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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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豫西地区山地丘陵居多,河流蜿蜒纵横、河谷平原零星交错分布这一自然地貌特点,导致豫西地区虽然地表水资源总径流量相对丰富,但径流湍急、季节性差异大、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对不便。而平原地区黄土覆盖厚度较大,导致降水难以渗透补给地下水,地下水可利用资源亦相对比较贫乏,故而豫西地区发展灌溉农业受到了较大的客观自然条件限制。但在相对不便的条件下,历史上豫西地区的民众亦很早就开始的探索积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经验,兴建了大量的水利设施,保留至今的水利文献和水利设施以清代居多。
     清代豫西地区的水资源利用呈现出以具体地理环境为基础的区域差异,山地和丘陵平原地区的水利建设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在山地区域,水利设施多建设在河谷及地势相对平衍的宜耕区,并顺水势引流灌溉;水利设施分布较为分散,灌溉面积一般不大。但豫西地区属于过渡地带的特殊性,使得由于微观环境的不同,造成了豫西山区州县之间的水利建设上也有了一定的差别。表现为在具有黄土地貌的地区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颇为艰难,而在地质地貌相对稳定的山区开展较大规模水利建设亦具有可行性。在丘陵平原地区,水利设施的建设呈现出规模较大、水渠往往为多个村落共享或横跨府县,设施维护的复杂性和成本较高;另外,丘陵平原地区井灌亦较为常见。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地关系矛盾的存在,即人口数量的逐步增加带来的人地关系矛盾的不断加剧。清代中后期豫西地区水利纠纷的增多和荒灾频发现象的主要诱因即是人口的相对过剩。从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的具体层面来看,水纠纷现象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若以大量保存至今的水案为中心来审视,水纠纷可分为水资源匮乏引发的纠纷以及水资源过多及变迁情况下引发的纠纷两类;按解决途径来进行分类,则可分为自发调节的水纠纷、由中介进行调节的水纠纷两类;而按不同主体进行分类,则可分为人和水资源之间的纠纷,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水纠纷两类。
     清代豫西地区各阶层民众在水利设施的兴建和维护过程中,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具有社会史研究意义的“水利共同体”,清代豫西地方社会各个层面,官方、地方士绅、普通之农户都不同程度的参与其中。而水利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乡村精英以及民间水利自治组织三个主体之互动奠定了水利设施正常运转的基础,而三个主体的社会地位和功能性差异也使得三方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中的作用不同,而且其利益诉求和出发点亦不尽相同,也造成了水利管理中在一定时期出现的职能空缺或混乱,地方政府、地方士绅、水利自治组织亦存在管理职能主导权的博弈和关系调整。
     清代豫西地区水纠纷的解决机制和地方水规对于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亦具有重要意义。从法文化的角度审视,清代豫西地区民间水规具有浓厚的习惯法色彩,其核心内容为水权制度,基础观念为法规制定的多元化和权利意识,基本功能为基层乡村秩序的维护;从民事审理机制审视,水权纠纷的案件管辖以州县衙门为主导,法律适用以习惯法为主导,而判决的执行以非实体执行为主。
     清代豫西地区地方政府和广大民众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解决水权纠纷的相对有效妥当的机制,值得今日借鉴学习,但由于历史时代的局限性,亦存在很多值得今天我们反思的教训和不足之处。其主要教训在仲裁解决机制、水权实体法律的缺失,行政处理程序不明确。流域管理申诉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其给我们的启示为民间水权习惯在新时期仍有其发挥作用的空间,不能轻易抛弃;水权纠纷的解决既要考虑历史实际,又要考虑现实状况;要加强民间水利组织的作用,杜绝水权管理中的腐败。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is mostly mountainous and hilly. Meandering rivers and the crossbar, valleys, plains sporadic staggeredly distributed. This natural landscape features lead to runoff rapids, seasonal variations, the use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relative inconvenience, although total runoff of surface water resources are relatively abundant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Whereas the plain areas covers thickness loess, which leads to precipitation impenetrable recharge groundwater, groundwater use of resources is also relatively poor, and therefore the development of irrigated agriculture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is restricted largely by objective natural conditions. However nder relatively inconvenient conditions, people of western Henan province in the history started early to explore effective experience of accumul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and build a large number of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The literature and facilities of water conservancy retained today is mostly in the Qing Dynasty.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of the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showed regional differences based on specific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Mountains, hills and plains areas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have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In the mountainous regions,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is mostly built in the farming district of the vally and the terrain relatively flat and derivative, and smooth water potential drainage irrigation;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is more dispersed distribution but the irrigated area is generally small. But because of the special nature of the transition zone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the different micro-environment results in some differences on the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in the mountainous area of west counties. Forming in regional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landforms its maintenance is quite difficult to carry out large-scale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hile in a relatively stable geological and geomorphological mountain is feasible. In hilly and plain areas,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appeared as a larger scale, and the drains are often shared by multiple villages or across the prefectures. The facilities maintenance is complex and costs is higher; on the other hands, well irrigation in the hilly plains region is also more common.
     The fundamental reason of water dispute lies in the existenc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land conflicts of the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water disputes, which brought the gradual increase of the population growing contradiction between people and land. The main incentives of increase in the disputes of the late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Water Conservancy and desolate disaster the frequent phenomenon is relative surplus popu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water disputes, water disputes phenomenon can be divided into different types. In terms of examining water cases preserved till today, water disputes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types:water scarcity as well as too much water and changes; in term of solution, it can be divided into adjustment of water disputes by spontaneous and by the intermediary two types; in terms of different subject classification, it can be divided into a dispute between a man and water resources, water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types of different social subjects.
