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的法治功能研究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法治的动力来自于国家,但更来自于社会,而且社会的力量对法治的推动更为持久。民间组织作为社会力量的组织者对法治的影响是积极的,民间组织作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对法治的贡献是不可替代的。随着社会与国家的分离,社会作为与国家相对的力量日益获得了自身地位和发展的独立性,但社会必须有自己的自治机制和自治组织,以此来整合民意,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发展,从而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法治实践提供深层的社会基础,否则只能是一盘散沙。法学研究特别是法律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法律主体及其行为,社会力量的发展壮大必然会催生出大量的民间组织团体,民间组织与外界发生的大量社会行为当然应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民间组织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主体地位及其活动形态决定了它必然是法学研究的问题所在,目前的研究也主要是从这一层面而言的,此不是本研究的重点。本研究更为关注的是民间组织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组织载体,在整合民意,保障民权,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乃至国家和社会互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研究民间组织不仅仅是微观层面的研究,更是宪政建构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法治理论研究和拓展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因此,虽然民间组织本身还处于发展阶段,没有形成一种稳定的社会力量。但是,这种超前性关注是必要的,没有理论发展的前瞻性,就没有现实发展的导向性。
     本论文从民间组织与法治构建的关系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将民间组织这一具体的社会角色提升到法治理想图景建构意义上的规范研究层面,进而论证民间组织对法治构建的积极意义。论文不仅从理性和逻辑的高度对民间组织与公民文化、民间组织与权力制约、民间组织与人权以及民间组织与公民参与四个方面对民间组织对法治的积极影响进行详尽研究。同时,论文还从民间组织自身存在异化的可能性;民间组织缺少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民间组织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民间组织发展模式的特殊性;民间组织自身的整合能力和诚信基础等角度详细探讨民间组织对法治的负面影响。通过对二者关系多角度、正反两方面的探讨,努力实现研究的中道的权衡。
     本文的研究是基于目前法治建设的诸多不足的现状作为思考的起点而展开行文架构的,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的现状和遇到的困难直观层面反映为现实中背离法治的行为,但根源在于法治理论自身的不完善。而中国目前的法治理论研究还是不自足的,不能满足法治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对原有法治理论进行反思,完善和改进现有法治理论,用以指导现时的法治实践,有效地将法治方案具体落实到现实的实践主体及其行动之上,从而使法治建构理论一定程度地抛开一般性讨论而转换为可欲的实践路径,这是本文的研究初衷。民间组织即非政府组织的研究主要是借鉴于西方的,民间组织的理论基础——市民社会理论有其独特的发展路径和现实思考,因此,我们通过对中西方的对比,不仅可以获取中国法治发展在建构意义上的未来努力方向;而且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独特的反思视角,即民间组织在中国语境下的现实可操作性。
     本论文的创新主体显现在:以往的实证研究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希望从中国的实际案例中探讨民间组织的现状和问题,发现西方意义上的民间组织,以此来构建中国的市民社会。本论文在肯定实证研究的重大积极意义的同时,认为亦很有必要对中国民间组织的法治功能进行理论层面上的抽象研究,对目前中国的政府主导型法治构建模式提供反思和借鉴,另外也有利于学术上的理论与实践的平衡。本研究正是力图摆脱现有局面,选取了民间组织的法治功能作为研究视角,进入深层论述。从民间组织与权力制约、公民参与、人权保障、公民文化四个路径进行研究,力求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民间组织与法治关系理论。我们认为不论研究成功与否,首先就民间组织与法治关系的研究架构这一层面而言,是具有理论的创新性的。法学本身不是一门狭隘的学科,尤其是在学科划分日益细密的今天,任何学术研究都不能局限于自己的学术领域,而是应当吸收相互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方为学术研究的上乘境界,否则只能在原地打圈圈。民间组织与法治的研究关系更应如此,从民间组织作为法律的主体和调整对象而言,民间组织属于法学范畴;从民间组织是市民社会的重要组织载体,民间组织与社会整合而言,民间组织属于社会学研究范畴;从民间组织作为国家的重要监督制约主体而言,民间组织属于政治学范畴。凡此种种,说明民间组织与法治关系研究界定为跨学科研究更为妥当,那么,如果从法学角度研究民间组织与法治的关系就必须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而且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更多的集中于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法学范畴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民间组织的法律规制层面。本研究拟在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法学研究为主线,穿插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研究方法,力求用政治学、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法学问题,争取使研究成果更全面、客观、丰满。
the force leading to the rule of law comes not only from the state, but more from the society, and the force the society holds on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is far more durable. Civil organizations, the inevitable outcome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an organizer of social forces, holds a positive influence upon the rule of law, so their contribution to the rule of law is indispensable. With the separation of the society and the state, society, as a force compared to the state, has increasingly secured its own status and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The society, however, needs to have its own autonomous mechanism and organizations in order to integrate the public opinion as well as to realize its own harmoniousness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which in turn lays a deep social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emocratic politics and the law-ruling practice; otherwise, it can only be a mess.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legal search, of the legal system search in particular, are legal subjects and their behaviors. Social forces, with its development and strengthening, will inevitably give birth to a large number of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numerous behaviors which arise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outside world needs to be regulated by legal norms concerned. Civil organizations, for their mainstay status and activity form, safeguard themselves an important issue in the legal research, which is expected as the main focus of the study, for the study up to now is mainly conducted from this level. This study will pay much more attention to the organizational carriers that civil organizations provides effectively for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important roles that civil organizations play in integrating the public opinion, in protecting civil rights, in realizing the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 of the public power and in facilitating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society. A study of civil organizations has its significance not only in the field of microscopic level, but also in the co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for civil organizations have been important contents in this field. To study civil organizations can also form important contents in deepening the law-ruling theory and in expanding the civil society theory. Therefore, civil organizations, still in their early developing stage and without a stable social force, need to be concerned academically in advance, because if there is no forward-looking development in theory, there will be no clearly-oriented development in reality.
     This thesis, cutting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law-ruling construction, is expected to upgrade civil organizations from a specific social role in reality to an important part in constructing an ideal law-ruling outlook in the normative research, which in turn makes civil organizations access to a level of abstraction. This thesis will not only inquire in a rational and logic way into the positive influence that civil organizations have on the rule of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citizen’s culture,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estriction of power,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human rights and finally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citizen’s participation. Meanwhile, this thesis will also inquired into the negative influence that civil organizations exert upon the rule of law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the possibility for civil organizations to alienate themselves, the independence civil organizations lack compared with governments, the challenges comi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ivil organizations, the special developing mode of civil organizations, the ability that civil organizations integrate themselves and the honesty and credibility foundation that civil organizations are based on. This thesis tries to achieve a research balance through elucida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ule of law from various perspective and two aspects, the positive aspect and the negative aspect in particular.
     This thesis, based on the various kinds of drawbacks existing in china’s law-ruling construction, holds the current unsatisfying states and the difficulties which china’s law-ruling construction meets reflecting normally in various behaviors characterized by departure from the law-ruling principle, is in fact rooted in the imperfection of the law-ruling theory. For the insufficient study of the law-ruing theory in the current China, and its inability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le of law, the law-ruling theory nowadays needs to be reflected, perfected and promoted. The primary intention of the thesis is that the law-ruling theory, which guides the legal practice at present, should effectively implement the law-ruling program into the concrete behaviors of the legal subjects, and to transfer to some degree the law-ruling theory from the general discussion to a feasible practical route. China’s study of civil organizations, also known as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mainly draws its lessons from its western counterparts, as a result,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civil organizations, namely the theory of civil society, has formed its unique developing routes and thinking methods. Consequently, a comparison of china’s theory in this field with its western counterparts, will not only secure a good direction for China’s future efforts to carry out the rule of law, but also provide a unique angle in reflecting the real feasibility of civil organizations in China’s context.
     The main innovation of the thesis can be summed up as follows: with the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China’s situation, the thesis is expected to discuss the actual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China’s civil organizations with some cases existed China’s civil organizations, to find civil organizations in the Western sense, and to build a civil society in China. In addition to affirming the positive significance of the empirical study, an abstract research is very necessary to be conducted about the legal functions of china’s civil organizations in theoretical terms, which is not only to provide a reflection and reference for china to construct its own law-ruling model dominated by the government, but also to achieve an academic balance betwee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This thesis, trying to get rid of the drawbacks existing in the present research and selecting the legal functions of civil organization as its research perspective, will conduct its study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routes: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power restrictio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citizen’s participatio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citizen’s culture, with an eye to form a relatively complete theory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ule of law. This thesis holds regardless the outcome that the thesis is going to achieve, only judged from the research framework, name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ule of law, there will be an obviou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in this paper. For law itself is not a narrowly-defined discipline, especially in the present time characterized by increasingly fine division of subjects, so no academic research can be only concerned with its own small field, but rather absorbs and learns from each other's research results and research methods, in order to achieves an superior academic realm characterized by the interconnection between different disciplines. 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ule of law is obviously characterized by multidisciplinary connection, for civil organizations should be arranged into the research realm of law, if judged from their subject status as well as the regulating objects in legal relations, be arranged into the research realm of sociology, if judged from civil organization’s status in a society, an important organizational carriers in civil society and an important integrating factor for the whole society, be arranged into the research realm of politics , if judged from civil organizations’important functions in supervising the state. From all the facts mentioned above, it will be more appropriate to define 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the rule of law as an cross-disciplinary research. It naturally follows then that some research methods and results from other disciplines will be absorbed and used for reference in 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ivil organizations and rule of law from the legal perspective.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s which have achieved up to now, mainly belong to the areas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sociology, and the legal research concerned mainly focus on the level of regulating civil organizations by law. This study, based on the research results that related disciplines have achieved, taking legal research as its main line, will be interspersed with some research methods from other related disciplines such as politics and sociology, with an eye to conduct a far more comprehensive, objective and full research.
引文
①马长山:《法治的社会根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
    ①参见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9-330页。
    ②数据引自中国民间组织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chinanpo.gov.cn/web/listTitle.do?dictionid=2201。
    ③刘祖云著:《从传统到现代——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1页。
    ①【日】川岛武宜著:《现代化与法》,申政武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2页。
    ②参见马长山著:《法治的社会根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4页。
    ③【美】亨廷顿:《民主的第三波》,舒城译,载《民主与民主化》,刘军宁编,北京:商务印书馆,第374页。
    ④【美】詹姆斯·科顿:《东亚民主政体的进步与局限》,见刘军宁《民主与民主化》第290页。
    
