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试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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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判”是中国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文体之一,在唐代以前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其产生之初,原本是政府官员用来处理行政司法事务的公文,在唐代用于取士选官,便产生了“试判”这一特殊类型。本文所研究的唐代“试判”,既包括唐代官方主持的各类选官活动中创作的官试判,又包括唐人为了在这类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私下练习自测的私试判和用来参考模仿的程式试判。由于铨选制度的影响,试判在唐代极为兴盛,成为唐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唐代试判,对全面理解唐代文学和文化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取士选官的政治制度入手,从考试学的角度,对“试判”这一文本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门研究。主要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唐代判文概述根据文献资料,对唐代判文文献进行梳理,分别考证论述亡佚和传世的唐代判文文献,梳理出唐代判文文本约一千三百篇。将唐代判文分为试判、案判和杂判三类,其中现存试判文本为一千一百八十五篇。其它为案判和杂判。
     第二章唐代试判制度考述本章分别对唐代流外入流、春关、铨选和书判拔萃科以判为试项的选官活动进行论述,通过参加选官活动的考生人选及其知识构成、考试录取的比例、试判对选官活动的影响,分析试判在选官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流外入流的考试对象是以勋戚子弟为主的流外官,试判难度低,录取标准宽松,常被批评流于形式;春关试判主要针对刚通过进士、明经等科举考试的及第者,试判优劣影响他们参加铨选时间的早晚;相比而言,试判在铨选活动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铨选要求每位选人试判的水平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否则不予授官。而且,达到一定标准的选人,试判的优劣高下还影响到他们所授官职的好坏。唐人参加铨选需要符合一定的年限“资格”,如果擅长试判,则可以提前参加书判拔萃科的科目选试,完全由试判成绩来决定是否登科和相应的授官结果。所以说,试判在唐代取士选官中的作用是越来越重要的。
     第三章唐代试判的形式体制本章将唐代试判的结构分为篇名、判目和判对三部分。首先,篇名疑为后人所加,从略。关于试判的判目取材,根据来源出处的不同,分为公务案牍式、经籍古义式和僻书曲学式三种类型。其中,公务案牍式指以州县案牍、时事疑议为判目的模式;经籍古义式是以官方指定的经史典籍为判目的模式;僻书曲学式是指以偏僻典籍和隐伏之义为判目的模式。唐代试判,最初取材于公务案牍,不数年的时间,其取材迅速转向经史典籍和僻书曲学,之后多种模式的判目并存。所以,由此造成相应的试判难度的变化,也是由易到难,之后保持着较为适中的难易程度。
     其次,分析判目的结构,将它们从内容上分为涉案人物、事件背景、事件过程、异议处断和抗辩词五个组成部分。每一个部分都存在繁简程度不同的复杂式和简略式,所形成的判目也就呈现出详略不同的变化。应当注意的是,同一则判目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繁简程度往往是不同步的:有些判目对事件背景和事件过程的叙述较为详细,而抗辩词较为简略;也有些判目人物和事件简略,而疑议处置和抗辩词稍详。总之,各个组成部分的繁简程度常常是不同步的。涉案人物和基本事件是判目的核心组成部分,虽有繁简程度的不同,一般不会完全省略,而另外三部分都存在被完全省略的情况。另外,一些判目还存在同时省略多个组成部分的情况。
     再次,将判对的结构分为“判头”、“判项"和“判尾”三部分。其中判头也称为开题词,用于开篇对判目中的人、事、地或物进行背景定位;判项包括承接语、述题语和析题语三部分,是对文最重要的组成结构,用于复述案情,并进行援经据典的论证说明;判尾又称判决词,对判目案情进行是非曲直的裁判和断决。
     最后,分析“判对”的文学特征,其中包括判文语言形式的发挥和陈述表达的艺术性。语言形式上的发挥,包括对偶的精致和讲究,音韵的平仄和谐等;判对的陈述方式,有对事件背景由来的铺叙说明,有对人们遭遇的关心同情,有以古典故事为例的说理论证。既表现出作者临政治民的吏能,又展示了其文学创作的才华。
     第四章唐代试判的题材通过对试判文本的分析,我们引进现代法律学概念,按照判目中提供的“案件”性质的不同,将它们分为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及其他案件几个方面,论述唐代试判涉及的题材内容。并且,我们还对比试判题材与唐代现实案件的不同,分析试判题材作为考试内容的特殊性:既与现实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内容的判断有一定的难度,又有相对一致的答案;试判有很多出于经史典籍的材料。我们分析,这些特点都与试判用于取士选官的活动有关。
     第五章唐代试判的判断依据本章主要分析唐人试判判断是非曲直的依据及其特点。首先,唐人以律、令、格、式等形式的律法作为判断是非曲直、裁断功过赏罚的最直接、最重要的依据。试判依据律法进行判决,表现出取近舍远、取高舍低的特点:即对某一事件的规定,在不同时间颁布的不同律法发生矛盾时,以离事件更近的律法为主;在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和普通规定有矛盾时,取更高级别的规定为依据。
     其次,我们分析认为,唐人以承载儒家精神的“经史”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内在的依据。唐人以经史为依据,首先表现为经史中记载的古代制度,其次是儒家经义的崇礼、仁爱、孝悌、忠义等精神,以及承载这种精神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如圣贤、圣贤子弟,儒学大师、循吏良吏等。人们在不同的儒家精神之间,取为判断依据时,往往以仁爱和孝悌为其中的最高依据。
     再次,通过实际的文本分析,我们发现唐人除了严格依据律法、经史的内容来判决外,还常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时度势的变通。
     最后,我们发现,不同人对同一件事,存在不同甚至相反的处理意见。通过对文本的详细分析,认为这种同事不同判的现象,是由人们判断事件时依据律法还是经史、处置的宽严、是否变通等原因造成的。
Verdict was an important literary form of Chinese classic literature, which has been developing for a long time before Tang Dynasty. It was a kind of applicative judicial document when it came into being. In Tang's official-selected examinations, it was called Testing Verdict. Owing to Tang's official-selected system, Testing Verdict was quite popular and finally became the main kind of Verdict in Tang Dynasty. The study on Tang's Testing Verdict, is helpful to understand the Dynasty's literature and culture completely.
     The essay is to make an entire and systematic research on Testing Verdict, from the angle of Tang's official-selected system, and the main contents are as follows:
     Chapter One A Summary of Verdict in Tang Dynasty about thirteen hundred Verdict remains after the documents in Tang Dynasty are sorted out and they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hree kinds:Testing Verdict, Case Verdict and Essayistic Verdict. Of them, eleven hundred and eighty five are Testing Verdict.
     Chapter Two A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mechanism of Tang's testing verdicts There are four ways involved in Testing Verdict to select government officers, and they are for people from different social ranks, of different degree of difficulty, and of different proportions in enrollment. In a word, Testing Verdict plays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Tang's official-selected system.
     Chapter Three the Structure of Testing Verdict A piece of Testing Verdict includes the Title, Test question and Verdict answer. Test question has three resources:judicial cases or current events designated ancient classics and rare records. A large proportion of Test question comes from judicial cases at the beginning, but it turns to the other two rapidly in several years, and the three of them survive together in the end. Accordingly, Testing Verdict changes from easy to hard, and ends in moderate degree.
     Test question can be divided into five parts on the basis of content:people involved the background, the event process, decisions on objections and the plea. Each part can be detailed or brief, so can Test question. What's more, except people involved and the events, the core of Test question, the other three parts may be omitted entirely.
     Verdict answer includes Entry word, Main part, and End word. It starts with Entry word, which is to introduce the background such as people involved, events, locations and so on. As the main part, Main part is to retell the case and show the critical evidence. Verdict answer means the final decision to the case.
     The literal characteristics of Verdict answer lie on its choice of words and the way it gives its expressions. A good piece of Verdict answer pays attention to the use of antithetical parallelism and pursues the harmony of the rhythm. The statements of Verdict answer, focus on narration of the event's background, the sympathy towards misfortune, or are developed in a reasonable way. It is seen that the author is a capable official and a talented writer as well.
     Chapter Four The Subjects of Testing Verdict According to modern jurisprudence, judicial cases of Tang's Testing Verdict can be divided into criminal cases, administrative cases, civil cases and so on. As cases used in examinations, they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 with real cases, but differs in many ways. They are hard to make appropriate judgments but have relatively identical answers. Most of them are materials from classic records. These characteristics are bound up with official selected activities.
