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与继替:农村家庭延续机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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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华北村庄农民的观念中,“光棍”不算一个家庭,而在中部村落农民的观念中,“光棍”是一个意义完备的社区性家庭,但在华南村落农民的观念中“纯女户”才是毫无意义的家庭。不同区域农民对家庭的认识差异为何如此之大?农民观念中的家庭在熟人社会中如何生长出来的?家庭延续背后的机制是什么?家庭性质及其文化内涵有着怎样的区域类型差异?如何阐释这些区域类型差异?本文从家庭分裂与继替切入,以家庭延续为研究对象,以区域类型比较为研究方法,以家庭“三元素”为理论分析框架,以家庭性质为研究目标,旨在建构一个理解我国农民家庭延续现象的总体性解释框架。换而言之,本文旨在探讨子家庭如何脱离母家庭,并经历怎样的社区化过程,才能继承和发展母家庭特质,最终成为符合“地方性知识”要求的家庭。
     文章论述的内容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分析框架。为便于理解家庭延续机制,本文从复杂的家庭生活现象提炼出家庭“三元素”,即分析家庭的三个面向。概括地说,一个完整的家庭需要具备相对完整的财产权、承担合理的伦理责任、生长为相对独立的社区性家。家庭的延续就是从母家庭中分裂出来的子家庭的财产权生成、伦理责任实践和社区性家扮演的动态过程。第二部分从家庭三元素角度分析了华北农民家庭延续机制。华北平原父权缺乏祖产支撑,父权不强,所以儿子成家后就有从母家庭中获得独立财产权的强烈要求,进而引发兄弟相互争产和母子家庭财产权冲突;同时在“门子”竞争压力下,父母“过日子”旨在完成子代成家的任务,造成家庭所有资源流向子代,从而形成厚重失衡的代际伦理责任;子代在获得“家格”之后,替代母家庭参与社区互动,母子家庭社区性身份呈现出一种更替的关系。第三部分从家庭“三元素”实践形态切入,并进而比较了家庭继替模式的区域类型差异。华南团结型村落宗族价值规范较强,家庭存在等级性的代际关系和权力格局。家庭延续时凸显出传统大家庭父权的色彩,母家庭相对于子家庭,在财产权、家庭资源配置和社区化过程中都具有优势,子家庭是在母家庭的庇护下成长。“父在,子不能专”,只有当父亲去世,或主动移交当家权之后,子家庭才获得独立完整的财产权和社区参与资格。因此,华南宗族性家庭延续是一种“承继模式”。华北分裂型村庄农民家庭延续时,子家庭对母家庭分割、替代,财产始终为核心家庭所控制,母子家庭的财产权是冲突的;在伦理责任方面,子代成家立户是父母最“操心”的事,从而形成失衡的代际伦理责任;在社区交往层面母子家庭的社区性身份不兼容,母家庭随子家庭成长而逐渐消亡。因此,华北农民家庭延续是一种“更替模式”。中部分散型村落农民家庭延续过程中,由于家族发育极不成熟,家庭是一个提供个人生活体验的场所,财产权转移不明显,子代成家之后,母子家庭财产权独立并存:在伦理责任方面,家庭缺乏超越性价值诉求,父母不必为子代成家而“操心”,是一种低度的代际伦理责任;子代成家之后,母子家庭自由度很强,母子家庭成为互不干涉的两个社区性单位。可见,分散型村落农民家庭延续是一种“共存模式”。第四部分讨论了“不分而分”家庭延续模式。区域类型村落家庭延续模式虽然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家庭子女数量锐减,在打工经济背景下,超越区域类型具有全国趋同性的“不分而分”家庭模式逐渐出现,母子家庭不需经历分家形式就可在财产权、人情往来方面发展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主体。
     通过对家庭延续现象进行区域类型比较后,本文得出三个基本结论:一是家庭性质存在区域类型差异。华南农民家庭本质上是以世系绵延为目标的“祭祀性”家庭;华北农民家庭延续旨在把“家格”传递给子代,继续参与激烈的社区生活竞争,其本质是一个“竞争性”家庭;中部农民家庭本质上是“生活性”家庭,家庭存续是为了满足个人现实物质生活体验。二是家庭延续机制的差异是由于构造家庭“分、继、合”三种力量的组合程度造成的。三是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家庭延续开始从“单系继承”向“双系继承”这一超越区域类型的趋同性模式过渡。
"Bachelor" cannot be regarded as a family by the villagers in South China;"bachelor" can make up a complete community-based family in Midwest China; but villagers in Southern China only think the "pure girl family" as a meaningless family. Why does there exist such great a gap on the cognition of the family among villagers in different regions? How does the concept of family come into being? What is the mechanism behind family continuance? What are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in the nature of the family and its cultural connotations? How can these regional differences be explained? This article starts with family split and replacement. In this article, family continuance is the research subject, typological comparison of regions the research method,"three elements" of the family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theories and the nature of the family the research goal, all for establishing an integrated explanative framework to understand the family continuance in China. More specifically speaking, this article is aimed to investigate how the child family gets away from the maternal family and what kind of community-based processes it goes through before inhering and developing the traits of the maternal family and becoming finally consistent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local knowledge".
