤为尚书,又置员外郎二千余员,悉用势家亲戚,给俸禄,使厘务,至与正官争事相殴者。”页499。
    388 上揭《唐会要》卷92《内外官料钱下》“开成五年三月”条,页1668。
    389 上揭《通典》卷19《职官典》1《历代官制总序》“摄官”原注,页472。
    390 上揭《唐会要》,页569。
    391 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之“鱼袋”载:“永徽二年(651)四月二十九日,开府仪同三司,及京官文武职事四品五品,并给随身鱼袋。”页579。
    392 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之“鱼袋”载:“景龙三年(709)八月,令特进佩鱼。(原注:散职佩 鱼,自兹始也。)”页580。
    393 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之“鱼袋”载:“天授元年(690)九月二十六日,改内外官所佩鱼为龟。至神龙二年(706)二月四日,京文武官五品已上,依旧式佩鱼袋。”页579—580。
    394 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之“鱼袋”载“苏氏记曰:自永徽(650-655)以来,正员官始佩鱼,其离任及致仕,即去鱼袋。员外、判、试并检校等官,并不佩鱼。至开元九年(721)九月十四日,中书令张嘉贞奏曰:‘致仕官及内外官五品已上检校、试、判,及内供奉官,见占阙者,听准正员例,许终身佩鱼,以为荣宠。以理去任,亦许佩鱼。’自后恩制赏绯紫,例兼鱼袋,谓之章服。’”页580。
    395 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之“鱼袋”载:“咸亨三年(672)五月三日,始令京官四品、五品职事佩银鱼。是日,出内鱼袋赐之”,页579。“久视元年(700)十月十三日,职事三品已上龟袋,宜用金饰,四品用银饰,五品用铜饰,上守下行,皆依官给”,页580。“(开元)二年(714)八月制:‘京文官五品已上,依旧式佩银鱼袋。’”页580。“景云二年(711)四月二十四日赦文:‘鱼袋,着紫者金装,着绯者银装。’”页580。此外,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之“鱼袋”载:“神龙元年(705)六月十七日赦文:‘嗣王、郡王有阶级者,许佩金鱼袋。’至开元元年八月二十日,诸亲王长子,先带郡王官阶级者,亦听着紫,佩鱼袋。”页580。
    396 参见上揭《宋史》卷153志第106《舆服志》5,页3568。
    397 上揭《新唐书》卷174列传第99,页5234。
    398 【宋】叶梦得撰,宋宇文绍奕考异,穆公点校:《石林燕语》卷3,据《宋元笔记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页2491。
    399 这种泛化从某个角度来看,又是合理的。因为官员的章服仅是一种荣誉,并不会带来俸禄、政治地位等的实质性改变。宫廷画家绘画称旨,君主赐予其比实际制度高的荣誉,对画家而言,自己的劳动得到君主的认可,自然乐于接受;对君王而言,既刺激了画家的积极性,又未有付出实际的影响国计民生与政治秩序的俸禄与官职,何乐不为呢?
    402 就画直而言,除集贤殿书院外,唐代史籍中可考见的还有:“秘书省”,如《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郎中二人”条载:“凡诸司置直,皆有定制(原注:诸司诸色有品直……秘书省图画一人、丹青五人……)”,页35。“史馆”,如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9载:“杨宁、杨升、张萱,以上三人并善画人物,宁以开元十一年为史馆画直。”页112。由于其与集贤殿书院画直性质完全相同,仅于此处提及,下文不再赘述。
    403 上揭《通典》卷19《职官》1《要略》,页841。
    404 【北宋】孙奭:《律音义》第1《名例》,据【唐】长孙无忌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附录《律音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年11月第1版,页600。
    405 【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卷11《职制下》:“流外官者,谓诸司令史以下有流外告身者。”据【唐】长孙无忌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1月第1版,页225。
    406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二年胡注,中华书局点校本,6308页。
    407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3。
    408 上揭《通典》,页1093,1103—1105。
    409 上揭《唐六典》卷1,页13。
    410 【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2《中宗即位敕》,上海,商务印书馆,1959年4月初版,页7。
    411 上揭《唐六典》卷2,页35。
    412 上揭《唐会要》卷65,页1127。
    413 据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第11《殿中省》之《尚食局》,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页324。
    414 据上引《唐六典》诸司置直定制知殿中省尚食局额定有品直编制为十人。
    415 有关唐代直官制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李锦绣:《唐代制度史略论稿》第1章,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页1—56。
    416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知书官八人”下小字注云,页280。
    417 上揭《唐六典》卷9,页297。
    418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知书官八人”下小字注云,页280。
    419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下小字注,页280。
    420 上揭《新唐书》卷47《百官》2,页1212。
    421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画直八人”下小字原注,页280。
    422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朱抱一”条,页112。
    423 上揭《图绘宝鉴补遗》,页144。
    424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名画)“开元五年月日”下注,页33。
    425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2《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页27。
    426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画直八人”下小字注,页280。
    427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开元五年月日”条原注,页33。
    428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开元五年月日”条原注,页33。
    429 【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4唐卢元卿《法书录》“齐高帝姓萧氏讳道成字绍伯书一卷”后押署。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页136。
    43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贞观)十三年月日,页32。
    43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贞观)十四年月日,页32。
    432 【宋】王溥:《五代会要》卷1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1月第1版,页306。
    433 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27《唐故集贤直院官荣王府长史程公墓志并序略》,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页2398。
    434 【宋】王溥:《五代会要》卷1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1月第1版,页306。
    435 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27《唐故集贤直院官荣王府长史程公墓志并序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页2398。
    436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集贤殿书院”:(原注:开元十三年所置。)学士,(原注:五品已上为学士。)直学士,(原注:六品己下为直学士。并开元十三年置。)侍讲学士,(原注:开元初,褚无量、马怀素侍讲禁中,为侍读。其后,康子元等为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原注:同直学士,无常员,以佗官兼之。又有留院官、检讨官,皆以学术,别敕留之。)中使一人,(原注:自乾元殿写书,则直知出入,宜传进奏,掌同宫禁。)孔目官一人,(原注:开元五年置。)知书官八人,(原注:开元五年置。)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原注:开元五年十二月,敕于秘书省、昭文馆兼广召诸色能书者充,皆亲经御简。后又取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已上子、孙各有年限,依资甄叙。至十九年,敕有官为直院也。)搨书手六人,(原注:乾元殿初置二人,开元十四年奏加至六人。取人及有官同直院。)画直八人,(原注:开元七年敕,缘修杂图,访取二人。八年,又加六人。十九年,院奏定为直院。)装书直十四人,(原注:开元六年置八人,七年更加十人,十九年八月减四人。)造笔直四人,(原注:开元六年置。典四人。开元五年置二人,九年加二人。)”页279—281。
    437 【宋】王溥:《五代会要》卷18:“后唐应顺元年(公元934年)闰正月,集贤院奏:‘准敕书创修凌烟阁,又奉正月二十二日诏,问阁高下等级。谨案凌烟阁,都长安时,元在西内三清殿侧,画像皆北向,阁有中隔,隔内面北写‘功高宰辅’,南面写‘功高诸侯王’,隔外面次第图画功臣题赞。自西京倾陷,四十余年,旧日主掌官吏及画像工人沦丧,集贤院元管写真官、画真官人数不少,自迁都洛京,并皆省废。今将起阁,特请先定佐命功臣人数,下翰林院,预令写真本,及下将作八作,与画工相度间架修盖。缘院内有先写真官沈居隐、画真官王武琼二人身死,即日无人应用。伏候敕旨。’敕:‘集贤御书院复置写真官、画真官各一员。余依所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1月第1版,页306。
    438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2,页27。
    439 李永林:《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纲》第4章(2),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页66。
    44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2《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页27。
