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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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是由于公法和私法的竞合所致,将由犯罪引起的民事侵权合并于刑事诉讼一同审理,其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这一立法思想确有可嘉之处,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一直属于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较难处理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两种诉讼本质上的差异,导致在理论基础、立法设计、司法运行中都产生冲突,附带民事诉讼缺乏独立性,救济范围过于狭窄,对当事人权益保护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对此问题在立法中规定过于简单、笼统,面对当今日益复杂的诉讼局面,尽管有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出台的司法解释来化解,但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大量的矛盾和分歧。随着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程序正义理念的不断弘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立法伊始的价值取向受到了理论与实务界越来越多的质疑。笔者期待通过审视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种种弊端,在比较国外相关立法规定、借鉴国内各学者的重构建议基础上,寻求一种能协调各类矛盾、平衡各方利益的最佳途径,以此来实现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
     全文除引言部分外共有四个部分,约三万余字,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介绍。该部分首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性质进行界定,笔者从其产生原因、程序启动方式、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位等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将其性质定位为民事诉讼。并基于其民诉性质,提出对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内在冲突进行协调的价值取向:保证公平,兼顾效率,抛弃“重刑轻民”思想,力求“刑民并重”。
     二、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内在冲突分析。该部分主要从现行制度与相关司法理念上的冲突以及在具体操作上的困境两方面入手,对其弊端进行分析。由于民、刑两类诉讼目的迥异,相应的程序设计、价值取向不同,当把两个不同目标追求的诉讼置于同一程序中进行时,就产生了一系列违背立法初衷的问题。如:公正与效率的冲突,法律适用的不统一,证据制度的差异,裁判者能力的局限等。同时,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完全依附于刑事诉讼,造成了“重刑轻民”的程序救济思路:片面强调刑事优先,内在排斥附带民事程序的独立性,对当事人程序、实体权益保护不足。这些内在的冲突与局限使改革迫在眉睫。
     三、对国外相关立法的比较和借鉴。该部分主要通过对国外相关案件的处理方式进行梳理和比较,寻求它们的共同点和相异性,使我国对现行制度的改革能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英美国家实行平行模式,此类案件完全在刑事审判结束后,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解决。大陆法系国家则对附带模式比较青睐,德、法等国都对此制定了详细完备的法律规定,但从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两种模式虽然相异,但仍存在一些共性。如: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承认并保障民事救济程序的独立性。这两点对我国现行制度的重构有重要借鉴意义。
     四、对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内在冲突的协调。该部分首先对现有部分学者的改革观点如:“刑事迳行裁判”、“移交民庭处理”等方式进行分析,并在批判吸收这些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协调冲突的新构想: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为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辅。增加对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权,突出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赋予其程序选择权,自主决定进入诉讼的时间,并以法官告知来保障选择权的正确适用。笔者采用列举方式归纳了“民事先行”的案件范围,并将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范围限制为简单小额案件,同时赋予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继续保留调解原则,让新型处理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最后,鉴于实践中被告人经济能力差、赔偿能力弱小的情况,笔者主张在我国增设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进一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让法律的保护功能得到真正实现,促进社会和谐。
The creation and existence of the Procedure of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are the results of concurrent existence of the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and Procedure is designed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o-existence and undertaking of two kinds of liabilities facing one act violating both criminal law and civil law. The procedure is for reducing the proceedings load, improving proceedings effectiveness, guaranteeing to process the criminal case justly, defending the integrity of the judgment, and maintaining the legal rights of the state, the collective and the victim. Though the legislation idea worth the compliment, the case of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litigation has been a trouble in the criminal---trial practice of our country. One reason is under the mode of Procedure the conflict and contradiction still exist in the theoretic bases, legislating and judicial practice due to the difference in nature between civil litigation and criminal one; another reason is too brief in the current law. Though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has mad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about the procedure, many defects still exist in the judicial practice. Along with the propulsion of the legal construction, the protection of procedure justice is be valued, the worth mindset of the Procedure of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is queried. Author want to find the conflicts in the Procedure, and draw lessons from foreign experience, to find a new way to balancing and harmonizing the public law remedy and private one, to realize the judicial justice.
     This dissertation paper is composed of four parts, except for introduction, and the main content is as follows.
     PartⅠIntroduction of the Procedure of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Basis the reason why the victim want to enter the procedure and how to startup it, and what about the status of them, author think the procedure is just a civil suit. So, author proposes to harmonize the intrinsic conflict should follow this merit: give priority to fairness with due consideration to efficiency, discard the neglect of civil procedure, pay the same attention on both criminal and civil proceedings.
