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研究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给全球的金融业带来巨大的冲击,世界各主要的金融市场中大量的金融机构纷纷倒闭,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和大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时间,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成为金融业界和理论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在我国,发生风险和危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没有合理的淘汰机制,一直处于“难以退出”的境地,银行业市场上的经营效率低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上处于受制状态。在国际、国内银行业市场环境下,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成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也具有很大的实践意义。
     本文除导论与结论部分外,共由六章内容构成,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此部分的内容由论文中的第一章构成。从市场退出这一经济学上的现象分析入手,运用多个学科的理论对其进行分析,重点结合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的视角建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的理论体系。在该部分中包括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这一命题中的几个关键的概念进行界定,着重在对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得出结论。该部分研究主要目的在于借助理论分析的途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第二部分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现实基础的分析,此部分由论文的第二章与第三章构成。该部分的内容主要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这一市场经济客观现实的解析,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研究的现实基础。这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原因、风险类型和市场退出方式的概括性研究。这一部分中区分了常态环境和危机背景两种情形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常态环境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反映的是金融业市场上的一般性规律,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进行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分析。金融危机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和时期,此时的金融业市场具有特定的矛盾。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着特殊的系统性风险,而且金融危机加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情形的严重程度,对危机时期如何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问题上,比没有发生金融危机的金融常态时期有所不同,要突出对金融危机的应对性。这一部分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常态环境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主要内容的分析,找寻解决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和危机的基本路径。通过分析金融危机的发生和特点,研究金融危机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处理的基本思路和最佳方式选择,保证在及时应对金融危机破坏性的前提下实施市场退出处置银行业金融风险。
     第三部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分析与阐释,该部分由论文的第四章与第五章构成。任何一个具体的部门法律制度都有其基本的架构,即法律制度具体的内部结构。这一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作为一项具体的部分法律制度所应有的制度框架和具体的法律制度内容。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是设计和安排具体法律制度体系的结构,是所有法律制度都应该具备的形式理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框架包括了立法的理念和诉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在立法理念、诉求和基本原则基础上具体的权利义务主体、内容和违反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法律责任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是一个完整的行为过程,阻碍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关键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置和有关权利人的利益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最主要的是对以存款人为主的债权人以及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进行保护,避免因为市场退出而对他们的权利造成损害。分析和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系,通过建立相关的制度体系,以便对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利的市场退出提供各种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系涉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制度、利益相关人保护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此部分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制度的基本范式研究,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建立形式理性上的基本模式,以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符合具体法律制度所应有的内容体系和完整结构。借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公司治理机制,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利益人保护、最后贷款人的贷款、存款保险,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提供各种有效的保障制度体系,尽可能地减少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发生以及市场退出带来的利益损失。
     第四部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本部分内容由论文的第六章构成。任何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分析,都是为了能够对中国的有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帮助。本文的研究最终也是为了对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作出一定的设想和法律制度完善上的建议。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目前实践发生的中案例较少,但并不表示我国不需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相反地,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和相关制度并不健全,成为我国有效地处置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实施市场退出的制度上的瓶颈。在这章中主要考察了外国金融发达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及其立法的发展状况,并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和实践中发生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我国实践和立法中的缺陷,提出完善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有关建议。该部分内容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历史发展与实践的考察,找出实践中我国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析我国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的不足之处,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践,力图通过提出对相关法律制度内容上的建议,完善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
With the impaction in the global financial industry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in 2008, a lo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the major financial markets went bankrupt, among them; there are some famous and large-scale banking institutions. With time, it had been a focus for financial and academic circle that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and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our country, as a result of the deficiency of reasonable elimination mechanism, these banking institutions that had arisen financial risk and crisis could not put the market exit into effect. All these things made th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of banking market was low, and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was restricted. In the context of domestic and global financial industry, it has been a very important topic of our country’s banking institutions development that to set up the legal systems of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market exit. The studies of the legal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are very meaningful for the academia, as well as the financial industry practice.
     This paper is constituted by six chapters, and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except the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s.
     The first part is starting with the analysis of market exit. This part is constituted by chapter one.We studied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market exit in order to set up the system info by multi-disciplinary theory, especially the economics, politics, and science of law. In this part, we will define such notions as bank, banking institutions and market exit. The best important is drawing the conclusion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set up the legal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The intention of this part is to offer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for the building-up of the legal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by means of theoretical analysis.
