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期兵部若干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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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兵部是明代中央的重要机构。对该机构的探讨,既是中国古代军制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明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对于明代兵部尚无专门研究论著问世,一般是在政治制度通史或断代史(明代政治制度史)有所涉及。对于明代兵部,其沿革、建置、职掌以及该部官员(以尚书为代表)的任职情况,是相关研究的重要内容。而明代中期的兵部在明代承前启后,颇具研究价值。
     明代兵部沿袭前代,同时又有了不同于前代的一些变化,如创设司务厅。由于朱元璋罢中书省,废丞相,分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兵部地位由此上升(其上已无宰相),成为皇帝领导下的最高军政机构,在军政方面发挥了比前朝更大的作用。明初兵部的相关制度几经调整,到明中期基本定型,并一直延续到明朝后期。
     明代中期兵部的职掌,主要是管理武官、核实军伍、管理马政、受命征调军队、督促修缮城池、负责车驾及驿站、掌管军功及赏罚等事务。此外,还有议奏国家军政事宜、外出执行任务、参与殿试阅卷、祭奠活动和一些典礼等等。进入中期以后,兵部又参与京营管理。
     兵部尚书是兵部的正(长)官,这一群体的任职情况在该部官员中颇具典型。明代中期的兵部尚书群体多为进士出身,有的由本部侍郎升任,有的由其它衙门迁转。明代中期,农民起义爆发较多,“南倭北虏”威胁明朝,兵部尚书这个职位有很大的风险。专制君主反复无常的性格以及其宠臣近侍的喜恶都影响着兵部尚书的前途和命运。明代中期58位在部兵部尚书中,被皇帝罢免或治罪者至少有15人,甚至还有两人被皇帝杀死。明代中期的前段,兵部尚书任职相对稳定,中期的后段则更代频繁。
     明代兵部比中国古代其它时期的兵部地位略高。明中期占整个明朝大约一半的时间,明中期兵部的相关制度,是明代乃至中国古代军制史的重要内容之一。
The Board of War in Ming Dynasty is an important organization of the central authority. Both the investigation and discussion of the organization are not only the important subject for the historical study of military system in ancient China, but also a part of the historical study of political system in Ming Dynasty. At present, there is still no special monograph on this point, which is generally referred to in the general history of political system or the dynastic history (political system of Ming Dynasty). For the Board of War in Ming Dynasty, its evolution, establishment, duty and activities of officials in this department (minister as representative), are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the relevant studies. The Board of War in the mid-Ming Dynasty serves as a link between past and future, and possesses research value.
     The Board of War in Ming Dynasty followed the previous dynasties, but at the same time it had some changes, like the creation of a new department called miscellaneous duty. Zhu Yuanzhang canceled the Zhongshu Province and the prime minister, divided the big governor into five governors, and thus the status of the Board of War improved (there was no the prime minister above). As a result, it became the senior organization of ministry and politics under the emperor's direct leading, giving play to more strong effect than the previous dynasties. The relative systems of the Board of War in the early Ming Dynasty were adjusted several times. It was basically fixed in the mid-Ming Dynasty, and lasted until the late Ming.
     The duty of the Board of War in Ming Dynasty were mainly managing military officials and horses, checking the armies, calling up troops, supervising to repair city wall and moat, charging the carriages and the courier stations, administering the soldiers' rewards and punishments. Besides, it also included discussing the affairs on military and politics, going out to carry out tasks, engaging in going over in emperor exam papers, holding memorial activities and some ceremonies, etc. After entering the mid-Ming Dynasty, the Board of War participated in armies' management in Capital.
     The ministers of the Board of War were the leader of the Board of War, and the official's activities were typical among the officials in this department. The ministers were mainly successful candidates in the highest imperial examinations, some were promoted from vice minister, others came from other departments. During this period, a lot of Peasants' Revolts broke out, and "south Japan-north Mongolia" threatened Ming dynasty, and therefore the post of minister of the Board of War was seriously challenged. The autocratic monarch's capricious characteristic, as well as the attitudes of ministers and attendants favored by the emperor influence their future and destiny. At least 15 were removed from office or punished, even two were killed by the emperor in the 58 ministers of the Board of War. In the first period of the mid-Ming Dynasty, the post of the minister of the Board of War was relatively stable, but in the late period, it changed frequently.
