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活动理性化与国家税权的互动变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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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权力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共同关注的论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许多不同的进路,本文选取商事活动与国家税权如何实现有效率的均衡这一进路展开研究。
     商事活动是以市场为取向、以货币为工具、以提供商品和服务为手段来谋取利润的营利性经济活动,在这一点上它与以自我消费为目的的家计经营相区别。商事活动是否成功要用获得的利润多少来评价,要确定利润的多少,就必须做到能够将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条件以可强制执行的合同确定下来,并对各项成本进行准确地计算,这种以货币为单位进行成本—利润计算的工作就表现为商事活动中的理性,亦即可计算性或可预期性。这里所说的“理性”,主要是指韦伯理论中的“目的理性”,即对于既定的目的而言,什么手段最有效,一种手段对于实现既定目的越是有效,就越是理性化。商事活动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早期的奢侈品贸易到工业时代面向大众市场的大规模生产,是一个理性不断提升的过程。在西方国家早期的商事活动中,商事主体主要是个人、家族和简单的合伙,由于奢侈品贸易能取得高额利润,因而无须进行准确的成本计算;由于无须向大众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也无须进行准确的利润计算。对这种商事活动只需简单的算术计算即可满足经营的要求,因此其理性化程度较低。随着市场的扩展、竞争的加剧和技术的进步,商事活动的组织形式、交易工具日益复杂化,需要筹集巨额固定资本用机器进行大规模生产以满足大众化的市场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就必须准确计算并控制成本,以保持竞争优势;为了向大众投资者分配利润并以较高的利润分配来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企业就必须准确计算利润,企业的成本—利润计算越精确,就越是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企业的销售价格受到竞争者的制约,因此利润主要来自于对成本的控制,而企业的成本决定于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及管理水平,为了使这些因素具有可计算性,企业必须用合同的形式把相应的交易条件确定下来,这就需要有一个高度形式化的可据以操作的商事法律体系和完善的簿记技术。形式化的商事法律体系是商事活动理性化的成就并且也是它的保障,交易活动越是具有非人格化的属性,这种保障就越是必要。商事活动理性化的最高成就集中体现在现代工业股份公司制度上,这一商事组织把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土地市场、产品市场等联结为一体,组成高度复杂的交易网络,它所提供的销售额、股息、红利、工资、利润、资本利得等等都成为很方便的征税对象。长期以来国家在税权行使方面往往面临着对征税对象进行估价的困难,而事商活动理性化为了本身计算的目的提供了计税依据,因此降低了国家的征税成本。并且面向大众筹资的股份公司为了证明自已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报告自己的利润,而且隐瞒利润也不符合公司本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公司具有“说真话”的内在激励,而这些“真话”正是国家征税所需要的。因此商事活动理性化具有完善国家税权的效果,这是本文予以论证的第一个命题。
     但是国家的税收也是商事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成本因素,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最终都必须由企业从货币收益中支付给国家,应付税款是企业必须履行的对国家的债务,因而最终会在企业的利润计算中反映出来。企业要准确地进行成本一利润计算,就必须准确地确定对国家的税收义务,使之具有明确的可预期性。为此必须做到:国家的公共开支全部来自于税收,征税之外不得另行任意摊派;国家确定的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种、税率、纳税期限和方式必须明确;国家的征税活动中必须排除不必要的检查、盘问、留难勒索;最后必须为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争议提供方便高效的救济途径。总之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各个层面都必须保证纳税义务的确定性,使企业对税收成本像对其他成本一样可以准确计算,这样基于成本—利润计算的理性化的商事活动才能顺利展开。中世纪时期的奢侈品贸易、重商主义时期的垄断特权为商事活动带来高额利润,能够抵销国家任意征税带来的不利影响,商事活动得以生存。但是在近代面向大众市场进行生产的竞争性资本主义时期,国家不受制约的任意征税成了理性化的商事活动不可容忍的障碍,为此西方主要国家先后发起资产阶级革命,开展了控制国家税权的斗争,最终把任意勒索的“家产制国家”改造成以提供保护和正义换取税收的“税收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因此规范国家税权是商事活动进一步理性化的重要前提,这是本文予以论证的第二个命题。
     通过以上两个命题,本文认为商事活动理性化降低了国家的征税成本,完善了国家税权,同时国家税权的规范化有利于商事活动的理性化,因此商业力量与国家力量之间实现了正和博弈,实现了有效率的均衡。这是西方国家自中世纪以来数百年的历史经验,在这—经验中,国家税权的规范化是关键性的制度突破。大规模的商业经营在中外的历史上都普遍存在,如古罗马和法国大革命前的包税商,中国明清之际的盐商等,但这些都是依靠国家权力而存在的商业活动。真正面向市场机会的、以提供商品和服务为手段的竞争性商事活动只是西方社会近代以来才有的现象。因为以分工为基础的市场交换只有在受到切实保障的私有财产权之上才能展开,而国家税权则是私有财产权的反面,国家征税的实质是把私有财产的一部分通过政治权力转化为公共资金,因此不受制约的税权必然造成对私有财产的侵犯。只有规范国家税权,使纳税人能够通过民主程序决定国家公共开支的范围和方向,并在此范围内确定税收水平,制定税收法律,确保国家税权行使的规范化,才能使私有财产上的税收义务具有确定性,保障私有财产的安全。在现代社会中,理性化的商事活动是一项权利密集型和契约密集型的事业,它建立在一系列复杂的信用交易之上,要保证信用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计性,就必须由国家提供法律保护,而国家在提供法律保护方面具有规模优势。这种以税收换取保护的制度安排使税收义务具有了正当性。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立足于商事活动与国家税权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展开研究。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对基本范畴的界定并提出一个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第一节借鉴韦伯的理论,首先界定了“商事活动理性化”,指出“商事活动理性化”意味着商事活动基于货币和资本的可计算性,理性化的程度取决于可计算性的程度。货币是商事活动中的最佳计算工具,因为只有货币计算才能赋予不同的物品以价值量,使不同的商品有一个公分母,从而便于进行价值比较。随着商事活动的扩展,货币计算的范围不断扩大,理性化程度不断提高。第二节回顾了国家税权自以中世纪来的演变,指出了在商事活动理性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国家税权的不完善性。第三节则提出一个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将国家的征税活动看作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交易关系,指出国家的税权行使受到交易成本的制约,而交易成本主要由税权的界定成本和征税活动中的代理成本构成。这种交易成本与商事活动理性化的程度密切相关,理性化程度较高的商事活动为征税对象提供了可以计算的价值量,因此降低了税权界定成本和代理成本。
     第二章探讨了中世纪的商事活动和国家税权。中世纪的主导经济形态是封建割据下的自然经济,但是在传统势力薄弱的地区产生了发达的商事活动。第一节首先分析了多元税权下的经济类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税权形态,指出自然经济与实物劳役税相对应。第二节描述了发端于地中海沿岸的商事活动向传统经济的渗透,导致实物税向货币税的过渡,进而引起了国家税权的初步转型。这一时期西方文明的显著特点是城市的兴起,城市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自治权,城市基于货币化的商业财富发展了消费税、财产税、国债、国家银行等具有现代意义的财政工具,基于理性化的商事活动完善了国家税权,为后世大型民族国家处理商事活动与国家税权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第三节集中探讨了在封建制造成地方分权、税权分割的情况下,欧洲不存在可以有效遏制商事活动发展的统一权威,因而商事活动首先在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城市繁荣起来,产生了商业技术的杰作——复式薄记法、票据、银行、债券、合伙、公司、代理等商事工具,奠定了近代商法文明。同时指出地方分权造成的币制混乱,封建君主和诸侯滥征通行税,强制借款以及为了财政利益而擅自降低货币成色等等,成了商事活动理性化的最大障碍,因此商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政权的统一和税权的统一。
     第三章考察了君主制民族国家时期的商事活动和国家税权。第一节介绍了新时代的背景。首先国王作为封建时期最大的封建主,借助商业所提供的税源,铲除封建割据,加强王权,统一税权、度量衡、币制,把传统的封建国家改造成统一的君主制民族国家。其次由于民族国家之间的激烈竞争,战争规模扩大,需要高效率的税收体系来支持战争,为此主要国家采取了使国家利益和商业利益得以兼容的重商主义政策,为商事活动在民族国家范围内、以民族国家为单位展开奠定了基础。与此相适应,原来具有国际品格的商事习惯法被国家化,原来靠商事共同体维持其效力的商法逐渐被赋予国家的强制力。扩展了的非人格化的商事活动所需要的交易安全可以得到具有规模效益的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第二节探讨了新时代商事活动理性化的新进展,其主要成就是把早期城市共和国发展起来的商事制度和技术引进到民族国家中。为此国家税权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现代商业税体系逐步建立起来。第三节以英国和法国为例,探讨了两国在处理商事活动和国家税权之间关系的不同路径,并导致不同的结果,指出在商事活动理性化的过程中规范国家税权的重要性。