     The second part is general analysis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cluding in the financial normality and financial crisis. This part is constituted by chapter two and three. In this part, we try to analyze the exiting reality and draw a conclusion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The financial normality reflects the general situation and rul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All about it can be universally applied to analyze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These analyses mainly are about the reasons, types of crisis, and modes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By these analyses, we want to find out the fundamental approach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Beside the financial normality, the financial crisis is influencing to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Financial crisis is a special stage in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market, and there are some particular contradictions in this stage. In crisis stage, the best important and distinct for the financial market is the systemic risk. It is more serious that the extent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when the financial crisis were broken. What we can do to cope with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crisis stage is different from the normality. We should much more force on taking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financial crisis stage. The purpose of this part is to get the optimization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thread and mode by the analysis on a realistic basis of financial market.
     The third part is about the structure of legal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This part is constituted by chapter four and five. There are two aspects in this part, one is the framework and another is the contents of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r exit law. Any legal system has its own fundamental structure that is the framework of devises and contents, and also is the formal rationality of law. The key point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s how to dealing with the debt and protecting the interest of relevant stakeholder. In this part, we will analyze not only the philosophy, appeal, principles, but also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ubjects, and the legal liability of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aw. Besides that, we also will study the specific contents of the legal system. These contents include the relevant stakeholder protection system, corporate autonomy, lender of last resort system,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all they are the components of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egal system. The goal of this part has two sides. Firstly, according the fundamental studies on the paradigm of legal system, we want to set up the mode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aw. Secondly, by the analysis of the contents, we can get the whole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aw. At last, we can set up the integrated framework and contents, and reduce the lost of relevant stakeholder in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The forth part is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offering a proposal of perfection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egal system in China. This part is constituted by chapter six. The objective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tudies is to offer some support to the legislation in China. The final global of this paper is to give some advises to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aw of China. There are few cases that had happened at present practice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China. But, it doesn’t mean that we do not need to implement the market exit to Chinese banking institutions. On the contrary, the legislation and related legal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our country is imperfect. All above that has become the obstacle of dealing with the defective banking institutions and implementing the market exit. In this part, we will investigate the practice and legislation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n addition, we will analyze the history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development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our country. By these analyses, we want to sum up the defect in the legislation, and put forward the views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egal system in China. The global of this part is to find out the necessity and possibility of Chines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and consummate the legal system of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in China.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lobal, we should realize the defect in current legislation, and use the experience of other countries. By combining other countries’experience with our country’s practice, we could bring up these suggests that how we can do to improve the banking institutions market exit legal system in China.
引文
1 See Ross Cranston,Principles of Banking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2002,2nd Edi,pp.93.
    2陈颖:《商业银行市场准入与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3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6页。
    
    4 [英]沃尔特·白芝浩:《伦巴第街:货币市场记述》,沈国华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4页。
    5参见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2006年4月23日在“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的发言。
    6参见:葛兆强:《银行并购、商业银行成长与我国银行业发展》,载于《国际金融研究》2005年第2期。
    7参见陈颖:《商业银行市场准入与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页。
    9关于现有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概念定义和含义,参见杨德勇:《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0参见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11 See Dictionary of Banking and Financial (3rd edition), A & C Black Publishers Ltd , 2003, p.28。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625页。
    13 [美]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伊志宏等译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
    14 [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六版),萧琛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86页。
    15 [西]哈维尔·弗雷克斯,[法]让·夏尔·罗歇:《微观银行学》,刘锡良译,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16 [美]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伊志宏等译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
    17关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相关内容参见:郑鸣主编:《商业银行管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19我国目前的城市商业银行在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跨地域经营业务。但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还是受到地域的限制。
    20参见刘廷焕,徐孟洲:《中国金融法律制度》,北京:中信出版社,1996年版,第82—83页。
    21段京东:《中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22参见段京东:《中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
    23 [美]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伊志宏等译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
    24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25我国的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都是国家专业银行,按照成立的先后顺序,中国银行主要负责我国的外汇经营,以支持我国的对外开放事业;农业银行专业经营农村信贷和涉农发展的资金供应;建设银行主要从事建设项目的贷款和投资以促进我国的国家基础建设;工商银行主要经营城镇居民的储蓄和企业贷款业务。因而,各大银行在初期都有其主营、专营的业务,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各个银行间的业务经营上的界限逐渐被取消。
    26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1986年7月24日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成为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从2006年起,交通银行已经列入我国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不再归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统计口径。
    27参见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112页。
    
    28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102页。
    29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5—106页。
    30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04页。
    31宋清华:《银行危机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32 Carl-Johan Lindgren,Gillian Garcia and Matthew I. Saal,Bank Soundness and Macroeconomic Policy,(《银行稳健与宏观经济政策》)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n Washington,D.C. 1996.
