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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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人制度是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法学创造之一。自其产生以来,便以独特的法学魅力吸引了无数学者的兴趣。对法人制度的研究可谓热闹非凡,精彩纷呈,其中不少学说呈现出法学思维的精妙与严谨,足以启人心智。
    法人享有独立的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独立法律主体的标志,法人权利能力制度是法人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是整个法人制度的根基。但我国学界一直以来对于法人权利能力的研究仅止于泛泛之谈,而对于法人权利能力的基本理论、价值基础、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等甚少全面、系统的思考和深入的研究,不可不谓缺憾。尤其是对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问题,多数学者继承了传统民法对法人权利能力加以限制的观念,而对为何要限制法人的权利能力,对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到何种程度方为正当,以及对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是否影响民事主体地位的平等性等问题没有进行过认真的、深入的思考,以致我国传统民法关于法人权利能力受到性质限制、法令限制、目的限制的观念根深蒂固,未经思考即被作为基本理论而加以承受。而笔者认为实际上我国关于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限制过严,影响了法人经济功能的发挥和法人制度价值的实现。因此,针对我国在法人权利能力范围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本文运用历史的、比较的、逻辑的分析方法,对法人权利能力的理论基础和制度价值进行了思考和考察,并以此为基础,着重对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进行了反思,以期对法人权利能力制度的研究和完善能有所裨益。但法人权利能力是一个复杂的、涉及面较广的问题,笔者在研究进程中,每有感觉力有未逮之处,还望老师多指教。
    本文分三部分进行了论述:
    第一部分,法人权利能力基本理论的概述。在该部分中,作者阐述了何为权利能力,法人权利能力的含义及其与法人人格概念的关系,法人权利能力产生的历史进程。自然人与法人构成了现代民法上的二元主体,二者虽同样具有权利能力,但形态上的差异导致二者权利能力存在差别。笔者通过比较二者权利能力的差异,认为自然人与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不同不影响二者民事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第二部分,法人权利能力的基础和制度价值。从法人权利能力的形成过程可以看出,法人得以取得权利能力的经济上的根源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团体成为独立的经济体,相应的要求这些团体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与其成员或财
    
    产相分离的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关系。法人权利能力的思想基础于法人本质的理论紧密相关,笔者认为法人权利能力不仅仅是法律构造的结果,而且有其现实存在基础,是法律对现实存在的社团和财团能够集散权利义务的资格的承认。法律赋予法人权利能力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体现在便利法律交易的进行,利于自然人目的事业的形成,限制自然人的责任,分散风险,从而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第三部分,对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制度反思。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法律研究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通过前文对法人权利能力发展的历史过程的考察及对法人权利能力的经济基础、思想基础的思考,笔者认为法人权利能力的形成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其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对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设计要考虑法人权利能力制度价值的实现,对法人权利能力的限制不能阻碍法人经济功能的发挥。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设计应当考虑在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之间寻求平衡。以此为宗旨,作者比较了各国对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规定,并对我国的规定进行了评析,认为我国对法人权利能力范围限制过严,应当授予法人更多的自治空间。作者还对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具体制度,如转投资、担保、资金借贷、越权原则等制度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和思考,并就如何改进以促进法人功效的发挥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法人权利能力制度能有所裨益。
    由于法人权利能力范围涉及问题庞杂,兼作者学力有限,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只能浅尝辄止,还望老师们不吝赐教。笔者今后在学习中也将对法人权利能力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引文
著作:
    1.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1次修订版。
    2. 江平、赵旭东:《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3. 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4. 赵旭东:《企业法律形态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
    5. 胡宝海、王晓君:《民法上的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
    6. 夏利民:《民法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7. 刘心稳:《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1月第1版。
    8. 罗玉珍:《民事主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
    9. 江平主编,方流芳副主编:《新编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4年9月第1版。
    10. 马俊驹:《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11.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12. 【德】罗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汉斯.G.莱塞:《德国民商法导论》,楚建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版。
    13.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
    14. 【意】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
    15. 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16. 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7. 布莱恩-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林华伟、魏昊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版。
    18.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19. 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
    20. 黄立:《民法总则》,三民书局,台北1994年初版。
    21. 史尚宽:《民法总论》,三民书局,台北1976年版。
    22. 李宜琛:《民法总则》,正中书局,1978年10月第6版。
    23. 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年12月第1版。
    
    论文:
    1. 托马斯·莱塞尔:“德国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张双根译,《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第26页。
    2. 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第8卷,第170页。
    3. 张代恩:“民事主体权利能力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民商法博士论文。
    4. 刘得宽:“法人的本质与其能力”,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494页。
    5. 王利明:“论法人的本质和能力”,载《民商法研究(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6.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第92页。
    7. 姚成林:“法人合伙问题研究”,《山东法学》,1998年第2期,第7页。
    8. 方流芳:“关于公司行为能力的几个法律问题”,《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3、4期,第344页。
    9. 王文杰:“两岸公司法中对于公司权利能力的比较”,载于《民商法纵论》,第635页。
    10. 周龙杰、马建华:“公司提供担保之我见: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之检讨”,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4期,第77页。
    11. 许明月:“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研究”,载《民商法论从》第6卷,第163页。
    12. 戴红兵、余光辉:“法人目的事业范围之检析”,载于《现代法学》2001年12月,第145页。
    13. 黄道雄:“关于法人目的限制性质之探讨”,载于《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4月,第77页。
    