     税权统一虽然减少了商事活动的地区壁垒,但不受制约的王权擅自征税、强迫借贷、没收、罚款以及滥施恩典授予垄断特权,凡此种种,均妨害了私人财产权和营业自由,因而必须对君主的税权加以规范,这就导致了现代税收国家的诞生。因此第四章重点研究了英、美两国税权民主化的过程。第一节首先概述商事活动从对外贸易逐渐转向面向大众市场的工商业活动,因此规范国家税权日益重要。第二节主要介绍英国的经验。在英国,工商业阶级以及商业化的中小贵族始终是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他们通过政治斗争实现了议会对税权的控制,并逐渐结束了国家基于财政目的的垄断特权,实现了商事自由,为理性化的商事活动创造了制度条件。第三节介绍美国的经验,美国的立国者们鉴于由于国家税权不完善导致邦联垮台的深刻教训,以及历史上各国税权不统一给商事活动带来的破坏,因此在宪法的制度设计中特别注意对国家税权的规范,以实现把美国建成一个工商业大国的目标。从英美两国的经验看出,驯服税权是商事活动理性化的一项主要成就和事业,从此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统一于税收国家之下,市场经济因私人财产权和营业自由而保持活力,国家则因理性化的商事活动所提供的充足税源而大大减少了出于财政目的的种种干预,而且完善的税制结构为国家实现社会政策目标提供了灵活的税收工具。
     基于对西方国家历史变迁的研究,论文在第五章对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予以考察。第一节中论文提出,中国古代不受约束的税权是商事活动理性化的重大障碍,具体表现为专制税权下小农基础上的大国效应和财政市场对生活市场的挤压。由于国家税权长期建立在低效率的农业实物经济之上,货币化程度较低,缺乏基于货币的可计算性,因此税权界定和赋税的征收受到到高额交易成本的制约,国家财政能力有限。为了从大量分散的农业中征税,国家不得不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队伍,以加强对农业中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因此从事商事活动必要的自由受到严格限制。同时为了弥补农业税收的不足,国家对主要消费资料实行专卖,通过定价政策榨取农业中的剩余产品。这种依靠国家权力的专卖式商业不可能发展出理性化的商事活动,因为它的利润来自于政治权力,而不是对平等竞争的市场机会的利用。由于路径依赖的作用,这种历史的遗产对当今中国仍有影响。第二节简要地分析了市场化改革中国家税权存在的问题,认为分税制改革虽然是建国以来税权变革方面最为重要的措施,部分解决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但这一改革仍是“就税论税”,税收之外仍有大量的国家收入未能纳入规范的税权控制之下,不受到法律规范的国家税外财政行为构成了商事活动理性化的妨碍,因此为了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商事活动的理性化,从制度上规范国家税权是今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从法理上论证了实现税权规范化的三项对策。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power and the market is the core issue of economics, politics,and law.There are many researching approaches on this issue.This thesis focuses on how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state taxation achieve effective balance.
     Commercial activities are profit-making economic activities targeting the market with currency as a tool via commodities and service supply,which distinguish from family operation aiming at self consumption at this point.Whether a commercial activity is successful or not is to be valued by profits.To determine the amount of profits,we have to fix all transaction conditions in operation in the form of contract to be implemented in a compelling way,calculate all costs precisely.This work of calculating costs and profits via currency is exposed by rationality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that is,the nature to be calculated or expected.Rationality here mainly refers to "purpose rationality" in Weber's theory,that is,to an established purpose,which is most effective,and the more effective it is to achieve established goal,the more rationality it is.Commercial activities evolve from simple form to complex form,from low-grade to high-grade,from luxuries trade in early times to mass production for the public in industrial times,which is a process of upgrading the rationality.In western early trade,the subjects in commerce mainly are individuals, family,and simple partnership;for the high profits luxuries earn,there's no need to calculate costs precisely;for there's no need to allocate profits to the public investors,therefore there's no need to do precise profits calculation.Simple mathematics could meet the requirement for operation in these commercial activities;therefore the rationality is very low in this stage. With market extension,more competition and technology progress,the organization form and trading tools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 are more complex,there's a need to collect large amount of capital to invest in mass production machines for the purpose of meeting public market needs.Under this condition,the enterprises have to precisely calculate and control cost to keep competition advantage for the purpose of surviving in the market;to allocate profits to the public investors and attract potential investors and creditors by comparatively high profits,the enterprises have to calculate profits precisely;the more precise an enterprise calculate its costs and profits,the more successful it is in market competition.Under the condition of competitive market,the selling price of an enterprise is restricted by its competitor;therefore profits mainly come form the control on costs,while the costs in an enterprise are determined by the price of production factors such as labor,capital,land,and the management level.To make these factors to be calculated,the enterprises have to determine corresponding trading conditions in the form of contracts,which makes a highly formalized commercial legal system and improved bookkeeping technology.Formalized commercial legal system is the achievement and protection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ty;the more non-personalized nature trading has,the more necessity this protection is.The greatest achievement of commercial rationalized activities is highly exposed by modern industrial stock company which unifies labor market,capital market,currency market,land market and products market,forming a highly complex trading net.The sales, interests,bonus,salary,profits and capital income it supplies become very convenient taxation objects.In a long time,the state faced the difficulty to evaluate taxation objects in the process of taxation,while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 provides taxation convenience,thus lowering state taxation cost.Stock companies aiming at collecting funds from the public have to prove its attraction in capital market by reporting to the shareholders and potential investors their profits.Meanwhile,hiding profits do not meet the companies' interest,that is,there's an incentive for the company to "tell the truth",while the "truth" is what state taxation need.In consequence,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 has the effect of improving state taxation;this is the first proposition to be proved in this thesis.
