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时期的立法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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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周时期,我国古代的立法与司法发生重大变化。东周时期立法、司法的宗旨与目的由维护宗法等级制向维护君主专制的官僚制转变。立法主体由春秋时期的多级立法主体向战国时期的单一立法主体转变,立法内容由不公开向公开转变,立法思想中神权立法思想逐渐削弱。春秋时期司法规则简单粗疏,战国时期趋向于细密化、制度化。在司法活动中,春秋时期宗法等级、亲亲原则发挥着重要作用,君权与族权交织在一起,宗法关系制约了司法权,战国时期国家权力在司法活动中的支配地位增强,宗法等级制对司法活动的影响日渐削弱。
     《周礼》一书对于东周时期法律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周礼》描述了理想化的治国蓝图。《周礼》所述法的公布、司法职官、审理程序、审理期限、刑罚等等制度与东周时期的法律实践不尽相同。《周礼》中所述“束矢”、“钧金”之制,取象征意义,表示正直、清正,战国时期“钧金”之制罕见用于审理案件。《周礼》中所述“路鼓”、“肺石”、“嘉石”等制,据现有资料,在东周时期法律实践中不见采用。
     东周时期立法、司法的发展演变除了地理环境、东周时期生产力的发展等因素外,人们之间的交往活动也起着重要作用。交往行为理论认为交往与生产力的发展同样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基本形式。交往行为理论以语言哲学为基础,追求理想的话语情景,认为“生活世界”构成了人们交往的背景,生活世界分为“文化”、“社会”、“个性”三个层次,法律属于生活世界的“社会”这一层次。
     西周时期、春秋时期宗法等级制构成了人们的生活世界,同时又是人们的行为准则。然而在西周中期、春秋时期,宗法等级制的各种规则在人们的交往活动中渐渐不被严格遵守,违背宗法等级制的情况在周王室及诸侯国中不断出现,宗法等级的规则已经难以再像以前那样起到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与作用,以维护宗法等级为宗旨的法律也难以再像以前那样起到惩罚作用。宗法等级制的合法性发生了危机。
     根据交往行为理论的逻辑发展,法律在人们之间的交往中占据中心地位。法律、法律语言在人们的交往活动中具有转换器的作用。法律包含着各种规则,通过交往行为在实际生活中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只能通过法律而具有抽象的普遍的约束力。因而在春秋中后期至战国前中期,诸侯国立法活动频繁,各国普遍重视法律的变革,立法、司法由维护宗法等级制向维护专制的官僚制转变。东周时期,郑国、晋国、秦国的发展道路的选择及郑国、晋国、秦国的法律制度对东周时期的历史面貌,甚至对中国古代历史发展进程有着深远的影响,晋国、秦国的法律变革尤为重要。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活动确立了集权专制的统治秩序。通过法律确立的君主专制的官僚制又规制了人们之间的交往,构建了人们之间的交往的新生活世界。
     法律程序不只是用以实现实体法律的工具和手段,还承载和映现着独立于实体目标的价值内涵,具有一些独立于实体目标的、与其所要产生的结果无关的内在价值。立法、司法活动的首要目标是公平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冲突与纷争。东周时期的立法、司法虽然也强调法律的公正性,重视公正审理案件,但是由于东周时期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人们对程序价值认识上的不足,在立法方面公开确认人们身份上的特权,在司法方面不同身份的人地位有别,审理案件时存在着司法程序不公正现象。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the Ancient China’s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hadtaken place significant changes. In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the aims and purposes ofthe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had transformed from maintaining the patriarchalhierarchy to maintaining the bureaucracy of safeguard monarchy. Legislative subjectshad transformed from the multi-level legislative subjects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Period to a single legislative subject in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the contents of thelegislation had transformed from not publicly to publicity, in the legislation thoughtthe idea of theocratic legislation had gradually weaken. The Spring and AutumnPeriod judicial rules slipshod,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tend to be fine, andinstitutionalized. Patriarchal hierarchy, kiss principle in judicial activities in the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had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monarchical power and clanauthority had intertwined, the patriarchal relations had constrained judicial power, thestate power of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had enhanced a dominant position, theimpact of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weakening in the judicial activities.
     The book “Zhou-Li” was of great significance of the legal research of theEastern Zhou Dynasty. The book “Zhou-Li” described the idealized governingblueprint. In the book the law publishing, the judicial officials, the trial procedures,the trial period, the penalty system were not exactly the same as the legal practice ofthe Eastern Zhou Period. In the book, the “Shu-Shi”(束矢) system andthe“Jun-Jin”(钧金)system had been taken symbolic significance to represent upright.The“Jun-Jin”(钧金)system had rare used in the adjudication of cases in the WarringStates Period. According to the available information, the“Lu-Gu”(路鼓)system, the“Fei-Shi”(肺石)system and the “Jia-Shi”(嘉石)system had not used in the legalpractice of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In addition to the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productive forces during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people’s communicative action hadalso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evolution of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think people’s communicative action is the samethe basic driving force and the basic form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 as the productiveforce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which based on the philosophy oflanguage, pursue the ideal discourse situations, think the Life World which dividedinto three levels of “culture”,“society” and “personality” constitutes the backgroundof the people’s communicative action, think the law belongs to the “social” level.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which had standardized people’s behavior hadconstituted the Life World in the Western Zhou Period and the Spring and AutumnPeriod. However, in the Mid of the Western Zhou and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the rules of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had not strictly adhered to in the people’scommunicative action, the violation of the rules of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hadconstantly appeared. The rules of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had not been the functionof standardized people’s behavior and maintained the social order, the aims andpurposes of the law which had maintained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had not played apunitive role as before. The legitimacy of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had come to passcrisis.
