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亨(G.A.Cohen)平等主义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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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A.柯亨(G. A. Cohen)是当代享誉西方的左翼政治哲学家,同时也是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奠基人和社会主义平等主义的斗士。他自幼出生在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家庭之中。关于平等和未来美好社会的憧憬一直激励着柯亨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
     本文意在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双重视野对柯亨的平等主义思想进行剖析和评判。柯亨的平等主义思想的形成与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背景是密不可分的。柯亨在早期学术生涯中着重于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学术研究,正是基于此,后期转向以平等为核心的政治哲学研究。他的平等主义思想尤其体现在与两位当代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和诺齐克的争论之中。本文一方面着力分析柯亨的平等主义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渊源,另一方面力图在还原柯亨与当代著名政治学家争论的基础上,清晰地展现出柯亨独树一帜的以平等为核心的政治哲学体系。柯亨的意义在我看来也正是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他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平等在当今政治哲学领域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他也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今的发展尝试一个新的方向。
     本文以柯亨学术后期的政治哲学著作为基本文献;以其所提倡的平等理念为基本线索;以文本解读和思想史解读相统一、思想史与现实背景相统一的方法为基本的研究方法。本文各章的主要内容分别是:
     前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柯亨现状分析以及本文的基本思路和创新点等内容。
     第一章主要围绕柯亨平等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及其学术转向展开。本章一方面通过对柯亨研究路向的梳理为柯亨的平等主义思想研究和理论探讨提供一个思想背景和时代背景。重在通过思想背景的阐述来探讨柯亨自身学术研究从为历史唯物主义辩护到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的转化。本章另一方面还介绍了柯亨的方法论。借以达到突出柯亨学术坐标,明确柯亨研究方法之目的。
     第二章主要探讨了柯亨对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的评析。本章一方面力图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到底有无平等思想,进而探讨平等在马克思主义那里究竟意味着什么。另一方面探讨柯亨针对于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的分析和评价。
     第三章主要探讨柯亨对以诺齐克代表的自由意志主义的核心-自我所有原则的批判。诺齐克无疑在柯亨平等主义思想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柯亨自己曾经说过,是诺齐克,使其从社会主义的麻木中惊醒过来。在柯亨看来,自我所有原则是自由意志主义的核心原则,柯亨对自由意志主义的批判始终围绕着该原则而展开。本章力图在自我所有原则的这个框架内,展现诺齐克与柯亨的争辩。
     第四章主要探讨了柯亨除了从批判自我所有原则中确立平等之外的另一种理论努力。即从罗尔斯的自由主义命题中拯救出正义和平等。在柯亨看来,罗尔斯的以差别原则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命题并未确保罗尔斯意义上的“正义的不平等”的正当性,同时也没有证明基于激励的不平等是正义社会的特征。而柯亨正是要从上述批判中,确立其自身的平等主义思想。
     第五章主要对柯亨的平等主义思想加以整体上的梳理。主要彰显柯亨的“可及优势平等”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试图对柯亨的平等主义进行评价,从而明确指出柯亨思想的重要意义在于为了论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同时试图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对柯亨的平等主义思想进行批判,力求言之凿凿,切忌空穴来风。
     本文的理论成果表现在:对柯亨以平等主义思想为代表的政治哲学进行了专门探讨,揭示了柯亨平等主义思想的独特性,并且沟通了柯亨早期为历史唯物主义辩护和后期对政治哲学探讨的思想关联;本文还揭示了柯亨平等主义思想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回到马克思主义所确立的目标上来。这样的努力彰显了柯亨这个深受马克思主义思想影响的政治哲学家的追求和信仰。
G.A.Cohen is not only a renowned contemporary Western left-wing political philosopher,but also the founder of Analytical Marxism School. He was born in the atmosphere of Marxist belief in his childhood.The vision of social equality and better future has inspired Cohen in the explor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be based on the dual perspective of Marxist Philosophy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to analyze and judge Cohen's equalitarianism. Cohen's equalitarianism and its background of Marxist philosophy are inseparable. Cohen's early academic career focused on Marx's historical materialism. Cohen later shift to equality as the core of political philosophy.His equalitarianism was particularly reflected in the debate with the two most important political philosopher,John Rawls and Robert Nozick. This article focus on the analysis of Cohen's equalitarianism and the origins of Marxist Philosophy on the one hand,and clearly try to show Cohen's unique equality as the core of his political philosophy on the other hand.In my opinion,Cohen established the position of socialist equality in political philosophy on the one hand,and found a new direc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Marxism on the other hand.
     In this article,I take Cohen's later works as the basic resource. The basic clue is his concept of equality.This article combines the reading of texts with the history of the thoughts. The basic method is to combine the history of the thoughts with the background.The main content is as follows,
     Introduction introduces Cohen's approach which provid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thoughts and ages for Cohen's egalitarianism.It also introduces the shift from defending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o studying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moral philosophy.
     Chapter I introduces Cohen's academic shift and its methodology. It is in order to establish the position of Cohen and make clear the purpose of Cohen's methods.It is also about the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equality before Cohen. The Chapter establishes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political philosophy.and thus further analyses a series of philosophers before Cohen's research on equality. In this chapter, the above study is based on the time. In this article, this section also insists on the subsection which are the ancient philosophy, the modern philosophy and the
     Chapter II discusses the main idea of equality in Marxism. This chapter on the one hand tries to make clear whether the idea of equality in Marxism exists, and then discuss what the equality means in Marxism. On the other hand,the chapter introduces Cohen's view about the equality of Marxism.