     State taxation is an important cost factor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no matter direct tax or indirect tax ultimately is paid by the enterprises from their currency revenue,which becomes debts to the state,therefore they are reflected in the calculation of the profits.Enterprises have to carry out cost-profit calculation precisely,which makes it a necessity to determine tax to be paid under expectation.To reach this,the following measures have to be taken:all state public expenses come from taxation with no apportions allowed;the tax objects,criterion,tax category,tax term and means have to be determined definitely;unnecessary check,question and blackmail have to be excluded from state taxation;tax disputes proposed by the taxpayers have to be remedied effectively.In all,the duty to pay tax has to be determined at all levels, which makes the enterprises precisely calculate their tax,thus makes the rati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based on cost-profit calculation carrying out smoothly.Luxuries trade in middle ages and monopoly in mercantile system brings high profit,which could countervail the negative influence caused by state arbitrary taxation,and commercial activities exist for this reason.While in modern times when competitive capitalism began to carry out mass production for public market,state arbitrary taxation becomes intolerable obstacle for rati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therefore major west powers began their capitalist revolution,carried out their struggle against state taxation control,eventually formed the country into a "tax state" aiming at providing protection and justice,which made the market system established.Therefore,regulate state taxation in a normative way is an important premise to make commercial activities more rationalized,which is the second proposition to be proved in this thesis.
     This thesis believes that via the above two proposition,the rationalization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 reduces state taxation cost,improves state taxation,while at the same time state taxation in a normative way does good to the rationalization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 therefore commercial forces and state power reaches efficient balance.This is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since middle ages,in which standardization of state taxation is the key institutional breakthrough.Massive commercial operation existed in China and west,such as farmer in ancient Rome and France before revolution,and the salt dealers in Ming and Qing dynasty, but these commercial activities are very dependent on state power.Competitive commercial activities by means of providing commodities and services for the market occur since modern times in western society.Market exchange could only be carried out when the private property could be protected well while state taxation is against private property.The essence of sate taxation is to change part of the private property into public funds by political power; therefore unrestricted taxation will invade private property.Only by putting state taxation in a normative way could the taxpayers determine the fields and direction for public expenses via democratic procedure,determine tax level within this fields,make tax laws,and ensure the normative performance of state taxation,which could in turn make tax obligation on private property determined and safe.In modern society,rati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is a right-intensive and contract-intensive business,it is based on a series of complex credit trading,to ensure the credit relationship stable and expectable the state has to provide legal protection,for it has scale advantage in this aspect.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to exchange tax for protection makes the tax obligation due.
     Based on the above knowledge,this thesis carries out its argument on the mutual influence between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state taxation.The thesis consists of five chapters.ChapterⅠis to define a basic category and propose an analysis scheme on transaction cost.SectionⅠlearns from Weber,first defines "the rationalization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pointing out that it refers that commercial activities are based on calculation of currency and capital,the degree of rationalization depends on the degree to be calculated. Currency is the best calculating tool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for only currency could evaluate different goods,and make different goods compare easily.With the expansion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the fields to be calculated by currency enlarged with an increasing rationalization. SectionⅡreviews the evolution of state taxation since middle ages,pointing out that the state taxation is to be improved under low level rationalization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SectionⅢproposes an analysis scheme on transaction cost,putting the state taxation as a trad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taxpayers,pointing that stat taxation is restricted by transaction cost which consists of defining costs for taxation and the agency costs in tax collection.This transaction cost have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 commercial activities with a much higher rationalization provides a value to be calculated for objects of taxation,thus reduces the defining cost on taxation and the agency cost.
     ChapterⅡdiscusses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state taxation in middle ages.The dominant economic form in middle ages is traditional natural economy,but develop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occurred in areas with weak traditional forces.Section I first analyzes the economic types under multi-taxation and its corresponding taxation form,pointing out that natural economy corresponds with a taxation form of kain and service.SectionⅡdescribes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originating along Mediterranean Sea penetrated to traditional economy,making the transition from kain to currency tax,and further causing the preliminary transition of state taxation.In this period,the prominent character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is the rising of cities.Cities gained autonomy by every kind of means,cities developing modern financial tools such as consumption tax,property tax,national debts,and state bank based on wealth calculated by currency.State taxation is improved based on rati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SectionⅢdiscusses that there's no unified authority to curb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decentralization and taxation separation caused by feudalism,therefore commerce flourished in Italian cities along Mediterranean Sea together with the genius production of commercial tool such as double entry bookkeeping method,note,bank,bonds,partnership,agency,which made the base for modern commercial civilization.On the other hand,the decentralization in local places caused confused currency system,feudal kings and seigneurs abusing taxation on passing,forced borrowing and arbitrarily reducing the content in currency for financial interests,which became the greatest block for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Therefore,the further development for commerce made the unity of governments and taxation in great need.