     According to the logical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the law, the law language which has the function of converter occupies a centralposition in the people’s communicative action. The law contains a variety of rules;people have established social relationships through communicative action in real lifewhich have abstract, universal binding on people’s behavior only through the law.Thus, in the Mid and Late of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nd the Early and Mid ofthe Warring States, the legislative activities frequently, the vassal states had universalemphasized on the legal changes, the aims and purposes of the legislation andjudicature had transformed from maintain the patriarchal hierarchy to maintain thebureaucracy of safeguard monarchy.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the Zheng Guo, the JinGuo and the Qin Guo’s choice of the road of the development and their legal systemhad profoundly impacted on the historical features of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and the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ncient Chinese history. The changes of the law ofthe Jin Guo and the Qin Guo wer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In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the activities of the legal changes of the vassal states had established the dominant order of totalitarian autocracy. The bureaucracy of safeguard monarchy which hadstipulated people’s communitive action had constructed people’s new Life World.
     The legal process is not only the tools and the means of achieve substantive laws,but also load and reflect the intrinsic value of independent of the entity objectives andhas nothing to do with the results which they generate. The primary goals of the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are resolve fairly the conflicts and disputes among theparties. The legislation and judicature in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had stressed thefairness of the law and had emphasized on the impartial adjudicating cases, but due tothe limitations of the social and historical conditions and the insignificancy of thepeople’s knowledge of the value of the program of the Eastern Zhou Period, hadpublicly confirmed people’s identity privilege in the legislation, people’s status weredifferent in the judicial activities, there were injustices of the judicial process in theadjudication of cases.
引文
1[爱尔兰]约翰·莫里斯·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156页。
    2[爱尔兰]约翰·莫里斯·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23-324页。
    3[爱尔兰]约翰·莫里斯·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13页。
    4[德]贡塔·托依布纳:《法律:一个自创生系统》,张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6页。
    1[美]罗伯特·S·萨默斯:《美国实用工具主义法学》,柯华庆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第183页。
    2[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558页。
    3[爱尔兰]约翰·莫里斯·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王笑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280-281页。
    4[德]Hubert Rottleuthner,Matthias Mahlmann:《法律的基础》,张万洪,丁鹏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页。
    5[德]Hubert Rottleuthner,Matthias Mahlmann:《法律的基础》,张万洪,丁鹏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67-168页。
    6[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高鸿钧、张志铭、夏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导论第4-8页。
    7[英]丹尼斯·劳埃德:《法理学》,许章润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61页。
    8[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高鸿钧、张志铭、夏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9[美]德沃金:《法律帝国》,李常青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364、367页。
    1[德]贡塔·托依布纳:《法律:一个自创生系统》,张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4-115页。
    2[德]Hubert Rottleuthner,Matthias Mahlmann:《法律的基础》,张万洪,丁鹏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页。
    3[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670页。
    4[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91页。
    5[比]马克·范·胡克:《法律的沟通之维》,孙国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0页。
    6[英]约瑟夫·拉兹:《法律的权威》,朱峰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94页。
    7[英]H. L. A.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8页。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16—1517页。
    9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74页。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630—2635、2872—2873页。
    2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74页。
    3高明,涂白奎:《古文字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9页。
    4《尔雅·释诂》注
    5《汉书·司马相如传》张揖注。
    6《论衡·是应》。
    7《白虎通·圣人》。
    8阴法鲁、许树安主编:《中国古代文化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61页。
    9王向峰:《井和“井”的文化流延》,《辽宁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37页。
    1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考古学报》,1959年第4期。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48—2749页。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34—1543页。
    4《荀子·强国》。
    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84—5485页。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16—1517页。
    7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448页。
    8《诗经·大雅·文王》。
    9《左传》襄公十三年杨伯峻注,杨伯竣:《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09年,第1000页。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44—2745页。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四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48—2749页。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82—5483页。
    13《左传》宣公十二年。
    1《尔雅·释诂》。
    2《尔雅·释诂》。
    3《论衡·是应》。
    4梁治平:《法意与人情》,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33页。
    5《国语·周语下》。
    6蔡邕:《月令章句》,转引自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62页。
    7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62—863页。
    8蔡邕:《月令章句》,转引自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63页。
    9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62—863页
    10王力主编:《古代汉语》,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62-863页。