    ①郭道晖:《多元社会中法的本质与功能——第二次亚洲法哲学大会述评》,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3期。
    ②安守廉、沈远远(1998):《“法律是我的明神”——吴经熊及法律与信仰在中国现代化中的作用》,季美君译,载《湘江法律评论》,第二卷,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215页。
    ②徐崇温:《非营利组织的界定、历史和理论》,《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5期。
    ③CliverArcher,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George Allen & Unwin,1983,pp32-35.
    ④worldBank.Involving Nongovernmentl organizations in Bank-Suooerted Activities, Operational Directive 14.70,Washington DC: World Bank,1989.
    ①赵黎青著:《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2一45页。转引自张晖:《当代中国非政府组织与人权保护》,中央党校研究生院2009届博士论文,第20页。
    ②王名:《中国非营利组织:定义、发展与政策建议》,载《全球化下的社会变迁与非政府组织》,范丽珠主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3页。
    ③邓国胜著:《非营利组织评估》,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3一5页。
    ①王名等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②邓国胜著:《非营利组织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③毕建武著:《社团革命——中国社团发展的经济学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④齐炳文著:《民间组织:管理·建设·发展》,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⑤赵黎清主编:《非营利部门与中国发展》,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⑥郭道久著:《以社会制约权力》,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⑦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第3期。
    