    33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
    34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页。
    35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
    36 Ross Cranston, Principles of Banking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 2002, Second Edition, pp.93.转引自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37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38徐义国:《金融自由化路径及其效应》,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第38页。
    39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40 [美]卡尔·约翰,林捷·瑞恩等:《银行稳健经营与宏观经济政策》,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转引自: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41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
    42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43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37页。
    44参见丁邦开,徐兆宏:《竞争法律环境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8页。
    45 [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二版),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46 [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二版),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17页。
    47 [西]哈维尔·弗雷克斯,[法]让·夏尔·罗歇:《微观银行学》,刘锡良译,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3页。
    48 [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二版),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
    49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37页。
    50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81页。
    51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39页。
    52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页。
    53卓泽渊:《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
    54关于法的价值,在卓泽渊的《法的价值论》中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其将法的价值目标归纳为法的生命价值、法的自由价值、法的平等价值、法的人权价值、法的秩序价值、法的公正价值、法的人的全面发展价值。本人认为,上述法的价值内容涉及了与法有关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文是以经济领域中的银行业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因此本文从与主题契合的角度提及的法的价值内容,只选取了其中的部分价值内容为分析对象。当然,本人并不是说其他的法的价值就与经济无关,而是文中论述的法的价值几项内容与经济生活联系更为紧密。
    55卓泽渊:《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63页。
    56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8页。
    57卓泽渊:《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86页。
    58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85页。
    
    59卓泽渊:《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14页。
    60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页。
    
    61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页。
    62卓泽渊:《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91页。
    63 [美]塞的曼等:《法律秩序与社会变革》,时宜人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1页。
    64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65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66张尚学主编:《货币银行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4页。
    67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68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69 [西]哈维尔·弗雷克斯,[法]让·夏尔·罗歇:《微观银行学》,刘锡良译,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70周良:《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理念的最新进展》,载于《上海金融》2009年第2期,第42页。
    71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实施与规划项目组:《全面构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解读》,载于《中国金融》2010年第1期,第61页。
    72也有观点将此类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称之为“资本风险”。资本风险指银行资本金过小,无法维持银行正常经营,更不能弥补亏损而形成的风险。(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本人认为,资本风险的提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传统业务还是有一定区别。虽然现代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开展了资本投资业务,但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资产风险的提法较之更为准确。“资本”一词常见于投资市场,资本的提法更多是突出财产的增值性和收益性,市场主体在面临债务清偿时,其可供清偿的财产应是其所有的全部可支配资金和各类财产,而不论该财产具有何种性质都应归纳其中。“资产”一词更能准确反映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面临这类市场退出风险时,其对债务清偿的意义。
    73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74赵旭东:《企业与公司法论丛》,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3页。
    75江平主编:《法人制度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97页。
    76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8页。
    77江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法律问题》,载于《财经·双周刊》,2005年第5期,第5页。
    78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79盛学军等著:《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80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
    81郑鸣主编:《商业银行管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70页。
    83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09页。
    84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3页。
    85王伦刚:《中国经济法的根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23页。
    
    86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6页。
    87杨帆著:《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88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60页。
    90参见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1-312页。
    91邹瑜,顾明主编:《法学大辞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5页。
    92薛波主编:《元照英美法词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页。
    93 [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李双元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00页。
    94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1页。
    95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60页。
    96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10页。
    97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1页。
    98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7页。
    99参见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100“流动性标准”是指当某一工商企业不能支付其到期债务时,就被认定为达到了破产标准;“资产负债表标准”是指当某一企业其资产负债表上负债额大于资产额,即该企业资不抵债、其所有者权益额为负数时,就被认定为达到了破产标准。有关论述参见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150页。
