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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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业发展十年来,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十分严重。这造成了证券价格与价值相背离,影响了资金的自由流动,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使证券市场资本优化功能得不到实现,也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也使众多的投资者蒙受损失。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有效的途径,但是因立法和实践技术上的问题,证券法上只规定有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未能在证券法上得以确立。
     本文从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性质、功能、基础等一般理论问题入手,论证了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评析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并依据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构成的原理,借鉴美国、日本、台湾地区的立法和判例的经验,探讨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构成的法律框架。最后,笔者对默示诉权的设立、赔偿请求权人的确定、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损害赔偿的计算等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承担方面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的完善有所裨益。
Structure of illegal activities of security market, go through from" loose" to the" urgent course" in the western countries. In the initial stage of western security market development, it is the economic thought of the allowing unrestrained freedom that is adopted on the security market. Do not interfere the false illegal activities of stating etc.. Cause the false illegal activities of stating, rigging the market etc. to prevail. Have influenced the stability of the security market and investors' confidence greatly. And cause the great collapse of the security market of 1929 finally. Securities Law begin and enter and rigorously enforce legislative era , perfect civil liability of Securities Law gradually after this. The securities trading adopted the centralized unexpectedly price and brought together and finished automatically by the electronic computer, In a situation that investers are numerous, the price of securities trading is fast changing difficult to confirm victim and calculation of civil liability at the Securities Law compensate the number. Legislate and difficult problem of practice should become people neglect reason of civil liability of Securities Law. The lessons drawn from others' mistakes, the security market that the western countries go through develops confusion in initial stage , Should let we perfection of civil liability in Securities Law pay more concerns. Though, security market is unstandard, do not arise from a certain reason. But have security market that civil liability ensures guarantee that it is an unstandard security market. To investigate that fills in victim's losses civil liability of Securities Law, establish the confidence to the security market of investor, Stabilize the order of the security market.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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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同[2] 第5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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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同[4] 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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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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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同[49] 第600页
    [51] 庄淑珍 董天夫 《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与美国集团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商法研究》 1996年 第2期 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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