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期间的封锁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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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中法之间宗藩体制和殖民体制的对立,维护自身利权的斗争,1883年12月爆发了中法战争。1884年5月两国虽然签订《李福协定》握手言和,但在北圻根深蒂固的矛盾并未消除,6月便爆发了谅山事件。法国为强索赔款,乃定“据地为质”之策,先攻福州,再犯台北。在清政府的顽强抵抗下,法国未能如愿“据地”,遂又开始搜查公海、阻禁漕粮、封锁北海。其封锁措施逐渐脱离了“据地为质”的范畴,转为通过各种方式对华施压。法军的封锁几近一年,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在封锁期间,清政府实施了诸多应对措施,总体上具有正义性和必要性。
As China's suzerain-vassal system and the French colonial system of confrontation,China and France maintain their respective interests of the struggle,the Sino-French War broke out in the December 1883. Although the two countries signed a peace agreement in the May 1884, the deep-rooted contradictions about North Vietnam still existed. Therefore, Lang Son incident inevitably broke out in the June. In order to obtain compensation, France decided to occupy the land of China as a pledge. French military first bombarded Fuzhou, and then attacked Taipei. As the Qing government's stubborn resistance, France failed to achieve the desired plan. Thus, the French warships began to search the high seas, intercept transport ships carrying food and blockade the port of BeiHai. France gradually gave up the purpose of occupying the land of China,and started to take various means to exert pressure on the Qing government. France's blockade lasted for almost a year, but did not achieve the desired results. During the period, the Qing government had taken many measures, which was just and necessary on the whole.
引文
[1]张孙彪、王民:《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在“台湾封锁”问题上的外交努力》,台湾研究集刊,2006年1月第1期。
    [2]戚其章:《刘铭传抗法保台与法国“担保政策”的破产》,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3]戚其章:《刘铭传抗法保台与法国“担保政策”的破产》,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
    [1]廖宗麟:《中法战争期间“战越牵敌”策的制订和实施》,安徽史学,2003年第2期。
    [2]戚其章:《南洋海军援台与中发镇海之役》,社会科学辑刊,1995年第6期。
    [3]高嘉懿:《中法战争中的晚清外交》,军事历史研究,2005年第3期。
    [4]张孙彪、王民:《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在“台湾封锁”问题上的外交努力》,台湾研究集刊,2006年第1期。
    [5]田涛:《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的国际法实践》,天津师范大学“经济-社会史评论”网站,http://www.tjnu.edu.cn/shehuishi/bentu/article/bentu 101.htm 。
    [1]1834年越南阮朝明命皇帝将全境分为三圻。北部为北圻,又称东京;中部为中圻;南部为南圻,后为法国强据,建成交趾支那殖民地。
    [1]邵偱正著:《中法越南关系始末》,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第30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三),中华书局,1999年9月第1版,第6页。
    [3]《法国外交文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第120、130页。
    [1]《中法越南关系始末》,第77页。
    [2]《法国外交文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128页。
    [3]《中法越南关系始末》,第50页。
    [4]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第89页。
    [5]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99辑,刘彦著:《中国近时外交史》,文海出版社,1983年,第127页。
    [6][英]季南著:《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商务印书馆,1984年5月第1版,第89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三),第282页。
    [8]《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89页。
    [9]《申报》影印本(一八八三年七月一十二月),上海书店,1983年8月,第49页。
    [1]《申报》影印本(一八八三年七月一十二月),上海书店,1983年8月,第405页。
    [2]《法国外交文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178页。
    [3]《法国外交文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140页。
    [4]《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53页。
    [5]《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87、103页。
    [6]《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162页。
    [7]黄遵宪撰:《越南篇》,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辑,佚名辑:《中法战争资料》,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190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中华书局,1995年11月第1版,第632、633页。
    [2]《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156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一),中华书局,1996年3月第1版,第866页。
    [4]《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170页。
    [5]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法军侵台档》(一),台湾银行,1964年3月,第3页。
    [1]《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89页。
    [2]《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05页。
    [3]《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34页。
    [4]《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51、352页。
    [5]《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68页。
    [6]《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81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93页。
    [2]杨坚校补:《郭嵩焘奏稿》,岳麓书社,1983年7月第1版,第406页。
    [3]《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310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216页。法国曾先后提出三个索赔方案,其一是中国向法国赔偿2亿5千万法郎(约合银3570万两),其二是中国向法国赔偿8000万法郎(约合银1140余万两),其三是中国向法国赔偿5000万法郎(约合银700余万两)。后来法国又提出不索赔款,但中国须将基隆、淡水交由法国托管九十年,以此作为抵偿。(戚其章著:《刘铭传抗法保台与法国“担保政策”的破产》,《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3期。)
    [5]《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22、223页。