    ①【英】戴维·赫尔德著:《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5、396页。
    ②马长山著:《法治的社会根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
    ④陈弘毅著:《法理学的世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6页。
    ①吴增基等:《现代社会调查方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8页。
    ②郭道晖:《论公民权与公民社会》,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
    
    ①参见郭道晖:《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公民社会》,载《政法论丛》,2007年第5期,第11页。
    ②俞可平著:《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9页。
    
    ①徐大同著:《20世纪西方政治思潮》,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72页。
    ②余振著:《澳门华人政治文化》,澳门:澳门基金会1993年版,第56页。
    ③刘雪松著:《公民文化与法治秩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
    ①迈克尔·罗斯金等著:《政治科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7页。
    ③同上。
    
    ①陈金钊:《法律思维与公民文化》,《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1期,第16页。
    ②陈金钊:《法律思维与公民文化》,《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1期,第19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99页。
    
    ①《社会科学报》, 2001年4月5日,第0 0 3版——人文探新。
    ②参见陈金钊:《法律思维与公民文化》,载《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1期,第20页。
    ③申建林:《论公民文化的培育》,载《江汉论坛》,2002年第4期。
    ④丛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载《政治学研究》,2001年第3期。
    ⑤张华青:《论社会转型期的公民文化培育》,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4年第4期。
    ①【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3页。
    ②【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73页。
    ①孙家正在考察河南文化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河南省政府网站:http://www.henan.gov.cn/jrhn/system/2009/06/03/010138186.shtml,2009年6月3号访问。
    ②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22页。
    ③马成山著:《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86页。
    ④马长山著:《法治的社会根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8页。
    ⑤【美】]丹尼尔·贝尔著:《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24-125页。
    ⑥纪念美国宪法颁布200周年委员会编:《美国公民与宪法》,劳娃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9页。
    ⑦参见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22页。
    ①刘雪松著:《公民文化与法治秩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页。
    ②【英】鲍桑葵著:《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9页。
    ③【美】英格尔斯著:《走向现代化》,载《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435页。
    ④马长山著:《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8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29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4页。
    ②【美】哈罗德·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③《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286页。
    ①刘旺洪著:《法律信仰与法律现代化》,载《法律信仰——中国信仰及其语境意义》,许章润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页。
    ②【日】川岛武宜著:《现代化与法》,申政武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③【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载《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纪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435页。
    ④严存生:《法的合法性问题研究》,载《法律科学》2002年第3期。
    ①范进学:《法律信仰:文明转型、基础与条件》,载《法律信仰——中国信仰及其语境意义》,许章润主编,1996年版,第160页。
    ②参见【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申政武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
    ③【美】巴尔:《三种不同竞争的价值观念体系》,载《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9期,第42页。
    ④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版,第45页。
    
    ①刘雪松著:《公民文化与法治秩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4页。
    ②同上第217页。
    
    ①【美】巴里·海格:《法治:决策者概念指南(前言)》,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②梁治平:《两种法治观》,http//www.privatelaw.com.cn/new2004/shtml,2004-05-18。
    ①【美】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西德尼·维伯:《公民文化》,徐祥林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35页。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1页。.
    ②施雪华:《西方“公民政治”论析》,载《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2期,第71页。
    ①【美】戴维·米勒著:《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0页。
    ②【美】罗伯特·达尔著:《论民主》,李柏光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59页。
    