     ChapterⅢexamines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state taxation in monarchy states. SectionⅠintroduces the background for new times.First,the king as the biggest feudal host, with the help of taxes from commerce,the king eradicated the feudal decentralization, strengthened the kingship,unified taxation,metrology and currency system,further unified domestic market with the help of taxes from commerce,applied mercantile system to give both emphasis on state interests and commercial interests,which laid base for commercial activities to be carried out in a country.Second,for the reason of severe competition between national states,war scale being extended,a highly effective taxation system is in great need, therefore major countries applied the mercantile policy giving attention to both national interests and commercial interests,which made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to be carried out within the border of national countries.To suit this,the commercial unwritten laws bearing the nature of international feature were nationalized,and the commercial law was endowed with state power which was originally sustained by commercial communities.The trading safety of the extended non-pers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was supplied by state power. SectionⅡdiscusses the new development of rationalization for commercial activities,whose major achievement is to introduce he commercial system and techniques developed in early city countries into the national states.Therefore corresponding changes occurred in state taxation,and modern commercial tax system was established gradually.SectionⅢdiscusses different route applied by Britain and France and the different consequences i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state taxation,pointing out the importance of regulating state taxation in the process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
     The unity of taxation removed the district blocks for commercial activities,but private property and trading freedom were harmed by arbitral taxation,forced borrowing,seizure,and arbitral authorization on monopoly for no restriction on kingship,which led to the coming of modern tax state.Therefore Chapter IV focuses on the democratization process for taxation in Britain and US.SectionⅠfirst examines the commercial activities gradually turned to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ctivities targeting the market,therefore it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o regulate state taxation.SectionⅡmainly discusses experience in Britain.In Britain,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class and commercialized medium and small nobles are very important political forces;they achieve control on taxation from the congress by political struggle,gradually end the monopoly by the state for the purpose of finance only,which provides institutional conditions for rati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Section HI introduces US experience.The founders of US learn from the lessons of the Confederation collapse because of the deficiency in state taxation and the destruction on commerce caused by un-unified state taxation;therefore they pay more attention on the regulation on sate taxation to achieve the goal of making US as a power in industry and commerce.It is clear from the experience of the above two countries that taming taxation is a major achievement and cause for rationalization of commercial activities.Since then,democracy politics and market economy are unified under tax state.Market economy keeps vigorous for the freedom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nd trading freedom,while the state reduces many kinds of intervention for financial consideration with sufficient taxes supplied by commerce.And improved taxation framework provide flexible tax tool for the state to achieve social policy goal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in western countries,the thesis examines Chinese history and reality.In sectionⅠ,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axation without any restriction in ancient China was an important block on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which was manifested by the suppression on living market caused by power effect and the financial market on the basis of natural economy under absolute taxation.For Chinese taxation is based on agricultural harvest economy with a low efficiency,lower degree of currency calculation,the taxation definition and tax collection are restricted by higher transaction cost and limited state financial capability.To collect tax from scattered agriculture,the state have to sustain large scale bureaucratic bodies and officers to strengthen the control on land and labor in agriculture.To compensate the tax gap from agriculture,the state sells consumption materials in a monopolized way,squeezing the residual from agriculture via fixed prices.This kind of commerce could not develop rational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for its profits coming from political power not from using market opportunities.This historical heritage still leaves influence on modern China.SectionⅡbriefly analyzes major problems in Chinese taxation in market reform,holding that tax share as most important taxation reform measures since 1949 partly solved the distribu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enterprises and individual.This is only a solution on tax within the fields of tax,there are still large amount of state revenue beyond the control of normative taxation.The state revenue beyond the regulation of laws forms an obstacle for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therefore it is an important task for our reformation to develop our market economy,realize commercial activities rationalization and regulate state taxation.This chapter also reasons three counter measures to realize taxation standardization on legal theory.
引文
1[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8页。
    2 顾忠华:《韦伯学说》,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4页。
    3[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
    4[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09页。
    5 王一江:“国家与经济”,载吴敬琏主编:《比较》,第18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6[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7[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8[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7页。
    9[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历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90页。
    10[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4页。
    11 这是黄仁宇在研究中西经济史和财政史时反复提到的—概念,见《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96页;《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6、176、216页。意谓以商业方式组织经济通行全国,使整个国家和社会内各部门能互相交换,从而使国家的管理建立在可靠的技术手段上,而不是简单的道德或意识形态观念上。
    12 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98页以下。
    13[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334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03页。
    15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1页。
    16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6页。
    17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2页。
    18[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7-68页。
    19[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3页。
    20[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68页。
    21[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页。
    22[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导论第10页。
    23[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1页。
    24[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90页、91页。
    25[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3页、24页。
    26 Braudel,“Afterthoughts on Material Civilizatoon and Capitalism”.转引自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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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美]李·J·阿尔斯通等编:《制度变革的经验研究》,罗仲伟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7页以下。
    31[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650页。
    32[意]贝奈戴托·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傅任敢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4页。
    33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进而反思法国大革命波澜壮阔的经历,更有《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问世。
    34[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制度——从社会科学角度观察》,李琼英、林欣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第12页。
    35[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册,于树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495页。
    36[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段毅才 王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538页。
    37[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何畏等译,张培刚等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64页。
    38 诺斯在使用“理性”一语时也是如此理解,他说:“就‘理性'而言,我指的是解释逻辑上一致,并且原则上经得起经验的检验。”[美]道格拉斯·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5页,注[4]。
    39[美]罗伯特·所罗门:《大问题——简明哲学导论》,张卜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6、423页。
    40以上概括来自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导论,第2页。
    41[英]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06页。
    42[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98页。
    43[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Ⅶ——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页。
    44[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Ⅶ——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45[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Ⅱ——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0页。
    46[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Ⅸ——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1页。
    47[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转引自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7页。
    48 参见中文译者的注释,《韦伯作品集Ⅶ——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2页。
    49[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Ⅸ——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6页以下。
    50[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和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6页。
    51[德]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
    52 以上对韦伯理论的概括参见上注《社会科学方法论》,第39-61页。另可参见高鸿钧:《现代法治的出路》,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
    53 参见伊拉·科恩为韦伯《经济通史》一书所作的导读。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虞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32页。
    54[英]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62-163页。
    55[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98-199页。
    56 该表由斯威德伯格从韦伯《经济与社会》一书整理而得,见[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67页。
    57[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导论,第5页。
    58[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59 在本文的论题中,理性的资本主义可以部分地等同于商事活动理性化,之所以选用“商事活动理性化”,是取其意识形态上的中性立及其技术品格,避免累积在“资本主义”一词之上的各种道德判断对其技术因素探究的影响。
    60 来自斯威德伯格对韦伯《经济通史》一书的整理,见[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9页。
    61[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导论,第5页。
    62[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53页。
    63[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84页。
    64[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7页。
    65[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7页。
    66[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67[美]加里·约翰·普雷维茨等:《美国会计史》,杜兴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68[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虞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55页。
    69[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70“一种政治性经营机构,如果而且唯有当此机构的管理干部成功地宣称:其对于为了实施秩序而使用暴力的‘正当性'有独占的权利,则称之为‘国家'”。在此国家首先要有一定的地域范围,然后在此范围内垄断了得以实施秩序的暴力。见《韦伯作品集Ⅶ——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4页。