     This article is divided into four sections. The first section,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theories, abstracts "three elements" of the family from the complex family life, i.e. three aspects of the family, in order to facilitate the understanding of family continuance mechanism. Abstractly speaking, an intact family should have relatively complete property rights, bear reasonable ethnical responsibilities and become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community-based family. Family continuance is in fact a dynamic process of generating property rights, practicing ethnical responsibilities and acting out a community-based family when a child family splits from the maternal family. The second section analyzes the family continuance mechanism of rural families in the North China Plai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ree elements" of the family. On the North China Plain, patriarchal rights are not strong enough because of a lack of patrimony support and therefore married sons'intense requirement is let alone that they want to have independent property rights from the maternal family, which can further result in property contention among brothers and property rights conflicts between the maternal family and the child family. Meanwhile under the competition of "Men Zi"(a small group of relatives within five generations), parents live for finishing the task of children's marriages, which makes all family resources flow toward next generation and consequently leads to the serious imbalance of intergenerational ethnical responsibilities. Once the filial generation acquires the "family individuality", they will take place of the maternal family to interact with the community. Therefore, the community-based identity of the maternal and child families takes on a relationship of replacement. The third section begins with the practical pattern of "three elements" of the family and then compares family replacement patterns to find out typological differences of regions. In Southern China, united villages have strict specifications of clan values, and hierarchical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s and power structures are characteristic of the families. Family continuance shows obviously patriarchal rights in traditional big families. Compared with a child family, the maternal family has an advantage on property rights, family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community-based processes. The child family grows up under the protection of the maternal family. Just as an old saying goes, when father is alive, son cannot be in power. Only after the father's death or his initiative transference of family power, the child family can completely get property rights and qualification of participating in the community. In a word, the continuance of clan families in Southern China is kind of "successive pattern." As for the villages in North China, when families of the splitting type extend, the maternal family is divided and replaced by the child family, property controlled by the core family and the conflicts of property rights between the maternal family and the child family formed. In terms of ethnical responsibilities, marriages and independence of next generation worry parents most and imbalanced intergenerational ethnical responsibilities follow. Community interactions do not allow compatible identity existence of both the maternal family and the child family and so the former gradually disapp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tter. It can be said that family continuance in North China belongs to a "replacement pattern". In the process of family continuance in Midwest decentralized villages, the family is a place for life experience because of the immature nature of the family development. There is no apparent transference of the property. When next generation gets married, the property rights of the maternal and child family coexist. The family lacks transcendent demands of values when it comes to ethnical responsibilities. Parents are not worried about children's marriages, which manifests a low degree of intergenerational responsibilities. After the children's marriages, the two kinds of family still keep a high degree of freedom and become two community-based units without mutual interference. Thus family continuance in decentralized villages is a "coexistence pattern." The fourth section talks about another pattern of family continuance "separation without apparent forms". Although family continuance patterns typical of regional villages take the lead, the pattern of family continuance—"separation without apparent forms" gradually appears which is a transcendent regional and national convergent type because the number of children staying at home is rapidly decreasing under the economic background of working outside. Without specific forms of separation, the maternal family and the child family can evolve into two independent bodie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roperty rights and social relations.
     Based on the typological comparison of regional family continuance, this article arrives at three fundamental conclusions. Firstly, family nature has typological differences of regions:village families in Southern China are in essence "sacrificial" families aimed at lineage succession; in North China by their very nature they are "competitive" families whose goals of family continuance are to hand "family individuality" down to next generation that should continue to participate in fierce community competitions; nevertheless the essence of village families in Midwest China is "living" families, the family continuance of which is to satisfy individual living experience of worldly materials. Secondly, that three forces constructing the family—"separation, succession and integration"—are differently compounded contributes to different family continuance mechanisms. Thirdly, as one-child families are on increase, family continuance begins to develop from "only son succession" to "son and daughter succession" that is a transcendent regional and convergent pattern.