    11高亨:《周易大传今译》,济南:齐鲁书社,1998年,第93页。
    1《左传》桓公二年。
    2《左传》哀公十六年。
    3《唐律疏议·名例》。
    4《管子·七臣七主》。
    5《韩非子·饰邪》。
    6《吕氏春秋·离谓》。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页。
    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页。
    9《论语·季氏》。
    1《老子》二十五章。
    2《墨子·经上》。
    3《荀子·劝学》。
    4《荀子·修身》。
    5《韩非子·难三》。
    6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年,第1页。
    7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46页;刘少杰主编:《当代国外社会学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6—207页。
    8[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74页。
    1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58—165、205—258页;[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3-73、243-259页;[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128—180页。
    2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893页。
    3[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69页。
    4[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97页。
    5参阅[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53-98、492—558页。
    6参阅[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页。
    1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167—168、579—587页。
    2参见陈瑞华:《程序正义论》,《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陈端洪:《法律程序价值观》,《中外法学》,1997年第6期。
    3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5—19页。
    1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35页。
    2参见朱立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0页。
    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15—416页。
    1[英]戴维·M.沃克编:《牛津法律大辞典》,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547页。
    2《商君书·更法》。
    3《商君书·壹言》。
    4《韩非子·守道》。
    5《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6《史记·律书》。
    7《汉书·刑法志》。
    8《尚书·汤誓》。
    9《尚书·盘庚》。
    10《左传》昭公七年。
    11《左传》文公十八年。
    12《尚书·吕刑》。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82—5483页。
    2《国语·晋语六》。
    3《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4《国语·鲁语上》。
    5《尚书·甘誓》。
    6《汉书·百官公卿表》注。
    1《左传》昭公六年。
    2《左传》昭公六年。
    3《孟子·万章上》。
    4《史记·殷本纪》。
    5《吕氏春秋·孝行览》引《商书》。
    6《吕氏春秋·孝行览》引《商书》注。
    7《墨子·非乐上》。
    8《韩非子·内储说上》。
    9《左传》昭公七年。
    10《史记·周本纪》。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82—5483页。
    2《左传》文公十八年。
    3《左传》昭公六年。
    4《汉书·刑法志》。
    5《左传》文公六年。
    6《左传》宣公十六年。
    7《国语·周语中》。
    8《左传》襄公十年。
    9《左传》昭公四年。
    10《左传》昭公六年。
    1《左传》昭公六年。
    2《左传》成公十八年。
    3《左传》成公十八年。
    4《史记·秦始皇本纪》。
    5《国语·齐语》。
    6《左传》昭公四年。
    7《左传》昭公六年。
    8《左传》定公九年。
    9《左传》成公元年。
    10《左传》昭公六年。
    11《左传》成公十八年。
    1《左传》僖公十五年。
    2《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3《汉书·刑法志》。
    4《左传》文公六年。
    5《左传》成公十八年。
    6《左传》宣公十六年。
    7《国语·周语中》。
    8《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9《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10《左传》昭公七年。
    11《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1《战国策·楚策一》。
    2《晋书·刑法志》。
    3《七国考》卷十二。
    4《战国策·魏策》。
    5《韩非子·和氏》。
    6《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7《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8《韩非子·和氏》。
    9《吕氏春秋·贵卒》。
    10《说苑·政理》。
    1《史记·商君列传》。
    2《史记·商君列传》。
    3《史记·商君列传》;《史记·秦本记》为“四十一县”。
    4《七国考》卷十二。
    5《战国策·魏策》及注;《史记·货殖列传》及注;《汉书·食货志》。
    6《管子·轻重》及注;《汉书·食货志》。
    7《说苑·反质》。
    8《史记·商君列传》。
    9《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10《战国策·秦策三》。
    1《墨子·兼爱下》引《禹誓》。
    2《尚书·甘誓》。
    3《尚书·盘庚》。
    4《国语·周语上》。
    1《管子·任法》。
    2《管子·君臣上》。
    3“宫”,疑为“官”之误。
    4《管子·法禁》。
    5《管子·立政》。
    6《商君书·壹言》。
    7《韩非子·难三》。
    8《韩非子·守道》。
    9《管子·形势解》。
    1《管子·形势解》。
    2《管子·心术上》。
    3《管子·心术上》。
    4《韩非子·诡使》。
    5《管子·法法》。
    6《韩非子·南面》。
    7《韩非子·饰邪》。
    8《韩非子·安危》。
    9《管子·版法解》。
    1《管子·法法》。
    2《管子·任法》。
    3《管子·法法》。
    4《管子·形势》。
    5《管子·侈靡》。
    6《管子·正世》。
    7《管子·正世》。
    8《管子·四时》。
    1《管子·形势解》。
    2《管子·权修》。
    3《管子·牧民》。
    4《管子·形势解》。
    5《管子·形势解》。
    6《管子·明法解》。
    7《韩非子·八经》。
    8《韩非子·问田》。
    9《商君书·算地》。
    10《管子·禁藏》。
    1《管子·明法解》。
    2《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3《韩非子·显学》。
    4《管子·重令》。
    5《管子·任法》。
    6《管子·明法解》。
    7《管子·法法》。
    8《管子·禁藏》。
    1《商君书·慎法》。
    2《论语·季氏》。
    3《孟子·梁惠王下》。
    4《荀子·致士》。
    5《荀子·议兵》。
    6《孟子·离娄上》。
    1《孟子·离娄上》。
    2《孟子·离娄下》。
    3《孟子·梁惠王下》。
    4《孟子·梁惠王下》。
    5《孟子·梁惠王下》。
    6《孟子·离娄上》。
    7《孟子·公孙丑上》。
    8《孟子·离娄上》。
    9《孟子·离娄上》。
    10《论语·子路》。
    11《荀子·富国》。
    12《荀子·富国》。
    13《荀子·性恶》。
    1《墨子·尚同上》。
    2《墨子·尚同上》。
    3《墨子·尚同上》。
    4《墨子·天志中》。
    5《老子》七十三章。
    6《老子》五十七章。
    1《老子》二十五章。
    2《庄子·天道》。
    3《庄子·渔父》。
    4《庄子·天道》。
    5《庄子·在宥》。
    1《尚书·甘誓》。
    2《尚书·盘庚》。
    3《尚书·牧誓》。
    1《尚书·多方》。
    2《史记·周本纪》。
    3《国语·周语中》;《左传》僖公三十年。
    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左传》庄公十年。
    6《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7《左传》文公六年。
    8《左传》成公十八年。
    9《国语·晋语八》。
    1《逸周书·尝麦解》。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1页。
    3《左传》成公六年。
    4《左传》昭公七年。
    5参见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262页、234—235页;张亚初:《西周金文制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8页;刘起釪:《释<尚书·甘誓>中的“五行”与“三正”》,《文史》第七辑,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8页。
    6《左传》昭公十八年。
    7《左传》成公十五年。
    8《左传》庄公二十年。
    9《史记·夏本纪》。
    1《左传》成公十八年。
    2《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3《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4《左传》文公十年及注。
    5《左传》宣公四年。
    6《左传》定公三年。
    7《说苑·至公》。
    8《韩诗外传》卷第二。
    9《汉书·刑法志》。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64页。
    2《汉书·百官公卿表》。
    3《汉书·百官公卿表》应劭注。
    4《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
    5《汉书·百官公卿表》。
    6《汉书·百官公卿表》。
    7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5页。
    8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7页。
    9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7页。
    10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8页。
    11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6页。
    12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7页。
    1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6页。
    2《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1—162页。