    ①参见张荆红:《民间组织发展与中国公民文化的成长》,载《中国行政管理》,2008年第9期,第108页。
    ②陈映霞:《公共理性与多元主义》,载《学术研究》,2005年第3期,第64页。
    ③【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66-267页。
    ①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构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2页。
    
    ①赵黎青著:《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0页。
    ②赵黎青著:《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0页。
    ③赵黎青著:《非政府组织与可持续发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1页。
    ④李永杰:《公民社会组织与现代公民意识的塑造》,载《长白学刊》,2008年第3期,第42页。
    
    ①赵黎青:《关于中国非政府组织建设的几个问题》,载《江苏社会科学》, 2000年第4期。
    ②赵黎青:《非政府组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载《江海学刊,》,1999年第6期。
    ③文军、王世军:《非营利组织与中国社会发展》,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①贾湛等:《行政管理学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②转引自胡兴博、严丽:《论公民权与公民参与的统一》,载《魅力中国》,2008年12月(上),第121页。
    ③李图强:《现代公共行政中的公民参与》,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
    ①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②王锡锌:《公众参与和行政过程———一个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①参见梁军峰:《参与式民主的理论与价值》,载《科学社会主义》2008年第6期,第69页。
    
    ①【美】卡罗尔·佩特曼著,《参与和民主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8页。
    ②【美】卡罗尔·佩特曼著,《参与和民主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③【美】卡罗尔·佩特曼著,《参与和民主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9页。
    ①汪太贤、艾明著:《法治的理念与方略》,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第241页。
    ②同上,第239页。
    ①【美】金勇义:《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陈国平、韦向阳、李存捧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9页,转引自卓泽渊著:《法的价值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13页。
    ②【美】罗尔斯著:《正义论》,何怀宏、何包刚、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页。
    ③【美】科恩:《论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98页。
    ④【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页。
    ①参见董和平、常安著:《中国宪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②【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著:《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北京: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①毛寿龙著:《政治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①丛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载《政治学研究》,2001年第3期。
    ①张福建:《参与和公民精神的养成》,载《公共性与公民观》,许纪霖主编,凤凰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49页。
    ①贾西津:《治理结构转型与NGO的角色》,载《全球化下的社会变迁与非政府组织(NGO)》,范丽珠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①刘作翔:《法治社会中的权力和权利定位》,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4期,第72页。
    ②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①【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3页。
    ②【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19页。
    ③【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
    ④【美】丹尼斯·朗著:《权力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①张曙光著:《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32页。
    ②【英】萨拜因著:《政治学说史》(上册),盛葵阳、崔妙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98页。
    ③李景鹏:《权力政治学》,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30页。
    ④【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09页。
    ⑤【英】戴雪:《英宪精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73页。
    ①程燎原、王人博:《法治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②【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11页。
    ③【美】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11页。
    ①喻中:《从“法律——制度范式”到“行为过程范式”》,载《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年第1期,第84页。
    ②同上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4页。
    ①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6页。
    ②喻中:《从“法律——制度范式”到“行为过程范式”》,载《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年第1期,第84页。
    ①胡玉泓:《“以法律制约权利”辨》,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6期,第40页。
    ②【美】欧内斯特·盖尔霍恩、罗纳德·M·利文著:《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概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页。
    ②见《礼记·中庸》。
    ③【美】R.T.诺兰等著:《伦理学与现实生活》,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486页。
    ①参见邓名奋:《论权力制约的基本途径及方式》,载《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第39页。
    ①【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2页。
    ②徐复观著:《学术与政治之间》,台湾: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版,第3页。
    ③公丕祥主编:《法制现代化研究》(第5卷),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页。
    ④何永红、郭珊:《权力制约机制及其在我国的运用》,载《行政论坛》,2004年第3期,第20页。
    ①许纪霖:《从范例的确立转向范例的论证》,载《国家与社会》,张静主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05页。
    ②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一一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10页。
    ③减乃康:《公共权力内在倾向及其约束》,载《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1期,第14页。
    ①【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9页。
    ②郭道久:《以社会制约权力》,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4页。
    ③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④邓正来、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9年版,第120页。
    ⑤【美】托马斯·潘恩著:《常识》,何实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⑥尼尔·斯梅尔瑟:《经济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69页。
    ①辛筑:《迎接社会力主导朝代的来临》,载《自力救济》,徐正光、张晓春、肖新煌著,台湾:台湾敦理出版社1987年版,第232页。
    ①李珍刚:《当代中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关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2页。
    
    ①郭道久著:《以社会制约权力》,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40页。
    ②王沪宁著:《比较政治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1页。
    ③赵成根:《民主与公共决策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页。
    