    101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第150页。
    102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104参见刘远明,陈丰,王桂梅编著:《走进周期性金融危机的深处》,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年版,第133页。
    105 [美]理查森·P·金德尔伯格:《经济过热、经济恐慌及经济崩溃——金融危机史》(第3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朱隽叶翔译,第13页。
    106范立夫主编:《货币银行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
    107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109盛学军等著:《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
    110 [美]富兰克林·艾伦,道格拉斯·盖尔:《理解金融危机》,张健康臧旭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6页。
    111 [美]理查森·P·金德尔伯格:《经济过热、经济恐慌及经济崩溃——金融危机史》(第3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朱隽叶翔译,第1页。
    
    112陈颖:《商业银行市场准入与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3页。
    113刘远明,陈丰,王桂梅编著:《走进周期性金融危机的深处》,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
    
    114参见盛学军等著:《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8页。
    115参见贺小勇:《金融全球化趋势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116参见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
    117参见钱颖一,黄海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5期。
    118安辉:《当代金融危机的特征及其理论阐释》,载于《财经问题研究》,2003年2月期,第42页。
    119 See John Kambhu,Scott Weidman, and Neel Krishnan, New Directions for Understanding Systemic Risk:A Report on a Conference Cosponsored by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 and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National Academies Press,2007,p.8
    120范立夫主编:《货币银行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4页。
    121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
    122《世界经济与中国》编辑部编:《世界经济与中国World Economy & China:汉英对照》(中文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448页。
    125资料来源:张明,《次贷危机传导机制》,2008年7-8,《国际经济评论》;参见:刘远明,陈丰,王桂梅编著:《走进周期性金融危机的深处》,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年版,第120页。
    126赵涛:《罗斯福新政——积极的反危机政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1页。
    127刘远明,陈丰,王桂梅编著:《走进周期性金融危机的深处》,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年版,第40页。
    128引自:摩根富利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鉴往知来:历史重大金融危机面面观》,见于2008年10月13日发布的《全球市场报告》。
    129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2004”,Preamble,p.11.
    130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Enhanc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Banking Organisations (February 2006)”,p.4.
    132 Jonathan R. Macey, Maureen O’hara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Banks”,in FRBNY Economic Policy Review,Vol.9,2003。转引自:王红一:《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页。
    133盛学军:《证券公开规制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页。
     134王红一:《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8页。
    135王红一:《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6页。
    
    136参见[美]罗伯特·W·汉密尔顿:《公司法概要》,李存捧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0页。
    137参见窦洪权:《银行公司治理分析》,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138王红一:《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4页。
    139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13页。
    140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143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63页。
    144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145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1页。
    146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3页。
    147“大而不倒”最初的出现是源于美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处理当时的美国第七大银行——“大陆伊利诺伊斯银行”危机。1984年5月,按照银行的存款额计算,当时美国的第7大银行——“大陆伊利诺伊银行”(Continental Illinois Bank and Trust)在德州等地因投资油田而致使呆坏账太多,出现潜在的挤兑危机,由于该家银行规模太大,涉及的存款人数众多,它的危机风险随时威胁金融市场的稳定,为避免一场金融危机,联邦政府注入资金并接手其80%的股份。时任美国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Comptroller of Currency,OCC)的署长托特·康诺弗在1984年9月的美国国会作证时提到,美国当时评级排名前十一家的大型银行可以采取“大而不倒”做法。
    148 Richard Dale,Bank Crises Management:The Case of the United Kingdom,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Vol.8,1995,p.331.转引自: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2页。
    150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
    151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77页。
    152唐明琴:《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153 Milton Friedman,The Control of Money:A Program for Monetary Stability,Fordham University Press,1959,p.21.转引自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07页。
    154参见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
    155参见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8页。
    156参见[美]乔治·考夫曼:《货币、市场和金融机构》,陈平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
    157参见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0页。
    158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8-319页。
    159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18页。
    160参见唐明琴:《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183页。
    161参见Asli Demirgü?-Kunt,Baybars Karacaovali & Luc Laeven,Deposit Insurance Around the World: A Comprehensive Database, April 2005,p.8.转引自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2页。
    162在现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包含的机构、组织存款主要有公司企业存款、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公司存款、各级国家政府存款、投资类基金存款、社会保险类基金存款等。这些存款人的存款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机构、组织和投资者在其他风险投资渠道之外的一种相对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起到的是分散投资风险的作用,它们与普通自然人居民存款在存款的目的和实际功能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如在金融发达国家中,将投资类主体排除在金融消费者的范围之外一样,因为机构组织类主体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的目的不同于自然人,机构、组织以及投资者进行存款的根本出发点与自然人不同。