    4《荀子·宥坐》;《史记·孔子世家》。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118页。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8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9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8—119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
    4《墨子·号令》。
    5《韩非子·奸劫弑臣》。
    6《史记·商君列传》。
    7《商君书·赏刑》。
    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24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6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3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4页。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4页。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6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0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1—162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2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0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25页。
    6《墨子·号令》。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7—148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9页。
    3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8页。
    4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5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8页。
    6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1页。
    7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
    2006年,第100—102页。
    1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09—111页。
    2《史记·酷吏列传》杜周传。
    3《周礼注疏》卷第十七。
    4《唐律疏议·名例》。
    5《唐律疏议·名例》。
    6《唐律疏议·名例》。
    1《资治通鉴》卷第五周纪五。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1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24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5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1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6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7页。
    1《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09—111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3页。
    4《左传》成公八年。
    5《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0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118页。
    2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5页。
    3《周礼·秋官·朝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06—1507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0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1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2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5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5页。
    2《周礼·地官·质人》。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7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69页。
    5庞怀清等:《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西周铜器窖穴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5期;唐兰:《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文物》,1976年第5期。
    1《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2《左传》昭公六年。
    3《墨子·明鬼》。
    4《周礼·秋官·司盟》。
    5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6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5页。
    7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5页。
    8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5页。
    9《尚书·吕刑》。
    1《周礼·秋官·小司寇》。
    2《左传》襄公十年。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7页。
    4《周礼·秋官·朝士》。
    5《左传》昭公十四年。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1页。
    7《礼记·王制》。
    1《左传》昭公六年注。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20页。
    3《礼记·王制》。
    4《资治通鉴》卷七始皇帝三十四年;《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80页。
    1《左传》昭公十四年。
    2《后汉书·陈宠传》。
    3《史记·夏本纪》。
    4《史记·殷本纪》。
    5《淮南子·汜论训》。
    6《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0页。
    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3—54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2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2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3页。
    4《左传》昭公十四年。
    1《左传》桓公二年。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5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1、102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20页。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4页。
    1《墨子·尚同中》。
    2《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3《尚书·牧誓》。
    4《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5《史记·滑稽列传》。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64页。
    2《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3《七国考》为“‘假借’、‘不廉’、‘淫侈’、‘踰制’、‘受金’”,《七国考》卷十二。
    4《晋书·刑法志》引《法经·杂篇》。
    5《七国考》卷十二。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8—169页。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36页。
    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63页。
    9《汉书·薛宣传》。
    10《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
    1参见李学勤主编:《周礼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下同。
    1《左传》文公十八年。
    2《国语·楚语下》。
    3《左传》庄公二十一年及注。
    4《春秋》定公二年及注。
    1《左传》哀公三年。
    2《左传》哀公三年注。
    3《史记·秦本纪》正义引刘伯庄言。
    4《左传》襄公十四年。
    5《周礼·天官·小宰》。
    6《周礼·地官·小司徒》。
    7《周礼·秋官·士师》。
    1参见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法律出版社,1989年;郑秦:《中国法制史》,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等。
    2《周礼注疏》卷第三十四。
    3《文苑英华》卷六百一十九。
    4《周礼注疏》卷第三十四。
    1《通典》卷一百六十八。
    2《历代钟鼎彝器款识》卷五。
    3《历代钟鼎彝器款识》卷十二。
    4《管子·小匡》、《管子·中匡》。
    5《淮南子·汜论训》。
    6参见张晋藩:《中国司法制度史》,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
    7《通典》卷一百十四注。
    1《通典》卷一百十七。
    2《通典》卷一百四十四。
    3《朱子语类》卷第八十六。
    4《周礼注疏》卷第三十四。
    5《周礼注疏》卷第三十一。
    6《周礼注疏》卷第三十五
    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九十八。
    8《尚书后案》卷二十五。
    9《周礼注疏》卷第十四。
    10《太平御览》卷第六百三十六。
    1《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七三。
    2《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六四。
    3《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六二及六四。
    4《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六二。
    5《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六九。
    6《周礼·秋官·朝士》。
    1《说文解字》卷十五下。
    2《左传》成公十一年。
    3《左传》定公四年。
    4《左传》文公十八年。