     Chapter III focuses on the Cohen's criticism of the self-ownership in libertarism philosophy(such as Robert Nozick). Nozick is no doubt important in the formation of Cohen's egalitarianism.Cohen himself once said,it was Nozick who takes him out of the socialism.In Cohen's view, self-ownership is the core principle of libertarism.Cohen's critique of libertarism has always revolved around the principle. This chapter seeks self-ownership to show Nozick and Cohen's debate.
     Chapter IV focuses on Cohen's another academic efforts.Cohen tries to rescue justice and equlity from Rawls's liberal proposition. In Cohen's view. Rawls's difference principle does not justify the inequality.And it also does not prove the inequalities based on justice and social incentives justified. And Cohen bases on the above criticism to establish his egalitarianism.
     The main ideas of Chapter V is Cohen's egalitarianism in a whole such as " equal access to advantage". From the view,I attempt to figure out Cohen's evaluation and criticism. I figure out Cohen's thinking in that sense is to demonstrate the superiority of socialism while I stand in the position of the Marxist philosophy.
     This article's theoretical achievement is as follows:I dicuss Cohen's egalitarianism and reveal the unique nature of his egalitarianism,I combine the former and later views of Cohen.The article also reveals the purpose of Cohen's egalitarianism.He returns to Marx in order to achieve his goals. This effort demonstrates a deeply ideological influence of Marxism in the pursuit of political philosophers and beliefs.
引文
Brian Feltham是英国雷丁大学(University of Reading)的哲学和政治理论讲师
    2简·纳维森(Jan Narveson)是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哲学系教授。自由意志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其思想深深受到诺齐克无政府主义的影响。他的自由意志主义的观点来源于对功利主义的不满。主要著作有《道德和功用》(Morality and Utility)、《道德问题》(Moral Issues)、《道德事务》(Moral Matters)《在理论和实践中尊重个人》(Respecting Persons in Theory and Practice)、《你和政府:政治哲学简介》(You and the State:A Short 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Philosophy).
    3史密斯.保罗(Paul Smith),圣马丁大学社会伦理学教师(Department of Social Ethics, University College of St. Martin)、
    4柯林尼克斯(Alex Callinicos)1950年生于辛巴威,牛津大学哲学博士。他是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教授,也是英国社会主义工人党(Socialist Workers Party,SWP)的领导人之一,著述丰富,不仅在学界(社会理论、政治哲学)声誉卓著,也长年投入实际的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目前是重要的国际社会主义潮流(International Socialist Tendancy,国际托派的一支)的总书记。他的主要著作包括《马克思主义还有未来吗?》(Is There a Future for Marxism?,1982)、《创造历史》(Making History,1987)、《反对后现代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批判》(Against Post-modernism:A Marxist Critique,1989)、《托洛斯基主义》(Trotskyism,1990)、《历史的复仇》(The Revenge of History,1991)《理论与叙事》(Theories and Narratives,1995)《社会理论》(Social Theory,1999)、《平等》(Equality,2000)、《反对第三条路》(Against the Third Way,2001)等,2003年他完成了《反资本主义宣言》(An Anti-Capitalist Manifesto,2003),由英国的Polity Press出版。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论犹太人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89.
    2[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72.
    3[美]阿尔文.托夫勒,《第三次浪潮》[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6:128。
    4在柯亨的文本中,“经典马克思主义”一般指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基本理论和观点。
    5[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M],李天然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2。
    6雷蒙·阿隆(Raymond Aron,1905年3月14日—1983年10月17日)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政治学家,以批判左派法国思想家萨特(Jean-Paul Sartre)闻名。在社会学上主张自由主义,主要以研究人和组织之关系以及公民社会、工业社会之诸多问题,但也以现实主义国际关系大师闻名于世。著有《论自由》(中文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历史讲演录》(中文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出版)、《托克维尔与民主精神》(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出版)、《想象的马克思主义》(中文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出版)、《社会学主要思潮》(中文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出版)、《知识分子的鸦片》(中文版由译林出版社2005年出版)。
    7[英]雷蒙.威廉斯著,刘建基译,《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60.
    9虽然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都致力于物质平等的实现,但是他们在采取何种手段来实现物质平等的问题上却存在着争议。如果一个社会虽违背了差别原则,但尊重公民权利的话,那么罗尔斯和德沃金否认以下一种看法,即为了纠正物质的不平等,我们应该限制公民自由。相比之下,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为了实现分配正义而愿意接受更激进的方法。
    10更明确地说,他们在相应的根本层面上拒绝了这些原则。资格证明(qualification)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左翼自由者承认应得和资格(entitlement)在贡献和补偿的图式中是合法所得的准则,而贡献和补偿却不是植根于应得和资格观念之中的。
    11新自由主义,又称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新政自由主义(new deal liberalism)现代自由主义(modern liberalism)或福利自由主义(welfare liberalism)。新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初(甚至十九世纪末)就已出现,属于中间偏左的政治思想。在罗斯福新政之后,其新政思想结合更早以前的带社会主义色彩的福利自由主义,在后来体系化后,即成为社会自由主义。二战后社会自由主义运动常和工人阶级、工会运动联系在一起,代表人物是格林(Thomas Hill Green)。
    12自由意志主义,又称自由人主义、放任自由主义、自由意志论、自由至上论。自由意志主义是一种主张只要个人不侵犯他人的同等自由,个人应该享有绝对的自由以其自身和财产从事任何活动的政治哲学
    13极权主义,或称极权政体、全能政体、总体统治。一般意义指的是:某个人或政党、以独裁的方式垄断证券。一切决策、政治权力、经济政策皆由独裁者所掌控。没有第二人或是政党可以分享其权力。典型代表是法西斯极权。
    14“运气均等主义”(Luck egalitarianism)该称呼最早由伊丽莎白.安德森(Elizabeth S.Anderson)提出。Elizabeth S.Anderson (1999), "What is the point of equality?", Ethics, Vol 109, No 2, pp.288-290.