    
    14. 梅夏鹰:“民事权利能力、人格与人格权”,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1期,第54页。
    15. 傅廷美:“公司法中的越权原则及其改革”,《法学研究》1991年3月,第61页。
    16. 张民安:“论企业民事权利能力之性质”,《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 年5月,第10页。
    17. 廖军、解春:“关于公司转投资限制的法律思考”,《河北法学》,1998年4月,第55页。
    18. 李建华、许中缘:“法人越权行为原则的再认识”,《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2月,第37页。
    19. 叶书林:“关于公司权利能力的几点探讨”,《前沿》,1997年5月,第60页。
    20. 彭诚信:“对法人若干基本理论的批判”,《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5月,第56页。
    
    1 李宜琛:《民法总则》,正中书局,1978年10月第6版。
    2 刘得宽:“法人之本质与其能力”,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494页。
    3 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56页。
    4 张代恩:“民事主体权利能力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民商法博士生论文。
    5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年7月第1次修订版,第72页。
    6 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57页。
    7 [意]彼得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29页。
    8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状与未来》,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0页。
    9 同上。
    10 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第188页。
    11 梅夏鹰:“民事权利能力、人格与人格权”,载于《法律科学》1999年第1期,第56页。
    12 【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6页。
    13 同上,第105页。
    14 江平:《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第2页。
    15 彼得罗 .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50-52页。
    16 参见【苏】布拉图斯:《资产阶级民法中法人的概念及其种类》,载《外国民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0页。
    17 马俊驹:《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81页。
    18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40页。转引自罗玉珍《民事主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11月第1版,第4页。
    19 【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载于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8),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68页。
    
    20【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王闯译,载于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从》(8),第170页。
    21 张代恩:“民事主体权利能力研究”,2000年民商法博士论文,第103页。
    22 《民法总论》,法律翻译办公室,澳门大学法学院,1999年12月版,第143页。
    23刘得宽:“法人的本质与其能力”,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第437页。
    24同上,第438页。
    25 黄茂荣:《民法总则》,三民书局,第119页。
    26 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5页。
    27 李宜琛:《民法总则》,正中书局,1978年10月第6版,第104页。
    28 伯尔曼:《法律与革命》,第256页。
    29 米休德:《人格理论》,转引自王利明“论法人的本质与能力”,《民商法研究(三)》,第33页。
    30 同上。
    31 张代恩:“民事主体权利能力研究”。
    32 李宜琛:《民法总则》,第107页。
    33 王伯琦:《民法总则》,正中书局,1980年版,第64页。
    34 托马斯.莱塞尔:“德国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张双根译,《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第28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页。
    36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第96页。
    37 史尚宽:《民法总论》,三民书局,1976年版,第133页。
    38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第92页。
    39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第177页。
    40 黄立:《民法总则》,三民书局,台北1994年初版,第131页。
    41 卞耀武主编:《当代外国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4月第1版,第582页。
    42 姚成林:“法人合伙问题研究”,《山东法学》,1998年第2期,第7页。
    43 赵旭东:《企业法律形态论》,中国方正出版社,第150页。
    44 高富平、苏号朋、刘智慧:《合伙企业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第67页。
    45 方流芳:“关于公司行为能力的几个法律问题”,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3、4期,第344页。
    46 布莱恩-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林华伟、魏旻译,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第251页。
    47 王文杰:“两岸公司法中对于公司权利能力的比较”,载于《民商法纵论》,第635页。
    48 周龙杰、马建华:“公司提供担保之我见:对公司法第60条第3款之检讨”,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4期,第77页。
    49 方流芳:“关于公司行为能力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于《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3、4期,第348页。
    50 黄立:《民法总则》,三民书局,台北1994年初版,第111页。
    51 龙卫球:《民法总论》,第390页。
    52 田村淳之辅:《公社法读本》,转引自许明月“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研究”,《民商法论从》第6卷,第163页。
    53 傅廷美:“公司法中的越权原则及其改革”,《法学研究》1991年第3期,第61页。
    54 许明月:“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研究”,《民商法论从》第6卷,第158页。
    55同注54,第65页。
    56 梁慧星:《民法总论》,第127页。
    57 如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对合同的内容是否超越法人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查,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应无效。
    58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17页。
    59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第178页。
    60同注54,第62页。
    61 许明月,前引文,第168页。
    62 戴红兵、余光辉:“法人目的事业范围之检析”,载于《现代法学》2001年12月,第145页。
    63 黄道雄:“关于法人目的限制性质之探讨”,载于《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4月,第77页。
    64 蒋大兴:《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18页。
    65 张俊浩:《民法学原理》,第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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