     Chapter Five Grounds to Judge Testing Verdict All kinds of laws, rules and principles are used to make judgments in Tang Dynasty. They are direct as well as the most important basis to reward or punish people. When rules contradict each other, the decisions will be made according to the latest one. And if there ar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common rules and those from senior government department, senior rules will be adopted.
     What's more, the Confucian's classics are inner grounds to make judgments in Tang Dynasty. Ancient Chinese systems and regulations written in Confucian works, Confucian spirits about manners, humanity, filial piety and fraternal duty, typical people and deeds are all regarded as bases of judgments. Of them humanity, filial piety and fraternal duty are of the most importance.
     The text-based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judgments, besides on the ground of laws and classics, are prone to change according to reality. And it happens that people make different or opposite decisions on the same thing. This phenomenon occurs because they judge by different bases.
引文
①[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8月第1版, 第127页。
    ①陆新淮、郑黎明:《试论中国古代司法文书的发展阶段》,《中州学刊》,2004年9月第5期,第203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71页。
    ③[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653页。
    ④杨天宇:《周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523页。
    ①秦永龙编著:《西周金文选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第125页
    ②《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文物》,1976年第5期。
    ③《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文物》,1976年第5期。
    ④郭沫若:《周代金文图录及释文》(增订本),台湾大通书局,1971年3月初版,第26页。
    ⑤[魏]何晏等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504页。
    ⑥[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8月第1版,第127页。
    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022页。
    ②[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1106页。
    ③[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37页。
    ①陈宝琳:《中国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襄樊学院学报》,2004年11月第6期。
    ②[汉]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中华书局,1975年9月第1版,第104页。
    ③[汉]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7月第1版,第567页。
    ④[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8月第1版,第127页。
    ⑤《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故胶西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见[南朝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612页。
    ⑥《文献通考》卷一八二《经籍考》“春秋决事比”条:“初,仲舒既老病致什,朝廷每有政议,武帝数遣廷尉张汤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疑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复平正得失,今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见[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1567页。
    ⑦《通典》卷六九《礼二十九·沿革二十九》“养兄弟子为后后自生子议引”。见[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1911页。
    ①《太平御览》卷六四○引“董仲舒决狱”条。见[宋]李防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影印,1960年2月第1版,第2868页。
    ②[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39页。
    ③陈宝琳:《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襄樊学院学报》,2004年11月第6期。
    ①[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第288页。
    ②[北齐]魏收:《魏书》,中华书局,1974年6月第1版,第1910页。
    ①[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640页。
    ②[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640页。
    ①[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1801-1806页。
    ②《隋书》卷六六《高构传》:“时内史侍郎晋平东与兄子长茂争嫡,尚书省不能断,朝臣三议不决。构断而合理,上以为能,召入内殿,劳之曰:“我闻尚书郎上应列宿,观卿才识,方知古人之言信矣。嫡庶者,礼教之所重,我读卿判数遍,词理惬当,意所不能及。”赐米百石。由是知名,寻迁雍州司马,以明断见称。”见[唐]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8月第1版,第1556页。
    ①[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354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3页。
    ③[明]胡震亨:《唐音癸签》,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5月第1版,第198页。
    ④唐代文官系统的选授出“选门”的情况,一是升迁至六品以上,二是拾遗、补阙等常参官职的选授,不属于吏部负责。
    ⑤[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①《通典》卷一七赵匡《举选议》,见[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7页。
    ②[宋]郑樵:《通志》,中华书局,1987年1月第1版,第827页。按:《通志·艺文略》此处列案判类文献共二十种,其中“《张咏判辞》一卷,《拔萃判》一卷(毛询传),百道判图一卷,尹师鲁书判一卷”四种,本人考为宋代判集,故此处不列。
    ③参考池田温《关于〈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刑法家》一文,收入《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9月第1版,第216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023页。
    ②[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2793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4956页。
    ④《颜鲁公集》卷一六《唐故通议大夫行薛王友柱国赠秘书少监国子祭酒太子少保颜君庙碑铭并序》(见[唐]颜真卿:《颜鲁公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104页。)
    ①对于这一点,参阅陈飞师《唐代试策考述》的绪言部分(陈飞:《唐代试策考述》,中华书局,2002年4月第1版,第11页~19页)。其中,对于“文学”的概念,陈飞师说:“唐代的‘文学’实质上与其‘政治’是相互统一、相互支持、甚至是相互重合的,其贯彻于科举制度中的文学概念尤其如此,是一种高度儒家化的具有多重规定性和特定内涵外延的文学,它不仅在本质、功能、精神、标准等深层取义上与今天的文学大不一样,仅就其文学样式而言,所包含的文体大的类别就有近四十种,它们几乎都达到了空前的‘繁荣’,而今天的‘文学’仅仅关注其中有限的几种,甚至只关心这有限几种中的比较‘进步’的部分。在这里,‘文学’的概念实际上已被很大程度地偷换和转移了。”而对于“繁荣”的概念,陈飞师认为,“从字面上说,繁荣就是既多又好,是量和质在较高程度上统一的状态。”“今人在使用‘繁荣’时,其‘量’的指标相对客观一些,但其实际所指仍重在‘唐诗’的‘优秀’作家作品,这本身已很难保证其客观;至于‘质’的指标,则主要是用今天的‘文学’标准去衡量的,主观色彩甚强,与古人的标准大异其趣。”
    ②汪世荣:《中国古代判词研究》,《法律科学》,1995年第3期。
    ③陈宝琳:《中国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襄樊学院学报》,2004年11月第6期。
    ①[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8月第1版,第127页。
    ②[清]孙梅:《四六丛话》,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第388页。
    ③蹇长春:《“百道判”及其学术价值——兼论白居易的早期思想》,《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①诸祖煜:《唐代判文初探》,《扬州教育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
    ②向群:《唐判论略》,《华学》,1996年第2辑,第356-365页。
    ③吴承学:《唐代判文文体及源流研究》,《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
    ④张广济:《唐代判文献与社会控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2007年。
    ⑤谭淑娟:《唐代判文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
    ⑥因为本文界定的“试判”,是现存唐代“判文”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从客观上说,大部分对唐代“判文”的研究实际上是以唐代“试判”为对象的。因此本文虽以“试判”为研究对象,也有必要对唐代“判文”整体的研究现状作一论述。
    ⑦汪世荣:《中国古代判词研究》,《法律科学》,1995年第3期。
    ⑧陆新淮、郑黎明:《试论中国古代司法文书的发展阶段》,《中州学刊》,2004年第5期。
    ⑨向群:《唐判论略》,《华学》,1996年第2辑,第356-365页。
    ⑩陈宝琳:《中国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襄樊学院学报》,2004年11月第6期。
    ①刘海峰:《唐后期铨选制度的演进》,《厦门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
    ②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4月第1版。
    ③任红敏:《唐代试判之起始与情状初探》,《甘肃理论学刊》,2008年第6期。
    ①赵久湘:《唐代判牍体例文辞研究》,《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
    ②杨育棠:《中国古代判词语体风格变迁——从唐代的骈判到宋代的散判》,《语言与法律研究的新视野》,法律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
    ①苗怀明:《中国古代判词的文学化进程及其文学品格》,《江海学刊》,2000年第5期。
    ②陈洪英:《判文与小说》,《贵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①付兴林:《论白居易〈百道判〉的文学价值》,《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②王相民:《既遵法理又合人情——白居易判词的写作特色》,《兰台世界》,2007年第2期。
    ③[唐]张鷟著,田涛、郭成伟校注:《〈龙筋凤髓判〉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
    ④[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023页。
    ⑤[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4979页。
    ①[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364页。
    ②[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364页。
    ③霍存福:《张鷟〈龙筋凤髓判〉与白居易〈甲乙判〉异同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2期。
    ④贾俊侠、张艳云:《〈龙筋凤髓判〉探析》,《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⑤谭淑娟:《关于张鷟〈龙筋凤髓判〉文风问题的探讨——兼与白居易〈百道判〉比较》,《江海学刊》,2010年3月。
    ⑥谭淑娟:《隶事的变体与范式的立则——张鷟(龙筋凤髓判)的性质及创作分析》,《贵阳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⑦霍存福:《(龙筋凤髓判)判目破译——张鷟判词问目源自真实案例、奏章、史事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2期。
    ⑧潘峰:《〈龙筋凤髓判〉律文探析》,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①齐陈骏:《读伯3813号〈唐判集〉札记》,《敦煌学辑刊》1996年第1期。
    ②刘俊文:《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中华书局,1989年3月第1版,第451页。
    ③张艳云:《〈文明判集残卷〉探究》,《敦煌研究》,2000年第4期。
    ④王斐弘:《敦煌写本〈文明判集残卷研究〉》,《敦煌研究》,2002年第3期。
    ⑤周兴涛:《敦煌写本P.2481号性质再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①参傅璇琮先生为王勋成先生《唐代铨选与文学》一书所写的序言部分,中华书局,2001年4月第1版。
    ①此节中部分内容参考了张广济硕士的学位论文《唐代判文献与社会控制思想研究》(吉林大学,2007年)和谭淑娟博士的学位论文《唐代判文研究》(西北师大,2009年)的相关章节,特此说明。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06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2491页。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07页。
    ③[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5739页。
    ④[唐]骆宾王著:[清]陈熙晋笺注《骆临海集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9月新1版,第377页。
    ⑤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中华书局,1987年5月第1版,第64页。
    ⑥[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九《集部·别集类二》“骆丞集四卷”,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第1278页。
    ⑦[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615页。