    15为了能够有效地与对手争辩且不留给对手攻击的目标,柯亨甚至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加以怀疑。
    16柯亨的母亲于1912年出生于高加索的一个十分富有的世俗犹太家庭,她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木材商。她年仅五岁时爆发了布尔什维克革命。在新经济政策期间,柯亨祖父的生意还能继续很好地维持一家的生计,因此柯亨的母亲那时还算的上十分富有。但是她却在19岁到20岁时,通过学校和青年组织而培养出一种对布尔什维克事业的全心全意的忠诚感。这种忠诚感在1930年还陪伴着他,这一年新经济政策被一种对资产阶级的存在更为不利的体制所代替,柯亨的外祖父外祖母决定移民加拿大,而柯亨的母亲之所以离开苏联并不是因为她想离开,而是因为她不想与正在移民的双亲及姐姐分离。关于柯亨父母的相关介绍,可参看[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277-278.
    17柯亨在1995年来中国人民大学讲学时曾骄傲地告诉在场的师生,他妈妈就是中国人民熟悉的加拿大共产党员白求恩的好朋友。
    18柯亨曾经说到:他的父亲“之所以没有入党,不是因为他对党有意识形态的保留,而是因为他的性格不适合入党。党员常常必须在支部会议上自信地表现自己,而他的父亲是一个极其沉默的人,自我表现的能力十分有限。”引自[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278.
    19G.A.科恩(G. A. Cohen).《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M].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
    20柯亨曾说过:“在读大学的时候,我开始发现它(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的局限性,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它的哲学部分同关于社会和历史的部分相比是朴素的。但我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信奉却更为持久,而且我长期以来一直打算尽我最大的努力对它进行阐述并为它辩护,最终,在1978年,我出版了现在的这本书(它的第一版),实现了多年的心愿。”引自G.A.科恩(G. A. Cohen)《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一种辩护》[M].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
    21[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2.
    22[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
    23[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
    24[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
    25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5。
    26此书目前一共有两个中文译本。其一为1989年由岳长龄翻译,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另一译本为2008年由段忠桥翻译,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
    27乔恩·埃尔斯特是挪威著名哲学家和“分析马克思主义”流派的重要代表之一。1940年出生于挪威奥斯陆,他于1968年考入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师从著名学者雷蒙·阿隆,197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著有《宪政与民主》(中文版由三联书店1997年出版)、《资本主义的替代方式》(中文版由重庆出版社2007年出版)、《理解马克思》(何怀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心灵的炼金术》(中文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协商民主》(中文版由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社会黏合剂》(中文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政治心理学》(陈秀峰,胡勇译,吉林出版集团2010年出版)、《莱布尼茨和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逻辑与社会》、《尤利西斯与塞壬》、《酸葡萄》以及《解释的技术变革》等著作。
    28约翰·罗默(John E. Roemer),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者,新古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代表学者,耶鲁大学政治与经济学教授,是当代美国著名左翼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著有《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分析基础》(1981)、《剥削与阶级的一般理论》(1982)、《平等主义视点:关于哲学的经济学论文集》(1994)、《社会 主义的未来》(1994)(中文版由重庆出版社2010年出版)、《分配公正理论》(1996)、《机会平等》(1998)、《在自由中丧失——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导论》(中文版由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
    29该小组成员包括:柯亨(G. A Cohen,牛津),普拉纳·巴德汉(Pranab Bardhan,白克利),塞缪尔·鲍尔斯(Samuel Bowles,阿默斯特),罗伯特.布伦纳(Robert Brenner,洛杉矶)、乔舒亚·科恩(Joshua Cohen,剑桥,马萨诸塞)、菲利普·范帕里斯(Philippe Van Parijs,新鲁汶)、约翰.罗默(John Roemer,耶鲁)、希勒尔·斯坦纳(Hillel Steiner,曼切斯特)、罗伯特·范德威恩(Robert van der Veen,阿姆斯特丹)和埃里克·赖特(Erik Wright,麦迪逊)。自1982年普拉纳·巴德汉加入以来,两个人离开,三个人加入。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和亚当·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在1993年退出。塞缪尔·鲍尔斯1987年加入,乔舒亚·科恩1996年加入。这里需要指明的是该小组不是所有人都是马克思主义者,比如菲利普·范帕里斯和希勒尔·斯坦纳就从来没有声称是马克思主义者。
    30诺齐克(1938年11月16日—2002年1月23日)美国哲学家、伦理学家,。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到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后入普林斯顿大学读研究生,1963年获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65年转到哈佛大学任教,1967年不满30岁就任哈佛大学教授,并曾担任哲学系系主任。他是当代英语国家哲学界的主要人物,他对政治哲学、决策论、和知识论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是他的社会政治伦理哲学的代表作。关于Robert Nozick,中文译名现有诺齐克、诺契克、诺锡克等多种译法,本文统一使用“诺齐克”这一译法。
    31[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4。
    32[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M],姚大志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2-193.