     Different sections of the population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in the Qing Dynasty in the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formed a certain scale, with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social history, the "water community". All levels of society, the official, the local gentry, generalthe farmers are involved to varying degrees in the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During water decision-making and management process, the interaction of the three main local government, rural elite, as well as civil water conservancy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laid the basis for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facilities, and the three main social status and functional differences made the tripartite water resources use and management, and its interest demands and the starting point were not entirely the same, also caused a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 functions vacancies occur during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or confusion, the management functions of local government, the local gentry, water conservancy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dominance Game and relationship adjustment.
     Water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of the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and local water regulations, also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ancient Chinese Legal History Study.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law culture, western Henan Province in the Qing Dynasty folk water regulations have strong customary law color, its core content of the water rights system, diversified and awareness of their rights, the basis of the concept of rulemaking basic functions for the maintenance of the grass-roots rural order; from the civil trial mechanism to examine the case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water rights disputes counties Yamen led law applies to customary law led to the execution of the judgment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on-entity.
     Local government and the general public of Qing Dynasty in western Henan province formed a series of relatively effective and appropriate mechanism to resolve water rights and disputes. It is worth to learn from today, but due to the limitations of the historical era, there are also a lot lessons and inadequacies worthy of learing for people of today. Its main lessons exist in the absence of an arbitration mechanism and water rights substantive laws, administrative, the unclearness of 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Watershed management complaints mechanism is not sound. Its revelation to us as civil water right habits in the new era still has its role of space and can not be easily abandoned; solution of water rights disputes is necessary to consider the historical facts, but also consider the actual situation.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role of civil water conservancy organization and put an end to corrupt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water rights.
引文
①范天平:《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38页,重修广济渠记。
    ①《史记·夏本纪》,中华书局点校本,第51页。
    ①《后汉书·百官志一》,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561、3562页。
    ①蔡守秋:《论处理水纠纷的方法》,收录十《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2-3页。
    ②《石渠村废置序》,见范天平:《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203页。
    ①蔡守秋:《论处理水纠纷的方法》,《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3-4页。
    ②周宝珠:《千仓渠科条碑记与宋代农田水法》《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
    ①洛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洛阳市志》第四章第一节《河流水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②(清)王士俊等修:《河南通志》,《舆地志·水系》,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铅印本,第1-2页。
    ③留香书屋主人撰:《河南全省择要》,卷2《山川》,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版,光绪32年刻本,第4页。
    ①(清)王士俊等修:《河南通志》,《舆地志·水系》,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铅印本,第4页。
    ②(明)王士性撰:《广志绎》,卷3《江北四省》,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9页。
    ③(清)徐元璨等纂修:《孟津县志》,卷2《疆域·山川》,嘉庆二十一年刊本,120页。
    ④河南省水资源编纂委员会编:《河南省水资源》,黄河水利出版社,2007年版,第99页。
    ⑤有关伊河源头学界多数认为源出熊耳山,经检索《栾川县志》,据20世纪50年代地质工作者勘探,根据闷顿岭的山体结构及地质特点应属伏牛山系,本文从伏牛山系说。
    ⑥洛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洛阳市志.农业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89页.。
    ①马雪芹:《明清河南农业地理》中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红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21页。
    ②(清)赵希曾纂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卷1《形胜》,光绪26年刻本,第4页。
    ①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卷1《疆域》,民国24年刻本,第1页。
    ②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卷1《疆域》,民国24年刻本,第25页。
    ③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7月版。
    ①(清)刘思恕、汪鼎臣修,王维国、王守恭纂:《阌乡县志》,卷1《疆域》,光绪20年刻本,第1页。
    ①渑池县志编纂委员会:《渑池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版,第2页。
    ②陆绍治修,李风翔、上官骏谟纂:(重修)《渑池县志》,卷1《舆地》,民国17年石印本,第2页。
    ①(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首《山川图说》,乾隆32年刻本,第4页。
    ②(清)张楷纂:《永宁县志》,《序言》,民国4年石印本续刻,第1页。
    ③贾毓鹗等修,王凤翔等纂:《洛宁县志》,卷1《山川》,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国六年铅印本(1968年影印),第81页。
    ①(清)箫应植修:《济源县志》,卷1《形胜》,,乾降26年刻本,第15页。
    ②济源市地方史志编纂委会:《济源市志》,第三编《人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4-75页。
    ①《史记·货殖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262、3263页。