    [1]《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25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807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281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46页。邵偱正先生认为,李鸿章应对谅山事件担负全责。1884年5月初福禄诺曾向李要求中国限期撤回北圻驻军,当时李只是陈述此举之困难情形,未予明确拒绝,事后亦未据实入奏,遂使清政府不知津约有限期撤兵一节。(邵偱正著:《中法越南关系始末》,第175-182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40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一),第778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89页。
    [8]《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35页。
    [1]《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55页。法国为避免列强的干涉,而避免在列强拥有重大经济利益的城市用兵。马江之战后,它就立即宣布上海不在交战范围之内,以抚慰各国的情绪。(《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47页。)
    [2]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第557页。闽海关副税务司贾雅格的记载称,8月24日法军企图在船厂登陆,但因发现船厂后山的清军而作罢。(《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18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40页。
    [4]《醇亲王奕譞致军机处尺牍》,《中法战争》(五),第65页。
    [5]戚其章先生认为法国的“据地为质”计划有一个演变过程,从7月上旬开始是占据福州和基隆;从8月中旬开始是占领基隆及其煤矿,以及旅顺和威海卫;从9月中旬开始是以占据基隆、淡水及其附近煤矿为先务,继之再占据旅顺和威海卫。(戚其章:《刘铭传抗法保台与法国“担保政策”的破产》,《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3期。)此说之第二阶段欠妥。8月下旬马江之战后,法国内部就“担保品”的地点选择发生争论。巴德诺与孤拔主张直接北上封锁渤海湾,夺取旅顺、威海卫,阻断海运漕粮。9月初茹费理曾同意孤、巴的意见,但经过权衡,9月下旬最终决定首先攻台。正因为这个讨论,法舰在马祖澳停泊1月而无战事。
    [1]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39、540页。
    [2]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中华书局,1983年8月新1版,第224页。
    [3]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41页。
    [4]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39页。
    [5]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45页。
    [6]《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46、247页。
    [1]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62页。
    [2]《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78页。
    [3]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63页。
    [4]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73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13页。
    [6]《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79页。
    [7]《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2页。
    [8]《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59、563页。
    [1]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64页。
    [2]《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57、267、268页。
    [3]《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6、267页。
    [4]《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5页。
    [5]《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9页。
    [6]《<英国议会文件>有关法军封锁台湾的信件选译》,《福建文博》1985年第1期,第213页。转引自:张孙彪、王民:《中法战争时期清政府在“台湾封锁”问题上的外交努力》,《台湾研究集刊》,2006年第1期,第41页。
    [7]杨志本、王苏波:《中法战争中的孤拔舰队》,广西社会科学编辑部编:《中法战争史专集》,广西社会科学,1986年12月,第80页。
    [8]英国表示,如果法国把军事行动局部化并不在公海搜查虏获船只,则英国仅实施“投效外国军队条例”,而不宣布局外中立,这样法军可通过香港获取补给。(《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54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页。
    [2]《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89、197页。
    [3]《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26页。打狗即今之高雄。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92页。
    [5]《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26页。
    [6]《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73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362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27页。
    [3]《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15页。据闽海关税务司法来格记载,当时马江法军共1830人。
    [4]《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79页。
    [5]《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380页。
    [6]《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88页。
    [7]《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92页。
    [8]《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495页。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致福州将军穆图善信札亦称基隆为“瘟疫时兴之地,恐生者难以休息,病者难免死亡”。(《中法战争期间驻闽台部分官员信札》,《历史档案》1998年第4期。)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40页。
    [2]杨志本、王苏波:《中法战争中的孤拔舰队》,《中法战争史专集》,第80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36页。
    [4]《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97页。
    [5]《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504页。
    [6]《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97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44页。
    [8]杨志本、王苏波:《中法战争中的孤拔舰队》,《中法战争史专集》,第78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77页。
    [2]《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86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82页。
    [4]1884年12月,英国宣布香港供应军舰的用煤,只准够其驶至本国最近的港口。法国以自己并未限制中国自港输入军火为由,要求香港放宽供煤限制。英国正在考虑之际,法国宣布行使交战国的全部权利。英国后又向法表示,如果法国放弃公海搜索权,英国可能让步。(《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74、175页。)
    [5]《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97页。
    [1]《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50页。
    [2]王留喜:《中法战争期间法国的困境与结果》,《天中学刊》2003年第3期。法国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巴斯蒂夫人认为,1880年代初的法国,从经济形势上看是一个弱国,它面临难以克服的国内外困难局势和法国社会经济结构本身造成的困难。普法战争给法国造成经济危机;法国在国际上又处于孤立地位;国内政治也不安定,各派政治势力分歧、分裂。而且,茹费理的远东殖民策略也受到不少众议院议员的抵制。([法]玛利亚娜·巴斯蒂-布吕吉尔:《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法国的经济政治概况》,《中法战争史专集》,第206-226页。)
    [3]《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9页。