    441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书直及写御书一百人”下小字注,页280。
    442 上揭《新唐书》卷第47,志第37《百官志》2“集贤殿书院”条:“集贤殿书院 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原注:……其后,又增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检讨官、文学直之员;募能书者为书直及写御书人,其后亦以前资、常选、三卫、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又置画直。至十九年,以书直、画直、拓书有官者为直院。……)。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从九品上。(原注: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专知御书检讨八人,知书官八人,书直、写御书手九十人,画直六人,装书直十四人,造笔直四人,拓书六人,典四人)。”页1212—1213。
    443 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27《唐故集贤直院官荣王府长史程公墓志并序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页2398。
    444 上揭《宋史》卷161志第114《职官志》1,页3768。
    445 上揭《唐六典》卷25《诸卫府》“左右金吾卫长史”条,页639。
    446 上揭《新唐书》卷45志第35《选举志》下,页1174。
    447 【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卷3《文渊阁阁职》(第21表)《直阁事》(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第1版,页124。
    448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页279。
    449 另请参见下文所述征召之初“前齐府直文学馆”,后改迁“中尚署令”、“朝议大夫”的画工王定之相关情况。
    45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2《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页27。
    451 【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203《乐》之《裴知古》,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9月第1版,页1535。
    452 上揭《旧唐书》卷191列传第141《方伎列传》,页5101。
    453 上揭《唐六典》卷第14《太常寺》,页392。
    454 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页1126。
    455 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页1108。
    456 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页1111。
    457 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页1113。
    458 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页1116。
    459 上揭《唐六典》卷9,页280。
    460 上揭《新唐书》卷47志第37,页1213。
    461 【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2《中宗即位敕》,上海,商务印书馆,1959年4月初版,页7。
    462 上揭《唐朝名画录》,“妙品中五人”“程修己”条,页83。
    46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名画)“开元五年月日”下原注,页33。
    464 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郎中一人,掌小选”下注,页36。
    465 郭锋:《唐代流外官试探——兼析敦煌吐鲁番有关流外文书》:“流外行署,确切地说,是指有流外官在其中供职的京师台、省、寺、监诸司。唐京师台省寺监诸司,在称谓上有‘行’、‘署’之别。台省诸司以‘行’相称,如尚书省二十四司,分为前行、后行、中行,诸台省之间又有‘前行要望’、‘后行闲司’之分,等等。寺监诸司,则以‘署’相称,如太常寺太乐署、太医署等八署,司农寺上林署等四署,等等。台省之‘行’与诸寺之‘署’,总谓之‘行署’。流外官在行署供职,有自己的主管部门,与流内官及杂职掌分属不同的系统,故专指为流外行署。用今天的话说,‘流外行署’的含义,与‘中央直属各机关科员’的含义相似。”据《敦煌学辑刊》,1986年第2期,页47。
    466 罗振玉:《散颁刑部格残卷》(载《罗雪堂先生全集》续编),台北,文华出版公司印行,页7137。
    467 上揭《唐六典》卷10,页298。
    468 【晋】陈寿:《三国志》卷9《魏书》第9《诸夏侯曹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页297。
    469 上揭《旧唐书》卷43《职官志》志第23云:“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过,立四等考第而勉进之。”页1824。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志》1:“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页1192。
    470 上揭《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卷第2:“凡流内、流外官,考前厘务不满二百日者,不考。”页42。上揭《旧唐书》本纪第9:“(天宝三载三月)庚申,内外文武官六品已下自今已后,赴任之后,计载终满二百日已上,许其成考。”页218。
    471 “任考”及下文所有流外官迁转的程序,在开元二十五年前,由吏部郎中主持。此后,铨试后的留、放,要由吏部尚书、侍郎决定。如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云:“凡择流外职有三……”下注云:(原注:其考满,有授职事官者,有授散官者。旧则郎中专知小铨,开元二十五年敕铨试讫,应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页36。
    472 其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所依据的是“身、言、书、判”和“德行、才用、劳效”,而前者所依据的则是“书、计、时务”,显然,这种不同是由流外官技术人员的性质决定的。
    473 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郎中一人,掌小选。凡未入仕而吏京司者。复分为九品,通谓之行署。其应选之人,以其未入九流,故谓之流外铨,亦谓之小铨。其校试铨注,与流内铨略同。(原注:谓六品以下、九品已上子及州县佐吏。若庶人参流外铨者,本州岛岛岛量其所堪,送尚书省。)”页36。
    474 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凡择流外职有三:一曰书,二曰计,三曰时务。其工书、工 计者,虽时务非长,亦叙限;三事皆下,则无取焉。每经三考,听转选,量其才能而进之,不则从旧任。(原注:其考满有授职事官者,有授散官者。旧则郎中专知小铨,开元二十五年敕铨试讫,应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页36。
    475 上揭《通典》卷15《选举》3《历代考绩》(大唐):“初,吏部选才……此所以为判也”之下原注,页361。
    476 上揭《唐六典》卷1《尚书都省》云:“亭长六人(原注:主守省门,同传禁约)。掌固十四人(原注:主守当仓库及厅事铺设,职与古殊。与亭长皆为番上下,通谓之番官,转入府、史,从府、史转入令史,选转皆试判)。”页12—13。
    477 上揭《唐六典》卷1,页13。
    478 上揭《唐六典》卷8《门下省》载:“传制八人(原注:梁陈二代并有传诏之职,而用人扰重。天后改为传制,掌送制敕,流外中之最小吏也。分番上下,亦呼为番官。)页245。
    479 上揭《唐六典》卷8,页251。
    480 上揭《唐六典》卷第14《太常寺》“典事八人(原注:流外番官)”,页402。
    481 【宋】郑樵:《通志》卷51《职官略》1《官制总序》,万有文库本,北京,中华书局,1987,页646。
    482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2“赞者十二人”下注,页1846。
    483 上揭《通典》卷34《职官》16《文散官》所载大意同:“将仕郎,隋置散官。大唐因之。自朝议郎以下,今并为文散官。(原注:其散官,自五品依本品衣服而无禄俸,不朝会。自六品以下,黄衣执笏,于尚书省分番上下。两番以上,即便随番许拣,通时务者始得参选)。”页938。
    484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7。
    485 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其在吏部、兵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是谓‘前行要望’,目为‘七司’。其余皆曰‘后行闲司’。(原注:谓流外迁转者始自府、寺而超七司者,以为非次。长安中,毕构奏而革之,应入省者,先授闲司及后行,经两考方转入七司,便为成例。)”页36。
    486 上揭《唐会要》卷67,页1183。
    487 《宋本大唐六典》卷1《尚书都省》“令史十八人、书令史三十六人”条的注文(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1月第1版,页21—22)是研究唐流外官人流较详的史料,但有数处漫漶难识。日本近卫本《唐六典》曾据《隋书》、《通典》对漫漶处视为阙字加以填补,日本广池本《唐六典》又据《职官分纪》校补。兹据赵豪迈《论唐代流外官考课制度中的几个相关问题》一文移录于此,以作参考:“自魏已来,令史之任,用人常轻。梁陈后魏北齐虽预品秩,益又微矣。其革选卑,降始自乎(按职官职官分纪作‘平’,无论作‘乎’,抑作‘平’。文义皆难解)。用开皇初著令,有流外勋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之差。皇朝因之。诸台省并曰令史。其尚书都省令史书令史并分抄行署文书,食贮米,菜料日四十钱,给三口粮。国初限八考已上入流,若六考已上获上,七(此字只残余一点痕迹,无法辨认,据职官职官分纪书作‘七’)考六上,并入流为职事。初,隋氏革选,令史为流外,得官者少,年限 亦深。武德初,天下始定,京师谷价贵,远人不愿仕流外,至调州佐史及朝集典充选,不获已,相继而往,故继以年(此字只余残痕以意填‘年’)考,优其叙次,六七年有至本司主事及上县尉。近革选限,十(此宇全缺,据职官分纪填)考六上入流。每府、史三考,令史两考,得转选,续前劳也。”陕西师范继续教育学报,2003年第4期,页84。
    488 上揭《唐六典》卷1,页12。
    489 上揭《唐六典》卷9,页277。
    490 上揭《通典》卷第40《职官》22《秩品》5《大唐官品》,页1102。
    491 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云:“凡择流外职有三……不则从旧任。(原注:其考满有授职事官者,有授散官者。旧则郎中专知小铨,开元二十五年敕铨试讫,应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页36。