引文
① “本体性价值”:如何将有限生命转化为无限人生意义的根本问题的应对,是终极价值的关怀,要解决个人与灵魂关系问题;“社会性价值”:关于个人如何从社会中获取价值,要处理的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参见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其关系》,《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
    ① 杨华:《传统村落中的伦理》,《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② “家格”出自李卓:《中日财产继承制度比较浅论》,刊发于《日本学刊》,1999年第5期,第101页。指在日本幕藩体制下,家臣的地位与俸禄是根据家臣的家系和先祖的功绩即所谓的“家格”(门第)而定的,即指家庭的社会地位,它是幕藩制的社会基础。而本文所谓的“家格”指子家庭脱离母家庭之后,在当地文化语境中参与人际交往时,具有村庄社区认可和互动的资格。
    ③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63页。
    ④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56页。
    ① (美)古德著、魏章玲译:《家庭》,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2页。
    ② 吉尔滋著,王海龙、张家瑄译:《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222页。
    ③ 贺雪峰:《个案调查与区域比较:农村政策基础研究的进路》,《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①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第163页。
    ②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4页。
    ③ (英)弗里德曼著,刘晓春译:《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6页。
    ④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第56页。
    ⑤ 谢继昌:《中国家族研究的检讨》,刊发于杨国枢、文崇一编《社会与行为科学研究的中国化》,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1982年。
    ① 杨善华编著:《家庭社会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4月第1版。另参见王跃生:《家庭结构转化和变动的理论分析》,《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② 雷洁琼:《家庭社会学二十年》,《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6期,第2页。
    ③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5页;另参见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219页。
    ④ 陈柏峰:《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7页。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② 林耀华:《金翼——中国家庭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
    ③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① (美)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② (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③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9页。
    ② 林耀华:《金翼——中国家庭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110页。
    ③ Cohen Myron. L:House Unitied.House Divided:The Chinese Family in Tai-wan,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
    ④ W. Lavely, and Xinhua Ren.1992. "Patrilocalit and Early Marital Co-residence in Rural China,1955, P85.
    ⑤ 胡台丽:《合与分之间:台湾农村家庭与工业化》,载于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第213页。
    ⑥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61-69页。
    ① 罗红光:《不平等交换——围绕财富的劳动与消费》,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② Lavely, W. & W. Wong.1992. "Family Division and Mobility in North China. " Compaartive Study of Society. P48.
    ③ Cohen Myron. " Family Management and Family Divis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 " China Quarterly, no.130,1992, P370.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9-62页。
    ② Hsu Francis. L.K:"The Myth of Chinese Family Siz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43. P555-562.
    ③ 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④ 尚会鹏:《中原地区的“分家”现象与代际关系——以河南省开封县西村为例》,《青年研究》,1997年第1期。
    ① 林语堂:《中国人》上海:学林出版社,1972年,第185页。
    ② 王跃生:《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究——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
    ③ 潘光旦:《中国之家庭与社会》,载《潘光旦选集》第一卷,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第202页。
    ④ 李霞:《娘家与婆家:华北农村妇女的生活空间和后台权力》,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8页。
    ⑤ 中田薰:《法制史论集》,东京:岩波书店,第一卷,1926年;第二卷,1938年;第三卷,1943年。
    ⑥ 黄宗智:《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5页;另参见(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⑦ David Wakefield:"Fenjia:Household Division and Repubilican. China,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8, P38.
    ① Stevan Harrell:Geography, Demography, and Family Composition in Three Southwestern Villages, Chinese Families in the Post-Mao Era, Edited by Deborah Davis and Stevan Harrell.Uni. of Califonia Press,1993, P78-79.
    ② Freedman Maurice:ChineseLineage and Society, Fukien and Kwangmung, P.46, The Athlone Press of University of London,1966.
    ③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48页。
    ④ Cohen Myron. " Family Management and Family Divis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 " China Quarterly, no.130,1992.P370.