    ②洛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洛阳市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三篇属县概况,新安县。
    ③周泗修:《巩县志》,卷1《形胜》,民国24年刻本,第2页。
    ①(清)龚崧林纂修:《重修洛阳县志》,卷1《地理·形胜》,台湾成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2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4-65页。
    ②常全旺:《清代豫西地区农田水利建设及其管理》,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十论文,第9页。
    ①(明)王士性著:《广志绎》,卷3《江北四省》,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9页。
    ②(清)赵希曾纂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卷1《山川》,光绪26年刻本。
    ③(唐)李吉甫著,贺次君校:《元和郡县图志》,卷6《河南道二》,中华书局,2008年版。
    ④程森:《清代豫西水资源环境与城市水利功能研究——以陕州广济渠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5卷第3辑,2010年7月。
    ⑤李久昌:《三门峡地区早期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影响》,《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年第4期, 第490页。
    (D(清)赵希曾纂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卷1《山川》,光绪26年刻本。
    ①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卷二《人民》,民国24年刊本,第11页。
    ②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卷一《疆域》,民国24年刊本,第5页。
    ③双瑞、陈维杰、双书东:《豫两山丘雨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与关键技术》,《水十保持研究》,2006年第4期。
    ④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卷3《建设》,民国24年刊本,第9页。
    ①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卷4《水利》,民国24年刊本,第20页。
    ②(清)刘思恕、汪鼎臣修,1.维国、王守恭:《阌乡县志》,卷1《疆域》,光绪20年刻本,第1页
    ①参见(清)郭光澍修:《重修卢氏县志》,卷三《山川》附渠道,第1—4页。
    ②(清)韩炬、郭光澍修,李旭春纂:《重修卢氏县志》,卷3《山川》,光绪18年刻本,苹原书院藏版。
    ③(清)韩炬、郭光澍修,李旭春纂:《重修卢氏县志》,卷2《地理》,光绪18年刻本,苹原书院藏版。
    ①陆绍治修,李风翔、上官骏谟纂:(重修)《渑池县志》,卷1《舆地》,民国17年石印本,第2页。
    ②渑池县志编纂委员会:《渑池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第68页。
    ③陆绍治修,李风翔、上官骏谟纂:(重修)《渑池县志》,卷7《水利》,民国17年石印本。
    ④渑池县志编纂委员会:《渑池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版,第302页。
    ①(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首《山川图说》,乾隆32年刻本,第8-9页。
    ①(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14《河渠》,乾隆32年刻本,第1页。
    ②(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首《河渠图说》,乾隆32年刻本,第12-13页
    ③(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14《河渠》,乾隆32年刻本,第7页。
    ①(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14《河渠》,乾隆32年刻本,第7页。
    ②(清)箫应植修:《济源县志》,卷2《山川》,乾隆26年刻本。
    ③林传甲总纂,林传涛分纂:《大中华河南省地理志》,第五篇一百零九章,《济源县》,武学书馆,1920年版,217页,
    ①(清)何荇芳修:《续济源县志》,卷2《泉》,嘉庆18年刻本。
    ①(民国)舒懋官修:《新安县志》,卷一《舆地志·水利》,第1页。
    ②洛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洛阳市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三篇属县概况,新安县。
    ③(清)邱峨修,吕宣曾纂:《新女县志》,户口,乾隆31年刊本,民国3年续修。
    ①张钫修,李修白纂:《新安县志》,卷5《建置·渠井》,河南新安同文印刷所,民国28年版,第18-23贝。
    ②(清)邱峨修,吕宣曾纂:《新安县志》,乾隆31年刊本,民国3年续修。
    ③(清)邱峨修,吕宣曾纂:《新安县志》,乾隆31年刊本,民国3年续修。
    ④④(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偃师县志》,卷3《山川》,乾隆54年刻本,第27页。
    ⑤(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偃师县志》,卷八《赋役》,乾隆54年刻本,第1页。
    ⑥洛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洛阳市志》第三篇《属县概况.似师县》,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①乔荣筠等撰:《偃师县风土志略》第一编《地理·伊洛》,民国23年石印本,第33页。
    ②乔荣筠等撰:《偃师县风土志略》第一编《地理·刘水》,民国23年石印本,第34页。
    ③乔荣筠等撰:《偃师县风土志略》第一编《地理·刘水》,民国23年石印本,第40页。
    ④(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偃师县志》,卷11《名宦传》,乾隆54年刻本,第11页。
    ⑤⑤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卷3《舆地·户口》,民国26年刊本,第13页。
    ①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民国26年刊本。
    ①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卷7《民政交通舟舶》,民国26年刻本,第8贝。
    ②(清)李述武纂修:《巩县志》,卷3《建制津梁》,乾隆54年刻本,第30-31页。
    ①(清)洪亮吉、陆继萼纂修:《登封县志》,卷七《山川记》(下),乾隆25年刊本,第464页。
    ②登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登封县志》第二十四编社会·人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6月版,第745页。
    ③(清)谢应起修,刘占卿纂:《宜阳县志》,卷5《建置·渠》,光绪7年刻本。
    ④(清)谢应起修,刘占卿纂:《宜阳县志》,卷5《建置》,光绪7年刻本,第10-12页。
    ①(清)谢应起修,刘占卿纂:《宜阳县志》,卷15《记》,光绪七年刻本,第34-35页。
    ②(清)谢应起修,刘占卿纂:《宜阳县志》,卷10《续编人物·义行》,光绪7年刻本。
    ③(清)谢应起修,刘占卿纂:《宜阳县志》,卷7《人物·义行》,光绪7年刻本。
    ④(清)孟常裕修纂:《孟津县志》,卷1《形胜》,康熙47年刻本,第6页。
    ①林传甲总纂,林传涛分纂:《大中华河南省地理志》,第五篇百十九章,孟津县,武学书馆,1920年版,237页。
    ①(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偃师县志》卷三《山川》,乾隆54年刻本。
    ②卢嘉锡主编,周魁一著:《中国科学技术史·水利卷》,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井灌篇。
    ③河南省水资源编纂委员会:《河南省水资源》,黄河水利出版社,2007年8月版,第233页。
    ④转引自宋湛庆:《中国古代农田水利建设的巨大成就和特点》,收录于《中国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86年版,第223页。
    ①(清)乾隆三十年:《鹿台村轮灌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
    ①《光绪三年饥请赈文》,见(民国)陆绍治修,李凤翔、上官骏谟纂:(重修)《渑池县志》,民国17年石印本,第55页。
    ②常全旺:《清代豫西地区农田水利建设及其管理》,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10页。
    ③(清)乾隆年间:《洛河支流涧河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8页。
    ④(清)乾隆年间:《偃师二里头寨重修牛王庙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9页。
    ⑤(清)乾隆年间:《洛河谷堆头村金装大帝真君像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8页。
    ①(清)乾隆年间:《洛河重修洛渡桥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9页。
    ②(清)道光二十六年:《钦命河南河陕汝道监管驿传水利道冯大人赈灾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9页。
    ③(清)道光二十六年:《钦命河南河陕汝道监管驿传水利道冯大人赈灾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9页。
    ④(清)《新开廉让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①(清)《新开廉让渠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②(清)《鹿台村轮灌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
    ③(清)《鹿台村轮灌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8页。
    ①(清)光绪三年:《仁泉渠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①(清)《创修三侯祠记》,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民国24年刊本,第89页.
