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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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能否实现其立法目的,真正为公众参与提供法律保障,取决于其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正是立法得以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然而,现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却已使得其无法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故此,本文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为对象,探讨健全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的构建。
     论文在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及其体系构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界定的基础上,对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的规定进行了梳理,重点分析了现有实施机制的现状,虽然其在程序、制度、体制以及公众参与能力建设上有所构建,但是却存在较多问题,体现为忽略理论基础,指导原则不明确;缺乏专门的程序立法,现有程序规定存在较多缺陷,无法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的实施提供完善的程序保障;虽然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法律监督制度有所构建但不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和法律救济制度缺失;执法和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制约着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在执法与司法环节的实施;公众参与能力建设不足,缺乏公众基础保障。构建健全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应该针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立法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从这五个方面的问题入手,包括:确立利益衡平的理论基础,明确环境利益优先原则和权力——权力制衡原则;程序方面,制定专门的程序立法,明确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及其程序,建立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制度方面,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法律监督制度,构建法律责任制度和法律救济制度;在执法体制上,健全环境执法体制、消除地方保护主义、赋予强制执行权和完善执法责任规定,在司法体制上,针对司法地方化,改革司法机关的人事和财政体制,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在公众参与能力建设方面,加强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培育公众的参与权利意识,促进公众参与有效组织体制的形成以及完善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奖励制度。
Life of the law lies in its enforcement. Whether the legisl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uld realize its legislative purpose and could really provide legal guarantee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depends on whether the legislation could be effectively enforced.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mechanism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just the important safeguard of the comprehensive and effective enforcement of the legislation. However, the existent problems of the existing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mechanism have made the mechanism not to provide the powerful guarantee for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egislation. So, taking the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mechanism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s the study objec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und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mechanism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On the base of defining the legisl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s system structure and the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mechanism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paper hackles Chinese provisions of the legisl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existing enforcement mechanism. The mechanism has have some construction on procedure, institution, system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capacity building, but there exists many problems, including: ignores the theory base and the guiding principles are indefinite; lacks special procedure law, the existing provisions of procedure have many defects and can’t provide the perfect procedure safeguard for the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the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publishing system and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are imperfect, lacks the legal liability system and the legal relief system; the existent problems of the system of law enforcement and judicature restricts the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in law enforcement and judicature; public participation capacity building is deficient and lacks the safeguard of public base. To construct sound legislation enforcement mechanism should aim at these problems, starts with perfecting these five aspects, including: establishes the theory base of interest balance and nails down the principle of environmental interest prior and the principle of power-right checks and balances; on the procedure, makes the special procedure law, nails down the concrete form and procedur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sets up the feedback mechanism of the public opinions; on the institution, improves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publishing system and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and constructs legal liability system and legal relief system; on the system of law enforcement, improves the environmental system of law enforcement, eliminates regional protectionism, endows enforcement powers and improves the responsibi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nd on the system of judicature, aiming at the regional protectionism in judicature,reforms the system of judicial personnel and finance,strengthens the supervision to the judicial body; on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capacity building, reinforces propaganda and educa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cultivates the participation right consciousness of the public, promotes the forming of effective organizational system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perfects incentive system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引文
