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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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础性问题之一,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成为区分不同行政法基础理论的显著标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在很多法律领域都有表现,本文主要针对行政法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界对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的各种主要观点,并指出目前研究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本文研究的难点、重点、创新点。
     其次,从利益的本质、特点及分类出发,逐渐延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内涵,并通过在当前法律规范中的实证考察研究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般关系。
     本文接着从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失衡的角度出发,分别证伪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利益的观点,并从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理论的发展中吸取有关平衡理念的合理因子,取得对构建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有益的启示。
     在此基础上,笔者着重探讨了我国行政法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理论依据。首先从哲学上证实一般平衡状态存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引申到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最后提出二者平衡的内涵和判断标准。
     最后,笔者分别探讨了我国行政法上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制约和激励机制问题,并具体应用到行政法的各个组成部分中去,回应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需要。
The relation between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has been one of the foundation problems in the research area of administration law. Making different answers to this question will become distinguishing analyses which distinguish different administration law foundational theories.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have a performance in a lot of law realms, this text mainly aims at the "balance" of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based on administration law.
     Firstly this text looked back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various main standpoints of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contents and their correlations, and point out flaws and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tudy and put forward the crux and innovation of this text research.
     Secondly, setting out from the essence, characteristics and classification research of interests, the text spreads to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content gradually, and studies the general relation between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through investigating at current the substantial evidence within the law norm.
     Then from the angle of out of balance between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this text certificate it false that unilaterally to emphasize respectively some interests, and absorb the reasonable factor of relevant equilibrium principle about balance views from the west two greatest law systems, obtaining some knowledge to set up an equilibrium beneficial apocalypse of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n this foundation, the writer emphasized to inquiry into the theories basis of the balance between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n administration law in our country. The possibility and necessity confirmed from the general equilibrium exist in the philosophy, leads to the balance between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n administration law, then the writer put forward the content of the balances and the judge standard.
     Finally, the writer inquired into drive and restriction mechanism respectively in order to carry out the balance between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on the administration law in our country, and concretely apply it to each part of the administration law, responding the demand of public interests and personal interests' balance.
引文
1 [英]边沁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8页。
    2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 著:《法律、立法与自由》(二、三卷),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3 A Theory of Social Interests,《美国社会学学会论文和记录汇编》,第15期,16(1921)。转引[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页。
    4 [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的权利》,见黄楠森、沈宗灵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上册,34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5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文2版,上册,3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6 [法]霍尔巴赫:《社会体系》,见黄楠森、沈宗灵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上册,142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7 转引自(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4-185页。
    8 [法]马里旦:《人权和自然法》,见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670—671、67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9 [法]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中文1版,94页,重庆,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1984.
    10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文1版,384—385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11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中文1版,189—190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又见沈宗灵、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册,354页,成都,四川人们出版社,1994.两处的译文略有不同。
    12 [日]浦部法穗:《宪法学教室Ⅰ》,见沈宗灵、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册,100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13 详见罗豪才等:《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14 沈岿:《试析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15 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
    16 参见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罗豪才等著:《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7 见陈庆云、鄞益奋:《论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利益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5期。
    18 CassR. Sunstein, Legal Resoning and Political Conflict, New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39.
    19 参见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3页。
    20 参见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页。
    21 参见郑成良:《权利本位论》,《中国法学》1991年第1期,第31-32页。
    22 参见张江河著:《利益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4页。
    24 转引自(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4-185页。
    25 转引自(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6-187页。
    26 [英]边沁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8页。
    27 A Theory of Social Interests,《美国社会学学会论文和记录汇编》,15期,16(1921)。转引[美]E·博登海默 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页。
    28 俞可平著:《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页。
    29 [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法律、立法与自由》(二、三卷),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30 同上,第3页。
    31 周小梅:《论行政公益诉讼》,苏州大学法学院2004届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32 Morgan, Douglas F.(1994)。The public interest. In Cooper, Terry L. ed.(1994). Handbook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 New York: MarcelDeckerlnc.p127.