    ②(清)宣统元年《同议渠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60页。
    ③(清)道光七年:《修筑波池足序》,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①(清)道光七年:《修筑波池是序》,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②(清)道光七年:《修筑波池是序》,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③(清)《防旱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④(清)《石渠村废置序》,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
    ⑤(清)《八里胡同洪水碑文》,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①(明)嘉靖二年《灵宝西路井渠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7页。
    ②(清)道光十六年《路井下硙渠水断结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8页。
    ①(清)道光十七年《严太爷生祠碑文》,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1页。
    ②(清)道光二十三年《下硙路井渠道管理断结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页。
    ③(清)道光二十五年《京控开封府原断》,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7页。
    ④(清)道光二十九年《创修下硙街市房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0页。
    ⑤(清)咸丰元年《复详看》,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2页。
    ①(清)光绪二十七年:《平龙涧河争水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30页。
    ②(清)光绪二十七年:《平龙涧河争水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30页。
    (D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卷10《财政赋役》,民国26年刻本,第16页。
    ②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卷10《财政赋役》,民国26年刻本,第16-17页。
    ③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卷10《财政赋役》,民国26年刻本,第16页。
    ④(清)光绪五年:《渑池仁村赈灾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2-83页。
    ①(清)光绪七年:《乡耆韶麓李老先生懿行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6页。
    ②(清)光绪三十三年:《例授登仕郎馨斋崔公懿行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页。
    ③民国二年:《乡耆孟公万福暨德配赵氏懿行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页。
    ④《捐助新安渑池水利银两业已开工试办并拟章程请示禀》,见(民国)李希白篡:《新安县志》,民国28年石印本,第132页。
    ⑤(清)光绪三十二年:《光绪丁丑戊寅年捐赈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页。
    ⑥(清)光绪二十八年:《防旱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①(清)乾隆四十八年:《创建二龙庙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1页。
    ②(清)光绪十七年:《新建石堤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7页。
    ①(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首《河渠图说》,乾隆32年刻本,第12-13页。
    ①(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卷14《河渠》,乾隆32年刻本,第3页。
    ②(清)赵希曾修:《灵宝县志》,卷一《舆地·水利》,光绪18年刻本,第28页。
    ③(清)赵希曾修:《灵宝县志》,卷一《舆地·水利》,光绪18年刻本,第30页。
    ①参见程森:《清代豫西水资源环境与城市水利功能研究—以陕州广济渠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3辑。
    ②(清)赵希曾纂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卷1《水利》,光绪26年刻本,第30-31页。
    ①《直隶陕州志》卷十五《艺文·重修广济渠记》
    ②《重修广济渠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4页。
    ③(清)《新开廉让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④民国二十年《灵宝县志》《宏阳渠碑记》
    ①(清)乾隆年间:《修复黄道渠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2页。
    ①(清):《似师县岳滩王庄防旱垂戒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1页。
    ②(清)光绪二十八年:《防旱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③乔荣筠等撰:《似师县风土志略》第一编《地理·伊洛》,民国二十三年石印本,第33页。
    ④卢嘉锡主编,周魁一著:《中国科学技术史·水利卷》,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井灌篇。
    ⑤(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似师县志》,卷3《山川》,乾隆54年刻本。
    ①(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偃师县志》,卷3《山川》,乾隆54年刻本。
    ②(清)咸丰元年:《陂池》,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6页。
    ③(清):《施裕源渠水口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6页。
    ④河南省水资源编纂委员会:《河南省水资源》,黄河水利出版社,2007年8月版,第233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页。
    ②(德国)魏特夫著,徐式谷等译:《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页。
    ③(德)马克思·书伯著:《普通经济史》,(伦敦)乔治·艾伦和昂温有限公司,1927年版,第321页,转引自冀朝鼎著:《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7页。
    ①参见杨胜:《我国古代水利职官的设置》,《民主协商报》,2005年8月5日,第3版。
    ①(清)赵希曾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卷一《水利》,光绪二十六年刊本。
    ②(民国)欧阳珍修、韩嘉会篡:《陕县志》卷十九《古迹》,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
    ③参见程森:《清代豫西水资源环境与城市水利功能研究—以陕州广济渠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从》,2010年第3辑。
    ④参见钮仲勋:《豫北沁河水利灌溉的历史研究》,《史学月刊》,1965年第8期。康熙《怀庆府志》卷三《河渠》
    ⑤(清嘉庆七年)济源县五龙口《修建三公训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
    ①(清乾隆二十二年)《溶广济洞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77页。
    ①(清康熙二十一年)龚其裕撰:《重濬济水千仓渠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181、182页。
    ②(清)汤毓倬:《偃师县志》,卷十一《名宦》,第11页,乾隆五十四年刻本。