1 沈家本著:《历代刑法考·刑制总考》,中华书局 1985 年版,第 34 页。
    3 参见《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4 参见程宗璋:《论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问题》,载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 年第 9 期,第 132 页。
    1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501-505 页。
    3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11-312 页。
    4 [美]庞德著:《法理学》第 1 卷(英文),1959 年,第 353 页。转引自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11 页。
     1 蔡守秋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40 页。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92 年版,第 1492 页。
    1 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1276,2006 年 8月 24 日访问。
    2 李启家:《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1190,2006 年 9 月 8日访问。
    1 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39 页。
     1 《中国将对公众参与环保立法保护:公众可依此起诉》,载于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5/16/ content_4550891.htm,2006 年 8 月 24 日访问。
     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 12 条第 3 款。
    1 参见李艳芳著:《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70 页。
    4 林来梵:《宪法不能全然没牙》,载于《法学》2005 年第 6 期,第 90 页。
     1 参见黄冀军:《公众参与呼唤程序保障》,载于《中国环境报》2006 年 4 月 21 日。
    1 详情可参见:http://www.fon.org.cn/content.php?aid=6629,2006 年 10 月 29 日访问。
    2 参见王灿发、许可祝:《中国环境纠纷的处理与公众监督环境执法》,载于《环境保护》2002 年第 5 期,第7 页。
    1 王振民:《法院与宪法——论中国宪法的可诉性》,载于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19 页。
    2 高帆主编:《行政执法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6 页。
    1 李雅萍:《环境执法难浅析》,载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环境执法研究与探讨》,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77 页。
    2 参见王灿发:《“环保风暴”的影响及其显现的环境执法问题》,载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 年第 4 期,第 18 页。
    2 王灿发:《论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载于《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 4 期,第 56 页。
    3 张卫平等著:《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6 页。
    1 李修源著:《司法公正理念及其现代化》,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32 页。
    2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中 8 类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受理》,载于 http://www.fatianxia.com/blog_list. asp?id=7241,2007 年 3 月 31 日访问。
    1 参见郗小林、樊立宏、邓雪明:《中国公众环境意识状况公众调查结果剖析》,载于《中国软科学》1998 年第 9 期,第 24 页。
    2 参见《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 2005 年度报告》。
    1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71-372 页。
    2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73 页。
    3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70 页。
    1 李秀清主编:《法律格言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2 页。
    2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49 页。
    1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154 页。转引自曹南屏:《论司法公正及其制度保障》,载于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4 页。
    2 [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373-374 页。
    1 范娟、李希昆:《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听证程序》,载于《成人高教学刊》2006 年第 4 期,第 47 页。
    2 参见赵国青主编:《外国环境法选编》(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3 参见赵国青主编:《外国环境法选编》(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4 张平:《环保法修改初步框架浮出水面 称将升级为基本法》,载于 http://big5.ce.cn/cysc/hb/gdxw/200604/07/t 20060407_6635948.shtml,2007 年 1 月 4 日访问。
    2 汪劲:《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之公众参与问题研究——兼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的施行》,载于《法学评论》2004 年第 2 期,第 111 页。
    3 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听证会这种公众参与形式,但实践中运用很少。2005 年 4 月 13 日,国家环保总局就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举行公开听证,这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首次进行的公众听证会。
    2 汪劲:《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之公众参与问题研究——兼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的施行》,载于《法学评论》2004 年第 2 期,第 110 页。
    3 参见阎锐:《加拿大公众参与的组织和管理》,载于《新疆人大》2005 年第 12 期,第 42 页。
     1 参见李艳芳著:《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67-68 页。
    1 参见李奇伟:《环境知情权立法问题初探》,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1370,2006 年 9 月12 日访问。
    2 参见赵国青主编:《外国环境法选编》(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1 参见《the Aarhus Convention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and Access to Justice in Environmental Matters》.
    2 参见《the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Regulations 2004》.
    3 参见冯敬尧:《公众参与机制研究——以环境法律调控为视角》,载于王树义主编:《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6-27 页。
    4 参见蔡守秋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712 页。
    5 参见《the Emergency Planning and Community Right-To-Know Act》.
    1 参见《the Aarhus Convention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and Access to Justice in Environmental Matters》.