    ① (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②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48页。
    ③ 王跃生:《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究——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
    ④ 麻国庆:《分家:分中有继也有合——中国分家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110页。
    ⑤ 王跃生:《集体经济时代农民分家行为研究——以冀南农村为中心的考察》,《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
    ① Cohen Myron.L:House Unitied, House Divided:The Chinese Family in Tai-wan,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
    ② 费孝通:《江村经济》,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9页。
    ③ 张佩国:《私产的发育和共有的习惯——改革以来长江三角洲农民家庭财产关系的实践形态》,《青岛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④ 阎云翔:《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北方农村分家模式的人类学分析》,《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
    ⑤ 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① 邢铁:《我国古代的诸子平均析产问题》,《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
    ① 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58页。
    ② 张佩国:《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财产边界》,《青岛大学学报》,2006第1期。
    ③ 林济:《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南北宗族社会》,《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
    ④ 陈其南:《家与社会——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另参见陈其南《房与中国传统家族制度》汉学研究,1985年.第三卷,第1期。
    ⑤ 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⑥ 赵旭东:《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
    ①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05页。
    ② 林济:《近代长江中游家族财产习俗制度述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1期。
    ③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刘增玉:《农村家庭财产的分割继承——河北省辛集市新垒头村调查》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5期,第94页;邢铁:《家产继承史论》,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④ 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的族产分配与家庭伦理》,《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Kathryn, Bernhardt"Women and Property in China.960-1949,"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1996.
    ⑤ 黄宗智:《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7页。
    ①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78页。
    ②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37页;卢现祥:《中国的家庭产权安排、家族式管理与资本积累》,《世界经济》,2003年第1期。
    ③ 阎云翔著,龚小夏译:《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161-176页。
    ④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56页。
    ① 王荣武:《当前乡村分家习俗的民俗学思考》,《民俗研究》,1994年第3期;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第2期;王跃生:《中国农村家庭的核心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07第5期。
    ② 王跃生:《中世纪中西财产继承的差异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2期。
    ③ 李卓:《中日财产继承制度比较浅论》,《日本学刊》,1999年第5期。
    ④ 张研、毛立平:《19世纪中期中国家庭的社会经济透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⑤ 麻国庆:《分家:分中有继也有合——中国分家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
    ⑥ 肖倩:《制度再生产:中国农民的分家实践——以赣中南冈村为例》,上海大学文学院博士论文,2006年第340页。
    ① 邢铁、薛志清:《宋代的诸子平均析产方式》,《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龚为纲:《分家模式与家庭规模的相关分析》,《南方人口》,2012年第3期。
    ② 王跃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
    ③ 李树茁、靳小怡、费尔德曼:《中国农村子女的婚姻形式和个人因素对分家的影响研究》,《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4期。
    ④ 王跃生:《当代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比较》,《社会》,2006年第3期。
    ⑤ 芮逸夫:《中国家制的演变》,《中国民族及其论稿》,台湾艺文印刷馆,1969年版。
    ①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20页。
    ② 王跃生:《中世纪中西财产继承的差异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2期。
    ③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67页。
    ④ 李卓:《中日财产继承制度比较浅论》,《日本学刊》,1999年第5期。
    ⑤ 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阎云翔:《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
    ⑥ 阎云翔:《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其关系》,《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王跃生:《制度变革、社会转型与中国家庭变动——以农村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开放时代》,2009年第3期;朱静辉:《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与老年人赡养——以安徽薛村为个案的考察》,《西北人口》,2010年3期;黄宗智:《中国的现代家庭:来自经济史和法制史的视角》,《开放时代》,2011年第2期;龚为纲:《分家模式与家庭规模的相关分析》,《南方人口》,2012年第3期。
    ① 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167页。
    ① 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的社会关联》,《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② 贺雪峰:《论村级负债的区域差异—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战略与管理》,2005年第11期。
    ③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① 施坚雅:《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城市研究》,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
    ② 乔志强、行龙:《近代华北农村变迁刍论》,《史学理论研究》,1995年第2期。
    ① 乔志强、行龙:《从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3期。
    ② 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页。
    ③ 贺雪峰:《论熟人社会的人情》,《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第4期;贺雪峰:《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开放时代》,2012年第10期。
    ① 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83页。
    ① 乔志强、行龙:《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
    ②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③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5页。
    ④ Kung-Chuan Hsiao. 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M]. 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7. p326.
    ①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117页。
    ② 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③ 同上。
    ④ 肖唐镖:《村治中的宗族:对九个村的调查与研究》,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
    ① 陈国儒:乾隆《汉阳县志》卷7《堤防》。
    ② 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③ 施由明:《试论中原移民与赣中世家大族的历史形成》,《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① 杨国安:《明清两湖地区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2页。
    ② 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以“戒能-平野论战”为核心》,《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③ 王询:《中国南北方汉族聚居区宗族聚居差异的原因》,《财经问题研究》,2007年第11期。
    ④ 梁勇:《“麻城孝感乡”:一个祖源地记忆的历史解读》,《学术月刊》,2009年。
    ① 费孝通:《关于人类学在中国》,《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2期。
    ② 所谓“三个面向”: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和面向农村。参见张厚安:《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社会科学研究的反思性转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1期。
    ① Charles Tily. Big structures, Lage Processes, Huge comparisons, Russell Sage Foundation.1984. P87.