    ①(清)赵希曾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卷一《水利》,光绪二十六年刊本。
    ②程森:《清代豫西水资源环境与城市水利功能研究—以陕州广济渠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从》,2010年第3辑。
    ①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②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③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④参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8—328页。具体内容这里不一赘述。
    ①(德国)魏特夫著、徐式谷等译:《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5页。
    ②(美国)费孝通:《乡土重建》,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46页。
    ①见陈生玺辑:《政书集成》第九辑《牧令书辑要》卷六《教化》,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影印版。
    ②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十一《奏陈粤西团练日坏亟宜挽救疏》。转引自胡健:《近代陕南地区农田水利纠纷解决与乡村社会研究》,西北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第31页。
    ①(清乾隆二十四年)萧应植撰:《重开广惠河记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页。
    ②(清)谢应起修,刘占卿、龚文明篡:《宜阳县志》卷十五《记》,第35页,光绪七年刻本。
    ③(清)《创修永利河三公名氏记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页。
    ④(民国)陆绍治修:《渑池县志》卷七《水利》,民国17年石印本。
    ①(民国)杨保东、王国璋修:《巩县志》卷八《水利》,民国二十六年刻本。
    ②(清)谢应起修、刘占卿、龚文明篡:《宜阳县志》卷十《续编人物·义行》,光绪七年刻本。
    ③(清)谢应起修、刘占卿、龚文明篡:《宜阳县志》卷十《续编人物·义行》,光绪七年刻本。
    ④(清)谢应起修、刘占卿、龚文明篡:《宜阳县志》卷十《续编人物·义行》,光绪七年刻本。
    ⑤(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二《建设》附录《河陕汝道告示一纸》,民国二十四年刊本,第17页。
    ①(清光绪三年)《仁泉渠碑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268页。
    ②(清光绪七年)《创修三侯祠记》,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9页。
    ①参考(日)大塚义雄著,(台湾)于嘉云译:《共同体的理论基础》,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9年版,前言译者序,第2、3页。
    ①(日)大塚义雄著,(台湾)于嘉云译:《共同体的理论基础》,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9年版,第3、4页。
    ②参见(日)森田明著,(台湾)郑樑生译:《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1996年版,第4页。
    ①参见(日)森田明著,(台湾)郑樑生译:《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1996年版,5—16、180—217页。
    ②参见(日)森田明著,(台湾)郑樑生译:《清代社会水利史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1996年版,第2—42、340-406页。
    ③萧正洪:《传统农民与环境理性—以黄土高原地区传统农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为例》,《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④成岳冲:《浅论宋元时期宁波水利共同体的褪色与回流》,《中国农史》,1997年第1期。
    ①钱杭:《“均包湖米”:湘湖水利共同体的制度基础》,《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②钞晓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①(清嘉庆十年)《井水汲水使用疏》,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这社,2001年版,第258页。
    ②(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三《建设》附录《河陕汝道告示一纸》,民国二十四年刊本,第17页。
    ③(清)康缺渊修:《嵩县志》卷十四《河渠》,第七页,乾隆三十二年刻本。
    ①(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三《建设》,民国二十四年刊本,第9页。
    ②(清)赵希曾等篡修:《陕州直隶州志》卷一《舆地》,光绪十七年刻本。
    ③(清)刘思恕、汪鼎臣修,王雄国、王守恭篡:《阌乡县志》卷一《山川》,光绪二十年刻本。
    ④(清)郭光澍篡:《卢氏县志》卷三《山川》,光绪十八年刊本。
    ⑤(清)汤毓倬修,孙星衍、武德篡:《似师县志》卷三《山川志》,乾隆五十四年刻本。
    ①(清)谢应起修,刘占卿、龚文明篡:《宜阳县志》卷八《河渠》,光绪七年刻本。
    ②参见(清嘉庆七年)《修建三公祠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
    ③行龙:《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个案研究》,《史林》,2005年第4期。
    ④(清雍正八年)《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①参见(清嘉庆七年)《修建三公祠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98页。
    ②关于豫西地区水渠的灌溉面积情况,参见常全旺:《清代豫西地区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及其管理》第二章《豫西地区引渠灌溉建设情况》,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17—35页。
    ①清代豫西地区水利共同体与山陕地区的比较,参见刘海燕:《清代以来的水源纠纷与乡村政治—以豫西水碑为中心的研究》,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第15页。
    ②(美国)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3、243页。
    ①(民国)韩嘉会等纂修:《新修阌乡县志》卷三《建置·渠堤》,民国二十一年铅印本,第128页
    ②参见(日)森田明著,(台湾)郑樑生译:《清代社会水利史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1996年版,第342页。
    ③(清乾隆二十二年)《濬广济洞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77页。
    ①(清雍正八年)《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②(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三《建设》,民国二十四年刊本,第16、17页。
    ①(清道光十六年)《路井下硙渠水断结碑》,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9页。
    ②(清雍正八年)《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③(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三《建设》,民国二十四年刊本,第16页。
    ④《灵宝市路井村明清五碑调查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4、325页。记载有灵宝县路井、下硙两村的水利纠纷碑刻五通,时间从明代喜靖二年至清代道光二十三年。
    ⑤(民国)韩嘉会等纂修:《新修阖乡县志》卷三《建置·渠堤》,民国二十一年铅印本,第128页。有“清乾隆四年西董村生员郭元汉、潼关大留屯生员周世栋复以争水,酿成命案。”之记载。
    ①夏锦文:《法学概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①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①民国贾毓鹗等修,王凤翔等纂:《洛宁县志》卷一《山川》,民国六年铅印本,第81页。