     The status of the Board of War in Ming Dynasty is higher than that of those in other Dynasties. The mid-Ming Dynasty accounds for about half period of Ming Dynasty, the relative system about the Board of War in the mid-Ming Dynasty,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contents of minitary system in Ming Dynasty even in ancient China.
引文
1 《明太祖文集》卷4《兵部尚书诰》。
    1 韩大成:《<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2 学界通常将公元1449年发生的土木之变作为明代中期的开端,而把公元1581年一条鞭法的排行视为明代中期的下限。参见南炳文、汤纲:《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05页。
    1 《明太祖实录》卷39洪武二年二月乙酉条。
    2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2页。
    3(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2《职官志一》。
    4(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47《六部尚书表》。
    5(万历)《明会典》卷2《吏部一》。
    6 《明史》卷72《职官志一》记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
    1(清)夏燮:《明通鉴》卷1洪武元年八月丁丑条。
    2(清)谈迁:《国榷》卷3太祖洪武元年八月丁丑条。
    3 《明太祖实录》卷34洪武元年八月丁丑条。
    4 《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正月己亥条。
    5(明)《诸司职掌》卷14《中书省》;《明太祖实录》卷239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己丑条。
    6 《明太祖实录》卷129洪武十三年正月甲辰条。
    7(清)查继佐:《罪惟录》卷27《职官志》。
    1 参考《明太宗实录》卷16;张德信:《明朝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第52页;晁中辰:《明成祖传》,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17-418页;李英来:《试论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原因》,《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25卷4期,第136页。
    2 参见杜婉言、方志远: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3页。
    3 关于宣德以后五府、六部关系发生转折的论述,参见肖立军:《明代中后期军事制度研究》,南开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第91-93页。
    4(明)《章宪类编》卷27《大汉将军》。
    1(明)叶盛:《水东日记》卷5《敕词与部奏违异》。
    2 见高拱:《高文襄公文集》卷8《掌铨题稿》。
    3(清)陈鹤:《明纪》卷54《庄烈纪三》。
    4 《明史》卷252《杨嗣昌传》。
    5 参见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30页。
    6 《明太祖实录》卷83洪武六年六月辛未条。
    1 《明太祖实录》卷83洪武六年六月辛朱条,吏部设总部、司勋、考功三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通十六人。
    2 《明太祖实录》卷130洪武十三年二月戊申条。
    3 《明太祖实录》卷130洪武十三年二月戊申条。
    4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5 《明太祖实录》卷136洪武十四年三月丙午条。
    6 《明太祖实录》卷144洪武十五年四月丙戌条。
    7 如《明太祖实录》卷182洪武二十年五月癸巳条“兵部主事王暹为本部试右侍邮”。
    8 《明太祖实录》卷197洪武二十二年八月庚寅条。
    9 洪武二十年十一月壬申日,“以工部主事沈溍为兵部试左侍郎”(《明太祖实录》卷187),《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一年正月戊寅日下提到沈溍已为“兵部侍郎”(《明太祖实录》卷188),洪武二十一年七月丙戌日则明确提沈溍已为“兵部左侍郎”(《叫太祖实录》卷192)。
    1 《明太祖实录》卷246洪武二十九年五月庚戌条。