    5《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457页。
    7《左传》昭公十八年。
    8《左传》成公十五年。
    9《左传》襄公三年。
    1《左传》宣公四年。
    2《左传》定公三年。
    3《论语·子张》。
    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6《左传》昭公十八年。
    7《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尚书·牧誓》。
    2《尚书·吕刑》。
    3《尚书·吕刑》。
    4《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左传》襄公十年。
    1《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左传》襄公十年。
    3《尚书·吕刑》。
    4《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5《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注。
    6《周礼·秋官·司刺》。
    1《国语·鲁语上》。
    2《左传》襄公十四年。
    3《左传》襄公十四年。
    4《左传》文公十年。
    5《左传》昭公十四年。
    6《尚书·康诰》。
    7《尚书·吕刑》。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22—1524页。
    2《周礼·秋官·大司寇》。
    3《左传》昭公十四年。
    1《左传》昭公十三年。
    2参阅王永昶:《从西周铜鬲上刖刑守门奴隶看“克己复礼”的反动本质》,《文物》1974年第4期。
    3《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4《左传》文公十八年。
    5《左传》成公十七年。
    6《左传》庄公十九年。
    7《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及注。
    8《史记·黥布列传》。
    9《史记·商君列传》。
    10《史记·商君列传》。
    1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3页。
    1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0页。
    1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53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2《汉书·高帝纪》应劭注、颜师古注。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4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75页。
    5《左传》襄公十年、襄公十五年。
    6《左传》襄公十九年。
    7《左传》桓公十八年。
    8《左传》宣公十年、宣公十一年。
    9《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10《左传》哀公十六年。
    11《左传》昭公元年。
    12《史记·商君列传》;《战国策·秦策一》
    13《商君书·垦令》。
    14《史记·商君列传》。
    1《史记·六国年表》。
    2《汉书·刑法志》。
    3《史记·商君列传》。
    4《周礼·地官·族师》。
    5《周礼·地官·调人》。
    6《诗经·大雅·板》。
    7《左传》定公八年。
    8《左传》哀公元年。
    9《孟子·梁惠王下》。
    1《周礼·天官·大宰》。
    2《周礼·天官·宰夫》。
    3《周礼·地官·小司徒》。
    4《周礼·地官·遂师》。
    5《周礼·夏官·司勋》。
    1许倬云:《东周到秦汉:国家形态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6年第4期。
    2[英]约翰·格雷:《自由主义的两张面孔》,顾爱彬、李瑞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1[法]高宣扬:《德国哲学通史》(第二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14页。
    2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46页;刘少杰主编:《当代国外社会学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6—207页。
    3[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46页。
    4刘少杰主编:《当代国外社会学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6—207页。
    5[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20页。
    6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第8-42页。
    1[法]高宣扬:《德国哲学通史》(第三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66页。
    2[法]高宣扬:《德国哲学通史》(第三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02页。
    3[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20页。
    4[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2页。
    5[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
    241页。
    6[德]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84页。
    7[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89页。
    1[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73页。
    2[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90页。
    3童世骏:《批判与实践——论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7页。
    4童世骏:《批判与实践——论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8页。
    5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893页。
    6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11页。
    7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20、257页。
    1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58—165、205—258页;[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3-73、243-259页;[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128—180页。
    2[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65页。
    3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56—126、158—257页;[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3-73、243-259页;[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8—180页;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4—40、64-79、103-135页。
    1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56—126、158—257页;[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3-73、243-259页;[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8—180页;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4—40、64-79、103-135页。
    2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72—178页。
    3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07页。
    4[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69页。
    5[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39页。
    6[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97页。
    7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
    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98页。
    1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论功能主义理论批判》,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56—126、205—258页;[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3-73、243-259页;[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492—558页;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06-314页;孙周兴、陈家琪主编:《德意志思想评论》(第三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8—327页。
    2孙周兴、陈家琪主编:《德意志思想评论》(第三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8—319页。
    3[美]史蒂文·瓦戈:《社会变迁》,王晓黎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06-311页。
    4[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
    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398—582页。
    1[德]卢曼:《社会的法律》,郑伊倩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2页。
    2[德]卢曼:《社会的法律》,郑伊倩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4—155页。
    1《史记·周本纪》。
    2《国语·周语上》;《史记·周本纪》。
    3《国语·周语上》。
    4《史记·鲁周公世家》。
    5《左传》隐公五年。
    6《诗经·小雅·雨无正》。
    7[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9页。
    8《左传》隐公十年。
    1《左传》隐公九年。
    2《左传》隐公十年。
    3《左传》隐公三年。
    4《左传》桓公五年。
    5《礼记·王制》。
    6《左传》隐公三年。
    7《左传》桓公十五年。
    8《左传》文公九年。
    9《左传》桓公十五年。
    10《左传》桓公十五年。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34—1543页。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14—1515页。
    2《左传》僖公十一年。
    3《春秋》桓公十八年、庄公元年。
    4《左传》隐公五年。