    33托马斯·内格尔,美国哲学家,纽约大学哲学教授。他的研究的主要领域是心灵哲学,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等。著有《你的第一本哲学书》(中文版由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出版)、《本然的观点》(中文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人的问题》(中文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出版)。
    34托马斯·斯坎伦(Thomas M. Scanlon,1940-),美国著名道德哲学家,已故美国哲学大师、伦理学巨匠约翰·罗尔斯的得意门生,继罗尔斯之后道德契约主义的当代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学哲学系主任、美国哲学会东部分会主席,与托马斯·内格尔一起创办了著名哲学刊物《哲学与公共事务》(Philosophy and Publk:Af-fairs)并担任该刊的副主编,现任该刊顾问编辑。著有《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中文版由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宽容之难》(中文版由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35克里斯多夫·贝塔姆(Chris Bertram)《剖析分析的马克思主义》[J],刘斌译,魏小萍校,《现代哲学》,2003年第4期:29-38.
    36[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65。
    37关于柯亨遭遇到了诺齐克的挑战。他曾自我叙述到:“1972年的一天,在我大学学院的宿舍里,杰里.德沃金(Jerry Dwokin)难倒了我。由于他的及时提醒,我开始从教条社会主义的麻木中苏醒过来。他简要地向我提到一个反对社会主义的威尔特.张伯伦论证,真是给我当头一击。这个思想包括在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当时即将出版的《无政府主义、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我真是又急又恼。我希望自己的信仰没错,却再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心中很是忐忑不安。”引文选自[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4-5.
    38在柯亨看来,一种趋势是有组织的工人阶级的兴起,另一种趋势是生产力的发展,人类驾驭自然为人类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
    39参看[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M].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特别参看该书《什么是正统马克思主义?》这一章。
    40陈伟.《在马克思主义和分析哲学之间——访G.A柯亨教授》[J].《哲学动态》,2007年第11期:32-35.
    41[美]M.怀特.《分析的时代》[M].杜任之主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5。
    42俞吾金.《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语言学转向》[J].河北学刊,2003,6:41-45.
    43G.A.科恩(G. A. Cohen)《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M].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2.
    44同上。柯亨正是借助于西方社会科学中流行的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主义思维提出异议。
    45G.A.科恩(G. A. Cohen)《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M].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7-8.
    46艾耶尔在1936年的著作《语言,真理与逻辑》中的一句话概括了这一特征:“一个句子,当且仅当它所表达的命题或者是分析的,或者是经验上可以证实的,这个句子才是字面上有意义的。”([英]A.J.艾耶尔著,《语言、真理与逻辑》[M].尹大贻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2.)
    47里昂·瓦尔拉斯(Leon Walras1834年12月16日—1910年1月5日),法国经济学家。他是一位数理经济学家,开创了一般均衡理论。他被认为是创立了后来在他的意大利弟子帕累托的领导下为人熟知的洛桑学派。瓦尔拉斯是三个边际革命的领导人之一。瓦尔拉斯曾经被约瑟夫·熊彼特认为是“所有经济学家当中最伟大的一位”。著有《纯粹经济学要义》(中文版由商务印书馆2009年出版)等著作。
    48艾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1842年7月26日—1924年7月13日),英国经济学家。出生在英国伦敦南岸的柏孟塞(Bermondsey)。著作《经济学原理》(中文版由商务印书馆2009年出版)集中了供求理论、边际效用理论和生产要素,形成了一个逻辑的整体。这部著作使他成为当时的最显赫的经济学家之一,并在很长时间里是英国大学课堂的经济学课本。马歇尔曾任剑桥大学教授,凯恩斯是他的学生之一。其他主要著作还有《货币、信用与商业》(中文版由商务印书馆2009年出版)。
    49余文烈,《分析学派的马克思主义》[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263.
    50决策论(decision theory),合理性选择或制定决策的具有数学特性的理论,这种选择或决策的目的在于弄清在既定的情形下做什么样的事是最好的事。在许多情形中,行为者面临一组选择,它们有着不同程度的危险和可能出现各种结果的概念。有时,行为者对于可能行为的后果只有有限的知识。决策论帮助行为者去处理这样的局势,根据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去决定最合理的行动方式。一般方法包括确定每一可能行为的后果,然后或是选择有着最大预期功利的行为,或是选择与其他可选择行为相比的最不坏的行为。决策论有着哲学的意义,因为它与诸如偏好、选择、审慎等概念密切相关,因此可广泛运用于道德和政治理论。博弈论是决策论的一部分,因为决策论必须说明所包括的一切因素,包括自然的和盲目的机会,而博弈论仅仅涉及到与其他理性行为者的选择的相互作用。
    51博弈论(game theory),有时也称为对策论,或者赛局理论,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公式化了的激励结构(游戏或者博弈)间的相互作用。是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考虑游戏中的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并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表面上不同的相互作用可能表现出相似的激励结构(incentive structure),所以他们是同一个游戏的特例。具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行为成为博弈行为。在这类行为中,参加斗争或竞争的各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目标或利益。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和利益,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比如日常生活中的下棋,打牌等。博弈论就是研究博弈行为中斗争各方是否存在着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的行为方案的数学理论和方法。
    52“方法论的个人主义”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旨的是:所有的社会现象(包括它们的结构及其变化)都是在原则上可以通过只涉及个人的方式(即通过他们的性质、目标、信念和行动)来解释的。因此“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可以被看作是“还原论”和实证主义的一种形式。(Jon Elster, Making sense of Marx [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5中文版见[挪威]乔恩.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M].何怀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3参考段忠桥先生翻译的柯亨《拯救正义与平等》一书导言译文。载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报告2010》,俞吾金主编,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与国外思潮研究国家创新基地,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684。
    2[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28。
    3[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9.