    ⑧[宋]郑樵:《通志》,中华书局,1987年1月第1版,第827页。
    ⑨[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615页。
    ⑩[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59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59页。
    ②[清]储大文等:《山西通志》卷七四,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初版,第544册,第554页。
    ③[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181页。
    ④[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424页。
    ⑤[宋]计有功:《唐诗纪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7月新1版,第985页。
    ⑥[汉]刘向集录:《战国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3月第2版,第56页。
    ①[清]倪涛:《六艺之一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第655页。
    ①[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908页。
    ②《登科记考》卷二七“附考·进士科”有“吴康仁”,并注曰:“见李频诗。”(见[清]徐松:《登科记考》,中华书局,1984年8月第1版,第1064页。)
    ③黄震云:《(登科记考〉甄补》,《文教资料》,1996年第4期。
    ①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卷二七“附考·进士科”:“孟按:此段考证文字有三点值得怀疑:第一,李诗‘首领诸生出’句,或可理解为太学之首荐,未必是礼部试进士科状元。第二,《记考》及《谈荟》所载历年状元,时亦有误,未可全信。第三,‘先辈’之称,亦未必以登第先后区分……总之此处尚缺少有力证据,今仍存疑俟考。”(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第1228页。)
    ②颜真卿《颜鲁公集》卷七《银青光禄大夫海濮饶房睦台六州刺史上柱国汲郡开国公康使君神道碑铭》([唐]颜真卿:《颜鲁公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49页。)
    ①[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版,第916页。
    ②[宋]洪迈《容斋随笔》,孔凡礼点校,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129页。
    ③[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631页。
    ④[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637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5405页
    ②参见池田温:《关于〈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刑法家》,《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9月第1版,第216页。
    ③[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版,第846页。
    ①[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第469页。
    ②[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364页。
    ③[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五《子部·类书类一》“龙筋凤髓判四卷”,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第1142页。
    ①[明]祝允明:《怀星堂集》卷二四,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初版,第1260册,第698页。
    ②[清]于敏中等:《钦定天禄琳琅书目》卷十,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初版,第675册,第591页。
    ③[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五《子部·类书类一》“龙筋凤髓判四卷”,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第1142页。
    ④[唐]张鷟著,田涛、郭成伟校注:《〈龙筋凤髓判〉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
    ①[唐]莫休符:《桂林风土记》,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初版,第589册,第77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023页。
    ②[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五《子部·类书类一》“龙筋凤髓判四卷”,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第1142页。
    ③[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3972页。
    ④[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364页。
    ①[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3436页。
    ②[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2793页。
    ③[清]徐松撰,赵守俨点校:《登科记考》,1984年8月第1版,中华书局,第565页。
    ④参阅蹇长春:《“百道判”及其学术价值》注[—],西北师大学报,1984年第3期。
    ⑤《文苑英华》所收判文,一卷之中有多个门类的,以“·”符号为分门标志,同时兼考虑判文的实际题材,如卷五○七目录中为“礼乐门”,实际收录的判文有些与“乐”无关,暂分为“礼门”和“乐门”两类;另外,祭祀门下又分的若干小门类不计。
    ①周一良:《书仪源流考》,《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
    ②赵和平:《敦煌写本性质初探》,《文献》,1994年第1期。
    ③周兴涛:《敦煌写本P.2481号性质再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①《旧唐书·职官志》卷四二:开元元年十二月……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见[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790页。)
    ②陈尚君:《全唐文补编》,中华书局,2005年9月第1版,第1608页。
    ①陈尚君:《全唐文补编》,中华书局,2005年9月第1版,第1602页。
    ②[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129页。
    ①[唐]范摅撰:《云溪友议》卷一“鲁公明”条。(见《笔记小说大观》,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4月第1版,第64页。)
    ②《唐语林》卷八《补遗》:“开元二十四年置平判入等,始于颜真卿。”(见[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7月第1版,第713页。)
    ③[唐]张鷟:《朝野佥载》卷二,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第1版,第49页。
    ①[唐]刘肃:《大唐新语》卷八《惩戒》,中华书局,1984年6月第1版,第169页。
    ②[唐]裴庭裕:《东观奏记》,中华书局,1994年9月第1版,第95页。
    ③陈尚君:《全唐文补编》,中华书局,2005年9月第1版,第1609页。
    ④陈尚君:《全唐文补编》,中华书局,2005年9月第1版,第1610页。
    ①陈尚君:《全唐文补编》,中华书局,2005年9月第1版,第1603页。
    ①该文献共有十条文书,虽有学考考其名为判集,但只有两篇属于案判,其他属于牒或状。
    ②[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7月第1版,第102页。
    ③[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①[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2793页。
    ②[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3436页。
    ③[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3972页。
    ①[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五《子部·类书类一》“龙筋凤髓判四卷”,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第1142页。
    ①[唐]张鷟:《朝野佥载》卷四,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第1版,第93页。
    ①谭淑娟:《唐代判文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第62~72页。
    ①白居易《论重考科目人状》:“今年吏部应送科目及平判人所试文书等……朝廷所设科目,虽限文字,其间收采,兼取人材。今吏部只送十人,数且非广。其中更重黜落,亦恐事体不弘。”(见[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3390页。)
    ①[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五《子部·类书类一》“龙筋凤髓判四卷”,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第1142页。按:“诠试”应作“铨试”。
    ①其中,张鷟《龙筋凤髓判》有两篇残篇,《文苑英华》卷五○六有两篇残篇,其余均比较完整。对于敦煌文献伯二四八一号、伯二五九三号和伯三八一三号,目前学界没有统一的看法,姑置不论。
    ②[宋]李防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9月新1版,第1976页。
    ③这里的“杂判”,主要是就难以分入案判和试判两种类型的判文而言。因为大多数是就日常杂事的感言,故统谓之杂判。与《文苑英华》中的“杂判门”不是同一个概念。《文苑英华》以题材内容和事情领域分类,对于内容题材上不易分类的判文谓之杂判,从其性质而言,仍然属于试判范围。
    ④[宋]李防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9月新1版,第1325页。
    ⑤[宋]李防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9月新1版,第2039页。
    ⑥[唐]张鷟:《朝野佥载》,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第1版,第92页。
    ①[宋]李昉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9月新1版,第1989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②[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80页。
    ③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第20页。
    ④[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⑤[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⑥[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②[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80页。
    ③[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3页。
    ④[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⑤[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⑥据《通典·选举典》:杂色解文:三卫、内外行署、内外番官、亲事、帐内、品子任杂掌、伎术、直司、书手、兵部品子、兵部散官、勋官、记室及功曹、参军、检校官、屯副、驿长、校尉、牧长。(见[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3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3页。
    ②[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4047页。
    ③[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④《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旧则郎中专知小铨,开元二十五年敕铨试讫,应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见[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6页。)
    ①[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339页。
    ②唐代前期由吏部员外郎知贡举,《新唐书·选举志》云:“开元二十四年,考功员外郎李昂为举人诋诃,帝以员外郎望轻,遂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主之。礼部选士自此始。”(见[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61页。)贡举试由吏部转归礼部。马端临为叙述方便,言贡举统作礼部,本文从之。
    ③[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中华书局,1959年9月新1版,第27页。
    ④[明]胡震亨:《唐音癸签》,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5月第1版,第198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85页,
    ②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4月第1版,第6页。
    ③[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④[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354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2页。
    ②[宋]王溥:《五代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1月第1版,第351页。
    ③所谓“冬集”,即指吏部的常规铨选,因其始于孟冬而得名。
    ④按:“崇贤生”即“崇文生”,唐代“崇贤馆”避章怀太子李贤讳,后改为“崇文馆”。
    ④[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26页。
    ①礼部贡举试与吏部铨选之间所试唯有关试,引文中“量定冬集授散”所据的“书判”当指关试成绩。下文中“试书判稍优”亦是如此。
    ②[宋]王钦若:《宋本册府元龟》卷六三五《铨选部·考课》,中华书局,1989年1月第1版,第2070页。
    ①唐代官吏的铨选,《通典》称“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谓之铨选”(见[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本文所论皆指文官系统的铨选,故直称其为吏部铨选。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③[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①之所以作出如此入仕出身上的分别,主要是考虑他们的知识构成和学识修养的差别。他们在铃选活动中的人数和比例,更有助于我们了解试判创作者的情况,进而掌握试判活动的具体情况,为我们进一步理解唐代试判文本的内涵和外延做准备。
    ②[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53页。
    ③陈飞:《唐代试策考述》中华书局,2002年4月第1版,第22页。
    ④之所以对科举出身还有“常规”之词,主要是因为参加天子自诏的制举这样特别的科举考试的人,是不需要参加吏部铨选的,而是直接授予官职。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804页。
    ②《通典》卷一七《选举五》“高宗显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以选举渐弊,陈奏。”(见[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3页。)