    5《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6《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二十四年。
    7《左传》庄公二十四年。
    8《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9《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1《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2《左传》庄公三十一年。
    3《左传》成公六年。
    4[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7页。此段话该书英文原文为:“As we engage in communicative action,the lifeworld embraces us as an unmediated certainty, out of whose immediate proximity we liveand speak. This all-penetrating, yet latent and unnoticed presence of the background ofcommunicative action can be described as a more intense yet deficient form of knowledge andability. To begin with, we make use of this knowledge involuntarily, without reflectively knowingthat we possess it at all. What enables background knowledge to acquire absolute certainty inthis way, and even augments its epistemic quality from a subjective stand-point, is preciselythe property that robs it of a constitutive feature of knowledge: we make use of such knowledgewithout the awareness that it could be false.”Jürgen Habermas,Between Facts and NormsContributions to 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translated by William Rehg,The MIT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Second printing,1996. P.22.“speak”英文中指say,say words讲话,have conversation,in conversation会话、交谈,express ideas(opinions)表达意见(想法),toshow or express (somethinig) without using words(用说话以外的方式)表达,(不用言语)表明、交往,a language一种语言等等含义,“false”英文中指not natural不自然的,not true, not real不真实的,wrong,mistake谬误的、错误的等,参见[英]普罗克(Procter,P.),Cambridge InternationalDictionary of English《剑桥国际英语词典》,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19-1320、475页,[英]Sally Wehmeier,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Seventh Edition)《牛津高阶英语词典》英语版,The Commercial Press商务印书馆,Oxford UniversityPress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67、551页,高永伟主编:A New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新英汉词典》,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1504、528页,[英]梅厄(Mayor.M.)主编,王立第等译,LONGMAN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nguage and Culture
    (English-Chinese)《朗文当代英语大辞典》,The Commercial Press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811-1812、
    641页。从该书所述“生活世界”作为人们交往的背景及该书整体上所表述的内容来看,“speak”可指“交
    往”等意,“false”可以引申指人类知识具有局限性。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7—28页。
    2[法]高宣扬:《德国哲学通史》,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96页。
    3《左传》庄公十八年。
    4《左传》成公二年。
    1《左传》昭公五年。
    2《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3《左传》昭公十五年。
    4《左传》桓公十六年、庄公六年。
    5《左传》襄公三年。
    1《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2《左传》成公二年。
    3《左传》襄公十九年。
    4《左传》襄公十四年。
    5《左传》定公四年。
    6《左传》哀公十四年。
    7《论语·八佾》。
    8《左传》襄公十五年。
    9《论语·公冶长》。
    1《论语·八佾》。
    2《论语·八佾》。
    3《礼记·檀弓》。
    4《左传》隐公元年。
    5《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6《左传》哀公二十年。
    7《左传》隐公八年。
    8《左传》僖公三十一年。
    9《春秋》成公十七年。
    10《左传》成公十七年。
    11《左传》文公六年。
    12《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13《论语·八佾》。
    14《左传》闵公二年。
    1《左传》闵公二年。
    2《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3《左传》襄公十四年。
    4《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6—27页。
    2《尚书·汤誓》。
    3《尚书·西伯戡黎》。
    1《尚书·康诰》。
    2《尚书·梓材》。
    3《尚书·顾命》。
    4《逸周书·祭公解》。
    5《尚书·酒诰》。
    6《诗经·大雅·文王》。
    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516—1517页。
    8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107页。
    9《左传》昭公十八年。
    10《左传》僖公十九年。
    1《左传》昭公元年。
    2《左传》昭公元年。
    3《左传》昭公十七年、十八年。
    4《论语·宪问》。
    5《国语·晋语六》。
    6《国语·晋语一》。
    7《左传》桓公六年。
    8《左传》僖公十九年。
    9《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1张荣明:《中国思想与信仰讲演录》,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2—45页。
    2陈锡勇:《宗法天命与春秋思想初探》,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年,第104页。
    3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第74、212页。
    4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61页。
    5《左传》隐公十一年。
    6《左传》庄公二十三年。
    7《左传》僖公十一年。
    8《左传》成公十三年。
    9《左传》昭公五年。
    10《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1《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注。
    2《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3《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4《国语·晋语四》。
    5《礼记·曲礼》。
    6高鸿钧等:《商谈法哲学与民主法治国——<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阅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4-35页。
    7《左传》庄公十八年。
    8《左传》成公二年。
    1《左传》昭公五年。
    2《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3《管子·形势解》。
    4《荀子·性恶》。
    5《荀子·性恶》。
    1《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2《韩非子·和氏》。
    3《吕氏春秋·贵卒》。
    4《史记·商君列传》;《史记·秦本记》为“四十一县”。
    5《史记·商君列传》。
    6《史记·商君列传》。
    7《史记·商君列传》。
    8《战国策·秦策三》。
    1[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年,第184页。
    2《吕氏春秋·离谓》。
    3《荀子·非十二子》。
    4《论语·颜渊》。
    1《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
    3《礼记·曲礼》。
    4《左传》成公十一年。
    5《左传》襄公十年。
    1《左传》昭公元年。
    2《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3《国语·周语中》。
    4《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5《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1[美]E·A·霍贝尔,《初民的法律》,周勇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229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60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7—159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2页。
    5《韩非子·内储说上》。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3页。
    1《国语·郑语》。
    2《史记·郑世家》。
    3《诗地理考》卷二注。
    4《左传》宣公四年。
    1《左传》成公十三年。
    2《左传》襄公七年。
    3《左传》襄公十年。
    4《左传》襄公十八年。
    5《左传》襄公十年及注。
    6徐鸿修:《先秦史研究》,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58页。
    7《左传》襄公十年。
    8《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一。
    1《左传》襄公十年。
    2《左传》襄公三十。
    3童书业:《春秋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32—233页。
    4《左传》昭公六年。
    5《左传》昭公六年注。
    6《左传》昭公六年。
    1《左传》昭公六年注。
    2《左传》昭公六年注。
    3《左传》昭公六年注。
    4《左传》昭公六年。