    2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3 参见王超、高文俊、谢青撰《中华文化通志》第四典《中央职官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8页。
    4 《明史》卷75《职官志四》记载:“设尚书参赞机务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各郎中一人,职方、车驾各员外郎一人,武选、武库二司无员外郎,车驾司主事二人,其余三司各一人。所辖,典牧所,提领一人,正八品。会同馆、大胜关,各大使一人。按参赞机务,自宣德八年黄福始。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谕,专以本部尚书参赞机务,同内外守备官操练军马,抚恤人民,禁戢盗贼,振举庶务,故其职视五部为特重云。”
    5(明)范景文:《南枢志》卷35《官制部·南京兵部》;刘中平:《明代两京制度下的南京》,《社会科学辑刊》2005年3期,第128页。
    6 《明太祖实录》卷50洪武三年三月壬寅条。
    1(明)焦竑:《献征录》卷24吴宽:《吏部尚书倪岳传》。
    2 《明太祖实录》卷123洪武十二年三月乙酉条。
    3(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18;《明史》卷213《高拱传》。
    4 参见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37页。
    1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2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5页。
    3(明)张萱:《西园闻见录》卷63《兵部十二》。孙承泽的《春明梦余录》卷30《五军都督府》也有类似记载,有的地方虽不尽准确,但所记五府“权渐分矣”的大趋势是对的。
    4 《明太祖实录》卷74洪武五年六月癸巳条。
    5 《国榷》卷5太祖洪武五年六月癸巳条。
    6 《明宣宗实录》卷39宣德三年三月丙戌条。
    7 《明宣宗实录》卷92宣德七年六月。
    8(清)嵇璜等:《续文献通考》卷36《选举考·举官》;《明史》卷71《选举志三》。
    1(明)万表辑:《皇明经济文录》卷10《兵部·赏功之格一》。
    2 《明宪宗实录》卷292成化二十三年七月庚子条。
    3(万历)《明会典》卷120《兵部三》铨选三。
    4 《明太祖实录》卷205洪武二十三年十月壬戌条。
    5 《明武宗实录》卷59正德五年正月乙亥条。
    6 《明世宗实录》卷9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庚子条。
    7(万历)《明会典》卷119《兵部二》铨选二。
    1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2 《明孝宗实录》卷169弘治十三年十二月戊戌条。
    3 《明神宗实录》卷107万历八年十二月丙申条;《明神宗实录》卷107万历八年十二月辛丑条。
    4(万历)《明会典》卷119《兵部二》铨选二。
    5 《明英宗实录》卷4宣德十年四月丙辰条。
    6 《明英宗实录》卷181正统十四年八月乙亥条。
    7 《明世宗实录》卷368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乙丑条。
    8 《明武宗实录》卷162正德十三年五月甲寅条。
    9(明)徐学聚:《国朝典汇》卷149《兵部十三》武学武举;(万历)《明会典》卷135《职方清吏司·武举》。
    1(明)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79刘大夏《议行武举疏》。
    2 参见郑晓:《吾学编》,《百官述》卷上。
    3 《明太祖实录》卷177洪武十九年春正月乙亥条。
    4 《明仁宗实录》卷7永乐二十二年十一月丙子条。
    5 《明英宗实录》卷5宣德十年五月壬午条。
    6 《明英宗实录》卷184正统十四年十月乙卯条。
    7 见《明孝宗实录》卷23弘治二年二月乙卯条;《明世宗实录》卷100嘉靖八年四月癸酉条。
    8 《明史》卷89《兵志一》。
    9 《明世宗实录》卷44嘉靖三年十月丙申条。
    10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万历)《明会典》卷150《兵部三十三》马政一。
    2 《南枢志》卷53《诸司职掌·兵部驾部·马政》;(万历)《明会典》卷152《兵部三十五》马政三。
    3 《明太祖实录》卷128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壬辰条。
    4 《宪章类编》卷29《兵部·马政》。
    5 《明经世文编》卷202,夏言《议处下场马匹疏》。
    6 《明世宗实录》卷421嘉靖三十四年甲申条。
    7 《明英宗实录》卷163正统十三年二月辛巳条。
    8 《明史》卷170《于谦传》。
    9 《明英宗实录》卷183正统十四年九月甲辰条。
    10(明)郑晓:《今言》卷1《五十》。
    1 《明英宗实录》卷279天顺元年六月乙巳条。