    ①【美】亨廷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张岱云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②【美】李普赛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③【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13—214页。
    ①【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67页。
    ②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p46.转引自【美】达尔:《民主理论的前沿》,顾昕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译者后记,第220页。
    ③【美】罗伯特·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7页。
    ④转引自【美】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7页。
    
    ①斯蒂芬·科恩:《布哈林的政治传记》,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306页。
    ②李珍刚:《当代中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互动关系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0页。
    ①参见姚礼明:《宪政体制论析》,载《北方论丛》,1995年第1期,第61页。
    ①【美]】罗伯特·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7页。
    ②顾昕:《以社会制约权力———达尔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与公民社会》,载罗伯特·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7-228页。
    ①【英】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简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4页。
    
    ①孙国华著:《人权:走向自由的标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②徐显明、齐延平著:《中国人权制度建设的五大主题》,载《文史哲》,2002年第4期。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32页。
    ①李建华:《“禁电案”是公民社会理性维权的进步》载《中国青年报》,2007-1-22(理论版)。
    
    ①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构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2页。
    ②王世杰、钱端升著:《比较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页。
    
    ①【法】狄冀著:《公法的变迁》,郑戈译,沈阳: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页。
    ②徐显明:《人权主体界说》,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第60页。
    ③徐显明:《人权主体界说》,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第56页。
    
    ①参见徐显明:《人权主体之争引出的几个理论问题》,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5期。
    ②【日】小林孝辅著“《德国宪法小史》,台湾:学阳书房1980年版,第118页。
    
    ①参见金锦萍、葛云松主编:《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9页。
    ②陆镜生著:《美国人权政治》,当代世界出版社1997年版,第41页、241页。
    ③【美】伯纳德?施瓦茨著:《行政法》,徐炳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437-438页。
    ④参见徐显明:《人权主体之争引出的几个理论问题》,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5期。
    ①【英】柏林:《两种自由概念》,载:刘军宁主编:《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颁,第11页。
    ②参见【英】柏林著:《自由论》,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371页
    ①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2页。
    ②参见许志雄著:《法人与人权》,载《月旦法学教室·公法学篇(1995-1999)》,许志雄著,元照出版社1999年版,第14页。这一点也是否定法人具有人权的一个理由。该文作者指出,否定说“强调个人之解放才是近代立宪主义所追求的终极价值,对个人尊严尚未受到充分尊重之社会而言,颇有发人深省之处”。
    ③黎军:《论司法对行业协会的介入》,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4期,第70页。
    ①参见万鄂湘主编:《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述评》,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01-502、504-506页。
    ②【英】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下),邓正来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2、24页。
    ①【日】古烟和孝著:《人际关系社会心理学》,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07页。
    ①马长山著:《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249页。
    ②【美】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1页。
    ③【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1月版,第325页。
    ④齐延平著:《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6年版,第1页。
    
    ①【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0页。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伦理学》,载《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1998版,第256页。
    ②【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83页。
    ③【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84页。
    ④【美】麦迪逊著,载《联邦党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1篇,第263页。
    
    ①党国英:《弱势群体的强与弱》,中评网http://www.china-review.com。
    ②赵黎青著:《非营利部门与中国发展》,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17页。
    ①【美】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小鲍威尔著:《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02页。
    ②陶元浩:《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社会化途径的完善》,载《新东方》,2007年第4期,第18页。
    ③Alfred Verdross. Abendlandiische Rechtsphilosophie, 2d ed. (Vienna), P272,转引自【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律哲学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9页。
    ①参见万闻华:《NGO社会支持的公共政策分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3期。
    
    ①参见《乡土中国》,费孝通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②【美】杜赞奇著:《文化、权力与国家》,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①参见谢海定:《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载《法学》,2004年第2期,第1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5页。
    ①王建芹著:《第三种力量——中国后市场经济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页。
    ②王建芹著:《第三种力量——中国后市场经济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页。
    
    ①数据引自中国民间组织网,网址为:http://www.chinanpo.gov.cn/web/listTitle.do?dictionid=2201
    ②谢海定,2004:“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第17页。
    ③秦晖:《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第153页。
    ①朱世达主编:《美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页。
    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③参见【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册),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59页。
    
    ①石泰峰:《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载《人民论坛》2005年第7期,第17页。
    ②王人博、程燎原著:《法治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第13页。
    ①詹姆士·哈林顿:《大洋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72页。
    ②卓泽渊:《法治结构模式再认识》,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5期,第7页。
    ③王名、刘培峰著:《民间组织通论》,北京: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第44页。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9页。
    
    ①何勤华等著:《法治的追求——理念、路径和模式的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页。
    ②蒋立山:《中国法治道路初探(上)》,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第22页。
    ③公丕祥著:《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46——553页。
    ①【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9-22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09页。
    ③苗树彬、方栓喜执笔,《推进我国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16条建议)》,《中国改革论坛》(总第583期)。
    ①蒋立山:《法治理想主义与法治现实主义——读〈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有感》,《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第152页。
    ①王晓春:《市民社会理论法治观的解说效力与局限》,载《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13页。
    ②张静:《国家与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③参见李景鹏、陈建坤:《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对话》《人民日报》, 1998年10月17日,第5版。
    ④蒋立山:《法治理想主义与法治现实主义——读〈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有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第152页。
    ①Robert A.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p.46.转引自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沿》,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0页。
    ②景跃进:《比较视野中的多元主义、精英主义与法团主义》,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81页。
    ③王彤:《合作主义与我国社团的发展》,载《城市研究》,1998年第2期,第51页。
    ④【英】戴维·赫尔德著:《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5页。
    ①王绍光著:《民主四讲》,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14页。
    