    4[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79.
    5[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28.
    6[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28.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44。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44。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44。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48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48
    12[德]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5.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17.
    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14.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7.
    16这里笔者参考了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的英文原文。"This equal right is an unequal right for unequal labor",马恩选集翻译为“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但是笔者认为,unequal在句中出现两次,应该同一翻译为“不平等”为好。建议译文为“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于不平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
    1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
    1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305.
    19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看来,经济平等之所以注定会到来,是因为事实分析彰显了一切。因而,在柯亨看来,他们不会关注平等原则,甚至更不会关注任何价值或者原则。他们不会花费精力去探讨平等在道德上的正确性,和是什么使得平等在道德上具有约束力,由于在他们看来,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不言而明的,历史必然的。
    20 [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9.
    21 [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9.
    22 [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8。
    23(奥)米瑟斯.《社会主义》[M].王建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63。
    24(奥)米瑟斯.《社会主义》[M].王建民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7.
    25拉尔夫.查普林(Ralph Chaplin) (1887—1961)是一位美国作家、艺术家和劳工活动家。
    26这首歌由拉尔夫.查普林(Ralph Chaplin)写于1915年,可能是最著名的一首无产阶级性质的歌曲。这首歌是写给国际产业工人协会(the 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简写为IWW)的。
    27载于希勒(Waldemar Hi lle)主编的《人民之歌》(The People's Song Book).
    28[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3.
    29[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158。
    30[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3.
    31[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8.
    32[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9.
    3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6.
    34[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2.在柯亨看来,并不能说他的这种乐观主义是非理性的,换句话说,是由于对不平等感到反感而引起的。柯亨曾经对马克思的古典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悲观预断进行过研究,但这种研究柯亨认为还需要深入下去,否则,在他看来,就不能断定,马克思的未来富足论是否有充足的理由。
    35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着重在人群间适当分配好的东西——如财富、权力、报酬、尊敬。例如,平等主义就是一种分配正义理论,它认为对财富的适当分配方式是平等分配。
    36[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35.
    37[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35.
    3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39[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2-13.
    40[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3.
    1美国国家图书奖(American National Book Award,又译美国国家书卷奖)是美国文学界的最高荣誉之一,始于1950年,每年举行一次,颁发给前一年出版作品的美国作家“文学奖”,以及终身成就奖。
    2英文原文为"separateness of persons"
    3[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81.
    4[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81.
    5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年6月6日—1997年11月5日)是哲学家及观念史学家,被认为是20世纪的顶尖自由主义思想家。
    6[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M].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189.
    7[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M].胡传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189.
    8[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4。笔者这里我想解释一下柯亨为什么会“不知道如何驳倒自我所有前提本身”。柯亨在1972年的一天,在大学学院的宿舍里被德沃金难住了。德沃金向柯亨简单地提了一下张伯伦论证。正是这个论证使得柯亨备受折磨和纠缠。这个论证包含于诺齐克当时即将出版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Anarchy, State, and Utopia)中。
    "Robert Nozick and Wilt Chamberlain:How patterns preserve liberty?" 载Erkenntnis, No.11,1977。中译文参见[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1-17。
    10[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23。
    11[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5.
    12[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81.
    13[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82.
    14[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97.
    15[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93-97.
    16[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10.
    17 [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15.
    18 [英],G.A.柯亨著,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3.
    19虚概念,又称空类概念。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为其所反映的相应对象的概念,即外延为零的概念。在这种概念所反映的“类”中,不包含任何一个分子,故又称空类概念或零类概念。例如:“绿色数字”、“太阳的五点钟”(由维特根斯坦提出“太阳”与“五点钟”两个词均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把两个词结合在一起用并非是一个符合逻辑的概念)。
    20[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22.
    21[英]恩斯特.拉克劳、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走向激进民主政治》,尹树广、鉴传今译[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97。
    22卡尔.奥利弗科瑞刃(?) (Karl Olivecrona) (1897-1980)是一位瑞典的律师和法哲学家。他的著作中强调法律观念的心理意义。
    23[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14。
    24[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1
    25[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23。
    26[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5-196。
    27[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72.
    28 G. A. Cohen, Self-ownership, Freedom, and Equalit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 P97-98
    29[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14.
    30[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53.
    31[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56-57.
    32[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58.
    33[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67.