    ③[宋]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6月第1版,第7251页。
    ④[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4998页。
    ⑤[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101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9页。
    ③[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9月第1版,第354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③《旧唐书》卷一九○《文苑传》:初,则天时敕吏部糊名考选人判,以求才彦,(刘)宪与王适、司马锽、梁载言相次判入第二等。见[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17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4956页。
    ⑤[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327页。
    气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①[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11页。
    ②[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13页。
    ③关于官员的守选问题,参阅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4月第1版,第102页。
    ①[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597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③张九龄《大唐金紫光禄大夫行侍中兼吏部尚书弘文馆学士赠太师正平忠宪公裴公碑铭并序》,见[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4661页。
    ④[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⑥关于书判拔萃科的具体设立时间,史载不详,王勋成《吏部铨选与文学》考为开元十九年,姑采之。详见王勋成《吏部铨选与文学》第八章《科目选》,中华书局,2001年4月第1版,第272页。
    ①[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090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③[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7页。
    ④[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69页。
    ①按:关于“广义”的书判拔萃科的概念,是笔者根据相关的文献资料,针对人们对平判入等、平选等与书判拔萃科的混淆,提出的一种说法。宥于文献的限制,有些内容属于推测之辞,特在此说明。
    ①[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7月第1版,第713页。
    ②《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杂处置》:“其年(元和三年)三月敕:秘书省、宏文馆、崇文馆、左右春坊、司经局、校书郎、正字,宜委吏部,自今平流选人中,择取志行贞进,艺学精通者注拟。”见[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15页。
    ③《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杂处置》:“元和三年正月,吏部奏:……其元年二月十三日已前下文状,应未得官人,并请依当年平选得选留人例,一时注拟。其十月以后,及今年下文状人,如元敕即与处分,亦请准前注拟。其余并请待注平选人毕,有阙相当,便与注拟。”见[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15页。
    ④[唐]元稹:《元稹集》,中华书局,2010年7月第2版,第207页。
    ⑤按:实际上我们推测,有些“判入高等”的记载,应当也是“判入第四等”的情况。与进士明经的登第常称“高第”一样,经常属于一种誉美之词。当然,也不排除实际上确实存在“判入第三等”的情况。只是宥于文献不足,难以求证。
    ⑥[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4638页。
    ⑦[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594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377页。
    ②[宋]赵德麟:《侯鲭录》卷五《微之年谱》,1939年12月初版,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第45页。
    ①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大中○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2295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17页。
    ②颜真卿《颜鲁公集》卷四《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右丞相上柱国赠太尉广平文贞公宋公神道碑铭》([唐]颜真卿:《颜鲁公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21页。)
    ③韩休《唐金紫光禄大夫礼部尚书上柱国赠尚书右丞相许国文宪公苏(?)文集序》,见[清]董诰等:《全唐文》卷二九五,中华书局,1983年11月第1版,第2987页。
    ④张说《兵部尚书代国公赠少保郭公行状》,见[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5111页。
    ⑤颜真卿《颜鲁公集》卷十六《唐故通议大夫行薛王友柱国赠秘书少监国子祭酒太子少保颜君庙碑铭并序》(见[唐]颜真卿:《颜鲁公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104页。)
    ⑥[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4956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②[唐]杜佑:《通典》卷一七赵匡《举选议》,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③[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11页。
    ④[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13页。
    ⑤[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4页。
    ②[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090页。
    唐]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第166页。
    ①元稹《酬哥舒大少府寄同年科第》:“八人同着彩衣裳”注曰:“同年科第:宏词吕二炅,王十一起,拔萃白二十二居易,平判李十一复礼,吕四频,哥舒大烦(按:当作恒),崔十八玄亮,逮不肖,八人皆奉荣养。”见[唐]元稹:《元稹集》,中华书局,2010年7月第2版,第207页。
    ①《新唐书·艺文志》(卷五九)“丙部子录·类书类”载“马幼昌《穿杨集》四卷”,并注曰“判目”。(见[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560页。)《旧唐书·韦温传》载韦绶试其子韦温判文:“令设席于廷,自出判目试两节,温命笔即成,绶喜曰:‘此无愧也。’”([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4377页。)
    ②《唐六典·尚书吏部》:“侍郎出问目”。(见[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③《文苑英华》卷五三○《犯宪罚判》判文有残阙,存判文篇名和对文(见[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12页。)《全唐文》卷九七九收该文时注曰“判由阙”,见[清]董诰等:《全唐文》卷二九五,中华书局,1983年11月第1版,第10138页。
    ④之所以用“一般来说”,是因为《文苑英华》中大量存在的同名判,都是一个篇名一则判目下,对应多道判对的情况。在《文苑英华》所录五百多篇同名判文中,只有三个篇名下存在不同的判目,是一个篇名多道判目多道判对的情况。
    ⑤[清]徐松:《登科记考》,中华书局,1984年8月第1版,第565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②《唐摭言》卷六“公荐”条,王泠然《与张燕公书》(见[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中华书局,1959年9月新1版,第64页,据岑仲勉《唐集质疑·王泠然上张说书》所考,此书作于开元十一年)《旧唐书·王丘传》卷一○○云:“再转吏部侍郎。典选累年,甚称平允,擢用山阴尉孙逖、桃林尉张镜微、湖城尉张晋明、进士王泠然,皆称一时之秀。”(见[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 3132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5032页。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658页。
    ③[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661页。
    ④[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3989页。
    ⑤[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2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8页。
    ②[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74页。
    ③[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94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5页。
    ⑤[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18页。
    ⑥[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72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17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0页。
    ③[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35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6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8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96页。
    ④[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34页。
    ⑤[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19页。
    ⑥[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34页。
    ⑦[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98页。
    ⑧[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92页。
    ⑨[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06页。
    ⑩[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033页。
    (1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76页。
    ①[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550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64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4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42页。
    ⑤[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82页。
    ⑥[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001页。
    ⑦[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723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8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8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08页。
    ④[清]顾炎武撰,[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第1272页。
    ⑤[宋]李昉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影印,1960年2月第1版,第148页。
    ①《论衡》卷一一《答佞篇》,见[汉]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2月第1版,第526页。
    ①按“景”即“丙”,唐人避高祖李渊祖父李晒音讳,而以“景”代“丙”。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74页。
    ①[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中华书局,1959年9月新1版,第151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2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53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3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1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2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1页。
    ①[日]遍照金刚撰《文镜秘府论》,中华书局,2006年4月第1版,第666页。
    ②《诗人玉屑》卷七《属对·六对》:唐上官仪曰:诗有六对:一曰正名对,天地日月是也。二曰同类对,花叶草芽是也。三日连珠对,萧萧赫赫是也。四曰双声对,黄槐绿柳是也。五曰叠韵对,彷徨放旷是也。六曰双拟对,春树秋池是也。又曰诗有八对:一曰的名对,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是也。二曰异类对,风织池间树,虫穿草上文,是也。三曰双声对,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是也。四曰叠韵对,放荡千般意,迁延一介心,是也。五曰联绵对,残河若带,初月如眉,是也。六曰双拟对,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是也。七曰回文对,情亲因意得,意得逐情新,是也。八曰隔句对,相思复相乙,夜夜泪沾衣,空叹复空泣,朝朝君未归是也。(《诗苑类格》)[宋]魏庆之:《诗人玉屑》,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年8月第1版,第165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2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3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82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3页。
    ⑤[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6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4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11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2页。
    ①关于本文引文的平仄,主要参考《广韵》进行标注,特此说明。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52页。