    ①【美】罗伯特·B·登哈特著:《公共组织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版,第201页。
    ②【美】威廉·A·哈维兰著:《当代人类学》,王铭铭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9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2页。
    
    ①【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版,第220页。
    ②【英】丹宁勋爵著:《法律的训诫》,刘庸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版,第163页。
    ③冯卫国:《中介服务领域犯罪不容忽视》,《检察日报》2003年3月7日第3版。
    
    
    ①孟祥锋:《法律控权论》,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第194页。
    ①参见方朝晖:《对90年代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反思》,载《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第19页。
    ①参见刘祖云、胡蓉:《中国社团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初探》,载《学术论坛》2004年第1期,第53 页
    
    ①]Jan Aart Scholte: Global Civil Society: Changingthe World CSGR Working Paper,No.31/99.May 1999,p1.转引自:兰华,袁冲:《非政府组织全球化》,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第54页。
    ②王彤:《合作主义与我国社团的发展》,载《城市研究》1998年第2期,第51页。
    ③参见方朝晖:《90年代市民社会研究的反思》,载于《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
    ①金耀基:《中国现代的文明秩序的建构———论中国的“现代化”与“现代性”》刘军宁等编《经济民主与经济自由》,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1-56页,转引自齐延平:《论市民社会理论与中国法治道路》,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1期。
    ②James G·March, Herbert A·Simon·Organizations [M]·New York : John Wiley & Sons, 1958.
    ③王利平、苏雪梅:《非正式组织及其管理和控制》,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7年第5期,第57页。
    ①何增科:《社会大转型与市民社会理论的复兴》,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7年第3期,第22页。
    ②亚当·普沃斯基著:《民主与市场》,包雅钧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第2页。
    