    5《左传》昭公六年注。
    6《左传》昭公六年。
    7《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及注。
    1《左传》宣公二年。
    2《左传》宣公二年。
    3《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4《国语·晋语九》。
    5《国语·晋语八》。
    6《左传》昭公三年。
    7《左传》昭公五年。
    1《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2《左传》昭公七年。
    3《左传》哀公二年注。《逸周书·作洛解》言:“制郊甸方六百里,国西土为方千里。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鄙。”
    4《左传》哀公二年。
    5《史记·晋世家》。
    1《左传》成公十八年。
    2《左传》成公十八年。
    3《国语·晋语四》。
    4《左传》文公六年。
    1《左传》宣公十六年。
    2《国语·周语中》。
    3《左传》成公十八年。
    4《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5《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6《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7《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8《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
    1《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2《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3《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
    4《左传》文公六年。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7页。
    2[奥]欧根·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舒国滢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
    3[奥]欧根·埃利希:《法社会学原理》,舒国滢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125页。
    4《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5《左传》昭公六年。
    1《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2《史记·秦本纪》。
    3《史记·秦本纪》。
    4《史记·秦本纪》。
    5《史记·秦本纪》。
    6《史记·秦本纪》。
    7《史记·秦本纪》。
    8《史记·秦本纪》。
    9《史记·秦本纪》。
    10《史记·晋世家》。
    1《国语·周语下》。
    2《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3《左传》昭公二十二年。
    4《左传》昭公十七年。
    5《庄子·天子》。
    6《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1《荀子·王制》。
    2《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3《论语·述而》。
    4《韩非子·难一》。
    5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30—31页。
    6《史记·秦本纪》。
    1《史记·秦本纪》。
    2《史记·秦本纪》。
    3《史记·商君列传》。
    4《史记·商君列传》。
    5《史记·商君列传》。
    6《史记·商君列传》及注。
    7《商君书·垦令》。
    8《商君书·垦令》。
    9《商君书·垦令》。
    1《史记·秦本纪》集解引汉书。
    2《史记·商君列传》及注。
    3《史记·商君列传》。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08页。
    5《史记·商君列传》。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590页。
    7《史记·商君列传》;《史记·秦本纪》为“四十一县”。
    8《史记·六国年表》。
    9《史记·秦本纪》。
    10《战国策·秦策一》。
    11《史记·商君列传》。
    1《日知录》卷十三。
    2孙周兴、陈家琪主编:《德意志思想评论》(第三卷),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8—327页。
    3《日知录》卷十三。
    4《史记·平准书》。
    5《庄子·则阳》。
    6《汉书·贾谊传》。
    1《吕氏春秋·高义》。
    2《左传》隐公十一年。
    3《战国策·赵策一》。
    4《战国策·韩策二》。
    5《史记·商君列传》。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5、167—176页。
    2《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3《史记·赵世家》。
    4《史记·赵世家》。
    1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661页。
    2[德]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精粹》,曹卫东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14页。
    3《管子·牧民》。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1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1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4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37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8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98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2页。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
    7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9页。
    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页。
    3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6页。
    4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26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15页。
    6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0页。
    1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7页。
    2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48页。
    1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00—102页。
    1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09—111页。
    2[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4页。
    1[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6页。
    2童世骏:《批判与实践——论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8-9页。
    3参阅[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42页;[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44—159页。
    1[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6页。
    2高宣扬:《鲁曼社会系统理论与现代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2页。
    3《尉缭子·将理》。
    1[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66页。
    2《汉书·路温舒传》。
    3《陈书·沈洙传》。
    1《国语·周语上》。
    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7页。
    1《国语·周语上》。
    2参见顾颉刚:《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30年第1期。
    1参见董仲舒:《春秋繁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1[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第38页。
    2[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与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第579—587页。
    3参见[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50、167—168、579—587页。
    4[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
    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67-168页。
    1季卫东:《正义思考的轨迹》,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58页。
    2艾四林、王贵贤、马超:《民主、正义与全球化——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4—66页。
    3参见陈瑞华:《程序正义论》,《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陈端洪:《法律程序价值观》,《中外法学》,1997年第6期。
    4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5—19页。
    1参见[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3、132—
    271、352—426页。
    2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91-95页。
    3[意]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138页。
    4[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14页。
    5[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48页。
    6[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73页。
    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80页。
    1[美]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38页。
    2C. Perelman,Justice,Law,and Argument,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80p.1.