    2(清)龙文彬:《明会要》卷60《兵三》调发记为“贵州”。按《明宪宗实录》卷44成化三年秋七月甲子条,《明史》卷13《宪宗一》、卷146《李浚附瑾传》、卷172《程信传》均载为“四川”,今从“四川”说。
    3 《明世宗实录》卷364嘉靖二十几年八月辛已条。
    4 《明仁宗实录》卷5永乐二十二年十月壬寅条。
    5 《明宪宗实录》卷162成化十三年二月庚寅条。
    6 《明穆宗实录》卷41隆庆四年正月乙亥条。
    7 《明世宗实录》卷220嘉靖十八年正月己亥条。
    8 《明武宗实录》卷26正德二年五月辛未条。
    9(万历)《明会典》卷145《兵部二十八》驿传一。
    10 《明太祖实录》卷107洪武九年七月戊辰条。
    1 《明太祖实录》卷214洪武二十四年十一月辛巳条。
    2 《明仁宗实录》卷7永乐二十二年十一月丙子条。
    3 《明英宗实录》卷266景泰七年五月癸酉条。
    4 《明宪宗实录》卷24成化元年十二月甲午条。
    5 《明世宗实录》卷198嘉靖十六年三月己亥条。
    6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7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8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9 《明孝宗实录》卷94弘治七年九月癸卯条。
    10 《明武宗实录》卷132正德十年十二月丁丑条。
    11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2 《明太宗实录》卷145永乐十一年十一月丁丑条。
    1 《明太宗实录》卷205永乐十六年十月甲辰条。
    2 《明神宗实录》卷43万历三年十月辛卯条。
    3 《明宣宗实录》卷56宣德四年七月辛未条。
    4 《明宪宗实录》卷251成化二十年四月乙亥条。
    5 《明宪宗实录》卷9天顺八年九月壬戌条。
    6 《明宪宗实录》卷65成化五年三月辛卯条。
    7 《明宪宗实录》卷176成化十四年三月己巳条。
    8 《明世宗实录》卷13嘉靖元年四月庚子条。
    1 《明英宗实录》卷187景泰元年正月甲午条。
    2 《南枢志》卷100《兵制部·将材考》。
    3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5页。
    4(明)陈建撰、沈围元订补:《皇明从信录》卷13《成祖文皇帝·永乐四年》。
    5(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18《鞑靼》;《明史》卷12《英宗后纪》。
    6 《明史》卷17《世宗一》。
    7 《明史》卷76《职官五》。
    8 《明英宗实录》卷14正统元年二月庚子条。
    9 《明世宗实录》卷221嘉靖十八年二月乙丑条。
    10 《明世宗实录》卷264嘉靖二十一年七月丁巳条。
    1 《明神宗实录》卷78万历六年八月庚寅条。
    2 《明神宗实录》卷96万历八年二月戊子条。
    3 《明太祖实录》卷228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壬寅条。
    4 《明世宗实录》卷219嘉靖十七年十二月丁未条。
    5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6 《献征录》卷61王鏊:《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徐公源墓志铭》。
    7 《明史》卷71《选举志三》。
    1 《宪章类编》卷26《兵部》三十一。
    2 《明史》卷304《刘瑾传》。
    3(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3《明吏部权重》。
    4 《献征录》卷41王鏊:《奉政大夫兵部武选清吏司郎中陈君恺传》。
    5 《献征录》卷61王鏊:《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徐公源墓志铭》。
    6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7 《明史》卷71《选举志三》。
    8 《诸司职掌》卷5《兵部·职方部》;(万历)《明会典》卷133《兵部十六》镇戍八。
    9(万历)《明会典》卷133《兵部十六》镇戍八。
    10 督抚等大臣的题奏(经过票拟和批红),皇帝常令兵部覆奏,题本等由兵科抄出,经过兵部有关司呈送兵部尚书覆奏。与用兵有关的事,多由职方司转呈兵部尚书。有些事情兵部尚书要与职方司郎中“面相商议”(见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17《御前发下红本疏》,四库禁毁丛刊本)。
    11(万历)《明会典》卷126《兵部九》镇戍一。
    12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2 《明史》卷182《刘大夏传》
    3 《明史》卷214《杨博传》。
    4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5 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34页。