    ②《广济渠文》,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6页。
    ①参考田东奎:《中国近代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第5页。
    ②(清)《灵湖渠碑》,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页。
    ③(清道光二十八年)《金渠园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5页。
    ④(清光绪三年)《仁泉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
    ①(清宣统元年)《涧南渠轮灌断结碑》,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37页。
    ②(清光绪二十七年)《平龙涧河争水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32页。
    ③(清光绪三年)《仁泉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④(清光绪三十四年)《宏阳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①(清)《灵湖渠碑》,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页。
    ②(清)《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③(清)《灵湖渠碑》,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6页。
    ④(清)《广济渠文》,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6页。
    ①(清)《涧南渠轮灌断结碑》,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37页。
    ②(清)《宏阳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4页。
    ③(清)《盘头渠水规》,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
    ④(清)《仁泉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①此三通碑刻分别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8、264、266页。
    ①杨伯峻译注:《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8页。
    ②(清)《新开廉让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①(清)《鹿台村轮灌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9页。
    ②(清)《施地筑陂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4页。
    ③(清)《金渠园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5页。
    ①(美国)庞德著,沈宗灵等译:《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6页。
    ②(美国)庞德著,沈宗灵等译:《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2
    ①(英国)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70页。
    ②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8页。
    ①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74页。
    ②此二通碑刻分别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0、258页。
    ③田成友:《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①参见邓正来:《邓正来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
    ②(清嘉庆十年)《井水汲水便用疏》,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8页。
    ③(清光绪三年)《仁泉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①参见张晋藩:《清代民法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0页。
    ②参见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第四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58页。
    ③(清)道光七年:《修筑波池是序》,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①(清)道光七年:《修筑波池是序》,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②(清雍正八年)《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③(清道光二十八年)《金渠园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5页。
    ④(清光绪三年)《仁泉渠碑记》,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67页。
    ①(清乾隆三十年)《盘头渠水规》,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
    ②(清雍正八年)《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①(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三《建设》,民国二十四年刊本,第16、17、18页。
    ①(清雍正八年)《广济利丰两河断案碑》,见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第241页。
    ①参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07—323页。对灵宝县下硙、路井两村争水历代诉讼碑刻记载甚详。
    ①(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四《水利》,民国24年刊本。
    ①千怀遂:《豫西山区干旱规律及其成因》,《河南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
    ②(清)光绪七年:《合社叙荒年碑》,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
    ③方创琳:《中国人地关系研究的新进展与展望》,《地理学报》,2004年10月第59卷增刊。
    ①陈勇、陈国阶、王益谦:《山区人口环境互动关系的初步研究》,《地理科学》,2002年第3期。
    ②(英国)马尔萨斯著,子箕、南宇、惟贤译:《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6页。
    ①(清)贾汉复修,沈荃纂:《河南通志》卷十一《户口》,顺治十七年刊本。
    ②(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八《艺义上》,民国二十四年刊本。
    ③(民国)杨保东,王国璋修:《巩县志》卷三三《舆地户口》,民国二十六年刊。
    ④(民国)陆绍治修:《渑池县志》,卷二《户口》,民国十七年年石印本。
    ⑤《清实录.世宗实录》卷一百零九,顺治十四年四月壬午,中华书局,2008年版。
    ⑥马雪芹:《清代河南农业生产中的人地关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①(清)周庆增修:《重修灵宝县志》卷二《户口》,乾隆十二年刻本。
    ②乾隆《大清会典》卷九,户部,户口。
    ③(清)龚崧林修:《重修直隶陕州志》卷六《田赋》,乾隆二十一年刻本。
    ④(清)康基渊修:《嵩县志》卷十九《田赋》,乾隆三十二年刻本。
    ①(清)康基渊修:《嵩县志》卷十八《户口》,乾隆三十二年刻本。
    ②马雪芹:《清代河南农业生产中的人地关系》,《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③(清)康基渊修:《嵩县志》卷十八《户口》,乾隆三十二年刻本。
    ①(清)龚崧林修:《重修洛阳县志》卷四《田赋》,民国十三年石印本。
    ②(清)甘扬声修:《渑池县志》卷七《田赋》,喜庆十五年刻本。
    ①(民国)黄觉修:《新修阌乡县志》卷二《舆地》,民国二十一年铅印本,第6页。