    34柯亨在自己的著作中对何为“干净的资本主义关系”做出了解释。他说到:“在出身干净的资本主义关系中,就像在任何资本主义关系中一样,一方是没有资本的工人,另一方是拥有资本的资本家。但是,这种关系的产生是干净的,因为,资产的不同是在自我所有的条件下、一种从相等的资本起步并到达了资本主义阶段的历史的结果,那些拥有资本的人所依靠的既不是强力也不是欺骗,而是节俭和/或才能。”([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181-182)
    35[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9。
    36[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0
    37[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88.
    38[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05.
    39[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6.
    40[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81.
    41[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51.
    42[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14
    43[英]G.A.柯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M].李朝晖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42-43.
    44[美]罗伯特.诺奇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姚大志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3.
    1[美]约翰.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65-66。
    2[德]J.哈贝马斯.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J].江绪林译.哲学译丛,2001年第4期:24-34.
    3这些理念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著作的中心思想。
    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72-73.
    5[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73.
    6[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56-57。
    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57。
    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69。
    9[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78。
    10[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77-78.
    1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78.
    1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4.
    1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8
    1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1
    15[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2.
    16何怀宏译本翻译为“专门的”。笔者认为翻译成“特殊的”为宜。英文原文请参见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Harvard Press,1971, p62
    1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2.
    1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2.
    19[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1.
    20[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02.
    2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42.
    22[美]约翰.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70.
    2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论犹太人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89.
    2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3.
    25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曾经指出,更准确的词是“词典编辑的序列”,但在他看来那未免有些累赘。在注释中罗尔斯进一步解释了何谓“词典编辑的序列”,引文如下:“词典编辑法”一词来自这样一个事实, 即这样一种次序的最为人熟悉的范例就是一部词典中安排词汇的次序。为明白这一点,我们可以用数字来代替字母:如以“1”代表“a”,以“2”代表“b”,然后从左至右排列这一数字轴线,只是在需要打断时才移到轴线右端。一般来说,一种词典式次序不可能用一种功利的连续实函数表示,因为这样一种排列违反了连续性的假设。在道德哲学史上,词典式次序的观念也偶尔出现,但并没有被明确地讨论过。引自([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42.
    26[英]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76-77.引文原文如下:“不知道权利、公平、法律与正义的原始结构和成因时,就会使人把习惯和先例当成行为的准则:以致认为习俗所惩罚的事就是非正义的。而对自己能够举出例子或(如像那些横蛮运用这种虚假的公正尺度的法律家所称呼的)先例说明是习俗所不加惩罚或加以称誉的事则认为是正义的。这正像小孩一样,除开从父母师长那里接受来的教训以外便没有其他的善恶行为的准则。所不同的只是儿童坚守其准则,成人则不然。因为长大成人、不像那样听话以后,他们就会忽而讲习惯、忽而讲理性和忽而讲理性、忽而讲习惯,只看怎样对自己合适。当自己的利益需要时,他们会放弃习惯。而一遇到理性对自己不利时,他们又反对理性。这就是为什么是非之说永远争论不休、有时见诸笔墨、有时诉诸刀枪,而关于线与型的学说却不是这样,因为在这一问题上什么是真理人们是不关心的,这种事对于人们的野心、欲望和利益并没有妨碍。我毫不怀疑如果“三角形三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这一说法和任何人的统治权或具有统治权的一些人的利益相冲突的话,这一说法即使不受到争议,也会由于有关的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采取把所有几何学书籍通通烧掉的办法,而受到镇压。
    2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04.
    28 Equality and Partiality,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p.93.
    29[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08.
    30[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6.
    31[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242。
    32[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47。针对罗尔斯的建构主义,柯亨用“事实与原则”的命题进行批判。这个批判能够合理地弥补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缺乏研究的遗憾。
    33[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54。
    34[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49。
    35 G. A Cohen, 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2.
    36[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4.这里我要提出几个问题:此时,罗尔斯只赞同那些与人的意图无关的、必要的(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不平等吗?或者更自由的(在这个词不只一种的意义上)说,当有天赋的富人们缺少某种信奉的平等而相应地开始努力行动的时候,上述那些不平等是必要的么?
    37柯亨补充说,当人们将道德命令(moral imperative)而不是将因果必然性(causal imperative)看做理所当然的时候,改善不利者的状况才必然需要各种不平等。所以,当左翼自由主义者所拒斥的应得和资格原则的各种因素得到肯定的时候,人们相应地才能判定激励是否是改善不利者的境况所必需的,
    38[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31..
    39[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77.
    40[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05-106.
    41[美]约翰.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123。
    4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50.
    43罗尔斯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一个处在原初状态中的人不会问自己什么是正义的。就他的无知而言,他会问自己如下问题:从他自身的利益来看,什么是最佳的选择呢?