    33 参见(台)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56页。
    34 参见(台)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1997年版,第161页。
    35 转引自(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87页。
    36 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7-38页。
    38 李友根:《社会整体利益代表机制研究》,《南京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年第2期。
    39 (台)马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页。
    40 道格拉斯·C·琼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41 胡鞍钢主编:《中国:挑战腐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42 参见陈庆云等:《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利益》,《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9期。
    44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一卷,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5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一卷,38—39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2。
    46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1版,第一卷,人民出版社,677、678页,1972。
    47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3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48 尽管没有明确提出“管理论”的概念,但从其行政法理念及实在法可以总结出其最接近“管理论”。另外我国也曾经是“管理论”盛行的国家之一。参见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9 参见傅殷才、颜鹏飞:《自由经营还是国家干预》,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62~165页。
    50 参见姜明安:《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罗豪才等著:《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第二辑),2003年版,第122-123页。
    51 参见瓦西林科夫:《苏维埃行政法总论》,姜明安、武树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7页。
    52 [苏]马诺辛等著:《苏维埃行政法》,第3页。
    53 [苏]卡列娃、费其金主编:《苏维埃国家和法的基础》,第102页。
    54 傅殷才、颜鹏飞著:《自由经营还是国家干预》,第95-96页。
    55 [英]亚当·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7页。
    56 [英]坎纳范著:《影响人类命运的七位经济学大师》,杨建文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页。
    57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第1页。
    58 [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的权利》,见黄楠森、沈宗灵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上册,34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59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文2版,上册,3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60 [法]霍尔巴赫:《社会体系》,见黄楠森、沈宗灵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上册,142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61 [法]马里旦:《人权和自然法》,见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670—671、67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62 [法]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中文1版,94页,重庆,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1984.
    63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中文1版,384—385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64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中文1版,189~190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又见沈宗灵、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册,354页,成都,四川人们出版社,1994.两处的译文略有不同。
    65 [日]浦部法穗:《宪法学教室Ⅰ》,见沈宗灵、黄楠森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下册,100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66 [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12版下卷)第1296页。
    67 在本文即将完稿之际,正是重庆拆迁“钉子户”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时。可以说拆迁事件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失衡的典型表现。当然,这里既有利益配置的问题,又有公共利益具体界定程序的问题。
    68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修订第3版,第978页。
    6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6页。
    70 麻宝斌:《公共利益与公共悖论》,《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95页。
    71 参见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的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40-244页。
    72 参见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73 参见沈岿:《浅析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74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18页。
    75 参见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在其基础上,笔者以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平衡的视角进行了分析。
    76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7月第3版,第582页。
    77 [日]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朱绍文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45页。
    [1] [英]边沁著:《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2] [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著:《法律、立法与自由》(二、三卷),邓正来、张守东、李静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0年版。
    [3] [美]E.博登海默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
    [4] 黄楠森、沈宗灵主编:《西方人权学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5]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文2版,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6] [台]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上),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7] 法学教材编辑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8] [法]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1984年版。
    [9]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10] 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1] 罗豪才等著:《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第二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 CassR. Sunstein, Legal Resoning and Political Conflict, New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13]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4]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15] 张江河著:《利益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7] 俞可平著:《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8] [台]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年版。
    [19] 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20] [台]马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月旦出版社 1997年版。
    [21] 道格拉斯·C·琼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22] 胡鞍钢主编:《中国:挑战腐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4]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25] 傅殷才、颜鹏飞:《自由经营还是国家干预》,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6] 瓦西林科夫:《苏维埃行政法总论》,姜明安、武树臣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27] [苏]马诺辛等著:《苏维埃行政法》,群众出版社。
    [28] [苏]卡列娃、费其金主编:《苏维埃国家和法的基础》。
    [29] [英]亚当·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 1981年版。
    [30] [英]坎纳范著:《影响人类命运的七位经济学大师》,杨建文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1]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文2版,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32] [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著:《经济学》(第12版下卷)。
    [33] 《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修订第3版。
    [3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5] 沈岿:《平衡论:一种行政法的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6]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
    [37] [日]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朱绍文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 1992年版。
    [38] 李娟:《行政法控权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 罗豪才等:《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一期。
    [2] 沈岿:《试析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3] 陈庆云、鄞益奋:《论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利益分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5期。
    [4] 郑成良:《权利本位论》,载《中国法学》1991年第1期。
    [5] 周小梅:《论行政公益诉讼》,苏州大学法学院2004届硕士学位论文。
    [6] Morgan, Douglas F.(1994).The public interest. In Cooper, Terry L. ed.(1994). Handbook of Administrative Ethics, New York: MarcelDeckerInc, p127。
    [7] 李友根:《社会整体利益代表机制研究》,载《南京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2年第2期。
    [8] 陈庆云等:《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利益》,载《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9期。
    [9] 麻宝斌:《公共利益与公共悖论》,载《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95页。
    [10] 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11] 沈岿:《浅析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12] 罗豪才、宋功德:《行政法的失衡与平衡》,《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13] 罗豪才、宋功德:《现代行政法学与制约、激励机制》,载《中国法学》2000年第3期。
    [14] 包万超:《行政法平衡理论比较研究》,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
    [15] 李娟:《行政法中平衡论的对立观念探源》,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5期。
    [16] 胡建森、邢益精:《公共利益概念透析》,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17] 李春成:《公共利益的概念建构评析—行政论理学的视角》,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18] 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对市场经济中公平问题的另一种思考》,载《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
    [19] 张千帆:《“公共利益”是什么?——社会功利主义的定义及其宪法上的局限性》,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
    [20] 杨寅:《公共利益的程序主义考量》,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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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王麟:《利益关系的行政法意义》,载《法学》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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