     PartⅡAnalyzing the intrinsic conflicts of the Procedure of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For the disparate alms, the legislating and judicial practice between civil litigation and criminal one are different. If we put them together, it must bring many problems. For example: the choose between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using laws incompatibly, the difference of the proof, ability of the judge. At the same time, Procedure is completely depended on criminal procedure, which has made a negative effect on its role in whole procedure. The protections for the litigants are not sufficient. So, to reform the Procedure is very urgently.
     PartⅢIntroduction to this Procedure in other countries. The aim of compare is to find the simitrdes and differentials. In England and America, this Procedure is not exist. In Germany and France, it actualizes also not very well. But there is also some consistent: allow the homicide to institute lawsuit for moral damage; admit the independence of civil remedy. These are useful for the reconstruction.
     PartⅣTo harmonize the intrinsic conflict in the Procedure of Civil Suit Collateral to Criminal Proceedings. First, author analyze some advice on how to innovate this Procedure, then give the brainchild of myself.: independent civil remedy is based on negatives, and the supplementary civil action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is auxiliary. Allow the homicide to institute lawsuit for moral damage, and give them the right to choose the time to enter the proceeding. At the same time, endowing the judge with notify duty to guarantee the litigants use choose—right fairly. At last, author advise to establish the institution of "compensating fund", to protect the litigants'right further.
引文
① 武延平:《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
    ② 邵世星、刘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疑难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③ 林荣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之处理”,陈朴生主编:《刑事诉讼法论文选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社公司,1984年版,第398页。
    ① 肖建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②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67页。
    ①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9页。
    ② 陈光中、徐益初:《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③ “程序保障目的论”,参见刘荣军:《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多元目的论”,参见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利益保障说”,参见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转引自唐力:《民事诉讼构造研究——以当事人与法院作用分担为中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66页。
    ① 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55页。
    ①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② 李龙:《法理学》,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③ 李文健:“刑事效率论”,《政法论坛》,1997年第5期。
    ① 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② 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
    ① [美]戈尔丁:《法律哲学》,齐海滨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240—243页。转引自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② 转引自王以真:前揭书,第12页。
    ③ 转引自王以真:前揭书,第12页。
    ① 郑成良:《法律之内的正义——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解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68页。
    ② 我国各地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一般持否定态度,但是,2004年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却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支持。案情介绍:2004年2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业人员李某酒后驾驶一辆借用的四川江口醇集团的长安之星小客车,在津港公路上逆行与相对而行的一辆红色夏利车发生第一次碰撞,车失控后撞在第二辆银灰色的夏利车上,导致该夏利车内两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两名死者中一人头颅飞出10余米远,场景令人惊悚。检察院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8日赵某等人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200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6个月,同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5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参见《人民法院报》,2004年12月5日。
    ① 廖中洪:“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完善——从被害人民事权益保障视角的思考”,《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
    ② 1998年7月,上海19岁女大学生钱缘在屈臣氏超市购物后离开时,门口警报器突然鸣叫。超市工作人员不顾其反对,强行令其脱衣检查,结果一无所获。遭搜身后钱缘不堪忍受耻辱,愤然起诉,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50万元。10月28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屈臣氏超市侵权成立,必须在10日内登报向钱缘赔礼道歉,并赔偿25万元精神损失等费用。姚晓敏:《青年报》,1998年10月29日。
    ① 刘金友、奚玮:《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84页。
    ② 胡建军:“海峡两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之比较研究——兼论大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之完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① 陈檏生:《刑事诉讼法实务》,台湾:海天印刷厂有限公司,1984年版,第575页。
    ① 黄道:“论刑事案件的证明程度”,《政治与法律》,1986年第2期。
    ② 龙宗智:《理论反对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08页。
    ③ 胡锡庆:《诉讼证明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243页。
    ① 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1-212页。
    ① 推定仅仅是一种假设,假设虽然具有合理性,但未必都符合实际。英美法系学者则更加坦率地指出,推定创立理由之一是:“产生一种结论的或然性占优势。所谓通常经验表示业经普通人认为真实之事实,法院得认知其为事实。”
    ② 黄松有:《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为民服务型民事审判权的构筑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5页。
    ① 张保华、陈裘逸:“质疑‘先刑后民’——银广夏案件的反思”,《证券时报》,2003年7月10日。
    ① 陈光中、陈桂明:“是否‘先刑后民’要酌情而定”,《检察日报》,2003年8月6日。
    ① 孙亚菲、刘鉴强:“中国外逃贪官的绞索”,《南方周末》,2003年9月25日。
    ① 肖建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② 武延平:《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5页。
    ③ [日]法律系小辞典,有斐阁,1972年版,第805页。转引自刘金友、奚玮:《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页。
    ① 刘金友:《附带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版,第10页。
    ② 郑鲁宁、何乃刚:“合并与分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政法论坛》,2003年第4期。
    ③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2----7条,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转引自肖建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① 刘金友、奚玮:《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② 孙洁冰:《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研究》,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页。
    ① 肖建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② [前苏联]H.B蒂里切夫等编著,张仲麟等译:《苏维埃刑事诉讼》,北京: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112页。转引自刘金友、奚玮:《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① 刘金友、奚玮:《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6页。