    492 上揭《新唐书》卷45《选举志》第35:“唐取人之路盖多矣,方其盛时,著于令者,纳课品子万人,诸馆及州县学六万三千七十人,太史历生三十六人,天文生百五十人,太医药童、针呪诸生二百一十一人,太卜卜筮三十人,千牛备身八十人,备身左右二百五十六人,进马十六人,斋郎八百六十二人,诸卫三卫监门直长三万九干四百六十二人,诸屯主、副千九百八人,诸折冲府录事府史一千七百八十二人,校尉三千五百六十四人,执仗、执乘每府三十二人,亲事帐内万人,集贤院御书手百人,史馆典书、楷书四十一人,尚药童三十人,诸台、省、寺、监、军、卫、坊、府之胥史六千余人。凡此者,皆入官之门户,而诸司主录已成官及州县佐史未叙者,不在焉。”页449(4)。
    493 上揭《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页36。
    494 上揭《唐六典》卷1《尚书都省》云:“亭长六人(原注:主守省门,同传禁约)。掌固十四人(原注:主守当仓库及厅事铺设,职与古殊。与亭长皆为番上下,通谓之番官,转入府、史,从府、史转入令史,选转皆试判。)”页12—13。
    495 上揭《唐六典》卷8,页255。
    496 上揭《唐六典》卷10,页298。
    497 上揭《唐六典》卷10,页303。
    498 上揭《唐六典》卷10,页304。
    499 上揭《唐会要》卷64,页1110—1111。
    500 长上:“番匠”(即“分番上下”者)服役期满后,如接受其它应上番工匠的“帮贴钱”,继续代人应役,称长上匠。此处可见史馆有定额“长上”匠一员。
    501 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弘文馆》所载与此略同,移录于下,以备参考:“大中四年(850)七月,弘文馆奏:“当馆楷书、典书等,与集贤、史馆楷书等,承流前例,并勒校成五考赴选。自太和八年(834)以后,被吏部条流,更加授散三年。今集贤、史馆奏,劳役年深,补召不得。已蒙敕下,免三年授散讫。今当馆请准例处分。”敕旨:‘依奏’。”页1116。
    502 上揭《唐会要》卷64,页1113—1114。
    503 因为已满“五考”不能入流,在等待三年的时间中,还占着原来的工作岗位,便会影响本单位引进新人,从而影响工作的开展。
    504 上揭《唐会要》卷67《伎术官》:“故事,伎术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申,谓秘书、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术之官,唯得本司选转,不得外叙。若本司无缺,听授散官,有缺先授。若再经考满者,听外叙。”页1183。
    505 上揭《新唐书》卷45志第35《选举志下》:“凡医术,不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图画、工巧、造食、音声及天文,不过本色局署令。”页1174。上揭《唐会要》卷67《伎术官》:“神功元年(697年)十月三日敕:“自今以后,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宫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署令……。”页1183。
    506 上揭《唐会要》卷67《伎术官》:“神功元年(697年)十月三日敕:“……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亲品等出身者,自今以后,不得任京、清要、著望等官。若累阶应至三品者,不须阶进,每一阶酬勋两转。”页1183。
    507 上揭《唐会要》卷67《伎术官》,页1183。
    508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自武德至乾封,未有泛阶之恩。应入三品者,皆以恩旧特拜,入五品者多依选叙,计阶至朝散大夫已上,奏取进止,每年量多少进叙。余并依本品授官。若满三计至,即一切听入。至乾封元年,文武普加二阶。永淳元年二月敕:‘文武官累积劳效,计至五品。一计至者,多未甄擢。再计至者,随例必升,贤愚一贯。自今已后,一计至已上,有在官清慎,状迹灼然,材堪应务者,所司具状录奏,当与进阶。若公正无闻,循默自守,及未经任州县官者,虽频经计至,不在加阶之限。即为恒例。’弘道元年,又普加一阶。乃有九品职事及三卫阶高者,并入五品。则天朝,泛阶渐多,始令仕经八考,职事六品者许入。万岁通天元年(696)敕:‘自今已后,文武官加阶应入五品者,并取出身,已历十二考已上,进阶之时,见居六品官。其应入三品人,出身已二十五考以上,进阶见居三品官。’无几,入五品又加至十六考。神功元年制:‘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出身,不得任清资要官。应入三品,不得进阶。’”页1806—1807。
    509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7。
    51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12。
    51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15。
    512 【唐】杜牧《樊川文集》卷19《张幼彰程修己除诸卫将军翰林待诏等制》。据四部丛刊初编本集部: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江南图书馆藏明翻宋刊本,1919年,页160。
    513 【唐】李延寿:《北史》卷82列传第70《刘炫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0月第1版,页2765。
    514 上揭《新唐书》卷55志第45《食货志》5,页1396。
    515 【唐】张鹜:《龙筋凤髓判》,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295册)子部类书类《龙筋凤髓判注》,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页3。
    516 上揭《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页84。
    517 《宋本大唐六典》卷1《尚书都省》,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1月第1版,页21—22。另请参见本文注第488。
    518 上揭《唐六典》卷19,页525。
    519 上揭《唐会要》卷93《诸司诸色本钱下》,页1682。
    520 【宋】李昉:《太平广记》卷106。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9月第1版,页719。
    521 上揭《新唐书》卷46志第36《百官志》1:“流外伎术官,不封母、妻”,页1186。又上揭《唐会要》卷58《尚书省诸司中》“司封员外郎”载:“元和十二年十月,司封奏:‘文武官五品以上,请准式叙母、妻邑号,乖滥稍多。或国叙军功,妄参勋籍;或偶逢庆泽,冒引诏条。今请应在城诸军卫官,未至将军,使在外,未至都知兵马使、押衙、都虞候,纵有散官与敕旨文相当者,并不许叙封。其流外官,诸司诸吏职务并伎术官等,迹涉杂类,并请不在封限。’从之。”页1008。
    522 上揭《册府元龟》卷631《铨选部》条制3,页7566。
    523 上揭《唐会要》卷31《舆服》上载:“流外、庶人服用黄,饰以钢铁。”页573。
    524 【唐】刘餗《隋唐嘉话》卷下,据《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页108。
    525 上揭《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1,页1807。
    526 上揭《唐六典》卷21《国子监》,页561。
    527 上揭《唐会要》卷75,页1372。
    528 上揭《唐六典》卷2,页35。
    529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名画)“开元五年月日”下注:“宣义郎、行左骁卫率府仓曹参军臣陆元悌监。(后至十一年为给事中,赐名坚,直集贤。)”页33。
    53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开元五年月日”条注:“直集贤、承议郎、行左金吾卫长史魏哲监。”页33。
    53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2《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或有进献以获官爵,或有搜访以获锡赍。(原注:开元中有商胡穆聿,别识图书,遂直集贤,告许按求。至德(756—758)中,白身受金吾长史,改名许。)页27。
    532 上揭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咸通027《唐故集贤直院官荣王府长史程公墓志并序略》:“大和中(公元827年2月—835年),陈丞相言公于昭献,因授浮梁尉(已是品官),赐绯鱼袋,直集贤殿,累迁至太子中舍(正五品上)。凡七为王府长吏(从四品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页2398。
    53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开元五年月日”条“……”文林郎、直秘书省臣王知逸监。”页33。
    534 【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4,卢元卿《法书录》“齐高帝姓萧氏讳道成字绍伯书一卷”后押署。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页136。
    535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贞观)十三年月日,将仕郎直弘文馆臣王行真装……”,页32。
    536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叙自古跋尾押署》(自晋宋至周隋)“(贞观)十四年月日,将仕郎直弘文馆臣张龙树装……”,页32。
    537 上揭《唐会要》卷31,页573。
    538 参见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2章《琵琶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页59—60。
    539 上揭《唐会要》,页484。
    540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39《冬官考工》,据《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905(上)。
    541 上揭《周礼注疏》卷39《东官考工》,页906。
    542 工师为古官名。上受司空领导,下为百工之长。专掌营建工程和管教百工等事。如:【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下)卷17《月令》:“〔孟冬之月〕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郑玄注:“工师,工官之长也。”据《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1381(下)。【汉】赵歧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2下《梁惠王下》:“孟子谓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2680(上)。
    543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3《舜典》:“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页130。
    544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5《王制篇》第9:“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臧,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司空之事也。”,据《诸子集成》(2),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7月第1版,页107。
    545 上揭《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上,页731。