    3 郁建兴:《法治与德治衡论》,载于《哲学研究》2001 年第 4 期,第 15 页。
    
    1 参见张梓太著:《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商务印书馆 2004 年版,第 42 页。
     1 张卫芳:《我国信访法律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来源于中国期刊网。
    1 马怀德著:《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转引自王卫星:《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探析》,载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 年第 1 期,第 68 页。
    2 张卫芳:《我国信访法律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来源于中国期刊网。
    3 陈泉生著:《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97页。
    
    1 参见《信访条例》第 2 条。
    2 张树义:《WTO 与中国行政救济制度》,载于《行政法学研究》2004 年第 4 期,第 7 页。
     1 毛颖颖:《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来源于中国期刊网。
    2 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63 页。
    3 参见王灿发:《论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载于《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 年第 4 期,第 58 页。
    1 参见汪劲:《美国的环境执法》,载于 http://www.law-walker.net/detail.asp?id=3335,2006 年 9 月 22 日访问。
    2 参见张联、张玉军:《欧洲等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载于《世界环境》2002 年第 5 期,第 44 页。
    3 参见《总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建方案》和《总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建方案》。
    1 谢鹏程著:《基本法律价值》,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46 页。
    2 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64 页。
    3 参见蔡守秋:《国外加强环境法实施和执法能力建设的努力》,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 535,2006 年 4 月 8 日访问。
    1 详细内容参见邓正来著:《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商务印书馆 2006年版。
     1 任允正:《司法制度比较研究》,51、116 页。转引自马骏驹、聂德宗:《当前我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载于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3 页。
    2 参见杜清森:《论中国的司法改革(三)》,载于《公安大学学报》1999 年第 3 期,第 69-70、74 页。
    
    1 参见吕忠梅主持:《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6 页。
    2 吕忠梅主持:《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85 页。
    1 李步云、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载于《法学研究》2003 年第 4 期,第 76 页。
    2 李步云、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载于《法学研究》2003 年第 4 期,第 79 页。
    3 曾坚:《对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历史考察及反思》,载于《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年第 1 期,第36 页。
    1 参见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以非政府组织(NGO)为中心》,载于《浙江社会科学》2004 年第 2 期,第 86 页。
    2 参见汪劲、严厚福、孙晓璞编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1 页。
    1 参见黄桂琴:《论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载于《河北法学》2004 年第 1 期,第 57-58 页。
    2 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
    3 蔡守秋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53 页。
    4 参见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第 82 页。
    2 王灿发主编:《环境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83 页。
    3 汪劲、严厚福、孙晓璞编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82 页。
    4 叶俊荣:《民众参与环保法令之执行:论台湾地区引进美国环境法上“公民诉讼制度”之可行性》,载于《环境政策与法律》,月旦出版公司 1993 年版。转引自汪劲、严厚福、孙晓璞编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84 页。
    5 赵国青主编:《外国环境法选编》(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12 页。
     1 参见王灿发:《论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保护奖励制度》,《环境保护》1994 年第 2 期,第 24-25 页。
    1.沈家本著:《历代刑法考·刑制总考》,中华书局 1985 年版。
    2.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3.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4.蔡守秋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92年版。
    6.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
    7.李艳芳著:《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8.吕忠梅著:《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9.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10.高帆主编:《行政执法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0 年版。
    1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环境执法研究与探讨》,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12.张卫平等著:《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13.李修源著:《司法公正理念及其现代化》,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2 年版。
    14.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版。
    15.李秀清主编:《法律格言的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16.[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17.赵国青主编:《外国环境法选编》(第一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
    18.王树义主编:《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19.张梓太著:《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商务印书馆 2004 年版。
    20.陈泉生著:《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
    21.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 4 卷),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22.谢鹏程著:《基本法律价值》,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
    24.邓正来著:《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商务印书馆 2006 年版。