    71对这种方法的概括来自蒂利,见[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39页。
    72[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6页。
    73[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4页。
    74[美]哈罗德·J·伯耳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8页。
    75[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Ⅵ——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76[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吴象婴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465页。
    77[美]G.F.穆尔:《基督教简史》,郭舜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74页。
    78 据黄仁宇书中介绍,“达克特”又译为“金达卡”,原为“ducats”,欧洲中古时金币,每达卡含纯金3.55格兰姆,约1/8盎司。《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4页。
    79[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5页。
    80[美]G.F.穆尔:《基督教简史》,郭舜平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29页。
    81[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7页。
    82[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1页以下。
    83[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8页。
    84以上关于教廷税收情况的介绍来自[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第388-393页。
    85[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104页。
    86[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1页。
    87[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105页。
    88[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57页。
    88[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1页。
    90[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47页。
    91[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39页。
    92[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47页。
    93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87页。
    94[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0页。
    95[德]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8页。
    96[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40页。
    97[美]菲利浦·T·霍夫曼、让-劳伦斯·罗森塔尔:“近代欧洲早期战争和税收的政治经济学:经济发展的历史教训”,载[美]约翰·N·德勒巴克等编:《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3页。
    98[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4页。
    99[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7、38、40页。
    100[美]帕尔默、科尔顿:《近现代世界史》,上册,孙福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33页。
    101[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9、142页。
    102[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56页。
    103[美]巴里·R·温格斯特:“有限政府的政治基础:17-18世纪英格兰的议会和君主债务”,载[美]约翰·N·德勒巴克等编:《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本,第281、277页。
    10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79页。
    105[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
    106[英]马歇尔:《货币、信用与商业》,叶元龙、郭家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4页。
    107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22页。
    108[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8页。
    109[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66页。
    110 以上概述参见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89-90页。
    111 此图来自[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
    112 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是同义的。在英语中为“transaction cost”,中文中有的地方译为“交易成本”,有的地方译为“交易费用”,论文中根据所引文献的用法二者交替使用。
    113[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于树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70页。
    114[美]曼瑟·奥尔森:《权力与繁荣》,苏长和、嵇飞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页。
    115[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段毅才、王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549页。
    116[美]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费方域、段毅才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117[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6页。
    118[美]约拉姆·巴泽尔:《国家理论——经济权利、法律权利与国家范围》,钱勇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119[美]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费方域、段毅才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页。
    120参见马骏:《中国公共预算改革——理性化与民主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页。
    121原文为“Taille”,此处为音译。最初为维持国王的常备军而征收的税,后演变为按人口和产业向平民征收的税,贵族和僧侣不纳此税。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译为“军役税”;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译为“贡税”;黄仁宇在其书中径称为“直接税”。
    122《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5页。这种情况非法国独有。我国北宋时,行差役法,即政府按户等向百姓派差役,到各级官衙任办事人员。此种差役不仅是无偿劳动,且应役者本人花费巨大,往往导致失业破产。对此司马光有记载:“臣尝行于村落,见农民生具之微,而问其故,皆言不敢为也。今欲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己甘为富室,指使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庐舍乎?”郑学檬主编:《简明中国经济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55页。论时间,一为11世纪,一为17世纪;论地域,一为中国,一为法国。但在同样的税制下,两国人民的行为何其相似!
    123诺斯在此处正是引用巴泽尔的理论来分析征税活动中产权和交易成本的关系,见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6页。
    124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阿凤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00页。
    125[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98页。
    126[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5页。
    127[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5页。
    128[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3页。
    129[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于树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68页。
    130[美]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比较财政分析》,董勤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3页。
    131[冰岛]思拉恩·埃格特森:《经济行为与制度》,吴经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0页。
    132[美]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89页。
    133马骏:《中国公共预算改革——理性化与民主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134[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8页。另见马骏:《中国公共预算改革——理性化与民主化》,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135[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08页。
    136[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0页。
    137[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28页。
    138[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139[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10页。
    140[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4页。
    141[英]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7页,脚注[1]。
    142[英]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7页。
    143[美]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笫347页。
    144[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希尔:《公司法的经济结构》,张建伟、罗培新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145[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4、226页。
    146[德]茹瑟夫·科勒:《法哲学》,转引自[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601页。
    147[英]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3页。
    148[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6页。
    149 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148页。
    150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150页。
    151以上对庄园制的介绍来自[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92页以下。
    152以上对英国封建制的介绍来自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页以下。
    153[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92页。
    154[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92页。
    155[英]阿萨·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陈叔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1页。
    156[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82页。
    157[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李增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685页。
    158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87页。
    159[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李增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684页。
    160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67页。
    161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61页。
    162[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7页。
    163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76页。
    164[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梁于华等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第33页。
    165[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上卷,张绪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39页。
    166即今天的比利时,参见[美]帕尔默、科尔顿:《近现代世界史》,上册,孙福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4页。
    167[比]亨利·皮雷纳:《中世纪的城市》,陈国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5页。
    168[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尤来寅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169[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上卷,张绪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26页。
    170[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49页。
    171[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47页。
    172[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册,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49页。
    173引自[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59页。
    17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71页。
    175[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5页。
    176[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社会经济史》,乐文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80页。
    177[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368、369页。
    178闫照样:《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179[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李增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542页。
    180[法]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卷,李增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下卷,第533页。
    181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页。
    182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0页。
    18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64页。
    184[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95页。
    185[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1页。
    186[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09页。
    187[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页。
    188[法]杜阁:《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学说史教研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8、39页。
    189[奥]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敖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4页。
    190[奥]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敖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3页。
    191[奥]卡尔·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敖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39页。
    192[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193[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41页。
    194 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354页。
    195 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354页。另见M.M.波斯坦、爱德华·米勒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二卷,钟和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5页。
    196 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352-354页。
    197[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版,第323页。
    198[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7页。
    199[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乐文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48页。
    200[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2-446页。
    201[比]亨利·皮雷纳:《中世纪的城市》,陈国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15页。
    202[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9页。
    203[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0-463页。
    204[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Ⅵ:非正当性支配——城市的类型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
    205[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63页。
    206[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65页。
    207 阎照样:《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8-89页。
    208[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75页。
    209 以上对城市法的概括参见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75-483页。
    210[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59页。