    ② 黄宗智:《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大分叉: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
    ③ 许娘光:《中国人与美国人:两种生活方式的比较》纽约:舒曼公司出版社,1953年;许娘光:《宗族、种姓、俱乐部》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年。
    ④ 费正清著.张理京译:《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
    ⑤ 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
    ⑥ Fei Hsiao-tung.1939. Peasant Life in China:A Field Study of County Life in Yangtze Valley,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ondon.
    ⑦ 王跃生:《中世纪中西财产继承的差异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2期。
    ① 吴文藻:《吴文藻自传》,《晋阳学刊》,1982年第6期。
    ②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2页。
    ① 费孝通:《社会调查自白》北京:知识出版社,1985年。
    ② Fei Hsiao-tung:Peasant Life in China:A Field Study of County Life in Yangtze Valley,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London,1939.
    ③ Hsu Francis.1948. Uder the Ancestors'Shadow:kinship, Personality, and Social Mobility in Village China. Garden City, NY:Doubleday & Company.
    ④ Lin Yueh-hwa.1947. The Gold Wing, Kegan Paul, London(1974 westport Greenwood Press).
    ⑤ 费孝通:《人的研究在中国:个人的经历》,《读书》,1990第10期。
    ①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387-388页。
    ② 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3月。
    ③ Michael Burawoy:The extened Case Method, Ethnograph Unbound.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91.
    ④ 朱晓阳:《“延伸个案”与一个农民社区的变迁》,《中国社会科学评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⑤ 卢晖临、李雪:《如何走出个案》,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⑥ 谭同学:《类型比较视野下的深度个案研究与中国经验表述——以乡村研究中的民族志书写为例》,《开放时代》,2009年第8期。
    ① 所谓“村治模式”:就是村庄治理中存在那些相对稳定的内在关系,是村庄应对外来政策、法律和制度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结构性关系。参见贺雪峰:《个案调查与区域比较:农村政策基础研究的进路》,《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② 关于“华中乡土派”这一学术名称的称呼,最初是应星2005年在《社会学研究》杂志第1期上发表的论文“评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取向——以《选举事件和村庄政治》为例”中提出的,随后赵旭东200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第3期上发表的论文“乡村成为问题与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围绕‘晏阳初模式’的知识社会学反思”中以提到此学派。具体来说,学界所指的“华中乡土派”是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贺雪峰教授为核心的学术团队,以农村经验研究为切入视角来研究中国社会问题。
    ① 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② 同上。
    ①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差异》,《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② 贺雪峰:《论村级负债的区域差异——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战略与管理》,2005年第11期。
    ③ 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差异》,《开放时代》,2007年第1期。
    ④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
    ⑤ 宋丽娜:《人情的社会基础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5月。
    ⑥ 刘燕舞:《中国农民自杀问题研究(1980-2009)——社会互构论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
    ⑦ 郭俊霞:《农民家庭代际关系的现代性适应(1980)》,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
    ⑧ 桂华、余彪:《散射格局:地缘村落的构成与性质》,《青年研究》,2011年第1期。
    ① 耿羽、王德福:《类型比较视野下的中国村庄‘人情’研究》,《青年研究》,2010年第4期。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北京:商务出版社,2009年第9次出版,第71页。
    ② 王荣武:《当前乡村分家习俗的民俗学思考》,《民俗研究》,1994年第3期。
    ③ 高永平:《中国传统财产继承背后的文化逻辑——家系主义》,《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④ (美)阎云翔著;龚小夏译:《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1月。
    ① Communitised Family:a child family breaks away from the "protection" of its mother family, and gets the right to participant in the community's public life on its own, therefore becomes a new communitised family.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9页。
    ②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56页。
    ③ (美)阎云翔著;龚小夏译:《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176页。
    ④ (英)莫礼斯·弗里德曼著,刘晓春译:《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9-30页。
    ① 潘光旦:《中国之家庭与社会》,载《潘光旦选集》第一卷,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第202页。
    ②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52页。
    ③ 俞江:《论分家习惯与家的整体性》,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④ 张佩国:《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财产边界》,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① 所谓的“老祖业”:是指自己的祖父辈在土地改革时甚至土地改革之前分到或购买的土地,一般包括土地、林地以及宅基地等不动产。
    ② 桂华、林辉煌:《乡土社会的产权基础——基于农民祖业观的分析》,二十一世纪,2012年4月第130期。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9页。
    ②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5页。
    ① 陈锋:《祖业权:嵌入乡土社会的地权表达与实践——基于赣西北宗族性村落的田野考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② Freedman Maurice. ChineseLineage and Society, Fukien and Kwangmung. The Athlone Press of University of London.1966. P30.