    546 上揭《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上:“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饮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饮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乐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钩盾五丞两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绥和二年,哀帝省乐府。王莽改少府曰共工。”页732。
    547 上揭《通典》卷第22《少府军器监》,页571。
    548 上揭《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上,页732。
    549 上揭《后汉书》卷92志第6《礼仪下》,页3141—3142。
    550 上揭《汉书》卷93《佞幸传》第63,页3734。
    551 上揭《汉书》卷68《霍光金日磾传》第38,页2948。
    552 上揭《后汉书》卷10《皇后纪》第10下,页442。
    553 上揭《后汉书》卷34,页1174。
    554 此处马王堆出土之西汉黑棺漆绘,并非一定与汉代“东园匠”下辖之画工有关,仅为想象西汉“东园梓棺”等上之漆画提供一种参考。下面图3“非衣帛画”同。
    555 上揭《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上,页732。
    556 上揭《汉书》卷27《五行志》第7上,页1331。
    557 上揭《后汉书》卷92志第4《礼仪上》,页3110。
    558 上揭《汉书》卷72《王贡两龚鲍传》第42,页3069—3070。
    559 上揭《后汉书》卷10《皇后纪》第10上,页422。
    560 上揭华彬:《中国宫廷绘画史》,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页15。
    561 上揭《后汉书》卷97志第26《百官志》3:“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补浣之属(汉官曰:‘员吏七人,吏从官三十人’)。丞、织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汉官曰:‘右丞一人。’)”页3595。
    562 上揭《汉书》卷99《王莽传》第69下:“时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长乐御府、中御府及都内、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财物甚众,莽愈爱之,赐九虎士人四千钱。”页4188。
    563 上揭《汉书》卷68《霍光金日磾传》第38:“尚书令复读曰:‘取诸侯王、列侯、二千石绶及墨缓、黄绶以并佩昌邑郎官者免奴。变易节上黄旄以赤。发御府金钱、刀剑、玉器、采缯、赏赐所与游戏者。’”页2944。
    564 上揭《后汉书》卷97志第27《百官志》4:“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幣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丁孚汉仪曰:‘中宫藏府令,秩千石,仪比御府令’)。丞一人。本注曰:‘宦者’。”页3607。
    565 上揭《后汉书》卷10《皇后纪》第10上:“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王赤绶,安车一驷,永巷宫人二百,御府杂帛二万匹,大司农黄金千斤,钱二千万。”页414。
    566 按上文已言,汉代少府所属官署组织关系及其名号经常变动,调整。
    567 关于尚方的职掌,上揭《后汉书》卷10《皇后纪》10上:“减大官、导官、尚方、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下李贤注曰:“尚方,掌工作刀剑诸物及刻玉为器”与此略同。页422。
    568 上揭《后汉书》卷97志第26《百官志》3,3596。
    569 上揭《后汉书》卷77《酷吏列传》第67,页2498—2499。
    570 上揭《历代名画记》,页61。
    571 上揭《后汉书》卷97志第25《百官志》2:“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汉官曰:‘员吏百九人。’)左右丞各一人。”页3581。
    572 上揭《后汉书》卷97志第26《百官志》3,页3594。
    573 上揭《汉书》卷68《霍光金日磾传》第38,页2936。
    574 【清】王先谦:《汉书补注》卷68:“如淳曰:‘近臣所止计划之室也。或曰:雕画之室’。师古曰:‘雕画是也’。(补注)何焯曰:‘画室即武帝画周公负成王以赐光,光奉之于室中也。’沈钦韩曰:‘时盖已移光禄勋。禁,止也。续志少府属有画室署长,然则被告劾者待罪之所。’周寿昌曰:‘画室当是殿前西阁之室。杨敞传上观西阁上画人指桀纣画谓乐昌侯王五云云,又云画室有尧、舜、禹、汤,则知西阁画古帝王,故称画室。’蔡质汉官典职曰:‘明光殿,省中皆以胡粉涂殿,紫青界之。画古烈士,重行书赞。’文苑英华卢硕画谏曰:‘汉明帝于未央宮承明殿画屈轶草、进善旌、诽谤木、敢谏鼓、獬豸、益知汉宫殿皆有图画也。时昭帝御殿内,光止西阁之室中,以待命不入,言不入殿也。’先谦曰:‘下文光不敢入,至殿前而不入也。如何说则画室乃光私室,故非。沈说移光禄勋。禁,止。此时无诏书,亦非桀等所敢出也,周说是。’”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9月第1版,页1303—1304。
    575 上揭华彬:《中国宫廷绘画史》,页15。
    576 上揭华彬:《中国宫廷绘画史》,页12。
    577 上揭华彬:《中国宫廷绘画史》,页13。
    578 上揭《后汉书》卷26《百官志》3,页3594。
    579 省:此处当指王宫禁地,禁中。如:上揭《后汉书》卷55《章帝八王列传》第45《清河孝王庆传》:“帝移幸北宫章德殿,讲于白虎观,庆得入省宿止。”页1800。南朝【宋】刘义庆撰,刘孝标注,朱铸禹汇校集注:《世说新语》卷上《德行第一》“顾荣在洛阳”刘孝标注引晋张隐《文士传》:“〔荣〕曾在省与同僚共饮,见行炙者有异于常仆,乃割炙以瞰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页23。上揭《北齐书》卷2《神武帝纪下》:“孙腾带仗入省,擅杀御史。”页13。
    580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7《天官》之《内宰》“以阴礼教六宫”汉郑玄注:“六宫谓后也……若今称皇后为中宫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684。上揭《汉书》卷79下《外戚传》第67下《孝成赵皇后》:“常绐我言从中宫来。”颜师古注:“绐,诳也。中宫,皇后所居。”页3993。
    581 别:此处当作分支解。如:【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6《禹贡》:“岷山导江,东别为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152。上揭《汉书》卷87《扬雄传上》第57:“〔扬雄〕其先出自有周伯侨者,以支庶初食采于晋之扬,因 氏焉,不知伯侨周何别也(师古曰:‘别谓分系绪也。’)”页3513。
    582 上揭《史记》卷12《孝武本纪》,页482。
    583 上揭《后汉书》卷5,页208。
    584 上揭《后汉书》志第26,页3594。
    585 上揭《汉书》卷51传第21《枚皋传》,页2366。
    586 【汉】:卫宏:《汉官旧仪》卷上,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215册)史部政书类《汉官旧仪》,商务 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页598。
    587 上揭《宋书》卷19志第9《乐》1论“鼓吹”甚精,移录于下,以作参考:“鼓吹,盖短箫铙哥。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周官》曰:‘师有功则恺乐。’《左传》曰,晋文公胜楚,‘振旅,凯而入’。《司马法》曰:‘得意则恺乐恺哥。’雍门周说孟尝君,‘鼓吹于不测之渊’。说者云,鼓自一物,吹自竽、籁之属,非箫、鼓合奏,别为一乐之名也。然则短箫铙哥,此时未名鼓吹矣。应劭汉《卤簿图》,唯有骑执箛。菰即笳,不云鼓吹。而汉世有黄门鼓吹。汉享宴食举乐十三曲,与魏世鼓吹长箫同。长箫短箫,《伎录》并云,丝竹合作,执节者哥。又《建初录》云,《务成》、《黄爵》、《玄云》、《远期》,皆骑吹曲,非鼓吹曲。此则列于殿庭者为鼓吹,今之从行鼓吹为骑吹,二曲异也。又孙权观魏武军,作鼓吹而还,此又应是今之鼓吹。魏、晋世,又假诸将帅及牙门曲盖鼓吹,斯则其时谓之鼓吹矣。魏、晋世给鼓吹甚轻,牙门督将五校,悉有鼓吹。晋江左初,临川太守谢摛每寝,辄梦闻鼓吹。有人为其占之曰:‘君不得生鼓吹,当得死鼓吹尔。’摛击杜弢战没,追赠长水校尉,葬给鼓吹焉。谢尚为江夏太守,诣安西将军庚翼于武昌咨事,翼与尚射,曰:‘卿若破的,当以鼓吹相赏。”尚射破的,便以其副鼓吹给之。今则甚重矣。’”页558—559。
    588 【汉】卫宏:《汉官旧仪》卷上,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215册)史部政书类《汉官旧仪》,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页598。
    589 上揭《后汉书》志25《百官》2,页3574—3575。
    590 在魏晋及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如侍奉皇帝起居之事宜转归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殿中监:官名与官署名。三国魏始置,掌朝集礼仪之事,南北朝时期接管少府部分职责,兼管皇帝起居。关于唐以前殿中监之相关情况,《唐六典》载之甚详,移录于下,供参考:上揭《唐六典》卷第11《殿中省》:“殿中省:监一人,从三品;(魏氏初置殿中监,品第七,晋、宋因之。齐有内殿中监八人,外殿中监八人。梁初,位不登七班者别署蕴位、勋位,殿中外监为三品蕴位,内监为三品勋位。陈因之,然其官甚微。后魏殿中监从五品下。北齐门下省属官有殿中监四人,掌驾前奉引行事,东耕则进耒耜。隋改为殿内局,监二人,品正第六下。大业三年,分门下省尚食、尚药、御府、殿内等局,分太仆寺车府、骅骝等署,置殿内省,监正四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各一人,掌诸供奉;又有奉车都尉十二人,掌进御舆马;统尚食、尚药、尚舍、尚农、尚乘、尚辇等六局。皇朝因改曰殿中省。龙朔二年改为中御府,监为中御大监;咸亨元年复旧。)少监二人,从四品上;(隋炀帝置一人,从四品。皇朝加至二人,龙朔、咸亨随省改复。)丞二人,从五品上;(隋炀帝置一人,从五品。皇朝加至二人。龙朔二年改为中御大夫,咸亨元年复故。)主事二人,从九品上。(隋炀帝置,皇朝因之。)殿中监掌乘舆服御之政令,总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六局之官属,(旧属官又有天藏府,开元二十三年省。)备其礼物,而供其职事;少监为之贰。凡听朝,则率其属执伞扇以列于左右。凡大祭祀,则进大、镇 于谴门之外;既事,受而藏之。凡行幸,则侍奉于仗内;若游燕、田阅,则骖乘以从焉。(今内别置闲厩使,其务多分殿中及太仆之事。至于舆辇、车马,则使掌其内,监知其外,游燕侍奉,皆不与焉。)若元正、冬至大朝会,则跪而进爵。若和合御药,则监视而尝之。丞掌判监事,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主事掌印及知受事发辰。”页322—323。