    163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编: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2009年第3期,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转引自:唐明琴:《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178页。
    164 Asli Demirgü?-Kunt,Baybars Karacaovali & Luc Laeven,Deposit Insurance Around the World: A Comprehensive Database, April 2005,p.24,Table 7.& pp.31-32,Table A 1.2.参见自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14-316页。
    165参见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16页。
    166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95页。
    167王红一:《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页。
    168“恶意存款”是相对于普通的存款人为了保存自由财产和获得银行法定存款利息基础上的相应增值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储蓄行为而言的。“恶意”是指存款人在此时的存款具有利用向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获得不合理的收益的主观动机。
    169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25页。
    170参见Ross Levine,“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Banks:A Concise Discussion of Concepts and Evidence”,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40,September 2004.
    171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172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173引自曹建明:《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中共中央第七次法制讲座讲稿》,载于曹建明等:《在中南海和大会堂讲法制(1994—1999)》,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58页。
    174 [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81页。转引自: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129页。
    175叶明:《经济法实质化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
    
    176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177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
    
    178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91页。
    179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
    180参见: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
    181参见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91—92页。
    182此处所谓的“社会性资金”是相对于市场退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由资金而言,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利用税收获得的国家财政资金,以及存款保险制度中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费用。“社会性”就是突出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的资金来源具有社会广泛性和主体的不确定性。
    183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91页。
    188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页。
    189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85页。
    190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191谈伟宪,戴聚康:《对危机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的若干思考》,载于《上海金融》2000年第3期。
    192参见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193 [英]沃尔特·白芝浩:《伦巴第街:货币市场记述》,沈国华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4页。
    194相关内容参见: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9页。
    195所谓“加倍责任制度”是指银行的股东对银行的债务不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其偿付的额度最高可以达到超过其所持有该银行股票价值的一倍。在美国1863年《国家银行法》中对“加倍责任制”进行了立法的规定,法案中的条文为“each shareholder shall be liable to the amount of the par value of the shares held by him, in addition to the amount invested in such shares,”National Banking Act of 1863,ch.58,12 Stat.665。
    196黄铭杰:《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之省思》,载于《公开发行公司法制与公司监控》,台北:元照出版社,2001年版,第71页。
    197参见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页。
    
    198宋清华:《银行危机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199相关资料参见: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1-42页。
    200李金泽:《银行业法国际比较》,上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86页。
    201在美国《联邦破产法典》中的第七章和第十一章中规定:“下列机构不得成为债务人:……(2)国内保险公司、银行及其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储贷协会、住房贷款协会、宅基地协会、信用组合或实业银行以及类似的机构,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规定参加存款保险体系的机构;(3)外国保险公司、银行及其储蓄银行、合作银行或其他在美国从事储贷业务的机构。”参见: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
    202参见:[日]高月昭年:《日本和美国处理破产银行的比较》,载于吴敬琏主编:《比较》(第3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172页。
    203参见[日]高月昭年:《日本和美国处理破产银行的比较》,载于吴敬琏主编:《比较》(第3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第172页。
    204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34页。
    205 Heidi Mandanis Schooner & Michael Taylor,“Convergence and Competition:The Case of Bank Regulation in Brit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20 Mich .J .Int’l L.595, 1999, pp.647-649.转引自: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35页。
    206参见刘士余:《银行危机与金融安全网的设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207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4页。
    208参见刘士余:《银行危机与金融安全网的设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5页。
    209我国目前的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之前的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往的城市信用合作社虽名为“合作”,其实为股份制金融机构,与一般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业务并办理结算业务。自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设立之后,在全国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经营管理水平差等问题,容易出现较大风险,从1995年起,我国停办城市信用合作社,并开始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后来发展成为城市商业银行。
    210参见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页。
    211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75页。
    212引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2006年4月23日在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讲话。
    213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页。
    214参见宋清华:《银行危机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6页。
    215参见丁邦开,周仲飞主编:《金融监管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8页。
    
    216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73页。
    217巴曙松:《金融市场的魔鬼与天使》,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218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第173页。