    ①转引自王新生:《市民社会论》,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40页。
    ①周安平:《社会自治与国家公权》,载《法学》,2002年第10期,第20页。
    ②毛丹:《评论〈追究“市民社会”的历史资源〉》,载《国家与社会》,张静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9-220页。
    ①丁竹元:《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政策选择》,蒋立山:《法治理想主义与法治现实主义——读《法治进程中的“民间治理”有感》,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6期,第153页。
    ②应松年《非政府组织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人大复印资料(宪法与行政法学)2004.6
    1.[荷兰]埃弗尔特·阿尔科马:《结社自由与市民社会》,毕小青译,212载《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夏季卷。
    2.[美]莱斯特·赛拉蒙:《第三域的兴起》,于海译,载李亚平、于海编:《第三域的兴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新加坡]约翰·格林:《经济、国家与市民社会》,金禾译,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夏季卷(总第8期)。
    4.陈剩勇:《另一领域的民主:浙江温州民间商会的政治学视角》,载《学术界》2003年第6期。
    5.邓正来:《社会学法理学中的“社会”神——庞德法律理论的研究和批判》,载《中外法学》2003年第3期。
    6.范进学:《定义“公共利益”的方法论及概念诠释》,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
    7.方朝晖:《市民社会的两个传统及其在现代的汇合》,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8.高丙中:《社会团体的合法性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9.高鸿钧:《现代法治的困境及其出路》,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
    10.高鸿钧:《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演进》,载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
    11.高秦伟:《宪政建构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载《河北法学》2004年第8期。
    12.郭道晖:《公民权与公民社会》,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13.郭道晖:《论社会权力与法治社会》,载《中外法学》2002年第2期。
    14.何增科:《社会大转型与市民社会理论的复兴》,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1997年第3期。
    15.何增科:《市民社会: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八十年代以来国外市民社会研究述评》,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8年春季卷(总第22期)。
    16.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
    17.胡建淼、刑益精:《公共利益概念透析》,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18.胡锦光、王锴:《论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
    19.黄学贤:《公共利益界定的基本要素及应用》,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20.黄志雄:《非政府组织:国际法律秩序中的第三种力量》,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
    21.江平:《社会权力与和谐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5年第4期。
    22.蒋立山:《为什么有法律却没有秩序——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秩序分析》,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4期。
    23.蒋立山:《中国法治道路初探(上)》,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
    24.蒋立山:《中国法治道路问题讨论(下)》,载《中外法学》1998年第4期。
    25.康晓光、韩恒:《分类控制:当前中国大陆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26.康晓光:《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冬季号(总第28期)。
    27.李金:《从国家与民间力量的关系看中国社会的整合问题》,载《探索》,2000年第3期。
    28.李略:《市民社会和社团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分析模式》,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总第25期)。
    29.梁治平:《“民间”、“民间社会”和CIVIL SOCIETY——CIVIL SOCIETY概念再检讨》,载《云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1期。
    30.刘大洪、李华振:《政府失灵语境下的第三部门研究》,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
    31.刘培峰:《欧盟国家的社团立法:一个初步的介绍》,载《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秋季卷。
    32.刘旺宏:《国家与社会:权力控制的法理学思考》,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6期。
    33.鲁篱:《论社会对权力的制约——以行业协会为中心展开的研究》,载《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5期。
    34.吕世伦、薄振峰:《社会、国家与法——从法的视角思考国家回归社会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3期。
    35.吕世伦、任岳鹏:《根本法、市民法、公民法和社会法——社会与国家关系视野中的法体系初探》,载《求是学刊》2005年第5期。
    36.麻宝斌:《治道变革:公共利益实现机制的根本转变》,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年第3期。
    37.马长山:《NGO的民间治理与转型期的法治秩序》,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38.马长山:《法治进程中公民意识的功能及其实现》,载《社会科学研究》,1999年第3期。
    39.马长山:《公共领域兴起中的法治诉求》,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5期。
    40.马长山:《公民意识:中国法治进程的内驱力》,载《法学研究》,1996年第6期。
    41.马长山:《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
    42.马长山:《中国法治进路的根本面相与社会根基》,载《法律科学》2003年第6期。
    43.潘自勉:《论日常生活中的权力秩序》,载《学术研究》2004年第1期。
    44.秦晖:《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冬季号(总第28期)。
    45.秦前红:《宪政视野下的中国立法模式变迁——从“变革性立法”走向“自治性立法”》,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46.任强:《现代理论视域中的中国法治》,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5期。
    47.苏力:《二十世纪中国的现代化和法治》,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1期。
    48.唐东生:《近年来国内NGO研究评述》,载《改革》2003年第2期。
    49.王建芹:《非政府组织发展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6期。
    50.吴家清:《国家与社会:法治的价值选择》,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3期。
    51.谢海定:《中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2期。
    52.谢岳:《后现代国家“第三部门”运动评析》,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00年第4期。
    53.信春鹰、张烨:《全球化结社革命与社团立法》,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
    54.杨解君:《法治的悖论》,载《法学》1999年第6期。
    55.杨寅:《公共利益的程序主义考量》,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56.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57.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秋季号(总第27期)。
    58.喻中:《民主作为程序——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民主观及其现实意义》,载《人文杂志》2003年第5期。
    59.袁曙宏、韩春晖:《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发展规律研究》,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4期。
    60.曾盛聪:《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公民社会》,载《学海》2005年第2期。
    61.张骐:《走向和谐——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探析》,载《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4期。
    62.张千帆:《“公共利益”是什么?——社会功利主义的定义及其宪法上213的局限性》,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
    63.张清:《当代中国公民社会的长成及其法治化》,载《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64.张武扬:《公共利益界定的实践性思考》,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65.张翔:《公共利益限制基本权利的逻辑》,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
    66.周耀虹:《从社会现代化转型认识民间组织发展》,载《天府新论》2006年第1期。
    67.朱国斌等:《市民社会法治理想在中国的实现》,载《东吴法学》(百年校庆专刊)。
    68.朱又红:《第三部门中的社会创新》,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冬季号(总第28期)。
    1.曹卫东著:《权力的他者》,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陈弘毅著:《法理学的世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陈弘毅著:《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邓正来著:《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5.邓正来著:《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邓正来著:《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7.高鸿钧著:《现代法治的出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高全喜著:《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214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公丕祥主编:《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0.公丕祥著:《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康晓光著:《权力的转移——转型时期中国权力格局的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2.李恒光著《:市场与政府之中介——聚焦当代社会组织》,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3.李龙主编:《西方宪法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4.李鹏程等主编:《对话中的政治哲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5.梁治平编:《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刘海年、李步云、李林主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17.刘军宁、王焱编:《自由与社群》,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18.刘军宁等编:《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
    19.刘军宁等编:《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
    20.刘军宁著:《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21.鲁篱著:《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2.马长山著:《法治的社会根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3.马长山著:《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4.沈岿编:《谁还在行使权力——准政府组织个案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5.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6.苏力、葛云松、张守文、高丙中著:《规制与发展——第三部门的法律环境》,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7.苏力:《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8.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9.汪玉凯著:《公共管理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