    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文物》,2009年第6期。
    4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释文》,《文物》,2009年第6期。
    5李学勤:《论清华简〈保训〉的几个问题》,《文物》2009年第6期。
    6赵平安:《〈保训〉的性质和结构》,《光明日报》,2009年4月13日;赵平安:《关于〈保训〉“中”的几点意见》,《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
    7李零:《说清华楚简〈保训〉篇中的“中”字》,《中国文物报》2009年5月20日。李零:《读清华简〈保训〉释文》,《中国文物报》2009年8月21日。
    8艾兰:《清华简〈保训〉的“中”与天命》,http://www. bsm. org. cn/show_article. php? id。
    9李锐:《〈保训〉“假中于河”试解》,http://www. confucius2000. com/admin/list. asp? id;《上甲微之“中”再论》,http://www. confucius2000. com/admin/list. asp? id。
    10刘国忠、陈颖飞:《清华简〈保训〉座谈会纪要》,《光明日报》2009年6月29日。廖名春、陈慧:《清
    华简<保训>篇解读》,《中国哲学史》2010年第3期。廖名春:《清华简<保训>篇“中”字释义及其他》,《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
    1邢文:《<保训>之“中”与天数“五”》,《清华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
    2陈伟:《〈保训〉词句解读》,http://www. bsm. org. cn/show_article. php? id。
    3王连龙:《谈〈保训〉篇的“中”》,http://www. guwenzi. com/SrcShow. asp? Src_id。
    4武家璧:《舜帝的“求中”与“得中”——读清华简〈保训〉(之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 id;《舜帝的“砌中”与“归中”——读清华简〈保训〉(之二)》,http://www. bsm. org. cn/show_article. php? id。
    5林志鹏:《清华大学所藏楚竹书〈保训〉管窥——兼论儒家“中”之内涵》,http://www. bsm. Org.cn/show_article. php?id。
    6李均明:《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光明日报》2009年4月20日;李均明:《<保训>与周文王的治国理念》,《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刘光胜:《〈保训〉之“中”何解——兼谈清华简〈保训〉与〈易经〉的形成》,《光明日报》,2009年5月18日。
    7《庄子·则阳》。
    1《尚书·立政》。
    2《逸周书·度训解》。
    3《逸周书·宝典解》。
    4《逸周书·宝典解》注。
    5《论语·子路》。
    6《朱子语类》卷六二。
    7李德顺、戚渊:《关于法的价值对话》,《中国法学》,1996年第5期。
    1[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628页。
    2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3参见陈瑞华:《程序正义论》,《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陈端洪:《法律程序价值观》,《中外法学》,1997年第6期;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
    1参见陈瑞华:《程序正义论》,《中外法学》,1997年第2期;陈端洪:《法律程序价值观》,《中外法学》,1997年第6期;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
    2Lon Fuller,The Form and limits of Adjudication in Harvard Law Review92(1978),P364.转引自: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第15页。
    3Michael D,Bayles,Principles of law,by Reidel Publising Company1987,p.32.转引自: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中国法学》,1999年第3期,第16页。
    4《管子·任法》。
    5《管子·法禁》。
    6《韩非子·难三》。
    1《管子·重令》。
    2刘泽华:《先秦时期法家立法原则初探》,《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1期。
    3《论语·季氏》。
    4《荀子·致士》。
    5《荀子·议兵》。
    6《墨子·尚同上》。
    1[英]弗兰西斯·培根:《培根论说文集》,水天同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93页。
    2《尚书·吕刑》。
    3《尚书·吕刑》。
    4《左传》昭公十四年。
    5《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6《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国语·晋语九》。
    7《战国策·楚策》。
    1《左传》襄公十五年。
    2《史记·循吏列传》》。
    3《左传》襄公三年。
    4《国语·晋语五》。
    5陈伟等:《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5—19页。
    6《尚书·康诰》。
    7《尚书·康诰》。
    8《尚书·吕刑》。
    1《韩非子·难三》。
    1庞怀清等:《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西周铜器窖穴发掘简报》,《文物》,1976年第5期;唐兰:《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文物》,1976年第5期。
    2《礼记·曲礼上》。
    3《礼记·曲礼上》。
    4《礼记·曲礼上》。
    5《史记》卷一集解引马融语。
    6《唐律疏议·名例》。
    1董康:《春秋刑制考》,何勤华、魏琼编:《董康法学文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55页。
    2《说文解字》卷七下。
    3《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4《汉书·东方朔传》。
    5《汉书·惠帝纪》。
    6《汉书·惠帝纪》颜师古注。
    7《汉书·惠帝纪》应劭注。
    8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0—21页。
    9《后汉书·马援传》。
    1《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乐成靖王党传。
    2《汉书·翟方进传》如淳注引汉律。
    3《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乐成靖王党传注引袁宏纪。
    4《后汉书》卷四十八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第三十八。
    5《后汉书》卷五十八虞傅盖臧列传第四十八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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