    ① 张佩国:《制度与话语:近代江南乡村的分家析产》,《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2002年第2期。
    ① (日)滋贺秀三:《清代诉讼制度之民事法源的考察》,载王亚新,梁治平编:《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74页。
    ① 王习明:《当地中国农民的家庭财产观念演变及其对家庭伦理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10期。
    ① 库帕:《华南的乡村生活——广东凤凰村的家族主义社会学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所谓家族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所有的行为、标准、思想、观念都产生于或围绕着基于血缘聚居团体利益的社会制度。
    ①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41页。
    ②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3-225页。
    ③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第387-388页。
    ① 所谓“代内剥削”指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争夺家庭资源。参见陶自祥:《高额彩礼:理解农村代内剥削现象的一种视角——性别视角下农村女性早婚的思考》,《民俗研究》,2011年第3期。
    ①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1页。
    ② (美)贝克尔:《家庭论》,王献生、王宇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扩大版前言。
    ① 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4页。
    ② 孔迈隆:《中国家庭与现代化:传统与适应的结合》,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1991年第15页。
    ③ (美)安·沃特纳著,曹南来译:《烟火接续:明清的收继与亲族关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13页。
    ① 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65-66页。
    ① (英)威廉·配第(Petty. W.)著,马妍译:《政治算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② 乔志强、行龙:《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1页。
    ③ 章有义:《近代中国人口和耕地的再估计》,载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
    ④ 全国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1937年第23页。
    ⑤ 乔启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196页。
    ⑥ 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49页。
    ⑦ 陈翰笙:《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陈翰笙文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50页。
    ① 所谓“经济内卷化”是黄宗智把内卷化这一概念用来分析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时,他把通过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来获得总产量增长的方式,即边际效应递减的方式,称为“没有发展的增长”即“内卷化”。参见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② 数据来源于山东省鲁中马村村志。
    ③ 张佩国著:《地权·家户·村落》上海:学林出版社,2007年第78页。
    ④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02页。
    ① 兰林友:《论华北宗族的典型特征》,《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②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93页。
    ① 兰林友:《宗族组织与村落政治:同姓不同宗的本土解释》,《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②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27页。
    ③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2页。
    ① 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228页。
    ① Yang Martin, C.:A Chinese village:Taitou Shantung Province, Columbia University,2001. P80
    ① 林济:《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南北宗族社会》,《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
    ② 张佩国:《近代江南乡村的族产分配与家庭伦理》,《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①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
    ①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
    ② 桂华、陶自祥:《农民土地上访类型及其发生机制探析——基于豫东某县的调查》,《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① 仁井田隆:《中国の农村家族》,东京:东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07—108页。
    ① 王跃生:《婚姻操办中的代际关系:家庭财产积累与转移——基于冀东农村考察》,《中国农村观察》,2010年第3期。
    ① 桂华、余练:《婚姻市场要价:理解农村婚姻交换的一个框架》,《青年研究》,2010年第3期。
    ① 张思:《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94页。