    ① [美]约翰.H.兰贝恩:《比较刑事诉讼:西德》,美国西部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112页。转引自孙洁冰:《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研究》,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
    ② 《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侵权行为.程序问题》,王敏远译,载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外国民法论文选》,1984年印行,第467页。转引自肖建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① 谌鸿伟、贾伟杰:“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缺陷及重构”,《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
    ② 胡建军:“海峡两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兼论大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之完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① 廖中洪:《中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318页。
    ① [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罗结珍译:《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41---243页。转引自黄再再:“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二元冲突及协调”,《南京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① 崔永峰:“松江河林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100%”,《吉林日报》,2005年1月13日。
    ② 崔照铭:“垦利县法院:四项措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山东法制报》,2005年12月9日。
    ③ “莲都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注重调解”,载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2007年3月2日下载于www.fy.lishui.gov.cn。
    ④ 韩佳福:“南靖法院刑庭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九成”,2007年2月28日载于《东方法治网》,2007年3月2日下载于http://law.eastday.com/renda/node/node352/node3112/node3133/ulal340466.html。
    ① 韩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① 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26页。
    ① 庞君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存在价值的质疑”,《诉讼理论》,2004年第5期。
    ② [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65页。转引自邓辉辉:《既判力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6页。
    ③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6页。
    ① 王亚新:《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8页。转引自邓辉辉:《既判力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
    ② 邓辉辉:前揭书,第46页。
    ③ 邓辉辉:前揭书,第53页。
    ① 郑方:《民事诉讼法概要》,台湾:千华图书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8页。
    ② 吴旭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几个问题刍议”,《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③ 涂艳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硕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2005年,第46页。
    ① 葛先园:“试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剥离刑事诉讼的必然性”,《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② 吴旭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几个问题刍议”,《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① [美]卡多佐:《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董炯、彭冰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② [美]卡多佐:前揭书,第37页。
    1、刘金友、奚玮:《附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武延平:《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3、邵世星、刘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疑难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4、孙洁冰:《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研究》,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5、刘金友:《附带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年版。
    6、李祖军:《民事诉讼目的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7、唐力:《民事诉讼构造研究——以当事人与法院作用分担为中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8、邓辉辉:《既判力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1、廖中洪:《中国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12、黄松有:《中国现代民事审判权论——为民服务型民事审判权的构筑与实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3、李龙:《法理学》,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陈光中、徐益初:《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15、郑成良:《法律之内的正义——一个关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实证主义解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6、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版。
    17、陈檏生:《刑事诉讼法实务》,台湾:海天印刷厂有限公司1984年版。
    18、[美]约翰.罗尔斯,何怀宏等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19、[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0、[美]卡多佐:《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董炯、彭冰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江伟、范跃如:“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
    2、肖建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冲突与协调”,《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3、李文健:“刑事效率论”,《政法论坛》,1997年第5期。
    4、廖中洪:“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完善——从被害人民事权益保障视角的思考”,《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
    5、胡建军:“海峡两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之比较研究——兼论大陆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之完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6、谌鸿伟、贾伟杰:“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缺陷及重构”,《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
    7、黄再再:“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二元冲突及协调”,《南京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8、葛先园:“试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剥离刑事诉讼的必然性”,《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1期。
    9、黄道:“论刑事案件的证明程度”,《政治与法律》,1986年第2期。
    10、郑鲁宁、何乃刚:“合并与分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政法论坛》,2003年第4期。
    11、吴旭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的几个问题刍议”,《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12、韩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辽宁公安 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
    13、庞君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存在价值的质疑”,《诉讼理论》,2004年第5期。
    14、涂艳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硕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2005年,第46页。
    1、张保华、陈裘逸:“质疑‘先刑后民’——银广夏案件的反思”,《证券时报》,2 003年7月10日。
    2、陈光中、陈桂明:“是否‘先刑后民’要酌情而定”,《检察日报》,2003年8月6日。
    3、孙亚菲、刘鉴强:“中国外逃贪官的绞索”,《南方周末》,2003年9月25日。
    4、崔永峰:“松江河林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100%”,《吉林日报》,2005年1月13日。
    5、崔照铭:“垦利县法院:四项措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山东法制报》,2005年12月9日。
    6、“莲都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注重调解”,载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网》,2007年3月2日下载于www.fy.lishui.gov.cn。
    7、韩佳福:“南靖法院刑庭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九成”,2007年2月28日载于《东方法治网》,2007年3月2日下载于,http: /law. eastday. com/renda/node/node352/node3112/node3133/ulal340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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