    220本案资料参见:金晓斌:《银行并购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2—223页;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85—186页;沈伟:《“中银信”事件的法律思考》,载于《法学》1996年第12期。
    222该部分中列举的具体内容参见并引自各部门法律中的相关条文规定。主要资料参见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76—177页。
    223我国的银行业金融监管机构具体的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成立于2003年。在此之前,我国的银行业金融监督的职能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
    
    224夏斌主编:《中国金融法律法规核心解读》,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225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1页。
    226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204页。
    227夏斌主编:《中国金融法律法规核心解读》,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页。
    228引自:《强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制建设》,光明日报,2009年7月15日。
    229夏斌主编:《中国金融法律法规核心解读》,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页。
    230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78页。
    231引自:《强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制建设》,光明日报,2009年7月15日。
    232引自:《国际金融时报》,2009年6月22日。
    233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200页。
    234具体的法律规定见前文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引用。
    [1] [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
    [2]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修订版。
    [3] [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 [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十六版),萧琛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5]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 [美]富兰克林·艾伦,道格拉斯·盖尔:《理解金融危机》,张健康臧旭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7] [美]杰夫·马杜拉:《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第5版),何丽芬,郭红珍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8] [美]卡尔·约翰,林捷·瑞恩等:《银行稳健经营与宏观经济政策》,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
    [9] [美]理查森·P·金德尔伯格:《经济过热、经济恐慌及经济崩溃——金融危机史》(第3版),朱隽,叶翔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 [美]罗伯特·W·汉密尔顿:《公司法概要》,李存捧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2] [美]罗伊·C·史密斯,英戈·沃尔特:《全球银行学》,黄为忻等译,沈思等校,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
    [13] [美]默里·罗斯巴德:《美国大萧条》,谢华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4] [美]乔治·考夫曼:《货币、市场和金融机构》,陈平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5] [美]塞的曼等:《法律秩序与社会变革》,时宜人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16] [美]威廉姆·拉维特,约瑟夫·麦瑞克·琼斯:《银行与金融机构法概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17] [美]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伊志宏等译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8] [西]哈维尔·弗雷克斯,[法]让·夏尔·罗歇:《微观银行学》,刘锡良译,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9] [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第二版),张立鹏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0] [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李双元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1]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22] [英]沃尔特·白芝浩:《伦巴第街:货币市场记述》,沈国华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3]《世界经济与中国》编辑部编:《世界经济与中国World Economy & China:汉英对照》(中文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24]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25]巴曙松:《金融市场的魔鬼与天使》,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6]曹建明等:《在中南海和大会堂讲法制(1994—1999)》,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7]曾筱清:《金融全球化与金融监管立法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8]陈颖:《商业银行市场准入与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9]丁邦开,徐兆宏:《竞争法律环境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0]丁邦开,周仲飞主编:《金融监管学原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1]窦洪权:《银行公司治理分析》,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
    [32]段京东:《中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3]范立夫主编:《货币银行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34]方加春:《金融托管经典案例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35]方洁:《发展中国家银行危机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36]高晋康,谈李荣:《开放条件下的中国金融法治建设》,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7]韩冰:《凤凰涅槃——问题银行救助机制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
    [38]韩俊:《银行体系稳定性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39]何光辉:《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
    [40]贺小勇:《金融全球化趋势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41]江平主编:《法人制度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42]金晓斌:《银行并购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3]李昌麒主编,《经济法理念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4]李金泽:《银行业法国际比较》,上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
    [45]刘俊:《各国问题金融机构处理的比较法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6]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7]刘士余:《银行危机与金融安全网的设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48]刘廷焕,徐孟洲:《中国金融法律制度》,北京:中信出版社,1996年版。
    [49]刘远明,陈丰,王桂梅编著:《走进周期性金融危机的深处》,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年版。
    [50]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编:《危机管理》,刘士余,王科进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51]庞继英,张健华等:《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
    [5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53]强力:《金融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54]阙方平:《有问题银行处置制度安排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55]盛学军:《证券公开规制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56]盛学军等著:《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57]石俊志:《金融危机生成原理与防范》,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58]宋清华:《银行危机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59]孙伯良:《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