    591 上揭《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第7上:“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东园主章为木工。成帝阳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页733。上揭《唐六典》卷23:“将作监:大匠一人,从三品;(……后汉光武中元二年省,常以谒者兼之;至章帝建初元年又置。魏因之。晋将作大匠置功曹、主簿、五官等员,掌土木之役。过江后及宋、齐并不常置。梁天监七年置十二卿,改将作大匠为大匠卿,是为秋卿,班第十,品正第五。陈因之。后魏太和初,将作大匠从第二品下;二十二年,降为从三品。北齐因之。后周有匠师中大夫一人,掌城郭、宫室之制及诸器物度量;又有司木中大夫一人,掌木工之政令。隋将作寺置大匠一人,从三品;开皇二十年改为将作监,以大匠为大监。炀帝大业五年,正四品;十三年,又改大监为令。皇朝改置大匠、少匠、丞、主簿等员。龙朔二年改为缮工监,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营缮监,神龙元年复旧。)……将作大匠之职,掌供邦国修建土木工匠之改令,总四署、三监、百工之官属,以供其职事;少匠贰焉。”页593—594。
    592 【汉】应劭撰,【清】孙星衍校集:《汉官仪》。据【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9月第1版,页143。
    593 【汉】应劭撰,【清】孙星衍校集:《汉官仪》。据【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9月第1版,页143。【汉】应劭撰,【元】陶宗仪辑:《汉官仪》:“省中皆胡粉涂壁,画古烈士”与此略同。据【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9月第1版,页204。
    594 上揭《后汉书》志第5《礼仪中》“百官受赐宴飨,大作乐”下注引蔡质《汉仪》曰,页3131。
    595 上揭《新唐书》卷48《百官志》第38,页1268—1269。
    596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页32。
    597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07。
    598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07。
    599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10。
    60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页32。
    60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页33。
    602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7,页87。
    603 上揭《益州名画录》卷上,页14。
    604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2《山水林木门》第2,页132。
    605 上揭《唐六典》卷22《少府监》之《中尚署》作:“令一人,从六品上(汉少府属官有尚方令、丞。后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及宝玉作器。……隋开皇中,有内、左、右三尚方署,犹属太府寺。内尚方令二人,正八品下,掌诸织作。炀帝分属少府。皇朝因置二人,省“方”字,但曰中尚、左尚、右尚。开元十八年省一人,升为从六品上);丞四人,从八品下;监作四人,从九品下。中尚署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及岁时乘舆器玩,中宫服饰,雕文错彩,珍丽之制,皆供焉;丞为之贰。其所用金木、齿革、羽毛之届。任所出州土以时而供送焉。”,页572—573。
    606 上揭《新唐书》卷48《百官志》第38,页1269—1270。
    607 上揭《新唐书》卷48《百官志》第38,页1270。
    608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07。
    609 上揭《唐代墓志汇编》万岁登封004,页886。
    610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12。
    61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09。
    612 上揭《新唐书》卷48《百官志》第38,页1272—1273。
    61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03。
    614 刘整除在将作监任职外,又任秘书省正字。上揭《历代名画记》卷10《唐朝下》:“刘整,任秘书省正字,善山水,有气象。时有刘之奇,亦能山水。”页122。
    615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3,页49。
    616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页97—98。
    617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8,页95。
    618 【明】张丑:《真迹日录),据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本,第4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版,页388。
    619 上揭《旧唐书》卷43志第23《职官志》2,页1840。上揭《新唐书》卷46《百官志》第36《工部》所载与此略同,“凡京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页1201。
    620 上揭《唐六典》卷第7《尚书工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郎中、员外郎掌经营兴造之众务,凡城池之修浚,土木之缮葺,工匠之程序,咸经度之。”页216。
    621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页113。
    622 上揭《唐六典》卷第11《殿中省》之《尚衣局》载:“尚衣局:奉御二人,从五品上……直长四人,正七品下……主衣十六人……尚衣奉御掌供天子衣服,详其制度,辨其名数,而供其进御;直长为之贰。”页326。可见尚衣局奉御为本局最高长官,当为技术人员出身。
    62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阎立本”条,页103—104。
    624 上揭《唐六典》卷7,页222。
    625 上揭《新唐书》卷46《百官志》第36,页1201。
    626 畏冬:《隋唐宫廷绘画机构概述》,据《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3期(总第113期),页7。
    627 详细考察请参见下文第四部分《画院》第五章《西蜀画院有无考辨》第一节《画史上最初之画院考论》。
    628 据津逮秘书本(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四库全书本(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历代名画记》均为“集贤画院”。另,此“集贤画院”王氏书画苑本《历代名画记》作“集贤书院”,实误,原因详下文。
    629 此段资料两次提到“画院”,津逮秘书、四库全书、王氏书画苑本《历代名画记》均同。
    630 上揭《新唐书》卷第47志第37《百官志》2“集贤殿书院”条,页1213。
    631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集贤殿书院”下小字注,页279。
    632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中《集贤殿书院》“侍讲学士”下小字注,页279。
    633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李果奴”条,页115。
    634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9“法明”条云,页108。
    635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页27。
    636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页28。
    637 上揭《旧唐书》卷43《职官》2,页1853。
    638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谓“而术艺之中又包括工艺、书画之徒”,页27。
    639 上揭厉鹗、太鸿辑:《南宋院画录》,页2。
    640 上揭佘城:《北宋图画院新探》第3章《早期画院的发展》,页11—12。
    641 潘天寿:《中国绘画史》中第3编《中世史》之第2章《五代之绘画及其画论》,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页99。
    642 上揭王伯敏:《中国绘画通史》(上),页342。
    643 上揭徐书城:《宋代绘画史》(中国绘画史断代丛书),页125。
    644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第1章《院画内外》,页30。
    645 杨伯达:《清代院画》,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3年6月北京第1版,页34。
    646 上揭李永林:《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第5章,页82。
    647 上揭刘道醇:《圣朝名画评》,页121。
    648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55《职官》9,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9月第1版,页500。
    649 傅抱石:《中国绘画变迁史纲》(附:中国美术年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页47。
    650 上揭《中国绘画变迁史纲》(附:中国美术年表),页213。
    651 俞剑华:《中国绘画史》(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1月第1版,1998年4月影印第1版,页161。
    652 上揭俞剑华:《中国绘画史》(上),页153。
    653 上揭俞剑华:《中国绘画史》(上),页154。
    654 上揭俞剑华:《中国绘画史》(上),页166。按:此所引句的前一句为:“西蜀南唐亦设画院”,其中“西蜀”二字当系行文时笔误,因其前文具体分析西蜀宫廷绘画时,并未言及有画院之设。
    655 中村不折、小鹿青云:《中国绘画史》,据《诸家中国美术史选汇》,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页436、436。
    656 上揭中村不折、小鹿青云:《中国绘画史》,页442。
    657 上揭《汉书》卷11《哀帝纪》,页340。
    658 上揭《旧唐书》卷43,页1853。
    659 上揭《唐会要》卷57,页977。
    660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7,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6月第1版。页6923。
    661 上揭《新唐书》卷46,页1183。
    662 【清】董浩等:《全唐文》卷447窦泉《述书赋》下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版,1990年,第2025页。
    663 上揭韦执宜:《翰林院故事》,据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页15。
    664 上揭韦执宜:《翰林院故事》,据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页15。