    ②(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三《建设》,民国24年刊本,第9页。
    ③常全旺:《清代豫两地区农田水利建设及其管理》,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10页。
    ①夏明方:《也谈“丁戊奇荒”》,《清史研究》,1992年第4期。
    ②张银娜:《光绪“丁戊奇荒”与地方政府应对—以陕西渭北诸县为例》,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第16页。
    ③侯宜杰著:《袁世凯一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6页。
    ④参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8页。
    ⑤参见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136页。
    ①(清)周庆增修:《重修灵宝县志》卷二《户口》,乾隆十二年刻本。
    ②(民国)孙椿荣、张象明修:《灵宝县志》,卷一《人民》,第2页,民国24年刊本。
    ③(美国)李中清、王丰著,陈卫、姚远译:《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4页。
    ①(英国)马尔萨斯著,子箕、南宇、惟贤译:《人口原理》第一卷第十二章《中国和日本的人口抑制》,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4页。
    ②参见陈树平《明清时期的井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又见《捐助新安渑池水利银两己开工试办并拟章程请示禀》,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9、130页。
    ③参见:马雪芹:《明清时期下米、番薯在河南的栽种与推广》,《古今农业》,1999年第1期。
    ④参见《卢氏丁且荒年纪略》,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页。
    ⑤(清)郭光澍修:《重修卢氏县志》卷四《田赋》,第1页,清光绪18年刻本。
    ①(英国)马尔萨斯著,子箕、南宇、惟贤译:《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4页。
    ②(英国)马尔萨斯著,子箕、南宇、惟贤译:《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30、131页。
    [1][北魏]郦道元撰,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版。
    [2][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2008年版。
    [3][明]李贤等篡修:《大明一统志》,三秦出版社,1990年影印版。
    [4][明]顾炎武撰、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
    [5][清]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
    [6][清]穆彰阿、潘锡恩等纂修:《大清一统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影印版。
    [7][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中华书局,2005年版。
    [8][民国]赵尔巽撰:《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1977年版。
    [9][清]贾汉复修,沈荃纂:《河南通志》,顺治17年刻本。
    [10][清]孟常裕修纂:《孟津县志》,康熙47年刻本,
    [11][清雍正]王士俊等修:《河南通志》,民国3年重刻本。
    [12][清]周庆增修:《重修灵宝县志》,乾隆12年刻本。
    [13][清]龚崧林修:《重修直隶陕州志》,清乾隆21年刻本。
    [14][清]洪亮吉、陆继萼纂修:《登封县志》,乾隆25年刻本。
    [15][清]萧应植修:《济源县志》,乾隆26年刻本。
    [16][清]邱峨修,吕宣曾纂:《新安县志》,乾隆31年刻本。
    [17][清]康基渊纂修:《嵩县志》,乾隆32年刻本。
    [18][清]汤毓倬修,孙星衍纂:《偃师县志》,乾隆54年刻本。
    [19][清]李述武纂修:《巩县志》,乾隆54年刻本。
    [20][清乾隆]张楷纂:《永宁县志》,民国4年重刻本。
    [21][清]甘扬声修:《渑池县志》,嘉庆十五年刻本。
    [22][清]何荇芳修:《续济源县志》,嘉庆18年刻本。
    [23][清]徐元璨等纂修:《孟津县志》,嘉庆21年刻本。
    [24][清]谢应起修,刘占卿纂:《宜阳县志》,光绪7年刻本。
    [25][清]韩炬、郭光澍修,李旭春纂:《重修卢氏县志》,光绪18年刻本。
    [26]刘思恕、汪鼎臣修,王维国修,王守恭纂:《阌乡县志》,光绪20年刻本。
    [27]孙椿荣修,张象明纂:《灵宝县志》,民国24年刻本。
    [28][清]赵希曾纂修,孔广聪续修:《陕州直隶州志》,光绪26年刻本。
    [29]留香书屋主人撰:《河南全省择要》,光绪32年刻本。
    [30]贾毓鹗等修,王凤翔等纂:《洛宁县志》,民国六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影印)。
    [31]陆绍治修,李风翔、上官骏谟纂:(重修)《渑池县志》,民国17年石印本。
    [32](民国)黄觉等修、韩嘉会纂:《新修阌乡县志》,民国21年铅印本。
    [33]乔荣筠等撰:《偃师县风土志略》,民国23年石印本。
    [34]周泗修:《巩县志》,民国24年刻本。
    [35]杨保东、王国璋等纂修:《巩县志》,民国26年刊本。
    [36]张钫修,李修白纂:《新安县志》,河南新安同文印刷所,民国28年版。
    [37]登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登封县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8]渑池县志编纂委员会:《渑池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版。
    [39]济源市地方史志编纂委会:《济源市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0]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河南省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1]洛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洛阳市志》,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42]范天平编注:《豫西水碑钩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3]左慧元编:《黄河金石录》,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版。
    [1]河南省水利志编辑室:《河南水利史料》,1984年辑。
    [2]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要》,水利电力出版社,1987年版。
    [3]姚汉源:《中国水利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郑肇经:《中国水利史》,上海书店,1984年版。
    [5]黄河水利委员会编写组编:《黄河水利史述要》,水利出版社,1982年版。
    [6]周魁一:《农田水利史略》,水利电力出版社,1986年版。
    [7]卢嘉锡主编,周魁一著:《中国科学技术史·水利卷》,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8]蒋超:《中国古代水利工程》,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
    [9]河南省水资源编纂委员会:《河南省水资源》,黄河水利出版社,2007年版。
    [10]袁祖亮主编,邱云飞、孙良玉著:《中国灾害通史·明代卷》,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1]袁祖亮主编,朱凤祥著:《中国灾害通史·清代卷》,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2]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
    [13]中国科学院考占研究所编:《中国田野考占报告集》考古学专刊J‘种第八号,科学出版社,1959年9月版。
    [14](英国)马尔萨斯著,子箕、南宁、惟贤译:《人口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15]侯宜杰著:《袁世凯一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6](美国)李中清、王丰著,陈卫、姚远译:《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三联书店,2000年版。