    [60]唐明琴:《存款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
    [61]王广谦主编:《中央银行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62]王红一:《银行公司治理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63]王伦刚:《中国经济法的根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64]王欣新:《破产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5]王元龙:《中国金融安全论》,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
    [66]卫兴华主编:《市场功能与政府功能组合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67]魏本华:《21世纪金融大趋势——金融全球化》,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68]吴敬琏主编:《比较》(第3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
    [69]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70]吴志攀:《海外金融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71]吴志攀:《金融法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72]夏斌主编:《中国金融法律法规核心解读》,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
    [73]徐义国:《金融自由化路径及其效应》,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
    [74]薛波主编:《元照英美法词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5]阎维杰:《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106页。
    [76]杨德勇:《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77]杨端六:《货币与银行》,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8]杨帆:《金融危机处置与退市法律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79]杨家才:《存款保险制度及中国模式》,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版。
    [80]叶明:《经济法实质化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81]张福荣:《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化解》,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82]张继红:《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3]张尚学主编:《货币银行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84]赵涛:《罗斯福新政——积极的反危机政策》,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85]赵旭东:《企业与公司法论丛》,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86]郑鸣主编:《商业银行管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7]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编委会编译:《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
    [88]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89]周小川主编:《重建与再生——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国际经验》,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
    [90]周仲飞,郑晖编著:《银行法原理》,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91]周仲飞:《银行法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2]卓泽渊:《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93]邹瑜,顾明主编:《法学大辞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 [美]廖子光:《美国金融机构陷入危机的基本原因和美国政府救市的困境(上)、(下)》,孙丽红,林小芳译,载于《国外理论动态》2009年第1期、第2期。
    [2] [日]高月昭年:《日本和美国处理破产银行的比较》,载于吴敬琏主编:《比较》(第3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年版。
    [3]安辉:《当代金融危机的特征及其理论阐释》,载于《财经问题研究》2003年2月期。
    [4]安启雷:《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的制度选择》,载于《金融研究》2003年第10期。
    [5]白云,易小林:《建立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法律思考》,载于《南方金融》2004年第5期。
    [6]蔡臻欣,谢洁:《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及其警示》,载于《中国城市金融》1999年第1期;
    [7]丁俊:《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的内在缺陷及对策》,载于《金融论坛》2001年第2期。
    [8]葛兆强:《银行并购、商业银行成长与我国银行业发展》,载于《国际金融研究》2005年第2期。
    [9]光明日报:《强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制建设》, 2009年7月15日。
    [10]郭一先,吴河立:《回首海南发展银行关闭始末》,载于《金融经济》2001年第11期;
    [11]黄铭杰:《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之省思》,载于《公开发行公司法制与公司监控》,台北:元照出版社,2001年版。
    [12]贾玉革:《金融机构“大而不倒”中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载于《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8期。
    [13]江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法律问题》,载于《财经·双周刊》2005年第5期。
    [14]黎四奇:《对我国有问题金融机构监管法律制度的实证分析》,载于《河北法学》2005年第1期。
    [15]李民:《问题金融机构破产渐行渐近》,载于《财经》2004年第10期。
    [16]刘为林:《从广信破产看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载《金融研究》1999年第8期。
    [17]吕素香:《北岩银行国有化所反映出的英国金融稳定机制缺陷及其改革》,载于《现代财经》2009年第9期。
    [18]摩根富利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鉴往知来:历史重大金融危机面面观》,见于2008年10月13日发布的《全球市场报告》。
    [19]钱颖一,黄海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载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年第5期。
    [20]沈伟:《“中银信”事件的法律思考》,载于《法学》1996年第12期。
    [21]盛文军:《金融机构退出设计研究———金融监管的视角》,载《金融观察》2008年第3期。
    [22]石静遐:《中国的跨界破产法:现状、问题及发展》,载于《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23]宋海鹰:《<金融服务于市场法>对英国金融监管的变革》,载于《环球金融》2001年第5期。
    [24]谈伟宪,戴聚康:《对危机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的若干思考》,载于《上海金融》2000年第3期。
    [25]王琪琼,古雯:《80年代以来英国金融体制的变革》,载于《环球金融》2001年第8期。
    [26]魏加宁:《世界各国如何解决金融机构破产问题》,载于《改革》1999年第3期。
    [27]吴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比较研究》,载《财经科学》2003年第1期。
    [28]许传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比较与分析》,载《金融论坛》2002年第1期。
    [29]张明:《次贷危机传导机制》,2008年7-8,《国际经济评论》。
    [30]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机构退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探讨》,载于《广西金融研究》2005年第5期。
    [31]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比较》,载《南方金融》2000年第1期。
    [32]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编: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2009年第3期,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
    [3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2006年4月23日在“第二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的发言。
    [34]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实施与规划项目组:《全面构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解读》,载于《中国金融》2010年第1期。
    [35]周良:《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理念的最新进展》,载于《上海金融》2009年第2期。
    [36]朱崇实,贺绍奇:《商业银行股份化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兼论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原因》,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
    [1] Anthony Saunders,Financial Institution Management, McGraw-Hill Press,2004.