    [4]《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89页。
    [5]《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89页。
    [1]《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90页。
    [2]《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57页。
    [3]《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4页。
    [4]《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7页。
    [5]《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68页。
    [6]《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78、279页。
    [7]《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81页。
    [1]《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91页。
    [2]为避免引起英国的反对,法国将禁米区域限定在广州以北口岸。(《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77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99页。
    [4]《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41页。
    [5]《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30页。1856年的《巴黎宣言》规定:中立国船只可装运交战国货物;不得掳掠交战国船只装运之中立国货物,但战时违禁品不在此例。
    [1]《左宗棠全集》(十一),上海书店,1986年6月,第9235页。
    [2]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4月第1版,第568页。
    [3]《李鸿章全集》(二),海南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826页。
    [4]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47页。
    [1]《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445页。
    [2]《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15、216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42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79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27页。
    [4]《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31页。
    [5]曾国荃撰:《曾忠襄公全集》,《中法战争》(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第275、277页。
    [6]《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26页。
    [7]刘铭传撰:《刘壮肃公奏议》,《中法战争》(三),第141、144页。
    [8]《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25页。
    [9]《中法越南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63页。
    [1]孤拔要求利士比清除淡水港口中的水雷和障碍,保证执行封锁任务的战舰能够自由进出。利决定通过军队登陆,来实现这一目标。(罗亚尔撰:《中法海战》,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第567页。)
    [2]欧阳利见撰:《金鸡谈萃》,《中法战争》(三),第236页。
    [3]欧阳利见撰:《金鸡谈萃》,《中法战争》(三),第285页。
    [4]《清实录·德宗实录三》(五四),中华书局,1987年5月第1版,第830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16页。
    [6]《法军侵台档》(一),第9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52、153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17-531页。
    [2]赵尔巽等撰:《清史稿·食货二》(一三),中华书局,1976年7月第1版,第3542、3543页。
    [3]黄鸿寿撰:《清史纪事本末》,上海书店,1986年8月,第442页。
    [4]晚清地方举债经历了三个阶段:通变权益,以应急需(1853-1866):议请借用,定为政策(1867-1894);苟安目前,弥缝一时(1895-1911)。1867年以后,地方举债逐渐为清政府认可,并演成一种政策,但借债一般要得到朝廷的批准。(马陵合:《论晚清地方外债的阶段性特点》,《安徽师大学报》,1996年第1期。)
    [1]《法军侵台档》(一),第12页。
    [2]《清史稿·交通一》(一六),第4428页。
    [3]潘家德:《论晚清政府对外军事借款》,《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4期,第61页。
    [4]《清实录·德宗实录三》(五四),第852页。
    [5]《法国黄皮书》,《中法战争》(七),第291页。
    [6]《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30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85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40页。
    [3]《李鸿章全集》(三),海南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1607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66页。1885年2月1日,巴德诺致信茹费理亦称:“人们对我肯定地说,中国政府已作各种预防手段,以便从明春起,把米粮在中立国旗帜之下,向白河运输。”(《法国黄皮书》,《中法战争》(七),第291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69、573页。
    [6]《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75、176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73、590、591页。
    [8]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02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07页。
    [2]《法军侵台档》(一),第52页。
    [3]《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444页。
    [4]刘铭传撰:《刘壮肃公奏议》,《中法战争》(三),第146、147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234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251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72、176、182、186页。
    [8]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233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13-317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87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89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25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33、534页。投效外国军队条例规定:英人未奉君主牌照,不准私受别国招募,或充陆军或投水师,与英国友邦交战;英国之友邦彼此交战者,其水陆各军势必使用之船,英国照例应不准在英属地面备办整装事宜。
    [6]《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19页。
    [7]《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74页。曾纪泽在向英国外交部要求香港不得向法人提供补给时,指出:“中朝禁牛羊出口,港将自窘,何能助人?”(《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64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74页。
    [2]《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上海人民出版社,第557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09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27页。
    [5]《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494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34页。
    [7]《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95页。
    [1]《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409页。
    [2]《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93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40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73页。