    [17](日)大缘义雄著,于嘉云译:《共同体的理论基础》,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9年版。
    [18](日)森田明著,郑樑生译:《清代社会水利史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1996年版。
    [19](德国)魏特夫著,徐式谷等译:《东方专制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0](德)马克思·韦伯著:《普通经济史》,(伦敦)乔治·艾伦和昂温有限公司,1927年版。
    [21]冀朝鼎著:《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22](中国)费孝通:《乡土重建》,上海观察社,1948年版,第46页。
    [23]陈生玺辑:《政书集成》,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影印版。
    [24](美国)庞德著,沈宗灵等译:《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25](英国)梅因著,沈景一译:《古代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26]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7]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版。
    [28]谢晖、陈金钊主编:《民间法》(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9]田成友:《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30]邓正来:《邓正来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1]张晋藩:《清代民法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2](美国)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
    [33]夏锦文:《法学概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4]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5]李令福:《关中水利开发与环境》,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马雪芹:《明清河南农业地理》,中华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红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8年版。
    [2]常全旺:《清代豫两地区农田水利建设及其管理》,陕两师范大学硕十论文,2011年5月。
    [3]程森:《清代豫两水资源环境与城市水利功能研究——以陕州广济渠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5卷第3辑,2010年7月。
    [4]双瑞、陈维杰、双书东:《豫两山丘区雨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与关键技术》,《水土保持研究》,2006年第4期。
    [5]李久昌:《三门峡地区早期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影响》,《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年第4期。
    [6]千怀遂:《豫西山区干旱规律及其成因》,《河南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
    [7]方创琳:《中国人地关系研究的新进展与展望》,《地理学报》,2004年10月第59卷增刊。
    [8]陈勇、陈国阶、王益谦:《山区人口与环境互动关系的初步研究》,《地理科学》,2002年第3期。
    [9]夏明方:《也谈“丁戊奇荒”》,《清史研究》,1992年第4期。
    [10]张银娜:《光绪“丁戊奇荒”与地方政府应对—以陕西渭北诸县为例》,陕两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
    [11]陈树平:《明清时期的井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3年第4期。
    [12]马雪芹:《明清时期玉米、番薯在河南的栽种与推广》,《古今农业》,1999年第1期。
    [13]钱钞鸿:《灌溉、环境与水利共同体——基于清代关中中部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4]萧正洪:《传统农民与环境理性—以黄土高原地区传统农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为例》,《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15]成岳冲:《浅论宋元时期宁波水利共同体的褪色与回流》,《中国农史》,1997年第1期。
    [16]钱杭:《“均包湖米”:湘湖水利共同体的制度基础》,《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17]杨胜:《我国古代水利职官的设置》,《民主协商报》,2005年8月5日,第3版。
    [18]钮仲勋:《豫北沁河水利灌溉的历史研究》,《史学月刊》,1965年第8期。
    [19]马雪芹:《清代河南农业生产中的人地关系》,《陕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4期。
    [20]程森:《清代豫两水资源环境与城市水利功能研究—以陕州广济渠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3辑。
    [21]胡健:《近代陕南地区农田水利纠纷解决与乡村社会研究》,西北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22]行龙:《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个案研究》,《史林》,2005年第4期。
    [23]刘海燕:《清代以来的水源纠纷与乡村政治—以豫两水碑为中心的研究》,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
    [24]田东奎:《中国近代水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博十论文。
    [25]赵世瑜:《分水之争:公共资源与乡土社会的权力和象征—以明清山西汾水流域的若干案例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26]行龙:《明清以来山西水资源匮乏及水案初步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0年第6期。
    [27]李并成:《明清时期河西地区“水案”史料的梳理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28]张俊峰:《明清以来晋水流域之水案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2期。
    [29]佳宏伟:《水资源环境变迁与乡村社会控制—以清代汉中府的堰渠水利为中心》,《史学月刊》2005年第4期。
    [30]谢湜:《“利及邻封”——明清豫北的灌溉水利开发和县际关系》,《清史研究》,2007年第2期。
    [31]王培华:《清代滏阳河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分配与利用》,《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
    [32]熊元斌:《清代浙江地区水利纠纷及其解决的办法》,《中国农史》1988年第3期。
    [33]蔡守秋:《论处理水纠纷的方法》,《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收录于《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上册)。
    [34]王培华:《清代河西走廊的水利纷争及其原因》,《清史研究》,2004年第2期。
    [35]张建民:《碑石所见清代后期陕南地区的水利问题与自然灾害》,《清史研究》,2001年 第2期。
    [36]钞晓鸿:《清代汉水上游的水资源环境与社会变迁》,《清史研究》,2005年第2期。
    [37]徐象平:《试论清初人地关系政策的演变与调整——以黄土高原为例》,《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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