    ①[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3页。
    ②[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53页。
    ③[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5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53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588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12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66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47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0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28页。
    ②陈士珂辑:《孔子家语》卷九《七十二弟子解》,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1935年版,第224页。
    ①[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10页。
    ②[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第3567页。
    ③[魏]何晏等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
    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725页。
    ⑤[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894页。
    ①[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81页。另见《王维集校注》卷九[唐]王维撰,陈铁民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8月第1版第859~861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5725页,
    ①[唐]张鷟著,田涛、郭成伟校注:《(龙筋凤髓判〉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第20页。
    ②据《(龙筋凤髓判〉校注》:“视肉之辈”出于《法苑珠林·惰慢篇》载:“庄子曰‘人而不学,谓之视肉”;“篌瑟莫分,狐狸岂辨”出于《桓潭新论》:“鄙人谓狐为狸,以瑟为箜篌。” “食梅衣葛”出于鲍照《东门行》:“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唐]张鷟著,田涛、郭成伟校注:《(龙筋凤髓判〉校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第20页。)
    ③[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4979页。
    ④洪迈《容斋随笔》有“张鷟百判”之语,可见至少到宋时张判仍有近百之数。见[宋]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364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5017页。
    ②[宋]王钦若:《册府元龟》,中华书局,1960年6月第1版,第7547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47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32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52页。
    ③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6月第1版,第516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3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②吴承学:《唐代判文文体及源流研究》,《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第22页。
    ③谭淑娟,刘晓华:《试论唐代科举判文题目的性质与意义》,《宁夏大学学报》,2007年9月第5期。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②[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3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75页。
    ②宥于文献的限制,我们对唐代判目的时期分类,只能取其大致的三段,而很难确指。不过就是这样的三段分法,也比较能够说明唐代试判大致的演变特征了。所以姑且作如此分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27页。
    ①[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3147页。
    ②《新唐书》卷一三○:“睦州刺史冯昭泰性鸷刻,人惮其强,尝诬系桐庐令李师旦二百余家为妖蛊,有诏御史覆验,皆称病不肯往。”(见[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4496页。)
    ③《太平广记》卷二五九:“唐李师旦,新丰人也,任会稽尉,国忌日废务饮酒唱歌杖人,为吏所讼。御史苏味道按之,俱不承引。味道厉而谓日:‘公为官奈何不守法而违犯?若是将罪之。’师旦请更问,乃叹曰:‘饮酒法所不禁,况饮药酒耶。挽歌乃是哀思,挞人吏事缘急速侍御何谴为?’味道曰:‘此反白为黑,汉不能绳之。’出《御史台记》。”(见[宋]李防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9月新1版,第2018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819页。
    ②[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689页。
    ③[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478页。
    ④关于双关判文的整体特征,笔者有《唐代双关判文的特征分析》一文,参见《兰台世界》2013年第3期。
    ①[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819页。
    ②[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42页。
    ③[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43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80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01页。
    ③[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44页。
    ④[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44页。
    ①[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35页。
    ②[宋]李昉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99页。
    ③[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334页。
    ④[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339页。
    ⑤[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624页。
    ⑥[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001页。
    ①[唐]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第543页。
    ②[宋]李防等:《文苑英华》,中华书局,1966年5月第1版,第2729页。
    ③陈士珂辑;《孔子家语》卷八《屈节解》,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1935年版,第218页。
    ①[唐]杜佑:《通典》“原序”,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3页。
    ①有些判文如《建国判》和《侵官判》,属于同一文章有两篇名,仅计为一道,处不同门类重收者不计数。
    ②《白居易集》中共收有一百零一篇判文,其中据史料可知“得太学博士……”属于官试判,故此处不计。另外,《全唐文》录白居易判文一百零三篇,应当是有两篇衍入。
    ③《文苑英华》所收判文,一卷之中有多个门类的,以“·”符号为分门标志,同时兼考虑实际的判文的实际题材,如卷五○七日录中为“礼乐门”,实际收录的判文有些与“乐”无关,暂分为“礼门”和“乐门”两类;另外,祭祀门下又分的若干小门类不计。
    ①门类的重复,即将同一门类分编在两处,如《文苑英华》卷五○九和卷五一二均有“师学门”;另外的卷五三六有“封袭门”,而卷五三七有“袭封门”,名称相似,内容相类。
    ②如《文苑英华》卷五二七的“沟渠门”与相联的卷五二八“堤堰门”颠倒,沟渠门下的两篇判文实际上是有关“堤堰”之事,而堤堰门下的判文却是沟渠之事;卷五二九“户贯门”与“帐籍门”颠倒。
    ③如卷五三五有“县令”“曹官”“小吏”三个门类,共有九道判目,第一道《县令有客判》和第二道《立生祠判》属于“县令门”,第三道《参军鹘子判》和第四道《卒史有文学判》属于“曹官门”,第五道《小吏持剑判》属于“小吏门”,大致有一定顺序。但到第六道《省官员判》其实也应当属于“曹官”,第七道《成都令劝学判》和第八道《县令祭名山判》又属于“县令门”,第九道《吏曹判》属于“曹官”,排列归类比较混乱;
    ④一般来说,《文苑英华》判文同一卷有若干门类的话,在目录中均以“·”作为划分标志,但卷五○七“礼乐门”下的判文,实际上分属于“礼”和“乐”两种,所以应当是脱“·”所致。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403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535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763页。
    ②[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35页。
    ①关于各行政部门的具体制度和活动细则,主要存在于当时的令、式之中,而今多散佚,日本学者仁井田陞等人据《唐律疏议》和《唐六典》等文献,勾辑整理出《唐令拾遗》和《唐令拾遗补》,具有重要价值。此外,《唐六典》的内容多是当时令式的汇编,所以违反《唐六典》中对官吏职责规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违反令式的行为。
    ②《唐六典》卷一一《殿中省》:殿中监“掌乘舆服御之政令,总尚食、尚药、尚衣、尚乘、尚舍、尚辇六局之官属,备其礼物,而供其职事……若元正、冬至大朝会,则跪而进爵。”(见[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23页。)
    ③《唐六典》卷一五《光禄寺》:光禄卿之职,掌邦国酒醴膳羞之事。凡国有大祭祀,则省牲、镬,视濯、溉。([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443页。)
    ④[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686页。
    ①[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卷七四,第3147页。
    ①[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041页。
    ②[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81页。
    ③[唐]白居易,[宋]孔传:《白孔六帖》卷八一《水田》,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初版,第892册,第334页。
    ④《旧唐书·职官志》:“(将作监)大匠掌供邦国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总四署三监百工之官属,以供其职事。凡两京宫殿宗庙城郭诸台省监寺廨宇楼台桥道,谓之内外作,皆委焉。” (见[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896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663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797页。
    ③[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19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670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671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162页。
    ①《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列传》: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且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邻人之父。(《正义》其子邻父说皆当矣,而切见疑,非处知则难乎。见[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2154页)
    ②《晋书》卷七五《王湛传附子承传》:有犯夜者,为吏所拘,承问其故,答曰:“从师受书,不觉日暮。”承曰“鞭挞宁越以立威名,非政化之本。”使吏送令归家。其从容宽恕若此。([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1960页。)
    ③[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875页。
    ①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隋唐》,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23页。
    ②[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064页。
    ③据《后汉书·儒林传序》:“(光武帝)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学,稽式古典,笾豆干戚之容,备之于列,服方领习矩步者,委它乎其中。”(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545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829页。
    ②《国语·晋语八》:赵文子为室,斫其椽而砻,张老夕焉而见之,不谒而归。文子闻之,驾而往,曰:“吾不善,子亦告我,何其速也?”对曰:“天子之室,斫其椽而砻之,加密石焉;诸侯砻之;大夫斫之;士首之。备其物,义也;从其等,礼也。今子贵而忘义,富而忘礼,吾惧不免,何敢以告。”见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6月第1版,第432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943页。
    ②《国语·楚语》:“王问于观射父曰:‘祀牲何及?’对曰:‘祀加于举……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见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6月第1版,第516页。
    ①张晋潘等《中国法制通史》(隋唐卷)根据《唐六典》卷六:“令,以设范立制;式,以轨物程事;格,以禁违正邪。”([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185页)以及《新唐书·刑法志》:“令者,尊卑贵贱之等数,国家之制度也。式者,(百官有司)所常守之法也。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403页)等记载,明确唐令的行政法典的性质,将唐式解释为国家机关办事程序、细则及公文格式,是对令的补充,是令的细则化。关于唐格,从内容性质上看,唐格具有行政法规与刑事法规并存兼容的性质,在数量上则以行政法规为主。(参阅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隋唐》,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270页。)
    ①《唐六典》卷二:吏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官吏选授、勋封、考课之政令。凡职官铨综之典,封爵策勋之制,权衡殿最之法,悉以咨之。([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7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820页。
    ②《唐六典》卷三:户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凡徭赋职贡之方,经费碉给之算,藏货赢储之准,悉以咨之。([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63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179页。