    6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7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清)孙承泽撰:《天府广记》卷18《兵部》。
    2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3 注:皂隶是衙门中专供趋从役使的人员。
    4 《明史》卷248《颜继祖传》。
    5 《明史》卷170《于谦传》。
    6 《明英宗实录》卷181正统十四年八月癸亥条。
    7 《诸司职掌》卷5《兵部·职方司》。
    8(万历)《明会典》卷126-133、135。
    9(明)陆容:《菽园杂记》卷4。
    1 《南枢志》卷54《职掌部》。
    2(万历)《明会典》卷118、124、140、154记载了兵部四司的主要职掌,与明末成书的《南枢志》(卷34《官制部·兵部考》)所记兵部各司的主要职掌大致相同。
    1 《明太祖文集》卷4《兵部尚书诰》。
    2(明)宋濂:《宋学士文集》卷1《兵部安尚书诰》。
    3(清)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历代刑官考下·明》。
    4 《明宪宗实录》卷54成化四年五月戊了条;《明史》卷181《谢迁传》。
    5 《明史》卷172《孙原贞传》,卷199《王宪传》、《王以旂传》。
    6 《明史》卷172《王越传》,卷199《李承勋传》,卷198《毛伯温传》。
    1 注:籍贯根据《弇山堂别集》卷50《兵部尚书表》。
    2 注:礼书为礼部尚书的简称。下文中六部尚书分别简称为:吏书、户书、礼书、刑书、兵书、工书。
    3 注:《明史》卷111《七卿年表一》、《弇山堂别集》卷50《兵部尚书表》记作“解任”,而《国榷》卷首之三《部院上》、《国朝典汇》卷37《兵部一》、《明英宗实录》卷279均载“致仕”,《英宗实录》卷279天顺元年六月庚子条“靖远伯兵部尚书王骥以老疾乞致仕,上从之”。今从实录。
    1 注:《弇山堂别集》卷50《兵部尚书表》、《国榷》卷首之三《部院上》记为“二年”,《明史》卷111《七卿年表一》、《明宪宗实录》卷41成化三年四月癸丑改兵部条“尚书王复为工部尚书”。《明史》卷177《王复传》载:“言者谓治兵非复所长。特命白圭代之,改复工部”,而卷172载白圭“(成化)三年改兵部尚书”。今作三年。
    2 注:《弇山堂别集》卷50《兵部尚书表》记作“嘉善”,而《国榷》卷首之三《部院上》记为“秀水”,今从《明史》卷178《项忠传》、《国朝典汇》卷137《兵部一》和《明孝宗实录》卷190弘治十五年八月庚戌冬之“嘉兴”记载。
    1 注:《国榷》卷首之三《部院上》作“上元”,按《弇山堂别集》卷50《兵部尚书表》、《明武宗实录》卷128均作“西安”,今从实录。
    1 《明武宗实录》卷75正德六年五月记为“戊子”,当月庚戌朔,无有“戊子”,当是“戊午”之误。
    2 《明世宗实录》卷195正德十六年正月壬戌条记作“兵部左侍郎”,存疑。
    1 《国榷》卷首之三《部院上》记为“聊城”。存疑。
    1 《明史》卷112《七卿年表二》作“七月”,按《国榷》卷首之三《部院上》、《明世宗实录》卷326均为“八月”,今从实录。
    1 注:降庆三年十二月致仕,隆庆五年三月起,以吏书掌兵书。
    1(明)朱睦:《圣典》卷8《求贤》:《叫史》卷71《选举志三》。
    1(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4《北直隶保定府·贾俊》。
    2 《明史》卷185《贾俊传》。
    3 佚名:《明季烈臣传》不分卷;《明史》卷257《陈新甲传》。
    4(明)黄日昇:《昭代典则》卷7《太祖高皇帝》。
    5 《明史》卷204《丁汝夔传》。
    6(雍正)《河南通志》卷60《人物四·禹州·马文升》。
    7 虽然兵部尚书与吏部尚书均是正二品,同级并列,但实际上兵部尚书职位低于吏部尚书。《明史·马文升传》载,弘治间,廷推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吏部尚书,但“兵部非文升不可”,结果马文升仍留在兵部,为此,“加文升少傅以慰之”。即是明证。
    8 注:得到皇帝喜欢,可能是因为有突出政绩,或是有显著的行政能力,如弘治时马文升,这种类型当然属于正常的情况。还有是在其它方面讨好皇帝而升任,此处当属于后者。
    9 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卷8《申时行》;《明史》卷225《梁梦龙传》。
    1(明)翁万达:《翁万达集》,《附录二·东涯文集叙》。
    2 《明史》卷198《翁万达传》。
    3(清)于敏中:《日下旧闻考》卷46《城市》。
    4 《明史》卷111《七卿年表一》。
    1(乾降)《甘肃通志》卷30《名宦》。
    2 《明史》卷16《武宗纪》。
    1 《明史》卷18《世宗二》。
    2 张显清、林金树所著《明代政治史》第348页,记为“李维祯”,当误也。
    3 《国榷》卷64世宗嘉靖四十五年。
    4 《明史》卷308《严嵩传》。
    1(清)谷英泰:《明史纪事本末》卷33《景帝登极守御》。
    2 《明英宗实录》卷181正统十四年八月丙子条。