    44柯亨举例道,一个人可能对一个儿童的监护人去说:绑匪不正义地威胁着那个儿童的安全,并且那个儿童的正义因此要求你应当向绑匪支付赎金。而且,一个人可能对在一个结构上的不平等社会之中的立法者去说:有才能的人是不公道地对穷人们的困境漠不关心的,从而穷人们的正义就要求你不要征收非常高的税收。
    45柯亨称之为正义领域中的破坏限制原则(a principle of damage limitation)。
    46柯亨对于帕累托论证给出一些界定:如果在状态A下的每个人都比状态B下的每个人是处境更好的话,那么状态A较之状态B是一种强有力意义上的帕累托更优。而如果至少一个人是处境更好,并且没有人情况更坏的话,那么这就是微弱意义上的帕累托更优。如果状态A与状态B相比是一种帕累托更优的话,那么状态B与状态A相比是帕累托次优(Pareto-interior)。如果某个状态与状态A相比是帕累托更优的话,那么状态A是帕累托次优(无条件地)。如果没有任何状态与状态A相比是帕累托更优的话,那么状态A是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al):如果没有任何状态与状态A相比是微弱意义上的帕累托更优的话,那么状态A是一种强有力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而且如果没有任何状态与状态A相比是强有力意义上的帕累托更优的话,那么状态A是一种微弱意义上的帕累托最优。如果两者对于另一方都不是(即使在微弱的意义上)帕累托更优的话,那么状态A和B是帕累托不可比(Pareto-incomparable)。如果一个变化有益于某些人而不损害任何人的话,那么这个变化是一种微弱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Pareto-improvement),而且如果它有益于每个人,那么这是一种强有力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法则(Pareto principle)支配着一种帕累托改进的情况是在每当如下的一种情况是可行的时候:强有力意义上的帕累托法则支配着(即使)微弱的意义上帕累托改进,而且微弱的意义上帕累托法则仅仅支配着强有力意义上的帕累托改进。引自G. A Cohen, 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87-88.
    47[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73.
    48[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298.
    49 Barry, Theories of Justice, p.217.
    50 A Theory of Justice, pp.7/7. Cf.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p.80, "Reply to Alexander and Mugrave, " p.246:"inequalities are assumed to exist."
    51严格说来,应为社会基本善的,但正如罗尔斯所做的那样,柯亨缩写为“基本善”。基本善之所以是“每一个理性的人被推定为想要的东西”,是因为无论如何他们“通常有一个生活理性的计划。”“社会基本善”是“在社会安置上的”基本善,也就是说,“权利和自由,权力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社会基础。“其它的基本善诸如健康和精力,智力和想象力,是自然的善:尽管他们的个人财产受到基本结构的影响,但是他们没有那么直接地在其控制之下”(《正义论》英文版,pp.62/54)。威尔·吉姆利卡认为,罗尔斯并没有限制他的社会基本善的幸福指数的理由:参看他的《当代政治哲学》(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英文版pp.70-73。托马斯·鲍格(Thomas Pogge)的辩护支持罗尔斯对社会基本善的正义范围的限制。
    52也就是说,对于最不利者而言;处于较有利地位的人们能够立即从不平等中受益。这个观点是,阻止穷人向富人给予更多的东西,因此,穷人之后以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而告终。
    5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50.
    5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48
    55[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2-63.
    56[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2。
    57[美]约翰.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姚大志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123。
    58 G. A Cohen, Rescuing Justice and Equality.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98.
    59[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2.
    60关于相关的观点,参看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Equality of Resources,”pp.116-117。中文版参看[美]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65.《资源平等》章
    61D2和D3之所以构成帕累托不可比,是由于在每一情况中,一些人都会比他们在另一情况中处境更好。
    62上述观点可以用下面的图表加以表述:
    63换句话说,它维持了工资的平等,而且因此当它仅仅以收入为尺度的时候,它就满足了差别原则。然而,如果有天赋的人与他们在D1的情况相比在D2的情况下工作的更努力的话,那么从平等主义观点出发,那么给予相同的工资是不公正的。
    64正如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回应罗尔斯所说的那样:“对行为的边际约束反映了其根本的康德式原则:个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边际约束表明了他人的神圣不可侵犯。但为什么一个人不可为了较大的社会利益而侵犯个人呢?个别地说,有时我们每个人都愿承担某种痛苦或牺牲,以争取较大的利益或避免较大的痛苦……并不存在为它自己的利益而愿承担某种牺牲的有自身利益的社会实体。只有个别的人存在,只有各各不同的有他们自己的个人生命的个人存在。为了别人的利益而使用这些人中的一个,利用他去为别人谋利,不用更多……以这种方式利用一个人,就意味着没有充分地尊重和理解他是一个单独的人、他的生命是他拥有的唯一生命的事实。我坚决认为,对我们可以做些什么的道德边际约束,放映了我们的个别存在的事实,说明了没有任何合乎道德的拉平行为可以在我们中间发生。我们中的一个生命被其他生命如此凌驾,以达到一种更全面的社会利益的事情,决不是合乎道德的,我们中的一些人要为其他人做出牺牲,也决不能得到证明。”([美]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何怀宏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39-42.)
    1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1931年-)是美国著名法理学家,纽约大学和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教授。当代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
    2国内学者葛四友曾出版《运气均等主义》一书(葛四友编,运气均等主义[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3[加]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册[M].刘莘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305。
    4[美]伊安·夏皮罗.《政治的道德基础》[M].姚建华、宋国友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89页。
    5柯亨曾经说过:“这一立场的某些支持者,包括我在内,都深深沉迷于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那些过去并没有引起马克思主义者注意的问题。我们所关注的问题包括:对平等的信奉究竟要求什么?那些拥有生产能力且天资较好的人对于那些相对缺乏生产能力或有残疾或有特殊需要的人究竟负有何种类型的义务?我们寻求一个准确的剥削定义,也想知道剥削究竟为什么是不正当的。”参看:《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吕增奎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57页。
    6[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8。
    David Schmidtz, Elements of Justice [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6:202.