    30.王建芹著:《第三种力量——中国后市场经济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1.王名、刘国翰、何建宇著:《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32.王名、刘培峰等著:《民间组织通论》,时事出版社2004年版。
    33.王人博、程燎原著:《法治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4.王绍光著:《多元与统一——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5.王新生著:《市民社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6.吴锦良著:《政府改革与第三部门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7.席恒著:《公与私:公共事业运行机制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38.谢晖著:《价值重建与规范选择——中国法制现代化沉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9.许纪霖主编:《共和、社群与公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0.姚建宗著:《法治的生态环境》,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1.俞可平著:《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42.俞可平著:《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43.喻中著:《法律文化视野中的权力》,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4.袁祖社著:《权力与自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45.张桂林著:《西方政治哲学——从古希腊到当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6.张树义著:《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法学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7.张文显著:《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48.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9.张之沧、龚廷泰等著:《从马克思到德里达——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0.郑永流著:《法治四章——英德渊源、国际标准和中国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1.朱世达主编:《美国市民社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1.[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2.[德]哈贝马斯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3.[德]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4.[德]康德著:《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商217务印书馆1991年版。
    5.[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修订版。
    6.[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7.[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下卷),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9.[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10.[美]艾伦·沃尔夫著:《合法性的限度——当代资本主义的政治矛盾》,沈汉等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11.[美]昂格尔著:《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2.[美]查特尔·墨菲著:《政治的回归》,王恒、臧佩洪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3.[美]丹尼斯·朗著:《权力论》,陆震纶、郑明哲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4.[美]哈罗德·J·伯尔曼著:《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5.[美]科恩著:《论民主》,聂崇信、朱秀闲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16.[美]莱斯特·M·萨拉蒙等著:《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贾西津、魏玉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17.[美]罗·庞德著:《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18.[美]罗伯特·达尔著:《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谭君久、刘惠荣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9.[美]罗伯特·达尔著:《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
    20.[美]迈克尔·沃尔泽著:《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褚松燕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21.[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张志铭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2.[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
    23.[美]约翰·罗尔斯等著:《政治自由主义:批评与辩护》,万俊人等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4.[美]约翰·罗尔斯著:《万民法公共理性观念新论》,张晓辉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5.[美]约翰·罗尔斯著:《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26.[美]朱莉·费希尔著:《NGO与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邓国胜、赵秀梅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218
    27.[英]边沁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28.[英]伯特兰·罗素著:《权力论——新社会分析》吴友兰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29.[英]戴维·赫尔德著:《民主的模式》,燕继荣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30.[英]戴维·米勒著:《社会正义原则》,应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1.[英]戴雪著:《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32.[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二、三卷),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33.[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
    34.[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上、下),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35.[英]卡尔·波普著:《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仁宗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36.[英]罗德里克·马丁著:《权力社会学》,丰子义、张宁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
    37.[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38.[英]马丁·洛克林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39.[英]迈克尔·曼著:《社会权力的来源(第一卷)》,刘北成、李少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0.[英]迈克尔·欧克肖特著:《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张汝伦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41.[英]约翰·基恩著:《市民社会:旧形象、新观察》,王令愉、魏国琳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6年版。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4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1. Agnes S.Ku, Revisiting the Notion of“Public”in Habermas’s Theory—Toward a Theory of Politics of Public Credibility. Sociological Theory, 18:2 July 2000.
    2. Andrew Arato, Reflexive Law, Civil Societ, and Negative Rights, CardozoLaw Review, vol.17.1996.
    3. Britannica, 1993 by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c.V.L.16.
    4. Brogan He, Transnational Civil Society and the National Identity Question in East Asia ,Global Governance,vol.10, April-June 2004.
    5. De Ruggiero, The History of European Liber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27.
    6. Ernst-Wolfgang, Bockenforde, State, Society and Liberty, Translated by J.A.Underwood, Pbulished by Berg Published Limited, 1991.
    7. Gunter Frankenberg, Why Care?—The Trouble with Social Rights, Cardozo LawReview,vol.17.1996.
    8. Hendrik Brugmas, Europe: Dream-Adeventure-Reality, Brussels 1987.
    9. Jurgen Habermas,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 A Paradoxical Union of Contradictory Principles? Political Theory, vol. 29, No.6, December2001.
    10. Jurgen Habermas,On the Internal Relation Between the Rule of Law and Democracy, Chinese Social Sciences Quarterly, No.9 Autumn,1994 (HK).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4年秋季卷,总第4,9期).
    11. Lon L.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12. Martin Loughlin, Sword and Scales, An Examin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w and Politics, Hart Publishing, Oxford-Portland Oregon, 2000.
    13. Paul Dekker,Civil society and the nonprofit sector in the Netherlands,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Legal Environment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Oct,2003, Beijing.
    14. Philip C.C.Huang,“Public Sphere”/“Civil Society“in China? The ThirdRealm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Modern China,vol.19, No.2, April, 1993.
    15. Qiusha Ma, The Governance of NGOs in China Since 1978:How Much Autonomy ? Nonprofit and Voluntary Sector Quarterly, vol.31, No.3, September 2002.
    16. Richard Fries, 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Civil society,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Legal Environment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Institute of Law,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Oct, 2003, Beijing.
    17. RonaldDworkin,Law’sEmpire, HarvardUniversityPress,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86.
    18. Sangeeta Kamat, The Privatization of Public Interest: Theorizing NGO discourse in A Neolibera l Era,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11:1 February 2004.
    19. Xin Zhang and Richard Baum, Civil Society and The Anatomy of A Rural NGO, The China Journal, No.52, July 2004.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