    3 《明史》卷170《于谦传》。
    4(明)许浩:《复斋日记》上卷。
    5 《明史》卷170《于谦传》。
    6 《国榷》卷29代宗景泰元年四月。
    7 《明通鉴》卷26景泰三年十二月癸巳条。
    8 《明通鉴》卷26景泰三年十二月癸巳条。
    1 《明通鉴》卷24正统十四年十月乙卯条。
    2 《明史纪事本末》卷33《景帝登极守御》。
    3(明)徐象梅撰:《两浙名贤录》卷17《经济·兵部尚书于廷益谦》。
    4 《明英宗实录》卷241景泰五年五月丙辰条。
    5(明)李贤:《天顺日录》(一卷)。
    6 《明史》卷182《马文升传》。
    7(明)雷礼辑:《国朝列卿纪》卷25《吏部尚书行实·马文升》;《明史纪事本末》卷42《弘治君臣》。
    8 据《明史·马文升传》载:“(正德)五年六月卒,年八十五。”可以推算此时马文升64岁。
    9 《明史》卷182《马文升传》。
    10 《明通签》卷39弘治十四年十月。
    11(明)唐鹤征:《皇明辅世编》卷3《马端肃文升》。
    12 《明史》卷182《刘大夏传》。
    13(明)刘大夏:《刘忠宣公遗集》附录文卷2《东山先生刘大夏忠宣公全录》(孙继方撰)。
    14(明)焦竑:《玉堂丛语》卷3《宠遇》。
    1 《明史》卷199《胡世宁传》;《明史》卷199《李承勋传》。
    2(明)唐鹤征:《皇明辅世编》卷4《李康惠承勋》。
    3 《明史》卷199《李承勋传》。
    4(明)焦 竑辑:《熙朝名臣实录》卷13《涞国孙武敏公》。
    5 《明史》卷199《李钺传》。
    6(嘉庆)《大清一统志》卷61《奉天府·人物·范鏓》。
    7 《明史》卷199《范鏓传》。
    8 《明史》卷202《聂豹传》。
    1 《明史》卷170《于谦传》。
    2 《明通鉴》卷27天顺元年正月丁亥条。
    3 《明史纪事本末》卷33《景帝登极守御》。
    4 石亨本以失律削职,谦请宥而用之,总兵十营,畏谦不得逞,亦不乐谦。德胜之捷,亨功不加谦而得世侯,内愧,乃疏荐谦子冕。诏赴京师,辞,不允。谦言:“国家多事,臣子义不得顾私恩。且亨位大将,不闻举一幽隐,拔一行伍微贱,以裨军国,而独荐臣子,于公议得乎?臣于军功,力杜侥幸,决不敢以子滥功。”亨复大恚。张軏以征苗失律,为谦所劾。以上据《明史》卷170《于谦传》。
    5 《明史》卷204《丁汝夔传》。
    6(明)张瀚:《松窗梦语》卷3《北虏纪》。
    7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8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3《明内阁首辅之权最重》。
    9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0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06页。
    11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2 所谓票拟,即对于来自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之前,由内阁学士代拟好“御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纳。此据邱树森、陈振江主编的《新编中国通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67页。
    13 《明史》卷109《宰辅年表序》。
    1(清)张岱撰:《石匮书后集》卷36《刘宗周祁佳彪列传》。
    2 王其榘:《明代内阁制度史》,中华书局1989年,第98页。
    3 《万历野获编》卷7《阁部列衔》。
    4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5 肖立军:《明代内阁的设立、职掌及地位》,历史教学2005.9,第64页。
    6 参见谭天星:《明代内阁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23—230页:吴建军:《明代内阁与中央政权体制演变的互动关系》,《郑州大学学报》2006年39卷3期,第115页。
    7 《明史》卷170《于谦传》。
    8 《明通鉴》卷25景泰二年十二月。
    1(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7《阁部形迹》。
    2 《西园闻见录》卷26《宰相》。
    3 《明史》卷202“货曰”。
    4 《万历野获编》卷9《阁部重轻》。
    5 《明史》卷308《严嵩传》。
    6 《明史》卷204《丁汝夔传》。
    7 《明史》卷225《杨巍传》。
    8 《明史》卷213《张居正传》。
    9 《明史》卷72《职官志一》。
    10 《明穆宗实录》卷22隆庆二年七月乙丑条。
    11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5《明代宦官》。
    1(明)尹守衡:《明史窃》卷25《宦官传第三》;《明史》卷304《宦官一》。
    2 王世贞:《弁山堂别集》卷20《史乘考误一》。
    3 《明会要》卷39《职官十一》。