    665 上揭【唐】李肇:《翰林志》,据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页2。
    666 【唐】韦处厚:《翰林学士记》。据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页12。
    667 据上揭黄休复《益州名画录》摘录。
    668 沈宁编:《滕固艺术文集》之《唐宋绘画史》第7章《宋代翰林图画院述略》,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页163。
    669 上揭刘道醇:《圣朝名画评》卷第1《人物门》第1“黄筌”条云:“及孟知祥僭立,进筌三品服”,页121。
    670 上揭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卷上,页16。
    671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第1章《院画内外》,页31。
    672 杨伯达:《清代院画》。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3年6月北京第1版,页15、34。
    673 上揭李永林:《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纲》,页83。
    674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2《技艺上》之《唐末二十七人》中“吕峣”、“竹虔”、“赵德齐”条云僖宗朝的吕峣、竹虔,昭宗朝的赵德齐等为翰林待诏,页17、18。上揭《圣朝名画评》卷第2《人物门》第1“王蔼”条云五代朱梁时的王蔼为翰林待诏,页117。
    675 上揭《益州名画录》“常重胤”条云:“其时随驾写貌待诏尽皆操笔”,页11。
    676 上揭《益州名画录》“常重胤”条云:“寻授(常重胤)驾前翰林待诏”,页12。
    677 上揭《旧唐书》卷174《李德裕传》有“诏写真待诏李士昉问其形状,图之以进”之语,页4518。
    678 上揭《历代名画记》、《唐朝名画录》中“吴道玄”、“陈闳”、“韩干”条。
    679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2《五代九十一人》中“张玫”、“徐德昌”条云:“张玫,成都人。事孟蜀为翰林祗候”;“徐德昌,成都人。事孟蜀为翰林祗侯”,页29。
    680 参见前文第二部分《待诏》之《内供奉》。
    681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4《纪艺下》之《花鸟门》中“解处中”条,页57。
    682 【汉】孔安国传,【唐】孔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10《高宗肜日》第15,据《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页176。
    683 上揭《后汉书》卷26列传第16《伏湛传》:“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唐章怀太子李贤注:艺谓书、术、射、御,术谓医、方、卜、筮)。”页898。
    684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95,页3119。
    685 上揭《旧五代史》卷126《周书》之《列传》第6,页1665—1666。
    686 宋以后有关董源为“后苑副使”之资料大致如下:【元】夏文彦:《图绘宝鉴》作:“董源,江南人,事南唐为后苑副使。”据上揭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页47。 【清】胡敬:《国朝院画录》序作:“董源,后苑副使。”据上揭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页1。【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31《南唐》17:“董源,一作元。善画,后主时为后苑副使。”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159册)史部载记类《十国春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1版,页164。
    687 上揭《历代名画记》卷6《梁》“张僧繇”条,页90。
    688 参见上揭《唐会要》卷64《史馆下》“弘文馆”页1114—1115;“集贤院”,页1118—1121。
    689 上揭《唐六典》卷9《中书省》,页279。
    690 “秘书省图书使”与“修图书副使”及上述的的具体情况,请见清代黄本骥编《历代职官表》卷3之《文渊阁阁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2月第1版);李林甫等著《唐六典》卷9《中书省》之《集贤殿书院》。
    691 上揭《新唐书》卷第45,志第35,页1174。
    692 上揭《图绘宝鉴》卷4,页101。
    693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2《技艺上》之《五代九十一人》“高道兴”条,页27。
    694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72、73,页3107—3108。
    695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第3《花鸟翎毛门》第4“陶裔”条,页142。
    696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1《叙国朝访求》,页2。
    697 上揭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之《人物门第一》,页79。按此处于安澜点断“后苑金山水阁”为“后苑,金山水阁”,当误。引文径改。
    698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17《书画》,据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565。
    699 【元】周密:《云烟过眼录》卷下《马子卿绍号性斋所藏》:“董北苑《松峰图》双幅”云云。据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世纪万有文库》本,2000年1月第1版,页38。【明】董其昌题董源《夏山图》有“董北苑夏山图神□(品)”一行,据徐邦达编《中国绘画史图录》,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1年11月第1版,页74。
    700 【明】朱谋垔:《画史会要》,据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本第4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版,页520。
    701 上揭俞剑华:《中国绘画史》第11章《宋朝之绘画》(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版,1988年影印第1版,页178。
    702 上揭中村不折、小鹿青云合著《中国美术史》,据《诸家中国美术史著选录》,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页447。
    703 郑昶:《中国画学全史》第9章《宋之画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页228。
    704 徐邦达编:《中国绘画史图录》(上)第40图,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1年11月第1版,页79。
    705 张光福编著:《中国美术史》,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年11月第1版,页320。
    706 王伯敏:《中国绘画通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版,页362。
    707 杨仁恺主编:《中国书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页104。
    708 陈高华编:《宋辽金画家史料》中“董源”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3月第1版,页25。
    709 徐书城:《宋代绘画史》,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页18。
    710 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济南,齐鲁出版社、明天出版社,2000第1版,页151。
    711 【宋】吴会:《能改斋漫录》卷8,据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之《补笔谈》卷1,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907—908。
    712 【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之《补笔谈》卷1,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906。
    713 【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卷25,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790。
    714 【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卷25,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791。
    715 【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906。
    716 【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906。
    717 【宋】吴会:《能改斋漫录》卷8《地理》,据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之《补笔谈》卷1,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页908。
    718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页151。
    719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31《南唐》17,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159册)史部载记类《十国春秋》,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页164。
    720 上揭《唐六典》卷第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页747。
    721 上揭《旧唐书》卷41志第21《地理志》4:“梓州(上)。隋新城郡。武德元年,改为梓州,领郪、射洪、盐亭、飞乌四县。三年,又以益州玄武来属。四年,又置永泰县。调露元年,置铜山县。天宝元年,改为梓潼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梓州。乾元(758—760)后,分蜀为东、西川,梓州恒为东川节度使治所。旧领县七,户四万五千九百二十九,口二十四万八千三百九十四。天宝(742—756)领县八,户六万一千八百二十四,口二十四万六千六百五十二。至京师二千九十里,至东都二千九百里。”页1671。
    722 上揭《唐六典》卷第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页745。
    723 上揭《唐六典》卷第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页745。