    [2] Carl-Johan Lindgren,Gillian Garcia and Matthew I. Saal,Bank Soundness and Macroeconomic Policy,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n Washington,D.C. 1996.
    [3] Dictionary of Banking and Financial (3rd Edition), A & C Black Publishers Ltd , 2003.
    [4] Frederic. S. Mishkin,The Economics Money, Banking, Financial Markets (7TH Edition), Pearson Publication Company,2003.
    [5] John Kambhu,Scott Weidman, and Neel Krishnan, New Directions for Understanding Systemic Risk:A Report on a Conference Cosponsored by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 and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National Academies Press,2007.
    [6] Kirsch, Clifford: The Financial Services Regulation: Understanding the Changing Role of Banks, Mutual Fund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Ivwin Professional Publishing,1997.
    [7] Lovett William A: Banking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 Law, West Publishing Co,1992.
    [8] Milton Friedman,The Control of Money:A Program for Monetary Stability,Fordham University Press,1959.
    [9] R H Coase: The Market and The Law ,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8.
    [10] Richard Dale,Bank Crises Management:The Case of the United Kingdom,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Vol.8,1995.
    [11] Rosa M. Lastra, Henry N. Sehiffman: Bank failures and bank insolvency law in economics in transition,Kluwe law International Ltd,1999.
    [12] Ross Cranston,Principles of Banking Law(2nd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2002.
    [1] Asli Demirgü?-Kunt,Baybars Karacaovali & Luc Laeven,Deposit Insurance Around the World: A Comprehensive Database, April 2005,p.8.
    [2] Heidi Mandanis Schooner & Michael Taylor,“Convergence and Competition:The Case of Bank Regulation in Brit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20 Mich .J .Int’l L.595, 1999, pp.647-649.
    [3] Richard Dale,Bank Crises Management:The Case of the United Kingdom,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Vol.8,1995,p.331.
    [4] Ross Levine,“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Banks: A Concise Discussion of Concepts and Evidence”,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404, September 2004.
    [5] Ross Levine,“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Banks:A Concise Discussion of Concepts and Evidence”,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340,September 2004.
    [6] Todd Mitton,T. ,“A Cross-Firm Analysis of Impac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the East Asian Financial Crisi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V.64 No.2,2002,p.215.
    [1]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2004”.
    [2]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Enhanc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Banking Organisations (February 2006)”.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6]《金融机构撤销条例》
    [1]中国人民银行:http://www.pbc.gov.cn/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brc.gov.cn/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http://www.imf.org
    [4]世界银行(World Bank ,WB):http://www.worldbank.org/
    [5]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http://www.bis.org/
    [6]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 FED) :http://www.federalreserve.gov/
    [7]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FDIC):http://www.fdic.gov/
    [8]维基百科(Wikipedia):http://wikipedia.jaylee.cn/
    [9]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
    [10]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
    [11]中证网(《中国证券报》电子版):http://www.cs.com.cn/
    [12]中国经营网:http://www.cb.com.cn/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