    25.吕忠梅主持:《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25.汪劲、严厚福、孙晓璞编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年版。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56 年版。
    27.王灿发主编:《环境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1.程宗璋:《论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问题》,载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 年第 9 期。
    2.林来梵:《宪法不能全然没牙》,载于《法学》2005 年第 6 期。
    3.王灿发、许可祝:《中国环境纠纷的处理与公众监督环境执法》,载于《环境保护》2002 年第 5 期。
    4.王振民:《法院与宪法——论中国宪法的可诉性》,载于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5.王灿发:《论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载于《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 年第 4 期。
    6.李雅萍:《环境执法难浅析》,载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环境执法研究与探讨》,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7.王灿发:《“环保风暴”的影响及其显现的环境执法问题》,载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 年第 4 期。
    8.黄桂琴:《论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载于《河北法学》2004 年第 1 期。
    9.郗小林、樊立宏、邓雪明:《中国公众环境意识状况公众调查结果剖析》,载于《中国软科学》1998 年第 9 期。
    10.李艳芳:《对我国环境法“协调发展”原则重心的思考》,载于《中州学刊》2002 年第 2 期。
    11.曹南屏:《论司法公正及其制度保障》,载于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12.范娟、李希昆:《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听证程序》,载于《成人高教学刊》2006 年第 4 期。
    13.汪劲:《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之公众参与问题研究——兼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的施行》,载于《法学评论》2004 年第 2 期。
    14.阎锐:《加拿大公众参与的组织和管理》,载于《新疆人大》2005 年第 12 期。
    15.冯敬尧:《公众参与机制研究——以环境法律调控为视角》,载于王树义主编:《环境法系列专题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16.郁建兴:《法治与德治衡论》,载于《哲学研究》2001 年第 4 期。
    17.张卫芳:《我国信访法律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来源于中国期刊网。
    18.王卫星:《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探析》,载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 年第 1期。
    19.张树义:《WTO 与中国行政救济制度》,载于《行政法学研究》2004 年第 4 期。
    20.毛颖颖:《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河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来源于中国期刊网。
    21.王曦、杨兴:《试论环保执法的现实障碍及其法律对策》,载于吕忠梅、徐祥民主编:《环境资源法论丛》(第 4 卷),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22.张联、张玉军:《欧洲等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载于《世界环境》2002 年第5 期。
    23.马骏驹、聂德宗:《当前我国司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载于张卫平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版。
    24.杜清森:《论中国的司法改革(三)》,载于《公安大学学报》1999 年第 3 期。
    25.李步云、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载于《法学研究》2003 年第 4 期。
    26.曾坚:《对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历史考察及反思》,载于《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年第 1 期。
    27.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以非政府组织(NGO)为中心》,载于《浙江社会科学》2004 年第 2 期。
    28.叶俊荣:《民众参与环保法令之执行:论台湾地区引进美国环境法上“公民诉讼制度”之可行性》,载于《环境政策与法律》,月旦出版公司 1993 年版。转引自汪劲、严厚福、孙晓璞编译:《环境正义:丧钟为谁而鸣》,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29.王灿发:《论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保护奖励制度》,《环境保护》1994 年第 2 期。
    1.李启家、李丹:《环境法的利益分析之提纲》 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1276
    2.李启家:《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1190
    3.《中国将对公众参与环保立法保护:公众可依此起诉》 载于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5/16/content_4550891.htm
    4.《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案例二:为了绿色家园——深港西部通道侧接线环保维权事件侧记》 载于 http://www.fon.org.cn/content.php?aid=6629
    5.《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中 8 类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受理》 载于 http://www.fatianxia.com/blog_list.asp?id=7241
    6.张平:《环保法修改初步框架浮出水面 称将升级为基本法》 载于 http://big5.ce.cn/cysc/hb/gdxw/200604/07/t20060407_6635948.shtml
    7.郄建荣、肖黎明:《环境民主:推动公众全面参与环保——<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草案研讨会实录》 载于 http://www.clapv.org/new/show.php?id=1572
    8.李奇伟:《环境知情权立法问题初探》 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1370
    9.张沉:《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环保总局应升格环保部》 载于 http://business.sohu.com/20061217/n247091016.shtml
    10.汪劲:《美国的环境执法》 载于 http://www.law-walker.net/detail.asp?id=3335
    11.蔡守秋:《国外加强环境法实施和执法能力建设的努力》 载于 http://www.riel.whu.edu.cn/show.asp?ID=535
    12.黄冀军:《公众参与呼唤程序保障》,载于《中国环境报》2006 年 4 月 21 日。
    13.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 2005 年度报告》。
    14.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
    1.《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2 .《 the Aarhus Convention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 and Access to Justice in Environmental Matters》
    3.《the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Regulations 2004》
    4.《the Emergency Planning and Community Right-To-Know Act》
    5.《the United States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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