    211[比]亨利·皮雷纳:《中世纪的城市》,陈国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27页。
    212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81页。
    213[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7-68页。
    21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66页。
    21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25页。
    216[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84页。
    217 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63页。
    218 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67页。
    219[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45页。
    220[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2页。
    221[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8页。
    222[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4页以下。
    223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3-74页。
    224[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页。
    225[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45页。
    226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94、122页。
    227 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30页。
    228[德]费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8页。
    229[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页。
    230[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104页。
    231[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5页。
    232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4页。
    233[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0页。
    234[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29页。
    235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页。
    236[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
    237[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9-57页。
    238[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40-149页。
    239 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28页。
    240[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45页。
    241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2002年版,第122页。
    242 希克斯指出,早期的工业主要是手工业,手工业者为市场劳动,有买有卖,如果不买不卖,他就不可能存在。因此从经济上看,手工业与商业的区别不像有些人所强调的那么大,二者的区别主要是技术上的而非经济上的,因此手工业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专业化的商人。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8页。
     243[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24页。
     244[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02页。
     245 卢约·布伦塔诺语,转引自[德]斐迪南·滕尼斯:《新时代的精神》,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页。
     246[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247[英]休谟:《英国史》,转引自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2页。
     248[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
     249[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22-24页。
    250[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6页。
     251 以上对加尔文教义的概述来自[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61-63页。
     252[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598页。
    253[比]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社会经济史》,乐文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年版,第151页。
    254[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30-131页。
    255[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40-141页。
    256[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Ⅶ——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4页。
    257[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258[日]寺田隆信:《山西商人の研究》(京都,1972),转引自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4页。
    259[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06页。
    260[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6页。
    261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66页。
    262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59页。
     263[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65页。
     264[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94页。
     265[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39页。
     266[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7页。
    267[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8页。
    268[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7页。
    269[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14页。
    270[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1-424页。
    271[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614页。
    272[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36页。
    273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页。
    274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55页。
    275[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臭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276[美]加里·约翰·普雷维茨等:《美国会计史》,杜兴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277[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3页、222页。
    278 马克垚:《英国封建社会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38页。
    279[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280 Littlton,A.C.,Accounting Evolution to 1900.(New York:American Institute Publishing Company,1933;reprinted by Russel and Russel,NY,1966),p.12.转自[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281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一卷,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51页。
    282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页。
    283 黄仁字:《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74页。
    284[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4页。
    285[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7页。
    286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59页。
    287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页。
    288[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11页。
    289[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18页。
    290[法]基佐:《欧洲文明史》,程洪逵、沅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97页。
    291[法]基佐:《欧洲文明史》,程洪逵、沅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03页。
    292[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77页。
    293[美]帕尔默、科尔顿:《近现代世界史》,上册,孙福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88页。
    294[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78页。
    295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9-140页。
    296[法]基佐:《欧洲文明史》,程洪逵、沅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00-201页。
    297[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77页。
    298[德]H.科殷:《法哲学》,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57页。
    299[法]基佐:《欧洲文明史》,程洪逵、沅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81页。
    300[德]H.科殷:《法哲学》,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301[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04页。
    302 布罗代尔语,转引自[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尤来寅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73页。
    30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7页。
    304[美]帕尔默、科尔顿:《近现代世界史》,上册,孙福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40-142页。
    305[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尤来寅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74页。
    306 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对“租金”一词的用法是对原有租金意义的扩展,指依权力获取的各种利益,见该书第22页译者注。
    311[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62页。
    312[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周师铭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63页。
    313[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07页。
    314[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26页。
    315[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26页。也许没有哪一个大财政家像柯尔贝尔这样毁誉参半,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王安石可与之好有一比。
    316[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66-67页。
    317 何勤华、魏琼主编:《西方商法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80页。
    318 Schdlling,T.(1980),The Strategy of Conflict,2~(nd) ed.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fidge,MA.转引[美]约翰·N·德勒巴克等编:《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张宇燕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319[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62页。
    320[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27页。
    321[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页。
    322[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73页。
    323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页。
    324 出处不明,引自[德]G·拉德布鲁赫:《法哲学》,王朴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页。
    325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98页;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77页。
    326[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页。
    327[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56页。利浦托勒为法国古代货币。
    328[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24-225页。
    329[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96页。笔者对此图略有改动。
    330[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04-306页。
    331 参见[德]诺伯特·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下卷,袁志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3页以下的论述。此处转引自[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与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95页。
    332[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37页。
    333[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37页。
    334[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36页。
    335[英]托马斯·盂:《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李琼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336 Scott,James,Weapons of the Weak.Everyday Forms of Peasant Resistance.New Haven,Connecticut:Yale University Press.1985.
    337[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98页。
    338[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67页。
    339[美]查尔斯·蒂利:《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魏洪钟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97-98页。
    340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1页。
    341[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37页。
    342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92页。
    343[英]休谟:《英国史》,转引自[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页。
    344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23页。
    345[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4-25页。
    346[英]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赵月瑟、夏镇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22页。
    347[英]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李琼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348[英]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李琼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15页。
    349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政治算术》,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页。
    350[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7页。
    351[英]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李琼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4页。这一商人形象令人自然联想到《左传》中提到的郑国商人弦高,他机智地识破了敌国的侵略阴谋,并施以缓兵之计,为郑国抵抗侵略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352[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34页注[1]。
    353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高德步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0页。
    354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
    355[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7页。
    356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四卷,张锦冬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2页。
    357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32页: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四卷,张锦冬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7-228页。
    358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四卷,张锦冬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2页。
    359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高德步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307页。