    ① 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
    ② 麻国庆:《家与中国社会结构》,北京:文物出版社,1999年第49页。
    ① 林济:《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南北宗族社会》,《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
    ② 林济:《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南北宗族社会》,《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
    ① 吴飞:《论“过日子”》,《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
    ① 王跃生:《婚姻操办中的代际关系:家庭财产积累与转移——基于冀东农村考察》,《中国农村观察》,2010年。
    ① 贺雪峰:《农民代际关系的变迁——从“操心”说起》,《古今农业》,2007年第4期。
    ② 费孝通:《云南三村·禄村农田》,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07页。
    ③ 陈辉:《“过日子”与农民家庭经济模式——基于关中Z村调查》,《西北人口》,2012年第4期。
    ① 桂华:《“嵌入”家庭伦理的农民经济生活——基于华北与江汉平原的比较》,《中共宁波市委党校》,2011年第3期。
    ① 刘燕舞:《农村光棍的类型研究——一种人口社会学的分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②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
    ③ 所谓“光棍率”,就是指一定时期内未婚成年男性(光棍)数量在适龄婚姻男性群体中所占的比率。一般学界认为在农村超30岁未成婚的男性,就被当地村落贴上光棍的社会标签。
    ① 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
    ① 王德福:《养老倒逼婚姻:理解当前农村早婚现象的一个视角》,《南方人口》,2012年第2期。
    ① 耿羽:《农村“啃老”现象及其内在逻辑——基于河南Y村的考察》,《中国青年研究》,2010年第12期。
    ① 陈锋:《连带式制衡:基层组织权力的运作机制》,《社会》,2012年第1期。
    ① 林辉煌:《江西遂川陂田村村治模式》,2010年工作论文。
    ① 高永平:《传统框架中的现代性调适——河北省平安村1949年后的招婿婚姻》,《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2期。
    ① 朱炳祥:《地域社会的构成:整体论的视角——以摩哈苴彝族村和周城白族村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① 杨华:《人情的性质及其变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年第1期。
    ① 尚会鹏:《豫东地区婚礼中的“随礼”现象分析》,《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② 宋丽娜:《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以公共性和私人性为分析框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① 尚会鹏:《中原地区的“分家”现象与代际关系——以河南省开封县西村为例》,《青年研究》,1997年第1期。
    ① 杨华:《初论“血缘共同体”与“关系共同体”——南北村落性质比较》,《开发研究》,2008年第1期。
    ② 宋丽娜:《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以公共性和私人性为分析框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① 宋丽娜:《论圈层结构: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再认识》,《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② 贺雪峰:《公私观念与中国农民的双层认同》,《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① 杨华:《家族、公私观念与村庄主体性建构》,《开发研究》,2008年第2期。
    ① 尚会鹏:《中原地区的“分家”现象与代际关系——以河南省开封县西村为例》,《青年研究》,1997年第1期。
    ② 杨华:《家族、公私观念与村庄主体性建构》,《开发研究》,2008年第2期。
    ① (美)斯科特著,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弱者的武器》,译林出版社,2007年。
    ①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5页。
    ① 贺雪峰:《差序格局与乡村治理的差异》,《江海学刊》,2007年第4期。
    ① 董磊明:《宋村的调解:巨变时代的权威与秩序》,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16页。
    ① 贺雪峰:《公私观念与中国农民的双层认同——试论中国传统社会农民的行动逻辑》,《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① 曾凡木:《熟人社会关系的再造——新农业村庄内经济活动的新嵌入》,《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2期。
    ② 王会:《建构性人情与北方村落农民的生活世界—基于河北秦皇岛市河村的调查》,《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
    ① (英)弗里德曼著,刘晓春译:《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页。
    ① Freedman Maurice. ChineseLineage and Society, Fukien and Kwangmung. The Athlone Press of University of London.1966.
    ② Olga Lang: Chinese Family and Society. New Haven:Yale Uinversity Press.1946.
    ①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128-152页。
    ① H. McAleavy, "Certain Aspects of Chinese Customary Law in the light of Japanese Scholarship, "Bulcetin of the School of Oreintal and African Studies.1995. P544.