    8诺齐克认为,尊重人的自我所有权必须让人们享有过自己生活的自由,而这与社会主义者所珍惜的条件平等是相矛盾的。
    9[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139。
    10葛四友.《运气均等主义》[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30。
    11当前学术界有关‘'equality of access to advantage"存在着以下几种译法:可及利益平等、可及优势平等、平等得到好处的机会等、优势可及平等。本文采取“可及优势平等”这个译法。
    12温和的决定论(Soft Determinism)和强硬的决定论(Hard Determinism)的区分是由w.詹姆斯作出的。他所说的温和决定论指像霍布斯、休谟和密尔所有这些人的理论,肯定决定论为真,但否定决定论意味着人们在道德上是没有责任的。所以,这些理论企图找到某种办法来调和决定论和道德。另一方面,他所说的强硬决定论指这样的理论,主张人们完全受自然定律支配,因此对于他们是什么或干什么不负责任。按这种观点,自由只是幻想。强硬决定论的代表是诸如霍尔巴赫、叔本华和霍斯培斯这样一些哲学家。总而言之,强硬决定论认为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不同,而温和决定论认为它们可以并存。强硬决定论属于不兼容主义,而温和决定论属于可兼容主义。目前,大多数捍卫决定论的人主张温和决定论。
    13葛四友.《运气均等主义》[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124。
    14[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266。
    15柯亨接着举了一个例子:设想在我们前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面摆满了苹果和橘子。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取用六个水果,苹果和橘子不管怎样组合一共只能取用六个。现在假设,我埋怨西尔维娅拿了五个苹果而我只拿了三个苹果。然而当你指出西尔维亚只拿了一个橘子而我却拿了三个橘子,和如果我放弃两个橘子就可以像西尔维亚一样拿五个苹果和一个橘子时,我不满的感觉,一种在这里完全不相宜的不满的感觉,就应当消失了。因此,同样,在一个每人每小时得到同样的收入,但每个人可以选择她工作多少小时的制度下,抱怨一些人的实际拿到的工资比其他人高就是没有道理的。收入/闲暇的互换相对应来说就类似于苹果/橘子的互换:与我从桌子上取用四个苹果而你取用两个苹果所引起可能遭人反对的不平等相比,与你相比我获得更多的收入没有显示出我们处在不平等的状况。(当然可能会存在着某些人热爱工作,另一些讨厌工作的情况。然而这通常被认为[而且我认为这确实]会在预料的方案中引起一种不公平,由于那些热 爱工作的人们,在其余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会比那些讨厌工作的人们更好地品味生活。然而对那些吃一个苹果或者橘子的乐趣都会比其余人更加多的人来说,情形是相类似的;但是,即便是这样,苹果/橘子的体制依旧是朝向平等的一大步[例如,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相比],但是在每一个人选取她的工作时间的情形下,对于每个小时的报酬进行平等地支付的情况也是如此。
    16该故事来源于《伊索寓言》:冬天,蚂蚁翻晒受潮的粮食,一只饥饿的蝉向他乞讨。蚂蚁对蝉说:“你为什么不在夏天储存点粮食呢?”蝉回答说:“那时我在唱悦耳的歌曲,没有功夫。”蚂蚁笑着说:“如果你夏天吹箫,冬天就取跳舞吧!”这故事是说,凡事都要预先有准备,才能防患于未然。(引自[古希腊]伊索.《伊索寓言》[M].罗念生等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17[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272.
    18 G. A. Cohen (1998).Where the Action Is:On the Site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26:9
    19 G. A. Cohen (1998).Where the Action Is:On the Site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26:13
    20 G. A. Cohen (1998).Where the Action Is:On the Site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26:12
    21[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321.
    22[英]G.A.柯亨.《马克思与诺齐克之间——G.A.柯亨文选》[M].吕增奎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224.
    23徐友渔.《重读自由主义及其他》[M].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43.柯亨原文引自,G. A Cohen, Is Socialism Inseparable from Common Ownership, Spokesman Books, Nottingham,1995, P1, P6.
    24[美]丹尼尔·辛格.《谁的千年》[M].曹荣湘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194。
    25[加]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册[M].刘莘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305.
    26陈伟.《在马克思主义和分析哲学之间——访G.A柯亨教授》[J].《哲学动态》,2007年第11期:32-35.
    27[英]亚历克斯.卡利尼克斯.《平等》[M].徐朝友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98。
    28柯亨曾经在课堂上讨论过“父母给孩子念书”这个例子。有研究表明,如果父母经常给孩子念书,就会帮助孩子提高学习的能力,这对于他们今后入学以后的学习和发展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所以教授的孩子肯定比那种不会说英文的移民的孩子将来更有可能取得好成绩。按照柯亨的说法,每天回家给孩子念书的那些教授都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他们这是在加剧社会不平等啊,他们显然不该给自己的孩子念书,因为他们家里有那么多的书,往来的朋友还都是博士等高学历人士,他们显然应该去给别人的孩子念书。这,有谁能做到吗?何况要求每个人都做尧舜,往往还是危险的事情。这里从这个例子可以管中窥豹,能够看出柯亨实现平等的手段未免过于激进,过多依赖人性道德。
    29这是一篇文章的标题,它的副标题“对分析马克思主义的反思”。这篇文章发表在1997年的Imprints上.
    30《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批判》(见Savers 1984, Sayers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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