    724 画史中有关赵干与画院的资料见下文。
    725 上揭王伯敏:《中国绘画通史》(上),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版,页344。
    726 谢巍:《中国画学著作考录》中《圣朝名画评》与《图画见闻志》之考录,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页132、142。
    727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1,页1—2。
    728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3《业于绘事,驰名当代者一百四十六人》之《人物门》中“厉昭庆”条,页42。
    729 据徐邦达编:《中国绘画史图录》(上)第40图,页79。
    730 上揭刘道醇:《圣朝名画评》卷2,页135。
    731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4,页64。
    732 上揭《宣和画谱》卷11,页125。
    733 上揭夏文彦:《图绘宝鉴》卷3,于安澜《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页49。
    734 俞剑华编:《中国美术家人名词典》,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版,页1291。
    735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1《叙诸家文字》,页2。
    736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1月第2版,页145。
    737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42。
    738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页63。
    739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页64。
    740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页65。
    741 按:笔者《南唐画院有无考辨》发表后,陕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宋史研究专家,博士生导师李裕民先生针对此文,撰成《南唐画院新考》(见附录),提出了详细的商榷意见。本文对李裕民《南唐画院新考》提出再商榷,从分析北宋绘画典籍写作之展开方式、赵干《江行初雪图》之造境与风格、以及其上的题词印篆等处着手。重申南唐确实没有画院、赵干为宋初画院学生说。并指出《南唐画院新考》商榷意见之诸多欠妥处。
    742 见广西艺术学院学报《艺术探索》,2006年第4期,页15—19。
    743 如启功:《启功丛稿》(艺论卷)“论书绝句”第58:“又赵干江行初雪图,卷首有‘江行初雪,画院学生赵干状’十一字,字大如钱,笔势亦与汝帖中相类,或谓此为画者之款,然唐宋画人应诏之款,无在卷首作大字者。此盖后主之标题,‘赵干状者’,犹云赵干所画者耳,此其二也。”《启功丛稿》(艺论卷),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7月第1版,页65。
    744 近年何惠鉴教授从宋元文献中,发现本幅与北宋人心目中的王维有关。晁补之《鸡肋集》提及王维《捕鱼图》,其中所记载之渔人、舟楫、渔具与本幅之描绘全都吻合,何教授亦疑李煜之题字为后人增添者,然画出于五代人之手。
    745 北宋晁补之《鸡肋集》卷34之《捕鱼图序》云:“古画捕鱼一卷,或曰王右丞草也。纸广不充幅,长丈许,水波渺弥洲渚,隐隐之见其背岸木葭菼向摇落,草萋然始黄,天惨惨,云而风,人物衣裘有寒意,盖画江南初冬欲雪时也。两人挽舟循厓,一人嵩而下之。三人巾帽袍带而骑,或马或驴,寒峙肩拥袖者,前扬鞭顾后揽辔语袂翩然者,僮负囊尾马背而荷若拥鼻者。三人屈竹为屋,三童子踞而起大网,一童从旁出者缚竹跨水上,一人立旁维舟其下。有笱者方舟而下,四人篙而前其舟,坐若立者两童子,曳方罟行水间者缚竹跨水上。一人巾而依蘧蒢坐沈大网旁笱屈竹为屋,缚竹跨水上,童子跪而起大网者一人,屈竹为屋前有瓶盂可见者,篙者、浆者、俛下罩者三人,皆笠。方舟载大纲,行且渔。两儿两盖依蘧蒢坐,有巾而须出网中得者舟定。操楫一人,缚竹跨水上顾而语,前有杯盂者。方舟载大网,出网中得者。缚竹跨水上,两儿沈大网,旁维艓者两人,篙其舟甚力,有帷幙坐而济若妇人可见者。方舟依渚,一人篙,一人小而须,三童子若饮食若寐,前有杯盂者,一人推苇间童子,俛而曳循厓者,人物数十许。目相望不过五、六里,若百里、千里。右丞妙于诗,故画意有余。世人欲以语言、粉末追之,不似也。常忆楚人云:帝子降兮北渚,目渺渺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引物连类谓便若湖湘在目前,思顷时,岁晚到吴江如此渔者,男子、妇女、童稚、舟楫、梁笱、网罟、罾罩,纷然在江,然其业廉而事佚,故无世尘争利意。此与画二大夫去国其色无别恨,奚以异?元祐元年四月二十日李希孝出之,欲模写无善工,乃借韩退之序,画人物意,识之颖川,晁补之序。”据四部丛刊初编本《济北晁先生鸡肋集》,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明刊本,1919年,页240—241。
    746 王维《捕鱼图》已不可见,此处传为王维的《江山雪霁图》(局部)仅作参考。
    747 上揭王朝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页161。
    748 上揭邓椿:《画继》卷第1《圣艺》,页3。
    749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纪艺中》:“赵光辅,华原人,王画佛道,兼精蕃马。笔锋劲利,名刀头燕尾。太祖朝为图画院学生,故乡里呼为赵评事。”页40。
    750 上揭《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106:“翰林图画院,雍熙年(984)置在内中苑东门里,成平元年(998)移在右掖门外,以内侍二人勾当。待诏等旧无定员,今待诏三人,艺学六人,祗候四人,学生四十人为额,旧工匠十四人,今六人。”页3124。
    751 按此注为此文发表后补加。上揭《图画见闻志》卷第3《纪艺中》:“高益,涿郡人,工画佛道鬼神、蕃
    752 上揭王朝闻总主编,邓福星副总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页162。
    753 上揭刘道醇:《圣朝名画评》卷2,页138—139。
    754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序,页1。
    755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2,页30—31。
    756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2,页31。
    757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6,页83。
    758 上揭《宣和画谱》卷11,页125。
    759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6,页92。
    760 上揭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6,页82。
    761 上揭《五代名画补遗》之《人物门》第1,页100。
    762 上揭刘道醇:《五代名画补遗》卷6,页83。
    763 上揭《宣和画谱》卷16,页173。
    764 上揭《宋史》卷478列传卷第237《世家》1《南唐李氏》,页13860—13861。
    765 上褐邓椿:《画继》(1167年成书)“侯宗古”条,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62年,页92。
    766 《靖康要录》卷1“靖康元年正月三日”条:“诏方今军兴,应内外官司局所,除留后苑作,制造御前生活所应付道君太上皇帝外……一百五处皆罢之。”收录于南宋徐梦莘撰《三朝北盟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宋史要籍汇编》,1987年第1版,页206。
    767 如:1132年讨伐伪齐刘豫,南宋冻结了后苑建设工程。1160年金海陵王南侵伐宋,南宋罢废了“御书院”、“教坊部”、“教坊钤辖所”、“钧容直”、“御前甲库”:“(绍兴)三十年春正月戊子,给刘锜军费钱六十万缗。丙申以吏部侍郎叶羲问同知枢密院事,废御书院。丁酉,罢钧容班乐工及甲库酒局。”上揭《宋史》卷31《高宗赵构》8“绍兴三十年”条,页594。
    768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39。
    769 “祗候”这一职名,据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载,西蜀即有,但当时研究西蜀宫廷绘画之专史,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则阙如。是否实属黄氏漏记,郭书增补,待考。
    770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页56。
    771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47。
    772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40。
    773 并无直接资料显示当时图画院有“工人”(画工)一职,但据后来翰林图画院中有定额“工人”之置,以及当时主管器物制造官署如尚方、八作司等处之工人可以迁转至图画院作祗候、待诏等情况推论,宋初图画院中当有工人(或画工)。
    774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41。又,上揭《圣朝名画评》卷1《人物门》第1载:“赵元长,字虑善,蜀中人。通天文,历仕伪蜀孟昶为灵台官。亦善丹青,凡星宿纬象皆命画之。国破,元长从昶赴阙下。太祖(960—976)引伪署官属,凡学天文之类皆不赦。元长当死,遽呼曰:臣向仕昶,谓臣能画,所写者周天象耳,符谶之学非臣所知。上特原之,配文思院为匠人。常备禁中之役,画驯雉于御座,会五坊人按鹰有离鞲欲举者,上命纵之,径入殿宇以搏画雉。上惊赏久之,召元长入图画院为艺学。诏画东太乙宫贵神之像,元长实督之。及命模写王齐翰应运国宝罗汉,深得其法。”页125。
    775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3,页147。又,上揭《图画见闻志》“蔡润”小传作“蔡润,钟陵人,工画船水。始随李主至阙下,隶八作司彩画匠人。后因画《舟车图》进上,上方知其名,递补画院之职。”页65。
    776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39。
    777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3,页47。
    778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1,124。
    779 上揭《圣朝名画评》卷3,147。
    780 上揭《图画见闻志》卷4,页57—58。又上揭《圣朝名画评》卷3:“陶裔,京兆鄠人。幼警悟,多巧思,隶后苑造作所为匠者,组织珠翠为副珈步摇花奁璎珞之饰,其功甚微妙,及结花钿为羽仙仪仗。太宗(976.12—984)嘉赏之,且曰:以此意移于丹青,安知无后世名!裔感上言,潜志营学,遂得祗候于图画院。精于写生,日有增至。召入画御座?屏,裔极其精神,两岁方毕。又画大殿十二幅屏,多作祝寿之意。迁待诏。裔之笔法与黄筌相近,故时人语曰:西蜀黄筌,东京陶裔。”页142—143。
    781 上揭《宣和画谱》卷18,页226。同卷“崔悫”条所载略同:“至如翰林图画院中较艺优劣,必以黄筌父子之笔法为程序,自悫及其兄白之出,而画格乃变。”页231。