    360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1页。
    361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高德步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76页。
    362[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39页。
    363[美]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364[英]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李琼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365[美]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比较财政分析》,董勤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8页。
    366[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4页。
    367[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68页。
    368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页。
    369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页。
    370[英]托马斯·孟:《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李琼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页。
    371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7页。
    372 荷兰的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邦共和国,当时由7个省联合组成,荷兰和西兰同为当时尼德兰共和国的两个岛邦。见《配第经济著作选集》第12页译者注:另见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96页。
    373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政治算术》,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17页。
    374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政治算术》,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8页。
    375[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69页。霍布斯此书成于1651年,为英国从荷兰引进消费税不久之后。
    376[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377[英]坎南编:《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50页。
    378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高德步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1页。
    379[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19页。
    380[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21-422页。
    381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赋税论》,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页。
    382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赋税论》,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1页。
    383 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高德步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4页。
    384 David Hume,“Of public Credit”,Political Essays,(《休谟政治论文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影印本,第118页。
    385[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2页。
    386[美]道格拉斯·C·诺斯、巴里·R·温格斯特:“宪法与承诺:17世纪英格兰治理公共选择制度的演进”,载[美]李·J·阿尔斯通等编:《制度变革的经验研究》,罗仲伟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57页以下。
    387[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9页。
    388[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304页。
    389 Ertman,,T..Birth of the Leviatha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转引自马骏:《中国公共预算改革》,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390[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1页。
    391[德]威廉·罗雪尔:《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朱绍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4页。
    39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25页。
    393 汉武帝于元狩四年(前119年)“使孔仅、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孔仅、东郭咸阳均为大盐铁商人,后来厉行这一政策的桑弘羊也是商人出身(“贾人子”)。法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柯尔贝尔也是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美国总统罗斯福任用华尔街的证券交易高手肯尼迪(总统肯尼迪之父)当第一任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主席,以打击内幕交易。看来这些统治者都深谙“以商制商”之道。
    394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修订版),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89页。
    39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6页。
    396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页。
    397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69-70页。
    398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103页。
    399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152页。
    400[法]F.基佐:《一六四○年英国革命史》,伍光建译,靳文翰、陈仁炳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3-24页。
    401[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5页。
    402 马克垚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419页。
    403 参见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以下。
    404 马克垚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420页。
    405[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7页。
    406[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49页。
    407[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227页。
    408[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6页。
    409[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柞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91页。
    410[英]查尔斯·达文南特:《论英国的公共收入与贸易》,朱泱、胡企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3页。
    411[英]查尔斯·达文南特:《论英国的公共收入与贸易》,朱泱、胡企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7页。
    412[英]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伍晓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3页。
    413 《配第经济著作选集——政治算术》,陈冬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8页。
    414 达文南特(1656-1714),英国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重商主义者。1678-1689年,达文南特被任命为国内货物税专员,1702年开始担任进出口总监察官至到1714年逝世。此外他还于1698-1707年三次被选入英国议会,充任下院议员。
    415[英]查尔斯·达文南特:《论英国的公共收入与贸易》,朱泱、胡企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7页。
    416[英]查尔斯·达文南特:《论英国的公共收入与贸易》,朱泱、胡企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8页。
    417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15页。
    418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21页。布阿吉尔贝尔对法国路易十四时期财政体制阻碍经济活动的弊端痛心疾首,因而不免对前朝的制度有所美化,这是我们应当注意的。
    419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29页。
    420[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8页。
    421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04页
    42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78页。
    423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0-52页。
    424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45页。
    425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42页。
    426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87页。
    427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46页。
    428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21页。
    429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13页。
    430[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59页。
    431 法国历史学家拉维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起源》中语,转引自E.E.里奇、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五卷,高德步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28页。
    43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25页。
    433 高等法院法文为“Parlement”,从其字义来看。似为议会。但它并无立法功能,而更类似于高级法院,它在特定的地域内行使司法管辖权,并拥有政治上和行政上的特权,国王的法令要经高等法院的登记才能生效。熟悉中国历史的学者往往很容易从其政治上的制衡功能联想到我国唐朝时门下省的封驳制度,见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71页。有的学者也将高等法院译为“议会”,见张千帆:《两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5页。
    434[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98页。
    435 《布阿吉尔贝尔选集》,伍纯甫、梁守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46页。
    436[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32页。
    437[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1页。
    438[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97页。
    439[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30页。
    440[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3页。
    441[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4页,另见《书伯作品集Ⅱ——经济与历史》,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2页。《经济通史》系从奈特的英译本转译而来,是全译本;康乐等的《经济与历史》译自德文,但为节译本。二译本对关键术语的译法略有不同,其中有些地方姚译本明显有误。
    442[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29页。
    443[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31页。
    444[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41页。
    445 见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为[美]加里·约翰·普雷维茨等:《美国会计史》一书中译本作的序,杜兴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446[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Ⅱ——经济与历史》,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页。
    447[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页。
    448 王绍光:“从税收国家到预算国家”,载《读书》2007年第10期,第3页。
    449 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台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51页。
    450 Tarschys,Daniel."Tribute,Tariffs,Taxes and Trade:The Changing Sources of Government Revenue."British Journal of Plitical Science Vol.35.1988.转引自马骏:《中国公共预算改革》,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415[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笫130页。
    452 葛克昌:《国家学与国家法》,台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147页。
    453[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4页。
    454[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4页。
    455[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6页。
    456[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1页。
    457[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5页。
    458[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笫165页。
    459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41页。
    460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87页。
    461 芒图此处提到的金额是150万镑,韦伯《经济通史》一书中则是120万英镑。事实情况是,在成立英格兰银行的法令中称“允许英皇陛下征收船舶吨位税和啤酒及其他酒类税,俾那些自愿(按8%利率)借出一百五十万镑以从事对法战争的人,获得本法令所举出的某些赔偿和利益”。而实际获得的借款为120万镑。见马歇尔:《货币、信用与商业》,叶元龙、郭家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05页。
    462[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的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2页。
    46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97页。
    464[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65页。
    465[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95页。
    466[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94页。
    467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87页。
    468 David Stasavage,Public Debt and The Birth of The Democratic State,France and Great Britain,1688-1789.Cambridge Unversity Press,2003.pp.74-75.
    469[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94页。
    470[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92页。
    47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84页。
    47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73-474页。
    473[法]F.基佐:《一六四○年英国革命史》,伍光建译,靳文翰、陈仁炳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3页。
    474[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6页。
    475 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页。
    476[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笫234页。
    477[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78页。
    478[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10页。
    479 转引自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4页。
    480 以上关于英国法中两种自由观念的介绍,参见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3-66页。
    481[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88页。
    482[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0-291页。
    483 中译者取中文古义,译为“践祚法”,通译为“王位继承法”。
    484 以上关于习惯法与国王特权的斗争,参见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88-294页。
    485[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9页。
    486[德]拉德由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72页。
    487[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62页。
    488 何勤华、魏琼主编:《西方商法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81页。
    489 何勤华、魏琼主编:《西方商法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84页。
    490[美]约翰·R·康芒斯:《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寿勉成译,方廷钰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13页。
    491[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64页。
    492 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二卷,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6-198页。
    493[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49页。
    494[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49页。
    495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6页。