    ②《汉书·刑法志》:至成帝河平中,复下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师古曰:“奇请,谓常文之外,主者别有所请以定罪也。它比,谓引它类以比附之,稍增律条也。奇音居宜反。”)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习律令者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书》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其审核之,务准古法,朕将尽心览焉。”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而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是以大议不立,遂以至今。议者或曰,法难数变,此庸人不达,疑塞治道,圣智之所常患者也。故略举汉兴以来,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见[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1103页)
    ③[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222页。
    ④[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94页。
    ⑤[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502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505页。
    ②[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557页。
    ③[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571页。
    ④[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747页。
    ⑤[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753页。
    ①[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 第3105页。
    ②[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3202页。
    ①《国语·晋语九》:“赵简子使尹铎为晋阳,请曰:‘以为茧丝乎?抑为保障乎?’简子曰:‘保障哉。’尹铎损其户数。”见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6月第1版,第448页。
    ②《后汉书·刘平传》:“(刘平)政有恩惠,百姓怀感,人或增赀就赋,或减年从役。刺史、太守行部,狱无系囚,人自以得所,不知所问,唯班诏书而去。后以病免。”(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296页。)
    ①《孔子家语》卷八《屈节解》:“宓子治单父,齐人攻鲁,道单父。始,父老请曰:‘麦已熟矣,今齐寇迫,令民自刈而归,可以益食,且不资寇。’三请,宓子不听。俄而,麦毕资乎齐寇。季孙闻之怒,使人让宓子曰:‘民乎寒耕热耘,曾弗得食也。弗知犹可,闻或以告,而夫子弗听!’宓子曰:‘今年无麦,明年可树,令不耕者得获,是乐有寇也。且一岁之麦,于鲁不加强,丧之不加弱。令民有自取之心,其创必数年不息。’季孙闻之称善。”(陈士珂辑:《孔子家语》,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1935年版。第218页。)
    ②《后汉书·列女传·曹娥传》云:“孝女曹娥者,会稽上虞人也。父盱,能弦歌,为巫祝。汉安二年五月五日,于县江溯涛婆娑迎神,溺死,不得尸骸。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声,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至元嘉元年,县长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为立碑焉。”([南朝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794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342页。
    ②[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339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2125页。
    ②《旧唐书·德宗纪》:“兴元元年春正月癸酉朔,上在奉天行宫受朝贺,诏曰:先税除陌、间架等钱,竹木茶漆等税,并停。”(见[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334页。)
    ③[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630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547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870页。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911页。
    ③[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1139页。
    ①《汉书·循吏传·文翁传》云:“(文翁)景帝末,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学,或学律令。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见[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3625页。)
    ①《唐会要》卷八六:太和五年七月左右巡使奏:伏准令式及至德长庆年中前后敕文,非三品已上及坊内三绝,不合辄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伏见诸司所有官宅多是杂赁,尤要整齐,如非三绝者,请勒坊内开门向街门户悉令闭塞,敕旨除准令式各合开外一切禁断余依。(见[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867页。)
    ①所谓的“行古之道”,应当指何汤事桓荣事。《后汉书·桓荣传》注引《谢承书》曰:“何汤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荣门徒常四百余人,汤为高第,以才明知名。荣年四十无子,汤乃去荣妻为更娶,生三子,荣甚重之。”(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250页)
    ②《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既没,弟子思慕,有若状似孔子,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之如夫子时也。(见[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2216页。)
    ①[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86页。郑玄注:无服不为衰,吊服而加麻,心丧三年。
    ②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75页将此句译为:弟子们出门还都系着绖。孔子的学生们相互服丧,在家时系绖,出门就不系了。
    ③‘后汉书·桓荣传》:“桓荣字春卿……以荣为少傅,赐以辎车、乘马。荣大会诸生,陈其车马、印绶,曰1:‘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第1251页。)
    ④《论衡·答佞篇》云:“苏秦、张仪从横习之鬼谷先生,掘地为坑,曰:‘下,说令我泣出,则耐分人君之地。’苏秦下,说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张仪不若。”见[汉]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2月第1版,第526页。
    ①《史记·酷吏列传·宁成传》:“宁成者,穰人也。以郎谒者事景帝。好气,为人小吏,必陵其长吏。为人上,操下如束湿薪。滑贼任威。”(见[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34页。)
    ②《太平御览》卷八七○:《汝南先贤传》曰:许嘉字德珍,事郡功曹为小吏,常持剑侍功曹。日暮,并令持炬。嘉于是忿然曰:男儿为吏,不免贱役。投火于池,以剑带槐树趋诣府门。主者问其故,对曰:本去蒭牧来入天朝,观庠序之化,今右手持剑,左手把炬,此等之事乞得受罚而归。(见[宋]李昉等:《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2月第1版,第3858页。
    ③《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日:‘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年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是以哭之。’”(见[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2166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307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001页。
    ①《后汉书·王丹传》:“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而挞之,令寄缣以祠焉。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世称管、鲍,次则王、贡。张、陈凶其终,萧、朱隙其末,故知全之者鲜矣。”见[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931页。
    ②《礼记·檀弓下》云:“穆伯之丧,敬姜昼哭。文伯之丧,昼夜哭。孔子曰:‘知礼矣。’”敬姜在丈夫去世时,只在白天哭,在儿子去世时,不舍昼夜地哭。丧夫不夜哭,以避思情之嫌,所以孔子称其知礼。见[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04页。
    ①《礼记·檀弓上》:“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见[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79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563页。
    ①《后汉书·蔡茂传》:“茂初在广汉,梦坐大殿,极上有三穗禾,茂跳取之,得其中穗,辄复失之。以问主簿郭贺,贺离席庆曰:‘大殿者,宫府之形象也。极而有禾,人臣之上禄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十字禾失为秩,虽曰失之,乃所以得禄秩也。衮职有阙,君其补之。’旬月而茂征焉,乃辟贺为掾。”(见[南朝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908页。)
    ②《晋书·艺术传·索紞传》:孝廉令狐策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紞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策曰:“老夫耄矣,不为媒也。”会太守田豹因策为子求乡人张公征女,仲春而成婚焉。([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2494页。)
    ③《史记·赵世家》:十六年,秦惠王卒。王游大陵。他日,王梦见处女鼓琴而歌诗曰:“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赢。”异日,王饮酒乐,数言所梦,想见其状。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女娃赢。孟姚也。孟姚甚有宠于王,是为惠后。(见[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1804页。)
    ④《左传·僖二十九年》:“冬介葛卢来。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牺,皆用之矣。’”(见[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830页。)
    ⑤《三国志·魏书·方技传·管辂传》:“辂至安德令刘长仁家,有鸣鹊来在阁屋上,其声甚急。辂曰:‘鹊言东北有妇昨杀夫,牵引西家人夫离娄,候不过日在虞渊之际,告者至矣。’到时,果有东北同伍民来告,邻妇手杀其夫,诈言西家人与夫有嫌,来杀我婿。”(见[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第816页。)
    ①《搜神记》卷一六:吴兴施续为寻阳督,能言论,有门生亦有理意,常秉无鬼论。忽有一黑衣白袷客来,与共语,遂及鬼神。移日客辞屈,乃曰:“君辞巧理不足,仆即是鬼,何以云无?”问:“鬼何以来?”答曰:“受使来取君,期尽明日食时。”门生请乞酸苦。鬼问:“有人似君者否?”门生云:“施续帐下都督与仆相似。”便与俱往。与都督对坐,鬼手中出一铁凿,可尺余,安著都督头便举椎打之,都督云头觉微痛,向来转剧,食顷便亡。见[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中华书局,1979年9月第1版,第190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85页。
    ②据统计,唐代试判主要涉及以下律条:《卫禁律》的“登高临宫中”“私度及越度关”“赍禁物私度关”条;《职制律》的“贡举非其人”“刺史县令非其人”“漏泄大事”“私有玄象器物”“稽缓制书官文书”“制书官文书误辄改定”“有所请求”“监主受财枉法”“受所监临财物”“贷所监临财物”等条;《户婚律》的“脱漏户口增减年状”“立嫡违法”“占田过限”“差科赋役违法”“许嫁女辄悔”“妻无七出而出之”“嫁娶违律”等条;《厩库律》的“养饲大祀牺牲不如法”“故杀官私马牛”“官私畜毁食官私物”“畜产觝蹹啮人”等条;《擅兴律》的“擅发兵”“主将临阵先退”“征人巧诈避役”“兴造不言上待报”等条;《贼盗律》的“以毒药药人”“残害死尸”“窃盗”“监临主守自盗”等条;《斗讼律》的“斗殴伤人”“妻殴詈夫”“知谋反逆叛不告”等条;《诈伪律》的“伪写官文书印”“诈为官文书”“诈假官假与人官”“非正嫡诈承袭”“诈为官文书求财”“诈教诱人犯法”等条;《杂律》的“坐赃致罪”“私铸钱”“医合药不如方”“错认良人为奴婢部曲”“博戏赌财物”“侵巷街阡陌”“犯夜”“卖买不和较固”“在市人众中惊动扰乱”“私发制书官文书”“得阑饕餮之徒的不送官”等条;《断狱律》的“囚应禁不禁”“主守导囚翻异”“断罪不具引律令格式”“官司出入人罪”等条。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763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547页。
    ③[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81页。
    ①《周礼·冬官考工记·(?)氏》:“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湅。”(见[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19页。)
    ②《周礼·夏官·大司马》: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乃悬政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政象,挟日而敛之。([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34页。)
    ①[唐]李世民:《帝范·崇文篇》,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696册,第616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407页。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837页。
    ①张晋藩:《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第2版,第138页。
    ②[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562页。
    ③[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540页。
    ④[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342页。
    ①[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145页。
    ②[唐]白居易,[宋]孔传:《白孔六帖》卷八一《水田》,影印《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3月第1版,第892册,第334页。
    ③[日]仁井田隆著、池田温编集代表:《唐令拾遗补》,东京大学出版会,1997年3月初版,第859页。
    ①[日]仁井田陛著、池田温编集代表:《唐令拾遗补》,东京大学出版会,1997年3月初版,第861页。