    782 上揭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太平兴国二年正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8月第1版,页394。
    783 由于这些内容已经超出了本选题的范围,故仅在此提及,拟另撰专文详述。
    【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汉】赵歧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
    【西汉】司马迁撰《史记》。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
    【东汉】班固撰:《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
    【东汉】班固撰【清】王先谦补注:《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9月第1版。
    【晋】陈寿撰:《三国志》。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
    【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
    【梁】沈约撰:《宋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0月第1版。
    【北齐】魏收撰:《魏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6月第1版。
    【唐】房玄龄等撰:《晋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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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据《文津阁四库全书》(第159册)史部载记类《十国春秋》, 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2005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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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韦执宜撰:《翰林院故事》。傅璇琮、施纯德编《翰学三书》本。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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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封演撰、赵贞信校注:《封氏闻见记校注》本。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
    【唐】张鷟撰:《朝野佥载》。《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北宋】王辟之撰:《渑水燕谈录》。《宋元笔记小说大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北宋】沈括撰,胡道静校注:《梦溪笔谈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12月新1版。
    【宋】叶梦得撰,【宋】宇文绍奕考异,穆公点校:《石林燕语》。《宋元笔记大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南宋】赵彦卫撰:《云麓漫钞》。新世纪万有文库本。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
    【南宋】费衮撰:《梁溪漫志》。《宋元笔记小说大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南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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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新华:《汉代的“待诏”补论》。《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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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庄周撰【晋】郭象注【唐】陆德明音义:《庄子》。《二十二子》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3月第1版。
    【周】荀况撰【清】王先谦集解:《荀子集解》,《诸子集成》本。上海:上海书店,1986年7月第1版。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12月第1版。
    【梁】萧统选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
    【唐】陆贽撰:《陆宣公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
    【唐】杜牧撰:《樊川文集》。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本。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江南图书馆藏明翻宋刊本。1919年。
    【北宋】司马光撰:《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年。
    【北宋】晁补之撰:《鸡肋集》,四部丛刊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名刊本。1919年。
    【清】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4月第1版。
    【清】董诰等纂修著:《全唐文》。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3年11月第1版。
    【唐】朱景玄撰:《唐朝名画录》。于安澜编《画品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
    【唐】张彦远撰:《历代名画记》。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唐】张彦远撰、洪丕谟点校:《法书要录》。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
    【北宋】黄休复撰:《益州名画录》。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北宋】刘道醇撰:《圣朝名画评》。于安澜编《画品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
    【北宋】郭若虚撰:《图画见闻志》。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北宋】韩拙撰:《山水纯全集》。俞剑华《中国古代画论类编》本。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
    【南宋】邓椿撰:《画继》。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 年10月第1版。
    【北宋】《宣和画谱》。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元】夏文彦撰:《图绘宝鉴》(补遗)。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明】张丑撰:《真迹日录》。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
    【清】钱塘厉鹗、太鸿辑《南宋院画录》。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清】胡敬撰:《国朝院画录》。于安澜编《画史丛书》本。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3年10月第1版。
    中村不折著:《中国绘画史》。《诸家中国美术史着选编》本。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
    郑昶著:《中国画学全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初版,2001年9月第1版。
    陈师曾著:《中国绘画史》。《诸家中国美术史着选编》本。长春:吉林美术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
    俞剑华著:《中国绘画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1月初版,1954年12月重版(上海第1次印),1955年10月(上海第1次印)。
    潘天寿著:《中国绘画史》。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
    俞剑华编:《中国古代画论类编》。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沈宁编:《滕固艺术文集》。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傅抱石著:《中国绘画变迁史纲》(附:中国美术年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
    阎丽川著:《中国美术史》。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年12月第2版,1958年初版。
    陈高华编:《宋辽金画家史料》。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3月第1版。
    杨仁凯主编:《中国书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5月第1版。
    杨伯达著:《清代院画》。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3年6月北京第1版。
    王伯敏著:《中国绘画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12月。
    高木森著:《五代北宋的绘画》。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年9月初版。
    王朝闻、邓福星主编:《中国美术史》宋代卷(上)。济南:齐鲁出版社、明天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徐书城著:《宋代绘画史》。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李永林著:《中国古代美术教育史纲》。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
    华彬著:《中国宫廷绘画史》。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
    启功著:《启功丛稿》(艺论卷)。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畏冬:《隋唐宫廷绘画机构概述》。《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3期(总第113期)。
    彭惠萍:《南宋“画院”的省舍职制与画史想象》。中央美术学院2002届博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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