    496[英]克拉潘:《现代英国经济史》上卷。姚曾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00页。
    497[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58页。
    498[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48页。对此萨伊提供了以下证据:英国在1799年征收国产税和印花税所花的征收费用,只占这两种税收的百分之三又四分之一。见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21页。
    499[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57-58页。
    500 见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瓦伊纳所撰《约翰·雷著<亚当·斯密传>指南》,载[英]约翰·雷:《亚当·斯密传》,胡企林、陈应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21页注④。关于这一著名的定义还有一段佚事:该词典出版当年,即1755年,征收货物税的官吏们打算以诽谤罪控告约翰逊,但总检察长威廉·默里(即后来的大法官曼斯菲尔德)虽然认为这个定义在法律上已构成了诽谤罪,还是建议他们在提起诉讼之前给约翰逊一个改正的机会。英文“excise”,意为“a tax on products manufactured,sold,or used within the country.”在中文中译为“国内货物税”、“国产税”,也译为“消费税”。
    501[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05页。萨伊还引证了英国国会议员的演说,谓:在1804年,英国政府把糖税提高百分之二十。本来意料国库在这一方面的收入,将按同一比率增加,即自从前的二百七十七万八千镑增加到三百三十万镑,但事实上税率虽然增加,而税收只达二百五十万三千镑,反比从前少。
    50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61页。
    503[英]克拉潘:《现代英国经济史》,上卷,姚曾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10页。
    504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0页。
    505 阎照祥:《英国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270、298页。
    506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315页。
    507[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杨敬年译,朱泱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9-42页。
    508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9页。
    509[美]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二卷,杨敬年译,朱泱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6页。
    510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9页。
    511[美]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比较财政分析》,董勤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27页。
    512[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下册,于树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500页。
    513 王传纶、高培勇:《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72页。
    514 对此英国经济史家克拉潘曾举例如下:为税收利益计,每个玻璃厂至少驻扎两名国产税征收员。“不先把我们的打算通知派来监督我们的官吏,我们在自己的业务调度上就不能有任何举动。”……为了检查的便利,每一个玻璃厂只可生产一种玻璃。高级玻璃厂不得制造铅玻璃,玻璃板厂不得制造玻璃瓶。普通玻璃瓶厂不得生产容量在6两以下的小玻璃瓶。高级平面玻璃或德国式平面玻璃厂不得生产超过九分之一英寸厚的玻璃,玻璃板厂不得生产超过八分之五英寸厚或不到八分之一英寸厚的玻璃板。见克拉潘:《现代英国经济史》,上卷,姚曾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05-406页。
    515[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90页。
    516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7页。
    517 彼德·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王宏伟等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0页。
    518[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页。
    519[美]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张志铭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5、46页。
    520 David Hume:"Of 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the arts and science",Political Eassays,,p.67.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影印本,2003年版.中译文引自[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39页。
    521[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3页。
    522[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6页。
    533[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98页。
    524[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1页。
    525[美]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E·里斯:《美国经济史》,司徒淳、方秉铸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3页。
    526[美]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吕应中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47页。
    527[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毛国权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307页。
    528[美]阿奇博尔德·考克斯:《法院与宪法》,田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
    529[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9页。
    530[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0页。
    531[美]约翰·S·戈登:《财富的帝国》,董宜坤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年版,第52-54页。
    532[美]约翰·S·戈登:《财富的帝国》,董宜坤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年版,第55页。
    533[美]J.布鲁姆等著:《美国的历程》,上册,杨国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31页。
    536[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5页。
    537 文贯中:“中国的疆域变化与走出农本社会的冲动”,载《经济学(季刊)》,第15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32页。
    538[美]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张沛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156页。
    539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1页。
    540 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2页。
    541 韦伯提到:“从生产手段到最终销售的过程里所采取的措施(运输、加工、贮藏等)之技术条件和法律条件,原则上皆可归之于可供计算的(货币)成本,作为最适的资本计算之基础,最适的可计算性所具有的极端重大意涵,是我们在研讨经济之社会学条件时所要一再面对的课题。此处非但不仅只考量经济的要因,而毋宁是要探讨种种极为不同的外在与内在的障碍之导致资本计算——作为经济计算的基本形式——仅形成于西方的问题。”另一处则提到:“并非任何营利的企求即可称为企业活动,而是惟有当其能够以资本计算为取向时,方可称为企业。”《韦伯作品集Ⅳ——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4页、49页。
    542[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543[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原理》,周长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3页。
    544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66页。
    545[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李伯重、连玲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3页。
    546 财政上的“大国效应”这一用语取自程念祺先生,参见其著作:《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页。
    547[英]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周师铭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489页。
    548[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3页。
    549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3页。
    550 钱穆:《国史大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修订第3版,第410页。
    551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62页。
    552[美]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张沛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17页、118页。
    553 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页。
    554 东汉时有过“度田令”,但一点成效也没有。历代之所以有全国性的田亩数,无法是以人口较田亩的结果。参见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51页、150页。
    555[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21页。
    556[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23页。
    557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1页。
    558[英]尼亚尔·弗格逊:《金钱关系——现代世界中的金钱与权力》,蒋显璟译,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599[美]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张沛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63页。
    560[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Ⅸ——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561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
    562 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0页。
    563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564 王家范:“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试析”,载《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集刊》,第3集,转引自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52页。
    565[法]F.基佐:《一六四○年英国革命史》,伍光建译,靳文翰、陈仁炳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86-88页。
    566 生活市场和财政市场的区分取自程念祺先生,参见《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164页以下。
    567 郑学檬主编:《简明中国经济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2页。
    568[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0页。
    569 吴承明:《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3页。白银之流入中国,还有一个解释,即中国银价远远高于国际市场,最高时曾达5:1的金银比价,见[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38页。
    570 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32。
    571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1页。
    572[德]马克斯·韦伯:《经济通史》,姚曾廙译、韦森校订,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18页。
    573[法]保尔·芒图:《十八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杨人楩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2页。
    574[英]马歇尔:《货币、信用与商业》,叶元龙、郭家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06页。
    575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363页。
    576[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8页。
    577 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页、188页。
    578 程念祺:《国家力量与中国经济的历史变迁》,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21页。
    579[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Ⅲ——支配社会学》,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0页。
    580[德]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Ⅲ——支配社会学》,康乐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
    581[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礼,1994年版,第28页。
    582[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桂裕芳、张芝联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6页。
    583[美]帕尔默、科尔顿:《近现代世界史》,上册,孙福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39页。
    584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0页。
    585[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1页、113页。
    586 这是奥尔森提出的一个概念,是指一些集团,由于其组织优势,他们能有效地采取集体行动,而这些集体行动的目标毫无例外地都是争取重新分配财富,而不是为了增加总产出。以往对此称为“特殊利益集团”,但为了强调其以重新分配收入为目的的属性,称之以“分利集团”更确切。参见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吕应中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页。
    587[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4页。
    588[美]道格拉斯·诺斯:《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6页。
    589[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页。
    590[德]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08页。
    591 项怀诚:“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回顾”,《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第7页。
    592 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第114页。
    593 朱恒鹏:“地区间竞争、财政自给率和公有制企业民营化”,《经济研究》,2004年第10期,第32页。
    594 高培勇等:《财政体制改革攻坚》,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版,第62页。
    595 孔善广:“分税制后地方政府财事权非对称性及约束激励机制变化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年第1期,第37页。
    596 Aaron Wildavsky Naomi Caiden:New politics of the Budgetry Process.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影印本,第1页。
    597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55页。
    598[英]威廉·布莱克斯通:《英国法释义》,第一卷,游云庭、缪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第337页。
    599 高培勇等:《财政体制改革攻坚》,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版,第61页。
    600[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22页。
    601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04页。
    602 顾炎武:《日知录》,“郡县论二、三”,转引自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406页。
    603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407页。
    604 马寅初:《财政学与中国财政——理论与现实》,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70页。
    604 萧公权:《宪政与民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606[美]哈维·S·罗森:《财政学》,赵志耘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51页。
    607 美国在邦联时期,邦联的收入实行“用定额规定各州向国库捐献的数量的原则”(《联邦党人文集》,第103页),因而邦联软弱;中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实行财政包干制,中央政府的收入取自于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成“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必然是隐瞒收入,藏富于地方,藏富于企业,结果导致“两个比重”的迅速下降:一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包干之初的30%左右下降到1992年的10%;二是中央财政收入到1993年下降到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2%,78%在地方政府。
    608[美]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竟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页。
    609 伯克语,引自[美]约瑟夫·斯托里:《美国宪法评注》卷头题记,毛国权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
    610 引自马歇尔代表美国最高法院发表的判决意见,引用按强调的重点略有改动,转引自[美]哈维·S·罗森:《财政学》,赵志耘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页。
    611[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0页。
    612[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93页。
    613 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614[美]维克多·瑟仁伊:《比较税法》,丁一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4页。
    615 陈乐民:“皇权Vs.新政”,《南方周末》,2008年3月13日,D24版。
    616 王学泰:“探密皇权,解读历史”,《南方周末》,2008年3月13日,D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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