    ②[]吴兢《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9月第1版,第164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877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863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009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162页。
    ③[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163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382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875页。
    ③[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219页。
    ④[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943页。
    ⑤[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717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277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547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109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712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771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055页。
    ③[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943页。
    ①[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195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669页。
    ③姜伯勤:《从判文看唐代市籍制的终结》,《历史研究》1990年第3期。
    ①[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561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665页。
    ③关于唐代的“礼”是否属于法律规范,钱大群先生认为:“从唐朝整个法制的确立和实施来说,‘礼’也是国家重要的法律规范之一。”“唐代许多‘礼’的内容具有法规的性质。”(见钱大群:《唐律与唐代法律体系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第131页。)而陈寅恪先生认为:“旧籍于礼仪特重,记述甚繁,由今日观之,其制度大抵仅为纸上之空文,或其影响所届,止限于少数特殊阶级。”(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2001年4月第1版,第6页。)
    ①[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307页。
    ②[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91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3页。
    ②[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2月第1版,第1160页。
    ①[宋]王钦若:《宋本册府元龟》卷六四○《贡举部·条制二》,中华书局,1989年1月第1版,第2104页。
    ②[宋]王溥:《唐会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2月新1版,第1655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34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749页。
    ③[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778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16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749页。
    ③[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336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01页。
    ②杨天宇:《周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345页。
    ③[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566页。
    ①[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495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34页。
    ③[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77页。
    ④[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512页。
    ⑤[唐]孔颖达《毛诗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535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24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926页。
    ③[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723页。
    ④[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1261页。
    ①[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89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52页。
    ③[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116页。
    ④[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966页。
    ⑤[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969页。
    ⑥[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779页。
    ①[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279页。
    ②[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284页。
    ①[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887页。
    ①[南朝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296页。
    ②[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春秋毅梁传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399页。
    ③[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810页。
    ④[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34页。
    ①[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2288页。
    ①[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212页。
    ①[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79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82页。
    ③[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98页。
    ①[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04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86页。
    ③[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2216页。
    ①[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550页。
    ②[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251页。
    ①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3625页。
    ①[晋]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12月第1版,第816页。
    ②[汉]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2月第1版,第526页。
    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748页。
    ②[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911页。
    ③[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2339页。
    ①[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05页。
    ②[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794页。
    ①[南朝宋]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2783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3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卷八附,第654-656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763页。
    ①[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206页。
    ②[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3202页。
    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1894页。
    ②[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334页。
    ③[后晋]刘晌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339页。
    ①[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12月第1版,第98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37页。
    ③[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602页。
    ④[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603页。
    ①[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630页。
    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42页。
    ①[日]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191页。
    ②[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753页。
    ①[唐]房玄龄:《晋书》,中华书局,1974年11月第1版,第1960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1825页。
    ①[南朝宋]范哗:《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第1406页。
    ②[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2013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943页。
    ②[汉]何休注,[汉]何休注,[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197页。
    ③[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73页。
    ④[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115页。
    ⑤[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309页。
    ⑥《春秋左传正义·昭十三年》:初,共王无冢適,有宠子五人,无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日:“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斋,而长入拜。(见[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2070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544页。
    ②[唐]吴兢《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9月第1版,第164页。
    ①我们前面论述试判的形式体制时,曾论述过“一目多对”的情况,这在《文苑英华》中很常见,如卷五○三《习星历判》六道,卷五○五《西陆朝觌判》七道,卷五一三《泽宫置福判》六道,卷五一九《归胙判》八道,卷五三六《太室择嗣判》八道等等。这是因为,在考试过程中,很多考生需要对同一则判目的问题作出解答,如贞元十九年所试《毁方瓦合判》,在这同一则判目下,《文苑英华》卷五一二收录白居易、哥舒恒、崔玄亮、吕颖、李复礼五人创作的判对文,根据实际的情形推测,当时参加这一考试的人数恐怕远多于此。
    ②论在《唐代试判准则的变通与取舍》一节,律法与经义相冲突时,依律法而违背经义的案例中。
    ①[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3105页。
    ①[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1239页。
    ①[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1907页。
    ②[日]仁井田陛:《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第610页。
    ①杨天宇:《周礼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第656页。
    ①[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02页。
    ②[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10月第1版,第801页。
    ①[唐]长孙无忌疏议,刘俊文笺解:《唐律疏议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第763页。
    ②[唐]李林甫:《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第1版,第303页。
    ③[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第1925页。
    《周易正义》[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尚书正义》[汉]孔安国(旧题)传[唐]孔颖达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毛诗正义》[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周礼注疏》[汉]郑玄注 [唐]贾公彦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仪礼注疏》[汉]郑玄注 [唐]贾公彦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礼记正义》[汉]郑玄注 [唐]孔颖达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春秋左传正义》[周]左丘明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春秋公羊传注疏》[汉]何休注[唐]徐彦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春秋谷梁传注疏》[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 10月第1版.