    ① 林济:《近代乡村财产继承习俗与南北宗族社会》,《中国农史》,2003年。
    ① 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2页。
    ② 高永平:《中国传统财产继承背后的文化逻辑——家系主义》,《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③ 杨国安:《明清两湖地区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④ 曹芬:《田地与租佃问题——民国时期川西农村经济研究》,《成都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① 郭汉鸣、盂光宇:《四川租佃问题》,北京:商务出版社,1944年。
    ② 张国雄:《江汉平原的垸田特征及其在明清时期的发展演变》,《古今农业》,1989年第1期。
    ③ 施坚雅著,史建云译:《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① 周雪光:《关系产权——产权制度的一个社会学解释》,《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本文借用它来描述基于祖业观念基础上,农民家庭的财产权具有血缘的延续性和连带性。
    ② 罗兴佐:《农民行动单位与农业灌溉的区域差异》,《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③ 黄宗智:《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
    ① 龚为纲:《生性别比偏高的新思路》,《人口与经济》,2012年第6期。
    ① 贺雪峰、郭俊霞:《试论农村代际关系的四个维度》,《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
    ① 杨华:《传统村落中的伦理》,《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① 郭俊霞:《农民家庭代际关系的现代性适应(1980—)——以赣、鄂两个乡镇为例》,2012年博士论文。
    ② 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台北:南天书局,2001年。
    ①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①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
    ② 杨华、范芳旭:《自杀秩序与湖北京山老年人自杀》,《开放时代》,2009年第5期。
    ①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①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页。
    ② 王习明:《川西平原的村社治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1页。
    ①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重印版,第22页。
    ② 桂华:《散射格局:地缘村落的构成与性质》,《青年研究》,2011年第1期。
    ①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69页。
    ① (美)吉尔兹:《地方性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
    ① 陶自祥:《舞龙灯:民间文化习俗抑或宗族势力较量》,《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拟刊稿。
    ① 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13页。
    ① 王跃生:《当代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比较》,《社会》,2006年第3期。
    ① 阎云翔:《家庭政治中的金钱与道义》,《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6期;王跃生:《个体家庭、网络家庭与亲属圈家庭分析》,《开放时代》,2010年第4期。
    ② 麻国庆:《分家:分中有继也有合——中国分家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
    ① 陶自祥、桂华:《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区域类型》,2012年工作论文,未刊稿。
    ① 孔迈隆:《中国家庭现代化:传统与适应的结合》,载乔键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亚太研究所出版1991年版。
    ② 王铭铭:《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庭的个案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折晓叶:《村庄的再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③ 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④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269—279页;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① 李国庆:《关于中国村落共同体的论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② (美)施坚雅著,史建云译:《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③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
    ① 龚为纲:《家庭现代化的类型学及其区域差异》,2012年工作论文。
    ① 杨善华编著:《家庭社会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版第96页;王跃生:《家庭结构转化和变动的理论分析》,《社会科学》,2008年第7期。
    ② 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① 郭志刚:《关于家庭户研究的几个问题》,《人口研究》,1987年第2期;王跃生:《制度变革、社会转型与中国家庭变动——以农村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开放时代》,2009年第3期。
    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苏黎世出版社,1884年德文版。
    ① 陈讯:《候权与赠权: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如何转变的》,《妇女研究论丛》,2012年第3期。
    ② 笑冬:《最后一代传统婆婆?》,《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
    ① 陶自祥、邢成举:《摇摆的家庭:农村“新逃婚”的呈现及其产生机制》,《南方人口》,2012年第4期。
    ① 张研、毛立平:《19世纪中期中国家庭的社会经济透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② 王跃生:《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的维系与离析》,《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1期。
    ① 王跃生:《中国传统社会家庭的维系与离析》,《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1期。
    ① 贺雪峰、郭俊霞:《试论农民代际关系的四个维度》,《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
    ① 陶自祥、桂华:《农村家庭的区域差异》,《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② 麻国庆:《永远的家:传统惯性与社会结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
    ③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63页;萧公权:《中国乡村:十九世纪帝国政权对人民的控制》,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60年第326页。
    ① 杨果:《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及其环境因素》,《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5年第6期。
    ② 张国雄:《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
    ③ 林济:《长江中游宗族社会及其变迁:黄州个案研究(明清-1949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1页。
    ① (日)福武直,《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76年。
    ② 林辉煌,《江汉平原的农民流动与阶层分化:1980-2010》,《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
    ① 沙汀:《祖父的故事》,上海文艺出版社,1963年,第206页。
    ① Cohen Myron. "Family Management and Family Divis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 " China Quarterly, 1992, P130.
    [1](美)安·沃特纳著,曹南来译.烟火接续:明清的收继与亲族关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美)贝克尔著,王献生、王宇译.2007.家庭论.商务印书馆,扩大版前言.
    [3]曹芬:《田地与租佃问题——民国时期川西农村经济研究》[J]:成都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4]曹锦清.2000.黄河边的中国.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5]陈讯.2012.候权与赠权: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如何转变的.妇女研究论丛(3).
    [6]陈柏峰.2009.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社会学研究.
    [7]陈柏峰.2010.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8]陈锋.2012.连带式制衡:基层组织权力的运作机制.社会.2012(1).
    [9]陈锋.2012.祖业权:嵌入乡土社会的地权表达与实践——基于赣西北宗族性村落的田野考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10]陈国儒:乾隆《汉阳县志》卷7《堤防》.
    [11]陈翰笙.1985.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载于.陈翰笙文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12]陈辉.2012.“过日子”与农民家庭经济模式——基于关中Z村调查.西北人口(4).
    [13]陈其南.1990.家与社会——台湾与中国社会研究的基础理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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