    4 《明史》卷95《刑法志三》。
    5 《明史纪事本末》卷16《燕王起兵》。
    6 《明史》卷304《宦官传·序》。
    7 《明通鉴》卷19宣德元年七月。
    8 孟森:《明史讲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41页。
    9 《明史》卷304《金英兴安传》。
    10 《国榷》卷32英宗天顺元年正月甲申条。
    11 《明史》卷304《金英兴安传》。
    1 《明史纪事本末》卷35《南宫复辟》。
    2 《明史》卷304《汪直传》。
    3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5《明代宦官》。
    4(明)屠应竣:《屠渐山兰晖堂集》卷12《明中奉大夫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项公行状》。
    5 《明史》卷304《刘瑾传》。
    6 《明史》卷304《汪直传》。
    7 《宪章类编》卷29《武学武举》;《明宪宗实录》卷178成化十四年己卯条。
    8(明)陈洪谟:《治世余闻》卷之二。
    9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17《皇明奇事述二·二陈司马》。
    10 《国榷》卷64世宗嘉靖四十五年。
    1 《明史》卷304。
    2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35《明代宦官》。
    3 《明熹宗实录》卷24天启二年七月丙午条。
    1 《明史》卷202“赞曰”。
    1 据《史记》卷56《陈丞相世家》记载:“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2(明)张紞:《云南机务抄黄》(1卷)。
    3 《明太祖实录》卷239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己巳条。
    1(元)脱脱等:《宋史》卷163《职官三·兵部》。
    2 《宋史》卷162《职官二·枢密院》。
    1、[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点校本
    2、[宋]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
    3、[明]申时行:(万历)《明会典》,中华书局1989年
    4、[明]《明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上海书店出版1984年影印
    5、[明]朱元璋:《明太祖文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6、[明]宋濂:《宋学士文集》,四部丛刊本
    7、[明]《诸司职掌》,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皇明制书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
    8、[明]《宪章类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皇明制书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
    9、[明]李贤:《天顺日录》,续修四库丛书本
    10、[明]万表辑:《皇明经济文录》,四库禁毁丛刊本
    11、[明]刘大夏:《刘忠宣公遗集》,“中国基本古籍库”光绪元年刘乙燃刻本
    12、[明]屠应竣:《屠渐山兰晖堂集》,四库存目丛书本
    13、[明]陈建撰、沈国元订补:《皇明从信录》,续四库丛书本
    14、[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国基本古籍库”万历刻本
    15、[明]朱睦:《圣典》,“中国基本古籍库”万历刻本
    16、[明]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续四库丛书本
    17、[明]黄日昇:《昭代典则》,四库存目丛书本
    18、[明]徐象梅撰:《两浙名贤录》,四库存目丛书本
    19、[明]雷礼辑:《国朝列卿记》,四库存目丛书本
    20、[明]唐鹤征:《皇明辅世编》,四库存目丛书本
    21、[明]许浩:《复斋日记》,续四库丛书本
    22、[明]张紞:《云南机务抄黄》,记录汇编本,中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印中心1994年
    23、[明]尹守衡:《明史窃》,四库禁毁书丛刊本
    24、[明]翁万达:《翁万达集》,潮汕文库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25、[明]高拱:《高文襄公文集》,“中国基本古籍库”万历刻本
    26、[明]王世贞:《弁山堂别集》,中华书局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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