    [5]《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0页。
    [6]《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74页。
    [7]《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36页。
    [8]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15页。
    [9]《法国黄皮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58、287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00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567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380页。
    [4]1884年7月25日刘铭传奏称:“全台防军共四十营。”(刘铭传撰:《刘壮肃公奏议》,《中法战争》(三),第142页。)中法停战之后,刘璈函称:“统计台南北防勇八十余营。”(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733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13页。
    [6]《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225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36页。
    [2]《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33、134、135、136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80、181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18、619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04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619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一),第777、778页。
    [1]《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487、488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12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35、136页。
    [4]《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255页。
    [1]《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66页。
    [2]《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29页。
    [3]《法国外交文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203页。
    [4]《申报》影印本(一八八三年七月一十二月),上海书店,1983年8月,第61页。
    [5]《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73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一),第782页。
    [7]《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86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一),第777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23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12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75页。
    [5]《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45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75页。
    [7]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99页。
    [1]《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84、185页.
    [2]《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52页.
    [3]《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306页.
    [4]《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87页。
    [5]《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年),第186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80页。
    [7]《醇亲王奕譞致军机处尺牍》,《中法战争》(五),第60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70、371页。
    [2]《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33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71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62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66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68、369页。
    [7]《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137、138页。
    [8]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法军侵台档》(三),台湾银行,1964年3月,第386、391页。
    [1]《法国外交文牍》,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第154页。
    [2]《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第171页.
    [3]《醇亲王奕譞致军机处尺牍》,《中法战争》(五),第58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44页。
    [5]《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03页。
    [6]《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18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五),第573页。
    [2]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四),第203页。
    [3]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30页。
    [4]《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80、81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83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21页。
    [1]罗惇曧撰:《中法兵事本末》,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第6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88页。
    [3]罗惇曧撰:《中法兵事本末》,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一),第6页。
    [4]《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90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82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384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79页。
    [2]《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94页。
    [3]《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96、97页。
    [4]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12页。
    [5]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47页。
    [6]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83页。
    [1]《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第273页。
    [2]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470页。
    [1]张振鹍主编:《中法战争》(二),第162页。
    [2]《中法越南交涉资料》,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9月新1版,第200、2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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