    《论语注疏》[魏]何晏注[宋]邢昺 疏,北京: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
    《春秋繁露》[汉]董仲舒撰[清]凌曙注,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9月第1版.
    《周礼译注》杨天宇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仪礼译注》杨天宇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礼记译注》杨天宇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国语集解》徐元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王树民、沈长云点校本,2002年6月第1版.
    《战国策》[汉]刘向集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3月第2版.
    《史记》[汉]司马迁撰[刘宋]裴骃 集解 [唐]司马贞索引 [唐]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9月第1版.
    《汉书》[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6月第1版.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5月第1版.
    《三国志》[晋]陈寿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12月第1版.
    《晋书》[唐]房玄龄等 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11月第1版.
    《魏书》[北齐]魏收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6月第1版.
    《隋书》[唐]魏徵等 编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3年8月第1版.
    《唐律疏议笺解》[唐]长孙无忌等疏议刘俊文笺解,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6月第1版.
    《唐六典》[唐]李林甫等编著,北京:中华书局陈仲夫点校本,1992年1月第1版.
    《通典》[唐]杜佑编撰,北京:中华书局王文锦等点校本,1988年12月第1版.
    《贞观政要》[唐]吴兢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9月第1版.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 编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5月第1版.
    《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编撰,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2月第1版.
    《唐会要》[宋]王溥编撰,北京:中华书局《丛书集成初编》聚珍版排印本,1985年新1版.
    《直斋书录解题》[宋]陈振孙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
    《郡斋读书志校证》[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版.
    《唐大诏令集》[宋]宋敏求编,上海:学林出版社洪丕谟、张伯元、沈敖大标点本,1992年10月第1版.
    《通志》[宋]郑樵撰,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月第1版.
    《文献通考》[元]马端临编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
    《登科记考》 [清]徐松 编撰,北京:中华书局赵守俨点校本,1984年8月第1版.
    《唐才子传校笺》(一)傅璇琮 校笺,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5月第1版.
    《盐铁论校注》[汉]桓宽 撰 王利器 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7月第1版.
    《朝野佥载》[唐]张鷟 撰,北京:中华书局《隋唐嘉话·朝野佥载》赵守俨点校本,1979年10月第1版.
    《大唐新语》[唐]刘肃撰,北京:中华书局许德楠、李鼎霞点校本,1984年6月第1版.
    《云溪友议》[唐]范摅 撰,江苏: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笔记小说大观》本,1983年4月第1版.
    《唐摭言》[五代]王定保撰,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标点本,1957年4月第1版.
    《太平御览》[宋]李昉编,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2月第1版.
    《太平广记》[宋]李防编,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9月新1版.
    《册府元龟》[宋]王钦若编,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明刻初印本,1960年6月第1版.
    《宋本册府元龟》[宋]王钦若编,北京:中华书局影印宋刻残本,1989年1月第1版.
    《唐语林校证》[宋]王谠 撰 周勋初 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7月第1版.
    《玉海》[宋]王应麟 辑,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联合出版,1987年12月第1版.
    《容斋随笔》[宋]洪迈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3月第1版.
    《日知录集释》 [清]顾炎武撰[清]黄汝成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
    《文心雕龙注》[梁]刘勰 撰 范文澜 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9月第1版.
    《文选》[梁]萧统编[唐]李善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6月第1版.
    《龙筋凤髓判校注》[唐]张鷟撰 田涛、郭成伟校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第1版.
    《颜鲁公集》[唐]颜真卿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四库唐人文集丛刊本,1992年11月第1版.
    《韩昌黎文集校注》[唐]韩愈 撰 马其昶 校注 马茂元 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
    《白居易集笺校》[唐]白居易撰朱金城笺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12月第1版.
    《唐诗纪事》[宋]计有功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7月新1版.
    《文苑英华》[宋]李防等编,北京:中华书局影印宋残本补配明本,1966年5月第1版.
    《诗人玉屑》[宋]魏庆之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8月第1版.
    《文体明辨序说》[明]徐师曾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文章辨体序说·文体明辨序说》罗根泽校点本,1962年8月第1版.
    《全唐文》
    [清]董诰等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11月第1版.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清]严可均校辑,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光绪黄岗等校刻本,1958年12月第1版.
    《剑桥中国隋唐史》[英]崔瑞德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唐令拾遗》[日]仁井田陞 著,栗劲、霍存福编译,长春:长春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
    《唐令拾遗补》[日]仁井田陞 著[日]池田温编集代表,东京大学出版会,1997年3月初版.
    《隋唐五代史》吕思勉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9月第1版.
    《隋唐史》岑仲勉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5月新1版.
    《唐代诗人丛考》傅璇琮 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1月第1版.
    《唐代考课制度研究》曾一民撰,台湾: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12月初版.
    《千唐志斋藏志》张钫 收集 郭玉堂等整理,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处编,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1月第1版.
    《隋唐五代文学思想史》罗宗强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
    《唐代科举与文学》傅璇琮 撰,西安:陕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第1版.
    《唐代试策考述》陈飞 撰,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4月第1版.
    《唐代墓志汇编》周绍良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 吴宗国 撰,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
    《敦煌写本书仪研究》赵和平 撰,台湾: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93年4月初版.
    《唐代铨选与文学》王勋成 撰,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4月第1版.
    《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吴承学 撰,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中国法制通史·隋唐卷》张晋藩 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7月第2版.
    [1]蹇长春:《“百道判”及其学术价值——兼论白居易的早期思想》,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2]诸祖煜:《唐代判文初探》,扬州教育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
    [3]刘海峰:《唐后期铨选制度的演进》,厦门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
    [4]汪世荣:《中国古代判词研究》,法律科学,1995年第3期.
    [5]向群:《唐判论略》,华学,1996年第2辑.
    [6]霍存福:《张鷟〈龙筋凤髓判〉与白居易〈甲乙判〉异同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2期.
    [7]霍存福:《〈龙筋凤髓判〉判目破译——张鷟判词问目源自真实案例、奏章、史事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2期.
    [8]刘云生:《〈龙筋凤髓判校注〉辨误》,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8月,第18卷第4期.
    [9]吴承学:《唐代判文文体及源流研究》,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
    [10]陈飞:《唐代试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0年.
    [11]苗怀明:《中国古代判词的文学化进程及其文学品格》,江海学刊,2000年第5期.
    [12]苗怀明:《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与古代判词的文体融合及其美学品格》,齐鲁学刊,2001年第1期.
    [13]苗怀明:《唐代选官制度与中国古代判词文体的成熟》,河南社会科学,2002年1月第1期.
    [14]陈洪英:《判文与小说》,贵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15]陆新淮、郑黎明:《试论中国古代司法文书的发展阶段》,中州学刊,2004年第5期.
    [16]陈宝琳:《中国古代判词的发展演变和特点分析》,襄樊学院学报,2004年11月第6期.
    [17]贾俊侠、张艳云:《〈龙筋凤髓判〉探析》,西安文理学院学报,2005年8月第4期.
    [18]付兴林:《论白居易〈百道判〉的文学价值》,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5年9月,第3期.
    [19]陈飞:《唐代明经试策形式体制考论》,人文杂志,2006年第6期.
    [20]陈飞:《唐代试策的形式体制》,文学遗产,2006年第6期.
    [21]蒋先福、彭中礼:《论古代判词的文学化倾向及其可能的效用》,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3月,第22卷第1期.
    [22]谭淑娟、刘晓华:《试论唐代科举判文题目的性质与意义》,宁夏大学学报,2007年9月第5期.
    [23]张广济:《唐代判文献及其社会控制思想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24]陈飞:《唐代试策的表达体式》,文学遗产,2008年第1期.
    [25]任红敏:《唐代试判之起始与情状初探》,甘肃理论学刊,2008年第6期.
    [26]周兴涛:《敦煌写本P.2481号性质再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27]王士祥:《唐代进士科试赋题目出处考述》,河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28]谭淑娟:《唐代判文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5月.
    [29]谭淑娟:《关于张鷟〈龙筋凤髓判〉文风问题的探讨——兼与白居易〈百道判〉比较》,江海学刊,2010年3月.
    [30]陈飞:《唐代进士试策形式体制》,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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